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区服务质量投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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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区服务质量投诉管理办法

服务区服务质量投诉管理办法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区服务质量投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升服务区服务品质,促进服务区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自觉接受过往司乘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服务区服务质量的监督,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旗下各服务区服务质量的投诉管理。

第二章投诉管理原则第三条投诉管理原则。

受理服务质量投诉应遵循合法、公正、诚信、服务、高效的原则,兼顾维护公司形象及服务区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坚持合理合法的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坚持公正对待的原则。

按照有理、有利、有节的工作思路,妥善处理顾客投诉。

(三)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

信誉是公司生存发展之本,被投诉人不得销毁、灭失有关证据或提供伪证,不得妨碍上级对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勇于承认错误并及时纠正,坚决维护公司形象。

(四)坚持服务顾客的原则。

永远把顾客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顾客的每次投诉看作服务区发现弱点、改善管理的机会,注意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避免矛盾激化。

(五)坚持工作高效的原则。

一般投诉要求在一到三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投诉要求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办结。

第三章投诉受理人及职责第四条投诉受理人(一)服务区应当在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投诉网址(),设立意见箱和意见簿,及时受理客户投诉。

(二)服务区值班人员为服务质量投诉受理人,负责服务质量投诉的具体接待处理工作。

(三)投诉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若不在能力或权限范围内的投诉应迅速报告相关部门负责人或逐级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

(四)服务区负责人为本单位服务质量投诉的第一责任人,服务区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服务质量投诉的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投诉受理人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服务质量投诉处理的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服务区有关制度。

(二)及时组织力量调查处理本单位的服务质量投诉。

(三)对影响重大、情况较为复杂的投诉,及时向服务区领导和上级报告。

服务区管理制度

服务区管理制度

服务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服务区管理,提高服务区的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区内的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服务区是指为了满足过往车辆和旅客的需求,提供餐饮、加油、卫生间等服务设施的区域。

第三条服务区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服务区的管理和运营。

第四条服务区管理应遵循“安全、便捷、文明、友好”的原则,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五条服务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政策宣传和服务意识教育,增强服务队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第六条服务区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加强管理,提高效率。

第七条服务区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保障服务区的安全。

第八条服务区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保洁制度,保持服务区的环境整洁。

第九条服务区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制度,及时解决用户的投诉。

第十条服务区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提高服务效率。

第二章服务区卫生管理第十一条服务区卫生管理是指对服务区内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保持服务区的环境整洁。

第十二条服务区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卫生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服务区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服务区进行卫生检查,及时清理垃圾,保持服务区的整洁。

第十四条服务区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做好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服务区卫生管理人员应当运用先进的卫生设备和器具,保障服务区的卫生。

第十六条服务区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及时补充卫生用品,保障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服务区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卫生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服务区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等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追踪。

第十九条服务区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和整改情况的上报工作。

第三章服务区安全管理第二十条服务区安全管理是指对服务区内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服务区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服务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二条服务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服务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一、背景和意义高速公路服务区是高速公路沿线的重要设施,为广大驾驶员和乘客提供休息、就餐、加油等服务。

为了确保服务区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和执行科学的服务区管理制度显得非常重要。

服务区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规范服务区的运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广大用户的需求,确保公路交通安全和畅通。

二、管理目标和原则1.管理目标服务区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建立稳定的服务机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并确保服务区的安全和卫生环境,为驾驶员和乘客提供舒适、便捷的服务体验。

2.管理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服务区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对用户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和特殊待遇。

(2)便捷高效原则:服务区内的设施和服务应满足用户需求,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3)安全环保原则:服务区管理应注重安全和环境保护,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用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三、管理内容1.服务设施建设(1)服务区内应建设标准化的厕所、洗手间,保证清洁卫生。

(2)提供餐饮服务,餐厅内应有各类菜品,符合用户需求,保持食品卫生安全。

(3)提供加油服务,并提供清洗、打气、换胎等相关服务。

(4)建设商店、休息区等设施,并提供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

(5)建设充电桩,满足电动车用户的需求。

2.服务区管理(1)制定服务区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明确各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并加强岗位培训。

(2)建立服务区管理网络平台,方便用户查询相关信息,并提供在线投诉和建议的渠道。

(3)加强安全监管,设置监控设备,确保服务区内的安全与秩序。

(4)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对服务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及时修复和更新。

