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珠三角一体化2014-2015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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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珠江三角洲地区生态安全体系一体化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珠江三角洲地区生态安全体系一体化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珠江三角洲地区生态安全体系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办函[2014]536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14.11.24【实施日期】2014.11.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珠江三角洲地区生态安全体系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粤办函〔2014〕536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珠江三角洲地区生态安全体系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林业厅反映。

省府办公厅2014年11月24日珠江三角洲地区生态安全体系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目录一、生态建设现状及重要意义(一)建设条件(二)建设现状(三)存在问题(四)重要意义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总体思路(四)规划目标三、优化生态安全格局,构筑区域生态安全体系(一)一屏:环珠三角外围生态屏障(二)一带:南部沿海生态防护带(三)两廊:珠江水系蓝网生态廊道和道路绿网生态廊道(四)多核:五大区域性生态绿核四、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确保各类生态资源安全(一)强化国土生态空间管控,坚守生态安全底线(二)强化林地林木保护与管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三)严格控制耕地保护与利用,确保耕地资源安全(四)加强海洋生态功能区管控,确保海洋资源安全(五)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确保生物资源安全(六)强化主要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水资源安全五、加大生态修复力度,集中解决突出生态问题(一)加强退化土地综合治理(二)加强珠江水系及重要饮用水源地治理(三)加强湿地的恢复与重建(四)加强近海岸受损生态系统修复(五)加强城乡生态环境治理六、加大生态建设力度,提升区域生态保障能力(一)加快推进森林生态体系建设(二)加快推进城市森林绿地建设(三)加快推进海洋生态屏障建设(四)加快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五)加快推进江河流域蓝网建设(六)加快推进道路绿网建设七、完善预警监控机制,降低生态危机发生风险(一)建立自然灾害防控体系(二)加强海洋生态灾害监控体系建设(三)建立生态环境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体系(四)强化致病性动物疫情监控体系建设(五)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预警体系建设(六)构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八、建设区域联动机制,增强生态安全管理水平(一)建立协调机制,实现专题规划的无缝对接(二)完善政策支撑保障,提高生态安全管理水平(三)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工程建设成效(四)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引导绿色发展(五)强化科技支撑保障,实现科学发展(六)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规划实施附表:1.珠三角森林资源基础数据统计表2.珠三角各中心城区绿化现状统计表3.珠三角各市生态用地控制线4.珠三角各市林地保有量一览表5.珠三角各市林地保护等级划分表6.珠三角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7.珠三角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表8.珠三角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体系建设规划表9.珠三角道路绿网建设规划任务表附图:(略)1.珠三角规划范围图2.珠三角地形地貌图3.珠三角建设用地现状图4.珠三角区森林资源分布图5.珠三角主要生态资源分布图6.珠三角生态本底特征分析图7.珠三角海岸线及海洋资源示意图8.珠三角水系分布示意图9.珠三角农田分布示意图10.珠三角区域空间结构图11.珠三角生态安全格局图12.珠三角水资源保护规划示意图13.珠三角近海岸生态系统修复规划示意图14.珠三角南部沿海生态防护规划图15.珠三角森林公园分布图16.珠三角湿地公园分布图17.珠三角自然保护区分布图18.珠三角绿道网建设规划分布图前言国务院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珠三角规划纲要》),将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以下简称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重大战略和主要内容。

