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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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股权的性质

论股权的性质
[ 键 词 ] 权 ; 权 性 质 ; 拟 产 权 关 股 股 虚
[ 中图分类号 ] I12 F 2 .6
[ 献标识码 】 文 A
[ 文章编号 ]04— O 7 2 1 0 0 9 o 10 7 7 (O 1 4- 0 4~ 4 J 观 点 或 认 为 股 东 享 有 所 有 权 或 认 为 股 东 和 公 司 法 人 同 时 享 有 所 有 权 , 是 前 者 与 公 但 司 作 为 法 人 相 互 分 离 等 不 符 , 者 则 与 民 法 中 的 后
权 或者 股 东 权 益 , 广 义 和 狭 义 两 种 解 释 。 有
物 一 权 ”主 义 原 则 相 冲 突 。 (二 ) 有 权 观 点 共 该 观点 认 为股 东是 按 I 东 的持 股 份 额 N:
广 义 的 股 权 是 指 股 东 享 有 的 一 切 权 利 和 义 务 的 总 称 。 狭 义 的 股 权 是 指 股 东 对 公 司 出


股 权 在 我 国 法 律 制 度 中 最 早 出 现 在
1 9 年 实 施 的 公 司 法 , 篇 也 只 有 “股 权 9 4 通
分 布 ”四 个 字 , 正 将 股 权 作 为 法 律 用 语 使 真 用 的是 新 修 订 的公 司 法 , 是 新 公 司 法 仍 但
未 对 股 权 进 行 定 义 。对 于 股 权 的 定 义 仍 停 留 于 学 术 层 面 , 术 界 认 为 股 权 又 称 股 东 学
21 0 1年 8月
枣庄 学 院学 报
J RN A HU G U I E I Y OU AL OF Z OZ AN N V RST
Au . 0 1 g 2 1
第2 8卷
第 4期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性质股权是⼀个复合的权利,包括经济性的⾃益权和⾮经济性的共益权,共益权体现了股东资格的⼈⾝性,不可继承;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性,为了保持股东间的相互信任,向股东以外的任何第三⼈转让股权都应适⽤公司法关于股权外部转让的限制规则。

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性质有哪些?以下,是由店铺⼩编整理的相关内容。

浅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性质关于股权的性质,主要有如下⼏种观点。

(⼀)股权所有权说该学说认为股权本质上是所有权。

股权所有权说⼜有两种,⼀种是所有权、经营权两权分离说,另⼀种是双重所有权说。

前者认为,股东对公司财产享有所有权,公司对股东财产享有经营权,财产所有权与财产经营权两权分离。

后者认为股东对公司享有所有权,公司对其财产享有所有权,即双重所有权。

修改前的《公司法》持后⼀种观点。

该法第4条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

”这表明,国家将资产投⼊公司后,仍对公司的财产享有所有权。

出资的财产并未因出资⽽转移所有权。

在国家对出资后的财产仍享有所有权的同时,公司对国家出资财产也享有法⼈财产权。

所谓“法⼈财产权”就动产和不动产⽽⾔,实质上就是法⼈所有权。

这意味着在同⼀财产上存在着两个所有权。

不仅违背了⼀物⼀权原则,⽽且造成公司实践和理论上的混乱。

将股权视同所有权,将会否定公司独⽴⼈格的基础独⽴财产,导致对公司法⼈财产权的否定。

所以修改后的《公司法》只规定:“公司是企业法⼈,有独⽴的法⼈财产,享有法⼈财产权。

”(⼆)股权债权说该学说主张股权本质上是债权,认为公司⾃其取得法⼈资格时起,实质上就成为财产所有权的主体。

股东对公司的唯⼀权利仅仅是收益,即领取股息和红利,此即股东所有权向债权的转化。

这⼀转化的完成使公司成为所有权的唯⼀主体,完全按照⾃⼰的意志占有、使⽤、收益和处分公司的财产,⽽不必受股东的左右和控制。

股东只关⼼到期股息、红利能否兑现,⽆意介⼊公司的经营管理与决策。

股权性质的概念

股权性质的概念

股权性质的概念
股权性质指的是股票的种类和持有者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在股票市场上,不同种类的股票拥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如投票权、优先购股权、分红权等。

