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国际贸易货物条件
国际贸易条件
国际贸易条件国际贸易条件1.引言国际贸易条件是指国际贸易中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交货、支付及其他相关事项的条款和条件。
本文档将介绍国际贸易常用的条件,包括交付条件、支付条件、风险分担、检验与保险、违约责任等内容。
2.交付条件2.1 EXW(离岸交货)根据该条件,卖方将货物交至约定的地点,买方负责运输、报关、支付相关费用和责任。
2.2 FCA(装运至指定地点)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指定的地点,并承担装载费用,买方负责运输和其他相关费用。
2.3 CIF(费用、保险及运费)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指定的目的港,并负责运费、保险费用和报关手续,买方负责卸货和相关费用。
2.4 DDP(目的地交货)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运输、报关、支付费用等。
3.支付条件3.1 L/C(信用证)买方通过开立信用证的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在货物符合信用证条件时,银行付款给卖方。
3.2 T/T(电汇)买方通过电汇向卖方支付款项,在卖方收到款项后,发货给买方。
3.3 D/P(付款交单)买方通过承兑商业汇票的方式向卖方支付款项,买方在收到汇票后付款给卖方。
4.风险分担4.1 运输风险根据国际贸易惯例,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由卖方承担,直到货物交付给买方或买方指定的承运人。
4.2 运输保险卖方应负责为货物投保运输保险,以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4.3 进口国风险买方应负责在货物到达目的国时,承担目的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关税等风险。
5.检验与保险5.1 检验货物应经过检验,以确保符合买方指定的质量要求,检验费用由买方承担。
5.2 保险卖方应就货物投保适当的保险,以保障货物在运输中的安全。
6.违约责任6.1 违约责任根据国际贸易规则,当事人应承担因违约所导致的损失和责任。
6.2 赔偿标准根据违约情况的严重程度,赔偿标准包括合同金额、利益损失、违约金等。
附件:________根据具体合同情况,可能包括交货单、质检报告、装箱单等相关文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________1.EXW(Ex Works):________离岸交货,指卖方将货物交至约定的地点。
精简范本国际贸易条件
国际贸易条件国际贸易条件一、什么是国际贸易条件国际贸易条件是指国家或地区之间进行贸易时,对商品的交货、支付和风险转移等方面的约定和条件。
它是国际贸易中双方商定的一系列规则和要求,涵盖了交货地点、质量标准、包装方式、付款方式、运输方式等内容。
二、国际贸易条件的分类国际贸易条件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相关协议的规定,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以下是常见的国际贸易条件分类:1. 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这是一种常见的国际贸易条件,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指定的目的港,并负责购买保险,直到货物抵达目的地。
买方需要承担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的费用。
2. FOB(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负责将货物交付至指定的装运港,并承担将货物装上船的费用。
一旦货物进入船舶,责任就转移到买方身上。
3. EXW(工厂、车站或仓库交货):卖方只需将货物交付至工厂、车站或仓库等指定地点,买方需承担进一步的运输和相关费用。
4. DDP(目的地交货,完税后):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承担所有与货物进口相关的费用和税金。
三、国际贸易条件的应用国际贸易条件的应用对于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些应用国际贸易条件的情况:1. 交货地点的确定:国际贸易条件中通常会明确指定交货地点,这有助于卖方和买方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 质量标准的约定:国际贸易条件中通常会规定商品的质量标准,确保交易双方对商品的质量达成一致。
3. 包装方式的约定:国际贸易条件中会规定商品的包装方式,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商品不受损坏。
4. 付款方式的约定:国际贸易条件中也会规定付款方式,如预付款、信用证、托收等,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交易的顺利进行。
四、国际贸易条件的变化与趋势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贸易条件也在不断变化和演进。
以下是一些国际贸易条件的变化与趋势:1. 数字化和电子化: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贸易活动开始采用数字化和电子化方式进行,这也对国际贸易条件提出了新的要求。
国际贸易条件
国际贸易条件国际贸易条件是指在进行跨国贸易时,买卖双方之间就商品贸易所达成的一系列协议、规则和标准。
这些贸易条件旨在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并提供交易双方的权益保障。
在国际贸易中,常见的国际贸易条件包括INCOTERMS(国际贸易术语解释和规则)、支付条件、货物装运方式、保险责任和海关手续等。
一、INCOTERMS(国际贸易术语解释和规则)INCOTERMS是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合同条款之一,它规定了在商品出口和进口过程中,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商品的交货、运输和风险转移等方面的条款。
常见的INCOTERMS包括FOB(船上交货),CIF(成本、保险费和运费),EXW(卖方交货)等。
不同的INCOTERMS适用于不同的贸易环境和需求,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INCOTERMS,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二、支付条件支付条件是指买卖双方在国际贸易中关于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的约定。
常见的支付条件包括信用证支付、托收支付、货到付款等。
信用证支付是指买方通过银行开立信用证,确保卖方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后才能获得货款。
托收支付是指卖方将出口货物的相关单据委托给银行,银行代理卖方向买方收款。
货到付款是指买方在收到货物后支付货款给卖方。
买卖双方在选择支付条件时需考虑货物的性质、交货时间和买卖双方的信任程度等因素。
