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整理
人员密集场所整理解读
一、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定义1.《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第2.0.32条,人员密集场所,指会议室、观众厅、教室、公共浴室、餐厅、医院、商场、托儿所和候车室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的释义,从范围而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场所:1)公众聚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3)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间和员工集体宿舍;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4.公安部行业标准GA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人员密集场所的举例为: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
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条文解释5.3.15条,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解释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
如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证券交易厅,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等。
人员密集所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提高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治范围1. 公共娱乐场所:KTV、歌舞厅、酒吧、网吧、影院等;2. 公众聚集场所:商场、超市、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场所等;3. 医疗机构:医院、诊所、养老院、福利院等;4. 教育机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5. 办公场所:写字楼、商务楼、办公楼等;6. 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宗教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等。
四、整治内容1.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是否符合规定等。
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组织消防演练等。
3.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4. 用电安全管理:检查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破损,是否存在违规用电现象。
5.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等现象。
五、整治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2. 明确责任分工。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 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4. 开展全面排查。
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
5. 强化执法检查。
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
6. 加强应急演练。
人员密集场所整改措施及要求
人员密集场所整改措施及要求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在较狭小空间内聚集了大量人员的场所,如商场、车站、学校、医院等。
人员密集场所在发生火灾、踩踏等突发事件时容易造成严重的伤亡,因此对于这类场所,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和要求,以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一、关于人员密集场所整改措施:1.加强消阣措施: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立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和群众的自救逃生技能。
2.完善安全疏散通道: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明确的疏散通道和疏散标志,保证人员在突发情况下快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
通道和出口要保持畅通无阻。
3.加强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要确保电气设备、照明设备等正常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火灾等事故。
4.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员工和群众的安全教育,培养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意识,不违规吸烟、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1.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立专门负责安全管理的机构或岗位,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2.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责任,严格执行落实。
对违规行为和不安全现象要及时处罚和整改。
3.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安全评估,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风险可控。
4.针对不同场所的特点,制定细化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变能力。
5.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相关法规标准,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或疏通安全设施。
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加强安全管理,整改措施和要求才能有效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二篇示例:人员密集场所是指人口聚集、活动频繁的场所,如商场、体育馆、学校等。
由于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人员众多、安全风险高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后果不堪设想。
人员密集场所整理
一、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定义1.《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第2.0.32条,人员密集场所,指会议室、观众厅、教室、公共浴室、餐厅、医院、商场、托儿所和候车室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3.公安部行业标准GA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人员密集场所的举例为: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
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条文解释5.3.15条,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解释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
如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证券交易厅,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等。
公共娱乐场所主要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和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沐浴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中,本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金融和证券交易厅等商业场所,歌舞厅、影剧院、夜总会、游艺厅、网吧、洗浴等公共娱乐休闲场所,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公共服务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会堂等人员集中场所,汽车、火车站候车室,港口码头候船室,机场候机厅,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及员工集体宿舍。
2024年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2篇)
2024年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一、行动背景及目标2024年,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人员密集场所的数量和规模都不断扩大,给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我国政府决定启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的目标是: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提升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组织架构和工作重点1. 组织架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职责,组织成立了整治行动指挥部,由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城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确保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同时,加强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推进整治行动。