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规划

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规划

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规划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目录前言一、发展现状(一)主要成效(二)存在问题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一)总体要求(二)发展目标三、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一)统一规划轨道交通网(二)统筹推进公路网建设(三)提升拓展港口功能(四)加强交通枢纽规划建设(五)推进运输服务一体化四、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一)构建一体化智能电网(二)优化电源结构和布局(三)完善一体化油品输送管网)(四)建设天然气“全省一张网”(五)推进能源管理一体化五、推进水资源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一)推进水资源开发利用一体化(二)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一体化(三)推进水资源调度管理一体化(四)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一体化六、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一)统筹规划建设信息网络(二)率先推进“三网融合”(三)推进信息服务一体化七、推进粤港澳基础设施更加紧密合作(一)推进交通领域合作(二)加强能源领域合作(三)强化水资源领域合作(四)深化信息领域合作八、保障措施(一)完善规划衔接机制(二)推进标准体系建设(三)加强智能化管理(四)加大改革力度(五)完善协调机制九、重大工程(一)交通工程(二)能源工程(三)水资源工程(四)信息化工程附表:珠三角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重大项目表附图1: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布局规划图附图2:珠三角高快速路布局规划图附图3:珠三角港口与内河航道布局规划图附图4:珠三角综合交通枢纽布局规划图附图5:珠三角电源电网布局规划图附图6:广东省输油管道线路规划图附图7:广东省天然气管网规划图附图8:珠三角水资源一体化规划图前言国务院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将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以下简称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重大战略和重要内容。

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突破点,也是区域内各方开展合作的重要基本条件。

省发展改革委解读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解读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解读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规划一、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一)规划主要内容。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安全可靠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优化配置交通运输资源,强化枢纽和运输通道建设,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紧密衔接,提高交通运输管理水平,构建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要求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统一规划轨道交通网。

统筹规划建设城际与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形成“三环八射”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架构,进一步完善铁路网,形成以广州为中心,连通珠三角所有地级以上市,与周边地区紧密衔接的铁路运输网络。

统筹推进公路网建设,实现区域内所有县(市)城区、沿海重要港口、机场、铁路枢纽等重要节点基本上能在30分钟内上高速公路。

提升拓展港口功能,合理配置珠江口港口资源,完善沿海主要港口集疏运系统,促进珠三角港口群协调发展。

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港口体系。

加强交通枢纽规划建设,科学确定综合交通枢纽的布局与功能定位,完善民航机场、铁路客运站集疏运系统。

加强各种运输方式之间、城市间及城市内交通线路间的衔接,提升枢纽功能。

推进运输服务一体化,建设综合客运体系、一体化货运体系和运输一体化服务保障体系,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联网收费,推进年票互通互认,推进公共交通“一卡通”。

(二)规划解读。

1.主要亮点、突破点。

(1)更加注重综合交通枢纽规划。

和以往区域基础设施规划相比,《规划》更加强调对交通枢纽的规划,通过增强主要港口、机场、车站等交通枢纽的运营能力和集疏运能力强化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以综合交通枢纽为节点,通过各种运输方式的紧密衔接来实现旅客“零距离换乘”和货物“无缝衔接”的目标。

《规划》要求各市要按规划为交通枢纽和通道建设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并加强控制。

(2)更加注重运输服务一体化。

《规划》将运输服务一体化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重点规划。

《规划》提出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高速公路电子联网收费,减少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0年推进珠澳同城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0年推进珠澳同城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0年推进珠澳同城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6•【字号】珠府办[2010]41号•【施行日期】2010.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0年推进珠澳同城化工作要点的通知(珠府办〔2010〕41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2010年推进珠澳同城化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五月十六日2010年推进珠澳同城化工作要点维护澳门的繁荣与稳定,是中央赋予珠海的重要使命。

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推动珠澳在“基建对接、通关便利、产业合作、服务一体、文化融合”方面上新水平,加快促进珠澳合作再上新台阶,特提出2010年推进珠澳同城化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按照国家主席胡锦涛在横琴出席澳门大学新校区奠基仪式时的重要指示精神,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重点突破”的原则,以深入实施CEPA为基础,以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主轴,以港珠澳大桥建设和横琴新区开发为动力,推进与澳门更紧密合作,在“基建对接、通关便利、产业合作、服务一体、文化融合”方面实现新突破,努力开创珠澳同城化新局面,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实践“一国两制”作出新贡献。

