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4修订)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2016项目信息一览表
唤醒“沉睡的资本”:农民住房财产 12 法学院 权抵押贷款制度试点评估——以浙江 5
温州、天津蓟县、四川泸县为例
魏海伦
张玥华(2014200179) 任力远
2014200241
(2014200183) 杨田丽 (2014200238) 任益聪
(2015200114)
陈建宇
18
公共管理 务需求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基于北 学院 京市某区慢病患者医疗服务需求的现
5
状调查
19
国际关系 学院
欧盟“让·莫内”项目对中国高校欧 洲问题教学科研的影响探究——以人
民大学、复旦大学、四川大学为例
5
20
国际关系 学院
外国留学生在华兼职打工现象研究— —基于北京、上海两地八所高校的调
研
5
21
梅钰
李时雨(2014200510)张怡然
2015200519
(2014200196)鲍卫平 (2014201445)杨子桐
(2015201663)
闫瑾;陈 副教授;
蔚芳
讲师
国家级
李庆四、 教授、副 韩冬临 教授
国家级
蒲俜 副教授 国家级
罗天虹 副教授 国家级
对汉藏民俗宗教文化同异的思考及对
23
国学院
2014200757
(2014200791) 余清霜 (2014200699) 蔡国材
(2015201551)
缪嘉煜
张海燕(2014201918)、邢正
2014200796
(2014200726)、陈茜苗 (2014200770)、杜欣依
(2014200697)
石磊 副教授 国家级
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
“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中期进度报告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学院年级专业: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所在学院:
指导教师联系电话:
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制
填表日期:年月日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中期进
度报告书
项目负责人签字:
指导教师签字:
说明:本项目中期进度报告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研究的进展情况(具体包括开展了哪些研究工作内容、
项目团队的分工情况和各组员工作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或结论、调研活动的照片等);
2.项目成员参与相关学术会议、学科竞赛的证明(活动所在学
科领域应与项目申报时的研究方向基本一致)。
3.对项目研究未来工作的安排和展望;
4.项目研究经费的使用情况分析;
5.指导教师针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6.打印格式:标题为宋体、三号、加粗、居中;正文为宋体、
小四、倍行距。
不够可加页。
均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2013-2014学年校政字1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提高推免生整体质量为目标,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通过对学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和素质拓展情况的全面考察,择优推荐。
第三条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我校优秀毕业生在本校攻读硕士学位,同时也推荐符合接收条件的学生至其他高校、科研单位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四条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学校成立推免工作委员会,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主任,教务处、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学生处、校团委和纪委办公室负责人为委员。
日常工作由教务处归口负责。
第六条学院(系)成立学院(系)推免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主管本科教学工作负责人、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分党委(或党总支)负责人、系(教研室)主任、班主任和教务秘书等,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
第三章推免条件第七条推荐对象仅限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第八条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
第九条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具备健康的身体素质,能够胜任学业,因病休学的学生康复返校之前不能申请推免。
第十条以在校1-6学期的全校共同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为标准,申请推免的学生成绩要求为:(一)一般类别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4;属于教育部规定的部分国家扶持专业、教育部人才培养基地班、学校批准设立的教学改革实验班以及向校外推荐等可适当放宽学习成绩要求;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取得重大成绩者,由本专业3名教授特别推荐,经学院(系)推免工作小组同意,可以适当放宽学习成绩要求;(二)艺术特长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三)体育特长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获得个人单项全国冠军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四)在校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学生(以下简称“退役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学生,可适当放宽至2.5;(五)申请团中央、教育部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学生(以下简称“支教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自愿赴西藏、新疆支教的学生,可适当放宽。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07.10•【文号】教高函〔2019〕13号•【施行日期】2019.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情况,我部制定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各高校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教育部2019年7月10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要求,深入推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工作,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加强国创计划的实施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创计划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的优秀项目,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国创计划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旨在通过资助大学生参加项目式训练,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高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善于质疑、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6修订)1.总则1.1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精神,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国民表率、社会栋梁”这一人才培养目标,结合我校的学科特色,充分利用产学研一体化平台,推进创业教育,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培养学生的自主创业能力,强调创业教育与创业实践相结合,构筑起具有示范性的高校创业教育工作平台。