同时,股权性质也受到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的限制和规定。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证券,代表着公司对外的资本份额,是股东拥有的证明其在公司中拥有财产份额的凭证。

而股票的种类有普通股和优先股两种。

普通股是股东对公司的股份份额不受限制和快速变化,但在公司分红、公司决策权等方面享有相对较少的权利。

而优先股是指股东在公司分红时享有更高的优先权,但需要在公司投票和决策等方面动用相对较少的权力。

除了不同种类的股票,在股权性质方面还存在着股祖/无表决权股票。

股祖是指股东没有表决权,但在公司获得盈利时可以享受分红,其持股比例较高,但在公司决策方面受到限制。

而无表决权股票则是相反的情况,持有者在公司决策上拥有表决权力,但在公司分红方面权益较低。

此外,“一人一票”、“超级股份”、“森尼尔股份”等也是股权性质的不同类型。

一人一票是指每个股东拥有相同的投票权,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股权性质,优点是平等公正,缺点是大股东难以控制公司。

而超级股份是指某些股东的股份通常拥有特权性质,如股东可以享有超额投票权或者拥有信息优势等。

另外,森尼尔股份是指在公司的管理和控股股权上,由少数股东比如管理团队或创始人所掌控的股份。

总结来说,股权性质与股票种类、持有者信任、投票权、优先购股权、分红权等相关,是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和投资者心理期望的重要因素。

在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需要仔细了解公司股权性质及其所带来的优缺点,以更为科学和理性的方式进行投资。

股权性质和股权结构

股权性质和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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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性质与绩效比较
研究结论及政策含义
作为控股股东的国有产权的持有形式不同,其经营绩效的表现也 会有所不同.更强的风险承受能力、更合理的利益分配关系以及 更好的监督机制会带来更高的经营绩效.
本文的贡献
在转型经济国有产权和私有产权的比较方面,我们发现,二者的约 束条件和治理机制既不同于计划经济,也不同于发达的市场经济; 此时,市场化运作的国有产权仍然有其一定的优势,在恰当的管理 之下会优于私有产权.国有产权的存在可以向企业提供有执行力 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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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性质与绩效比较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股 vs 国有企业控股
假设2:与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股的上市公司相比,国有企业控股的 上市公司有着更好的经营绩效.
与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相比,国有企业有一个更好的风险承担和利益 分配机制,可以选择更具有竞争力的管理人员,可以实现对控股公司 更好的监督,并且还面临着更少的行政干预. 风险承担和利益分配机制.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有权选择上市公司 的董事和管理层,但是并不承担由于其选择所产生后果的任何风 险 .反之,国有企业从上市公司获得的股利收入是税后收入,可以根 据其自身的经营计划加以使用.上市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任何增长 都可以被看作是国有企业股东的投资收益.国有企业的管理层通 常会有基于公司绩效表现而获得的货币奖励. 以上差异还会直接导致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国有企业在选择和监 督上市公司管理团队方面的能力和积极性. 行政干预程度.如果一个企业是按照政府的一个部门来运作,并且 其管理层直接由政府任命的话,那么行政干预将变得非常容易和 普遍.反之,如果政府只是作为一家大型独立公司的控股股东并且 是通过董事会来实现其自身意志的话,行政干预仍然是可能的,但 是成本会变得更高并且过程会变得更加透明.

股权的性质和种类

股权的性质和种类

股权的性质和种类合同书甲方:(单位/个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地址:(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乙方:(单位/个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地址:(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鉴于甲方与乙方双方现就股权的性质和种类进行讨论和协商,并经双方充分了解和共同确认,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目的和原则1.1 甲方与乙方在本协议中约定一起进行股权合作,共同投资、管理和运营相关业务。

1.2 双方原则上以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互利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推进。

第二条股权的性质2.1 本协议中的股权是指甲方和乙方在特定企业或合作项目中所拥有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股权份额、有限合伙权等。

2.2 股权的性质以及乙方所拥有的权益比例详见附件一《股权明细表》。

第三条股权的种类3.1 股权种类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行股权、非公开发行股权、优先股权等。

3.2 双方可根据项目需要,在具体股权种类上进行协商和约定。

第四条股权的转让和限制4.1 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如需转让股权,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过对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4.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其所持有的股权。

4.3 若一方违反前款规定擅自转让股权,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第五条保密条款5.1 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一切商业秘密、经营模式、技术资料等均属于保密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非法使用。