二、总体思路围绕“基建对接、通关便利、产业合作、服务一体、文化融合”的总体思路,研究实施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创建珠澳国际都会区的战略构想,着力在交流协商方面下功夫,实现珠澳高层互访制度化、常态化。

实现珠澳合作专责小组运作规范化、高效能;着力在寻找突破口方面下功夫。

在横琴新区开发合作、文化融合等方面寻求新突破;着力在推进重大合作项目方面下功夫。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4.16•【字号】粤府办〔2015〕27号•【施行日期】2015.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粤府办〔2015〕27号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各对口帮扶指挥部:《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4月16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粤发〔2013〕9号)和省委、省政府年度总体部署,现提出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6月底前完成各市县非行政许可审批清理工作。

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全流程网上办理。

推进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年底前公布各市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并加强动态管理。

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完善乡镇政府功能,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完成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

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所有镇街开通网上办事站。

(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积极向国家争取在我省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

推进并联审批,加快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推行“一照一号”。

加快推行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改革。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12•【字号】粤府办[2013]28号•【施行日期】2013.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粤府办〔2013〕28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在统筹推进“九年大跨越”工作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基础上,突出抓好今年各项重点工作,确保“九年大跨越”实现良好开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7月12日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现“九年大跨越”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3〕13号)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珠三角地区实现“九年大跨越”良好开局,现提出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珠三角区域优化发展(一)千方百计扩大内需。

继续开展“广货全国行”和“广货网上行”,建设省外广东商贸城。

推动各市编制旅游城市规划,加快推进滨海和山区(生态)旅游产业园建设。

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城际轨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健全省有关部门、项目所在地政府、项目参建单位三位一体的协同推进项目建设机制。

推动已发布的面向民间投资招标的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建设,力争开工率达80%以上。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旅游局等负责)(二)支持各类企业加快发展。

培育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企业160家以上,其中500亿-1000亿元企业15家左右,1000亿元以上企业13家左右。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30•【字号】粤府办[2010]45号•【施行日期】2010.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0〕4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七月三十日《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前言一、珠三角产业发展环境与现状(一)国际环境(二)国内环境(三)产业布局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总体思路与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主要目标三、产业发展重点(一)现代服务业(二)先进制造业(三)战略性新兴产业与高技术产业(四)优势传统产业(五)现代农业四、产业空间布局(一)总体空间布局(二)重点产业布局(三)重大项目和基地布局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引导(二)构建统一开放的基础设施和要素市场(三)构建资源共享的科技和智力支撑体系(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产业合作平台(五)加强组织落实附表一:珠三角产业布局一体化的有关定量目标(略)附表二:珠三角产业布局一体化的“530”产业体系(略)附图一:珠三角产业总体布局图(略)附图二:珠三角三大经济圈产业定位示意图(略)附图三:珠三角各市产业定位示意图(略)前言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深入发展,国际金融危机引发世界经济结构和格局的重大调整。

珠江三角洲地区(以下简称珠三角)正处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经济进一步发展既面临产业集中在价值链低端、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不高、整体竞争力不强等现实问题,也面临内生动力显著增强、自主发展能力明显提高的有利条件,以及消费结构加快升级、国际产业和技术转移不断推进、世界新一轮技术和产业革命等历史性机遇。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2014-2015年)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2014-2015年)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2014-201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1.19•【字号】珠府办〔2014〕41号•【施行日期】2014.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发展规划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2014-2015年)的通知珠府办〔2014〕41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2014-201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法制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1月19日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2014-201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相关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结合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形势变化及实际需要,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一流的法治环境成为珠海最显著的核心竞争优势”目标,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增创珠海改革发展的法治新优势,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现“蓝色珠海、科学崛起”提供坚强法制保障。

(二)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度体系,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形成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政府职能转变成效显著,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加快。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1年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1年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1年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25•【字号】粤府办[2011]16号•【施行日期】2011.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1年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粤府办〔2011〕16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珠三角各市《实施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1年、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1、2012年是深入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珠三角规划纲要》)、推动实现“四年大发展”的关键年。