1.3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面向在校全日制本科一年级、二年级学生(以每年3-4月份项目申报时的年级为准)实施,按照“公开立项、自由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原则,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创业项目。
1.4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分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年限各为一年。
学校原则上每年设立不超过20个创业训练项目,并于第二年根据项目结项成绩,结合创业团队的创业意向,择优选取不超过5个项目为创业实践项目,进入创业实践运行阶段。
2.组织机构与管理体系2.1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组织机构包括“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及“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专家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2.2 管理委员会由学校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主任,成员单位包括:教务处、文化科技园、发展规划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产业管理处、校团委。
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指导开展“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实施工作;监督创业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项目运行部,负责具体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 项目管理办法(2014修订)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4修订)1、总则1.1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5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教高[2008]6号)的文件精神,推动我校本科生创新性实验实践活动的开展,提升学生的科研能力,在对2007年10月由我校颁布的《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07-2008学年校政字1号)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形成本管理办法。
1.2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实施对象为全校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实施内容包括下达至我校的‚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项目)、‚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北京市级项目)及由我校自主设立的‚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创新性实验实践项目‛(校级项目);1.3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国民表率、社会栋梁‛这一人才培养目标,紧密围绕中国人民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路线图实施框架,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的教学方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其创新实践的能力。
1.4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以学生的兴趣为导向,注重项目的实施过程,按照‚公开立项、自由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原则,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2、组织机构与管理体系2.1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组织机构包括‚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管理委员会‛(简称管理委员会)及‚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专家指导委员会‛(简称专家指导委员会)。
2.2 管理委员会由学校分管本科教学的副校长任主任,成员包括:教务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学生处、财务处、团委,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大学生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实验项// *** 曰《管理办法(凰行)》的通知校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 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 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团队精神,根据教育部“教学质量工程”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有关精神,特制定《* “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 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0— 0年月二日桝“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总则1、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根据教育部“教学质量工程”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2、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立项和验收每两年一次,项目研究时间一般1-2年。
创新实验项目以立项形式实行分级管理,校级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管理,省级及其以上项目按照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管理,同时纳入学校的管理范围。
二、实施原则1、兴趣驱动、以学生为主。
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志愿结合专业学习开展创新实验和研究。
项目实施以培养学生为目标,以学生自主管理为手段,把以学生为主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
2、激发创意、自主创新。
以项目为载体,激发学生无限创意,支持大胆探索。
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在有关专业教师指导下,以个人或实验小组的形式,自主设计并提出实验或科研项目,自主实施和完成创新实验项目。
3、育人为本,重在过程。
项目实施应充分体现全程育人,以注重创新性实验和科研活动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并不单纯以项目实验结果或科研成果评价项目完成情况。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一、引入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是该校为了鼓励学生创新精神、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而设立的项目。
该计划自成立以来,得到了广大师生的积极响应,并且产生了不少有益的成果。
二、学术创新类作为一所负责任、富有社会使命感的高等学府,中国人民大学一直致力于培养实用型、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
