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
合作社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案例
合作社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案例合作社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是用于记录合作社经营活动的收入和支出情况,以及盈余的分配方式。
下面是一个关于合作社盈余及盈余分配表的案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个概念。
合作社名称:ABC农民合作社期初资金:100,000元收入项:1. 农产品销售收入:200,000元2. 农产品加工收入:50,000元3. 农产品租赁收入:10,000元4. 其他收入:5,000元总收入:265,000元支出项:1. 农产品采购成本:80,000元2. 农产品加工成本:20,000元3. 农产品租赁成本:5,000元4. 员工工资:40,000元5. 办公费用:10,000元6. 其他费用:5,000元总支出:160,000元盈余:总收入 - 总支出 = 105,000元盈余分配:1. 偿还借款:30,000元2. 增加合作社储备金:20,000元3. 分配给合作社成员的利润:55,000元以上是ABC农民合作社的盈余及盈余分配表。
根据表中的数据,合作社在经营活动中获得了总收入265,000元,支出了总计160,000元,获得了105,000元的盈余。
合作社将30,000元用于偿还借款,20,000元增加了合作社的储备金,剩余的55,000元分配给了合作社的成员作为利润。
通过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合作社可以清晰地了解自身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
同时,盈余分配也体现了合作社对成员的回报和对合作社未来发展的投资。
合作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盈余分配方案,以满足成员的利益诉求和合作社的发展需求。
在实际操作中,合作社可以根据经营计划和成员的意见来确定盈余分配方案。
比如,合作社可以根据成员的劳动投入和资金投入来确定分配比例,或者根据成员的贡献程度来确定分配金额。
同时,合作社也可以将一部分盈余用于回报社会,比如捐赠给贫困地区或开展社区公益活动。
盈余及盈余分配表的制定和实施可以帮助合作社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
一、为了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合作社的本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永寿县瑞丰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试行)和《永寿县瑞丰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持有本社《社员证》的社员。
三、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财产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
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
用于发展生产,可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
2、提取风险基金。
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
用于以丰补欠。
3、向社员分配盈余。
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照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低于60%;按照出资额、成员应享有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捐赠份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超过40%。
入社不满一年的社员,根据社员实际出资、入社时间,按比例按时间段进行分配。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要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五、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金额及平均量化到社员的资金份额要记载到《社员证》中。
资产受益类项目分红实施方案
资产受益类项目分红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对财政支农资金形成的资产与贫困户利益相联结,完善制度、强化风险,提高脱贫质量和成效。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地点:经营主体:项目归属:二、基本情况(一)合作社项目:1.农机合作社。
年月日成立了专业合作社。
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占地平方米,场地内设有等建筑面积平方面积。
现有合作社成员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户、管理人员人。
社员成员出资(含折资)总额万元,国家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万元,贫困户及管理人员出资万元,村集体场地租赁元。
农机合作社主要从事。
扶贫专项资金购置的农业机械有。
可提供个就业岗位个。
2.林果业合作社。
年月日成立了专业合作社。
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房屋库房建筑物占地平方米,场地内设有等建筑面积平方米。
现有合作社成员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户、管理人员人。
社员成员出资(含折资)总额万元,国家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万元,贫困户及管理人员出资万元,村集体场地租赁元。
合作社主要从事。
扶贫专项资金购置的设备有可提供个就业岗位个。
3. 农副产品销售合作社。
年月日成立了专业合作社。
占地面积平方米,场地内设有等建筑面积平方面积。
现有合作社成员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户、管理人员人。
社员成员出资(含折资)总额万元,国家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万元,贫困户及管理人员出资万元,村集体场地租赁元。
农产品合作社主要从事。
扶贫专项资金购置的设备有。
可提供个就业岗位个。
4.畜牧养殖合作社。