(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

3.服务质量评估(1)建立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定期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以评估服务区的服务质量,并及时改进。

(2)对服务区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督机构应公正、客观地评价服务区的运营状况。

服务区商场管理制度

服务区商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服务区商场的管理,保障商场运营秩序,提升服务质量,提高顾客满意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服务区商场所有工作人员、顾客以及商场内所有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商场秉承“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原则,致力于为顾客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购物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商场设立管理办公室,负责商场日常管理工作,下设以下部门:1. 顾客服务部:负责顾客接待、咨询、投诉处理等工作。

2. 营业管理部:负责商品采购、销售、库存管理等工作。

3. 安全保卫部:负责商场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

4. 财务部:负责商场财务收支、成本控制、会计核算等工作。

5.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福利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顾客服务部:(1)热情接待顾客,提供专业咨询和售后服务;(2)及时处理顾客投诉,确保顾客满意度;(3)维护商场秩序,保障顾客安全。

2. 营业管理部:(1)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商品采购计划;(2)确保商品质量,满足顾客需求;(3)加强库存管理,避免商品积压。

3. 安全保卫部:(1)加强商场安全管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2)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安全;(3)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障顾客和员工安全。

4. 财务部:(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2)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经济效益;(3)定期进行财务报表分析,为商场决策提供依据。

5. 人力资源部:(1)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2)建立健全员工福利制度,提高员工满意度;(3)加强团队建设,提升整体工作效率。

第三章商品管理第六条商场商品应遵循以下原则:1. 质量原则: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确保顾客权益。

2. 适销原则:商品种类丰富,满足不同顾客需求。

3. 价格原则:商品价格合理,明码标价。

第七条商场商品采购应遵循以下程序:1. 制定采购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

服务区投诉管理制度

服务区投诉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服务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旅客权益,维护服务区正常运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服务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服务区内所有投诉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迅速、高效、便民原则;(三)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四)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投诉范围第四条本服务区投诉范围包括:(一)服务区设施设备故障、损坏等问题;(二)服务区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问题;(三)服务区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问题;(四)服务区收费、优惠政策等方面的问题;(五)其他涉及旅客合法权益的问题。

第三章投诉渠道第五条投诉渠道:(一)服务区现场投诉:旅客可直接向服务区工作人员投诉,工作人员应立即予以受理,并做好记录。

(二)电话投诉:旅客可拨打服务区投诉电话进行投诉,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听,详细记录投诉内容,及时处理。

(三)网络投诉:旅客可通过服务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投诉,工作人员应定期查看,及时处理。

(四)书面投诉:旅客可填写投诉书,通过邮寄、自取等方式提交投诉。

第四章投诉处理第六条投诉处理流程:(一)受理: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核实投诉内容,对投诉情况进行登记。

(二)调查: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三)处理:根据调查结果,对投诉事项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 对服务区设施设备故障、损坏等问题,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2. 对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3. 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其改进;4. 对收费、优惠政策等方面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5. 对其他涉及旅客合法权益的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答复:对投诉事项的处理结果,应及时向投诉人进行答复,答复内容包括处理措施、处理结果及后续跟踪等。

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投诉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投诉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投诉管理‎办法1、为加强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旅客对‎服务区服务‎区质量的监‎督,保护服务区‎对象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的处理‎服务质量投‎诉,维护公司形‎象及服务区‎经营工作的‎正常秩序,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2、投诉受理机‎构:总公司副总‎办专设质检‎部处理各服‎务区的有关‎服务质量投‎诉事宜;各服务区的‎负责经理为‎本服务区服‎务质量投诉‎的第一责任‎人;服务区经理‎助理负责服‎务区服务质‎量投诉管理‎的具体工作‎。

3、处理服务区‎投诉应遵循‎合法、公正、高效的原则‎:⑴、树立顾客就‎是上帝的思‎想,要注意处理‎问题的方式‎和方法,不要使矛盾‎激化;⑵、树立信誉就‎是生命的思‎想,勇于承认错‎误并及时纠‎正,坚决维护公‎司的形象;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在明确分清‎责任的基础‎上选择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来‎解决问题。

⑷、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在不损害公‎司形象的原‎则下,为尽快解决‎问题可以作‎出适当的让‎步。