三、货物装运方式货物装运方式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运送方式和运输工具的选择。
常见的货物装运方式包括海运、空运、陆运等。
在选择货物装运方式时,买卖双方需考虑货物的重量、体积、价值、交货时间等因素。
海运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货物装运方式,它既可以通过散货船、集装箱船等运输工具,也可以通过整柜运输或拼箱运输等方式进行。
空运适用于货物紧急、距离较远或货物体积较小的情况。
陆运适用于跨国贸易中近距离的货物运输,如邻国之间的贸易。
四、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关于货物保险的责任和义务的约定。
由于在跨国贸易中货物可能面临损坏、丢失或延迟等风险,买卖双方可以通过购买货物保险来分担风险。
国际贸易条件
国际贸易条件国际贸易条件是指在跨国贸易中,买卖双方就交货、价格、运输、付款等方面所达成的一系列约定和规定。
它们是国际贸易顺利进行的基础和保障,对于双方进行贸易活动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国际贸易条件的分类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条件可以按照交货和价格的规定程度进行分类。
根据国际商会(ICC)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规则》(INCOTERMS)的规定,国际贸易条件被分为了11种,其中最为常见的几种包括:1. EXW(Ex Works,工厂交货):卖方只需将货物准备好,并将其放置于约定地点,买方需要自行承担所有的运送和运输费用。
2. FOB(Free On Board,离岸价):卖方需要将货物抵达指定的装运港口,并负责将货物装上船舶,之后买方需要自行承担所有的运输费用和风险。
3.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和运费价):卖方需要按照约定将货物装上船舶,并负责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的目的港口。
买方承担运费和运输风险,卖方负责购买货物的保险。
这仅仅是国际贸易条件的一部分,不同的条件适用于不同的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应基于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贸易条款。
二、国际贸易条件的重要性国际贸易条件对于买卖双方而言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们明确了双方在交货、价格、运输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了因为理解不一致而引发的纠纷。
其次,国际贸易条件能够帮助买卖双方确定责任和风险的分担,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比如,在FOB条款下,买方需要自行承担货物装运以及海上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而在CIF条款下,卖方则需要负责购买货物的保险,减轻了买方的风险。
国际贸易条件还可以为买卖双方提供灵活性和选择性。
在不同的国际贸易条件下,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自身利益的条件,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成本、风险和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国际贸易条件并非一劳永逸的,而是随着贸易活动的类型、国家法律和习惯以及双方之间的协商而发生变化。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第二章
风险转移
一般情况下,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 一般情况下,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
船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船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保险
对买方没有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 是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 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卖方所拥有的买方 获取保险所需的信息
对卖方没有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
第一节
三、常用的国际贸易术语 (一)FOB——船上交货
《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主要被一些 美洲国家采用,由于它对国际贸易术语的解释,特别 是对FOB和FAS术语的解释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 则》有明显差异,所以中国企业在同美洲国家进行交 易时,应在国际贸易术语的最后,注明所援引的国际 贸易惯例的名称。
第一节
三、常用的国际贸易术语
(一)FOB——船上交货
(1)EXW(ex works,产地交货)。 (2)FOB(free on board,在运输工具上交货)。 (3)FAS(free along side,在运输工具旁边交货)。 (4)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 (5)CIF(cost,insurance,freight,成本、保险费、运费)。 (6)DEQ(delivery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
第一节
二、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国际商会为统一对各种国际贸易术语的解 释而制定的。最早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产生于1936年,后经多次修 订。现行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以下简称《2020通则》)于 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在全球实施。
第一节
二、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一)《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国际贸易交易条件
国际贸易交易条件国际贸易交易条件,这可是个有点复杂但又超级有趣的话题!咱们先来说说啥是国际贸易交易条件。
简单来讲,就是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商量好的各种规定和要求。
比如说价格怎么定、货物啥时候交、质量得达到啥标准等等。
这就像你去菜市场买菜,你得跟摊主商量好一斤多少钱、新不新鲜,一个道理!我想起之前有个朋友,他开了一家小工厂,专门生产一些精美的手工艺品。
有一次,他接到了一个来自国外的订单,可把他高兴坏了。
但是呢,在谈交易条件的时候,可把他折腾得够呛。
