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砌体监理实施细则
砌体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监理单位应具备砌体监理资质,并有砌体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作。
1.2砌体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国家有关砌体施工标准和规范。
1.3砌体监理工程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注册,并按照监理单位安排,参与砌体监理工作。
1.4砌体监理工程师应全程参与监理工作,并保持独立、公正、客观的立场。
1.5砌体监理实施细则是规范砌体监理工作的具体操作指南。
二、砌体施工前的监理工作2.1监理工程师应在砌体施工前,对施工图纸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施工图纸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2监理工程师应核对施工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对施工材料进行抽查,确保质量合格。
2.3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砌体工程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方案符合相关要求,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4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平整、施工设备检验和施工材料储存等。
三、砌体施工期间的监理工作3.1监理工程师应参与砌体施工的所有过程,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
3.2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抽测,监测砌体墙体的垂直度、平整度和表面平整度等指标。
3.3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包括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具和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等。
3.4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噪声污染、粉尘污染和废弃物处理等。
3.5监理工程师应抽查施工材料,并检查施工材料的合格证明和加工质量。
四、砌体竣工验收的监理工作4.1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施工图纸和相关要求,对砌体工程进行全面验收。
4.2监理工程师应抽测和检查已完成的砌体墙体,对其垂直度和平整度进行核实。
4.3监理工程师应对砌体墙体的表面平整度进行测量,并与设定的标准进行对比。
4.4监理工程师应对砌体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
4.5监理工程师应出具砌体竣工验收报告,并建议是否合格。
五、其他事项5.1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记录并整理监理工作中的问题和不合格项,并提出整改意见。
砌体工程监理细则
砌体工程监理细则
一、引言
砌体工程监理是指在整个砌体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监督和控制的工作,以确保砌体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施工。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有效的砌体工程监理细则,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工程施工的质量和效率。
二、工程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
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专业知识,并持有国家承认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 监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工程经验,对于砌体工程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
3. 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有效的协作。
三、施工前的监理工作
1. 监理人员应参与砌体工程的设计审查工作,对设计图纸进行仔细审查,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 监理人员应参与施工方案的制定,对施工流程和工序进行评估和优化。
3. 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整洁。
四、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
1. 监理人员应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查,确保砌体墙体的垂直度、水平度和强度满足相关要求。
2. 监理人员应严格控制施工单位使用的砌筑材料,确保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3. 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进行砌体墙体的浇筑和养护工作,确保浇筑质量和养护周期满足相关要求。
4. 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并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措施。
五、竣工验收及结算前的监理工作
1. 监理人员应参与砌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对砌体墙体的质量和外观进行检查。
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保证砌体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规范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而制定的。
1.2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实施细则进行实施,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1.3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砌体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建筑。
二、监理流程2.1监理单位在施工前,应对砌体工程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提交监理意见。
2.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3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前,应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2.4监理单位应定期进行现场巡查,记录施工质量、安全情况,并在监理日志中进行详细记录。
2.5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记录进行审核,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
2.6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2.7监理单位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终结性的检验和验收,确认砌体工程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三、监理要求3.1监理单位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人员,具备砌体工程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2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充分沟通,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矛盾。
3.3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监理工作,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3.4监理单位应主动提出合理的优化设备和工艺建议,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3.5监理单位应进行日常巡查,并进行书面记录,确保施工过程的规范和符合要求。
