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包模式业务处理会计分录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账务处理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账务处理(一)主要账务处理程序1、期末,根据经营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已完工作量审核凭单”,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
2、期末,根据应收的总包管理费,贷记“主营业·154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根据应代扣的税费,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根据应扣回的预付款或备料款,贷记“预付账款—预付分包单位工程款”;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3、以材料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时,根据物资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总包供料结算凭单”,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根据材料账面价值,贷记“原材料”科目;根据应支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
4、期末,把已归集的制造费用按照分包合同总价占总承包合同总价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公式为:应计入当期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当期制造费用余额×(分包合同总价/总包合同总价)。
根据上式计算得到的“应计入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分包成本”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5、缴纳代扣代缴的税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并向分包单位转交完税证明。
(二)几点说明1、根据《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工程结算”科目只有在建造合同竣工结算完毕后,才会有借方发生额。
但这一规定是针对自营施工业务的会计处理而言的,对分包工程来说,此处通过“工程结算"科目的借方核算分包工程的已完工程量,可以使本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仍然保持数量对等关系。
2、“制造费用”按照合同比例分配计入分包成本,主要考虑的是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原则,因为从理论上讲,总承包合同发生的间接费用并不完全是由分包工程所引起的,还包括企业的自营施工部分,故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制造费用”计入分包工程成本,“制造费用”的余额应结转至“工程施工”科目。
建筑企业总分包工程的三种会计处理技巧【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贷:银行存款 1800000 ④分包工程完工验工结算时 借:工程施工——分包成本 19400000 ——分包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 600000 贷:应付账款 20000000 ⑤支付工程款时 借:应付账款 200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0 ⑥乙公司确认该项目收入与费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74400000( 19400000 +55000000 )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600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5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000 ⑦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对冲结平时 借:工程结算 800000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75000000 ——合同毛利 5000000 根据分包人提供的发票‚到主管税务机关退还营业税及附加: 借:银行存款 6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600000 (三)在建设单位代扣代缴总包和分包营业税的情况下: 例:乙建筑公司承包一项工程,工期 10个月,总承包收入 8000万 元,其中装修工程 2000万元,分包给丁公司承建。乙公司完成工程累计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5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000 ⑦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对冲结平时, 借:工程结算 800000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75000000 ——合同毛利 5000000 (二)在总包方不代扣代缴分包营业税的情况下: 例:乙建筑公司承包一项工程,工期 10个月,总承包收入 8000万 元,其中装修工程 2000万元,分包给丁公司承建。乙公司完成工程累计 发生合同成本 5500万元,项目在当年 12月份如期完工。其账务处理如 下: ①乙公司完成项目发生成本费用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55000000 贷:原材料等 55000000 收到甲方一次性结算的总承包款时, 借:银行存款 80000000 贷:工程结算 80000000 ②计提营业税金时, 计提营业税金=(8000-2000)x3%=180(万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8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800000 ③缴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800000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账务处理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账务处理(一)主要账务处理程序1、期末,根据经营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已完工作量审核凭单”,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
2、期末,根据应收的总包管理费,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根据应代扣的税费,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 ;根据应扣回的预付款或备料款,贷记“预付账款- 预付分包单位工程款”;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