年月日成立了专业合作社,占地面积平方米,现有合作社成员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户,投入财政扶贫资金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万元,畜牧养殖合作社主要从事,年收益可达到万元。
可提供个就业岗位个。
(二)良种繁育项目:年月日建设了。
占地面积平方米,投入万元,修建肉羊良种繁育中心(扩繁场)个,购买只,购买只,每户只。
农村合作社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公式
一、概述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合作社在推动农业生产、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而盈余和盈余分配作为合作社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合作社内部的成员权益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农村合作社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公式进行详细解析,以期为农村合作社管理者和成员提供参考。
二、农村合作社盈余的定义和特点1. 盈余的定义盈余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得到的剩余收入,也可以理解为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创造的经济利益与企业所付出的成本之间的差额。
2. 盈余的特点农村合作社盈余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体现企业的经营效益。
盈余水平可以直观地反映出农村合作社的经营情况和效益水平。
(2)为盈余分配提供了资金来源。
盈余作为合作社的重要资金来源,可以用于发展项目、奖励成员、弥补损失等。
(3)对成员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盈余分配决定了合作社成员的实际受益情况,直接关系到成员的利益分配和合作社的稳定发展。
1. 农村合作社盈余分配表农村合作社盈余分配表是反映农村合作社盈余分配情况的一种会计报表,通常包括盈余总额、盈余分配项目、分配比例、分配金额等内容。
盈余分配表的编制可以帮助合作社管理者和成员清晰地了解盈余的分配细节,有利于公开、公正地进行盈余分配。
2. 盈余分配表公式农村合作社盈余分配表公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要素:(1)盈余总额:即合作社在一定时期内所实现的盈余数额。
(2)盈余分配项目:包括了对盈余的分配项目,例如利润公积金、发展基金、成员管理和服务费等。
(3)分配比例:不同项目的分配比例根据合作社章程和经营情况进行确定。
(4)分配金额:根据盈余总额和分配比例计算得出的各项分配金额。
根据以上要素,农村合作社盈余分配表公式可以表示为:盈余总额 = 利润总额 - 成本总额利润公积金 = 盈余总额 * 利润公积金比例发展基金 = 盈余总额 * 发展基金比例成员管理和服务费 = 盈余总额 * 成员管理和服务费比例其他分配项目 = 盈余总额 * 其他分配项目比例四、总结农村合作社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公式对于合作社管理者和成员来说都具有重要作用。
6盈余及其分配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中的收入与支出的配比并不 严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来源于多种收入。有的收入与 它所抵减的支出存在严格的配比关系,如加工农产品的销售 收入与农产品购入成本和加工、销售费用支出,就存在着严 格的配比关系;有的收入没有与之配比的支出项目,如银行 存款利息收入、违约金收入、罚款收入等,只有收入项目, 没有与之相对应的支出项目,不存在收入与支出的配比关系; 有的收入与多项支出配比,如经济林木投产后的产品销售收 入,不仅与该产品的采摘、挑选、贮藏、保管、包装、运输、 销售等费用支出配比,而且还与该经济林木的营造、培植、 管护所产生的费用支出配比;还有的费用与多项收入配比, 如合作社免费为成员代购代销发生的费用支出,没有与之相 对应的收入项目,结转盈余时直接从收入中抵减,应与全部 收入配比。而在其他行业,盈余性收入与其相应的支出一般 都有着严格的配比关系。
2.要认真搞好专业合同的结算兑现工作,对未完 成合同规定的代购代销业务和提供的劳务服务, 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3.要核实并收回对外投资应得的收益。
(二)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年终,农民专 业合作社应对所有的财产及债权债务进行一次全 面清理。对各项资产、存货出现的盘盈、盘亏、 毁损、报废等,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对各种 应收款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积极催收。凡是属于 本年度应该收回的,都应该收回,当年确实不能 收回的,应按《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妥 善入账处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应收款项的减 免。对各项债务应积极偿还,按规定支付利息, 并结出各项年终余额。
五、盈余的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的总体情 况,合作社应设置“本年盈余”账户,用于核算 合作社在年度内实现的盈余(或亏损)总额,该账 户属于权益类账户。会计期末结转本年盈余时, 将“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账户的余额转入 本账户的贷方,同时将“经营支出”、“管理费 用”和“其他支出”账户的余额转入本账户的借 方。“投资收益”账户的净收益,转入本账户的 贷方,如为投资净损失,则转入本账户的借方。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规范问题的思考
2021.04 总第143期《中国农民合作社》65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简称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就是把当年已经确定的盈余余额加上上一年度的未分配盈余,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合理分配。
围绕合作社盈余分配的法律规定,本文进一步探讨了合作社盈余分配的重要意义、现实表现,对规范合作社盈余分配提出了相关建议。
合作社盈余分配的重要意义盈余分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合作社提出的基本要求,相关法律条款涉及合作社成立的章程、成员账户管理、票据使用、账务处理流程、会计核算、收益分配管理等诸多内容,直接关系到合作社成员各方面的利益,对合作社规范、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