四、监理报告4.1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工作报告,汇总监理工作的内容和成果。
4.2监理报告应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4.3监理报告应客观、真实地反映施工质量和安全情况,为业主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4.4监理报告应按规定时间提交,并保证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监理费用5.1监理费用应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方式进行支付。
5.2如果施工过程中出现施工方自身原因引起的重复施工或返工,监理费用不予支付。
砌体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砌体工程施工监理细则一、引言砌体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重要一环,其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和使用寿命。
为了确保砌体工程的施工质量,需要进行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本文旨在制定砌体工程施工监理细则,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监理内容,以保证施工质量。
二、监理人员的职责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施工监理资质,并熟悉砌体工程施工规范和标准。
2.监理人员应在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和施工结束后进行监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监理人员应及时向施工方和建设单位汇报施工情况,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4.监理人员应协助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三、监理内容1.施工前监理施工前监理包括对施工方的资质、人员和设备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施工资格和施工条件。
同时,还需对施工方提供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2.施工过程监理施工过程监理包括对施工方的施工工艺、材料和质量控制进行监督。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方材料采购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核查,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
对施工方的施工工艺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
此外,还需要监督施工方的安全生产措施,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3.施工结束后监理施工结束后监理包括对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监理人员应对砌体工程的垂直度、水平度、垂直偏差、砖缝的厚度、墙体质量进行检测。
如发现不合格项,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在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
监理人员还需要对砌体工程完工前的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确保工程和现场环境的整洁。
四、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编写监理报告。
监理报告应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监理报告应按时提交给建设单位,并与施工方进行沟通,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五、附则1.监理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保持独立、客观的态度,不得与施工方存在利益关系。
2.监理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理纪律,不得泄露施工方和建设单位的商业秘密。
砌体结构监理细则(新)
砌体结构监理细则(新)1. 前言本监理细则旨在规范砌体结构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提高砌体结构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2. 监理要求2.1 砌体材料1.砌体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有合法合规的产品合格证明;2.清晰的石料标号标识应标注在石料的一个可见位置。
使用方石应考虑石材的坚固度、巨石的度数、形状及所占的面积来选择石块;3.砖应根据设计要求选择符合标准的规格型号,砖墙应进行透气处理,促进砖的水分自然蒸发;4.使用充沛的水资源进行砌体施工,避免水源不足。
2.2 施工现场1.砌体施工现场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设置完善完备的周边警示标识;2.施工场地应清洁、平整。
施工现场人员应穿戴安全防护工具,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3.材料存储应防止日晒雨淋和污染,材料需分类摆放并做好防倾斜措施;4.钢筋的埋设应符合要求,构件的预制、加固与模板的正确使用应满足规范。
2.3 砌体结构质量1.砌体每层、每个构件应达到规定的垂直度、水平度和尺寸公差,严格遵循设计图纸及相关法规标准,防止出现不平整、不平直、缺角、变形等质量问题;2.砌体墙面应平整、无裂缝,砖缝应平直、均匀,无瓦斯渗透现象;3.沉降缝应设置符合要求,及时处理砌体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缺损等质量问题;4.应采取有效措施在砌体施工过程中防止水之渗透、结构的空鼓、隐蔽工程等建筑安全问题的出现。
2.4 砌体验收1、验收前应做好砌体表面清洗工作,砌体质量大平差不应大于5mm/2m,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2、干墙面验收时,应保证干墙面表面无裂缝、无石灰纹,无烧挂块状、无瓦砖开裂状、无脱皮块状、无水渍和污染等现象,砖墙中应设置透气孔;3、从水平角度观察,没有偏斜或者梯形墙等现象,墙体纵横交错处应准确无误地拼接对齐;4、完成验收后,应尽快切断出砖口并将材料整理清洁。
3.砌体结构安全质量的监理是工程建设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本细则旨在对砌体施工及验收过程进行规范和监督,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有效控制工程成本,同时也要提醒建设方在施工前对材料质量、场地、施工机械、水源等进一步规范,为砌体施工安全质量的全面保障打下坚实的基础。
5204标砖砌体监理细则
5204标砖砌体监理细则一、监理范围1.1本监理细则适用于砌筑砖墙的监理工作,包括室内外墙体以及隔墙、烟囱等。
1.2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砌体材料的质量、施工工艺及合格率、施工现场管理等。
1.3监理人员应在砌筑砖墙的各个施工阶段进行监理,包括前期准备、基础验收、砖砌过程、收尾工作等。
二、监理人员资格2.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监理资格和经验,熟悉建筑施工规范和相关标准。
2.2监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更新知识,提高监理水平。
2.3监理人员应熟悉砖砌体施工中常见的质量问题和处理方法,做到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砌体材料质量监理3.1监理人员应检查砌体材料的入场质量,包括砖石的规格、外观、含杂质情况等。
3.2监理人员应检查砂浆的配比、混凝土的强度等,确保材料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3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更换和整改。
四、砖砌工艺监理4.1监理人员应检查砌筑墙体的垂直度、水平度、平整度等,确保墙体的几何尺寸符合规范要求。
4.2监理人员应检查砌缝的宽度、密实度、平整度等,确保砌体的质量和美观。
4.3监理人员应检查砌体的强度和稳定性,确保墙体能够承受外力和风险的挑战。
