学籍管理(转专业)工作流程图
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学分制,营造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有利于学生勤奋学习的良好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1.各专业在接受转入本专业学生时,要充分考虑本专业的办学条件,不得突破学校规定的班级建制和容量。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3.学生转专业只能在同批次(同类别)的专业中进行,不得跨批次(类别)转专业。
4.对于录取时有条件限制的专业,在接受转专业学生时,继续执行录取时的条件标准。
5.学生转专业时,转入专业对学生的体检标准继续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未经批准之前,必须参加原专业学习。
7.学生转专业后,须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方可毕业。
转专业以前已取得的必修课学分,如果相应课程要求同于或高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要求,则转专业后学分仍然有效,若低于转入专业相应课程的要求,该课程必须重修;未修读过的转入专业课程必须补修;原专业已取得的转入专业不作要求的课程学分,可记入任选课学分。
8.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9.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二、转专业学生资格1.全日制本科、高职高专已交费的一年级学生。
2.申请时,学生不能处于处分期。
3.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不含补考合格)。
4.学生入校经第一学年学习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10%的学生允许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0%的学生允许在本院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三、转专业办理程序1.优秀学生转专业,在二年级第一学期初进行。
学校依据教学资源情况,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初公布本年度各专业拟招收转入学生的名额。
2.凡具备申请资格的学生,填写《大学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经原专业所在学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大学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为更好地满足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和专业特长需求,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学生自愿原则。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2.双向选择原则。
学生提出申请,各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确定接收其他专业转入学生。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建立公平、公正的标准和程序, 健全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
二、申请对象在籍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习年限未超过3年者。
三、限制条件1.艺术、体育特殊类型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出艺术、体育类专业。
2.申请转入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生,应通过艺体类专业水平考核。
3.申请转入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应参加相应外语测试。
4.申请转入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的学生,应参加相应美术测试。
5.申请转入专业学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转入专业的体检要求。
6.在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含委托培养、单独招生或学校招生章程已明确约定)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四、工作程序本科生转专业在每学年集中开展一次,主要工作环节包括:1.各学院根据教学资源及专业发展阶段等情况,确定当年各专业年级转入学生计划。
2.转入学生计划经学校审核后,在各学院网站公告。
3.各学院分别制定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并公布实施,明确对拟转入专业学生已学课程的认定细则和后续课程要求。
4.学生填报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经在读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核实登记,连同已学习课程成绩单,递交到转入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5.各学院开展转入学生考核工作,学院认定拟转入学生已学习课程,公示拟转入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以公文方式报教务处。
6.教务处审批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学籍管理.已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应完成本学期已选课程的修读和考核。
1.已批准的转专业学生按教务处通知到新专业报到,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校组织的下学期新专业的课程选课。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为规范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和《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具有我院学籍且在校就读一学期以上普通专科一年级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按学院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一)特长类确有特长,经学院核实,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二)兴趣类对某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专业后更有利于个人发展的。