合作社盈余的产生,离不开合作社与成员之间的交易,合作社有了成员的合作支持,才能取得规模采购、规模销售的优势,从而节省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议价能力,这是全体合作社成员合作的结果。
规范盈余分配,就是将合作社在节省交易成本和提高市场议价等方面形成的盈余,通过盈余分配的形式再分配给成员,增加成员收益,调动成员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切实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
二是体现合作社的本质特征。
合作社可分配盈余可以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经全体成员同意的其他办法返还或分配给本社成员,不能自行分配,坚决杜绝虚提盈余以及不及时、不足额甚至不向成员返还现象的发生。
盈余分配原则充分体现了合作社“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属性和本质特征。
三是彰显法律制度的刚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合作社建立盈余分配机制,将提取的盈余及时返还支付给成员,并且必须依法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盈余分配,这是对合作社法律底线的坚守。
四是促进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
合作社分红方案
合作社分红方案概述在合作社中,分红方案是一种重要的激励机制,可以有效调动合作社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合作社的整体效益。
本文将介绍一个合作社分红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并探讨其对合作社运营的影响。
一、分红方案设计1.目标设定在设计分红方案之前,需要明确合作社的整体发展目标和成员的激励需求。
通过分红方案,可以使成员对合作社的发展和经营产生更强烈的责任感和归属感,进而推动合作社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分红指标选择合作社的分红指标应该与其经营性质和盈利能力相匹配。
常见的分红指标包括销售额、利润、生产效率、成本控制等。
选择合适的指标需要充分考虑合作社的特点和经营状况,并确保能够反映成员的贡献和表现。
3.权益分配比例确定权益分配比例是分红方案中关键的一环。
应根据成员的贡献、职责、风险承担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可以将权益分配比例分为固定比例和浮动比例两种形式,根据年度成员的绩效进行调整。
4.分红方式确定合作社的分红方式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股权分红。
现金分红可以直接发放给成员,以货币形式衡量成员的分红权益;股权分红则将成员的分红权益以股票或其他证券形式表达,并根据合作社的业绩和股东权益进行分配。
二、分红方案实施1.信息公开与沟通在实施分红方案之前,应将分红方案的详细内容和实施细则向合作社成员进行全面的说明和沟通。
通过透明的信息公开和有效的沟通,可以增加成员对分红方案的理解和接受度,从而减少潜在的分歧和矛盾。
2.绩效评估与分配绩效评估是分红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成员的贡献和表现进行评估,可以客观地确定分红权益分配的比例和方式。
绩效评估应该公正、透明,并根据事先确定的指标和标准进行。
3.分红发放与监督分红发放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确保成员的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分红方案的公平和合理性。
监督机制可以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成员监督等多方面内容。
三、分红方案的效益1.激励积极性通过合作社分红方案,可以激励成员对合作社的积极投入和创造性努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的会计核算
·6·农 机 合 作 组 织农业开发与装备 2017年第7期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户和市场的沟通桥梁,对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具有重要的作用。
盈余分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探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的会计核算方法,希望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理论方面的支持。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会计核算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是其运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集体和社员的利益。
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做好盈余分配工作。
1 盈余分配前的会计核算第一,对合作社的年度收入及支出进行详细核算,确保核实结果的准确无误;第二,对合作社的财产进行清理,并将其计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个人账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指合作社在一定期间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提供服务而取得的净收入。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设置本年盈余账户,其借方记录亏损,贷方记录盈余,年末将盈余或者亏损转入盈余分配账户,该账户结转之后没有余额。
例:(1)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收入类项目进行结转时,会计分录为:例:XX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末经营收入为30 000元,其他收入为20 000元。
借:经营收入30 000。
其他收入:20 000。
贷:本年盈余50 000。
(2)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支出类项目进行结转时,会计分录为:例:XX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末经营支出为30 000元,其他支出为10 000元。