五、施工现场管理5.1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5.3监理人员应及时报告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质量问题等情况,为建设单位提供及时的信息和建议。
六、监理报告与结论6.1监理人员应每日填写监理记录,详细记录施工现场的情况,包括材料质量、工艺质量、现场管理等各方面。
6.2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解释施工现场的情况,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6.3监理人员应在施工结束后提交监理结论,评价砌墙工程的质量,提出改进建议和总结经验教训。
七、监理责任7.1监理人员应维护砌墙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因监理不到位而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7.2监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出现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砌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砌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目录前言 (2)一.工程概况 (3)二. 编制依据 (3)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四. 监理程序 (7)五、质量控制要点与预控措施 (9)六、常见质量通病与防范措施 (10)前言砌筑工程是建筑安装工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砌体质量不仅受操作水平影响,而且受材料、环境、作业条件等因素影响,因此要对各种因素进行全方位控制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的工作,以保证砌筑质量。
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原则,要以设计文件、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加强对关键工序重点部位进行控制,按照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跟踪管理,使砌体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及砌体工程验收的标准。
特编制本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二. 编制依据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1砌筑实测项目3.1.1 表面平整度(1)指标说明:反映层高范围内砌体墙体表面平整程度。
(2)合格标准:[0,5]mm。
(3)测量工具:2 米靠尺、楔形塞尺。
(4)测量方法和数据记录:每一面墙都可以作为 1 个实测区,优先选用有门窗、过道洞口的墙面。
测量部位选择正手墙面。
累计实测实量10 个实测区。
当墙面长度小于3 米,各墙面顶部和根部4 个角中,取左上及右下2 个角。
按45度角斜放靠尺分别测量2 次,其实测值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2个计算点。
当墙面长度大于3 米时,还需在墙长度中间位置增加1 次水平测量,3 次测量值均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3 个计算点。
墙面有门窗、过道洞口的,在各洞口45 度斜交测一次,作为实测指标合格率的1 个计算点。
套房中墙面表面平整度的实测区不满足10 个时,需增加实测套房数。
3.1.2垂直度(1)指标说明:反映层高范围砌体墙体垂直的程度。
(2)合格标准:[0,5]mm。
(3)测量工具:2 米靠尺。
(4)测量方法和数据记录:每一面墙都可以作为 1 个实测区,优先选用有门窗、过道洞口的墙面。
砌体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砌体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砖砌体施工应注意的质量问题(1)砂浆配合比不准,水泥和砂要车车过磅,计量要准确。
搅拌时间要保证达到规定要求。
(2)冬期砂浆不得使用无水泥配制的砂浆。
(3)墙面不平:一砖半墙必须双面挂线,一砖墙反手挂线;舌头灰要随砌随刮平。
(4)水平灰缝高低不平:盘角时灰缝要掌握均匀,每层砖都要与皮数杆对平,通线要绷紧穿平。
砌筑时要左右照顾,避免留接槎处接的高低不平。
(5)皮数杆不平:抄平放线时要细致认真,钉皮数杆的木桩要牢固,防止碰撞松动。
皮数杆立完后,要再进行一次水平标高的复验,确保皮数杆高度一致。
(6)埋入砌体中的拉结筋位置不准:应随时注意砌体的皮数,保证按皮数杆标明的位置放拉结筋,其外露部分在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并保证其长度符合图纸要求。
(7)留槎不符合要求:砌体的转角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否则应砌成斜槎。
(8)构造砌筑不符合要求:构造柱砖墙应砌成大马牙槎,设置好拉结筋从柱脚开始两侧都应先退后进,构造柱内的落地灰,砌渣杂物清理干净,防止夹渣。
(二)砌空心砖墙应注意的质量问题(1)砂浆强度不够:注意不使用过期水泥,计量要准确,保证搅拌时间,砂浆试块的制作、养护及试压均应符合规定。
(2)墙体顶面不平直:空心砖墙砌到最顶部时不好拉线,墙体容易里出外进不平顺,应在梁底或板底弹出墙边线,认真按线砌筑,确保顶部墙体平直通顺。
(3)室内门窗框两侧漏砌空心砖:空心砖墙在门窗两侧应砌实心砖,便于埋设木砖及铁件固定门窗框,安放混凝土过梁。
(4)空心砖墙剔凿:孔洞、埋件应按设计图纸的位置、标高、尺寸准确预留或埋设,避免事后剔凿开洞,影响质量。
(5)拉结筋不合砖行:混凝土墙柱内预埋拉结筋经常不能与空心砖行灰缝吻合,应预先计算好砖行模数,保证拉结筋与空心砖行吻合,不应将拉结筋弯折使用。
(6)预埋在墙、柱内的拉结筋任意弯折、切断:墙柱外露的拉结筋应注意保护,不,石料得随意弯折或切断。
(7)留槎不符合要求:砌砖的转角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砖或砌成斜槎,不得留直槎。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一、基本规定1、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3、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
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②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
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
4、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 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
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5、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①120m m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②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③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④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 m(石砌体为300m m)和转角处450mm(石砌体为600m m)范围内;⑤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 m范围内;⑥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6、施工脚手眼补砌时,灰缝应填满砂浆,不得用干砖填塞。
7、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
宽度超过300m 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8、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座浆。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1:2.5的水泥砂浆。
9、设置在潮湿环境或有化学侵蚀性介质的环境中的砌体灰缝内的钢筋应采取防腐措施。
10、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
施工层进料口楼板下,宜采取临时加撑措施。
11、分项工程的验收应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检验批的确定可根据施工段划分。