4、在服务区较‎明显的地方‎设置总经理‎意见箱、意见本,让客人有地‎方说。

在显著位置‎公布投诉地‎址、电话、负责经理及‎经理助理的‎姓名、工号等,及时受理旅‎客的投诉。

5、投诉受理机‎构的主要职‎责:⑴、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服务‎质量的投诉‎处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的有‎关制度;⑵、及时组织力‎量调查处理‎应由本部门‎处理的服务‎质量投诉;对影响重大‎、情况较为复‎杂或涉及其‎他部门的投‎诉及时向上‎级报告;⑶、协助上级调‎查处理涉及‎本辖区、本部门的服‎务质量投诉‎;⑷、调查上级机‎关或新闻单‎位等转来的‎投诉,并报告投诉‎的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6、投诉受理条‎件:⑴、投诉必须是‎权益受到损‎害的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⑵、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具体事实及‎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人‎;⑶、属于本部门‎投诉处理的‎范围。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4.09.28•【文号】交公路发[2014]198号•【施行日期】2014.09.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的意见(交公路发〔2014〕1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委、局):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以下简称“服务区”)是交通运输行业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也是社会公众驾乘车辆出行的重要休息场所,对于满足驾乘人员生理和心理需求、预防疲劳驾驶、为车辆提供加油和维修服务、消除行车安全隐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公众对提升服务区服务质量的期盼更加迫切,对解决部分服务区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车辆进出难、加油难、旅客如厕难、环境卫生差等问题的愿望更加强烈。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服务区运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公众出行服务质量为主线,规范运营管理,强化服务功能,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设施配置,完善服务工作管理体系,力争用3-5年的时间,打造“布局合理,经济实用,标识清晰,服务规范,安全有序,生态环保”的现代化服务区,满足公众高品质、多样化服务需求。

--政府指导,部门协作。

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政府和部门指导作用、运营单位主体作用以及行业学会协调自律作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尽快形成政府、行业、企业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协作推进机制。

--科学定位,强化功能。

以保障基本服务功能为主,不断强化为驾乘人员提供停车、短暂休息、如厕以及餐饮、加油、车辆维修、公路出行信息播报等基本服务;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客运接驳、客货运输节点、旅游服务等延伸服务,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公众多样化需求。

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

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

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的评定,提高服务区的服务水平,满足广大驾驶员和乘客的出行需求,根据《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对服务区的管理、设施、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定。

第三条服务区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包括五个等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和一星级。

第二章服务区评定的内容和要求第四条服务区评定的内容包括:服务区管理、基础设施、服务设施、服务质量等方面。

第五条服务区评定的要求如下:(一)服务区管理:包括服务区的规划和管理机构设置、管理制度和流程、安全管理等方面;(二)基础设施:包括服务区的道路、照明、排水、交通标志标线等方面;(三)服务设施:包括服务区的餐饮、商店、卫生间、加油站、停车场等方面;(四)服务质量:包括服务区的服务速度、服务态度、服务效果、服务满意度等方面。

第三章服务区评定的方法和程序第六条服务区评定的方法包括:现场评定、服务质量测评等方式。

第七条服务区评定的程序如下:(一)服务区的管理机构可以自愿申请评定,也可以由主管部门提出评定要求;(二)评定机构根据服务区的申请或评定要求,进行现场评定和服务质量测评;(三)评定机构根据评定结果,给予服务区相应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并颁发评定证书;(四)服务区可以申请复评,并在复评后重新评定。

第四章服务区评定的权责和监管第八条评定机构是服务区评定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评定工作。

第九条服务区负有配合评定机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接受评定机构的现场评定。

第十条评定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评定程序,公正、客观地进行评定工作。

第五章服务区评定的结果和效果第十一条评定结果作为服务区的一项重要指标,将对服务区的服务质量和形象产生重要影响。

第十二条根据评定结果,服务区可以进行改进和提升,以提高服务质量和获得更高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

客户投诉管理制度范本

客户投诉管理制度范本

客户投诉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客户投诉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客户服务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客户投诉是指客户对公司产品或服务不满意而提出的意见、建议或要求解决问题的指示。

第四条投诉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和健全客户投诉管理制度,规范处理客户投诉工作,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二章投诉渠道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多种投诉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客服热线、客服邮箱、客户服务中心等,以方便客户提出投诉意见。