2. 工作重点:(1)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厉处理违法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2)加强场所安全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排险、疏散等安全措施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场所所有人改进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3)加强从业人员管理:针对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存在的招聘不当、培训不规范等问题,加强行业管理,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意识。
三、取得的成绩通过全面落实整治行动的各项措施,取得了如下成绩:1. 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取得显著成效,各类违法犯罪案件明显下降,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 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措施得到大幅度提升,防火、疏散等安全设施得到及时改进,有效减少了事故的发生。
3. 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得到加强,培训和规范化管理取得明显成效,提高了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服务质量。
4. 社会各界的参与度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配合,共同推进了整治行动的开展,形成了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开展整治行动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1. 部分地区整治行动推进不均衡,对于某些基础薄弱、资源有限的地方而言,推进整治行动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2024年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2024年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2024年,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问题,我国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加强安全管理,提升警惕性和应急能力,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安全管理:
1. 加强场所管理:各地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加强安保力量和技术设施的配备,提升场所安全等级。
2. 完善安全制度:建立健全场所安全制度,加强对场所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3. 加强安全培训:组织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提升警惕性和应急能力:
1. 加强巡逻防控: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周边的巡逻防控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2. 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和完善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应急处置措施,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3. 强化应急演练:组织场所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熟悉应急程序和操作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
1. 加大安全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社交媒体等渠道,加大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宣传的力度,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
2. 组织安全知识讲座:组织专家学者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问题进行讲座,提高公众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3. 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场所的安全运行。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国有效提升了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水平,减少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建筑工程人员密集场所整理
一、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得定义1.《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第2、0、32条,人员密集场所,指会议室、观众厅、教室、公共浴室、餐厅、医院、商场、托儿所与候车室等。
《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四),人员密集场所,就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得门诊楼、病房楼,学校得教学楼、图书馆、食堂与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得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得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得生产加工车间与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3.《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得释义,从范围而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就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医院得门诊楼、病房楼,学校得教学楼、图书馆、食堂与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3)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得候车、候船、候机厅(楼);4)公共图书馆得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得展览厅;5)劳动密集型企业得生产加工间与员工集体宿舍;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公安部行业标准GA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人员密集场所得举例为:人员聚集得室内场所。
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得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得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得教学楼、图书馆与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得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得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得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条文解释5、3、15条,人员密集得公共建筑解释为:人员密集得公共建筑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得公共活动场所得建筑。
如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得展览厅,证券交易厅,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得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得教学楼、图书馆与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得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得候车、候船、候机厅(楼)等。
人员密集场所整治方案
人员密集场所整治方案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一些公共场合,例如商场、火车站、地铁站
等等。
这些场所经常会有大量的人群聚集,容易导致拥挤、噪声、
车辆拥堵等问题,造成不安全因素和卫生问题。
因此对于人员密集
场所,需要有一定的整治措施,以保证公共秩序和人身安全。
一、加强管理
加强场所管理是保证公共秩序的关键。
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需
要加强场所的管理措施,培养人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自我保护意识。
(一)制定规章制度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需要制定一些规章制度,例如不允许在楼道、电梯和出入口等地闲逛、吸烟和排放垃圾等,同时,在疫情期
间也需要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如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
(二)开展巡逻
加强巡逻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处理。
对于过于拥挤的地方,应当及时疏导人群,减少安全隐患。
(三)强化安保
加强安保力度,特别是在疫情期间,需要加强安保措施,防止
人员聚集,保证公共卫生和人身安全。
二、优化流程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流程的优化也是非常关键的。
2023年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23年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但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和隐患,安全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也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严重的挑战。