5.2 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和终止6.1 在本协议期限届满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本协议自动解除。

6.2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义务,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对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

附件:股权明细表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股权的性质和内容有哪些

股权的性质和内容有哪些

股权的性质和内容有哪些?无论是投资还是自己创办公司,大家可能都会听到关于股权的相关知识。

那股权的性质是什么呢?股权的内容有哪些?了解这些知识,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投资;也能让大家在创业的过程中,明确合理设计股权结构的重要性。

本文从分析股权性质出发,分析认为股权是一种与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并列的新型权利,并进一步指出,股权行使的实质是为了使投资财产保值或增值,在股权中的管理参与权与其他股东财产权发生冲突时,管理参与权是可以限制的;接着,评述股权内容,论述了现行股权内容所存在的缺陷;基于一定条件下管理参与权可以限制的理论,我们将从完善具体操作程序、构建利害关系股东回避制度、建立类别股东制度、完善股东诉权制度等方面加强股权财产权的保护,以此来完善我国公司法。

股权是投资者因投资公司成为股东而拥有的权利和义务的总和。

股东投资后,对其投资财产丧失了直接管理支配权。

如何保护股东的利益,处理好公司与股东之间及大小股东之间的关系,不仅直接关系到股东个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公司制度本身的存废,并进一步波及公司的劳动者、经营者、消费者,债权人乃至整个社会的利益。

本文将从股权性质出发,理清公司与股东,大小股东之间的关系,并在现有《公司法》的基础上提出改进建议。

一、股权的性质股权性质是当今法学界热衷讨论的问题之一,同时也是公司法研究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股权性质的明确,就股权保护这一方面来说,决定股权受保护的程度,及为保护股权而对某些权利的限制范围和程度。

下面笔者引用学术者的几种观点,来谈谈笔者对股权的看法。

1.赞成股权是一种债权说的学者认为:进入20世纪以来,股份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已彻底分离,大公司已变为由“经营者控制”,股东无意介入企业的决策和经营管理,只关心股息和红利。

公司也不再受股东左右,对公司财产进行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成为唯一的主体;我国《公司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而根据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说明股东对投资财产丧失了所有权;股东参与分红和转让股票,也不能认为在行使所有权的收益和处分权益,股份财产的全部收益,首先是归公司法人独立享有,只有当公司完成了税收,偿还了债务和进行各项提留后才根据盈亏状况决定是否满足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而且股东转让股票的行为显然不是对企业财产物质形态的处分,因股票的转让并不影响公司财产完整性和公司法人对整体财产的独立支配。

股权性质研讨

股权性质研讨

股权性质研讨一、股权性质各学说之辨析二元化的物权所有权理论显然已成为过去,并不符合公司法的理论发展。

公司对自己的财产享有所有权而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已达成统一认识。

公司股东履行了出资,则该出资财产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必须转移给公司,由公司对该出资享有所有权和支配权,否则公司的法人独立财产无从谈起。

把股权界定为一种债权,也即股权为一种请求权,虽股权中包含股东的分红请求权,但股权还具有支配权的性质,股权的行使具有一定的对世性,这些性质和债权并不相容。

此外股权中拥有对公司的表决权、股东代表诉讼权等共益权,也是债权所不能包含的。

如今上市公司企业发行可转债的股票,说明债权和股权明显是两种不同的权利。

社员权说很好地解释了公司的社团性以及股权中表决权的属性,侧重公司的人合性及股东在公司拥有的地位但忽略了公司具有资合性的特性。

所谓公司的人合性是公司股东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组建公司,但从根本上说,股东组建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公司赢利取得分红。

公司的资合性对公司的成立才是起到根本的作用。

因此,社员权说对公司股权的财产性质的权利解释不通。

特别在大型的上市公司中,众多的小股东购买公司的股票并不是为了拥有该公司的股东资格,更不是为了参与公司的管理经营,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公司的股利或分红。

在现代的大公司由内部人控制的局面下,公司权力由股东会转移到董事会、经理层,大股东持续侵害小股东利益,再强调股权是一种股东资格毫无实际意义。

二、股权性质———独立财产权众所周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日新月异,传统财产权的分类方法持续受到冲击。