第七条公司应当在产品包装或服务环境中标注明确的投诉电话和联系方式,鼓励客户及时提出投诉。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投诉信息统一登记系统,对客户投诉信息进行登记、分类、分析和统计,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第九条公司应当充分借助社交媒体等互联网平台,建立在线投诉渠道,方便客户随时随地进行投诉与留言。

第三章投诉处理流程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流程,确保投诉得到及时和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客户投诉应当优先由专业的客户服务人员接待和处理,经核实后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客户服务人员应当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进行回访确认,梳理投诉内容,了解客户要求和诉求,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在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召开会议,分析处理投诉的原因及责任人,并制定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处理投诉时,相关部门应当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提供及时的处理进展情况反馈,并在解决问题后予以客户满意的回访。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或重大的投诉,公司应当成立专门的投诉处理组织,由相关领导亲自负责,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第四章投诉处理原则第十六条公司在处理客户投诉时,应当坚持客户至上、服务至诚的原则,以客户满意为目标。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积极处理客户投诉,保持良好的沟通,尊重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并如实向客户反馈处理情况。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以客户投诉为契机,加强问题分析和改进,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为进一步加强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工作考核,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公众安全便捷出行需求,现将《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2015年2月28日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工作考核,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的意见》(交公路发〔2014〕19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开通运营一年以上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下同)。

第二章评定原则和标准第三条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服务导向、统一标准、分级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由高到低分为百佳示范、优秀、达标和不达标四个等级。

其中:停车区的服务质量等级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级。

第五条达标服务区按照规定的服务标准评定,无名额限制。

百佳示范和优秀服务区在达到规定服务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评定。

为鼓励争先创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百佳示范和优秀服务区的评定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已开通运营一年以上服务区总数的5%和20%。

第六条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卫生间、公共场区、餐饮、便利店、加油(加气、充电)站、车辆维修站、客房、综合服务和基础管理的服务质量。

其中:停车区评定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卫生间、公共场区的服务质量。

具体记分标准按照《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记分标准》(附件)执行。

第七条全国达标服务区的记分标准满分为800分。

单项考核得分率大于70%且总得分大于700分的,评定为达标服务区;单项考核得分率小于或等于70%以及总得分小于700分的,评定为不达标服务区。

服务区监管办法(试行)

服务区监管办法(试行)

服务区监管办法(试行)一、总则(一)为规范阳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所辖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经营和管理,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依据《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山西省高速公路星级服务区评分标准》等有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阳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所辖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加油站、餐饮、住宿、超市、汽车修理、商业门点等各项经营项目和公益项目的监督管理。

二、服务区监管机构及职责(一)为确保服务区监管责任的落实,建管处由以下组织机构承担服务区监管职责:建管处一名副处长分管服务区工作,运营办公室为具体承办服务区业务部门。

服务区监管人员负责现场巡查、服务区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运营办公室职责1、综合管理负责根据租赁合同及相关规定对服务区经营方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和协助领导承办服务区具体事宜等工作。

(1)贯彻执行建管处有关制度和规定。

(2)依据相关管理办法,组织服务区租赁承包招标、谈判及合同签订等相关工作。

(3)负责服务区监管人员、工作流程、日巡查、月考核和季度内评制度、绩效考核等规章制度建设,确保服务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结合服务区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对服务区经营者的短、中、长期监管制度。

(5)组织拟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及其考核工作。

(6)了解掌握各经营单位工作情况,协助领导处理有关政务工作。

(7)负责承办服务区星级达标工作,认真落实和开展“温馨工程”,根据行风监督评议结果和顾客反馈意见,加强优质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8)做好贯彻落实省高管局经营开发处餐饮企业规范化的工作。

(9)按照省高管局的顾客体验大纲做好顾客体验活动的落实、总结和改进工作。

2、星级考核和实施“温馨工程”(1)负责每月服务区星级百分考核自检工作。

(2)服务区实施温馨工程:①监管措施。

②基础管理。

③员工管理。

④服务管理。

⑤环境设施管理。

⑥资产管理。

⑦安全管理。

⑧顾客沟通。

3、负责监管经营方的经营行为,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浙江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浙江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境内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

第三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应遵循安全、便捷、高效、环保的原则,为司乘人员提供良好的休息、就餐、加油、维修等服务。

第二章服务区的规划与建设第四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规划应符合高速公路整体规划,充分考虑地理位置、交通流量、服务需求等因素。