12、砌体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或偏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以内。
砌体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砖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一、专业工程特点二、监理工作流程1、砌体工程质量控制流程三、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一)、施工准备阶段工作1、认真研究施工图纸,审核承建商的施工技术方案,并督促其进行技术交底。
2、复核承建商测设的墙体平面尺寸和标高。
3、审查承建商提供的砖样品、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对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允许其使用。
4、在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试验室试配砂浆级配比。
二)、砌筑砂浆质量控制砌筑砂浆是砖砌体的胶粘材料,对砌体的质量影响较大,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砂浆级配、计量、拌和、使用时间以及试块制作和养护等。
1、材料准备(1)拌和砂浆用的水泥在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2)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害杂物,并应严格控制其含泥量。
(3)石灰膏如在现场用生石灰制作时,熟化时间不得少于7天;如采购成品石灰膏,不得购买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检查石灰(膏)的质量,并督促承建商采取措施,防止石灰膏干燥、冻结和被污染。
(4)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5)拌制砂浆用水,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6)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2、砌筑砂浆的拌和及使用(1)督促、检查承建商根据审定的砂浆配合比进行生产,称量要准确。
(2)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min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搅拌时间不得少于3min。
(3)检查、测定拌出砂浆的质量。
(4)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检查、督促承建商制作砂浆试块。
(5)砂浆在运输过程中,要采取措施防止其离析。
拌出的砂浆应及时使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在拌成后,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
砌体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砌体工程施工监理细则本细则中的砌体是指按砖混结构施工的实心粘土砖砌体和按框架结构施工的空心粘土砖,或120mm墙以下非承重粘土实心砖砌体及水泥预制块非承重墙砌体。
第一部分砖混结构中的砌体工程一、砌体砌筑前准备⒈对已施工的基础梁面和板面先进行轴线放样和标高测量,对基础梁轴线偏心或板四周轴线偏心可能产生砌筑探头砖的应先进行处理补齐,梁面与板面找平根据需要找平厚度,当厚度小于2cm时,采用水泥砂浆找平,当厚度大于2cm时应采用细石砼找平,严禁边砌筑边找平。
⒉根据砖的实际厚度和层高及砂浆允许厚度先确定单皮砖,以确定皮数杆十皮砖厚度,皮数杆刻度线应同时标注抗震拉结筋间距线。
考虑皮数杆十皮砖厚度尽可能少变化,应采用同厂家的粘土砖。
一般灰缝厚度在8~10mm、10~12mm之间最小8mm,最大12mm。
⒊砌体砌筑所有的粘土砂浆或石灰膏混合砂浆,在拌和前应先设置化膏池,对所拌合的粘土和石灰先进行化膏,反对粘土和石灰未化膏就直接拌合使用。
⒋砌体砌筑前应根据平面图所示的窗间墙和转角墙的不同尺寸,确定不同长度尺寸的抗震拉结筋,抗震拉结筋统一要求做成U字形筋,弯钩方向应与U 面垂直(即安装后弯钩向下)、抗震拉结筋在安装前应按不同长度尺寸分别挂在需要安装部位的构造柱钢筋上。
⒌鉴于目前砖拱和钢筋砖过梁的施工较费工且质量难以保证,因此,监理的工程要求统一采用预制的钢筋砼过梁,钢筋砼过梁的配筋和尺寸均按图集执行,并于砌体砌筑前预制好。
⒍木门窗安装固定所用的木砖均采用标准砖尺寸,并应考虑固定钉、打入方向与木纹方向垂直,铝合金固定点除砼柱、梁外,砌体范围要求采用标准砖尺寸的素砼预制块,并按图集要求的固定点数量预先制好,在砌体砌筑前分发至各操作岗位。
二、砌体砌筑⒈砌体砌筑前要求提前对砖进行浇水湿润,保证砖湿润面积在15%左右(检查时截断整砖,看边缘吸水深度,当吸水深度大于1cm时,即视为符合要求),夏季施工还应定时间补充浇水,严禁干砖上墙。
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
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一、监理内容1、审查施工方案及技术方案。
2、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的规范、规程、标准和程序施工,控制工程质量和进度。
3、考察材料供货单位,检查其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4、核定和会签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
5、组织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和处理。
6、认定工程质量和进度,对增加的工程量进行签证。
7、审查施工单位预算及工程结算中的工程量。
8、组织主体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参加主体工程正式验收。
二、监理工作1、事前控制(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必须在工程总进度计划允许范围内。
(2)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人员、机具、设备、材料的施工准备工作,及时进行原材料抽样送检;砂浆、砼试配、焊接抽样送检等由业主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及时通知业主按计划到位,为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2、事中控制(1)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发现滞后时分析原因,及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补救措施。
(2)参加协调会议,对土建与其他专业施工发生矛盾的问题提出协调意见和建议。
3、事后控制督促施工单位定期报送主体施工进度表。
三、质量控制:1、砖砌体施工(1)事前控制①检查进场材料(水泥、砖、砂、石灰膏等)质量,做好抽样送检工作,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红砖外观检查要求稳定,规格一致,使用前应浇水湿润。
①在工程进行质量监理中,执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事中控制①检查砂浆配合比及下料情况,要求计量准确,搅拌均匀,计量时水泥有机塑化剂、氯盐等控制在±2%以内,砂、石灰膏、粉煤灰等控制在5%以内,砂要求为过筛净砂(宜用中砂),注意砂浆在搅拌机中搅拌不得少于1.5分钟。
控制砂浆稠度在7—l0cm内,有偏差时可调整石灰膏、粉煤灰等配料用量。
①做好砂浆现场取样做试块送检工作,注意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3小时和4小时内用完。
①砌体要求立皮数杆、挂线施工,组砌方式应合理,注意上下应错缝,内外搭砌。
通缝三皮砖(含三皮砖)以上自动拆除。
砌体结构监理实施细则
砌体结构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砌体结构是建筑工程中常见的一种结构形式,广泛应用于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各类建筑物中。
作为一名砌体结构监理,应具备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从项目启动、施工监理和验收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指导砌体结构监理的实施。
二、项目启动:1.审查设计文件:包括详细的砌体结构设计图纸、质量标准、施工工艺等,确保设计方案满足安全、可行和经济的要求。
2.组织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工作的内容、工作重点、进度计划和质量要求等。