物权、债权二分法更是饱受人们的质疑。

当今社会,财产权不再仅限于传统的物权、债权,而应拓展到知识产权、股权等新型的财产权。

就种类而言,财产权不再局限于传统私法领域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而是表现为各种具有经济价值的权利的总和。

股权是以价值形态存有的财产利益,它不再强调对实物财产的直接占有,偏重于对物的使用、利用所取得的财产收益……而股权仅仅财产化了的权利,其客体已非实物性财产,而是证明股东向公司出资的股票或股份。

《公司法》第五章股东、股权与股份

《公司法》第五章股东、股权与股份

的条件和流程。
3
股权转让手续
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依法履行相 关手续,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公司股份的性质和种类
普通股
普通股是公司最基本的股份类 型,享有一定的权益和优先调 整权。
优先股
优先股具有较高的优先权,包 括优先分红、优先偿还本金等 特殊权益。
特种股
特种股具有特殊的权益和约束, 根据公司需要进行设立。
股东会议的召开和决议
1
讨论和决议
2
股东会议上讨论公司事务,作出决策,
例如选举董事、批准财务计划等。开股东会议,通知股东参 加,并提供会议议程和相关文件。
决议的效力
股东会议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对公司 和股东具有约束力。
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决策与监督
作为公司的股东,您拥有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 的权利,推动公司良好运营。
股东的定义
根据《公司法》,股东是指通过持有股份而成为公司的所有人,享有相应的 权益和义务。
《公司法》第五章股东、 股权与股份
本章介绍《公司法》中有关股东、股权和股份的重要内容。了解股东的定义、 股权的含义和种类以及股份的性质和种类。
股东权利和义务
1 投票权
股东有权在股东会议上行 使投票权,参与公司重大 决策。
2 分红权
作为股东,您有权分享公 司的利润,并获得相应的 分红。
3 信息权
股东有权获得公司的财务 和运营信息,以便进行合 理的监督和决策。
维护权益
股东有责任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合法途径保护 自己的利益。
承担风险
作为公司股东,您承担一定的风险,但也有机 会从公司的成功中获益。
促进发展
股东可以为公司的发展提供资源和支持,推动 公司不断壮大。

股权描述与性质

股权描述与性质

股权描述与性质合同书甲方:(股权出让方)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受让方)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作意向并制定本合同:第一条合作目的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股权出让给乙方,并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股权转让和参与公司运营。

第二条股权转让详情1. 甲方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具体转让的股权比例为_____________(具体股权比例)。

2. 股权转让价格为_____________(具体金额)。

乙方同意支付该金额作为股权转让的对价,甲方确认已收到该款项。

第三条股权性质1. 转让的股权属于_____________(一般股权、优先股权等)。

2. 股权所带来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资权益、分红权益、投票权益等。

第四条公司经营1. 乙方将作为股东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享有与其持有的股权相对应的权益和义务。

2. 公司的日常经营由董事会负责决策,甲方和乙方按照其所持股权比例在董事会中享有相应的投票权。

3. 公司经营期间,甲方和乙方均有权查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第五条保密义务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相关事项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披露,除非取得对方明确的书面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如果一方严重违约,给对方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方和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

第八条合同生效与解除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具体有效期)。

2. 如一方提前违约,应提前____________(具体天数)向对方书面通知,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

第九条其他1.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发送。

试析我国股权的性质

试析我国股权的性质
思使 用 、 收益和 处 分 财产 。随着 近 年 来 公 司 所 有权
益 的权 利 。 而在 我 国 , 有学 者 认 为 应赋 予 社 员 权新 的理 论
与法律内涵 , 使之更适应股权 , 与所有权及债权相 并 区别 。社员权所包含 的新 的理论和法律内涵有 : 第


股东出资后 , 其财产 的所有权下移至股东和公司
的 实际情 况 , 是今 后研 究和发展 的 方 向。
关键词 : 股权; 股权性质 ; 特殊民事权利
中图分 类号 : 9 2 2 1 9 文 献标 识码 : 文章编 号 :0 8— 9 1 2 0 )3— 0 2—0 D 2 .9 . 1 A 10 6 5 (0 9 0 0 8 4


