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课件)法律心理学总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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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心理学相关知识总结(5)

法制心理学相关知识总结(5)

四二一综合征(four,two and one syndrome):独生子女(一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四人)与父母(二人)的溺爱下形成的生活奢侈、品行不良的现象。

非独生子女先天固有,而是源于消极的环境和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是中国独生子女的增加和家庭对独生子女抚养教育方式不当而产生的结果。

主要表现为:生活奢侈、浪费;家庭过分溺爱独生子女,很多应该由孩子自己做的事情都被大人包办代替,使孩子缺乏起码的社会适应能力,养成了自私、褊狭、任性、孤独的心理品质;缺乏进取心、意志力及勇敢精神;不懂得理解、尊重和同情他人。

这些不良品行不利于独生子女的成长和社会发展,可通过积极的环境刺激与科学的教育方式加以矫治。

矫治越早,矫治措施越符合儿童发展心理学及教育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就越具有积极意义。

被害预测(prediction of victimization):与“犯罪预测”相对。

在综合分析被害人(包括可能的被害人)的行为表现、心理状态、职业、家庭状况及其所处的社会环境态势等因素的基础上,对被害人潜在的被害可能以及社会未来的被害态势所作的估计和推断。

包括:对已被害的被害人重复被害可能性的预测和对潜在被害人被害可能性的预测;对于社会未来一定期间内或近期内被害发展态势的预测;对某社会群体(如老人)被害可能性或某种类型被害(如性被害)可能性的单项预测;宏观预测与微观预测等。

其研究常参考犯罪预测的有关理论和方法。

被害人本位l(victim standard):犯罪学和被害人学中以被害人及其被害为主要研究对象和出发点,以被害预防和被害人的保护为归宿的研究方向。

以区别于传统的“犯罪本位"或“犯罪人本位”。

传统犯罪学以犯罪和罪犯为中心,而忽视其对立面的被害人,这种研究态度和研究方法即犯罪人本位或犯罪本位。

在剖析了犯罪人以后,反观其对立面的被害人,成为犯罪学理论体系内在逻辑的固有要求。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鉴于德国纳粹在战争中对被害领地人民,特别是对犹太人的迫害,犯罪学开始关注被害与被害人问题,形成犯罪学中犯罪人与被害人、犯罪(加害)与被害的二元互动理论结构,并最终使被害人学从犯罪学中分离出来,使被害和被害人成为犯罪学和被害人学研究的取向。

法制心理学相关知识总结(8)

法制心理学相关知识总结(8)

奥本制度(Auburn system):亦称“沉默制”。

美国纽约的奥本监狱首先实行的监狱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为:罪犯白天在一起劳动,晚上单独监禁;劳动时,犯人须保持沉默,禁止交谈或以手势、眼神等进行交流。

1821年,奥本监狱进行了一项试验,让一群罪犯待在监房里不从事劳动。

这项实验因一项错误于1823年放弃,大多数罪犯被州长赦免。

后开始奥本制度。

这种管理制度对西方各国的、监狱管理产生深远影响,在欧美及亚洲许多国家的监狱管理中不同程度地被采用。

点数制(mark system):亦称“责任分数制”、“狱分制”、“分数制”、“记分制”。

对罪犯实行累进处遇管理的制度。

英属殖民地诺福克岛的典狱长马克诺奇(Alexander Maconochie)于19世纪40年代创立,后爱尔兰监狱局长克罗夫顿于1854年加以改进,故亦称“马克诺奇制”、“克罗夫顿制”。

根据罪犯的劳动和其他服刑表现,给以相应的点数(分数),当累积到一定点数时,便可升级,获得较好的待遇;升到一定级别后便可得到假释。

此法克服了时间刑的弊端,在时间制下,犯人只考虑如何度过时间,而不是好好劳动。

点数是按照犯人良好的表现、努力的工作和学习而积累起来的,可以因为懒惰或行为不好而作废或被扣除。

点数制标志着改造罪犯的“罚当罪”理论行将结束,并预示了不定期刑、区别对待和假释制度的效用。

点数制的目的是鼓励罪犯通过积极劳动与良好的服刑表现,争取获得较好的待遇与假释,把罪犯的切身利益与监狱的矫正目标相结合,有效改善罪犯的服刑态度,被世界许多国家作为基本的监狱制度之一。

会见通信心理效应(psychological effect of interview and communication):罪犯服刑期间与亲属、朋友通信以及接受探视等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的现象。

包括积极效应和消极效应。

积极效应表现为:缓解消极心态、满足物质和精神需要、强化罪犯积极改造的意识。

消极效应表现为:通信、会见中传递的消极信息会造成罪犯的心理负担,家人、朋友过多地寄钱、赠物,可能助长其享受心理,通信、会见中,少数家人、朋友向罪犯传递的以各种不法手段争取为其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消极信息,使其产生混刑期、不认真进行改造的投机取巧心理。