抓好这两年特别是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对于确保2012年全面完成“四年大发展”各项任务目标至关重要。

本重点工作任务(含主要指标、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是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现“四年大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0〕28号)和各市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工作计划,针对各市工作实际筛选确定。

珠江三角洲各市要高度重视,在全面推进粤办发〔2010〕28号文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继续深入推进粤办发〔2010〕28号文明确的各项工作,并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各市推进重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推动各市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任务落实。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实施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1年、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注:涉及人均的相关指标,待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公布后,将再作相应调整。

粤办函〔2014〕524号

粤办函〔2014〕524号

粤办函〔2014〕52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智慧城市群建设和信息化一体化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智慧城市群建设和信息化一体化行动计划(2014-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省府办公厅2014年11月7日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智慧城市群建设和信息化一体化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 020年)》和《广东省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推进珠三角智慧城市群建设和信息化一体化,打造全国信息化先导区,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一)总体要求。

围绕珠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着力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网络应用的一体化发展,将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世界级的智慧城市群、国际宽带网络枢纽、全国智慧应用先行示范区、全国信息服务区域中心。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成具有全国领先水平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城市智能感知系统和民生服务系统逐步对接,网上办事、社会保障等社会管理智慧应用不断拓展。

到20 17年,基本建成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通过地理空间、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各领域智慧应用的协同与对接。

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成珠三角世界级智慧城市群。

二、推进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一)目标:到2015年,光纤接入用户达到650万户。

省级电子政务网络互联网出口达到3000 Mbps(兆比特每秒)。

城市用户固定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Mbps,农村用户固定宽带接入能力达到20Mbps.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机架超过3万个。

到2017年,光纤接入用户达到950万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民营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珠府函〔2014〕315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民营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珠府函〔2014〕315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民营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正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民营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珠府函〔2014〕315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珠海市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珠海市人民政府2014年12月3日珠海市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推动转型升级的战略举措,也是珠海加快建设珠江西岸核心城市的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总量,提升民营经济质量,增强民营企业竞争力,促进珠海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依据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珠海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提出了我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载体、产业选择及具体措施,是各级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4年至2018年。

一、发展基础“十一五”以来,珠海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总体实现了民营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态势。

(一)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1.规模总量迅速扩张。

2003年,我市开始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2007年步入发展阶段。

2013年全市民营经济单位个数由2007年的9.3万户提高到15.3万户,增长66.4%;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535.8亿元,占全市GDP比重为32.3%,与2007年相比提高7.1个百分点,初步形成国有、民营和外资“三足鼎立”的格局。

促进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

促进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

焦点评论2010年5月28日,广东省政府常务会通过了包括“产业布局一体化”在内的珠三角地区五个“一体化规划”,描绘了从2009年到2020年,珠三角地区深层次融合连接、达到产业布局一体化的路径和蓝图。

这是构建合作共赢的珠三角地区产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促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大举措。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明确指出: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优化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空间布局,以广州、深圳为中心,以珠江口东岸、西岸为重点,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带动环珠江三角洲地区加快发展。

并指出,建设珠江三角洲地区现代产业体系的主要任务是: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提出了珠三角产业空间总体布局:以珠江东岸的知识密集型产业带、珠江西岸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带、珠三角沿海的生态环保型重化产业带,形成“A”字形产业空间总体布局,并提出了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经济圈以及珠三角各市产业发展的定位和布局。

《规划》要求按照“引导增量、优化存量”的思路,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优化提升现有产业,整合优势产业。

在空间上,除突出珠三角核心区外,也涵盖粤东、粤西、粤北等环珠三角地区产业的布局与发展。

通过编制《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统筹跨行政区域产业发展,对珠三角地区产业发展非常重要。

珠三角产业布局面临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珠三角城市之间存在定位不清、产业同构、无序竞争状况。