为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2023年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将全面开展。
二、目标1. 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 全面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机制;3. 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培训和应急预案工作,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4. 加强执法力量建设,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点任务1. 完善安全管理机制(1)建立健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场所经营者的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
(2)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部门建设,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推动行业自律。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合会商、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合力。
2. 加强场所安全检查和评估(1)完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检查工作全覆盖、无漏洞。
(2)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和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3)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评估,确保场所防控措施的科学合理性。
3. 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培训和应急预案工作(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鼓励场所经营者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加强应急设施建设和配置,提供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
4.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1)严厉打击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罚。
(2)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通报整改情况。
(3)搭建举报平台,鼓励群众参与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重视群众举报。
2024年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2024年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2024年,为了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通过此次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现对此次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如下。
一、整治工作重点明确。
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此次整治行动明确了工作重点,主要包括: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警务协作,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等。
通过重点明确,确保了整治工作的有针对性和高效性。
二、整治措施有力。
在此次整治行动中,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包括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加大投入力度,提升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的科技化,加强巡查力度,强化警务力量的部署等。
这些措施的有效实施,大大提高了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整治成效显著。
通过这次整治行动,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方面,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排查和整治,减少了事故的发生。
同时,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各类安全事故的处理速度和效果都得到了明显提高。
另一方面,通过整治行动的开展,使社会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问题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公众安全意识得到提高,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也得到了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四、经验与启示。
此次整治行动的成功经验与启示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只有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够形成各方力量的合力,推动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技术手段的运用。
通过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可以更加高效地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可以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安全规范,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是加强跨部门合作。
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只有加强跨部门的合作与配合,才能够全面、有效地推进工作。
人员密集场所疏导制度
人员密集场所疏导制度一、定义与分类人员密集场所是指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车站、码头、机场、商场、超市、酒店、旅馆、影院、集贸市场等。
根据场所的规模和性质,可将人员密集场所分为以下几类:1. 大型公共场所:如大型商场、超市、车站、码头等;2. 重要公共场所:如政府机构、图书馆、博物馆、学校等;3. 商业经营场所:如餐厅、咖啡馆、酒吧等;4. 文体娱乐场所:如电影院、健身房、游泳池等;5. 旅游景点场所:如旅游景点、公园等。
二、疏导组织结构和职责为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疏导工作有序进行,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结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
一般情况下,疏导组织结构可分为以下层级:1. 指挥部: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和监督疏导工作;2. 执行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疏导方案,包括人员调配、物资调配等;3. 支持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物资保障和后勤保障等。
各级人员的具体职责如下:1. 指挥部:制定疏导方案,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疏导工作的顺利进行;2. 执行部门: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具体负责疏导方案的实施,包括人员调配、物资调配等;3. 支持部门:根据执行部门的需要,提供技术支持、物资保障和后勤保障等。
三、疏导时间和路线安排针对不同类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应提前制定疏导方案,明确疏导时间和路线安排。
具体如下:1. 大型公共场所:在节假日、大型活动等人员高峰期,应提前制定分流方案,合理安排进出口通道,避免人员拥堵。
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应急疏散预案;2. 重要公共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或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应加强人员疏导,确保安全有序。
对于日常人流较大的场所,应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巡逻和疏导;3. 商业经营场所:在商场促销活动或节假日期间,应加大人员疏导力度,避免过度拥挤。
同时,应根据客流量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营业时间和进出口通道;4. 文体娱乐场所:在比赛、演出等活动期间,应提前制定详细的疏散预案,包括人员疏散路线、应急出口设置等。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一、前期准备工作:1.明确整治目标范围:确定需要整治的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医院等。
2.制定整治工作计划:确定整治时间、具体工作内容和整治目标。
3.配备专业人员:组建由消防安全专家、消防员等组成的专业团队,负责实施整治工作。
4.调查了解情况: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人员防火意识等进行调查了解,分析整治重点和难点。
二、整治措施:1.提升消防设施建设水平: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消防水源、消防器材、自动报警系统等设施完善、运行正常。
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责任,加强消防培训,定期开展演练,确保员工具备基本的灭火和疏散逃生常识。
3.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对发现的消防隐患进行整改,包括堵塞出口、电路线路安全隐患、消防通道被占用等问题,确保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4.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人员密集场所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5.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
