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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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主要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
第一节路面工程
一、现场施工测量
1、根据建设单位现场提供的坐标点,采用日本索佳全站仪,采用极坐标与直线测量法,先测设出停车场的四角坐标控制点,用小圆木桩(或钢钉)进行定位,圆木桩(或钢钉)每隔10M设置一根,以控制直线与坡度的精确。
2、当停车场的各个主控桩点的坐标轴线点确定后,根据设计图纸的停车坪设计位置及地下管线埋设位置,先用小木桩设定,进而拉线,用石灰撒出灰线,作为工程竣工后的停车坪参考界线,会同设计、甲方、监理等有关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部分停车坪和有关设施等进行位置调整。最终,根据调整方案及设计图纸,测定出停车坪和配套设施的坐标位置和控制标高。同时采用辅助控制桩(或钢钉点)把停车坪等桩点引出场边外进行设置,并做到设点准确,设桩牢固。对引外的桩点进行标记(包括坐标点和高程点),记录于施工笔记本上,注明桩号的移向和距离,以供存查。
3、测量放线完毕,对所测定的各坐标点及点线,应反复校验,保证测量成果与所提供的坐标点和水准点的基本数据相吻合,保证测量成果的误差在规定范围内,且不超过1CM。
4、测设路面的高程控制点,采用“苏光厂”DSZ3水准仪把高程点引设至本工程的红线范围内的周边场所上。可采用木桩砼基座进行设定,必要时可引设于附近的建(构)筑物上(引设的建、构筑物必须是稳定的),并形成完整的水准控制网,以便于施工过程的高程控制和经常复验。
5、测量放线完成后,经复核无误,应通知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单位工程定位复核及验收,并做好签证手续,验收前应编制测量成果报告书,内容包括施测方法,计算方法,操作规程,观测仪器设备等。
二、道路工程
本工程停车场结构层为25cm厚的12%石灰土层(石灰含量12﹪)9216M2、25cm 厚的二灰碎石层9216M2、沥青封层及6cm中粒式沥青砼、4cm细粒式沥青砼。混凝土预制侧石及其它辅助设施等。工期要求紧,因此停车场工程施工以“机械施工为主,人力施工为辅”。挖基槽阶段采用反铲挖掘机开挖,人工配合清铲表土、树根及挖掘机不能作业的地方,自卸汽车运至弃土场;
1、土方填筑
①、土方填筑在基础处理、隐蔽工程和基坑清理等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验收合格的填筑面要及时填筑,以防造成破坏。
②、根据填筑部位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压实方法,确保填筑土方达到设计要求。
③、土方填筑采用接近最佳含水量的土料,在料场严格控制上堤土料的含水量。当料场土料或利用方土料的含水量超出最佳含水量范围时,根据土料开挖方式、装运卸流程以及气象等条件对土料含水量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翻晒或加水等,使其含水量满足要求后,再进行填筑。
④、分段填筑时,各段土层之间设立标志,以防漏压、欠压和过压,上、下层分段位置应错开。
⑤、必须严格控制铺土厚度及土块粒径。机械压实每层不超过30 cm,并控制土块粒径不超过10cm;每层压实后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方可铺筑上层土料。
⑥、如填土出现“弹簧”、层间中空,松土层或剪力破坏现象时,根据情况认真处理,并经监理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⑦、施工过程中保证观测设备的埋设安装和测量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保护好观测设备标志完好;
2、石灰土底基层施工方案
本工程路面底基层采用25cm12%石灰土,其七天无侧限抗压强度要求不小于0.6Mpa,压实度不小于96%(重型击实标准)。
(1)、材料要求:
水:宜选择可饮用水。