(三)特殊困难类1 .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2 .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特殊情形类1 .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或复学学生,因为学校专业调整停办其所报(学)专业,不转专业无法入(返)校学习的;2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和专业发展情况,经学生同意,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第二条凡提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 .体检无专业受限情况;2 .所开课程学习成绩全部合格;3 .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入学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1.入学后未满一学期的;4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定单)、委培的;5 .考生类别为未使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单独招生考试、对口升学、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贫困地区专项生等);6 .专科层次音、体、美等特殊专业和普通专业互转的,音、体、美等特殊专业互转的;7 .正在休学期间、保留学籍的学生或二次转专业的;8 .已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9 .在校期间受到过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10 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学生;11 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第四条转专业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特长类,兴趣类转专业程序1 .学生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于第一学期期末经转出系、转入系审核同意后,交学生处、招就处、教务处、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由学生处予以公示。
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流程图
学生学籍管理职权流程岗位说明
序号
岗位
名称
岗位职能
办人员
办理地点和时间
承诺办结期限
投诉举报电话和地址
1
院党委
书记
审核、决策
周阳
计信学院书记室/上班工作日
7个工作日
83828009校监察室
2
院长
审核、决策
赵应丁
计信学院院长室/上班工作日
7个工作日
83828009校监察室
3
副院长
掌握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郑焦、邱梅兰
计信学院学工办/上班工作日
7个工作日
83813461院党政办
唐建军
计信学院副院长室/上班工作日
7个工作日
83813461院党政办
3
院党委
副书记
负责学生的思想工作,并提出初步意见
彭泰中
计信学院副书记室/上班工作日
7个工作日
83813461院党政办
4
辅导员
材料初审、具体实施
张智
计信学院学工办/上班工作日
7个工作日
83813461院党政办
5
教学
秘书
材料初审、具体实施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给学生提供更多自由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培养适应时代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创新人才;同时有利于加强学籍管理,强化公平竞争,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生转专业申请条件第二条学生高考分数高于学生所在省(市)当年录取分数线40分(含40分)以上者,可在新生报到时提出转专业申请。
第三条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经学校指定医院(原则上应为二级甲等)检查确诊后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四条全日制普通本科一、二年级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在第一、二学年的下学期申请转专业:1、对拟转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者。
2、所有必修课程的总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以内者(已被确定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当学期原专业的期末考试)。
3、未办理过转专业者。
第五条学生申请转专业只允许申请填报一个专业。
三、学生转专业基本原则第六条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与考核择优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1、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者。
2、跨录取批次申请者。
3、文、理、艺术、体育等不同科类之间跨类申请者。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5、有考试旷考、作弊行为者。
6、在校期间因各种原因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7、因学分不够达到退学标准应作退学处理者。
8、专升本录取的学生。
四、学生转专业的组织领导和操作程序第八条学校成立由主管学籍的校领导、纪委、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转专业的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由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党政领导、教科办、学工办主任、系主任组成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考核方式:转出学院考核拟转专业学生必修课总成绩在本专业的排名(原则上必须在本专业排名前20%内);转入学院的考核可根据学科特点,采用笔试或口试的方式进行,结合专业爱好与特长、现实表现及其是否具备拟转入专业基本素质要求等进行考核。
学籍异动(转学转专业复学)学生成绩认定申请流程