借:本年盈余40 000。
贷:经营支出30 000。
其他支出:10 000。
(3)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投资盈余进行结转时,会计分录为:例:XX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机械设备取得收益20 000元。
借:投资收益——投资机械设备20000。
贷:本年盈余20 000。
(4)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本年度盈余进行结转时,会计分录为:例:XX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末盈余为85 000。
借:本年盈余85 000。
贷:盈余分配85 000。
2 盈余分配的会计核算2.1 分配步骤第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的会计核算
【例1】2010年1月1日,甲以货币资金6000元入股,享有本合作社注册资本1股5000元。
假设,该社股金年初数395000元。
本社章程规定,每年末以每个成员的股金份额占全部股金的比例量化其享有的公积金份额。
接受投资时:借:库存现金6000贷:股金——甲5000贷:资本公积——股金溢价1000所以,股金年末数400000元,该数据可以根据《成员权益变动表》提取。
注:为了鼓励成员更多地通过合作社来进行生产,在一般情况下,公积金的量化标准主要依据当年该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来确定。
当然,合作社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依据其他标准进行量化,一种是以成员出资为标准进行量化,另一种是单纯以成员平均的方法量化。
假设该社以出资额为标准进行公积金量化,请计算甲享有的公积金比例?因为,该社共有股份(股金)40000元,每股5000元。
所以甲享有的公积金比例为:=1/(40000/5000)=1/80假设:该社资本公积年初数20000元,盈余公积年初数8000元,年末数分别为21000,10000元。
则:量化给甲的公积金份额=公积金总额×出资比例=(21000+10000)×1/80=387.5元【例2】承上例,盈余分配时有合作社成员50人,专项基金年初数90000元(全部为国家财政补助),本年增加数50000元(其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38000元,接受捐赠收入12000元),年末数140000元。
收到国家财政补助时:借:银行存款50000贷:专项应付款——国家财政补助收入50000收到捐赠收入时:借:库存现金12000贷:专项基金——接受捐赠收入12000利用财政补助收入购买固定资产时:借:固定资产38000贷:专项基金38000假设,本社章程规定,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资产,按照盈余分配时的合作社成员人数平均量化,作为分红的依据。
则:量化给甲的形成资产的财政补助资金份额为:=(90000+38000)/50=2560元量化给甲的捐赠财产份额为:=12000/50=240元年度终了,以“成员出资”、“公积金份额”、“形成财产的财政补助资金量化份额”、“捐赠财产量化份额”合计数汇总成员应享有的合作社公积金份额。
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
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类特殊的商事主体在盈余分配制度上存在着不同于普通营利性企业的特点。
合作社盈余在性质上属于向社员“多收”或“少付”的款项,需遵循合理的分配顺序。
同时,可分配盈余需遵循这样的分配原则:依据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额(量)进行分配和资本报酬有限。
合作社从盈余中提取的公共积累能否分割是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中又一个重要内容。
公共积累应否分割应分层考虑、区别对待。
在合作社存续期间社员资格终止时以及合作社终止时,公共积累应否分割宜采取不同的做法。
总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公共积累【英文摘要】As a special business subject,the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 has some characteristics about the distribution of surplus comparing to profitable firms.Surplus of cooperatives which belongs to cooperatives’“excessive collection”or“underpayment”from members should be distributed according to reasonable orders.At the same time,the principles of distribution of surplus of cooperatives are principle of returning surplus to members according to their respective transaction volume(amount)and principle of limited capital reward.Whether public accumulation of cooperatives can be divided is another important issue.whether cooperatives Can divide public accumulation or not depends on the different situations.There should exist different rules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ves’existence and after the ending of cooperatives.Our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 Law needs to be perfected.【英文关键词】agricultural cooperative;distribution of surplus;public accumulation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自愿出资加入合作社,成为合作社的一员,其主要动因是实现自我服务、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农机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合作社的财务活动。
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依规、民主理财、勤俭节约、保值增值。