第五条服务区建设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兼顾美观、实用和环保。

第三章服务区的运营管理第六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运营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经营。

第七条服务区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服务区的安全运营。

第八条服务区应提供以下基本服务设施:(一)清洁、安全的休息区域;(二)符合卫生标准的餐饮服务;(三)加油站及充电设施;(四)车辆维修服务;(五)公共厕所及清洁设施;(六)信息查询服务。

第九条服务区应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多样化的便民服务,如便利店、银行自助服务、无线网络接入等。

第四章服务区的监督管理第十条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服务区的监督管理,定期对服务区的服务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一条服务区运营单位应接受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服务区运营单位,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后根据实施情况修订。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质的暂行办法,实际的管理办法应由相关政府部门或专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公路服务区规章制度

公路服务区规章制度

公路服务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服务区的管理与运营,提高服务区的服务质量,保障公共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路服务区是指为旅客提供休息、餐饮、卫生、加油等服务的服务设施,是旅行途中必经之处。

第三条公路服务区的经营必须遵循依法经营、服务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公路服务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不同类型的服务区,包括大型服务区、中型服务区和小型服务区等。

第五条公路服务区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服务标准,确保服务区的正常运营。

第六条公路服务区的经营者应具备相关资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行为。

第七条公路服务区的管理者应具备相关管理经验,能够有效组织、协调和监督服务区的运营。

第八条公路服务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服务区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公路服务区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旅客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条公路服务区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维护公路交通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服务规范第十一条公路服务区应为旅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旅客的安全和舒适。

第十二条公路服务区应设立便民服务点,提供餐饮、购物、洗手间等服务设施。

第十三条公路服务区应提供清洁卫生的环境,保持服务区内的卫生整洁。

第十四条公路服务区应提供安全可靠的食品,杜绝假冒伪劣食品的出现。

第十五条公路服务区应提供24小时加油、维修等服务,确保旅客的车辆安全行驶。

第十六条公路服务区应为旅客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解答旅客的疑问和需求。

第十七条公路服务区应设立安全岗、巡检员等岗位,保障服务区的安全。

第十八条公路服务区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

第十九条公路服务区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提高服务水平和满意度。

第二十条公路服务区应建立服务文化,倡导彬彬有礼的服务态度。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公路服务区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二十二条公路服务区应建立人员培训机制,提升员工的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高速服务区物业服务质量控制、考核方案

高速服务区物业服务质量控制、考核方案

目录1. 服务质量控制标准 01.1. 考核准则 01.2. 服务区保洁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2)1.3. 服务区保安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7)1、总则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服务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考核,进一步提高服务区物业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用范围。

本办法合用于各服务区物业管理考核。

2、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三条管理机构及职责(1)服务区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物管范围内的考核工作,物业服务公司接受服务区对服务合同内物管工作的考核和监督。

(2)物业服务公司对受聘的服务区物管区域负有依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合同约定实施管理和服务的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依照服务合同的约定,组织人员做好管理服务区的日常管养、门卫、保安、公共安全、治安纠纷、路产及设施赔偿、停车秩序工作;2)制订管理服务区管理服务的详细计划和方案,保障服务区行车的方便、安全,保持外场设施完好、环境优美、公共秩序良好;3)负责做好本班组员工文明值勤、现场动态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日常巡查和检查;4)制定管理服务区部管理制度,规范所属人员的行为,做好所属人员的上岗、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及时处理下属人员的违规行为;5)定期听取服务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管理服务;6)对管理服务区的违法行为或者违反服务区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即将依法劝阻、制止,并向服务区有关部门报告;7)配合服务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完成服务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考核办法(1)服务区以公司制定的《服务区保安管理工作考核细则》和《服务区保洁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评分采取扣分制(考核分即扣除分)每日检查,每月月末累计得出考核分一。

(2)服务区现场管理人员每天的检查结果以《稽查处罚单》的形式每周通报物业服务公司项目部。

(3)公司业务部门、第三方神奇客每月不定期对服务区物管情况进行稽查,评分采取扣分制(考核分即扣除分),公司业务部门对每月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得出考核分二。

(4)物业服务公司可查询自己的评分情况。

服务区日常管理制度

服务区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服务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服务区运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本服务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服务区内所有工作人员、经营者和车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管理规范、文明服务”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服务区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服务区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安保部、客服部、运营部、后勤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一)办公室:负责服务区综合协调、信息收集、文件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安保部:负责服务区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消防安全等工作。