学术创新类项目是针对这个方向开展的一项计划。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定一个学术领域,进行研究和实践。
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他们可以学习到更深层次的知识,同时也能够拓展自己的视野。
此外,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还可以学习到如何快速找到、筛选和综合信息的方法,培养自己的判断能力和创新思维。
三、创业创新类创业创新类项目是为那些有志于成为创业家的学生准备的。
在这个项目中,学生可以将自己的想法和创意落实到实际的商业需求当中。
学生们在这个计划中可以学习到如何设计出一个市场需求的产品、如何制定和实施市场营销计划、如何与投资商进行沟通,以及如何处理各种人际关系。
这些知识和技能不仅对未来的就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且也能够提升学生的个人综合素质。
四、社会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的项目是让学生能够以自己的力量,为社区、城市、甚至是国家,做出一些有意义的贡献。
在这个项目中,学生可以与社会机构、非营利组织以及志愿者团队进行合作,参与到各种公益项目当中。
通过这个过程,学生们可以学习到更多的社会经验,充实自己的社会阅历,提高判断和决策能力,更好地行使公民责任和义务。
五、总结正是由于有了“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这个平台,才使得学生们有机会在校内展现自己的才能、激发自己的创新意识。
这个计划无论是对学生的发展,还是对学校的建设,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们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这个计划还将继续发扬光大,为更多的学生走向成功之路铺平道路。
关于参与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生-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
关于参与“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学生申请使用学校实验室资源的说明实验室是学校进行实验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资源,为了保障参与“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学生合理、安全地使用学校实验室资源,请需要使用学校实验室资源的项目学生按以下规定和流程进行申请,否则将不予使用。
1.请申请使用学校实验室资源的项目学生按要求认真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实验室使用申请表》;2.请将填写完毕的申请表递交到需使用实验室所属的学院(系);3.相关学院(系)应从接到申请表之日起一周内进行批复。
对批复“同意”意见的申请表,相关学院(系)应根据申请表的内容,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运行的前提下,安排实验时间,地点,实验所需材料等,并及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按照实验室相关要求办理手续,以保证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顺利进行;4.申请人一旦同意相关学院(系)所安排的实验时间,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实验地点进行实验,原则上,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实验时间。
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实验时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相关学院(系)递交变更实验时间原因的说明,并重新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实验室使用申请表。
对不遵守上述规定的项目人,学校将终止其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5.申请使用学校实验室资源的项目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应服从实验室老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对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的项目学生,学校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并在全校通报批评;6.相关学院(系)有义务根据申请表内容安排好实验,对无故拒绝安排实验的学院(系),学校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实验室使用申请表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实验室批准使用通知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实验室使用申请表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学院年级专业:联系电话:电子信箱: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所在学院:指导教师联系电话: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制表填表日期:年月日“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实验室使用批准通知书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制填写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学院(系)名称:盖章年月日说明:本实验室使用批准通知书应包含以下内容:1.批准使用实验室的项目名称、实验名称和实验室名称;2.批准使用该实验室的时间段;3.对使用该实验室的意见或建议;4.对使用该实验室的其它必要说明。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T
以 邮 政 储 蓄
个 客 家 村 庄 中 宗 族 与 村 民 自 治 制 度 的 互 动
基 于 广 东 省 河 源 市 牛 生 塘 村 村 民 自 治 现 状 的 实 证 调 查 北 京 地 区 古 城 址 现 状 调 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校注重将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与改进课堂教学效果相结合、与完善培养环节 相结合、与创新学习方式相结合、与培育创业能力相结合,逐步建立起具有人文社科特色的大学生创 新能力训练体系,充分发挥“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作用。项目管理方面,为 强化项目实施效果,规范具体管理环节,在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的指导下,我校制定了 完整的项目管理政策,确立了包括立项申报、项目评审、项目运行、经费管理、结题评优等各个环节 在内的管理细则,并制定了相关配套支持政策。此外,为积极调动学生的参与热情,教务处还通过建 设专项网站、组织学生社团、印发宣传手册、举办项目推介会、项目交流会、创新学生论坛、专题科 研讲座等方式加强与学生的信息沟通,提高项目运行管理的效率和质量。我校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的 项目实施工作多次得到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相关部门的肯定,在全国人文社科类院系和专业中具有很 好的示范作用。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失 地 农 民 的 生 存 策 略 转 换
以 时 间 轴 为 参 考 的 实 证 研 究 城 市 中 年 家 庭 空 巢 化
”
“
葬 礼 仪 式 研 究 及 其 宗 教 社 会 学 意 义 考 察 北 京
城 中 村
改 造 对 流 动 人 口 的 影 响 研 究 新 生 代 农 民 工 消 费 观 念 与 行 为 研 究 社 会 心 态 对 于 政 府 政 策 解 读 影 响 的 研 究 分 析 对
大学生创新项目管理规定
大学生创新项目管理规定一、规范创新项目审批流程在大学教育中,鼓励学生创新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支持大学生的创新项目,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审批流程。