法律心理学

法律心理学
正因为法律心理学作为一门真正独立的学科形成得比较晚,所以至今对它的研究对象和范围还存在许多不同 看法。H.托奇认为,法律心理学是研究审判过程和参与这一过程的人的意图、动机、思维和情感的科学。J.L.塔 普则指出,心理学家在法律问题上开展的研究“过分犯罪化”了,也就是说,侧重于犯罪审判的过程和方面,却 大大忽视了民事法庭、法律社会化和法律协商等方面的心理学研究,因而给法律心理学的研究和发展带来了较大 的局限性。苏联的Μ.И.
由此看来,法制心理学就是应用各种客观的方法研究人们在法制活动中的心理活动规律,也就是研究人们的 心理活动对加强法制建设,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发展规律的科学。
研究对象
法制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制教育、法制实施及依法治国过程中人们的心理现象。法制心理学主要是为法制 教育、法制实施及依法治国服务的科学。它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实施法制过程中的心理学问题。但是 法制心理学不是简单地应用心理学的知识说明法制工作中的心理现象,而是要揭示在社会主义法制环境中实施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行法律监督,形成民主法制意识和法律思想品德与个性心理 规律,以及调节与控制民主法制意识过程的规律;揭示人们的个性差异对法制环境的依存性。
司法心理是研究在整个司法过程中,各种诉讼参与人的心理活动规律。如在侦查过程中犯罪人、被害人、证 人和警官的心理;在预审过程中犯罪人、警官和其他参与人的心理;在审判过程中犯罪人、被害人、证人、辩护 人、检察官和法官的心理等。
劳动改造心理是研究罪犯在劳动改造期间的心理现象及其变化规律。如影响和制约劳改罪犯心理活动的一般 因素;不同类型罪犯在劳改中的心理特点;劳改罪犯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心理活动规律等。
法制心理学强调社会发展法制环境与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作为个体的人总是处于与社会团体和他人的交往 中,通过相互交往建立一定的人际关系和法律关系,形成种种个性特征,产生形形色色的社会心理现象。法制心 理学注重人与社会法制环境的关系。社会法制环境包括社会存在、社会法制和法制意识,也就是社会生活中人与 人之间的相互影响。法制心理学强调法制环境,但在相同的条件下,由于每个人内在心理因素不同,必然会发生 不同的反映。个人内在的心理因素,主要是指个性的各种心理特征,如性格、气质、能力、兴趣、需要等,这些 心理特征都能对其心理活动发生一定影响,而个性的倾向性,即信念、理想、世界观对一个人的法制心理发生着 最深刻的影响。

《法律生理学》复习资料整理总结

《法律生理学》复习资料整理总结

《法律生理学》复习资料整理总结第一章法律心理学概述1、法律心理学是心理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是用心理现象来解释法律问题,研究人们在司法活动中的心理活动及其规律的一种学问或一门学科。

2、法律心理学分类(一)犯罪心理学(1.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研究犯罪的动机及对罪犯的教育改造等问题。

研究对象: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也就是说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是其研究对象。

(2.广义的犯罪心理学:又称为司法心理学或法律心理学。

不仅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而且研究有犯罪倾向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以及被害者、证人、诉讼过程中司法人员的心理和罪犯改造过程中的心理等等)(3.司法心理学:逐渐侧重从运用法律手段同犯罪现象作斗争的角度加以研究,探讨执法过程中的各种心理问题。

(4.犯罪心理学:主要研究违法犯罪现象中的心理学问题,即犯罪前、犯罪过程中、犯罪后以及罪犯服刑过程中的心理学问。

(二)侦查心理学1.概念:广义:侦查心理学是研究与侦查活动有关的人员心理及其规律与对策的一门科学。

狭义:侦查心理学是研究侦查过程中侦查主体的心理现象及其规律的一门科学。

2.研究对象:(1)侦查人员(2)犯罪嫌疑人(3)被告人(4)罪犯与被害人(5)证人以及其他调查对象的心理活动规律3.研究内容:(1)现场心理通过对现场痕迹的分析,可以了解罪犯的心理活动。

(2)调查心理包括调查对象的心理和侦查人员的心理。

(1、侦查人员的心理:侦查人员的认识活动、意向活动及其相互关系,侦查人员的个性心理特征,侦查人员应具备的心理品质等。

(2、调查对象的心理活动: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被调查人员的知觉、思维、情绪、态度、动机等的特点。

以及研究调查对象和侦查人员之间相互作用的心理活动。

(3)缉捕心理背景:犯罪分子的逃窜活动是依据其生活经验和社会关系进行的。

有不同的生活经验和社会关系的罪犯会产生不同的潜逃心理特点。

(1、研究内容:罪犯的社会关系;案发后的心理变化;非预谋犯罪的矛盾心理和预谋性犯罪的心理动向;罪行败露后的心理;影响罪犯心理变化的原因;不同类型缉捕对象的逃潜心理(4)审讯心理概念:研究审讯对象的心理特点以及在审讯过程中心理发生发展变化的过程。

法制心理学相关知识总结(10)

法制心理学相关知识总结(10)

漂移理论(drift theory):美国社会学家马茨阿(David Matza,1930—)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少年犯罪原因理论。

其基本观点认为,一般的少年犯罪者也保持有传统的价值观念和态度,但是他们却学到了对这些价值观念和态度进行中立化的一些技术,使他们的心理与行为能够冲破这些观念的束缚,在合法与不合法之间进行漂移。

马茨阿在所著《青少年犯罪与漂移》(1964年)中认为,青少年亚文化存在三种价值趋向,即寻求刺激、鄙视日常工作和强调暴力性攻击行为。

犯罪是在亚文化影响下,通过潜移默化的相互学习,或从同伴的言行中受到暗示、获得承认形成的。

马茨阿认为大部分少年犯罪者是一些漂移者,他们可能在违法犯罪活动和守法活动这两个对立的活动领域之间进行选择。

传统价值观念往往使他们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产生罪恶感,妨碍他们进行这类活动,因此,他们便发展出一套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护的合理化技术,对传统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进行中和处理,使他们能够暂时摆脱、解放出来,参与到违法犯罪活动中,这样就发生了违法犯罪的漂移。