珠三角9个城市中,工业结构相似系数超过90%的很多,包括珠海与东莞、东莞与深圳等城市。

珠三角9个城市的工业产值大部分集中在食品、纺织、机械工业、电气机械、电子及通讯设备5个行业。

珠江三角洲地区港口林立,机场林立,造成很多港口、机场业务萧条,资源浪费。

产业同构削弱了珠三角城市群的核心竞争力,也造成城市间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珠三角城乡一体化规划

珠三角城乡一体化规划

珠三角城乡一体化规划主要任务和规划措施(一)构建低碳生态化、高效能、高品质的城乡规划建设模式,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一体化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城乡规划应以实现低碳生态化、高效能、高品质发展为目标,优化空间资源的配置,促进集约、高效发展,确保在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的进程中为珠三角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坚实的空间载体。

1.优化区域生态结构和产业布局,构建低碳发展的总体框架推进珠三角多层次、网络化的区域绿地体系的规划建设。

整合珠三角多元自然生态资源和绿色开敞空间,明确城市(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有效控制非农建设无序蔓延。

强化区域绿地的规划管制,严格执行占补平衡措施,对区域绿地内违法建筑予以清退并按要求进行复绿建设,通过严格的空间管制确保对生态和环境资源的保护真正落实到位,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优化珠三角各城市(镇)的产业布局。

在城市(镇)总体规划功能分区的指引下,合理布局产业的研发、制造、销售功能:有机配置研发、设计与科研院校,促进先进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在城市(镇)增长区合理规划先进制造业园区,大力推行产业入园;在商业区建立营销部门,便于与消费者建立广泛联系。

注重土地挖潜,结合城市(镇)对用地功能的调控,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推动产业结构高级化,达到产业布局的低碳化、循环化。

确定一批工业园进行生态园区的试点建设,在产业结构、环境影响方面起到示范作用,打造一批绿色特征明显、环保节能、舒适高效的现代化工业园区,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2.转变土地利用模式,实现城市(镇)、村庄集约建设优化空间形态和土地利用结构。

以城乡规划为主要手段,大力优化土地利用方式、城乡发展形态、产业结构和布局,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对各级城市中心、城市新区、产业园区、大学园区、生态廊道、交通廊道等基本要素进行空间统筹,根据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明确不同的规划政策和建设标准,调整和优化用地结构。

对于各级城市中心及其增长区、城市新区、村庄,要采取紧凑式布局和集约式开发,并注重和满足各类民生服务、人居环境建设的用地需求;对各类产业园区要加快更新、置换、提升、改造,控制低端工业用地的比例,不断提高高端服务业以及生态用地比例,防止工业用地的过分扩张导致居住环境恶化;对生态开敞空间、生态廊道、交通廊道的用地,要纳入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实施严格的保护和监管。

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2009]24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2009]24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2009〕24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关于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二月二十日关于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工作方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我国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大背景下,首次对珠三角区域改革发展提出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迈入新的历史阶段。

《规划纲要》明确了珠海的发展战略定位和主要任务,体现了国家和省一直以来对珠海发展的重视与支持。

为保证《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确保珠海市完成各项目标和任务,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以《规划纲要》的实施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的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珠海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

(一)统筹规划,先行先试。

树立全市“一盘棋”意识,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全力推动落实《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制定阶段性目标并编制相关的重点专项规划,推动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继续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力争在经济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珠三角一体化 2014-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珠三角一体化 2014-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珠三角一体化2014-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4.10.08•【字号】•【施行日期】2014.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珠三角一体化2014-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推进珠三角一体化2014-2015年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省府办公厅2014年10月8日推进珠三角一体化2014-2015年工作要点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现“九年大跨越”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3〕13号)确定的有关工作任务,为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快推进珠三角一体化进程,现提出2014-2015年工作要点:一、推进一体化重点领域工作(一)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等参与)1.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制订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省铁路网规划、珠三角轨道交通一体化方案等文件。