3、以材料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时,根据物资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总包供料结算凭单” ,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根据材料账面价值,贷记“原材料”科目;根据应支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
4、期末,把已归集的制造费用按照分包合同总价占总承包合同总价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公式为:应计入当期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 当期制造费用余额X (分包合同总价/总包合同总价)。
根据上式计算得到的“应计入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分包成本”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5、缴纳代扣代缴的税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并向分包单位转交完税证明。
(二)几点说明1、根据《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工程结算”科目只有在建造合同竣工结算完毕后,才会有借方发生额。
但这一规定是针对自营施工业务的会计处理而言的,对分包工程来说,此处通过“工程结算” 科目的借方核算分包工程的已完工程量,可以使本科目与“工程施工” 科目仍然保持数量对等关系。
2、“制造费用”按照合同比例分配计入分包成本,主要考虑的是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原则,因为从理论上讲,总承包合同发生的间接费用并不完全是由分包工程所引起的,还包括企业的自营施工部分,故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制造费用”计入分包工程成本,“制造费用”的余额应结转至“工程施工”科目。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分包工程施工的账务处理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账务处理(一)主要账务处理程序1、期末,根据经营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已完工作量审核凭单”,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
2、期末,根据应收的总包管理费,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根据应代扣的税费,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根据应扣回的预付款或备料款,贷记“预付账款-预付分包单位工程款”;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
3、以材料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时,根据物资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总包供料结算凭单”,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根据材料账面价值,贷记“原材料”科目;根据应支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
4、期末,把已归集的制造费用按照分包合同总价占总承包合同总价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公式为:应计入当期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当期制造费用余额×(分包合同总价/总包合同总价)。
根据上式计算得到的“应计入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分包成本”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5、缴纳代扣代缴的税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并向分包单位转交完税证明。
(二)几点说明1、根据《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工程结算”科目只有在建造合同竣工结算完毕后,才会有借方发生额。
但这一规定是针对自营施工业务的会计处理而言的,对分包工程来说,此处通过“工程结算”科目的借方核算分包工程的已完工程量,可以使本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仍然保持数量对等关系。
2、“制造费用”按照合同比例分配计入分包成本,主要考虑的是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原则,因为从理论上讲,总承包合同发生的间接费用并不完全是由分包工程所引起的,还包括企业的自营施工部分,故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制造费用”计入分包工程成本,“制造费用”的余额应结转至“工程施工”科目。
内部总分包业务处理会计分录
内部总分包业务处理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
一、项目总部账务处理
1、业主计量
借:应收账款
长期应收款-质保金
贷:工程结算-业主单位
2、对项目分部计量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付账款-建造/劳务合同工程款
长期应付款-质保金
3、暂估分包单位收入与实际结算金额形成的差额
借: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付账款-建造/劳务合同工程款-暂估
4、确认收入毛利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分包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分包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
5、代扣项目分部应交税金时(暂估不做此分录)
借:应付账款-代扣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代扣税金及附加
6、项目总部自营部分计提税金(项目总部已确认的税金减去分部已确认的税金)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明细
7、缴纳税金
借:应交税费-代扣税金及附加
应交税费-明细
贷:银行存款
或应收账款-业主单位
二、项目分部账务处理
1、项目总部计量
借:应收账款
长期应收款-质保金
贷:工程结算-项目总部
2、确认收入毛利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分包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分包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