随着年龄的增长,传统的社会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对他们的束缚作用增加,加上结婚、成家、参加工作并有了自己的收入等情况的产生,大多数少年犯罪者就不再会发生漂移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只有少数人到成年后还会继续进行犯罪。

马茨阿认为,神经冲动性犯罪和职业犯罪是不属于这种漂移的例外。

该理论一方面强调亚文化影响的原因,另一方面强调合理化过程动摇了正常文化价值观对犯罪的遏制。

现代犯罪学对该理论的争议较大。

相对剥夺论(relative deprivation theory):研究受教育程度、福利待遇、经济地位和生活状况与犯罪关系的理论。

认为一些社会成员所体验到的相对剥夺是引起犯罪行为的一种直接原因,是社会生态学犯罪理论的主要分支之一。

主要代表为美国社会学家布劳夫妇(Judith Blau;Peter Blau,1918—2002)。

他们认为社会不公平感导致解组状态和愤怒,而解组状态和愤怒又会引起第一表现和犯罪行为。

法制心理学相关知识总结(2)

法制心理学相关知识总结(2)

青春期危机(puberty crisis):处在青春期的个体因身心发展不平衡而产生的易导致越轨行为的危险状态。

青春期是个体生理急剧发育的时期,身体各系统迅猛发展,各器官的功能日趋完善;性器官与性机能迅速成熟,少男、少女的性意识被唤醒。

这些剧烈的变化促使个体体力增加、精力充沛,并产生强烈的好奇心、波动性情绪、强烈的独立意识和成人感等。

但青春期个体的思维水平、社会认知能力、道德发展水平、自我意识、自我调控能力等方面的发展较缓慢,水平相对滞后,形成生理成熟与心理能力之间的强烈矛盾,导致青少年人格发展中的自我同一性混乱,并处于激烈动荡与心理冲突中。

这种心理状态易引起越轨及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是造成青少年犯罪的重要主体因素,也是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远多于其他年龄组人群的主要生理、心理基础。

心理学家希利(William Healy,1869—1963)与布朗纳(Augusta F.Bronner)、埃里克森、艾森克等,都对青春期危机作了研究。

边际人(marginal man):亦译“边缘人”。

广义指未充分参与任何社会群体的个人;狭义指同时参与不同社会群体,但又不完全属于任何一个群体,因而其行为模式捉摸不定的个人。

边际性的程度和范围取决于与群体文化模式的差异、社会对这种差异的看法和态度、个人所受的群体影响以及边际人对这种差异的认识等。

这一名词最早由美国社会学家帕克(Robert Ezra Park,1864—1944)于1928年首创,以后被社会学家们广泛用来研究种族问题。

心理学家勒温将这一概念引入社会心理学。

不同的社会群体有不同的价值标准、道德规范、风俗礼节、行为习惯等方面的规范,一般的群体成员都能遵守这些规范,但是由于边际人在不同的群体中游移或漂流,这样势必会引起心理冲突,使个人产生社会适应困难,从而导致高犯罪率、家庭解组以及情绪不安等结果。

从社会学的观点来看,这是由于亚文化的冲突对立,从而在个人的价值体系中产生两面性的结果。

2013年教师考试(心理学教育学法律法规复习精要)

2013年教师考试(心理学教育学法律法规复习精要)

教育心理学复习要点第一章教育心理学概述1、★教育心理学是一门研究学校情景中学与教的基本心理规律的科学。

2、★学习与教学的主要构成要素有:学生、教师、教学内容、教学媒体、教学环境。

3、★★学习与教学的过程主要包括:学习过程、教学过程、评价/反思过程。

4、教育心理学的作用:描述、解释、预测和控制。

5、★教育心理学的发展经历了:创建、发展、成熟、完善。

6、教育心理学可为实际教学提供一般性的原则和技术。

7、★★美国心理学家桑代克,从19世纪末起,开始从事动物的学习研究,在1903年著书《教育心理学》,后来又扩充为三卷本的《教育心理大纲》,从人是一个生物的存在角度来着重探讨《人的本性》、《学习心理》、《个性差异与测量》。

这是西方第一本以“教育心理学”来命名的专著,也是世界公认的科学教育心理学专著,教育心理学学科从此产生。

8、20世纪30年代后,学科心理学成了教育心理学的组成内容;50年代,信息论思想及相关成果影响到教育心理学。

9、★在东方,维果茨基主张把教育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进行研究,并提出“文化发展论”、“内化说”。

10. ★1924年,廖世承为师范教育的需要编写了我国的第一本《教育心理学》。

20世纪60年代开始,西方教育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理论体系学科正在形成,注重结合实际,注重为学校教育服务。

70年代,奥苏伯尔从认知心理学的观点来研究学生学习。

11. ★20世纪80年代,在心理学完善阶段,布鲁纳总结教育心理学的成果表现为四个方面:主动性学习、反思性研究、合作性研究、社会性研究。

12. ★补充填空题:教育心理学创建阶段:1)捷克的教育家夸美纽斯第一次提出教育必须遵循自然的思想。

2)瑞士的裴斯泰洛齐在《论教学方法》中首次提出了“教育要心理学化”。

3)德国的赫尔巴特在《普通教育学》中提出要把教学理论绵研究建立在科学(心理学)基础上,提出“四段教学法”。

第二章中学生的心理发展与教育1、心理发展是指个体从受精卵开始一直到死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有规律的心理变化过程。