贵广、南广铁路建成通车,开工建设深茂铁路江门至茂名段等铁路项目。

广佛肇城际、莞惠城际先行段建成通车,开工建设佛莞城际广州南站至望洪站段等城际轨道项目,加快推进佛山地铁2号线二期工程建设。

2014年,开工建设深圳外环高速公路等3个项目,建成广乐高速公路广州清远段等3个项目,建成通车里程131公里;2015年,开工建设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至佛山段、深中通道等项目,建成新会至台山高速公路等项目,建成通车里程155公里;推动广明高速尽快建成全线通车。

2014年,开工建设惠州军民合用机场项目;建成广深港客运专线福田站。

2.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5年重点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5年重点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法规类别】计划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府办[2015]25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04.15【实施日期】2015.04.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粤府办〔2015〕25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有关地市及单位要在统筹推进“九年大跨越”工作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基础上,突出抓好今年各项重点工作,确保珠三角地区“九年大跨越”中期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4月15日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2015年是珠三角地区“九年大跨越”中期关键之年。

今年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总抓手,狠抓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和重点企业,继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改革攻坚,增强市场活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法治建设,强化民生保障,全力推进珠三角地区“九年大跨越”中期目标任务,推动珠三角地区实现转型升级、优化发展。

主要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2%,进出口总额增长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8%,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53.5%,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7%,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

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规划

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规划

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2010—08-16 16:40:00目录前言一、发展现状(一)主要成效(二)存在问题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一)总体要求(二)发展目标三、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一)统一规划轨道交通网(二)统筹推进公路网建设(三)提升拓展港口功能(四)加强交通枢纽规划建设(五)推进运输服务一体化四、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一)构建一体化智能电网(二)优化电源结构和布局(三)完善一体化油品输送管网)(四)建设天然气“全省一张网”(五)推进能源管理一体化五、推进水资源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一)推进水资源开发利用一体化(二)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一体化(三)推进水资源调度管理一体化(四)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一体化六、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一)统筹规划建设信息网络(二)率先推进“三网融合"(三)推进信息服务一体化七、推进粤港澳基础设施更加紧密合作(一)推进交通领域合作(二)加强能源领域合作(三)强化水资源领域合作(四)深化信息领域合作八、保障措施(一)完善规划衔接机制(二)推进标准体系建设(三)加强智能化管理(四)加大改革力度(五)完善协调机制九、重大工程(一)交通工程(二)能源工程(三)水资源工程(四)信息化工程附表:珠三角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重大项目表附图1: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布局规划图附图2:珠三角高快速路布局规划图附图3:珠三角港口与内河航道布局规划图附图4:珠三角综合交通枢纽布局规划图附图5:珠三角电源电网布局规划图附图6:广东省输油管道线路规划图附图7:广东省天然气管网规划图附图8:珠三角水资源一体化规划图前言国务院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将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以下简称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重大战略和重要内容。

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突破点,也是区域内各方开展合作的重要基本条件.珠三角要率先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为高效整合区域内资源、加速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珠三角率先实现基础设施现代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工
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府办[2015]3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5.14
【实施日期】2015.05.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粤府办〔2015〕3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2015年3月以来,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珠三角规划纲要》)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工作考核。

考核情况表明,一年来,珠三角各市、省有关单位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落实珠三角“九年大跨越”各项工作任务,推动珠三角转型升级、优化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根据《2014年度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工作考核方案》,经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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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珠三角一体化2014-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2014-10-13 浏览: 1326粤办函[2014]467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推进珠三角一体化2014-2015年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推进珠三角一体化2014-2015年工作要点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现“九年大跨越”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3〕13号)确定的有关工作任务,为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快推进珠三角一体化进程,现提出2014-2015年工作要点:一、推进一体化重点领域工作(一)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等参与)1.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制订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省铁路网规划、珠三角轨道交通一体化方案等文件。