3、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明细4、项目总部列转税费借:应交税费-明细
贷:应收账款-其他。
建筑企业工程总分包的账务处理案例
建筑企业工程总分包的账务处理案例建筑企业工程进行总分包后,总包方和分包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是许多会计感到麻烦的问题,下面我们以案例说明总包方和分包方的会计核算问题。
建筑企业工程总分包案例:A企业(建筑安装)承接某公司建筑工程,工程款为200万元。
A企业将其中部分工程分包给B企业,工程款为50万元。
A企业、B企业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举例如下:一、建筑企业总包方A公司的账务处理1.取得总包合同款200万元借:银行存款2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2.支付分包合同款50万元借:主营业务成本50贷:银行存款50。
3.计提营业税借:营业税金和附加 4.5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4.5。
二、建筑企业分包方B企业的账务处理1.收到分包款借:银行存款50贷:主营业务收入50。
2.计提营业税借:营业税金和附加 1.5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5建筑企业分包方付给总包的管理费的财务处理凭总包方代开或出具的服务业统一发票列支管理费用。
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处理及涉税分析建筑企业依据承包业务性质不同可以划分为综合施工企业和专业施工企业两类。
综合施工企业,是指集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和一体的综合性施工企业;专业施工企业,是指单独从事某一专业施工生产的企业。
例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基础工程公司,给排水工程公司等。
而一个工程项目假如有两个以上施工企业同时交叉作业,依据国家的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的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实行承发包责任制和总分包协作制。
在这种状况下,要求一个施工企业作为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发包单位),对建设单位负责,再由总包单位将专业工程分包给专业性施工企业施工,分包单位对总包单位负责。
因目前施工企业多为专业施工企业,而且又有总分包协作制的规定限制。
所以建筑企业总、分包工程业务是经常发生的业务。
可是如何确定总、分包工程收入,如何确定工程成本,如何开具发票,如何扣缴税款等业务在实际工作中尚有分歧,尤其在建筑企业实行建立合同的会计核算时,往往又和原会计制度相混淆。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处理之分包业务分录举例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处理之分包业务分录举例第一篇: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处理之分包业务分录举例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处理之分包业务分录举例例:某建筑公司承包一项工程,总承包收入8000万元,其中装修工程2000万元,转下属一分公司承建,其第一种会计处理如下:1、收到总承包款时,借:银行存款 80000000贷:工程结算收入800000002、计提营业税金及代扣营业税时,应纳营业税=(8000-2000)x3%=180(万元)应扣营业税=2000x3%=60(万元)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240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4000003、缴纳营业税时,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400000贷:银行存款 24000004、分包工程验工时,借:工程施工 20000000贷:应付帐款 200000005、支付工程款时,借:应付帐款20000000贷:银行存款19400000工程施工 600000其第二种会计处理如下:1、收到总承包款时,借:银行存款 80000000贷:工程结算收入60000000应付账款——分公司200000002、计提营业税金及代扣营业税时,应纳营业税=(8000-2000)x3%=180(万元)应扣营业税=2000x3%=60(万元)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1800000应付账款——分公司60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4000003、缴纳营业税时,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400000贷:银行存款24000004、拨付分包工程款时,借:应付账款——分公司1940000贷:银行存款 1940000第二篇: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业务2008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业务2008-07-31 19:52据《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及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费用组成》进行编写说明。
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一、新账的建立二、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三、会计业务的处理新账的建立一个项目开工,或者一个企业新建立,都面临着建立新账的问题。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分包工程施工的账务处理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账务处理(一)主要账务处理程序1、期末,根据经营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已完工作量审核凭单〞,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
2、期末,根据应收的总包管理费,贷记“主营业·154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根据应代扣的税费,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根据应扣回的预付款或备料款,贷记“预付账款-预付分包单位工程款〞;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
3、以材料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时,根据物资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总包供料结算凭单〞,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根据材料账面价值,贷记“原材料〞科目;根据应支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
