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相关资格证书的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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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兰丰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盐兰字〔2018〕第06号

关于员工报考、持有各类资格证书的奖励办法

一、目的

为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充分调动员工报考相关职称资格证书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盐城市兰丰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所有在职在岗期间所取得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

三、职称资格证书类别

1、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会计师等;

2、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

3、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焊工、木工、瓦工、油漆工、除尘工等;

4、岗位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等证书。

四、证书所有权及使用权

1、员工自行考取

员工自愿自行报考相关职称资格证书,证书所有权归员工本人。员工可参照本办法与公司签订《职称资格证书聘用协议》,协议期

内将相关证书原件由公司统一保管,并授权给公司使用,同时享受

公司奖励办法。

2、公司组织培训考取

符合相关职称资格证书报考条件的员工,与公司签定《培训报

考协议》,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培训考试,取得了相关资格证书,由

公司承担所有的培训考试费用(含报名费、培训费、考试费、食宿

交通费等);员工取得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后的五年内使用权归公司,期满公司将与员工重新签订使用协议并支付相关补贴或按规定退还

原件给员工;员工提前离职并要求带证离岗的,按《培训报考协议书》约定按比例赔偿相关费用:

3、取得证书后半年内离职的,赔偿培训考试费用的200%;

五、奖励办法

1、备案人才库

持有相关职称资格证书的员工,将在公司的人才库备案,在加薪、升职等情况下会优先考虑。

2、带薪备考假

考取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属全国统考性质的员工,为员工临考前

复习创造条件,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给予考前1-3天带薪备考假。

3、相关费用报销

员工自行考取的证书,同意与公司签订《证书聘用协议》且聘用期≥3年,凭票可报销相关的报名费、资料费、培训费、考试费等;

4、关于证书的补贴

员工自行考取的证书,符合公司资质要求的,且同意与公司签订《证书聘用协议》,按证书类别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

六、几点说明

1、同时拥有同类型的不同级别或多个专业的资格证书,以最高级别的证书享受“证书注册补贴”。

2、各类职称资格证书享受本办法奖励的时间以证书正式注册到公司为准,本办法实施以前已成功注册到本公司的,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开始享受本奖励办法。

3、员工自行获得注册类别证书的,与公司签订证书聘用协议之日起,按本奖励办法进行奖励或补贴,注册期结束,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终止相关奖励;

4、凡弄虚作假的证书,经查实,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三天内须

退回所有费用(奖励、补贴、报销费用等),并在公司范围内通报

批评,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公司规定处理。

七、证书管理

1、凡享受公司奖励政策的员工需将其证书原件提交行政人事部

核实并统一保管;

2、行政人事部安排专职人员妥善保管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并建

立证书使用档案;

3、员工职称资格证书使用权归公司的,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外借、不得影印、重复使用扫描件,经查实,凡持证人私自重复利用对公

司造成不利影响或造成公司损失的,除承担相应的损失外,并处于

聘用证书所取得的相关费用的3倍赔偿进行处罚。

八、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

执行。

盐城市兰丰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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