三、整治效果评估:1.定期开展检查:设立定期检查制度,对整治后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重点包括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员工培训等。
2.收集问题反馈:组织员工、业主等相关人员对整治效果进行反馈,收集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3.整改指导: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人员密集场所管理者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4.形成整治报告:根据整治结果和效果,编制整治报告,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下一步整治的建议。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范本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范本一、行动背景和目的近年来,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了我们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我们组织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行动的目的是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加强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事故发生。
二、行动组织和措施1. 行动组织:设立了行动指挥部,由相关政府部门、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组成的行动专家组进行统筹协调和指导。
2. 行动措施:(1)明确责任: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明确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责任制度,加强跟踪督查和落实。
(2)全面排查:要求各地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有火灾、踩踏、器材老化等安全隐患的场所,及时整改。
(3)加强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4)加强监管: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场所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做到事前监管、事中联动、事后追责。
(5)强化巡查: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建立问题台账,确保问题的整改到位。
(6)联合执法:加强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三、行动成果通过本次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1. 排查整改隐患:加强了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到各类安全隐患XXX个,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并建立了问题台账。
2. 加强安全宣传:通过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发布宣传材料等形式,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有效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违规违法行为,震慑了不法分子,提高了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水平。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一、行动背景和目的近年来,由于人口数量的增加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如商场、超市、影院、酒店、旅游景点等数量不断增加,这些场所的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决定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行动的目的是通过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管理,挖掘和解决安全隐患,提升场所的安全防护能力,切实保障公众安全。
二、行动筹备在行动筹备阶段,我们成立了行动指挥部,明确了行动的目标、任务和分工。
行动指挥部由公安局局长任指挥长,公安局副局长任副指挥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确保行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工作。
三、行动方案根据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点和安全隐患,我们制定了行动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检查: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场所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应急疏散通道、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要立即责令整改,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2. 安全培训: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火灾的预防和处置、人员疏散、急救知识等方面。
3. 安全宣传: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知识和安全管理要求,引导公众养成安全的生活习惯。
同时,加大对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醒公众要加强自我防范。
4. 风险评估: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重点整治对象。
针对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场所,要加大巡查频次,确保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并得到解决。
5. 整治街面秩序:加强对人员密集地点周边的治安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民的人身安全。
四、行动过程在行动过程中,我们按照方案的要求,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任务,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1. 加强检查力度:我们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现场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定期检查:对已整改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问题得到根治,并对不按规定整改的场所进行处罚。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是一项重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此,我单位通过系统性的整治工作,不断加强了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此,我对于我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如下。
一、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针对我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火灾隐患排查方案,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通过排查,我们及时发现了一些存在的火灾隐患,并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这些措施包括加强对电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对火灾疏散通道的维护,加强对疏散指示标志的布设等。
二、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建设为了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水平,我们加大了对消防设施的建设投入。
通过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
我们还组织了消防演练活动,提高了人员的应急逃生能力。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消防设施的宣传,提高了人员对消防设施的认识。
三、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培训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培训,包括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通过培训,我们提高了人员对于火灾防范和逃生的意识,增强了他们的防火安全常识和应急逃生技能。
同时,我们还对职工进行了定期的消防安全知识考试,确保他们掌握了相应的知识。
四、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为了确保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我们加强了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检查计划,定期对各个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我们及时发现了一些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督导工作,确保其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
通过以上的工作,我单位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对于一些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人员的防火意识还需要提高等。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继续加强工作,不断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水平。
人员密集场所防控措施
人员密集场所防控措施以人员密集场所防控措施为题,我们来探讨一下在人员密集场所如何有效地进行防控工作。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那些容纳大量人员的场所,如商场、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