对方要求的价格压得很低,还要求在很短的时间内交货,而且对质量的要求特别高。
我这朋友一开始觉得这生意难做啊,但又不想放弃这个机会。
于是,他就开始到处找材料供应商,想办法降低成本。
那段时间,他天天跑工厂、跑市场,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咱们接着说国际贸易交易条件里的价格条款。
这可是个关键啊!价格定高了,买家可能扭头就走;定低了,自己又赚不到钱。
比如说,是用离岸价(FOB)还是到岸价(CIF)?这里面的差别可大了去了。
再说说交货条件。
是工厂交货(EXW)、还是船边交货(FAS)?这都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要是没商量好,到时候货物运不出去或者运到了地方出问题,那可就麻烦大了。
还有质量条款。
这可不能马虎!买家对质量的要求那是五花八门。
有的要求产品外观不能有一点瑕疵,有的要求性能必须达到某个标准。
这就要求卖家得严格把控生产过程,保证产品质量过硬。
支付条件也很重要。
是用信用证还是电汇?信用证虽然安全,但是手续繁琐;电汇简单快捷,但是风险又大一些。
这都得买卖双方好好权衡。
另外,包装和运输条款也不能忽视。
包装得结实,运输得靠谱,不然货物在途中受损,谁都不愿意。
就像我那个朋友,经过一番努力,终于和对方谈妥了交易条件。
虽然过程很辛苦,但是当第一批货物顺利发出去,收到对方的好评和后续订单的时候,他觉得一切都值了。
总之,国际贸易交易条件就像是一场博弈,买卖双方都想为自己争取到最好的条件。
国际贸易条件
国际贸易条件目录:一、贸易条件概述1.1 eXW(交货地)1.2 fca(装运地)1.3 faS(船上交货港)1.4fOb(船上交货港)1.5 cfR(目的港)1.6cif(目的港)1.7 cPT(目的地)1.8 ciP(目的地)1.9 daP(目的地)1.10 dPU(目的地)1.11 ddP(目的地)二、eXW(交货地)2.1 定义2.2 卖方义务2.3 买方义务2.4运输与风险承担 2.5样品交付2.6 eXW的优点与缺点三、fca(装运地)3.1 定义3.2 卖方义务3.3买方义务3.4 运输与风险承担3.5 装运通知3.6 货物装运3.7 fca的优点与缺点四、faS(船上交货港)4.1定义4.2 卖方义务4.3买方义务4.4运输与风险承担4.5 货物交付4.6港口费用承担4.7 faS的优点与缺点五、fOb(船上交货港)5.1 定义5.2 卖方义务5.3买方义务5.4 运输与风险承担5.5 货物交付5.6泊位费用承担5.7fOb的优点与缺点六、cfR(目的港)6.1 定义6.2卖方义务6.3 买方义务6.4运输与风险承担6.5 货物交付6.6 港口费用承担6.7 cfR的优点与缺点七、cif(目的港)7.1 定义7.2 卖方义务7.3买方义务7.4运输与风险承担7.5 货物交付7.6 保险费用承担7.7 cif的优点与缺点八、cPT(目的地)8.1 定义8.2 卖方义务8.3 买方义务8.4 运输与风险承担8.5货物交付8.6 运输费用承担8.7 cPT的优点与缺点九、ciP(目的地)9.1 定义9.2 卖方义务9.3 买方义务9.4 运输与风险承担9.5 货物交付9.6运输保险费用承担9.7 ciP的优点与缺点十、daP(目的地)10.1定义10.2 卖方义务10.3 买方义务10.4 运输与风险承担10.5 货物交付10.6 关税及其他费用承担10.7 daP的优点与缺点十一、dPU(目的地)11.1 定义11.2卖方义务11.3买方义务11.4 运输与风险承担11.5 货物交付11.6运输费用承担11.7 dPU的优点与缺点十二、ddP(目的地)12.1 定义12.2 卖方义务12.3 买方义务12.4运输与风险承担12.5 货物交付12.6关税及其他费用承担 12.7 ddP的优点与缺点【附件】1.动态图片示例:贸易条件演示2.国际贸易术语词汇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eXW- ex Works :定义:本质上代表“卖方所在地交货”。
国际贸易交易条件(精)范文精简版
国际贸易交易条件(精)国际贸易交易条件(精)1. 介绍2. 价格条款2.1. EXW(离岸价)EXW(Ex Works)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价格条款之一,表示卖方将货物交由买方指定的地点,卖方不承担任何运输费用和风险。
买方需自行负责货物的提货和运输。
2.2. FOB(船上交货)FOB(Free on Board)指卖方将货物交至指定港口,并承担将货物装上船舶的费用,此时风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买方需要承担货物从船上运至目的港的运输费用和风险。
2.3. CIF(到岸价)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目的港,并支付货物的运费和保险费用。
其中,卖方购买保险,但保险责任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前转移给买方。
3. 付款方式及条款3.1. 信用证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付款方式之一。
买方通过银行开立信用证,承诺在卖方交付符合合同条款的文件后支付货款。
这种方式可以提供一定的保障,确保买卖双方的权益。
3.2. T/T(电汇)T/T(Telegraphic Transfer)是指买方通过银行将货款直接汇款至卖方指定的账户。
这种方式相对简单快捷,但缺乏信用证的保障。
3.3. 托收托收是指买方将付款托付给银行,由银行向卖方收取货款,并按照买卖合同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付款文件。
托收方式相对于信用证和电汇更加灵活,适用于一些较为简单的贸易交易。
4. 货物检验和索赔4.1. 质量检验在国际贸易交易中,买方有权对所购货物进行质量检验。
买卖双方可以约定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以确保货物的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如果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买方有权要求退还货款或进行换货。
4.2. 索赔如果发生货物损坏、丢失或延迟交货等情况,受损方有权提出索赔要求。
根据合同约定,受损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的货物价值或维修费用。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索赔的具体细则和程序。
5. 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贸易交易中,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重要的事项。
国际贸易交易条件(精)
国际贸易交易条件(精)1. 概述国际贸易是指不同国家之间进行商品和服务的交换活动。
由于各国之间的法律、文化和经济环境的差异,国际贸易需要遵守一系列的交易条件。
本文将介绍国际贸易交易条件的一些重要方面。
2. 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贸易术语是对交易双方权利和责任的明确规定,常见的贸易术语包括FOB(离岸价格)、CIF(运费和保险费)、EXW(工厂交货)等。
根据贸易术语的不同,交易双方对商品的运输、保险和责任承担有不同的义务。
3. 货物检验与保险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质量和安全是关键问题。
为了确保货物的质量符合合同要求,买卖双方通常会进行货物检验。
货物检验可以由买卖双方共同委托专业的检验机构进行。