4、期末,把已归集的制造费用按照分包合同总价占总承包合同总价的比例进展分配,分配公式为:应计入当期分包本钱的制造费用=当期制造费用余额×(分包合同总价/总包合同总价)。
根据上式计算得到的“应计入分包本钱的制造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本钱-分包本钱〞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5、缴纳代扣代缴的税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并向分包单位转交完税证明。
(二)几点说明1、根据?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工程结算〞科目只有在建造合同竣工结算完毕后,才会有借方发生额。
但这一规定是针对自营施工业务的会计处理而言的,对分包工程来说,此处通过“工程结算〞科目的借方核算分包工程的已完工程量,可以使本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仍然保持数量对等关系。
2、“制造费用〞按照合同比例分配计入分包本钱,主要考虑的是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原那么,因为从理论上讲,总承包合同发生的间接费用并不完全是由分包工程所引起的,还包括企业的自营施工局部,故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制造费用〞计入分包工程本钱,“制造费用〞的余额应结转至“工程施工〞科目。
建筑企业工程总分包的账务处理案例
建筑企业工程总分包的账务处理案例建筑企业在进行工程总分包时,需要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下面是一个建筑企业工程总分包的账务处理案例。
假设建筑企业A承接了一项工程总包项目,工程项目总价款为1000万元,A企业将该项目分包给B、C、D三个分包商。
按照协议,分包商B 负责60%的工程内容,分包商C负责30%的工程内容,分包商D负责10%的工程内容。
首先,建筑企业A需要与分包商B、C、D签订分包协议,并约定分包商的分包酬劳以及支付方式。
假设分包商B的分包酬劳为600万元,分包商C的分包酬劳为300万元,分包商D的分包酬劳为100万元。
建筑企业A与分包商B、C、D签订的协议中,约定了分包商的支付方式为工程分阶段付款。
按照实际工程进度和完成情况,分包商B、C、D可以向建筑企业A提出支付申请。
建筑企业A在验收工程进度和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后,将分包商的工程款支付给他们。
假设整个工程总时间为一年,分为四个阶段进行支付。
在每个阶段结束时,分包商B、C、D分别要求支付30%、40%和30%的工程款。
在第一个阶段结束时,建筑企业A收到了分包商B的支付申请。
根据合同约定,建筑企业A支付给分包商B的工程款为600万元×30%=180万元。
此时,建筑企业A将180万元支付给了分包商B,并在相应的凭证上记录好相关的信息。
接下来,在第二个阶段结束时,建筑企业A收到了分包商B和分包商C的支付申请。
根据合同约定,建筑企业A支付给分包商B的工程款为600万元×40%=240万元,支付给分包商C的工程款为300万元×40%=120万元。
此时,建筑企业A将240万元支付给了分包商B,120万元支付给了分包商C,并在相应的凭证上记录好相关的信息。
在第三个阶段结束时,建筑企业A收到了分包商B、C和分包商D的支付申请。
根据合同约定,建筑企业A支付给分包商B的工程款为600万元×30%=180万元,支付给分包商C的工程款为300万元×30%=90万元,支付给分包商D的工程款为100万元×30%=30万元。
总分包模式业务处理会计分录
总分包模式业务处理会计分录“营改增”后总分包业务处理会计分录一、项目总包方账务处理1、业主计量简易征收:借:应收账款-工程款-业主单位长期应收款-质保金贷:工程结算-业主单位其他应付款-待结转增值税-简易征收一般计税:借:应收账款-工程款-业主单位长期应收款-质保金贷:工程结算-业主单位其他应付款-待结转增值税-一般计税2、计提增值税简易征收:借:其他应付款-待结转增值税-简易征收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征收一般计税:借:其他应付款-待结转增值税-一般计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对项目分包方计量简易征收: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征收贷:应付账款-建造/劳务合同工程款长期应付款-质保金一般计税: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建造/劳务合同工程款长期应付款-质保金4、暂估分包方收入与实际结算金额形成的差额(每月暂估,次月冲回)借: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费用贷:应付账款-建造/劳务合同工程款-暂估5、确认收入、成本、毛利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贷:主营业务收入6、预缴税额(根据扣除分包后的差额计算)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征税款贷:银行存款7、项目总包方根据预缴税额计提税金及附加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税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贷:应交税费-水利基金8、收到业主支付工程款(依据分包方移交过来的银行账户核算)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工程款-业主单位9、支付分包方工程款借:应付账款-建造/劳务合同工程款-项目分部贷:银行存款10、折现(长期应收-业主)借:财务费用-折现贷:长期应收款-折现11、折现(长期应付款-分部)借:财务费用-折现(红字)贷:长期应付款-折现(红字)二、项目分包方账务处理1、项目总包方计量简易征收:借:应收账款-项目总包方长期应收款-质保金-项目总包方贷:工程结算-项目总包方其他应付款-待结转增值税-简易征收一般计税:借:应收账款-项目总包方长期应收款-质保金-项目总包方贷:工程结算-项目总包方其他应付款-待结转增值税-一般计税2、计提增值税简易征收:借:其他应付款-待结转增值税-简易征收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征收一般计税:借:其他应付款-待结转增值税-一般计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发生成本时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银行存款或贷:应付账款4、确认收入、成本、毛利借:主营业务成本-分包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分包毛利贷: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5、预缴税额简易征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征税款贷:银行存款一般计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征税款贷:银行存款6、项目分部根据预缴税额计提税金及附加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税