法律心理学

法律心理学
法律心理学
读书笔记模板
01 思维导图
03 读书笔记 05 作者介绍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目录分析 06 精彩摘录
思维导图
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司法
规律
技术
心理学
方法
心理
评估
法律
过程
法律 行为
影响
心理学
心理学
认知
法律
因素
司法
测谎
内容摘要
在法治社会,任何人都无法避免与法律接触,一些与司法公正有关的应用学科因此受人们,法律心理学也不 例外,逐渐进入社会公众的视野。司法过程是法律现象的最核心内容,刑事司法又是司法现象最关键的内容,本 书以刑事司法运行过程为主要脉络逐一展开其中涉及的心理规律与心理现象,同时兼顾叙述其他司法方式可能涉 及的心理特点。
谢谢观看
7.3.1司法决策和道德判断的神经机制比较 7.3.2刑事司法决策的认知神经模型
8.2心理生理测谎 技术
8.1行为心理测谎 技术
8.3测谎技术在司 法实践中的应用
8.1.1什么是谎言 8.1.2行为观察 8.1.3言语内容效度分析
8.2.1心理生理测谎的常用范式 8.2.2多导生理记录仪(the polytraph detector)与测谎 8.2.3 ERP技术与测谎 8.2.4 fMRI技术与测谎
律心理学的主 要观点
5 1.1.5 20世纪
后的统合—— 融入法律现实 主义
2.2行为模式的外 部决定论
2.1行为模式的人 性论
2.3行为模式的认 知观
2.1.1精神分析学的人性行为观 2.1.2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人性行为观
2.2.1个体为什么产生行为 2.2.2个体行为发生机制

法律心理学总复习

法律心理学总复习

法律心理学第一编司法心理学概论第一章导论一、填空1、司法心理学是一门介于〔法学〕和偏重于〔心理学〕之间的交叉学科。

司法心理学属于〔社会科学〕。

司法心理学又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的性质。

因而,司法心理学是〔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相结合而又以〔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学科。

2、司法心理学涉及内容十分广泛,要紧集中在〔证人证言心理学〕和〔审判心理学〕两大方面。

3、19世纪下半叶现代心理学诞生后,真正意义上的证人证言心理学也开始逐步形成,至20世纪中期渐趋成熟。

德国司法官布拉维尔,法国比奈认为证人证言〔不可信〕。

德国心理学家闵斯特伯格、温德伊奇,奥地利刑事法学家格罗斯,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心理学教授特兰凯尔认为证人证言〔是可信〕的。

4、战国时代的〔?周礼?〕一书中,有许多关于审判心理的论述。

例如闻名的“五听〞:“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

〞?周礼·秋官·小司寇?。

二、解释名词1、什么是司法心理学?2、什么是司法活动?3、什么是司法活动的效能?4、什么是犯罪猜测?5、什么是犯罪预防?6、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简述题1、简述司法活动有那些的执法特点?2、司法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3、司法心理学的任务是什么?4、司法心理学的任务是什么?第二章法律社会化与法制宣传心理一、填空1、限制人们行为的要紧标准有四种:〔法律标准〕、〔道德标准〕、〔纪律标准〕、〔行政标准〕。

2、社会教化的全然包括四个内容:〔教授全然生活技能〕、〔教导行为标准〕、〔培养社会角色〕、〔指点生活目标〕。

3、个体内化的要紧环节是:〔瞧瞧学习和模拟〕、〔对猎取的知识和信息进行认知加工〕、〔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认同某一个体或群体〕、〔自我奖赏〕。

4、法律社会化的具体目标是形成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律意识分为两局部:〔法律的思想体系〕、〔法律心理〕。

5、法律社会化源于〔法学〕和〔社会学〕的结合。

教师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复习100题(第三套)

教师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复习100题(第三套)

教师师德师风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复习题(三)1、李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中,他可以行使的权利有(abc)A、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B、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C、在寒暑假期带薪休假D、责令上课不遵守纪律的学生离开教室2、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正确3、"你"不可以这样做!这是教师与学生沟通时的()信息A、命令B、训诫C、中伤D、讽刺4、"爱岗敬业",就是要求教师对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

正确错误5、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A、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B、个人发展的需要C、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D、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6、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正确错误7、提高教师师德修养的重要方法是()A、努力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B、向学生请教,向学生学习C、严于解剖自己,认真进行自我批评D、掌握行之有效的课堂教学技能8、下列有关市教委规定"禁止违规补课"的说法,错误的是()A、在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一、二年级均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B、高三年级在坚持学生自愿、家长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下,学校可利用周六开展培优补差活动;C、严禁中小学校在岗教师组织本校学生开展有偿补课活动,奥赛除外。

D、校园内应禁止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面向中小学生办班收费补课。

9、对教师"终身学习"的具体要求是()A、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B、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C、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

D、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10、某寄宿小学派车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提出要上厕所,司机在路边停车5分钟,5分钟过后,司机没有清点人数就将车开走。

法律心理学整理

法律心理学整理

犯罪心理结构犯罪心理结构概念所谓犯罪心理结构,是指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实施前已经存在的、在犯罪行为实施时起支配作用的那些畸变心理因素有机而相对稳定的组合。