股 权 的概念 及股 权性 质 的研 究意义
收 稿 日期 :0 8—1 20 1—1 7
作者简介 : 赵远( 9 8 18 一
)男 , , 北京人 , 北京 师范大学法学 院学生 。
8 2
了公司的债权人 , 可以行使一切债权人权利 , 而不再 享有所有人权利。公司则因为股东所有权向债权的 转化 , 获得了实质的所有权, 并成为公司财产的唯一 所有主体 , 而其法人作为代表可以完全按 自己的意
的从公 司 获 取 经 济 利 益 并 参 与公 司 经 营管 理 的 权
利 。本文的讨论范围仅限于狭义的股权 。 关 于股权 的 由来 , 最早 可追 溯 至 10 60年 的英 国
东 印度公 司时期 。该公 司是 主要 经 营 航 海 事务 的 ,
股东与公司法人 间的权利界定不 明确 , 导致 了在处 理公司制度改革 、 确保公有制和 国有企业独立地位 等问题上出现了严重问题 。怎样根据我国实际界定 股权性质 , 如何在各方观点 中找到一个更为合理的 立足点与着眼点 , 就成 了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 而这 也 正是 本文研 究 的重 点 。

论股权的性质

论股权的性质
独资企业所 有人 过 世 后 , 资 企业 由数 个 继承 人 股东则仅 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负 独
继承 , 企业仍继续存在时, 企业成为数个继承人 的 责。公司被赋予独立人格 , 司和股东 的人格截 公
共 同财产 , 资企 业 即 发生 了质 变 而 成为 合伙 企 然分 开 。股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出现 , 公 司制 度 的发 独 对

孟达组织的债务负责, 而航海者则要负无限责任。
以合 伙 契 约为 实质 的无 限公 司 也好 , 以康 孟
、权性质之争是因公司法人人格独立性程度 达契约为实质的两合公司也好 , 因股东个人仍然 的提高而出现的, 是人类商业组织形式发展到一 要对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 公司的财产仍旧没 定阶段的产物 , 确切讲, 是在公 司出现后 才产生 有完全脱 离股东 个人 的财产 。公 司的人格 相应地 的。商业组织形式经历了从低级到高级逐渐发展 也没有完 全 独 立 于股 东 个 人 人 格 。1 纪 股 份 7世
第 l 卷第 1 9 期
武汉冶 金管理 干部 学院学报
V0 . 9 No. 11 1
Ma . o 9 r2 0
20 09年 3 月 J U N L O H N M T I R IA A A E ’ IS rvI O R A FWU A E A G C LM N G RS N TI ' II J E
业。此即中世纪的意大利及地 中海沿岸的商业城 展具 有极 为 深 远 的 意 义 。 1 纪 末 股 东人 数 有 9世 市中出现的家族经营团体。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限 , 聚力强 的 有 限公 司 开 始 出现 并 快速 普及 于 凝
在很 大程度上 没 有独 立 的人 格 , 依 附于 独 资人 西方各国。在股份有限公 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中, 而

股东权有哪些性质

股东权有哪些性质

股东权有哪些性质⼤陆法系传统的公司法理论认为,股权既⾮债权,⼜⾮物权,⽽是基于股东地位⽽取得的包括财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在内的多种权利的集合体。

但是近年来许多学者⼜提出了股权所有权说,股权社员权说,股权债权说等多种学说,这些学说主张不同,差距较⼤。

所以,现在股权的性质问题,已成为公司法理论的⼀个⽐较复杂的问题。

尽管对于股权性质的解释学说众多,但是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种:(⼀)股东权是⼀种独⽴的权利形态。

股东权包括⾃益权和共益权,不仅包括财产权利,⽽且也包括对公司的管理权利,这是⼀种复合的新型的独⽴的民事权利形态。

我国的民法典将公民的民事权利分为财产权和⼈⾝权,股东权不是⼈⾝权,是财产权⼜不仅仅是财产权。

民法理论认为,股东权是基于股东资格⽽享有的分配红利请求权、股份转让权、剩余财产索取权等财产权的范畴,既不属于物权,也不属于债权。

因为股东出资财产的所有权转化为股权后就丧失了其财产所有权,⽽由公司对其财产享有所有权。

债权产⽣于交易法或者⾏为法。

⽽股东权则产⽣于团体法和组织法。

所以,股东权既不属于物权,也不属于债权,⽽是物权和债权这两⼤板块外的⼀项特殊的民事权利。

(⼆)股东权是公司内部的成员权或者社员权。

所谓社员权是指社团成员对社团法⼈所享有的⼀种独特的民事权利。

公司是社会法⼈,是以股东为成员的⽽结合到⼀起的团体,社团成员对社团出资、取得股东资格后,即对其出资丧失了所有权,⽽作为独⽴民事主体的社团法⼈则对社员的全部出资享有法律上的所有权。