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贷:应交税费-水利基金7、收到总包方支付工程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工程款-项目总包方8、折现(长期应收-总包方)借:财务费用-折现贷:长期应收款-折现三、汇总报表时总分包需要抵消的会计分录(一)、抵消债权债务:1、应收与应付抵消借:应收账款(红字)贷:应付账款(红字)2、长期应收与长期应付抵消借:长期应收款(红字)贷:长期应付款(红字)3、暂估成本与存货抵消:借:存货-已完工未结算(红字)借:预收账款-已结算未完工贷:应付账款-暂估(红字)(二)、关联交易抵消:1、收入、成本抵消: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2、折现抵消:借:财务费用-应收折现(红字)贷:财务费用-应付折现(红字)(三)、现金流抵消: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红字)贷: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红字)(四)、建造合同抵消:按照应抵消的收入、成本分别抵消建造合同表中的相应的收入、成本及工程结算金额。
关于工程分包业务的会计处理
2004年A公司承包了某标段公路5000万元的工程建造业务,由于技术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公司又将土石方路基、路面等1000万元的业务分包给当地一建筑施工单位B。
根据税法规定,A公司负有代扣代缴分包业务营业税及相关税费的义务。
对此,我们是这样处理的:全部由我公司(总承包企业)在工程所在地开具建安发票,并缴纳税款。
对分包出去的工程,根据分包合同,以分包合同作为付款和入账依据,同时将总承包已开具的建安发票记账联和完税联复印给分包企业,作为分包企业入账的依据。
不知这样处理是否正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相关税法同时规定,总承包人在扣缴营业税的同时,还要一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因此,你单位在支付给分包人1000万元分包工程款时,应该代扣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3万元(1000×3.3%)。
你公司虽然从发包单位取得总收入为5000万元,但分包出去1000万元,实际取得的业务收入为4000万元,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应该确认主营业务收入4000万元,因此应按实际业务收入缴纳营业税及相关税费132万元(4000×3.3%)。
你公司虽然是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的,但是将分包合同作为付款和入账依据及将总承包已开具的建安发票记账联和完税联复印给分包企业,作为分包企业入账的依据,是不正确的。
因为按照规定,总承包方在扣缴税款后,应该向税务机关提供分包协议等资料,要求开具代扣代缴完税凭证,代扣代缴完税凭证其中有一联次是分包人的,分包人可以据此开具发票(不再重复纳税)提供给总承包方,分包方和总承包方据此发票作为收入和支付凭证。
因此,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你公司合并结算工程价款时,会计处理为:借:应收账款50000000贷:工程结算收入40000000应付账款10000000。
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50000000贷:应收账款50000000。
建筑业分包总分包会计处理
建筑业分包计税?总分包如何会计处理?1.建筑工程分包如何计税?同一县(市、区)例1: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3月1日承接M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为3月15日),并将M工程项目中的部分施工项目分包给了乙公司。
5月31日发包方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00万元,价外费用10万元。
5月底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工程分包款50万元。
对M 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则5月份应缴纳增值税计算如下:根据上述规定,由于该项工程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该公司5月份应纳增值税=(210-50)/(1+3%)×3%=4.66万元。
跨县(市、区)例2: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在邻县承接M工程项目,并将其中的部分施工项目分包给了乙公司,5月31日发包方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00万元,价外费用10万元。
当月该项目甲公司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10万元;5月底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工程分包款50万元,乙公司给甲公司开县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4.95万元。
对M工程项目上述甲公司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则5月份应缴纳增值税计算如下:当期销项税额=210/(1+10%)×10%=19.09(万元)当期进项税额=10+4.95=14.95(万元)应纳税额=19.09-14.95=4.14(万元)在邻县建筑劳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210-50)/(1+10%)×2%=2.91(万元)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4.14-2.91=1.23(万元)2.总分包业务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案例:的甲公司承包了一个合同值为1000万元的工程项目,并把其中300万元的部分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乙公司,工程完工后,该工程项目最终结算值为1000万元。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账务处理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账务处理(一)主要账务处理程序1、期末,根据经营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已完工作量审核凭单”,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