首先,学生需要向学校提交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的目标和计划。
然后,学校将根据项目的可行性和创新性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批准。
最后,学校将监督项目的执行,并定期检查项目的进展情况。
二、明确项目经费管理在创新项目的过程中,经费管理非常重要。
因此,需要建立明确的经费管理规定,确保项目经费的使用合理和公正。
首先,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经费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其次,项目经费必须根据项目计划进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无关用途。
最后,学生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申请经费,并提供详细的使用报告,以便学校管理部门审核。
三、加强师生交流与指导师生交流与指导对大学生创新项目的成功非常关键。
学校应该鼓励教师参与创新项目,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教师可以通过定期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创新沙龙等方式,与学生分享实际经验和技巧。
同时,学校还应建立导师制度,每个创新项目都要分配一名专业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并定期组织讨论和评估会议。
四、完善技术支持和设备保障对于一些技术性的创新项目,技术支持和设备保障是必不可少的。
学校应该投入足够的资源,建立先进的实验室和设备,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
同时,学校还应与相关企业和机构合作,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的支持,帮助学生解决项目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五、促进合作与交流大学生的创新项目往往需要与其他学校或企业进行合作。
因此,学校应该积极促进学生与外界的合作与交流。
可以通过组织创新大赛、参加创新展览等方式,让学生有机会与其他团队进行交流和学习。
此外,学校还可以建立创新交流平台,提供学生项目的展示和交流机会,促进项目的宣传和交流。
六、设立创新项目奖励机制为了更好地鼓励学生参与创新项目,学校需要设立创新项目奖励机制。
可以设立优秀创新项目奖、创新项目资助等,以奖励那些在创新项目中表现出色的学生。
关于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实验室项目
关于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实验室项目管理办法的补充说明在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实验室项目开展期间,由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公室对其进行现场管理、经费管理、预算管理和组织管理。
为规范和加强项目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针对创新实验项目实施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特对《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实验室项目管理办法》做以下补充说明。
一、组织管理实验教学管理中心下设创新实验室项目管理办公室,由专人对创新实验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并直接对中心主任和分管创新实验项目工作的副主任负责。
另在每年创新实验室项目组成员中推选学生担任学生助理,分别协助管理动物及试剂预算、仪器设备维护、场地预约、清洁卫生和实验室安全。
二、现场管理创新实验项目原则上在创新实验室、动物房和细胞培养室进行。
项目组在进入现场以前必须提前与学生助理预约,并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材料备案。
学生助理根据提交预约申请先后顺序安排项目组入场顺序。
创新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入场顺序进行,项目组不得自行进入现场。
进入现场必须着工作服,并佩戴中心统一颁发的胸牌。
不得私自将非项目组成员带入现场。
一旦项目组违反本规定,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公室立即通知指导教师及指导教师所在院系,并在本中心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者,予以终止研究处理。
对于特殊情况需在各实验教学中心教学实验室进行实验的项目组,需由项目组与实验室负责人/指导教师签订同意书后交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进入现场。
由实验室负责人/指导教师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指导。
三、动物预算与管理每月1-10号各项目组需向分管预算工作的学生助理提交动物预算,由项目管理办公室汇总后提交中心汇总,并交实验动物中心备案。
逾期或提前提交不予受理。
由于逾期未提交预算或临时急需自购者应自行解决。
实验动物领用时需持项目管理办公室印发的实验动物领用表到老校区实验动物中心,凭本中心提交的动物预算方可领用。
领用后此表需动物中心签字盖章并交回管理办公室备案。
实验动物结账需凭有动物中心签字盖章的领用表,否则不予受理,未经预算而产生的经费由指导教师支出。
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
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一、项目简介学生创新实验项目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而设立的一项教育活动。
本文将介绍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管理办法。
二、项目背景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开展可以促进学生的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的培养。
同时,它也是学校选拔优秀学生的重要渠道。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对于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三、项目申报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申报应当明确项目的目的、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等。
同时,还需明确项目的经费和时间要求,以及指导教师的选择等。
四、项目评审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评审应根据项目的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等指标进行评价。
评审委员会应由专业教师和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五、项目执行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需建立科学的实验计划和进度安排。
同时,还应确保项目实验条件的充足和实验数据的准确性。
六、项目管理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管理涉及到经费、设备、材料、知识产权等多个方面。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项目的顺利开展。
七、项目成果评价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成果评价应基于科学方法和标准进行。
评价应侧重于项目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同时,还需对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进行评价。
八、项目成果推广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成果应得到广泛推广和应用。
学校应加大对项目成果的宣传力度,并积极寻求与企业、科研机构等合作,推动项目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九、项目总结与反馈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结束后,应进行全面的总结与反馈。
总结应围绕项目的目标、方法、成果和经验进行,为今后的项目提供参考和借鉴。
