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珠三角一体化2014-2015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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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珠三角一体化2014-2015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2014-10-13 浏览: 1326

粤办函[2014]467号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推进珠三角一体化2014-2015年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

推进珠三角一体化2014-2015年工作要点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现“九年大跨越”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3〕13号)确定的有关工作任务,为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快推进珠三角一体化进程,现提出2014-2015年工作要点:

一、推进一体化重点领域工作

(一)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等参与)

1.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制订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省铁路网规划、珠三角轨道交通一体化方案等文件。贵广、南广铁路建成通车,开工建设深茂铁路江门至茂名段等铁路项目。广佛肇城际、莞惠城际先行段建成通车,开工建设佛莞城际广州南站至望洪站段等城际轨道项目,加快推进佛山地铁2号线二期工程建设。2014年,开工建设深圳外环高速公路等3个项目,建成广乐高速

公路广州清远段等3个项目,建成通车里程131公里;2015年,开工建设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至佛山段、深中通道等项目,建成新会至台山高速公路等项目,建成通车里程155公里;推动广明高速尽快建成全线通车。2014年,开工建设惠州军民合用机场项目;建成广深港客运专线福田站。

2.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珠海横琴、高栏和中山嘉明电厂扩建等天然气电联产项目以及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珠海金湾LNG接收站、荔湾海气上岸工程等天然气利用项目建成投产。加快建设台山核电站一期工程、中山火电热电联产项目和深圳现代、惠州大亚湾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推进佛山三水工业园等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肇庆新区分布式能源站建设。2014年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二期项目建成投产。

3.推进水资源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深入实施东江流域、鉴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争取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总体方案尽快获国家批复,并加快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加快建设广州市北江饮水工程、东莞市东江水库联网供水水源工程等项目。

(二)产业布局方面。(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金融办等参与)

1.推动重点产业合作。制定实施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带布局和项目规划,出台促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政策措施,以100家全国先进装备制造企业为重点目标,推动珠江西岸五市一区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促进珠江西岸地区沿海、沿江先进装备制造业的聚集和发展。加快建设汽车零部件全球招商平台,推动六大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做好园区发展规划,提出汽车零部件产业“贸转工”路径。争取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举办中国手机创新周活动。督促经济圈产业协作规划和产业合作协议的落实。

2.深化商贸流通合作。推动广州医药狮山物流中心、唯品会肇庆华南仓储物流中心、佛山塑料制品国际采购中心等项目建设。办好珠中江进出口商品展销会。

3.推进金融一体化。加快推进商业银行互设支行和营业网点,扩大商业银行通存通兑范围,逐步取消异地存取款手续费。加快建设统一征信体系,推进支付结算、征信服务和银行卡网络建设。

(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省财政厅牵头,省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1.实现资源共享。2014年,实现乡镇(街道)和社区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网络全覆盖和住房保障信息全省联网。2015年,初步建立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成“粤教云”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区域内卫生计生信息互联互通和协同管理。实现所有地级以上市和港澳地区公交智能卡互联互通。

2.加快制度对接。制订实施异地务工人员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办法,提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比例。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落实双向管理职责试点,推广流动人口网格化管理,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省“一盘棋”机制建设。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基本实现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全省基本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珠三角实现就业失业登记统一凭证。

3.缩小城乡差距。继续实施“千校扶千校”行动计划,扩大珠三角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与优质学校建立结对帮扶关系的覆盖面。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力争实现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加大对农村客运的投入,鼓励有条件的乡镇逐步将简易站升级到等级站。

(四)环境保护方面。(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等参与)

1.加强水环境联合保护。2014年完成乡镇以上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2015年珠三角发达地区90%以上农村饮用水源供水纳入城镇统一供水。加强西江水源保护。重点推进广佛跨界河段污染整治,2015年佛山水道水质基本达到Ⅳ类。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5年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6市的建制镇基本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珠三角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

2.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实施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第二阶段计划。推进火电厂脱硫脱硝,2014年所有12.5万千瓦以上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取消工作。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2014年全面实现供应国V车用汽油,确保2015年底前基本淘汰区域内黄标车。加快推进西江两岸统筹规划,推动产业协调合理布局,共同保护西江流域空气环境。

3.加强土壤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开展珠三角典型区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2015年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江门等6市完成1项以上受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其他市开展1项以上受污染耕地修复试点示范工程。

4.强化协同联动机制。完善区域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珠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实现水质自动监测站全部与省联网,加强流域(河流)上下游水环境安全信息共享。重点建设国家、省重点监控企业和环境风险源动态数据中心。推行移动执法系统,逐步实现区域移动执法对接。健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五)城乡规划方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等参与)

1.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编制实施珠三角全域规划。制订珠三角城市升级行动纲要编制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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