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违法建设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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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河南中海建设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未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于2009年 12月在花园路西侧、连霍高速北侧建设四 层砖混结构住宅楼4栋,建筑面积16406.25 平方米。占压规划连霍高速花园路出入口。 2010年6月,市政府组织强制拆除。现连霍 高速花园路出入口已建成投入使用。
2、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其它农用地和集体 建设用地,或利用宅基地大肆进行违法建 设。
虽然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对违法建设 的打击力度,但边整治边建设、整治后又反 弹的现象仍然非常突出,一些建设单位或个 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城乡规划,想怎么建 就怎么建,想在哪建就在哪建,甚至占压规 划道路、绿地、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影 响规划道路、绿地、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及城 市生命线工程的建设,妨碍城市功能的协调 和完善,给城市的长远发展带来诸多隐患, 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下面,根据工作安排,就如何贯彻落 实好“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 效机制和市人大决议,进一步依法抓好 违法建设管控工作,与大家作以探讨。
一、郑州市当前违法建设的现状 二、违法建设的种类 三、关于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 四、网格化管理机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关于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
一、郑州市当前违法建设的现状
案例6:郑州市中原区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下, 于2008年11月在淮河路、昆仑路两侧擅自 建设六层框架结构楼房2处、五层框架楼房 1处,建筑总面积12487.6平方米,该3处楼 房占压昆仑路道路红线。
(2)擅自变更规划许可内容,建设内容与 规划审批内容不一致,如变更规划用地性 质、占用规划绿地和广场等。
3、未经规划许可,或擅自改变规划许可, 利用国有土地从事违法建设。
(1)未经规划许可,利用国有土地从事违 法建设。在2002年以前以商业、各类市场、 仓储居多,近年来随着房产价格的飙升, 违法建设商住楼的现象越来越多。
案例5:郑州经贸职业学院,违法建设多处, 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占压规划道路。
去年,国家住建部利用遥感卫星对全国各 地的违法建设监测显示,我市共有152处, 大多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指标。其中 位于黄河迎宾馆东门南侧河南省野生动物 保护中心、迎宾花园酒店等违法建设因占 压绿地被住建部重点督办;
更有甚者违背国家严格保护耕地的政策, 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其它农用地和集体土 地,擅自开发建设小产权房、市场、仓储 等,低价销售、出租,严重扰乱了房地产 市场,据统计,目前我市共有小产权项目 67个,占地约4900亩,建筑面积约580万平 方米,绝大多数建于2004至2008年,其中 以村委会或村民组名义建设的有58个;还 有一些村民在没有经过规划设计和质量监 管的情况下,利用宅基地大肆进行加建扩 建,有的甚至高达10多层。
另外,不少违法建设施工条件简陋,建筑 质量低下,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甚至 成为非法生产、非法经营、交通拥堵、滋 生违法犯罪的“重灾区”。近年来,郑州 市发生了多起违法建设倒塌事件,造成了 人员伤亡,
2012年10月,高新区沟赵办事处百丈村一 民房在建设中坍塌,事故导致4人死亡、13 人受伤
(1)一些村民委员会和开发商打着都市村 庄改造和新农村建设的旗号,利用集体土 地联合开发建设商品房低价出售。此类违 法建设从立项、用地、规划到开工建设均 无任何批准手续,占用土地面积之大、建 筑数量之多令人触目惊心。
案例2:郝振法等3人于2011年1月在管城区 圃田乡唐庄村,京珠高速东侧、郑汴路南 侧、陇海铁路北侧违法建设2层钢架结构房 5处,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所用土地部 分为铁路用地,部分为集体土地。
案例11:河南工业大学在伊河路南、嵩山 路西建设一层砖混结构房屋,建筑面积 1800平方米,长期占压道路资源,连续使 用十几年。2012年10月,中心城区道路两 侧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时被拆除。 目前,又对合法的学生宿舍楼一层进行破 墙开店,用于对外经营。
6、未经规划审批,擅自建设加油加气站。
案例12:河南大桥石化有限公司,2012年 10月在中州大道西侧、宇通路南侧,占用 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加油站项目。
案例1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 郑州石油分公司2010年10月在淮河路南侧、 兑周路东侧建设加油站一处。
(三)违法建设产生的原因 从违法查处情况看,实施违法建设的主体 既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有个人(村民或 市民);既有省市区相关部门,也有基层 乡镇办、村组社区,甚至县(市)区政府 支持的招商引资项目单位。违法建设之所 以屡禁不止,究其的主要原因,主要体现 在以下几个方面:
尤其是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建立了 “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的长效 机制,市人大出台了《关于违法建设查 处工作的决议》,通过全市各级政府、 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违法建设查处 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违法建设查处工 作呈现出了勃勃生机。当然,按照市委、 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违法 建设的形势依然严峻。
4、擅自改变地下停车空间的使用性质。 案例10:金水区上城公馆将地下停车场违 法改变为洗车房等商业进行使用。
5、擅自改变临街建筑一层空间的使用性质。 其中比较普遍的是将原居住用房经过改建 变成门面房出租或自己从事个体经营。这 类违法改建行为容易引发邻里纠纷,影响 人行、非机动车交通。
一是个别县(市、区)、乡镇办在积极推 进当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决策、抓落 实的过程中,对城乡规划的统领作用认识 不够,缺乏前瞻性和科学性,追求眼前利 益、短期见成效的多,科学谋划长远协调 发展的少,盲目落实上级决策指示的多, 依法科学贯彻上级决策指示的少。
如:在推进城中村改造、招商引资过程中, 只注重工程进度,不注重依法办理相关手 续,实行边批边建,甚至建后补批,由于 受土地审批政策及相关规划技术规定的影 响,致使有些项目迟迟无法得到依法批准。 但是政府已把群众房子拆除,不能及时安 置拆迁群众,造成群众信访、行政诉讼等 社会矛盾,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
二、违法建设的种类
(一)违法建设的概念 依据《城乡规划法》,违法建设是指在 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未 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 划许可证核定内容进行建设,以及临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超期的建设工程。