二、财务机构及职责合作社设立财务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财务人员。
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遵守财务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合作社的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如实反映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编制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制定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
3、做好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防止财务违规行为的发生。
5、定期向合作社成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成员的监督。
三、财务预算管理合作社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财务预算包括年度预算和项目预算。
年度预算应根据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结合上一年度的财务决算情况,编制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资金预算等。
项目预算应根据具体的项目需求,编制详细的预算方案,包括项目的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支出明细等。
财务预算经合作社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四、资金筹集管理合作社的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政府扶持资金、银行贷款、社会捐赠等。
成员出资应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
政府扶持资金应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
银行贷款应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并按时还本付息。
社会捐赠应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并接受捐赠人的监督。
合作社不得向成员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不得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货币资金管理合作社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收支的管理。
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现金支出应符合规定的范围和审批程序,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支出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农业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农业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一、前言。
咱农业合作社的伙伴们!又到了收获满满的季节,现在咱得好好商量一下收益咋分配啦,这就像是分蛋糕,得让每个人都能尝到甜头,还得公平公正呢!二、收益计算。
1. 总收入。
咱这一年啊,通过卖粮食、蔬菜、水果,还有一些特色农产品,总共赚了[X]元呢。
这里面可都是大家辛苦劳作的成果,从播种、浇水、施肥,到最后收获、售卖,每一个环节都不容易。
2. 成本扣除。
但是呢,咱不能光看收入,还得把成本刨出去。
这成本啊,包括买种子、化肥、农药花了[X]元,租农机设备用了[X]元,还有运输、储存农产品花了[X]元,总共成本是[X]元。
这么一算,咱的纯收益就是总收入减去成本,也就是[X X = X]元啦。
三、分配原则。
# (一)按劳动量分配。
1. 劳动量统计。
咱合作社的成员,每个人干的活都不一样多。
咱有专人负责记录大家的劳动时长和劳动强度呢。
比如说,老张在地里干活的天数最多,而且经常干那些重体力活,像耕地、搬运重物啥的;小李虽然干活天数没老张多,但是他技术好啊,给咱的农作物治病虫害特别在行。
咱们根据这些情况,把每个人的劳动量都换算成了劳动积分。
老张的劳动积分是[X]分,小李是[X]分,其他人也都有相应的积分。
2. 分配比例确定。
根据大家的劳动积分总和,算出劳动量分配占总收益的[X]%。
比如说,如果劳动积分总和是[X]分,那每一分就相当于纯收益的[X÷X = X]元。
老张能分到的收益就是他的劳动积分[X]乘以每分对应的金额[X]元,也就是[X×X = X]元;小李能分到[X×X = X]元,其他人也按照这个方法来计算。
# (二)按土地入股分配。
1. 土地评估。
有些伙伴是用自己的土地入股咱们合作社的。
咱们之前也对这些土地进行了评估,根据土地的面积、肥沃程度、地理位置啥的,确定了每块土地的价值。
比如说,老王入股的那块地,面积大,土壤肥沃,交通也方便,评估价值就比较高,相当于[X]股;老赵的地虽然面积小一点,但是也有它的优势,评估为[X]股。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办法解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办法解析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有明确的规定,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情况的调查,本文分析研究了几种分配办法供参考。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办法;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有明确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依法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盈余分配,充分体现了惠顾返还的原则,严格控制资产分红比例,切实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
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情况的调查,本文研究介绍几种合法合理的分配办法。