为了减少风险,买卖双方还可以购买货物保险,以应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
4. 支付方式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有信用证、托收、电汇等。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保证付款的方式,可以有效降低交易风险。
托收是指卖方将汇票交给银行,由银行向买方收款。
电汇是买卖双方通过银行进行资金转账的方式。
支付方式的选择要考虑交易双方的信用状况,国家法律的要求以及交易金额的大小等因素。
5. 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在国际贸易中,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是限制贸易自由化的障碍。
关税是国家对进口商品征收的税费,可以提高进口商品的价格。
非关税壁垒包括配额限制、进口许可证、技术壁垒等,限制了商品的进口数量和市场准入。
贸易双方应根据不同国家的法规和协议来遵守相关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6. 贸易争端解决在国际贸易中,贸易争端是难以避免的。
贸易争端的解决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和仲裁等方式进行。
国际商会、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扮演了重要角色,提供了解决贸易争端的平台和机制。
贸易争端解决的目标是通过公平和公正的方式保护各方的权益和利益。
7. 惯例法与合同法国际贸易交易条件的形成主要依赖于惯例法和合同法。
惯例法是国际商事惯例和惯例做法的总称,指的是国际商务中形成的习惯性行为准则。
第二章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
5、外贸依存度 对外贸易依存度,又称对外贸易系数,指一
国〔地区〕对外贸易额在该国〔地区〕国 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 6、贸易条件 贸易条件又称贸易比价或交换比价,就一国 〔地区〕对外贸易而言,可表示该国一单 位进口商品与其所需出口用以交换的商品 数量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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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时期内,如一国〔地区〕一定数量商品 出口所能换得的进口商品数量增加,该国 〔地区〕的贸易条件便得到改善,或变得 有利,贸易利益亦随之增大;相反,则贸 易条件恶化,或变得不利,贸易利益亦随 之减少。
6
就某一类商品而言,贸易差额指一国〔 地区〕某类商品出口额与进口额的差 额。
如果某类商品出口额大于进口额,则称 为净出口;如果某类商品出口小于进 口,则称为净进口。
净出口与净进口反映的是一国〔地区〕 某类商品的贸易地位。
7
3、贸易商品结构
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 〔地区〕进出口中各种商品的构成, 即某类或某种商品进出口贸易额与整 个进出口贸易额之比,以比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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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计算机及相关服务。这类服务包括计算机 硬件安装的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与执行服 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库服务及其他。
③研究与开发服务。这类服务包括自然科学 、社会科学及人类学中的研究与开发服务 、在纪律结束下的研究与开发服务。
从上述定义可看出,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是以 国境为界划分的,但凡在一国境内发生的服 务活动称为国内服务贸易,而对居住或生活、 工作在另一国家国境的人销售的服务被当作 是国际服务贸易。这对于统计专家在进行服 务出口和进口的计算及分类是比较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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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合国贸发会议的定义 联合国贸易与开展会议利用过境现象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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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要素密集度为标准 沿袭商品贸易中所密集使用某种生产要素的特点,
2.国际贸易交易条件
一、品 名
1、品名: 或称“商品名称”是指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一 种称呼或概念 2、规定品名条款的注意事项: 商品品名必须切实反映商品的实际情况 商品品名必须做到内容明确、具体 商品品名要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行名称 确定品名时应恰当选择商品的不同名称 3. 列名品名的意义 按照有关的法律和惯例,对交易的标的物的描述是构成商 品说明(DESCRIPTION)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买卖 双方交接货物的一项基本依据,它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利 和义务。若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和约定的品质或说明,买 方有权提出索赔要求直至拒收货物或撤消合同。
如进口羊毛、生丝、原棉等纺织原料,应 使用的计量方法是( )。 (1)毛重 (2)净重 (3)公量 (4)理论重量 如果合同中未明确规定以何种方法计量的 话,其计量方法应为( ) (1)毛重 (2)净重 (3)公量 (4)理论重量
四、商品包装的种类
运输包装 (Shipping Package) 销售包装 (Sale Package) 中性包装 (Neutral Packing) 定牌生产
案例分析
出口合同规定的商品名称为“手工制造书写纸” ( HANDMADE WRITING PAPER),买方收到货物后, 经检验发现部分制造工序为机械操作,而我方提供的所有 单据为手工制造,对方要求我方赔偿,而我方拒赔。主要 理由是: (1)该商品的生产工序基本上是手工操作,而且关键工 序完全采用手工。 (2)该交易是经买方当面看样品成交的,且实际货物品 质又与样品一致,因此应认为所交货物与商品的品质一致。 要求:试分析上述案例,判断责任在哪方,并说明理由。
国外开来的信用证规定,交货数量为1,000公吨的散装 货,总金额为10,000美元,禁止分批装运。根据跟单信 用证统一惯例的解释,卖方交货的数量可以是( )。 (1)数量和金额均不得增减。 (2)数量可在900--1,100公吨幅度内增减,总金额不得 超过9,000--11,000美元范围内增减。 (3)数量可在950--1,050公吨幅度内增减,总金额不得 超过9,500--10,500美元范围内增减。 (4) 数量可在950--1,050公吨幅度内增减,总金额不 得超过10,000美元。 (5) 数量可在900--1,100公吨幅度内增减,总金额不 得超过10,000美元。