十、项目改进与发展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管理办法应根据实践经验进行不断改进和完善。
同时,学校还应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到创新实验项目中,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结语:学生创新实验项目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制定科学的管理办法和规范的执行措施,能够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学生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加强大学生实验实践能力、创业精神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通知》(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指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创新实践活动,项目范围包括:发明、创作、设计等项目;应用性、创新性研究项目;社会调研项目;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第三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遵循的原则是:“兴趣驱动、鼓励创新、培养能力、注重实效”。
参与本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
在兴趣驱动和导师指导下完成实验过程;要自主设计实验项目、自主完成实验项目;要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大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
第四条每年评审立项一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并对已立项项目进行结项评审。
通过项目实施,探索多样化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长效机制,带动全院学生研究型学习和自主性研究的开展,形成良好的校园创新文化氛围,使我院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得到持续增强,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提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实行院级管理机制,学院成立“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科研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科技与设备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和财务处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协调资源利用、项目合作等重大问题;由科技与设备处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文件,落实经费,组织立项、检查和结题等工作。
第三章申报立项第六条立项原则:坚持可行性原则、创新性原则和实用性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研究课题实效,充分利用各类实验室设施开展课题研究。
第七条项目选题要求:思想新颖、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研究方案合理、技术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创新性和探索性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创新实验计划 立项项目 2014年
PY
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第一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07]15号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第一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第一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07]15号)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通知》(教高〔2007〕1号)的总体安排,教育部于2007年4月组织了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申报工作。
经专家评审,决定批准北京大学等60所高等学校实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项目学校名单见附件)。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按照《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为了促进该项目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成果,请项目学校根据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的要求,加强对项目的支持和管理,制订本校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于2007年10月20日前将管理办法报教育部备案,项目检查与验收将据此进行。
三、项目学校要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的拨款额度,尽快启动本校的立项工作(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数按下拨金额除以1万元计算确定)。
项目经费请按照《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各校要合理使用资助经费,确保配套经费足额到位。
请各项目学校将确定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于10月31日前报教育部备案。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联系人江河,电话:************。
附件:第一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校名单教育部财政部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五日附件:第一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校名单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西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大学兰州大学——结束——。
人大法学院12个学生项目获得“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立项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12个学生项目获得“大学生
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立项
经学院评审和学校综合评定,结合2013年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和我校的立项规划,法学院有7个学生项目确定为“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项目),3个项目确定为“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市级项目),2个项目确定为“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创新性实验实践项目”(校级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是以学生的兴趣为导向,以培养学生独立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为目标,本科生团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交流等相关工作的教学实践项目,旨在培养本科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激发本科生的创新意识。
今年,法学院学生们积极申报“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老师们悉心指导学生选题及论证。