学籍异动(转学转专业复学)学生成绩认定申请流程广西财经学院学生教学管理工作办理流程图目录学籍异动(转学/转专业/复学)学生成绩认定申请流程 .....................1学籍异动流程 (2)申请旁听课程流程 (3)成绩单盖章办理流程 ................................................4 补办毕业证明书须知 (5)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成绩证明办理流程 (6)在读证明办理流程 (7)免听/免修申请流程 .................................................8 缓考申请流程图 (9)查询成绩流程 (10)更改选课流程 (11)临时使用教室申请流程 ............................................. 12 重新学习操作流程 ................................................. 13 双专业、双学位学生申请免修、选修课程流程............................ 15 双专业、双学位学生申请退学流程 .................................... 16 学生教材交费、领取、结算流程 ...................................... 17 大学生第二课堂创新实践学分认定 .................................... 18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手续 .. (19)学籍异动(转学/转专业/复学)学生成绩认定申请流程1.学生填写申请表一式一份(可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或从教务处网页“表格与文件—学籍考试”处下载),并按表后说明的填写办法填写相关的课程、学分和成绩;2.交学籍科分管老师审核;3.教务处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盖教务处公章;4.手续办完后复印申请表2份(转学的3份),原件和成绩单交教务处学籍科,复印件一份交学生所在学院,一份学生本人保存(转学的,另交一份给财务处)。
学籍系统简要操作流程图
学籍系统简要操作流程图学籍系统简要操作说明⼀、学校管理学校⽤户操作步骤:1、选择菜单【学校管理->学校基本信息管理】,核对学校信息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如下图:2、选择菜单【学校管理->年级信息管理】,添加本学校年级信息。
3、选择菜单【学校管理->班级信息管理】,添加本校班级信息。
4、如果学校存在复式班,则选择菜单【学校管理->复式班管理】,维护本校复式班的信息。
教育局⽤户操作步骤:1、选择【学校管理->学校信息管理】,进⼊学校信息管理维护界⾯,页⾯显⽰辖区所有的学校信息列表,选择需要维护的学校,然后点击<修改>按钮,即可修改该学校的信息。
2、⼿⼯录⼊在学籍注册页⾯中点击<在校⽣注册>按钮,进⼊⼿⼯录⼊信息界⾯,请将信息如实填写,填完后点击<保存并继续>按钮,继续添加家庭成员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3、模板导⼊在学籍注册页⾯中点击<学籍导⼊>按钮,进⼊模板导⼊界⾯,点击下载模板,将模板下载到电脑上,然后按照要求将学⽣信息填写到模板中。
填写完成后点击<浏览…>选择填写好的模板⽂件,然后选择业务类别,最后点击<上传>按钮即可完成模板导⼊操作。
如下图:注意:模板导⼊结果会在“处理结果”⼀列显⽰,如果显⽰为“失败”,说明模板填写有误,点击上传失败的⽂件名,列表中会显⽰在模板⽂件中的哪⼀⾏,哪个数据项填写不规或者填写错误。
只需在模板中修改对应出错的数据,再重新导⼊⼀次即可。
此时重新导⼊不会造成数据重复!4、问题学籍处理等待系统后台⾃动查重结束后,⽤户需对存在重复的问题学籍进⾏处理。
点击【学籍管理->学籍注册->问题学籍处理】,进⼊问题学籍处理界⾯。
学校⽤户需根据实际情况,对问题学籍进⾏变更、佐证或者删除操作。
5、学籍注册学校审核等待系统后台⾃动查重结束后,对⽆问题的学籍需学校审核。
学籍管理操作流程 ppt课件
说明:“全体教师”为系统默 认用户组,学校不能自行修改,其 信息来自省师训平台,凡师训平台 信息有变更(如新增、删除、修改 等),学籍系统将会自动更新;其 他用户组由学校维护,但不建议学 校分设过多用户组。
学籍管理操作流程
(3)出国/回国留学
①出国:进入“出国”,选择欲出国学生,点击“增加”,输入出国原 因、日期,保存提交申请,打印“出国审核表”(一式两份),经学校 签字、盖章后,连同相应证明材料报县教育局核准(需提供护照或其他 出国证明);核准后,学校将审核表及相应证明作为学籍变更档案存档。
学籍管理操作流程
学生学籍辅号由县教育局统一执行一次全年级重编(按班级及班内编号顺 序编排流水号),重编后锁定,不再修改。
学籍管理操作流程
2.新生名册建立
各学校于9月底前将新生数码照片导入系统,详见《学生数码照片导 入学籍系统操作指南》。并在查询统计——打印中心选中新生名册打印 新生名册留档备案。
说明:学校可统一组织为学生拍摄数码照片,以便于统一照片 格式,但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费。
学籍管理操作流程
说明:毕业班学生一般不予休学
学籍管理操作流程
②复学:进入“复学”,出现可复学学生列表,选择要复学的学生,点“复 学”,选择复学班级,提交县教育局核准。
学院转专业管理制度
学院转专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的专业转换行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加强教育管理,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院在校学生的专业转换事宜,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改变专业,促进学生成长和发展。
第三条学院学生专业转换以学院认可为原则,学生经过自愿申请、双方协商、学院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备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获得的学分等。
第五条学生专业转换不得影响原专业和目标专业的正常教学秩序,不得影响原专业和目标专业的教学质量。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流程第六条学生在申请转换专业时,应当先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转专业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转专业理由等文件。
学院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天内组织审核。
第七条学院成立专门的转专业审核委员会,由学院相关领导、教务处、相关专业教师等组成,对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进行审核。
第八条审核委员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相关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做出是否同意转专业的决策,并在学生申请材料上做出相关批示。
第九条学院审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学生转专业申请时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论,并及时将结论通知学生。
如驳回转专业申请,要明确指出原因。
第十条学院审核委员会对通过转专业审核的学生,应当及时通过学校系统将相关信息报送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进行专业变更手续。
第三章专业转换的原则和要求第十一条学生的专业转换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学院不得强制学生转换专业。
第十二条学生二次转专业应当严格限制,一般一次学籍期内不得再次转专业。