国际贸易交易条件(精)
国际贸易交易条件(精)国际贸易交易条件第一章:介绍1.1 背景与目的本文档旨在规定国际贸易交易的基本条件,以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并提供合理的交易安排。
1.2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国际贸易交易,无论是货物还是服务。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2.1 定义2.1.1 双方:指买方和卖方。
2.1.2 买方:指购买货物或服务的一方。
2.1.3 卖方:指出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一方。
2.2 解释2.2.1 本文档中使用的词语应与国际贸易惯例相符。
2.2.2 如有出现争议,双方应共同商定解释方法。
第三章:交易条款3.1 产品描述3.1.1 完整描述所涉及的产品或服务。
3.1.2 包括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详细信息。
3.2 交货方式3.2.1 指明交货方式,如海运、航空运输等。
3.2.2 附加交货相关的条件和责任分担情况。
3.3 付款方式3.3.1 指明付款方式,如电汇、信用证等。
3.3.2 包括支付时间、金额、货币类型等详细信息。
3.4 运输与保险责任3.4.1 指明运输责任的转移点。
3.4.2 说明保险责任的分担情况。
3.5 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3.5.1 描述质量标准和检验程序。
3.5.2 确定售后服务的范围和时效。
3.6 争议解决3.6.1 指明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诉讼等。
3.6.2 决定适用的法律和裁决地点。
第四章:附件本文档附带以下附件:●产品规格书●交付时间表●货物保险协议●购销合同法律名词及注释:1.CIF(成本、保险费和运费)CIF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术语,表示买方需要支付货物的成本、保险费和运费。
2.FOB(离岸价)FOB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术语,表示卖方将货物交付给指定的运输公司或船舶后,卖方不再承担责任。
3.仲裁仲裁是指通过第三方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通常是由双方共同选择的仲裁机构来处理。
4.诉讼诉讼是指通过法院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双方需要雇佣律师,并受法院的裁决。
国际贸易条件
商品价格
进出口商品的计价原则 商品的价格,始终是交易磋商的核心条款、在国际贸易中,正确掌握作价原则,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作好 成本核算,是对外报价必须做好的工作。 进出商品的计价原则 在确定进出口商品价格时,国际市场行情和购销意图,是商品定价的最主要的依据。市场行情既反映了当前 的价格水平,又反映了未来价格变动的趋势。正确把握市场行情,才能以有利的价格条件成交。 我们在出口商品报价时,尤其应重视国际市场的价格、有些出口商采用低价作为竞争手段,导致被进口国有 关企业指控“倾销”。对此,我们一方面应积极应诉,另一方面在报价时应充分重视市场价格水平。 计价货币 国际贸易中,对于现汇贸易,应采用可兑换货币。我国的人民币,已实行经常项目下可兑换,所以也是我国 对外贸易中使用的货币之一、可兑换货币的价值,因汇率的变动而变动,故而买卖双方均应密切注意货币汇率的 升降趋势。选择合适的货币,以减少由于汇率波动而带来的风险。 通常,买卖双方愿意选择汇率稳定的货币作为计价货币。
商品品名
商品品名
商品品名,是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主要交易条件。品名也代表了商品通常应具有的品质。在合同中,应尽可能 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
对新商品的定名,应力求准确,符合国际上的习惯称呼。对某些商品还应注意选择合适的品名,以利Leabharlann 低关 税,方便进出口和节省运费开支。
商品品质
商品品质
品质是商品买卖最重要的因素。合同中的品质约定,是买卖双交接货物的依据。通常用两种方式表示商品的 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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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国际贸易中用以表示商品数量的计量单位分成两类:一类是以度量衡制单位表示,包括重量、长度、面积、 体积和容积。另一类是以个数表示,包括约定成俗的一些个数单位,如打、罗、大罗以及订有国际标准的某些商 品的包装单位,如桶(石油)、包(棉花)等。
国际贸易条件
国际贸易条件一、定义和范围(1)国际贸易条件是指买卖双方在跨国贸易中就交货和付款等问题所达成的一致意见。
本文件旨在规定国际贸易中常见的贸易条件以及相关的条款和义务。
二、交货条件(2)1. EXW(离岸价):交货地为卖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买方承担所有运输费用和风险。
2. FCA(装运交货):卖方在指定装运地点交货,买方承担装运费用和风险。
3. FOB(装运港价):卖方将货物交至指定港口,买方承担装运费用和风险。
4. CFR(到达成本加运费):卖方在指定目的港交货,买方承担到达成本和运费。
5. CIF(到达保险费加运费):卖方在指定目的港交货,买方承担到达成本、保险费和运费。
三、付款条件(3)1. 信用支付:买方在收到货物后一定期限内支付款项。
2. 预付款:买方在发货前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项。
3. 承兑交单:买方在收到货物后承兑卖方出具的汇票。
四、保险责任(4)买卖双方应协商确定货物保险责任的分配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五、责任和争议解决(5)任何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国际商事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附件:1. 国际贸易合同范本2. 货物清单3. 付款方式协议书法律名词及注释:1. EXW(Ex Works):离岸价,指卖方将货物提供给买方时,买方须承担所有费用和风险。
2. FCA(Free Carrier):装运交货,指卖方在指定装运地点交货,买方承担装运费用和风险。
3. 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价,指卖方将货物交至指定港口,买方承担装运费用和风险。
4. CFR(Cost and Freight):到达成本加运费,指卖方在指定目的港交货,买方承担到达成本和运费。
5.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到达保险费加运费,指卖方在指定目的港交货,买方承担到达成本、保险费和运费。
全文结束。
国际贸易条件
国际贸易条件国际贸易是不同国家之间进行商品和服务交换的重要方式。