第一种情况,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程序、比例进行盈余分配。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年实现的盈余在弥补上年亏损、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等后的可分配盈余,百分之六十以上应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进行盈余返还,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具体分配办法为:1.盈利弥补上年亏损;2.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盈利×公积金提取比例;3.计算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盈余-公积金(公益金、风险基金、奖励基金);4.分配可分配盈余。
盈余返还金额=可分配盈余×不低于60%的返还比例;剩余盈余返还金额=可分配盈余×不高于40%的返还比例。
举例:某禽蛋专业合作社当年账面股金100万元,公积金50万元,专项基金20万元。
购销成员禽蛋800万斤,实现盈利40万元。
按章程规定,盈余分配办法为:公积金提取比例为10%;可分配盈余的70%,按成员与本社的禽蛋交易量进行盈余返还。
则盈余分配情况为:1.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盈利×公积金提取比例=40×10%=4万元;2、可分配盈余=盈余-公积金=40-4=36万元;3.盈余返还金额=可分配盈余×70%=36×70%=25.2万元,800万斤禽蛋,每斤返还额为,25.2÷800=0.0315元/斤;4.剩余盈余返还金额=可分配盈余×30%=36×30%=10.8万元,剩余盈余分红率R=剩余盈余返还金额÷(股金+公积金+专项基金)=10.8÷(100+50+20)=6.35%;此合作社40万元盈余分配结果为:提取公积金4万元;按禽蛋交易量0.0315元/斤,向成员进行盈余返还25.2万元;按6.35%的分红率,向成员进行剩余盈余返还10.8万元。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利分配中存在的问题透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利分配中存在的问题透析农民专业合作社盈利是合作社生产和服务活动的重大经营成果。
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盈利分配,对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调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积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民专业合作社盈利总的应遵循“惠顾返还”和“资本报酬有限”原则,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合理合法的分配。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多种原因,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盈利分配上却出现不少偏差,产生了不少问题,现对其中的一些主要问题作一点剖析和纠偏。
问题之一,合作社盈利分配参与要素不合理。
最突出的问题是有些地方税务部门通过征收所得税的方式强制参与合作社的盈利分配.如:东台市三仓镇的东成甜叶菊专业合作社反映,从2008年开始,国税部门按其销售收入的4%核定所得,征收25%的所得税,2008年为21.6万元,2009年为23。
5万元,2010年为13万元,三年累计征收所得税高达58.1万元.根据国家《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从事“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独立的法人,应当可以参照上述规定,免征所得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个互助性的经济组织,为成员提供上述服务活动所形成的所得,符合《企业所得税法》所规定的免征条件,应当免征所得税,有关部门应该停止通过征收所得税的方式参与合作社盈利分配的不合理行为。
建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从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农民,经营农产品的实际情况出发,下发正式通知,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免征、减征所得税的农产品范围,以便基层税务部门征税有依据,切实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怎样进行盈余分配的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怎样进行盈余分配的核算盈余分配是合作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切身利益,具有很强的政策性。
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起和发展为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专业合作社在沟通农户与市场的联系方面也有着独特的优势而合作社的盈余直接影响到合作社成员的切身利益和合作社组织的稳定性。
因此,年终按要求规范盈余分配尤为重要。
一、盈余分配的要求及顺序。
合作社经营所产生的剩余,称之为盈余。
可分配盈余是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可供当年分配的那部分盈余.《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可分配盈余按照下列规定返还或者分配给成员,具体分配办法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经成员大会决议确定:(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1、盈余分配的要求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是指把当年已经确定的盈余总额连同以前年度的未分配盈余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合理分配.盈余分配是合作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国家、集体、成员及所有者等各方面的利益,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因此,合作社必须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搞好盈余分配工作。
合作社在进行盈余分配前,首先应编制盈余分配方案,方案应详细规定各分配项目及其分配比例。