贵广、南广铁路建成通车,开工建设深茂铁路江门至茂名段等铁路项目。

广佛肇城际、莞惠城际先行段建成通车,开工建设佛莞城际广州南站至望洪站段等城际轨道项目,加快推进佛山地铁2号线二期工程建设。

2014年,开工建设深圳外环高速公路等3个项目,建成广乐高速公路广州清远段等3个项目,建成通车里程131公里;2015年,开工建设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至佛山段、深中通道等项目,建成新会至台山高速公路等项目,建成通车里程155公里;推动广明高速尽快建成全线通车。

2014年,开工建设惠州军民合用机场项目;建成广深港客运专线福田站。

2.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珠海横琴、高栏和中山嘉明电厂扩建等天然气电联产项目以及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珠海金湾LNG接收站、荔湾海气上岸工程等天然气利用项目建成投产。

加快建设台山核电站一期工程、中山火电热电联产项目和深圳现代、惠州大亚湾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推进佛山三水工业园等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肇庆新区分布式能源站建设。

2014年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二期项目建成投产。

3.推进水资源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深入实施东江流域、鉴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争取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总体方案尽快获国家批复,并加快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

加快建设广州市北江饮水工程、东莞市东江水库联网供水水源工程等项目。

(二)产业布局方面。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金融办等参与)1.推动重点产业合作。

制定实施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带布局和项目规划,出台促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政策措施,以100家全国先进装备制造企业为重点目标,推动珠江西岸五市一区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促进珠江西岸地区沿海、沿江先进装备制造业的聚集和发展。

加快建设汽车零部件全球招商平台,推动六大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做好园区发展规划,提出汽车零部件产业“贸转工”路径。

争取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举办中国手机创新周活动。

督促经济圈产业协作规划和产业合作协议的落实。

2.深化商贸流通合作。

推动广州医药狮山物流中心、唯品会肇庆华南仓储物流中心、佛山塑料制品国际采购中心等项目建设。

办好珠中江进出口商品展销会。

3.推进金融一体化。

加快推进商业银行互设支行和营业网点,扩大商业银行通存通兑范围,逐步取消异地存取款手续费。

加快建设统一征信体系,推进支付结算、征信服务和银行卡网络建设。

(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

(省财政厅牵头,省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等参与)1.实现资源共享。

2014年,实现乡镇(街道)和社区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网络全覆盖和住房保障信息全省联网。

2015年,初步建立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成“粤教云”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实现区域内卫生计生信息互联互通和协同管理。

实现所有地级以上市和港澳地区公交智能卡互联互通。

2.加快制度对接。

制订实施异地务工人员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办法,提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比例。

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落实双向管理职责试点,推广流动人口网格化管理,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省“一盘棋”机制建设。

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基本实现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

全省基本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珠三角实现就业失业登记统一凭证。

3.缩小城乡差距。

继续实施“千校扶千校”行动计划,扩大珠三角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与优质学校建立结对帮扶关系的覆盖面。

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力争实现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

加大对农村客运的投入,鼓励有条件的乡镇逐步将简易站升级到等级站。

(四)环境保护方面。

(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等参与)1.加强水环境联合保护。

2014年完成乡镇以上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2015年珠三角发达地区90%以上农村饮用水源供水纳入城镇统一供水。

加强西江水源保护。

重点推进广佛跨界河段污染整治,2015年佛山水道水质基本达到Ⅳ类。

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5年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6市的建制镇基本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珠三角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

2.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治。

实施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第二阶段计划。

推进火电厂脱硫脱硝,2014年所有12.5万千瓦以上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取消工作。

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2014年全面实现供应国V车用汽油,确保2015年底前基本淘汰区域内黄标车。