3.确定监理团队和组织结构:根据项目规模和监理需求,指派监理师、助理监理师和技术员等,明确各职责和权责。
三、施工监理:1.施工准备阶段:(1)监督施工单位组织施工作业场所的设置和检查;(2)检查砌体砌筑所使用的原材料,确保符合规定标准和质量要求;(3)检查并核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保证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
2.砌筑工艺控制:(1)监督砌体砌筑的质量和施工工艺,确保符合工程设计和规范要求;(2)监控砌体材料配合比、砌筑墙体厚度、墙体砌筑质量等工艺参数;(3)监测施工现场的温湿度、施工工艺的操作规范、砌筑浇水养护等;(4)定期组织抽样检测,对砌筑墙体进行强度、变形等性能测试,确保达到设计强度和稳定性要求;(5)针对特殊部位(如楼梯、梁、柱等),采取钢筋加固或其他措施,确保其安全可靠。
3.施工质量监控:(1)监管砌筑墙体的垂直度、平整度、表面光洁度等,确保符合规范要求;(2)监测砌筑墙体的外观质量,如开裂、空鼓、脱渣等,及时进行整改;(3)对墙体目测质量进行评定,及时发现和纠正砌筑中的不良现象。
四、验收阶段:1.完工验收:(1)检查砌体结构的完整性和稳定性,确保无质量问题;(2)检验砌筑墙体的强度和稳定性,确保达到设计要求;(3)检查砌筑墙体的外观质量,确保与规范相符;(4)验收砌筑工艺文件和监理记录,确保监理工作的全面实施。
2.竣工验收:(1)检验砌筑墙体的质量和性能,确保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2)检查砌筑施工记录和验收报告,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和实施;(3)验收砌体结构的竣工资料和证明文件,确保材料齐全准确。
砌体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砌体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基本规定⑴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⑵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
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⑶不得在下列墙体或不为设置脚手眼:①120mm厚墙和独立柱。
②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③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④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范围内。
⑤梁或梁垫下机器左右500mm范围内。
⑷尚未施工楼板或屋面的墙或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其允许自由高度不得超过表2的规定。
如超过表中限值时,必须采用临时支撑等有效措施。
表2 墙和柱的允许自由高度(m)注:1.本表适用于施工处相对白哦高(H)在10m范围内的情况。
如10m<H≤15m,15m<H≤20m时,表中的允许自由高度应分别乘以0.9,0.8和系数;如H>20m时,应通过抗倾覆演算其允许自由高度。
2.当所砌筑的墙有横墙或其他结构与其连接,而且兼具小于表列限值的2倍时,砌筑高度可不受本表的限制。
⑸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坐浆。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是,应采用1:2.5的水泥砂浆。
⑹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分为三级,并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二、砌筑砂浆⑴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检。
检验批应统一生产厂家,统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⑵凡在砂浆中掺入有几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
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形式检验报告。
三、砖砌体工程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简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⑶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监理细则砌体结构
监理细则砌体结构一、前期准备1.熟悉相关图纸和设计文件,了解项目的建筑结构和施工要求。
2.协助总包方制定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
3.参与施工方案和设备材料的招标工作,对招标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
二、施工过程1.施工前准备a.检查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清理现场、搭建施工临时设施等。
b.检查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如砖块、水泥、石膏等。
c.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已经采取,如防护网、安全帽等。
2.砌筑砖墙a.检查砖块的质量和规格,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b.检查砌筑墙体的水平度和垂直度,以及墙体的强度和牢固程度。
c.确保墙体砌筑过程中的施工缝隙控制,保证墙体的整体稳定性。
d.监测墙体的砌筑进度,及时协调施工进度与施工队沟通。
3.安装砖梁、砖柱和砖板a.检查砖梁、砖柱和砖板的质量和规格,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b.检查砖梁、砖柱和砖板的位置和垂直度,以及连接的牢固程度。
c.确保砖梁、砖柱和砖板的安装过程中的施工缝隙控制,保证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渗透处理和防水a.对墙体和砖梁进行渗透处理,确保防水和抗渗能力。
b.检查防水层的施工质量和防护工程的完善程度。
c.协助总包方进行防水工程的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5.强度和质量控制a.定期进行墙体的强度和质量检测,确保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b.对墙体和砖梁进行损伤和缺陷的检查,及时采取修复措施。
6.安全监督a.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如防护网、警示标志等。
b.监测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和个人防护措施的使用情况。
c.及时报告并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和隐患。
7.施工报告和验收a.定期向总包方提交施工报告,包括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b.参与施工过程中的验收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三、施工结束1.确保施工过程中遗留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并协助总包方进行最终验收工作。
2.完善施工资料和报告,交予总包方进行存档。
以上是监理细则砌体结构的一般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不同,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砌体工程监理实细则范本
砌体工程监理实细则范本一、引言砌体工程在建筑施工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因此砌体工程监理也是建筑施工监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本文档旨在为砌体工程监理提供一份可行的实细则范本,以便于砌体工程的监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参考借鉴。
二、监理人员2.1 监理人员的基本条件砌体工程监理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2.有3年以上的建筑工程监理经验;3.具有从业资格证书;4.无违法记录。
2.2 监理人员的职责砌体工程监理人员应具备下列职责:1.对砌体施工合理性核查,并保证砌体施工符合设计要求;2.按《建筑企业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监控;3.按工程进度要求,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进行监控和管理;4.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随时向业主和施工单位反馈信息。