它是行为人个性心理结构中社会心理缺陷的总和,是其发动犯罪行为的内部心理原因和根据采用“犯罪心理结构”一词的原因1、它表明犯罪心理的存在状态—犯罪心理是多种消极因素的组合(错误的认识、负性的情感、偏执的意志、不良的行为习惯、畸形的需要)2、它与心理科学的用词惯例相吻合(普遍用心理现象结构、个性结构)3、它符合系统论的观点(结构是系统固有的属性,结构把部分联系起来,形成整体)4、它能较好地反映犯罪心理的动态变化——耗散结构论比利时科学家——普利高津——耗散结构论(客观世界存在着两种结构:平衡结构—封闭性结构、耗散结构—开放性结构)耗散结构论:强调非平衡是有序之源,从原来的混沌、无序状态转为稳定有序状态。

犯罪心理结构与个性心理结构的关系(一致性、从属性)1、从因素分析的角度看(1)犯罪心理结构并不是某种单一的心理因素,而是人的个性心理结构中多种畸变因素的总和。

犯罪心理结构所具有的成分和因素,同时也是个性心理结构的组成成分和因素。

(2)个性倾向性是构成犯罪心理的动力结构;一定的犯罪行为反映出各不相同的个性特征,个性心理特征构成犯罪心理的特征结构;自我意识构成犯罪心理的调节结构。

2、从个体社会化的角度看,犯罪心理结构与不良个性的形成,都与个体社会化过程中的缺陷相联系。

四种气质气质类:1、胆汁质2、多血质3、粘液质4、抑郁质强度:1、强2、强3、强4、弱平衡性:1、不平衡2、平衡3、平衡4、无灵活性:1、无2、灵活3、不灵活4、无动类型:1、兴奋型(冲动)2、活泼型3、安静型4、抑制型行为特征:1、急躁、直率、热情、情绪兴奋高。

容易冲动、心境变化剧烈、具有外向性2、活泼、好动、反应迅速、喜欢与人交往。

注意力容易转移、兴趣容易变换、具有外向性3、稳重、安静、反应缓慢、沉默寡言、情绪不易外露。

法制心理学相关知识总结(3)

法制心理学相关知识总结(3)

犯罪目的(criminal purpose):行为人通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所希望达到的危害社会的结果。

犯罪目的表明犯罪行为的指向,说明犯罪故意的内容,是希望意志的核心。

犯罪目的是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以追求危害社会的结果为内容,是行为人将其已认识到的自己的行为将导致的危害社会结果主观化的产物。

犯罪目的是直接故意的标志。

犯罪目的具有以下特征:(1)反社会性和违法性。

犯罪目的反映了犯罪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严重冲突,同时也表明了它违背国家法律的性质。

(2)以极端的个人主义为基础。

犯罪目的反映了犯罪人为满足个人利益、发泄个人情绪而不惜侵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法律所保护的其他公民的合法利益的特性,是一种极端个人主义的行为目的。

(3)与犯罪手段有密切联系。

犯罪目的离不开犯罪手段,它总是通过一定的犯罪手段来达到,因此,犯罪目的之中,包含了犯罪手段的成分。

犯罪人格(criminal personality):亦译“犯罪个性”。

在思维、道德感等方面具有犯罪倾向的人格特质。

是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趋于犯罪的稳定的人格结构,是促成犯罪行为产生的反社会性人格障碍。

美国精神病学家约奇逊和萨米诺在合著的《犯罪人格》中认为,犯罪人具有一种独特的人格类型,突出地表现在认知和道德感方面。

在认知和思维方面表现为性情多疑、追求享乐、具领袖欲、易冲动、头脑简单、孤立地看问题、寻求感官上的强烈刺激、活动过多、思维闭锁(不与外界联系)、欺诈、动力定型、愤怒、多愁善感、傲慢以及一般的智力水平。

在道德感方面表现为逃避道义责任,不为他人着想,自私自利,不履行工作义务,不考虑法律规定。

一些学者提出,应正确理解犯罪人格,犯罪人格并非是犯罪人特有的人格,也并非是决定犯罪行为的人格;犯罪人格不仅是身心因素造成的,应看到更多社会因素的影响。

原发型渐变模式(primary-gradual-change pattern):与“继发型渐变模式”相对,犯罪心理形成模式之一。

高校教师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道德考试复习资料(全套无忧)

高校教师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道德考试复习资料(全套无忧)

高等教育:完全的中等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教育,培养各种高级专门人才的社会活动。

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的教育。

欧洲中世纪大学:文法医神四科;七艺。

高等教育分层专修科、本科、研究生班。

实施机构:大学、学院、专科学校。

潘懋元:我国第一本《高等教育学》政治对高等教育的制约:1)政治决定了高等教育的领导权。

运用国家政权力量颁布法令、任免领导人。

从组织上为控制高等教育提供保证,用经济力量来掌握高等教育的领导权,运用思想意识的力量来影响控制高等教育左右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

2)政治决定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教育机会的不平等。

3)政治制约着高等教育体制。

4)政治制约着高等教育的方针、目的。

国家一般通过制定教育方针,政策法令,以及规定教育目的来贯彻一定阶级的政治纲领。

高等教育的政治功能:1)对受教育者进行政治教育。

使学生在具备专业知识技能的同时具有相应的政治、文化、科学素养。

2)培养政治法律等专门人才3)推进民主政治的发展。

任何国家政治的民主化进程必须依靠具有现代民主意识的高级专门人才来推动。

经济对高等教育的决定作用:1)经济发展是高等教育发展的物质基础。

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物质的保证。

人力物力财力2)经济体制的变革决定了高等教育体制的变革3)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高等教育发展的速度和规模4)经济结构的变化制约着高等教育的结构。