2、期末,根据应收的总包管理费,贷记“主营业·154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根据应代扣的税费,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根据应扣回的预付款或备料款,贷记“预付账款—预付分包单位工程款”;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3、以材料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时,根据物资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总包供料结算凭单”,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根据材料账面价值,贷记“原材料”科目;根据应支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4、期末,把已归集的制造费用按照分包合同总价占总承包合同总价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公式为:应计入当期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当期制造费用余额×(分包合同总价/总包合同总价)。
根据上式计算得到的“应计入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分包成本”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5、缴纳代扣代缴的税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并向分包单位转交完税证明.(二)几点说明1、根据《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工程结算”科目只有在建造合同竣工结算完毕后,才会有借方发生额。
但这一规定是针对自营施工业务的会计处理而言的,对分包工程来说,此处通过“工程结算”科目的借方核算分包工程的已完工程量,可以使本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仍然保持数量对等关系.2、“制造费用”按照合同比例分配计入分包成本,主要考虑的是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原则,因为从理论上讲,总承包合同发生的间接费用并不完全是由分包工程所引起的,还包括企业的自营施工部分,故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制造费用”计入分包工程成本,“制造费用"的余额应结转至“工程施工”科目.3、总包供料价差计入分包收入,主要考虑到在“施工-采购"总承包模式下,通常由总承包企业按照分包单位的需求进行材料采购,然后转付给分包单位抵作工程款,规模采购所获得的效益应确认为分包收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营改增”后总分包业务处理会计分录
一、项目总包方账务处理
1、业主计量
简易征收:
借:应收账款-工程款-业主单位
长期应收款-质保金
贷:工程结算-业主单位
其他应付款-待结转增值税-简易征收一般计税:
借:应收账款-工程款-业主单位
长期应收款-质保金
贷:工程结算-业主单位
其他应付款-待结转增值税-一般计税
2、计提增值税
简易征收:
借:其他应付款-待结转增值税-简易征收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征收
一般计税:
借:其他应付款-待结转增值税-一般计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对项目分包方计量
简易征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征收
贷:应付账款-建造/劳务合同工程款
长期应付款-质保金
一般计税: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建造/劳务合同工程款
长期应付款-质保金
4、暂估分包方收入与实际结算金额形成的差额(每月暂估,次月冲回)
借: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费用
贷:应付账款-建造/劳务合同工程款-暂估
5、确认收入、成本、毛利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6、预缴税额(根据扣除分包后的差额计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征税款
贷:银行存款
7、项目总包方根据预缴税额计提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水利基金
8、收到业主支付工程款(依据分包方移交过来的银行账户核算)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工程款-业主单位
9、支付分包方工程款
借:应付账款-建造/劳务合同工程款-项目分部
贷:银行存款
10、折现(长期应收-业主)
借:财务费用-折现
贷:长期应收款-折现
11、折现(长期应付款-分部)
借:财务费用-折现(红字)
贷:长期应付款-折现(红字)
二、项目分包方账务处理
1、项目总包方计量
简易征收:
借:应收账款-项目总包方
长期应收款-质保金-项目总包方
贷:工程结算-项目总包方
其他应付款-待结转增值税-简易征收一般计税:
借:应收账款-项目总包方
长期应收款-质保金-项目总包方
贷:工程结算-项目总包方
其他应付款-待结转增值税-一般计税2、计提增值税
简易征收:
借:其他应付款-待结转增值税-简易征收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征收
一般计税:
借:其他应付款-待结转增值税-一般计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发生成本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银行存款
或贷:应付账款
4、确认收入、成本、毛利
借:主营业务成本-分包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分包毛利贷: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
5、预缴税额
简易征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征税款
贷:银行存款
一般计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征税款
贷:银行存款
6、项目分部根据预缴税额计提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水利基金
7、收到总包方支付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工程款-项目总包方
8、折现(长期应收-总包方)
借:财务费用-折现
贷:长期应收款-折现
三、汇总报表时总分包需要抵消的会计分录(一)、抵消债权债务:
1、应收与应付抵消
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应付账款(红字)
2、长期应收与长期应付抵消
借:长期应收款(红字)
贷:长期应付款(红字)
3、暂估成本与存货抵消:
借:存货-已完工未结算(红字)
借:预收账款-已结算未完工
贷:应付账款-暂估(红字)
(二)、关联交易抵消:
1、收入、成本抵消: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2、折现抵消:
借:财务费用-应收折现(红字)
贷:财务费用-应付折现(红字)
(三)、现金流抵消:
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红字)
贷: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红字)
(四)、建造合同抵消:
按照应抵消的收入、成本分别抵消建造合同表中的相应的收入、成本及工程结算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