土:土应选用塑性指数为12~18的土,土中土块的最大尺寸不应大于15mm,有机质含量不大于10%。
石灰:应采用不低于Ⅲ级的生石灰或消石灰,并注意存放时间不宜过长,否则应重新进行CaO、MgO有效含量的检测,达到Ⅲ级石灰要求时才允许使用。
(2)、施工工艺
2.1、整理下承层
①、新完成的路基或土基必须按要求进行验收并符合要求;
②凡验收不合格的路段,必须采取措施使其达到标准后,方能在其上铺筑石灰土层。
2.2、测量
①、在土基上铺筑石灰土层必须恢复中线测量,测设每20m桩距的中线桩并在路面边缘外设指示桩。
②、进行水平测量,把路面中心设计标高引至指示桩上。
2.3、备料
①备灰与消解石灰
备灰:采购新生产的生石灰(Ⅲ级以上),并堆放至设定的存灰场地,四周开挖排水沟,存灰点堆存生石灰的高度不宜超过3米。
清解石灰:消解石灰的人员要佩戴眼镜,穿胶靴等劳动保护用品,防止石灰烧伤。消解石灰应在用灰3~5天消解完毕,未消解透的石灰不准装车铺用。加水时应控制水量适当,第一遍注水初步消解,间隔半天至一天进行第二遍注水,水管(用钢管加工)深插至灰堆底部,加水至少两遍,若尚留有消解不透处应加第三遍水点补。因消石灰不过筛,用水量应稍偏大,以使充分消解。一般含水量应在35~40% 之间,以不使消石灰成膏成团又不粘为好。雨季消解石灰应防止含水量偏大,以免遇雨水淋落。
②、土场集中拌和
采用挖掘机集合推土机进行拌和,拌和遍数控制在挖掘机2遍, 推土机3遍.同时检测灰剂量,确保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土根据需用数量在施工时边运边铺或利用反挖的土方,土中的草、杂物应清除。
2.4、运输、摊铺
运输采用自卸汽车,行走规定路线。灰土运至现场采用推土机摊铺,平地机整平,人工辅助的方法进行。
①、找平前应先对排压好的石灰土的线位、高程、宽度、厚度及拌合质量进行检查,满足要求时再开始找平。
②、在找平工作中为使横坡符合要求,应采用每隔20m于路中和路边及横坡变化转角点处插杆的办法,帮助平地机操作工掌握中线和边线及变坡点的位置,避免出现偏拱现象。应每隔20m给出每一个断面的各点高程(机动车道5个点),撒石灰做出标志,并应将高程及横坡告知操作工,指示操作工进行找平工作。
③、在直线段,找平工作用平地机自路中下铲进行“初平”工作,在平曲线段,平地机由内侧向外侧进行“初平”工作。
④、“初平”后必须用平地机配合轻型压路机将找平段全部排压一遍。
⑤、找平工作应在路拱不偏,横坡适宜的基础上进行,在全宽范围内应只刮不垫。为避免起皮现象,如遇有个别低洼处,应先将该处全部翻松再进行填垫,以利结合,严禁贴补找平,造成起皮。
⑥、排压后进行“细平”工作,使标高、横坡、厚度都符合要求。找平过程中,如发现有外露石块、砖头等要用锨清除,并刨松回填石灰土,碾压整平。
⑦、找平时间应尽量提前。给碾压工序留出碾压时间,当拌合完成,当日又不能找平时,应严格控制交通。凡不能有效控制交通的地段,于转天晴找平前应重新翻开合耕,排压后进行找平工作。
⑧、找平时刮到路边以外的石灰土混合料如需调用时,应适当加水,土块含量超出规定的应过筛后再使用,路边石灰土放置超过一周以上的不宜再使用。
⑨、正在施工的与已完成的两段石灰土衔接处,找平时易出凸包,要多铲几遍达到平顺,路面施工中必须注意石灰土的高程与平整度。
2.6、碾压
①、碾压石灰土时要求含水量合宜,对过干或过湿的石灰土不应上碾碾压。
②、碾压工作应做到当日碾压到要求的压实度,因此在施工安排上要给碾压留出足够的时间。
③、根据机动车道宽度,非机动车道的宽度以及压路机的轮宽和轮距的不同,制定碾压方案并通过现场试验选定方案,以求各部分碾压到的次数尽量相同(通常路面的两侧应多压2~3遍)。
④、找平后当混合料含水量处于最佳含水量时,用18t以上三轮压路机,振动压路进行碾压。直线段由两侧路边外30cm向路中心碾压,碾压时后轮应重叠1/2轮宽,必须超过两段的接缝头。后轮压完路面全宽时即为一遍,碾压进行到要求的压实度为止。压路机的碾压速度,头两遍宜采用1档(1.5~1.7km/h ),以后用2档(2.0~2.5km/h )。一般18~21t三轮压路机需碾压6~8遍(通过碾压试验确定碾压遍数)。然后测试密实度,当天一次碾压合格交活。
⑤、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的或已在碾压的路线上“调头”和急刹车,以保证石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