三、工地考核内容3.1 施工工艺考核作为砌体工程监理人员,应随时对施工过程中砌体的施工工艺、施工质量进行把握,及时发现问题,并要求施工单位按设计标准进行施工。
3.2 安全生产考核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施工安全,预想安全事故,制定相应的预案,并及时向业主和施工单位汇报。
3.3 人员管理考核监理人员应有严格的人员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合理使用安全防护装备,防止工人误伤和人员伤害事故的发生。
3.4 施工质量考核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和把握,所有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和反馈情况。
四、监理报告书砌体工程监理人员应按规定提供监理报告书,监理报告书内容要包含以下几点:1.工程实施计划及进度按照和质量控制;2.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方案评估及质量、图纸等证明文件复核情况;3.砌体施工过程中质量、工艺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4.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要求配备管理人员、专业人员情况;5.业主提出的变更情况,监理人员进行审核的情况。
五、验收标准1.砌体质量的验收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应规范要求进行;2.对资料材料质检(如物资准备计划、强度试验、裂缝误差检测等)情况进行综合认可和评估,并纪录详细资料;3.砌体质量的验收包括制度验收、检验验收及终验验收;4.所有验收通过后方可开始后续的工序施工,否则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砌体工程监理细则
砌体工程监理细则砌体工程监理细则一、监理的任务和范围1. 监理任务包括但不限于砌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案、质量检验等方面的监督;2. 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处理、墙体砌筑、砌体材料选用等方面。
二、监理方的义务1. 监理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对砌体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督;2. 监理方应编制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并报批施工方;3. 监理方应与施工方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4. 监理方应定期检查工程质量,并记录相关数据。
三、施工方的责任1. 施工方应按照监理方提供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进行砌体工程的施工;2. 施工方应按照监理方要求使用符合规定标准的砌体材料;3. 施工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组织好人员和机械设备的调配;4. 施工方应及时报告监理方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协助监理方解决。
四、质量检验与控制1. 监理方应进行材料的质量检验,包括砌体砖、砂浆等;2. 监理方应对砌体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3. 如发现质量问题,监理方应及时通知施工方整改,并进行复检。
五、文档和资料1. 监理方应编制监理报告,内容包括施工进度、质量检验结果、问题整改情况等;2. 监理方应编制监理日志,记录施工方的意见和要求;3. 监理方应对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记录审查结果。
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 监理:指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验的活动。
2. 施工方案:指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确定的施工方式和施工方法。
3. 墙体砌筑:指使用砌体材料进行墙体的构筑和衔接。
4. 砌体材料:指用于砌筑建筑物墙体的材料,包括砖、石材等。
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1. 监理计划2. 工作方案3. 监理报告4. 监理日志5. 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监理:指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验的活动。
2. 施工方案:指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确定的施工方式和施工方法。
3. 墙体砌筑:指使用砌体材料进行墙体的构筑和衔接。
石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石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石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为规范石砌体工程监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监理效率,制定的操作指南。
二、监理前的准备工作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施工方案和设计图纸。
2. 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确定施工计划和流程。
3.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施工条件符合要求。
4. 监理人员应编写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确定监理目标和重点。
三、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1. 监理人员应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查。
2. 监理人员应核对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确保施工符合图纸和规范要求。
3. 监理人员应重点关注石材的选用和摆放,确保石砌体工程质量。
4. 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操作,确保施工按照要求进行。
5.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6.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对施工质量的认识和要求。
四、施工结束后的监理工作1.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施工达到设计要求。
2. 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进行验收,记录验收结果和存在的问题。
3. 监理人员应及时反馈施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给业主和设计单位。
4.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5. 监理人员应参与施工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完工符合要求。
五、监理的法律责任1. 监理人员应依法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 监理人员应加强自身学习和职业素质提升,提高监理水平和能力。
3. 监理人员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 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业主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
六、附则1.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适用于石砌体工程监理工作。
2. 对于本细则未涉及的问题和情况,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总结:石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石砌体工程监理工作而制定的指导文件。
砌筑监理实施细则
