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管理制度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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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管理制度与职责
(修订版)
2017年7月28日
目录
一、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工作管理制度 (3)
二、癌痛病房合理布置要求 (4)
三、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医师人员培训制度 (5)
四、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护理人员培训制度 (6)
五、癌痛病房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7)
六、门诊疼痛患者就诊处理制度 (7)
七、癌痛患者宣教制度 (8)
八、癌痛患者使用阿片类止痛药物随访制度 (9)
九、疑难复杂癌痛患者会诊制度 (10)
十、癌痛患者使用阿片类止痛药物知情同意制度 (10)
十一、患者使用阿片类止痛药品知情同意书 (11)
十二、医务科职责 (12)
十三、护理部职责 (13)
十四、科教科职责 (13)
十五、药剂科职责 (13)
十六、创建科室科主任职责 (13)
十七、创建科室医生职责 (14)
十八、执行癌痛规范化诊疗制度与流程 (14)
十九、护士职责 (15)
二十、执行护理疼痛处理流程 (15)
一、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工作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卫生计生委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癌痛规范化治疗的整体水平,特制订我院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工作管理制度。
1、科室主任是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要对本科室的各种项目按照卫生计生委标准来进行检查指导。
2、科室要按照卫生计生委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准的要求对科室进行硬件及人员等各个方面的配备工作,熟练掌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文件;医师熟练掌握癌痛患者全面疼痛评估方法,熟练掌握各种止痛药物的特性、使用方法以及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能够独立开展癌痛患者疼痛评估和治疗工作。护士熟练掌握肿瘤科、疼痛科护理技能,掌握疼痛评分和疼痛护理操作流程,能协助医师对患者进行癌痛全面评估和治疗,能够配合医师做好癌痛患者治疗相关宣教工作。
3、建立健全医护人员培训制度并做好培训记录。①建立医护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组织肿瘤治疗相关医护人员每年接受一次癌痛规范化治疗培训。②编制医护人员癌痛规范化治疗手册。按照癌痛有关诊疗规范要求,印制癌痛规范化治疗医师操作手册和护理手册,并保证癌痛治疗相关医护人员人手一册。
4、建立癌痛动态评估机制,癌痛患者入院后,医师及护士在 2小时内完成对患者的全面疼痛评估,并动态评估疼痛程度、性质变化,观察爆发性疼痛发作情况,疼痛减轻或加重相关因素及不良反应等,并予相应处理,病程记录应体现对疼痛的评估和处理,有疼痛护理单,病床旁有疼痛评分脸谱图能够根据患者病情变化适时调整癌痛治疗方案。
5、落实患者知情同意制度,履行病情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知情同意的权利。实施癌痛规范化治疗前,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开展癌痛治疗的目的、风险、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及预防措施。
6、实施癌痛个体化治疗,根据我国国家卫生计生委《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1 版)指南,准确评估患者病情,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因病施治。
7、建立癌痛规范化诊疗流程,建立癌痛患者疼痛评估和治疗流程,合理选
择治疗方案,力争癌痛患者规范化诊疗率达 100%。
8、建立疑难复杂癌痛患者会诊制度,建立会诊机制,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能够组织肿瘤科、疼痛科、药剂科等有关科室医师进行会诊,制定适宜的诊疗方案。
9、建立患者宣教制度。
①建立癌痛患者宣教制度。定期举办癌痛患者宣教讲座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科普培训,发放患者宣教手册,对患者以及其家属开展癌痛治疗相关知识宣教。
②设有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活动公示、疼痛治疗知识教育宣传栏,每季度更新宣教内容,要求在病人床头张贴脸谱图和疼痛评分尺等,强调疼痛评估的重要性,做到及时、动态评估。科室张贴有关宣教活动的表格,制定宣教计划,定期开展患者教育活动。
10、建立癌痛患者随访制度,对接受癌痛规范化治疗的患者进行定期随访、癌痛评估并记录,保障患者得到持续、合理、有效的癌痛治疗。
二、癌痛病房合理布置要求
(一)病区布置要求
1、墙面设有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公示栏。
2、设有疼痛治疗护理知识的教育宣传栏,每季度进行更换。
3、设立专门的信息公告栏:张贴疼痛患者健康教育的时间及内容安排。
4、设立专门的宣传资料架:放置疼痛相关知识的宣传资料、科普手册。
5、利用科室现有的科普宣传电视,设立专门的疼痛宣教时段,定时播放与疼痛相关的影像资料。
(二)病房布置要求
1、每个病房内房门后面张贴常用疼痛程度的评估方法。
2、对于存在癌痛的患者,在其床头挂上印有疼痛程度的评估方法、减轻疼痛的技巧、止痛药物常见不良反应等的宣传卡片。
3、在癌痛患者的床头挂上评分卡,简明显示疼痛变化情况。
三、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医师人员培训制度
(一)接诊癌痛患者的医师基本要求:
1、有 5 年以上肿瘤科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主治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接受过系统的癌痛规范化治疗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3、熟练掌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范性文件;
4、熟练掌握癌痛患者全面疼痛评估方法;
5、熟练掌握各种止痛药物的特性、使用方法以及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6、能够独立开展癌痛患者疼痛评估和治疗工作,并能对下级医生的癌痛治疗进行纠正和指导。
(二)在符合癌痛患者接诊要求的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癌痛治疗的住院医师要求:
1 、每年至少接受 1 次癌痛规范化治疗培训的继续教育课程培训,每次培训时间需要在
2 学时以上;
2、住院医师在接受完整的癌痛规范化治疗培训后要求获得培训合格证;
3、熟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范性文件;
4、熟悉癌痛患者全面疼痛评估方法;
5、熟练掌握各种止痛药物的特性、使用方法以及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三)癌痛病房医师培训制度
1、肿瘤专科要求每年至少开展 1 次癌痛相关培训,培训内容涉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用药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则法规的学习和癌痛发病机理、癌痛评估、癌痛规范化治疗、阿片类药物副反应的处理、难治性癌痛的诊疗规范等内容;
2、每次培训安排主治以上的高年资医师授课,授课学时数作为教学考核内容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