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公司是股东组成的团体法⼈,股东就是社团成员,是社团的组成部分。

公司是股东为实现各⾃利益⽽结成的团体,是实现股东利益的⼯具。

股东以出资换取股东资格,使其成为公司的股东;公司利⽤分散的股东资产,形成公司团体的财产。

(三)股东权是物权中的所有权。

这种观点认为,股权属于物权,在公司的财产中并存着两个所有权即股东所有权和公司法⼈所有权,并称这种现象为所有权的⼆重结构。

论股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性质及其关系

论股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性质及其关系

论股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性质及其关系股权和公司法人财产权是公司法律实体的核心性质,也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简单的定义下,股权可以被理解为公司股票的所有权,而公司法人财产权可以被理解为公司整体的所有权。

本文将对这两种性质进行详细的讨论,并探讨它们之间的关系。

一、股权的性质股权是指公司股票的所有权,它有以下几个特征:1.权利性股权是具有一定的权利性质的公民基本财产权的代表。

持股人有权享有公司的经济利益,包括股息分红、配股、红利分配等。

此外,持股人还有权参与公司的决策,包括选举董事、审批财务报告、决定公司政策和战略等。

2.交易性股权可以被交易,它具有流转性质。

这就意味着股东不必担心自己的投资会被固定在特定资产上,而是可以随时将股权卖给其他人。

3.价值性股权是具有一定价值的财产权。

一家公司的市值是由其股权持有者的市场交易价格所决定的。

4.风险性持股人承担公司风险的风险性。

持股人的股权价值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好转和恶化而上升和下降。

二、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性质公司法人财产权是指公司实体以及其所拥有的各项资产的所有权。

这些资产可以包括公司的资金、房地产、设备、专利权、商标权等。

公司法人财产权具有以下特征:1.整体性公司法人财产权包括公司所有的资产,具有整体性质。

一旦成立公司,整个公司的所有财产权都变成了公司法人财产权。

2.法人性公司法人财产权是公司实体的一部分,具有法人性质。

公司是由公司法人财产权所代表的,公司行使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实际上是由公司法人财产权所代表的。

3.独立性公司法人财产权是公司独立于其股东和管理层的一种财产权。

即使公司股东和管理层发生变化,公司实体和公司的财产权仍将保持不变。

4.风险性公司法人财产权具有公司经营风险的风险性。

公司财产权的价值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好转和恶化而上升和下降。

三、股权和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关系股权和公司法人财产权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它们共同构成了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基础架构,从而保护了股东和公司财产权的利益。

浅论公司股权的性质问题

浅论公司股权的性质问题

浅论公司股权的性质问题作者:胡新华林娴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7年第11期摘要:关于股权的性质,学界众说纷纭,司法实务中对股权性质的认识也不统一。

本文就从不同学说对股权性质进行了分析,认为股权不能简单归类为物权、债权或社员权,通过揭示股权的性质,提出股权系一种新型民事权利的观点。

关键词:股权;股权性质;独立民事权利关于股权的性质学界有过广泛的讨论研究,但时至今日,仍众说纷纭,未形成统一认识。

在对公司股权性质进行阐释前,笔者向T法院商事线的法官作了简单的摸底咨询,对其性质,基本倾向认为公司股权为债权属性。

但通过近段时间对公司股权问题的一个粗浅学习,笔者对“公司股权属于债权”的观点还是持有不同意见的。

一、有关股权性质学说的梳理股权性质经过长期的争论,主要形成四种学说,即所有权说、债权说、社员权说和独立权利说,通过理论梳理,笔者认为股权所有权说、债权说、社员权说均存在一定缺陷性,论证如下:首先是所有权说。

股权所有权说将股权的客体认定为投资的财产,认为股东将财产投资到公司后,该财产仍然归股东所有。

但笔者认为,根据《公司法》第3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也就是说公司财产虽在设立时是由各股东出资的财产组成,但已经形成公司财产的,任何股东均不能以个人名义去支配该种财产。