高等教育的经济功能:1)高等教育促进经济增长。

通过改善教育对象的只是素养和能力结构,来提高其从事神会生产和管理活动的能力;通过知识创新和知识应用,推动科学技术在社会生产和管理活动中的应用,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

2)高等教育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完善。

高级人才源于高等教育的培养,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影响着专门人才技术水平结构的形成。

高等教育科类结构影响着专门人才岗位类型和专业结构的形成,高等教育的地区结构影响着专门人才的区域分布。

3)高等教育可以提高人们的收入。

提高人们的科学文化技术水平,改善劳动质量,从而提高受教育者取得较高收入的能力。

法律心理学总复习

法律心理学总复习

法律心理学总复习引言法律心理学是研究法律与心理学领域之间相互关系的学科,它涵盖了心理学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

本文旨在对法律心理学的相关概念和理论进行总复习,并探讨其在实际法律案件中的应用。

法律心理学的定义与研究领域法律心理学是指研究法律与心理学之间相互关系的学科,主要研究法律认知、判断与决策、证人心理、嫌疑人心理、犯罪心理、司法心理等相关问题。

它将心理学知识应用于法律实践中,旨在提高法律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法律认知与心理学法律认知是指个体对法律规则、原则和程序的认知和理解,它与心理学中的认知过程密切相关。

在法律实践中,个体的法律认知水平直接影响其对法律事务的理解和解释能力,从而影响法律决策和判断的准确性。

判断与决策判断与决策是指个体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进行推理和做出决策的过程。

法律问题往往涉及复杂的事实和法律规则,个体的判断与决策往往受到个体认知偏差和情感因素的影响。

心理学研究发现,人们在决策过程中往往会受到认知偏差的影响,例如过度自信、风险回避等。

因此,在法律实践中,了解个体的判断与决策过程,有助于提高法律决策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证人心理与犯罪心理证人心理研究的是目击者在法庭上提供证词时的心理过程和影响因素。

有关犯罪心理研究则涉及犯罪者的心理特征、动机和犯罪行为的心理机制等。

心理学研究发现,目击者证词的准确性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目击者的记忆可靠性、事件的情境和引导式询问等。

法律心理学的研究可以帮助法庭识别虚假证词和提高目击证人的证言准确性。

司法心理学司法心理学是指将心理学知识应用于司法实践中的学科。

它研究法官和律师在司法过程中的决策、法律辩护中的心理影响因素、法官和陪审团对证据的评估和判断等问题。

心理学研究发现,个体的情感与态度、价值观念、心理压力等因素都会影响其在司法过程中的决策和判断。

因此,司法心理学的研究可以提高司法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法律心理学在实际案件中的应用法律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在实际法律案件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法制心理学相关知识总结(4)

法制心理学相关知识总结(4)

犯罪预测(prediction of criminality):与“被害预测”相对。

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可能发生的社会犯罪现象和个体犯罪行为所作的预先测定与推断。

根据预测的对象和范围,分为两类:(1)犯罪社会预测,亦称“犯罪宏观预测”、“犯罪整体预测”。

由社会犯罪学家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对一定范围和未来一定时期内犯罪现象的总体变化状况(如犯罪率、犯罪类型、犯罪成员构成的变化,大案、要案的发展趋势等)进行预测。

按时间,可以分为长期预测(约10年)、中期预测(约5年)和短期预测(1~3年)。

目的是为制定刑事政策和开展犯罪社会预防提供依据。

预测方法以建立数学模型,将预测因素输入电子计算机进行运算,得出预测结论为主。

还有利用专家集体经验进行预测的专家评估法,根据资料做出推理判断的历史类比法、趋势外推法等。

(2)犯罪个体预测,亦称“犯罪心理预测”、“犯罪微观预测”。

由犯罪临床专家或犯罪心理学家运用心理科学和精神医学的理论和方法,判断个体的犯罪倾向及其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以预测时间为标准可以分为三种:(1)早期预测,即在幼儿时期预测将来是否会成为少年犯罪人。

目的在于发现具有潜在犯罪行为的儿童,进行早期干预,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2)判决时预测,即在法院审判过程中进行的预测。

目的在于为判决提供参考,如,可以根据预测决定是否假释,或者决定如何量刑。

(3)释放时预测,即在刑罚执行机关释放犯罪人时进行的预测,包括假释时的预测和刑满释放时的预测。

目的在于了解重新犯罪的可能性,为决定是否假释及释放后的更生保护提供参考资料。

科学的犯罪预测始于1928年美国伯吉斯(Ernest Watson Burgess,1886—1966)对假释者所作的预后研究。

1950年,格卢克夫妇(SheldonGlueck,1896—1980;Eleanor T.Glueck,1898—1972)创立少年早期违法行为预测的理论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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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心理学第一编司法心理学概论第一章导论一、填空1、司法心理学是一门介于(法学)和偏重于(心理学)之间的交叉学科。

司法心理学属于(社会科学)。

司法心理学又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的性质。

因而,司法心理学是(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相结合而又以(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学科。

