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公司董监高选任的若干法律问题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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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公司董、监、高选任的若干法律问题简析必须设独立董事吗?必须设董事会秘书吗?公务员可以兼任董监高吗?董事、

经理、财务总监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吗?董事、高管的近亲属可以担任监事吗……为解答这些问题,我们专门作了以下整理,以供挂牌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参考。

一、不得担任挂牌公司董监高的各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依据:《公司法》第146条第1款第1项。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依据:《公司法》第146条第1款第2项。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依据:《公司法》第146条第1款第3项。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依据:《公司法》第146条第1款第4项。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依据:《公司法》第146条第1款第5项。

6、最近24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依据:《证券市场禁入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二)》。

8、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给予认定其不适合担任董监高的处分。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第6.3条。

9、党政领导干部。

依据:《公务员法》第53条,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第1条。

10、特别说明: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必须从严掌握、从严把关,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

二、挂牌公司董事选任中的有关问题

1、问:董事的人数有上限、下限吗?

答:最少5人,最多19人。

依据:《公司法》第108条第1款。

2、问:董事的人数只能是奇数吗?

答:并无强制性规定,只不过大部分挂牌公司董事人数是奇数。

、问:董事中必须有职工代表吗?3.

答:没有强制性规定,公司可自行决定。

依据:《公司法》第108条第2款。

4、问:董事必须是股东吗?

答:没有强制性规定,公司可自行决定。

5、问:董事长如何产生?

答: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依据:《公司法》第109条。

6、问:必须设副董事长吗?

答:没有强制性规定,公司可自行决定。

依据:《公司法》第109条。

7、问:董事长一定是法定代表人吗?

答: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担任,也可以由总经理担任,取决于公司章程如何规定。

条。13依据:《公司法》第

8、问:必须设独立董事吗?

答:没有强制性规定,公司可自行决定。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第15条。

9、问:外国人可以担任董事吗?

答:没有禁止性规定。

三、挂牌公司监事选任中的有关问题

1、问:监事的人数有要求吗?

答:不少于3人。

依据:《公司法》第117条第1款。

2、问:监事必须有职工代表吗?

答: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依据:《公司法》第117条第2款。

3、问:职工代表监事如何产生?

答: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依据:《公司法》第117条第2款。

4、问: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必须是股东吗?

答:没有强制性规定,只要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便可认为属于股东代表监事。

5、问:监事会主席如何产生?

答: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依据:《公司法》第117条第3款。

6、问:必须设监事会副主席吗?

答:没有强制性规定,公司可自行决定。

依据:《公司法》第117条第3款。

、问:董事、高管可以兼任监事吗?7.

答:董事、高管不得兼任监事。因为监事的职责之一,便是监督董事、高管的行为。

依据:《公司法》第117条第4款。

8、问:董事、高管的近亲属可以担任监事吗?

答:目前没有禁止性规定,但由董事、高管的近亲属担任监事不利于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四、挂牌公司高管选任中的有关问题

1、问:哪些人属于高管?

答: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依据:《公司法》第216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48条。

2、问:必须设总经理吗?

答:必须。

条。113依据:《公司法》第

3、问:总经理可以由董事兼任吗?

答:可以。

依据:《公司法》第114条。

4、问:公司必须设副总经理吗?

答:没有强制性规定,公司可自行决定。

5、问:必须设董事会秘书吗?

答:创新层挂牌公司必须设董事会秘书;基础层挂牌公司可以设,也可以不设。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第7条、第9条。

6、问:担任董事会秘书必须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吗?

答:担任创新层挂牌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取得股转公司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担任基础层挂牌公司的董事会秘书目前无须取得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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