(三)客服部:负责服务区咨询服务、投诉处理、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四)运营部:负责服务区经营管理工作,包括餐饮、住宿、加油、充电、维修等。

(五)后勤部:负责服务区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六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三)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团结协作。

第七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着装,佩戴工号牌,保持仪容仪表整洁。

第八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九条服务区应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满足顾客需求。

第十条服务区应设立咨询台,为顾客提供咨询、指引、投诉等服务。

第十一条服务区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第十二条服务区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第十三条服务区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服务区整洁、美观。

第五章设施设备管理第十四条服务区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服务区应设立设备维修记录,对设备维修情况进行登记。

第十六条服务区应加强对充电桩、加油机等易燃易爆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六章违章处理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解聘。

国道服务区规章制度

国道服务区规章制度

国道服务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道服务区管理,维护服务区秩序,提升服务区服务质量,保障广大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国道服务区是指在国道旁设置的便民服务设施,包括餐饮、加油、卫生间等设施。

第三条国道服务区管理方应当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道服务区管理方应当依法保障员工权益,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五条驾驶员、乘客在国道服务区内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文明用餐,不得乱扔垃圾,保持环境卫生。

第六条本规章适用于国道服务区管理方、驾驶员、乘客等相关人员。

第七条国道服务区管理方应当向驾驶员、乘客公布本规章内容,并保持更新。

第八条驾驶员、乘客应当遵守国道服务区规章制度,配合管理方工作,共同营造和谐的服务区环境。

第二章国道服务区基本规定第九条国道服务区应当时间内开放,为驾驶员、乘客提供便民服务。

第十条国道服务区应当保持干净整洁,提供清洁卫生的餐饮、卫生间等设施。

第十一条国道服务区应当配备医疗急救设施,保障驾驶员、乘客的安全。

第十二条国道服务区应当有明显标识,方便驾驶员、乘客识别。

第十三条国道服务区应当保持通畅,不得设置障碍物影响交通。

第十四条国道服务区应制定消防预案,定期进行演练,保障消防安全。

第十五条国道服务区应当配备安全人员,保障服务区秩序。

第十六条国道服务区应当设立儿童游乐区,提供给家庭出行的儿童娱乐场所。

第十七条国道服务区应当履行社会责任,开展相关公益活动,回馈社会。

第三章驾驶员、乘客权利义务第十八条驾驶员、乘客有权享有国道服务区提供的各项便民服务。

第十九条驾驶员、乘客有义务遵守国道服务区规章制度,不得乱扔垃圾。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不得超速驾驶。

第二十一条乘客应当遵守服务区秩序,不得干扰其他顾客。

第四章国道服务区管理方责任义务第二十二条国道服务区管理方应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保障服务区运营。

第二十三条国道服务区管理方应当定期对服务区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障正常运营。

服务区经营部门管理制度

服务区经营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服务区经营管理工作,提高服务区服务质量,确保服务区安全、有序、高效运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服务区经营部门的所有员工,以及与经营管理工作相关的其他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服务区经营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 服务原则:以人为本,顾客至上,提供优质服务;3. 安全原则:确保服务区安全、有序、高效运营;4. 效益原则: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经济效益;5. 持续改进原则:不断优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服务区经营部门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部门经理:负责服务区经营工作的全面管理,对服务区经营工作负总责;2. 主管:负责具体业务的管理和协调,对部门经理负责;3. 员工: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对主管负责。

第五条各级职责:1. 部门经理职责:(1)组织制定服务区经营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建立健全服务区经营管理制度,确保制度执行;(3)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4)负责服务区安全管理,确保服务区安全、有序、高效运营;(5)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接受上级检查和指导。

2. 主管职责:(1)贯彻执行部门经理的工作指令,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负责所辖业务的管理和协调,提高工作效率;(3)监督员工工作,确保工作质量;(4)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接受上级检查和指导。

3. 员工职责:(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业务水平;(3)主动服务,热情接待顾客,确保服务质量;(4)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三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六条服务区经营部门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