砌筑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了规范砌筑工程的监理工作,提高监理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砌筑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各类砌筑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等。
二、监理职责与制度1、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砌筑监理工作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2、监理单位应制定砌筑监理工作计划,明确监理目标、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等。
3、监理单位应对砌筑工程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监理单位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协调和处理有关问题。
三、监理工作内容1、施工前监理(1)参与工程招标工作,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中标单位。
(2)参与施工合同的签订,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3)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4)对进场的材料、设备等进行检查,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2、施工中监理(1)对砌筑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对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等进行检查,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3)对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4)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和协调,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施工后监理(1)对完成的砌筑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2)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和协调,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对工程保修期的维修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维修质量和使用安全。
四、监理工作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砌筑监理工作。
2、监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保证公正、公平、公开地履行职责。
3、监理人员应对砌筑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记录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4、监理人员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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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工程施工监理细则本细则针对河南发展大厦工程砌体工程而编制,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烧结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砌体的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
一.工程概况河南发展大厦工程地下二层地上A座27层,B座15层,裙房3层。
地下及上部结构采用框架-核心筒,B 座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
外墙部分:A座为120mm厚混凝土和180mm厚加气混凝土砌块复合墙;B座除特殊注明外均为加气混凝土砌块墙,12-15层钢结构部分外墙为配筋轻骨料复合装配式外挂板,板厚220mm。
内墙部分:为加气混凝土砌块隔墙,其中120mm厚加气混凝土砌块隔墙砌筑至顶下,卫生间及有水房间隔墙1m 以下设计采用页岩砖,60mm 厚隔墙均采用页岩砖砌筑。
以上砌块均采用M5混合砂浆砌筑,构造柱、圈梁、过梁为C20现浇混凝土。
二.监理依据1 .监理合同、业主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3.河南发展大厦工程施工图纸(大连设计院设计编号2000—95)。
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等。
5.有关图集和文件。
三.监理的目标和控制要点1 .控制目标;杜绝出现质量事故,质量达到优良。
进度满足总进度要求,配合其他专业交叉作业。
控制变更量,减少索赔,投资控制在业主目标控制范围内。
施工现场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控制要点和检查方法:砌筑砂浆的强度:检查砂浆配合比等搭缝、错缝:现场旁站门窗洞口位置:尺量检查预埋件和预埋管:现场检查四.基本要求1 .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试报告。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3.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有高处向低处搭砌。
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②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
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
4.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
临时施工洞口用做好补砌。
5.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①120mm厚墙和独立柱;②过粱上与过粱成60度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粱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③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④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转角处450mm范围内;⑤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⑥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6.施工脚手眼补砌时,灰缝应填满砂浆,不得用干砖填塞。
7.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予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
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8.尚没施工楼板或屋面的墙或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其允许自由高度不超过2 • 2m。
9.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座浆。
当无具体要求时,应采取1: 2 • 5的水泥沙砂浆。
10.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根据现场质量管理情况、砂浆和混凝土强度质量、砂浆拌合方式、砌筑工人技术等级应分为三级,应达到A 级标准。
11.设置在潮湿环境或有化学侵蚀介质的环境中的砌体灰缝内的钢筋应采取防腐措施。
12.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
施工层进料口楼板下,易采取临时加撑措施。
13.分项工程的验收应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检验批的确定可根据施工段划分。
14.砌体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及其以上80% 的抽检符合规范的规定,或偏差值在在允许偏差范围以内。
15.混凝土工程的具体要求参见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五.砌筑砂浆要求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颖异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