由于人员聚集,这些场所容易成为传染病传播的高风险区域。
因此,采取一系列防控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1.加强场所管理。
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立专门负责人员管理的部门或岗位,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防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加强对场所的消毒和清洁工作,特别是经常接触的物体和设施。
2.实施人员管控。
加强对人员的入场检查,测量体温并记录相关信息,对出现异常情况的人员及时采取隔离和处理措施。
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设置相应的分流通道和安全出口,引导人流,避免人员拥堵和交叉感染。
3.推行健康监测。
人员密集场所应配备专业的健康监测设备,如体温测量仪、红外线测温仪等,及时监测人员的体温情况。
同时,鼓励人员主动配合健康信息的报告和共享,及时发现并隔离疑似患者,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4.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栏、广播、公告等方式,向人员密集场所的员工和访客传达防控知识和要求,引导大家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
5.优化空气流通。
人员密集场所应加强通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室内空气流通,减少病原体在空气中的传播。
可以适当增加室外空气的进入,或者采用空气净化设备,提高室内空气质量。
6.加强卫生防护。
人员密集场所应提供充足的洗手设施,并配备洗手液、纸巾等卫生用品。
同时,加强卫生管理,定期清洁和消毒公共区域和设施,如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钮等。
7.实施应急预案。
人员密集场所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协作机制,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配工作。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合作,及时响应和处理突发疫情。
总结起来,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控工作需要全面、协调、科学的措施。
只有加强场所管理、实施人员管控、推行健康监测、加强宣传教育、优化空气流通、加强卫生防护和实施应急预案等一系列措施的综合应用,才能有效地减少疫情传播的风险,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概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聚集大量人员的场所,如商场、超市、办公楼、学校、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等。
由于这些场所人员众多,存在各种潜在安全风险,因此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
本文将从场所规划、人员管理、设备设施以及应急预案等方面探讨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一、场所规划1. 合理布局:人员密集场所的布局应合理,要避免拥挤和堵塞现象,同时考虑到不同人群的需求,划定明确的通道和出入口,确保人员疏散的畅通。
2. 安全出口: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出口应明确标识,并采取适当措施阻止非法占用,如封堵、安全门等。
3. 防火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应配备有效的防火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二、人员管理1. 人员限制:根据场所容纳人数的设计标准,制定合理的人员上限,并明确认识到人员过度密集会增加安全风险,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2. 安全培训:场所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掌握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人员监控:人员密集场所应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测人员流动情况和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设备设施管理1. 电气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场所内的电气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防止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2. 消防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场所内的消防设备,保证其在紧急情况下的可用性。
同时要设置明确可见的消防标识,引导人员熟悉疏散通道和安全设备的位置。
3. 安全设施:应提供足够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设施,如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灯、防滑设施等,确保场所内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逃生。
四、应急预案1. 编制预案:人员密集场所应编制详细的灾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2. 定期演练: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3. 风险评估: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目的
近年来,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频频发生,给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水平,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开展专项整治,震慑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对象
本方案所指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畴:
1. 公共交通场所:车站、码头、机场、地铁站等;
2. 商贸服务场所:超市、商场、酒店、餐厅、娱乐场所等;
3. 文化娱乐场所:图书馆、博物馆、文化中心、游乐园、电影院等;
4. 教育培训场所: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
三、整治内容
1. 安全标准的制定
针对不同类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标准,并进行宣传教育,使相关责任人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能够深刻理解消防安全标准的重要性,切实把消防安全放在首位。
2. 设备更新升级。
人员密集场所布置规定整理记忆
施。
1、三级耐火等级不应设在3层及以上。 1、宜独立建筑。2、三级耐火建
剧场、电 影院、礼
堂
2、不应设在-3层及以下,一二级耐火等级 设在1/2/3层,确需设在4层及以上厅室疏 散门≥2个,观众厅建面≤400㎡。
筑时≤2层
3、设在高层建筑内设自动报警和喷水灭火
系统
三级耐火等级设在1/2层
三级耐火等级≤2层,四级1层
等级2h的防火墙和1h的不燃楼板与其他隔
开,乙级防火门,不宜设在袋形走道(两
歌舞、娱 端尽端Hale Waihona Puke 。乐、放映 、游艺场所
2 、 设 在 其 他 楼 层 ( 不 能 设 在 -2 层 及 以 下):a设置在-1层地面与室外高差≤10m 。b设在-1层及4层以上厅门建面≤200㎡。
3、自动报警、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设
人员密集场所布置规定整理记忆
场所名称
其他民用建筑内
1、宜设在1/2/3层,三级耐火不应设在3层
以上。
观众厅、 2、三级耐火必须设在其他楼层(-3层及以 会议厅、 下不能设):a 1个厅室建面≤400㎡,且 多功能厅 疏散门不少于2个。b自动报警和喷水灭火
系统。
独立建筑
1、宜设在1/2/3层(靠外墙),采用耐火
商店、展 四级耐火设在1层
览建筑 不应设在-3层及以下,设在地下不应有甲
乙火灾危险性物品
《人员密集场所整理》
《人员密集场所整理》、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定义1.《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xx,第2.0.32条,人员密集场所,指会议室、观众厅、教室、公共浴室、餐厅、医院、商场、托儿所和候车室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的释义,从范围而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场所:1)公众聚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3)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间和员工集体宿舍;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4.公安部行业标准ga654-xx《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人员密集场所的举例为: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
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xx,条文解释5.3.15条,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解释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
如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证券交易厅,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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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定义1.《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第2.0.32条,人员密集场所,指会议室、观众厅、教室、公共浴室、餐厅、医院、商场、托儿所和候车室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的释义,从范围而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场所:1)公众聚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3)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间和员工集体宿舍;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4.公安部行业标准GA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人员密集场所的举例为: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
