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汇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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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情况汇报

随着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已成为开发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的重点工作,遵循新型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规律,在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进程中,实现装配式建筑与成品住房、绿色节能建筑联动发展。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发区积极响应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要求,围绕体制机制建设、市场培育和产业链发展等方面,加快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步伐,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进展。汇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开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得到了开发区管委会及全区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经过近年来的持续推进,目前,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已步入发展快车道。一是装配式建筑项目大幅增长。保障性住房推进住宅产业化项目,坡里C区、杨庄安置区装配建筑建设面积约4万㎡;房地产开发项目万科璞悦山装配建筑面积约6万㎡等;年全区装配式建筑落实量达到十余万平方米。二是预制构件产能提升较快。装配式建筑项目大规模落地,大大提振了构件生产企业的信心。提升至年约220万平方米产能正在筹建或在建过程中。三是建筑工业化产业链初具雏形。开发区成立5大建筑工业化产业研发生产基地(),涵盖建设、设计、施工、构件生产等产业链环节。

二、主要推进措施

开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初期,房地产企业不愿开发建设装配式项目,考虑后续设计、构件预制跟不上;工业企业不愿投资生产线,考虑产能剩余,入不敷出。两者相互博弈,掣肘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6月23日市政府颁布《市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开发区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将推进工作重点放在项目落地上,以实实在在的项目释放市场需求,盘活产业链发展,坚持贯彻落实政策引导的基础上,着力抓好项目落地,打开了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新局面。

1、明确发展目标

按照《年度建筑产业现代化目标任务分解》文件要求,我区明确提出当年出让土地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施工的建筑面积不低于全部建筑面积的15%,装配化率不低于开工当年度对装配化率的要求。制定年先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1万㎡及新开工装配式建筑比例4.5%,年度竣工的成品住房面积1万㎡及成品住房比例10%的发展目标。为确保年度目标顺利完成,将装配式建筑推进任务逐级下放,并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对全区装配式建筑落实情况进行了动态管理。

2、建立推进机制

以土地源头控制为抓手,将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写入土地出让合同,保障装配式项目顺利落地。同时,将装配式建筑项目纳入建管信息系统监管,在报建、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环节设置管理节点进行把关。按照“区域统筹、相对集中”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达到一

定规模的建设项目提出了装配式建筑落实要求,增加了项目落地的可操作性。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全面贯彻市政府针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相关税费、专项基金减免、资金补贴、行政许可等优惠政策。对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按规定落实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企业购置机器设备抵扣增值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免征或减半征收所得税等优惠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成品住房发生的实际装修成本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征收的扬尘排污费主要用于治理工地扬尘,对装配式施工建造项目核定相应的达标消减系数。装配式符合节能墙体符合现行要求的,对征收的墙改基金即征即退。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参照省“百项千亿”重点技改工程项目政策,免征相关建设类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2018年底前,对新建建筑装配化率达到年度装配率要求以上的,按该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额给予奖补。2019-2020年底前,对新建建筑装配化率达到年度装配化率要求以上的,按照不高于该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额50%奖补,对新建建筑装配化率达到50%以上的,按该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额给予奖补。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依法依规规范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建筑行业企业发展环境。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对实施预制

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研究制定容积率奖励政策,具体奖励事项在地块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土地出让时未明确但开发建设单位主动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时,其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与传统建造方式政策相比,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大幅降低了装配式建筑开发企业的财务和时间成本,起到了较好的市场激励作用。

4、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

在取消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市场准入的背景下,积极探索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重点强化构件生产的事中事后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向生产企业派驻监理,部品构件必须实施首件试拼装。同时研究编制构件生产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促进成立行业协会,完善质保等体系。

5、强化产业链培育、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为引导骨干企业先行先试,发挥自身技术优势,推动全区预制构件生产走上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道路。以中煤汉泰和徐工工润两个生产研发基地为例;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煤汉泰公司超前思维,主动作为,两年前就按照技术研发—制造—开发的三阶段发展模式,启动了技术研发工作。通过自主研发和技术引进相结合等方式,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该公司自主研发的适用于中高层建筑的中煤嵌入式住宅技术体系通过了部级鉴定,并获得8项专利。通过引进北工大“简筑”低层钢结构住宅体系和清华大学凹槽板混凝土技术体系,丰富完善了公司中高层钢结构装配住宅解决方案和低层住宅解决方案。

工润建筑产业现代化制造项目,该项目是徐工集团投资建设,致力于科研、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服务提供商。建成后拥有先进PC生产流水线一条,钢筋全自动智能加工线一条,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将成为淮海经济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我区依托先进制造业,积极引导、鼓励成立建筑现代化产业联盟、协会,释放产业联盟集群发展优势。不断扩大参与企业范围,打造具有省、市影响力的建筑工业化产业联盟。通过技术整合、优势互补、信息共享等方式,落实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发展机制,切实提升联盟企业的群体竞争力。

三、下一步工作展望

1、建立长效推进机制

提升政府部门协同推进能力,打通信息交互渠道,实行全区装配式建筑落实情况月报制度,强化动态管理。严控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环节,对符合装配式建筑实施条件的项目进行及时跟踪锁定。

2、建立工业化建筑项目评价体系

编制发布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从质量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统筹评判建筑工业化的发展成效。突出建筑工业化对企业劳动生产效率、综合协同能力、核心竞争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考核;突出建筑工业化在工程质量、建筑性能、建筑使用寿命与传统建筑的比较;突出构件生产基地和施工装配现场的节能、节材、节水、节电以及噪声、污染排放的评价。

3、提高装配式建筑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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