在进行国际贸易时,一份明确的国际贸易合同是必不可少的,它规定了各方在交易中的权益和责任,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介绍国际贸易合同中常见的贸易条件。
一、EXW(离岸价)EXW(Ex Works)是最基本的贸易条件之一。
根据这个条件,卖方将货物准备在自己的工厂或仓库交货,并且不承担任何运输、保险等费用和风险。
买方需要自行安排货物的提取、运输和报关手续等。
二、FOB(离岸价)FOB(Free on Board)是指卖方承担货物在装船港口的费用,包括装车、报关及装运等费用。
一旦货物装上船,卖方的责任就结束了,买方将承担运输和保险等费用和风险。
三、CIF(成本、保险、货运费)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是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直到将货物运抵目的港口的条件。
卖方需要负责支付货物的成本、保险和运费等费用。
一旦货物运抵目的港口,买方将负责货物的进一步运输和相关费用。
四、DDP(到对方工厂)DDP(Delivered Duty Paid)是卖方承担所有费用和风险直到将货物交付到买方指定的目的地的条件。
卖方需要负责支付货物的成本、保险、运费以及进口国的关税和税费等费用。
买方仅需负责接收货物。
五、DAF(交货到达)DAF(Delivered at Frontier)是卖方将货物交付到指定的航站或边境的条件。
卖方需要负责支付货物的成本、保险和运费等费用,但不包括在目的国家内的运输和清关费用。
六、CIP(运费及保险费)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是卖方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费和保险费用。
卖方需要负责支付货物的成本、保险和运费等费用,直到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目的地。
七、CFR(成本加运费)CFR(Cost and Freight)是卖方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成本和运费。
卖方需要负责支付货物的成本和运费等费用,但不包括保险费用和其他费用。
国际贸易条件
国际贸易条件国际贸易条件1. 概述国际贸易条件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各方之间达成的约定,包括产品交付方式、责任分配、支付条件等内容。
国际贸易条件的确定对于进出口商以及贸易伙伴之间的交流和合作至关重要。
在国际贸易条件中,最常被使用的是国际商会(ICC)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Incoterms),它是一套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标准化条款,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合同中。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国际贸易条件。
2. CIF (成本、保险费和运费)CIF是一个常见的国际贸易条件,是指“成本、保险费和运费”(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全部由卖方负责,卖方将货物运输到目的港,并将货物的海上运费和保险费用支付至目的港。
一旦货物到达目的港口,责任将转移给买方。
CIF条件通常适用于海上运输的情况。
3. FOB (离岸价格)FOB是指“离岸价格”(Free On Board),是一个常用的国际贸易条件,它要求卖方将货物按照合同规定,交至指定港口或者指定的进口商船上,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运至目的港。
一旦货物离开卖方装运港的港口,买方即成为货物的所有者,买方需承担货物运输至目的港口的费用和风险。
4. EXW (工厂交货价)EXW是指“工厂交货价”(Ex Works),是一个常用的国际贸易条件,指卖方将货物放置于自己工厂或仓库,买方需自行承担货物的提取和运输,卖方无需负担任何运输费用。
EXW条件下,卖方的责任仅限于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场所。
5. CFR (成本和运费)CFR是指“成本和运费”(Cost and Freight),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条件之一。
CFR条件下,卖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目的港口,支付货物的海上运费,但不包括国际海运保险费用。
一旦货物到达目的港口,买方将承担进一步的费用和风险。
6. CPT (运费支付到)CPT是指“运费支付到”(Carriage Pd To),是一个常用的国际贸易条件。
根据CPT条件,卖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国的目的地。
国际贸易交易条件(精)
国际贸易交易条件(精)国际贸易交易条件(精)引言1. CIF条件CIF条件是指卖方负责安排货物的运输和保险,并承担货物运输中的风险直到货物抵达买方指定的目的港为止。
这意味着卖方需承担货物运输中可能发生的损坏或丢失等风险。
买方在此条件下只需支付货物的成本、保险费和运费。
2. FOB条件FOB条件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船只或运输工具,并在货物离开卖方指定的装货港口后,将责任和风险转移给买方。
在FOB条件下,卖方只需承担货物离开港口前的费用和风险,而买方需自行负责货物的运输和保险。
3. DDU条件DDU条件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和风险直到货物抵达目的地。
卖方在这种条件下需要负责货物的清关手续和交付给买方的地点,但不包括国际运输中的保险费用。
4. EXW条件EXW条件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地点,但不承担任何运输费用和风险。
买方需要自行负责货物的出口和运输,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和风险。
5. 支付方式国际贸易交易中的支付方式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常见的支付方式包括信用证、电汇和托收等。
信用证是由买方的银行开立,保证支付给卖方一定金额的款项,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
电汇是通过银行直接将款项从买方账户转移到卖方账户。
托收是卖方将汇票交给自己的银行,由银行代表卖方向买方收款。
国际贸易交易是一个复杂而多变的过程,了解和遵守国际贸易交易条件对于确保交易顺利进行非常重要。
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交易条件和支付方式,以避免可能的风险和损失。
国际贸易实务-运输条件
(二)程租船运输费用 程租船费用主要包括程租船运费和装卸费。另外 还有速遣费、滞期费等。 1 程租船运费 定义:指货物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海上基本运费。 计算方法: (1)按运费率 (2)整船包价
2 装卸费 规定装卸费由租船人还是船东承担的方法: (1)船方负担装卸费用 liner terms (2)船方管装不管卸(F.O.) (3)船方管卸不管装(F.I.) (4)船方不管装和卸(F.I.O.) 必要时应规定(F.I.O.S.T.)
