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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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江苏

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01-05-15 10:50

(江苏省统计局 2001年4月12日发布)

国务院决定,在2000年11月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我省的人口普查工作在全省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经过近60万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全省总人口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2000年11月1日0时为标准时间,普查登记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全省总人口为7438万人。

二、人口增长

全省人口,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0时的6706万人相比,十年零四个月共增加了732万人,增长10.92%。平均每年增加71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01%。

三、家庭户人口

2000年11月1日0时,全省共有家庭户2184万户,家庭户人口为7065万人,占总人口的94.98%,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3人,比1990年的3.66人下降了0.43人。

四、性别构成

全省的人口中,男性为3766万人,占50.64%;女性为3672万人,占49.36%。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58。

五、年龄构成

全省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462万人,占19.65%;15-64岁人口为5325万人,占71.59%;65岁及以上人口为651万人,占8.76%。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1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97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省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7413万人,占99.6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5万人,占0.33 %。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722万人,增长了10.8 0%;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0万人,增长了62.37%。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291万人,占3.92%;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 970万人,占13.04 %;接受初中教育的 2705万人,占 36.37%;接受小学教育的 2446万人,占32.88%。

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数有如下变化: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474人上升为3917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8670人上升为1303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6426人上升为3637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4791人下降为32881人。

全省的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469万人,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粗文盲率由17.23%下降为 6.31%,下降了10.92个百分点。

八、城乡总人口

全省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3086万人,占总人口的41.4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4352万人,占总人口58.51 %。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0.25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中的数据为初步汇总数。

2、全省总人口中,包括了根据国家公布的漏登率计算的漏登人口。

3、接受小学及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4、城乡人口是按国家统计局1999年发布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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