因此,在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各 类工程建设的,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建设。 有的建设项目虽然已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或各级政府及相关 部门的批准文件,只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仍属违 法建设。
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我市城市建 设快速发展的同时,违法建设情况也异常 严重,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受到了 极大的挑战,严重危及到构建和谐社会和 郑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去年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过程中,据不完 全统计,仅四环以内市中心城区道路两侧 20米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就多达14000多起, 违法建设面积约600多万平方米,城中村、 城郊村、旧城区私搭乱建现象也异常突出。
(2)几乎所有城中村都普遍存在利用城中 村宅基地私搭乱建的违法行为。
案例3:金水区陈寨村在北三环至国基路段、 主干道文化路两侧大肆进行违法建设,楼 层多为7至9层,有的甚至达到15层。
案例4:管城区十八里河村在中州大道东侧、 南四环北侧,中州大道两侧大肆进行违法 建设,楼层多为5至6层。还有刘庄,管城 区的十八里河、西十里铺等。
这些违法建设正在吞食着城市有限的公共 资源和发展空间,长此以往,一些惠及群 众的城建项目将难以实施,增加城市建设、 改造的支付成本,恶化城市环境。同时, 这些违法建设除少量用于居民自住以外, 更多的是“以房生财”,或用来出租经营, 或为牟取超额拆迁补偿费用,恶化了民风, 对社会良知和社会道德是一种腐蚀剂。
二是部分基层组织支持和参与违法建设。 一些基层组织维护规划的意识不强,地方保护 主义严重,对违法建设行为熟视无睹,更有甚 者,不但不制止反而支持、甚至和开发商联合 从事违法建设。最为突出的是小产权房,村民 组打着“新农村建设”或“城中村改造”的旗 号自行建设或者与开发商联合开发。通过去年 以来市里组织开展的中心城区道路两侧违法建 设拆除整治活动证明,有相当一部分社区办公 用房均属违法建设,在拆除整治过程中,个别 乡镇办不是积极组织拆除,而是以种种理由要 求保留、核减台帐,有的办事处甚至借机将违 法建设纳为已用。
(二)违法建设的种类
1、占压规划道路红线、规划城市绿地、高 压走廊及其它城市重要基础设施,严重违 反城市规划,性质恶劣。
案例1:2010年2月郑州鸿盛商贸有限、二 七区嵩山路办事处黄岗寺社区未经批准, 擅自在嵩山路东侧,南三环北侧,高压线 下建设一层框架结构房屋两处,违法建设 总面积:43350平方米。2011年3月,被中 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曝光,造成非 常恶劣的影响。
案例7:郑州市旧城改造开发公司未按照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于2010年6月在 航海路南侧、工人路东侧建设三栋18层 (地下一层)剪力墙结构住宅楼时,擅自 将该三栋楼原批准的一至二层住宅部分变 更为商业用房,变更部分建筑面积1773.36 平方米。
(3)在住宅小区内部改变规划审批内容进 行违法建设。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为追求利 益最大化,占用原本属于小区业主的绿地、 停车位、广场等公共用地建设盈利性设施, 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造成大 量社会不稳定因素。
这些恶性事故不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 员伤亡,而造成了恶劣影响。如果我们再 对此听之任之,姑息迁就,就是对那些漠 视法纪、损人利己、败坏社会风气行为的 纵容,就是对那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群 众的伤害,就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的漠视。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各级领 导干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 的决策上来,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 其谁的责任感筹划好、安排好、组织好违 法建设查控工作。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 正确领导下,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很大 成就,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凸显,《郑 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原经济区发展规 划》、《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 相继获得国务院的批准,全市上下按照“全 国找坐标、中部求超越、河南挑大梁”的总 体要求,科学谋划并大力推进“三大主体” 工程,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城市综合承载力、 城市品位明显提升,综合实力迈上了新台阶。
在推进市政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时亦是如此, 如建设“环卫之家”、公共厕所等项目时, 市里部署后,从区到乡镇办都积极落实, 但在落实过程中,既不做规划,也不办理 相关审批手续,见缝插针地进行建设,无 论是道路两侧人行道上,还是公共绿地内, 随处可见,有的甚至占压了道路红线,既 影响了交通、又影响了市容。
案例8:郑州珠江置业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于2007年12月在郑 密路西侧、张魏砦北路南侧珠江荣域小区 7#、8#楼南侧建设一层钢架结构车棚两处, 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占压小区规划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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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9: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在嵩山路西、 友爱路北建设一处框架结构楼,主体楼 “批8层建14层”;配楼“批1层建2层”, 东侧、西侧和南侧存在扩建问题。加扩建 总面积为7858.3平方米。
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 的作用 严厉打击违法建设
近年来,为积极推进中原经济区和郑 州都市区建设,创建宜居、和谐、畅通、 亮丽的城市环境,促进郑州城乡建设的 健康有序发展,郑州市委、市政府以科 学规划引领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 时,把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作为确保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得以有效实施的 基本保障,不断积极探索,创新规划管 理工作体制机制。
一、郑州市当前违法建设的现状
目前,郑州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已扩大 到346.3平方公里,如果加上航空港区和物 流园区,建成区面积已达396.4平方公里。 当前,为贯彻落实中原经济区发展规划, 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市委、市政 府正在筹划郑上新区规划,可以说这些大 手笔的决策为我市的长远发展描绘了美好 的前景,催人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