砂浆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 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
②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3.配制水泥石灰砂浆时,不得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4.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一般应用自来水。
5.砌筑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
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6.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7.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8.砂浆现场拌制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
9.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min;②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min;③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5min10.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 和4h 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C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
11.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 •75倍。
注:①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3组。
同一验收批只有一组试块时,该组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②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天的试块抗压强度试验结果为准。
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几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检验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最后检查试块强度试验报告单。
12.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可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或取样检测,并判定其强度:①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②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③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六.砌筑前准备检查1.组织管理及劳动力准备:检查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劳动力组织情况。
2.技术准备:检查定位测量、配合比设计、技术交底、样板间的准备情况。
3.机具准备:重点检查搅拌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的试运转状况及使用许可证。
4.材料供应与采购:考查材料的供应厂家及供应能力,检查材料的采购计划。
5.施工方案:检查施工方案是否已经监理批准,须补充的是否已补充完善。
七.施工工艺及要求1.工艺流程放线f立皮数杆f排砖f拉线f砂浆准备f砌筑f刮缝f浇注或安装混凝土构件f验收一清理收尾-成品保护2.砌筑要求①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时,其产品龄期应超过28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2m,加气混凝土块应防止雨淋。
墙底部应砌烧结砖或多孔砖或混凝土小型空心块或现浇混凝土坎台(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必须设置)等,其高度不宜小于200mm。
②对已施工的基础梁面和板面先进行轴线放样和标高测量,对基础梁轴线偏心或板四周轴线偏心可能产生砌筑探头砖的应先进行处理补齐;梁面与板面找平根据需要找平厚度,当厚度小于2cm时,采用水泥砂浆找平,当厚度大于2cm时应采用细石砼找平,严禁边砌筑边找平。
③根据砌块每批高度制作皮数杆,并置于墙的两端,并根据设计图纸、块材规格、灰缝厚度在批数杆上标明批数几竖向构造的变化部位,两相对批数杆间拉准线,在砌筑位置放出墙身控制线。
④砌体砌筑前应根据平面图所示的窗间墙和转角墙的不同尺寸,确定不同长度尺寸的抗震拉结筋,抗震拉结筋统一要求做成U字形筋,弯钩方向应与U面垂直(即安装后弯钩向下)、抗震拉结筋在安装前应按不同长度尺寸分别挂在需要安装部位的构造柱钢筋上,与框架柱和剪力墙进行有效拉结。
拉结筋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砌筑墙体。
⑤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砌体在转角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
每一楼层的砌体应连续砌完,不留接槎。
如必须留置时,应留设斜槎,并预留拉接筋。
砌块砌到接近梁板底部时预留20cm 的空隙,待沉降一周后再用烧结砖斜砌挤紧,砖的倾斜度为45-75 度。
⑥门窗安装固定所用的木砖均采用标准砖尺寸,并应考虑固定钉、打入方向与木纹方向垂直;砌块砌体固定点除砼柱、梁外,要求采用同砌块高度尺寸的素砼预制块,并按图集要求的固定点数量预先制好,在砌体砌筑时埋入。
⑦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得与其他砖、砌块混砌。
但在墙底、墙顶、门窗洞口局部采用烧结砖不视为混砌。
⑧砌体的灰缝宽厚均匀,横平竖直,砂浆饱满,不得出现透明缝。
在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上不得留设脚手眼。
⑨设计图纸要求的各专业洞口、管道、线管应于砌筑时正确留置或预埋,没经设计和监理同意,不得在墙体上随意打洞或剔水平沟槽。
⑩地下室砌完基础后要及时双侧回填。
3.冬期施工①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C或当日气温低于0C时,砌体工程应采取冬季施工措施。
②冬期施工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石灰膏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使用;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10mm 冻结块;普通砖、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在砌筑前,应清除表面污物、冰雪等,不得使用遭水浸和受冻后的砖或砌块。
③冬期施工砂浆试块的留置,除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留不少于 1 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测试检验28 天强度。
④普通砖、多空砖、空心砖在气温高于0 °C条件下砌筑时,应浇水湿润。
在气温低于、等于0C条件下砌筑时,可不浇水,但必须加大砂浆稠度。
⑤拌合砂浆宜采用两步投料法。
水的温度不得超过80C ;砂的温度不得超过40C。
⑥冬期施工宜采用掺外加剂法、暖棚法或冻结法,但严禁采用掺盐砂浆施工。
3.成品保护①墙体拉接筋、构造柱钢筋、系梁钢筋、各种预埋件、管线等,均应注意保护,不得任意弯折、拆改或损坏。
②砌体砌筑完毕尚没终凝前严禁碰撞,终凝后要避免碰撞。
③禁止在成品墙上乱涂画、钉挂杂物,防止砂浆等物料溅脏墙面。
4.安全及环境要求①砌体砌筑前,工作面应清理干净,道路应畅通,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齐全。
②砌墙时不得随意拆除洞口防护,若不能及时砌筑时应将防护立即恢复,砌筑外墙时,应注意防护③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平1.2 米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
严禁使用砖或砌块做脚手架的支撑。
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 米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搭设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