在学院评审阶段,法学院组建项目评审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评估项目质量,确定推荐优秀项目。
评审采取指导教师匿名评审原则,项目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指导教师信息。
“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通常运行一年半时间,按照要求提交中期报告、结项报告,进行结项答辩。
今年,经答辩专家组评委评审推荐,法学院2011年“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立项项目全部成功结项,其中《挑战与变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机制实证研究》和《“劳”有所得:欠薪保障基金制度的现状与法律问题研究—以温州中小企业为例》两个项目结项成绩优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4修订)1、总则1.1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5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教高[2008]6号)的文件精神,推动我校本科生创新性实验实践活动的开展,提升学生的科研能力,在对2007年10月由我校颁布的《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07-2008学年校政字1号)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形成本管理办法。
1.2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实施对象为全校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实施内容包括下达至我校的“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项目)、“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北京市级项目)及由我校自主设立的“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创新性实验实践项目”(校级项目);1.3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国民表率、社会栋梁”这一人才培养目标,紧密围绕中国人民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路线图实施框架,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的教学方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其创新实践的能力。
1.4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以学生的兴趣为导向,注重项目的实施过程,按照“公开立项、自由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原则,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2、组织机构与管理体系2.1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组织机构包括“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管理委员会”(简称管理委员会)及“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专家指导委员会”(简称专家指导委员会)。
2.2 管理委员会由学校分管本科教学的副校长任主任,成员包括:教务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学生处、财务处、团委,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组织专家组评审、验收实验项目并指导全校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的相关工作;负责监督实验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
2.3 专家指导委员会由学校聘请的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主要职责包括:对我校的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提供政策建议;对学生自主申报的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审核、立项、结题和评优;对我校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等。
3、项目申报3.1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的申报工作于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第二个月开始,申报信息经由教务处网站及学院(系)教务科发布,同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还将通过举办班级代表宣传推介会、印发项目申请指南等方式辅助宣传。
3.2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面向本校在校全日制本科一年级、二年级学生申报(以每年春季学期项目申报工作启动时的年级为准),原则上要求是团队申报(成员3-5人,其中1人为项目负责人),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联合组队申报。
因项目资源有限,已入选往届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学生不得申报当年项目。
同时,为保证项目运行有序,在项目运行期间将参加我校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到境外高校学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学生,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3.3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需配备指导教师,在保证学生自主开展的大原则下负责指导学生开展项目研究。
指导教师原则上应为校内正式编制教师,可由项目申请负责人所在学院推荐,也可由项目申请负责人直接聘请。
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每个项目原则上聘请1名指导教师。
为保证创新项目在评审、结题和评优上的公正性,中国人民大学“创新性实验计划”专家委员会的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项目的指导教师。
3.4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的项目运行时间为原则上为1年半,立项学生需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余时间完成研究计划,不占用正常课堂教学时间。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其本科毕业前完成项目。
3.5 依照我校“道术结合、文理交融、中西会通、知行统一”的人才培养理念,结合我校的学科特色,原则上要求人文社科类项目研究需基于社会调查开展,理工科类项目研究则主要依托实验开展。
3.6 在充分了解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的各项政策后,项目负责人需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网页下属子网页“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网”下载《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打印并经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连同申请书的电子版一并提交给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学院;3.7 学院在接到学生提交的项目申请表后,需组织教师进行初审,根据管理委员会分配给学院的推荐名额(按照本科学生分布比例结合专业特点确定,推荐名额总数与实际项目数的比例约为1.2:1),确定具体的学院推荐项目及推荐排序;经主管院长审核并签字盖章后,将学院推荐项目的项目申请表(纸质版原件及电子版)及信息汇总表格(仅需提供电子版,从“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网”下载,包括3个子表)报送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项目评审4.1 学院推荐项目材料汇总后,由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立项评审工作,确定予以立项的项目名单、立项级别(国家级、北京市级及校级)与资助额度,评审结果经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报管理委员会主任(主管校长)批准。