那么,若认定股权所有权说,就意味着在同一财产上存在着两个所有权,公司所有权和股东所有权,这不仅违背了一物一权的民法基本原则,也否定了公司独立人格的基础独立财产,造成公司实践和理论上的混乱。

因此,股权所有权说存在一定的片面性。

其次是债权说。

持这一观点的学者普遍认为,股东通过把其财产交予公司,取得相应数量的股票,从而获得同等份额的收益权,其代价就是丧失对原财产的所有权。

[1]由于失去了对原有财产的完整处分权,股东就成为了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行使一切债权人的权利,而不再享有对公司财产所有人的权利。

股权性质、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与经营绩效关系探讨

股权性质、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与经营绩效关系探讨

股权性质、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与经营绩效关系探讨内容摘要:本文以我国零售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分别从股权性质、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制衡度等角度检验了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的相关性。

研究发现:零售行业上市公司经营绩效与法人股比例显著正相关,与国有股比例和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正相关但不显著,与股权集中度呈倒U型关系,与股权制衡度显著正相关。

最后基于实证结果提出了优化股权结构和提升经营绩效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股权性质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经营绩效问题的提出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消费在国民经济中占的比重将越来越大,因而零售行业在未来将有非常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周洛华(2008)曾指出在中国市场上诞生一个沃尔玛的可能性远比诞生一个微软、英特尔或者波音的可能性大。

但是零售行业上市公司要想成为“中国的沃尔玛”,还必须苦练内功,完善公司治理。

而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基础环节,对公司绩效有重要影响,因此研究零售行业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将有助于分析其公司治理的现状,有利于优化其股权结构、改善公司治理和提高经营绩效。

国内外相关文献及述评一直以来国内外许多学者对股权结构与绩效的相关性进行了非常广泛的研究,但结论不一致,其观点主要有四种,即股权结构和绩效之间具有正相关性、负相关性、曲线关系和不相关。

(一)国外文献Jesen和Mecking(1976)研究认为内部股东所占股份越多,公司价值越大。

Steen和Pedersen(2000)也认为股权集中度与股东财富和企业绩效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性。

与此相反,LLSV(1999)等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外部分散的小股东的利益常常不一致,控股股东可能会以其他小股东的利益为代价追求控制权私人收益,从而导致股权分散型公司的经营绩效要优于股权集中型公司。

Mudambi 和Nicosia(1998)的研究也支持股权结构和企业绩效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

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股权结构和经营绩效间可能存在非线性关系,Mock(1988)研究发现管理层持股与公司绩效呈倒U型关系。

股权性质_环境不确定性与会计信息的治理效应

股权性质_环境不确定性与会计信息的治理效应

股权性质、环境不确定性与会计信息的治理效应*申慧慧吴联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100070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100871)【摘要】已有研究发现会计信息具有治理效应,但没有考虑会计信息治理效应所依赖的经理人侵占动机及外部环境所提供的机会;已有研究虽然考察了国有股权的治理效应,但由于没有考虑经理人谋取私利的可能性而使结论具有偏差。

本文研究了股权性质、环境不确定性与会计信息质量对代理成本的交互作用。

研究结果表明,低质量的会计信息不仅增加管理层利用公司资源的自利行为,而且还降低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但会计信息的治理作用仅在环境不确定性高的公司中存在,同时,相对于非国有控股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在国有控股公司的治理作用较小。

研究结果还表明,只有在环境不确定性较高且会计信息质量较低的情况下,国有控股公司的代理效率高于非国有控股公司。

本文不仅验证了国有股权和环境不确定性对会计信息治理效应的影响,也验证了环境不确定性和会计信息质量对国有股权治理效应的影响。

【关键词】国有股权环境不确定性会计信息质量代理成本治理效应一、引言代理问题广泛存在于现代公司之中。

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企业中,委托人与代理人目标的差异导致代理人为了自身利益而侵害委托人的利益,从而导致公司价值的降低。

信息不对称是代理人侵害委托人利益的前提条件(Jensen and Meckling,1976),因此,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可以降低经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降低企业的代理成本。