2、司法心理学涉及内容十分广泛,主要集中在(证人证言心理学)和(审判心理学)两大方面。

3、19世纪下半叶现代心理学诞生后,真正意义上的证人证言心理学也开始逐步形成,至20世纪中期渐趋成熟。

德国司法官布拉维尔,法国比奈认为证人证言(不可信)。

德国心理学家闵斯特伯格、温德伊奇,奥地利刑事法学家格罗斯,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心理学教授特兰凯尔认为证人证言(是可信)的。

4、战国时代的(《周礼》)一书中,有许多关于审判心理的论述。

例如著名的“五听”:“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

”《周礼·秋官·小司寇》。

二、解释名词1、什么是司法心理学?2、什么是司法活动?3、什么是司法活动的效能?4、什么是犯罪预测?5、什么是犯罪预防?6、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简述题1、简述司法活动有那些的执法特点?2、司法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3、司法心理学的任务是什么?4、司法心理学的任务是什么?第二章法律社会化与法制宣传心理一、填空1、限制人们行为的主要规范有四种:(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纪律规范)、(行政规范)。

2、社会教化的基本包括四个内容:(教授基本生活技能)、(教导行为规范)、(培养社会角色)、(指点生活目标)。

3、个体内化的主要环节是:(观察学习和模仿)、(对获取的知识和信息进行认知加工)、(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认同某一个体或群体)、(自我奖赏)。

4、法律社会化的具体目标是形成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律意识分为两部分:(法律的思想体系)、(法律心理)。

5、法律社会化源于(法学)和(社会学)的结合。

19世纪末产生了把两者集合起来的社会法学派。

这一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是奥地利的(埃利希),他于1913年出版了(《法律社会学基本原理》)一书,这是法学史上第一部“法律社会学”名称的专著。

6、社会控制种类大致有:(组织控制)、(规范控制)、(舆论控制)三大类。

从左右个人行为方面看可分为(自我控制)和(外力控制)两种形式。

7、从犯罪心理学角度看,仅就故意犯罪而言,可划分为以下四种模式:(渐变的犯罪模式)、(突变的犯罪模式)、(机会性犯罪模式)、(无意识犯罪动机模式)。

8、最早提出犯罪公式的是(德国)学者(梅兹格)。

二、解释名词1、什么是法律社会化?2、什么是法律思想体系?3、什么是法律心理?4、什么样是健全人格?5、什么是守法心理结构?6、什么是守法行为?7、什么是社会控制?8、什么是犯罪心理结构?三、简述题1、简述健全人格与法律心理学的关系。

2、简述弗洛伊德的健全人格理论。

3、简述培因和李波的心理机能健全人格理论。

4、简述凯利的健全人格认知理论。

5、简述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的健全人格理论6、简述马斯洛的人本主义健全人格理论。

7、简述俄罗斯心理学家彼得罗夫斯基提出的“动机圈”理论。

8、简述精神医学的健全人格理沦。

9、简述守法心理与守法行为的关系。

10、简述健全人格的“三良”。

11、简述守法心理结构的特征是什么?12、简述法律社会化缺陷的主要表现。

13、简述美国学者亚伯拉罕姆森(D.Abrahamsen)提出的犯罪公式。

四、论述题1、庞德的法律社会化的观点。

2、论述健全人格的大体轮廓。

3、论述守法心理结构的主要成分是什么?4、论述美国当代犯罪学家赫希的社会控制理论。

第三章司法人员的选拔培训与评价练习思考题一、填空1、心理学家介入警察特征评估可以追溯到刘易斯·特曼(Lgwis Terman),最早是注重(智力测验),20世纪40年代,强调的重点转移到(人格特征)。

2、心理选拔的方法主要有(心理测验)、(面试)、(笔试)二、名词解释1、心理测验:2、面试:3、笔试:第二编犯罪理论第一章社会学习理论一、填空1、有人认为社会学习理论可以解释人的攻击性行为的(获得)、(激起)、(保持)和(调节)等方面。

社会学习理论对攻击性行为的论述,实际上包含对犯罪行为的解释。

2、班杜拉认为攻击性行为(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社会学习)的结果。

3、班杜拉认为讨厌刺激主要有以下几种(人身攻击)、(言语威胁和侮辱)、(生存条件不利的变化)、(具有行动目标的行为受阻碍)。

4、攻击性行为是由(讨厌的激发者)、(诱因激发者)、(示范激发者)、(强迫激发者)、(神秘激发者)引起。

二、名词解释1、“讨厌的激发者”2、“诱因激发者”3、示范激发者:4、强迫激发者:三、简述题1、简述社会学习理论对攻击性行为获得的解释?2、攻击性行为是怎样保持的?第二章精神分析理论一、论述题1、运用人格结构理论解释犯罪2、运用人格发展理论解释犯罪第三章挫折一侵犯理论一、填空题:1、挫折——侵犯理论最早是由(美国)心理学家(多拉德)等人于1939年提出,主要用于说明人为什么会表现出侵犯他人的越轨行为,后来的学者对它作了一些修正,使挫折一侵犯理论逐渐成为解释犯罪原因的重要理论流派之一。