4.2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列入“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的项目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并分类报送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学校备案。
5、项目运行管理5.1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在项目立项名单公布两周之内组织项目启动会,详细宣讲项目运行的各项要求,下达立项证书,启动项目运行;5.2 项目启动8个月后,启动项目中期检查。
项目负责人需将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的《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中期进度报告书》在指定时间内送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由专家指导委员会对《中期进度报告书》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分为中期通过、限期整改和中止运行三类。
被判定为限期整改的项目,需在判定结果下达三个月内,充实调研数据,修改中期报告,并再次提交审定,合格者继续项目运行;被判定为中止运行的项目,冻结项目经费,取消其项目组成员的一切相关支持政策,如学分认定、推免科研加分等,并予以通报。
5.3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进行过程中,管理委员会将通过各种形式定期组织学术报告及学生交流,指导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和科学研究,及时总结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同时,为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管理的积极性,管理委员会鼓励参与项目的学生加入学生社团“创新社”。
创新社作为学生社团归口学校团委社团部管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参与其业务指导工作,并定期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学生自发开展各类项目交流活动。
5.4 项目组到校外开展调研活动,出行时间在1天以上的,需向班主任报备,并做好详细行程规划,确保成员在外期间的安全,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给所有成员购买调研期间的含紧急医疗救护服务在内的人身意外保险。
6、项目结题管理6.1 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需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连同结题报告(20000字左右),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给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结题验收申请。
同时提交的还有依托项目研究发表在期刊上的论文复印件(如具备)、项目实施图片及其他辅助材料等。
6.2 由专家指导委员会按照人文、经济、社会、法政、理工五个学部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结题评审,审定提交的各类项目结题材料,并举行项目结题答辩,最终确定各参评项目的结题成绩及评定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则直接被判定为“不合格”。
6.3 被判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冻结其剩余项目经费,取消其项目组成员的一切相关支持政策,如学分认定、推免科研加分等,并予以通报。
6.4 项目结题后,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印制项目结题证书,并将当期结题项目的相关成果和材料报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和学校备案。
6.5 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计划结题的项目,项目组负责人可申请延期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的结题时间前一个月下载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和《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申请延期结题项目进展报告》,说明延期原因及申请延长期限,同时汇报项目业已开展的情况,提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
获准延期的项目应在项目负责人本科毕业前完成并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结题材料,由专家委员会另行组织专家评审。
7、项目变更管理7.1 项目立项后,如因客观原因需变更项目相关内容,如项目研究题目、项目组成员等(项目组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应尽早从“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网”下载《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填写打印并经项目组负责人及指导教师签字后报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变更申请表交由管理委员会和专家指导委员会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项目变更申请人,同时将变更申请登记备案。
7.2 项目启动后,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如参加我校本科生交换项目到境外高校学习一年以上(含一年),必须办理项目成员变更,退出项目组。
7.3 项目启动实施10个月后,原则上不再受理任何变更申请。
8、项目经费管理8.1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和中国人民大学的相关政策要求,国家级、市级和校级的项目经费额度分别为20000元(中央财政支持10000元,学校配套支持10000元)、5000-10000元(北京市财政支持)和5000元(学校经费支持)。
其中,北京市级项目的具体数额根据当年北京市教委的相关要求确定。
8.2 项目经费由获得项目资助的学生在预算框架下自主使用,指导教师不得使用研究经费,学校不提管理费。
8.3 经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学校财务处核准,国家级项目(中央财政支持部分)及北京市级项目的项目经费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直接授权项目负责人管理使用,项目负责人凭下发的项目经费卡办理经费报销手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经费执行情况的监督;国家级项目(学校配套支持部分)及校级项目经费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筹管理,项目负责人需经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理项目经费报销手续。
8.4 项目负责人需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使用项目经费及办理项目经费报销手续,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按照学校财务处有关规定执行。
8.5 对于因各种原因被终止允许或撤销的项目,学校将冻结其项目剩余经费,并停止后续拨款。
8.6 项目经费逾期未使用完的,根据上级财政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收回;8.7 学校对项目经费实行监督管理,保证其使用科学、合理、高效,并接受审计部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