加快推进西江两岸统筹规划,推动产业协调合理布局,共同保护西江流域空气环境。

3.加强土壤和重金属污染防治。

开展珠三角典型区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

2015年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江门等6市完成1项以上受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其他市开展1项以上受污染耕地修复试点示范工程。

4.强化协同联动机制。

完善区域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珠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实现水质自动监测站全部与省联网,加强流域(河流)上下游水环境安全信息共享。

重点建设国家、省重点监控企业和环境风险源动态数据中心。

推行移动执法系统,逐步实现区域移动执法对接。

健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五)城乡规划方面。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等参与)1.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

编制实施珠三角全域规划。

制订珠三角城市升级行动纲要编制指引。

推进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

整合环珠三角城市,构建“广佛肇+清远、云浮”、“深莞惠+汕尾、河源”、“珠中江+阳江”3个新型都市区。

2.完善跨区域城市发展协调机制。

探索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规划管理和实施机制,推动编制城际重点交界地区整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统筹规划变电站、污水处理厂等公共设施建设。

建立健全以城镇群和都市区为单元的人口、经济、环境信息统计机制。

3.加大“三旧”改造力度。

2014年,出台深入推进“三旧”改造相关文件。

加强规划管控和计划调控,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三旧”改造用地网上审查。

到2015年,“三旧”改造面积达48.38万亩。

(六)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设方面。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等参与)1.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制定珠三角无线城市群建设规划,推动珠三角智慧城市建设。

推进3G、4G网络建设,2015年,固定宽带接入用户达2250万户,光纤接入用户达650万户,3G/4G基站超15万个,无线局域网接入热点(AP)数量超过34万个,力争实现珠三角通信资费一体化。

扩大三网融合试点范围,研究制定推进“三网融合”的价格配套政策。

2.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编制广东大数据发展规划和发展智能制造推进两化深度融合行动计划。

出台省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2014年完成工业技改投资1000亿元,同比增长20%.实施云计算示范工程,扶持10家龙头企业在云计算关键技术和核心产品方面取得突破。

实施智能制造示范工程,每个行业选取3家企业开展“设备换人”改造示范工程,选取10条生产线进行“生产线与生产系统”改造工程,到2015年,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主导产业企业100家,建设10个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创建1-2个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

3.以信息化手段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2014年,省网上办事大厅连通到镇(街)一级,开通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

2015年,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0%,社会事务网上办理率达85%.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建成省、市两级连通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七)物流方面。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质监局,省邮政管理局等参与)1.推进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制订实施南方现代物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率先推进珠三角物流平台与国家标识平台对接。

开展物流领域的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认定工作,认定一批省级物流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

推广广州车联网和“行讯通”。

2.强化物流标准化建设。

制订珠三角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规划,开展物流标准“贯标行动”。

鼓励支持我省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物流业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依托物流行业组织,推动珠三角物流标准化,加强物流标准实施和推广,开展物流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重点推动托盘标准化试点。

建立物流标准信息数据库,落实物流标准化技术推广。

3.推进物流产业一体化。

培育建设一批专业性强、综合程度高、功能复合的省级物流园区。

以保税物流为依托,建设一批国际物流园区。

充分发挥各类园区的集聚效应和服务优势,为国内和国际大型跨境电子商务全球总部、区域总部、技术创新中心、营运中心和物流分拨中心等建设提供完善的服务支撑。

加强和改进城市配送管理,发展珠三角城市物流配送,促进电商物流发展。

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开展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企业认定工作。

推进快递服务制造业工作。

促进快递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推动跨境快递服务跨境电商。

(八)科技创新方面。

(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参与)1.推进科技体制机制创新。

进一步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相关工作要求,实施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和科技服务业等四大主体科研机构建设,加快制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条例。

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014年达2.6%,2015年达2.7%。

2.深化区域科技合作。

2014年组织实施8个重大科技专项,推进10个产学研重点合作项目,新建5家高水平研究院。

联合共建一批产学研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力争到2015年,珠三角产学研创新联盟数量达到1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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