说明: 1 装卸时间、滞期费和速遣费的一定是在程租船 的运输方式下才采用的。在班轮运输方式下, 不需要这三方面的规定。
2 负责运输的进出口商与船方订立租船合同时, 必须注意租船合同与进出口合同有关装运时间 的一致性。
(三)期租船租金 定义: 在期租船的情况下,租船人为了使用 船舶而付给船舶所有人的代价。
采用OCP条款时,注意的问题:
货物的最终目的地必须在OCP地区范围
货物必须经美国的西海岸港口中转
提单上必须标明OCP字样,并在目的港 一栏中填上港口名称并加注内陆地区的 城市名称
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1 说明: 在F组、C组贸易术语下装运条款应包括装运时间、装运 港或装运地、目的港或目的地,以及分批装运和转运等内容。 2 实例: (1)Shipment during Oct./Nov./Dec.2002,with partial shipments and transhipment allowed (2)During Mar./Apr. in two shipment, transhipment is prohibited. (3)Shipment during May from Shanghai to New York. The seller shall advise the buyer 30 days before the month of shipment of the time the goods will be ready for shipment.Partial shipment and transhipment allow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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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国际贸易货物条件第一节商品品名和品质知识点2.1 商品的品名品名即商品的名称,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自然属性、用途以及主要的性能特征,因而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
按照有关的法律和惯例,对贸易货物的描述,是构成商品说明(Description)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项基本依据,它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若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品名或说明,买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直到拒收货物或撤销合同。
因此,列明合同标的物的具体名称,具有重要的法律和实践意义。
一、商品的品名(Name of Commodity )(一)商品的品名品名:一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特定称呼。
品名也代表了商品通常应具有的品质。
合同中应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
(二)商品品名的国际惯例1.《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 SITC)SITC 采用经济分类标准,按照原料、半制品、制成品顺序分类,并反映商品的产业来源部门和加工阶段。
SITC 第3 版采用5 位数编码结构,把全部国际贸易商品按经济类别划分为10 大类:食品和活动物,饲料和烟草,非食用原料(燃料除外),矿物燃料、润滑油和相关原料,动植物油、脂及腊,化学和相关产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机械和运输设备,杂项制品,未分类的商品。
大类下依次分为67 章、261 组、1033 个目和3118 个基本编号。
2.《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CCCN)中文名《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英文名Customs Co-operation Council Nomenclature英文简称CCCN3.HS编码制度《协调商品名称及编码制度》(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简称H.S.编码制度)。
H.S.采用六位数编码,把全部国际贸易商品分为22类,98章。
4.BEC分类BEC 分类采用3 位数编码结构。
第三次修订本把全部国际贸易商品分为7 大类:食品和饮料、工业供应品、燃料和润滑油、资本货物( 运输设备除外) 及其零附件、运输设备及其零附件、其他消费品、未列名货品。
7 大类分为19 个基本类。
19 个基本类按最终用途汇总为资本品、中间产品和消费品三个门类。
(三)列明品名的意义实践意义:双方交接货物的重要依据。
法律意义:品名条款是合同中的主要条款。
(四)商品品名条款品名条款的内容是在商品名称的标题下,列明所要成交商品的具体名称;对商品进行定义或者描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对品名条款的规定,并无统一的格式,可以由交易双发酌情商定。
合同中的品名条款一般比较简单,通常是在“商品名称”或“品名”(Name of Commodity)的标题下,列明交易双方成交商品的名称。
有时为了省略起见,也可不加标题,只在合同的开头部分列明交易双方同意买卖某种商品的文字。
品名条款的规定,还取决于成交商品的品种和特点。
就一般商品来说有时只要列明商品的名称即可。
但有的商品,往往具有不同的品种、等级和型号。
因此,为了明确起见,也有把有关具体品种、等级或型号的概括性描述包括进去,做进一步限定。
此外,有的甚至把商品的品质规格也包括进去,在此情况下,就不但是条款,而是品名条款与品质条款的合并。
(五)规定品名条款的注意事项国际买卖合同的品名条款,是合同中的主要条件。
因此,在规定此行条款时,应注意下列事项:1.品名的规定,要尽可能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和误解。
鉴于命名商品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有些以其主要用途命名,有些以其使用的主要原料或主要成分命名,有些以其外观造型或制造工艺命名,也有些冠以褒义词命名,等等。
因此,在规定品名条款时,必须订明交易标的物的具体名称,避免空乏、笼统或含糊的规定,以确切地反映商品的用途、性能和特点,并便于合同的履行。
2.选用合适的名称考虑关税、运费、进出口限制1 )办理进口手续2 )降低进口关税3 )降低班轮运费。
有些商品具有不同的名称,因而存在着同一商品名称不同而交付关税和班轮运费不一的现象,且其所受的进出口限制也不同。
为了减低关税、方便进出口和节省运费开支,在确定合同的品名时,应当选用对我方有利的名称。
3.国际上通用名称尽可能适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
有些商品的名称,各地叫法不一,为了避免误解,应尽可能适用国际上通用的称呼。
若使用地方性的名称,交易双方应事先就其含义达成共识。
对于某些新商品的定名及其译名,应力求准确、易懂,并符合国际上的习惯称呼。