第十三条学生转专业应当遵循学院的校园秩序和学术规范,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学院应当鼓励学生转专业,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学院转专业后的管理及评价第十五条学院应当对转专业后的学生进行专门的管理,包括课程安排、学业指导、心理辅导等。
第十六条学院应当积极评价转专业后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对学生进行定期考核。
学籍管理工作流程图
学籍管理工作流程图一、学籍异动工作流程图
责任人:高建锋、倪筱青
电话:85076678
1.休学
2.复学
3. 退学
4.自动退学
自动退学处理的学生,学院不发给肄业证明书和退学证明及成绩单。
自动退学的审批,由学院(系)辅导员代为办理(因学生不到校、也不办理任何手续)。
二、成绩管理工作流程图
1.成绩录入流程:
2.成绩更正流程:
3.出具成绩证明工作流程
(1) 毕业生或全校性大型招聘会(不超过三次)
(2) 学生个人使用成绩单
三、学生证补办工作流程
三、毕业生管理工作流程图
1. 应届毕业学生毕业资格审查
2. 结业生申请结业证换毕业证
3. 补发毕业证明书。
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XX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管理工作,便于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结合学院教学运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专科学生(以下称学生)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申请转专业:(一)学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二)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专长,如创新创业类成果、证书等能够充分说明自己专长的材料;(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四)因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完成学业的。
第四条学生转专业应满足下列条件:(一)一年级学生或按大类录取培养学生;(二)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纪受处分记录;(三)学生申请转专业原则上不能跨学科大类。
(四)在校期间未办理过转专业,原则上在校学生只允许一次转专业。
第五条下列情况之一,不接受转专业申请:(一)入学未满一学期者;(二)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者;(三)普通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者;(四)预科升本科学生、技能高考类考生申请转入其他专业者;(五)学生所在专业为招生时有明确限制的专业;(六)根据教学资源或专业的特殊要求而限制转出专业的学生;(七)属联合培养、委托培养、定向学生;(八)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九)应予退学的学生。
第六条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第七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所学专业。
第三章管理和实施第八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教务部门、招生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及各学部负责人组成的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
第九条为保障各学科协调发展,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转入、转出比例。
学籍异动流程图
学籍异动流程图一、学籍异动学籍异动是指学生学籍上的非程序化变动,主要包括休学、复学、退学、转专业、转学(转入及转出)、提前毕业、留级等,是学籍管理领域的常用术语。
1.休学休学是指因病或事或其它原因暂时停止上学,学籍还保存在该学校。
休学期满后返校继续学习。
到教务处找教务处主管处长签署意见将审批表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领取离校通知单,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将离校通知单连同学生证一并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并领取休学证明到学院(系)教学秘书处领取《休学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毕后,找学院(系)领导签署意见指学生停止一段时间之后再回学校重新上学。
持复学证明到校园卡管理室办理校园卡持复学证明到信息中心办理上网手续持复学证明到图书馆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持复学证明到学院(系)教学秘书处报到找专业主任和教学秘书制定《课程修读计划表》到教务处找教务处主管处长签署意见到计财处 交本学期学费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领取复学证明到学院(系)教学秘书处领取《复学审批表》、《课程修读计划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毕后,找学院(系)领导签署意见学生凭退学证明,并携带办理后的“退学审批表”、“成绩单”,到学生档案室领取个人档案,并将“退学审批表”、“成绩单”,装入个人档案到教务处找教务处主管处长签署意见将审批表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待学校领导批准后领取离校通知单,并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办完离校手续后,将离校通知单、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连同学生证一并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并领取退学证明到学院(系)教学秘书处领取《退学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毕后,找学院(系)领导签署意见到学生所属学院(系)办公室、团总支、公寓办,信息中心、计财处、图书馆、教材中心等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一般指对本专业兴趣不大,在学校下发转专业信息后,学生提交申请,转向自己喜欢的专业持复学证明到校园卡管理室办理校园卡持复学证明到信息中心办理上网手续持复学证明到图书馆办理图书借阅手续审核签字同意后由学籍管理中心开出学籍变动通知单发至学生原院系及拟转入院系学籍管理中心将报告报相关主管处审阅同意后转交拟转入院系拟转入院系将签署意见后的报告返还学籍管理中心学籍管理中心审核后报教务处经教务处讨论如同意转专业,教务处长签字(如不同意转专业,则由学籍管理中心及符合转专业条件(如成绩前列,不挂科)的学生由本人书面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过教学院长(或者系主任)审核同意后交教务处及学籍管理系统5.自动退学自动退学处理的学生,学院不发给肄业证明书和退学证明及成绩单。