盈余分配方案必须经合作社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必须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其次,应做好分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清理有关财产,结清有关账目,以保证分配及时兑现,确保分配工作的顺利完成。
2、盈余分配的顺序合作社的可供分配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弥补上年亏损。
主要是弥补上年亏损额。
(2)提取盈余公积。
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收益分配方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设计,以下是一种常见的方式:1. 固定利润分配:将固定比例或金额的利润按照成员持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例如,如果某个成员持有10%的股份,并且公司获得了100万元人民币(RMB)的净利润,则该成员可获得10万元RMB。
2. 劳动报酬和劳务费用:对于参与生产、管理等工作并为企业做出贡献者,可以给予相应劳动报酬或劳务费用。
这些额外津贴通常不计入纯粹投资回报中。
3. 股息发放:在年度审计后确定每个会员所拥有权益部分之上市价值,在此基础上支付现金红利。
具体数额由理事会提议并提交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4. 再投资: 将一部分收益重新投入到企业运营中以增加规模和效率, 从而使所有共同创造更大价值.
需要注意:
- 收益分享方案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
- 分配原则要公平、透明,并兼顾各类成员的权益。
- 分配方案应该与企业发展战略和目标相一致,以激励成员积极参与经营管理,并提高整体效益。
最终的收益分配方案需要由股份经济合作社全体会议或理事会讨论通过。
农机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红耀农机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经理事会提议,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制定财务制度如下:第一条:本社用于服务的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一)成员会费(二)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三)政府资助(四)贷款(五)存款利息(六)其它正当收入第二条:本合作社按照国家规定收取会费。
第三条:本合作社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条:本合作社接受的政府资助或社会捐赠均按收时的现值如帐,作为本组织的共有资产,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予以公布。
第五条:本组织必须根据国家财务规定帐目,配备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条:开支审批权限,一千元以下有理事长审批,一千元以上有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一万元以上须有成员大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每半年向成员大会公布收支情况,接受成员监督。
第八条:对模范成员的物质奖励,其金额计入服务成本。
第九条:本组织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或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本组织实行独立核算并作为产权单位,使成员享有监督权、受益权。
红耀合作社成员盈余分配管理制度一、设立社员分户账(股份明细表),社员入股的股额、扩股、退股的时间均以年度为限,其原股指保持不变。
二、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盈余按交易量(额)的60%返还。
三、按盈余的20%提取公积金,用于本合作社的扩大经营服务能力或弥补亏损。
四、按盈余的10%提取公益金,用于社员、志愿的福利事业。
五、按盈余的10%提取风险基金,用于次后年度弥补亏损。
六、国家扶持基金、社团捐赠等款项,作为公共积累,不纳入盈余分配。
红耀农机专业合作社议事制度一、议事程序凡需要商议、决定的事项,先由各成员提出初步意见,由负责人如集全体成员商议。
二、议事原则议事应遵循有利于发展的原则进行,各成员应积极表意见和建议,凡经全体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决定通过的事项必须严格遵循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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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
方案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农机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盈余分配是处理成员与组织之间以及成员相互之间利益关系的核心。
为了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合作社的本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经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形成以下盈余分配方案。
一、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本社社员。
二、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财产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
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按10%的比例提取。
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2、提取公益金。
公益金按5%的比例提取。
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经济。
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的2%;
3、向社员分配盈余。
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照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低于60%;
三、盈余分配方案要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