4.事先协商好的名称针对商品实际做出实事求是的规定。
第二章国际贸易货物条件第一节商品品名和品质知识点2.2 商品的品质二、商品的品质(Quality of Goods)商品品质(货物品质)是指商品的内在质量和外观形态的综合。
(一)商品品质的构成商品的品质(Quality of Goods)是指商品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总和。
前者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和生物特征等自然属性,后者包括商品的外形、色泽、款式和透明度等。
品质不仅是国际货物买卖的主要交易条件,而且是买卖双方进行交易磋商的首要条件,是商品买卖中最受重视的一个项目。
只是因为商品品质的优劣不仅直接影响到商品的实用价值和价格高低,还决定着货物能否畅销,涉及到有关企业一直国家的声誉。
因此,在出口贸易中,只有不断改进和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才能开拓和巩固国际市场,增强产品出口竞争力,做到以质取胜。
(二)商品品质的作用1.货物品质是商品使用价值的标志。
2.货物品质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基础。
3.货物品质是决定价格高低的重要保障。
4.货物品质是商业信誉的保证。
5.货物品质是合同履行的依据。
品质是决定价格高低的重要因素。
品质条款是买卖合同中的重要条件(三)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国际贸易中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有多种,但归纳起来可以分为基本的两类:用说明表示和用实物表示。
1.用说明(Description )表示凡以文字、图表、相片等方式来说明商品品质而成交的买卖,称为“凭说明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
(1)凭规格买卖(sale by Specification)。
商品的规格(Specification)是指用来反映商品品质的一些主要技术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长短、粗细等。
在农产品中如大米、玉米、生丝、水泥、橡胶、玻璃、轮胎、钢铁等大量用此种买卖形式。
买卖双方以具体规格来说明商品的基本情况,并在合同中订明。
用规格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具有简单易行、明确具体,且可根据每批成交货物的具体品质状况灵活调整的特点,在国际贸易中应用较广。
(2)凭等级买卖(Sale by Grade)商品的等级(Grade)是指同一类商品按其规格上的差异,用文字、数码或符号将品质分为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如大、中、小;重、轻;甲、乙、丙;一级、二级、三级……如中国出口的钨砂,主要根据其三氧化物含量的不同,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没一级又规定对固定的规格。
凭等级买卖时,由于不同等级的商品具有不同的规格,为便于履行合同和避免争议,在品质条款中列明等级的同时,最好一并规定每一等级的具体规格。
当然如果双方都已熟悉每个等级的具体规格,就可只列明等级,无需赘述其具体内容,如,“钨砂,中国二级”。
(3)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标准(Standard)是指经政府部门或国际性工商业等统一制定和公布的规格。
国际上一些商品如农产品中的棉花、小麦、黄豆、砂糖及咖啡等的交易常采取凭标准来表示商品品质的方式。
(4)凭牌号或商标买卖(Sale by Brand name or trade mark)。
牌号(Brand name)是指工商企业为其制造或销售的商品所起的名称,又称“品牌”。
商标(Trade Mark)则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用来说明和其所生产或销售的商品的标志,可由一个或几个具有特色的单词、字母、数字、图形或图片组成。
凭牌号或者商标买卖多用于牌号或者商标与货物的品质规格有密切联系,商品在国际市场上信誉良好、品质稳定、且为买方所熟悉的货物。
凭产地名买卖多用于受产地自然条件和传统技术影响较大的农副土特产品,采用这种品质规定方式,卖方应当交付具有为国内外消费者所周知的特定质量的产品。
(5)凭产地名称或地理标志买卖原产地证书,是出口国(地区)根据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签发的,明确指出该证所列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地区)的书面文件。
原产地标记,是指在货物或者包装上用来表明该货物原产地的文字和图形。
(6)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s Illustration)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对于某些机械、电器、和仪器等技术产品,由于结构复杂、型号繁多、性能各异,很难以几个简单的指标来反映其品质的全貌,因此必须用说明书来详细说明具体构造、性能及使用方法等,必要时还需附有图样、照片、设计图纸等。
2.实物表示品质(1)看货买卖(Sale by Inspection)假如买卖双方根据成交商品的实际品质(Actual Quality)来进行交易,通常实现由买方或其代理人在卖方所在地亲自眼看货物,认为满意后再行交易;有时卖方将货物运往进口地待售,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也可以亲自验货,并当场成交。
寄售、拍卖和展卖业务等“存货交易”(Stockpot transaction)多采用此种方式交易,卖方只要交出买方所查验并制定的现货,买方就不得对品质提出异议。
(2)凭样品买卖(Sale by Sample)国际贸易买卖双方通常远隔重洋,交易洽谈多靠函电方式进行,卖方即使有现货在手,买方也不以实际检验商品的方法约定品质;而且国际贸易多数大宗买卖,买方既是有代理人代为验货,也无法逐一检验。
因此,在国际贸易中,常以样品(Sample)来表示商品品质并以此作为交易依据,称为“凭样品买卖”。
样品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
按样品提供者的不同,凭样品买卖可分为下列几种:①凭卖方样品买卖(Sale as per seller’s sample),凡凭卖方提供的样品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者称为“凭卖方样品买卖”,在此情况下,报价单或契约合同上应订明“品质以卖方样品为准”(Quality as Per Seller’s Sample),日后卖方所交整批货物的品质,必须与所提供的样品相同。
②凭买方样品买卖(Sale as Per Buyer’s Sample),买方为了使其订购的商品符合自身要求,有时自选提供样品交由卖方依样承制。
如卖方统一按买方提供的样品成交,称为“凭买方样品买卖”,此种情况下买卖合同中应订明“品质依买方样品为准”(Quality as Per Buyer’s Sam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