第七条服务质量管理内容:1. 服务规范:制定服务规范,明确服务标准,确保服务过程规范、有序;2. 服务质量检查: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顾客满意度调查:定期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了解顾客需求,改进服务质量;4. 员工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5. 建立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顾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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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区服务质量投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升服务区服务品质,促进服务区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自觉接受过往司乘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服务区服务质量的监督,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旗下各服务区服务质量的投诉管理。

第二章投诉管理原则
第三条投诉管理原则。

受理服务质量投诉应遵循合法、公正、诚信、服务、高效的原则,兼顾维护公司形象及服务区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坚持合理合法的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坚持公正对待的原则。

按照有理、有利、有节的工作思路,妥善处理顾客投诉。

(三)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

信誉是公司生存发展之本,被投诉人不得销毁、灭失有关证据或提供伪证,不得妨碍上级对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勇于承认错误并及时纠正,坚决维护公司形象。

(四)坚持服务顾客的原则。

永远把顾客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顾客的每次投诉看作服务区发现弱点、改善管理的机会,注意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避免矛盾激化。

(五)坚持工作高效的原则。

一般投诉要求在一到三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投诉要求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办结。

第三章投诉受理人及职责
第四条投诉受理人
(一)服务区应当在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投诉网址(),设立意见箱和意见簿,及时受理客户投诉。

(二)服务区值班人员为服务质量投诉受理人,负责服务质量投诉的具体接待处理工作。

(三)投诉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若不在能力或权限范围内的投诉应迅速报告相关部门负责人或逐级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

(四)服务区负责人为本单位服务质量投诉的第一责任人,服务区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服务质量投诉的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投诉受理人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服务质量投诉处理的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服务区有关制度。

(二)及时组织力量调查处理本单位的服务质量投诉。

(三)对影响重大、情况较为复杂的投诉,及时向服务
区领导和上级报告。

(四)协助上级调查处理涉及本单位的服务质量投诉。

(五)调查处理上级机关或新闻单位等转来的投诉,并报告投诉的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第四章投诉受理范围
第六条投诉受理范围
(一)对服务区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的投诉;
(二)对服务区工作人员服务质量的投诉;
(三)对服务区环境卫生的投诉;
(四)对服务区食品质量的投诉;
(五)对服务区安全及异常事件的投诉;
(六)对服务区设备设施的投诉;
(七)对服务区其他涉及服务质量方面的投诉。

第七条下列情况不属于本投诉受理范围
(一)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行政机关已经受理的案件;
(二)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服务对象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
(三)治安和刑事案件投诉;
(四)交通事故投诉;
(五)国家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由其他机构受理的投诉。

第五章投诉管理流程
第八条投诉管理流程
(一)值班人员接到投诉时,应当根据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确定是否受理,不在受理之列的要说明理由;
(二)值班人员当面或电话受理投诉时应向投诉人了解相关情况,填写投诉处理记录表(附件1),并给出反馈时间、联系方式等;同时应向投诉人表明态度,感谢他对服务区工作的支持,表示服务区一定查清事实、严肃处理;
(三)值班人员通过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搜集相关证据,初步认定双方责任,妥善处理。

有关汽车修理质量纠纷的投诉,依照交通运输部《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办法》办理;
(四)值班人员根据调查结果,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商后提出处理意见,重大问题处理意见应报请服务区负责人批准,服务区负责人无权限决定时报上级投诉业务主管人员批准。

特殊情况下,服务区负责人可直接进行投诉问题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章投诉处理
第九条根据投诉调查结果,通常采用如下处理方法:
(一)被投诉人过错的,由被投诉人向投诉人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
(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共同过错的,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服务区向顾客表示歉意;
(三)投诉人自身过错的,责任由投诉人自负,但服务区应向顾客做好解释工作;
(四)属双方误会的,服务区应做好解释工作,以消除误会;
(五)属于服务区设备设施方面问题的,立即作出整改,并向投诉人表示歉意和感谢;
(六)被投诉人若为服务区工作人员,且确有过错,除向投诉人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外,服务区还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被投诉人若为外协单位工作人员,且确有过错,除向投诉人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外,服务区还应按照相应规定给予处罚。

(七)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

(八)处理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汇报,处理结束后将《投诉处理记录表》及有关材料归档。

第七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投诉处理记录表。

附件1:
投诉处理记录表
备注:
1、投诉内容填写投诉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人及投诉请求(停止侵害、惩治违规经营、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2、回访记录填写处理意见实施情况、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反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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