2、1939年,美国心理学家(多拉德)和N·E·(米勒)等人合作出版了(《挫折与侵犯》)一书,在书中他们首次提出“挫折一侵犯理论”。

3、伯克威茨在1965年发表的《侵犯性驱力的概念:某些附加的考虑》中,把侵犯分为(手段性侵犯)和(目的性侵犯)两种。

二、解释名词1、什么是侵犯?2、什么是手段性侵犯?3、什么是目的性侵犯?三、简述题1、简述米勒的一对多理论。

2、简述伯克威茨的多对一理论。

3、简述挫折引发侵犯的机制。

4、简述沃森的影响犯罪行为因素的模式。

四、论述题论述挫折——侵犯理论对犯罪的解释1、诱发犯罪的内在因素2、诱发犯罪的外在情境第四章脑功能障碍与犯罪一、填空题1、“犯罪学之父”意大利学者龙勃罗梭(G.Lombroso,1911)提出“天生犯罪人论”;美国心理学家和医生谢尔登提出了“体型说”;到了20世纪60年代,又有人提出了“染色体说”(W。

H。

Price,et al,1967)。

美国依阿华大学神经生理学家(达马索)(Antonio Damasio)的研究小组则在自己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神经病理学”)的观点(R。

Highfield,1999)。

二、名词解释1、癫痫性精神障碍?2、控制不良综合症(dyscontrol syndrome):3、多动症:4、酒依赖5、药物依赖三、简述题1、简述达马索的“道德罗盘”说。

第五章变态心理与犯罪一、名词解释1、变态心理2、反社会行为。

3、痴呆(dementia)二、简述题1、简述变态心理的判断标准2、简述神经症的表现。

3、简述躁狂抑郁症的特征4、简述精神分裂症的特征。

三、论述题1\变态心理产生的原因—、生物学模式第六章遗传与犯罪一、填空题1、遗传与犯罪研究包括(家庭研究)、(孪生子研究)、(养子女研究)、染色体研究等。

区分先天因素对这些复杂通路的影响,从而对遗传上犯罪可能产生几率大的人群加以良好的社会教化,使之不会产生犯罪行为。

2、同卵孪生子具有同样的基因,通常使用MZ来表示。

识别他们的主要指标是:(性别相同)、(血型相同)、触珠蛋白型相同。

如果3项指标中有一项不同,就不是同卵孪生子。

3、染色体(chromosome)是遗传的主要物质基础,人的体细胞有46个染色体,其中44个,也就是前22对,是常染色体;第23对是性染色体。

正常男性第23对染色体有(一个X染色体)和(一个Y染色体),正常女性有(2个X染色体)。

4、染色体异常是偏离男性染色体(46,XY)和女性染色体(46,XX)正常形状的性染色体模式。

大多数研究都集中于表现为47,(XYY)的男性和47,(XXY)形状的男性。

5、新发现的各种脑肽类物质以及神经递质对人类行为的介导作用已经成为当前生物学中的热门学科。

如(去甲肾上腺素)、(血消素)与情感变化有直接关系;(多巴胺)过剩是精神分裂症的生化学基础;(脑内鸦片类肽)是一种天然欣快剂,它的产生多或少,均可导致精神上的变态等。

第七章社会学理论一、填空1、社会学理论研究犯罪的主要内容是从资本主义社会的犯罪现象与人的(年龄)、(性别)、(种族)、(职业)、经济、(地域)、(季节)和气候等联系中,发现犯罪的种类和频率;2、1937年,帕森斯(Parsons)出版了《社会行动的结构》一书,奠定了结构功能学派的基础。

结构功能理论的代表人物主要是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帕森斯)和(默顿)。

3、社会控制理论不是解释人们为什么违法犯罪,而是解释大多数社会成员为什么不违法犯罪,从而间接地说明了社会犯罪的原因。

代表性人物是(特拉维斯·赫希)和(沃尔特·雷克利斯)。

4、社会控制论的种类主要有(遏制论)、(中性化说)、(社会责任说)。

5、中性化说的代表人物是(大卫·莫萨)。

6、社会责任说的理论代表人物是(拉维斯·赫尔斯基)。

7、“标签理论”(labeling theory)又称“烙印论”,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后期,是当代西方资产阶级犯罪学流派中研究犯罪原因的社会心理学理论。

最早由(坦南鲍姆)在其著作(《犯罪与社区》)中提出来的。

二、简述题1、赫希的社会控制理论的基本观点。

2、简述中性化说。

3、简述社会责任说。

4、标签理论的基本内容。

第八章经验性多因素分析和“聚合作用论”一、论述经验性多因素分析的内容。

二、论述聚合作用论。

第三编侦察和预审心理第七章侦查心理练习思考题一、解释名词1、什么是侦查联想?2、什么是侦查判断?3、什么是侦查推理?4、什么是现场勘察心理?5、什么是犯罪现场物质痕迹?6、什么是犯罪现场心理痕迹?7、什么是调查访问?二、简述题1、简述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的认识有那些特点?2、简述侦查联想有什么作用?3、简述侦查假定的主要内容有那些?4、简述现场物质痕迹与心理痕迹的关系。

5、简述现场心理痕迹有那些特点?6、简述调查访问中应注意的问题。

三、论述题1、论述现场心理痕迹分析的意义。

2、、侦查心理有那些谋略?第八章审讯心理练习思考题一、填空1、犯罪嫌疑人是被审讯的对象,在审讯中处于被动防守的地位,其消极心理状态要有(恐惧心理)、(侥幸心理)、(顽抗心理)。

2、审讯过程是审讯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审讯与反审讯的激烈心理交锋过程。

这个过程主要经历以下四个阶段:(试探摸底阶段)、(对抗相持阶段)、(动摇反复阶段)、(被迫供述阶段)。

二、简述题1、简述审讯失误的心理原因。

2、简述审讯人员刑讯逼供的心理原因。

三、论述题1、论述犯罪心理测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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