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区域卫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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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应当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本级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科学 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做好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均等化。 第五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应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公平、公开、 公正原则,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引 导社会资本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 求服务领域,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 构。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在 市场准入、用地保障、社会保险定点及管理、 购买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专科建设、等级评 审、职称评定、技术准入、大型医疗设备配 置等方面平等对待所有医疗机构。
张轩在调研《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情况时指出
实事求是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动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张轩在调研中指出,民营医疗机构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是公立医疗机
构的有益补充……但对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 不能片面追求数量。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在审批民营医疗
机构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要密切关注相关产业资本的动向,依法发
1997年《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 卫生改革的决定 》首次提出区域 卫生规划的概念 和内涵; 1999年印发《 关于开展区域卫 生规划工作的指 导意见》。
2009年颁布《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深化医药卫 生体制改革的意 见》 2015年3月,国 务院出台《全国 医疗卫生服务体 系规划纲要 (2015-2020年) 》
挥好行业引导作用,确保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重庆日报》(201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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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外经验
20世纪60年代以后,一些发达国家卫生费用迅速攀升,开始不断探 索以区域 卫生规划为代表的国家卫计划与管理模式。 国际经验表明:
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行规划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规划的宗旨都是确保卫生服务的质量、公平性和反应性; 规划一般由中央政府制定原则,由区域政府参与并负责执行; 卫生筹资和规划的主要依据都是居民的健康需求和服务利用程度。 规划权威性实现途径主要包括:建立相关法律法规,以行政手段为基础,辅以配 套和激励措施,如严格准入等。
1.3 国内发展阶段
20世纪80年代中期,区域卫生规划被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作为国际 社会推崇的卫生管理模式介绍到20我国,至今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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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卫生部1985 年利用世行贷款 尝试在九江、金 华、保鸡实施城 市综合区域卫生 发展项目; 1994年镇江、 九江职工医疗保 障制度改革试点, 优化资源配置纳 入改革试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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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卫生计生规划种类
卫生计生发展规划:是卫生计生领域综合性、纲领性规划,是国家 指导和调控卫生计生领域协调发展,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 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是未来五年卫生计生系统共同 的行动纲领。“十二五”实现从部门规划到国家战略的转变. 医改中长期规划:对医改的全局工作作出的总体部署。 卫生计生专项规划:以特定业务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如艾滋病 、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的专项规划,是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在特定 业务领域的落实和细化。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是在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和医改中长期规划 的框架下,专门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布局及各个组成部分的 配置要求于互相协作作出的安排。 健康中国2030规划:是一项国家级专项规划,不同于卫生计生发展 规划,其站位更高、领域更宽,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从大 健康、大卫生、大医学的高度出发,将“健康” 融入经济社会发展 — 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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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加拿大 丹麦 英国 芬兰 法国 德国 意大利 荷兰 新西兰
规划的责任主体
规划是省/自治领政府的职责,某些规划的制定须遵循国家的统一 框架,地区政府也参与。 区域政府和自治市自主制定不同领域的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受中 央政府一定的督导。 全国性和区域性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直接由中央政府制定,地区政 府参与。 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由自治市和医院区域(由若干自治市组成)制 定。 在中央确定的框架指导下,区域性医院机构制定医院规划,并征 求地方各利益相关者意见。 以中央政府与区域法律为基础,征求区域利益相关者意见,州政 府负责制定医院规划。
区域政府以中央政府卫生规划为指南,制定本区域规划(主要是 医院规划)。
区域性卫生保健服务提供者制定急性医疗服务规划(须经中央政 府批准)。 由中央政府和地方卫生委员会(DHBs)共同制定。
国家 加拿大 丹麦 英国 芬兰 法国 德国 意大利 新西兰 美国 日本
规划的内容与范围 制定医院规划(包括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 。 制定所有地区的服务规划,包括个体医生和公立医院提供的门诊服务。 制定国民卫生服务体系提供的医院服务和门诊服务规划。 制定公立医院提供服务的规划和个体医生提供服务的规划。 制定医院服务规划(包括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 。 制定医院服务规划(包括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 。 制定医院服务规划(包括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 。 制定公立医院提供服务的规划和个体医生提供服务的规划。 实施《国家卫生计划与资源发展法》 ,控制医院病床数量。 地方政府制定本地域的医疗规划,规定一定区域内的基准病床数。
——梁万年《卫生事业管理学》2012年第三版
区域卫生规划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使区域内所有人群都得到他们
应该得到的健康需求,同时又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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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卫生规划是政府对卫生事 业发展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它以满足区域内全体居民的基本 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对机构、
床位、人员、设备和经费等卫生
资源实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 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区域卫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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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区域卫生规划定义
在一定特定区域范围内,根据其经济发展、人口结构、地理环 境、卫生与疾病状况、不同人群需求等点方面因素,来确定区域 卫生的发展方向、发展模式与发展目标,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合 理布局不同层次、不同功能、不同规模的卫生机构,使卫生总供 给与总需求基本平衡,形成区域卫生的整体发展。
第二章 设置审批 第八条 市、区县(自治县)卫生 计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 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 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 机构设置规划,规范、引导医疗机构健 康有序发展。 第十条 社会资本申请设置三级综 合医院、二级以上专科医院、中医医疗 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以及符合法 定条件的执业医师申请设置诊所,符合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市、区县(自治 县)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程序予 以审批。 设置前款规定以外的医疗机构应 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 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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