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经纪业产生与发展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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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经纪业产生与发展的历史
来源:时间:2007-8-8 14:09:00 作者:编辑:黄文才
(一)1949年以前的中国房地产经纪业
中国房地产经纪业的历史源远流长,其兴起可以追溯到很早以前。早在宋代就有“典卖田宅增牙税钱”的记载(《宋史》一七九卷第一三二志)。据元《通制条格》卷十八《关市》记载的内容,在元代就大量存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当时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即房屋买卖说合的中介被称为“房牙”。这一称谓一直沿用到清代。
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在我国一些随着通商口岸城市,如上海,出现了房地产经营活动,于是房地产掮客应运而生。房地产掮客活动的范围十分广泛,有买卖、租赁、抵押等。在上海,房地产掮客大致分为两大类,一为挂牌掮客,以“房地产公司”、“房地产经租处”、“房地产事务所”挂牌。挂牌掮客一般在报纸上刊登房地产出卖或空屋出租出顶广告,待顾客前来固定经营场所询问,成交收取若干佣金。第二类为流动掮客,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而以茶楼作活动场所,交换信息,撮合成交,收取佣金。掮客对于活跃房地产市场,缓解市民住房紧张,促进住房商品流通,起过一定的作用。但多数经营作法不正,投机取巧,又加上旧政府管理不严,放任自流,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房地产市场的混乱。
(二)1949年以后中国内地房地产经纪业的发展
解放初期,民间的房地产经纪活动仍较为活跃。当时整个房地产经纪活动比较混乱,一部分不法房地产经纪人员用欺骗、威胁等手段,对房东、房客或房屋主、卖主进行敲诈,索取高额费用,并哄抬房价。在20世纪50年代初,政府加强了对经纪人员的管理,采取了淘汰、取缔、改造、利用以及惩办投机等手段,整治了当时的房地产经纪业。
随后直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由于住房作为“福利品”由国家分配,整个社会的房地产资源配置并不是通过市场交易,因此,在这一时期房地产经纪活动基本消失了。
自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特别是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之后,中国房地产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
在中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中,房地产经纪作为房地产市场的一个重要环节,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活跃房地产市场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1996年2月《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2001年8月5日修改)颁布施行后,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地位逐步为社会所承认。据不完全统计,到1996年底,全国注册登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已近万家,同时从事中介、代理、咨询服务的专职、兼职房地产经纪人员有几十万人,而且房地产经纪企业和经纪人员的数量还在迅速增加。
当然,从全国范围来看,房地产经纪业的发展是不均衡的,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发展得较早、较快,而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则发展较晚、较慢。深圳早在1988年就成立了“深圳国际房地产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仅1993年一年批准成立了近70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上海自1993年12月出现了首家房地产经纪机构——“新民经纪人事务所”,到2005年4月底,已有房地产经纪机构9800家,其中分支机构9060家,从业人员23842人。
为了提高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素质,规范行业执业行为,2001年12月,人事部、建设部联合颁发了《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决定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必须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生效。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是进入房地产经纪活动关键岗位和发起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必备条件。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是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基本条件。2002年7月,举办了首次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认定考试。至2004年已举办4次,共有2万人取得房地产经纪执业资格。这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房地产经纪行业执业人员的水平,但是相对庞大的行业人数而言,具有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的人员比重还相当小,业内不规范执业,侵害交易双方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为了更好地监督和管理房地产经纪企业和经纪人员的执业行为,2002年8月,建设部发布《关于建立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指出房地产信用档案的建立范围包括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信用档案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业绩及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以便为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房地产行为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提供服务,为社会公众投诉房地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提供途径。2003年在国务院18号文件《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中,又强调要健全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规则,严格执行房地产经纪人执(职)业资格制度,为居民提供准确的信息和便捷的服务。随着房地产经纪业的发展,一些房地产交易活动较为活跃的城市,在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始成立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如1996年12月上海成立了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在上海房地产经纪行业优秀企业的评选和执业经纪人培训方面作出了一定的贡献。随着房地产经纪业的发展壮大,全国性的房地产行业组织也应运而生。2004年7月,经批准,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更名为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它在房地产经纪业行业管理中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工作并将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与房地产经纪行业的自律管理结合起来;大力推动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建设,建立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档案;开展房地产经纪和机构资信评价,建立房地产交易信息共享系统,促使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为居民提供行为规范、诚实信用、信息准确、高效便捷的服务;制定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探索房地产经纪损害赔偿和执业风险防范制度。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的成立标志着房地产经纪业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行业组织的自律管理作用将会越来越大,并将对房地产经纪业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迅速发展之后,当前中国房地产经纪业正步入新的调整发展与完善规范时期。房地产经纪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条例的出台,为房地产经纪人员和经纪机构的经纪行为、运作程序、组织制度、资质管理等制定了比较科学的依据、标准,为房地产经纪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成熟、壮大创造了条件。一些具有一定规模、运作比较规范的大型房地产经纪机构已经出现,它们将作为行业的中坚力量,推动行业前进。然而,从整体情况来看,目前中国房地产经纪业仍存在着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企业经营不够规范、法律法规仍不健全等问题,对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因此,要发展、完善中国房地产经纪业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有待广大房地产经纪人员和经纪机构共同努力,并进一步塑造全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