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学籍管理的严肃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的自主性,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XX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第三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转专业:(一)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二)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转入新专业学习的;(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或对应年级无原就读专业的;(五)根据就业形势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学校认为确实有必要调整少量学生专业的;第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专业:(一)录取总分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录取线的(在拟转入专业领域有较突出专长的,经学校批准可适当放宽);(二)当年我校未在学生生源省份招生的拟转专业学生,其高考总分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录取总分平均分以下的;(三)由专科转入本科的;(四)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五)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如专升本、预科直升本科等),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六)应予退学的;(七)入学时间超过两学期的;(八)学生在停学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九)在读期间受到严重警告或其以上处分的;(十)无正当理由的。
第五条符合本规定第二条的学生转专业应通过原专业第一学期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本科学生成绩平均绩点应达到2分以上(百分制70分以上)、专科学生各门课程平均分在70分以上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六条学生转专业的办理程序(一)每年4月,需转专业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学院按相关条件及要求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全面初审,初审合格后报送教务处。
(二)每年5月,教务处会同学生处、招就处对所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按相关条件及要求审核后,并通知拟转入专业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及面试(需6名以上专业教师参加),拟转入专业学院将考核结果及考核方案交教务处。
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流程图-河北传媒学院
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流程图一、保留入学资格工作流程
二、新生注册学籍工作流程图
三、休学工作流程
四、保留学籍工作流程
七、在校生学年注册工作流程
八、毕业生图像采集
九、学生毕(结)业证书发放流程
十、结业换毕业
(一)在校生
(二)毕业生
已毕业学生凭个人有效证件(委托办理的需有委托人授权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有效证件)至教务处开证明盖章
十三、毕业设计(论文)
十四、“专接本”考试
(一)作为考点院校
(二)作为生源院校
十五、毕业证明书。
学生转学及转专业管理实施制度
学生转学及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转学及转专业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按规定办理学生转学、转专业事宜,并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
因社会人才需求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相关学生所学专业和专业方向,或办理学生转学。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
第二章转学第四条学生因患病、家庭特殊困难或学校专业培养条件变化等原因,不宜在本校继续学习的,可申请转学。
因病需要转学的学生,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以“特殊困难”为由申请转学的学生,一般仅限于家人需要学生就近照顾,需提供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的证明材料、家人病情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该生确实需要回到家庭所在地高校学习。
第五条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学生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由河南省教育厅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六条申请转入我校的学生,由学生管理处、教育教学处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
符合转学条件和学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填写《学生转学转入申请表》,并由学生管理处报主管校长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审议通过后由校长签署接收函,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确定无异议的,按河南省教育厅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学生在转入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进入我校学习。
第七条申请转出我校的学生,由本人填写《学生转学转出申请表》,院(系)对学生转学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同意学生转出。
同意转出的,凭接收学校出具的接收函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生管理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长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确定无异议的,按河南省教育厅规定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