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内会诊制度.docx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务科管理制度深泽县医院

院内会诊管理制度

医务科管理制度编号: YWK[2018]YWKGLZD 颁布日期:

修订日期 :

页码:第 1 页,共 5页

编号: YWK[2018]YWKGLZD

为充分体现我院综合业务能力,提高诊疗水平,保障医疗安全,规范会诊工作,特制定

会诊制度如下:

(一)科室间会诊

1、凡遇疑难病例,病情涉及本科以外其它专业的病例、特殊病人,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一般会诊流程:

、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时间具体到分钟。发送至被邀请科室,同时电话通知被邀请科室。

、被邀请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后,必须在当日内安排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至邀请科室会诊。无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科室,由主治医师承担。

、邀请科室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陪同会诊医师进行会诊。

、若会诊医师不能做出决定,应请示本科上级医师或带回科室讨论,并将结果在 6 小时内由

会诊医师补记于会诊记录。

、会诊结束后,被邀请会诊医师认真书写会诊记录,给出较明确的会诊意见。必要时会

诊医师应和邀请科室医师共同向患者或家属交待病情。

、申请会诊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及时记录会诊意见及执行情况。

3、急诊会诊:

经治医师开写会诊医嘱,填写会诊单,及时发送给被邀请科室;护理人员电话通知被邀

请科室,被邀请科室护理人员及时通知值班医师,必须随叫随到,10 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在

会诊结束后即刻( 30 分钟内)完成会诊记录。

经会诊需要转科治疗的患者,应在患者病情允许移动的情况下进行,但在转入前应邀会

诊科室应指定相对固定的医师协助患者所在科室的治疗。

危重抢救患者原则上不转科。

(二)院内会诊

颁布日期:

院内会诊管理制度

医务科管理制度

1、属以下情况者可申请院内大会诊

经科内讨论并请相关专科会诊无法确诊者;

需联合制定治疗方案者;

重症、疑难病例须多科联合会诊;

特殊医疗保健人员及我院职工;

2、院内大会诊程序

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拟定邀请人员,向医务科提出申请;

经医务科审批同意会诊后,组织相关科室相关人员参加会诊;

会诊由患者所在科室主任主持,主管医师记录;

主管科室于会诊结束后向医务科反馈会诊结果;

医务科派专职人员参会。

3、相关人员职责修订日期 :

页码:第 2 页,共 5页

编号: YWK[2018]YWKGLZD

、申请科室:准备详尽系统的病历摘要及各种相关辅助检查、影像学资料,拟定邀请人员、会诊目的、时间、地点。主管医师详细记录讨论意见于疑难病例讨论本,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名单、专业技术职务、病历汇报人、发言记录、总结意见,随后主管医师将会诊记录另立专页归入住院病历。

、被邀会诊医师:视情况提前诊察患者,阅读病历摘要,进行充分准备。

、医务科:派专职人员参会,协调会诊中出现的问题。

4、相关问题说明

、院内大会诊有利于提高全院医务人员诊疗水平,是一种便捷有力的教学手段,欢迎各级医护人员,实习、进修人员积极参加。

、院内大会诊主持人应为申请科室主任。

、无特殊情况,院内大会诊应安排在工作日的下午。

颁布日期:

修订日期 :

院内会诊管理制度

页码:第 3 页,共 5 页

医务科管理制度编号: YWK[2018]YWKGLZD

、院内大会诊至少提前一日申请,以便应邀人员充分准备。

(三)外出会诊

1、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医院医务科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

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医务科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2、其它医疗机构拟邀请我院医师会诊,需向我院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应当包括

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等情况,并加盖邀请医疗机构

公章。紧急情况下用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当及时补办书面手续。

3、被邀请医师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医院接到会诊邀请后,在不影响本院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医务科及

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会诊影响本院正常业务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当经院领导

批准。

5、医师接受会诊任务后,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

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6、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

规。

7、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

终止会诊。

8、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

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

诊治。

9、会诊结束后,医师应当在返回本单位 2 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

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科。

10、会诊施行手术治疗要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规定,特殊诊疗技术项目应在获得批准

颁布日期:

院内会诊管理制度

医务科管理制度后方可进行。修订日期 :

页码:第 4 页,共 5页

编号: YWK[2018]YWKGLZD

11、医师在外出会诊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由邀请医疗机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12、医师外出会诊时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不接受会诊邀请:

会诊邀请超出邀请单位诊疗科目或者邀请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邀请单位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的;

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14、凡未经医院获准外出会诊,或在会诊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而导致的各种后果由个人自负。对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将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15、医师受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到其他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不适用本规定。

(四)科内会诊:

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五)院外会诊:

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后,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会诊。会诊有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 六) 门诊间会诊:

由本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提出,门诊管理部门负责协调,被邀请科室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承担,尽可能在当日完成。

(七)护理会诊:

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需其他科或多科进行护理会诊的患者,由护士长向护理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