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条文解释5.3.15条,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解释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
如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证券交易厅,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等。
公共娱乐场所主要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和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沐浴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中,本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金融和证券交易厅等商业场所,歌舞厅、影剧院、夜总会、游艺厅、网吧、洗浴等公共娱乐休闲场所,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公共服务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会堂等人员集中场所,汽车、火车站候车室,港口码头候船室,机场候机厅,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及员工集体宿舍。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条文说明,5.5.19,本条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主要指营业厅、观众厅,礼堂、电影院、剧院和体育场馆的观众厅,公共娱乐场所中出入大厅、舞厅,候机(车、船)厅及医院的门诊大厅等面积较大、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
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条文说明中,5.4.6条,明确说明“菜市场”系人员密集场所。
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条文说明中,5.4.8条,提到“宴会厅”为人员密集场所。
二、各专业常用规范中对人员密集场所的要求1.电气1)《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 ,条文说明第10.3.3条,尽管目前电力设备(如高压配电柜、变压器、低压配电柜等)的自身防火、防爆能力有很大的提高,但考虑到体育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所以主要变配电室应尽量离开观众主要出入口、观众席台下。
在调查中也曾发现,应急用柴油发电机组的排烟管出口距观众席休息厅过近,这是十分危险的。
2)《中小学校设计规范》50099-2011 ,第10.3.3.1条,学校建筑为人员密集场所,疏散走道、楼梯间应设置应急照明灯具,以保证疏散时必要的照度;并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以保证安全地定向疏散。
湖南湘乡市某中学的走道和楼梯间的照度没有达到标准,也未设事故照明。
2009年12月7日晚,晚自习后发生重大踩踏事故,血的教训应引以为戒。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第11.3.2条,2.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第11.3.4条,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 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其指示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 的有关规定。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9版,5.4.2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用房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燃油和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当常(负)压燃气锅炉距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6m时,可设置在屋顶上;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大于等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5)《展览建筑设计规范》JGJ218-2010 ,5.2.8 展览建筑内的燃油或然气锅炉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等不应布置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进行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 ,第7.1.3条,6 演播室、剧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应直接进行应急广播,应采取自动火灾报警系统二次确认方式进行疏散广播。
7)《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第8.3.1条,8.3.1 民用建筑物内配变电所,应符合下列要求:1.配变电所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宜接近用电负荷中心;2)应方便进出线;3)应方便设备吊装运输;4)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装有可燃油电气设备的变配电室,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5)当配变电所的正上方、正下方为住宅、客房、办公室等场所时,配变电所应作屏蔽处理。
8)《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JGJ41-87 ,第4.0.9条人员密集场所和门厅、楼梯间以及疏散走道上,应设置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第10.3.1条,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4.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第10.3.2条,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2.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低于3.0l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第10.3.5条,公共建筑、建筑高于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2.给排水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条文说明12.0.2 娱乐性场所内陈设、装修装饰及悬挂的物品较多,而且多数为木材、塑料、纺织品、皮革等易燃材料制作,点燃时容易酿成火灾;除可燃物品较多外,此类场所内用电设施较多,因此发生火灾的可能性较大;发生在此类场所的火灾,蔓延速度较快、放热速率的增长较快;现场的合成材料多,使火灾的烟气量及毒性较大;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时极易造成拥挤现象。
2)《展览建筑设计规范》JGJ218-2010 ,7.1.13 当展览建筑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对于室内最大净空高度大于12m的展厅、大型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宜采用带雾化功能的自动水炮等灭火系统。
条文说明,7.1.13 对于室内净空高度大于12m的展厅、大型多功能厅等,其灭火系统和装置主要有扩大作用面积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雨淋系统、大空间洒水灭火装置、大空间扫描射水灭火装置、自动消防水炮灭火系统等。
鉴于部分系统或装置国家尚无相应的工程技术规程,系统选择应符合当地地方规范或消防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
为保证人员安全,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自动消防水炮应具有射水雾化功能。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8.5.7 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且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展览厅、体育馆观众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面积大于5000m2 且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丙类厂房,宜设置固定消防炮等灭火系统。
GB50016-2014 ,第8.3.5条,类似。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8.2.4条,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
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3.2.2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人员密集程度,用电用火情况,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1 严重危险级:使用性质重要,人员密集,用电用火多,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群死群伤的场所;2 中危险级:使用性质较重要,人员较密集,用电用火较多,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3 轻危险级:使用性质一般,人员不密集,用电用火较少,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3.2.3 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应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及有超净要求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