这样,会计信息也就具有了公司治理效应。

已有文献发现会计信息的确具有治理效应,如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被用于经理人薪酬的制定(Peng,2006)及经理人更换决策(Engel,Hayes and Wang,2003),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还能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率(Biddle and Hilary,2009)。

但这并不表明会计信息在任何情况下都具有治理效应,它取决于经理人侵害股东利益的可能性,而这又与两方面相关:经理人侵占动机与是否存在允许经理人进行侵占的环境。

上市公司股权性质、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的关系研究

上市公司股权性质、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的关系研究

上市公司股权性质、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的关系研究股权性质、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的关系研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资本市场的意义日益凸显,上市公司在股权融资过程中,股权性质、股权集中度等因素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日益受到重视。

本文旨在探讨这些因素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股权性质对公司绩效的影响股权性质是指上市公司股权所有者的势力与利益方向。

根据不同的股权性质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可以进行如下的划分:1. 国有股的影响:国有股是指政府或国有企业所持有的股份。

国有股对公司绩效的影响主要取决于政府在企业管理中的角色。

如果政府过多干涉企业的管理,会使企业制定的经营决策受到不必要的干扰,导致企业的经营效率不高,从而影响到企业的绩效。

反之,如果政府推行政策合理、管理科学、允许企业自主决策,就会对企业有利。

2. 大股东的影响:大股东是指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较多的股东。

大股东直接参与企业决策,具有很大的权力,因此其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也巨大。

一般来说,如果大股东对企业管理具有长远的眼光和合理的战略思维,能与其他股东进行合理的协商,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但如果大股东只注重短期利益,不顾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甚至在自己的利益得到满足后就退出市场,将会给企业带来不利的影响。

3. 流通股的影响:流通股是指除了国有股、大股东之外的普通股,由广大投资者持有。

流通股通常也会对企业绩效有一定的影响,因为流通股份贡献企业财务基础,但是由于流通股的持有人较多,其对企业的决策影响并不大。

二、股权集中度对公司绩效的影响股权集中度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持股比重相对较高的情况。

股权集中度的高低取决于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重。

不同的股权集中度对企业的绩效也有不同的影响。

1. 高度集中的股权:在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下,企业的控制权较为稳定,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也相对简单。

因此,企业可以更好地执行其战略计划,从而获得更好的业绩。

但是,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也会使得企业的决策过于偏向大股东的利益,忽略其他股东和员工的利益,从而导致公司经营不善,影响公司的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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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说”以王利明教授为代表,其基本观点认为股权属于物权,在公司的财产中并存着两个所有权即股东所有权和公司法人所有权,并称这种现象为所有权的二重结构。

所有权的二重结构并不破坏“一物一权主义”的物权基本法则。

“公司享有法人所有权并不是对股东所有权的否定,只是股东所有权表现为收益权和部分处分权,而不再是完整的所有权。

” “债权说”认为股权的实质为民法中的债权,股东与公司的关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

传统的股东权已经消失,股东所认股份是以请求利益分配为目的的附条件债权。

也就是说,股东对公司享有的财产权是一种债权。

“社员权说”认为股东因投资于社团法人或加入社团法人而成为其成员,并基于其成员资格在团体内部拥有权利,这种权利包括股东自益权与共益权。

同时还认为股东享有社员权是作为产权交换的代价。

刘凯湘教授亦持该观点,认为“财产利益和不具有财产内容的参与利益这两种利益的结合作为社员权的客体,正是社员权区别于其他民事权利的最主要特征,也正是不能将股东权定性为物权或债权的最主要依据。

” “综合权利说”的代表为梁彗星教授,认为“股权系综合性权利,既有非财产性质的表决权,亦有财产权性质的获得股息和公司解散时取回剩余财产的权利,……是以社员权为基础的综合性权利”。

“独立说”的代表为江平教授,认为“股权只能是一种自成一体的独立权利类型,” 石少侠教授亦认为股权既不是所有权,也不是债权,实质上是与所有权和债权并列的一种权利。

由于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解释和界定股权的法律属性,理论上存在
“物权说”、“债权说”、“综合权利说”、“独立说”等,从而导致违背该项法定义务的法律性质不同。

但无论采用哪种观点,无非会产生以下两种情况:(1)侵犯债权请求权;(2)侵犯非债权请求权。

假设侵犯的是债权请求权,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仅适用于债权请求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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