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20版)

合集下载

四川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5.09.05•【字号】川财教[2005]139号•【施行日期】2005.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四川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教[2005]139号)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财政局、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75号)文件的精种,决定设立“四川省政府助学奖学金”。

现将《四川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二00五年九月五日附件四川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参照《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设立四川省政府助学奖学金。

第二条四川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由省政府出资设立,面向全省地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分为四川省政府奖学金和四川省政府助学金两种形式(以下简称省奖学金,省助学金)。

省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省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每年资助2000名学生。

省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省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标准为城镇学生每人每月90元、农村学生每人每月12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每年资助2万名学生。

第三条省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5、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四川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8版)

四川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8版)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 宿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 难寄宿学生和民族自治县农村 寄宿学生全部享受) 普通高中学校在校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 (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 养学生、孤儿全部享受) 普通高中学校在校学生 除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以外的 全日制正式学籍中职一、二、 三年级在校学生
按学年申请和发放,每 年7月开始,贷款办理9 月底结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加盖家 个人申请-县(市、区)学生 庭经济困难认定部门公章)、录取通知书 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银行审核(新生)或学生证(在读学生)、申请学 高校反馈贷款回执—银行发放 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贷款 复印件
孤儿、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 难儿童
减免1000元/生· 年
川财教〔2011〕224号 学杂费直接免收或少 收,教科书和作业本 免费提供
三免(免学杂费 、教科书费、作 业本费) 义务 教育 一补(补助贫困 寄宿生生活费) 全省
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 中、特教)学生
100%
公办学校据实免除,民办学校学生同 步、同标准享受“三免一补”政策 学生(或家长)提出申请并提 供贫困证明,由学校组织评审 1.申请表(到就读学校领取) 认定(评审过程应请家长代表 2.贫困证明(由户籍地或常住地相关部门 参与)并公示,报县级教育、 出具,具体以各地要求为准) 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全省平均3%左右
5000元/生·年
11月底前,一次性发 放到学生银行卡
财教〔2007〕91号 川财教〔2007〕109号
同一学年 内,不可与 国家奖学金 兼得
四川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8版)
学段 项目名称 资助范围 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 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 在校生和预科生 国家助学金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 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 收入的除外) 100% 博士研究生1.3万元/生·年 硕士研究生0.6万元/生·年 资助比例 资助标准 分为3档:2000元/生·年、3000元/生· 年、4000元/生·年 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 年9月开始申请,11月完 成评审 申请时间 一般认定程序 所需材料 资金发放 政策依据 财教〔2007〕92号 全省平均30%左右 学生个人申请—院系评审公示 登录四川省学生资助网注册申请(前往申 —高校评审公示并报省教育厅 请) 、财政厅备案 川财教〔2007〕111号 财教〔2013〕220号 按月发放到学生银行 卡 财科教〔2017〕21号 川财教〔2014〕1号 财科教〔2017〕5号 国家开发银行:11月 中旬发放到借款学生 默认支付宝帐号,并 由就读高校统一扣缴 农信社等其他经办银 行:10月底前直接汇 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 帐号 财科教〔2017〕21号 教财〔2015〕7号 财教〔2014〕180号 川办函〔2008〕250号 同一学年 内,不得同 时申请获得 生源地贷款 和校园地贷 款 备注

四川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四川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四川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一、引言四川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是为了方便和提高学生资助管理效能而设计的一个系统。

该系统是为四川省内的教育部门和学生提供的一个信息化平台,用于管理和监控学生的资助情况。

本文将对四川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详细介绍。

二、系统概述四川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模块:1. 学生信息管理:该模块用于管理学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学号、家庭情况、贫困等级等。

2. 资助申请管理:该模块用于学生进行资助申请,包括资助类型、申请原因、家庭收入证明等。

3. 资助审批管理:该模块用于教育部门对学生的资助申请进行审批,包括审核意见、审批状态等。

4. 资助发放管理:该模块用于资助金额的发放和管理,包括发放时间、发放方式等。

5. 资助监控与评估:该模块用于监控和评估资助的效果和使用情况,包括资助金额的使用情况、学习成绩的提高等。

三、系统功能1. 学生信息管理功能学生信息管理功能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的录入、修改、查询和删除等。

管理员可以通过该功能对学生的信息进行全面、准确地管理,方便后续的资助申请和审批过程。

2. 资助申请管理功能资助申请管理功能主要用于学生进行资助申请,学生可以选择不同类型的资助,并填写相应的申请原因和家庭收入证明。

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份申请表,方便教育部门进行审批。

3. 资助审批管理功能资助审批管理功能用于教育部门对学生的资助申请进行审批。

教育部门可以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填写相应的审核意见和审批状态。

审批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份批复通知,通知学生资助金额和发放时间等信息。

4. 资助发放管理功能资助发放管理功能用于管理和发放资助金额。

教育部门可以根据批复通知对学生进行资助金额的发放,并记录发放时间和方式等信息。

同时,系统还提供了资助金额的统计和报表功能,方便教育部门进行资助管理和监控。

5. 资助监控与评估功能资助监控与评估功能用于监控和评估资助的效果和使用情况。

系统可以记录学生资助金额的使用情况,以及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成长情况等。

四川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6

四川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6

学杂费直接 免收,教科 书和作业本 免费提供, 民办学校按 减免标准少 收 1.申请表 (到就读学 校领取) 川府发〔 2016〕9号
2.贫困 证明(由户 籍地或常住 地相关部门 出具,具体 以各地要求 为准) 1.申请表 直接免收 川财教〔 (到就读学 (民办学校 2014〕8号 校领取) 按减免标准 川财教〔 少收) 2016〕32号 2.贫困 证明(由户 籍地或常住 地相关部门 出具,具体 以各地要求 为准)
(2016版)
所需材料 资金发放 政策依据 川财教〔 2016〕32号 川财教〔 2013〕76号 1.申请表 (到就读幼 儿园领取) 2.贫困 证明(由户 籍地或常住 地相关部门 出具,具体 以各地要求 为准) 川财教〔 2015〕230 直接免收或 号 少收 川财教〔 2011〕224 号 备注
具体办法由 学校制订
附件: 无
学生申请县级教育行 政部门审查 按年申请和 省(自治区、直辖市) 公示并发放 考入全日制 审核,录取 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 受助资金新生入学资 普通高等院 当年分配名 当年7月开 500元;省(自治区、直 报省级学生 助 校的家庭经 额 始申请,8 辖市)外院校录取的新 资助管理部 济困难新生 月底完成审 生每人1000元 门备案-省 核工作 级学生资助 管理部门汇 总受助名单 说明: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地各校还建立了学校资助、 社会资助项目,具体办理可咨询当地当校。
按年申请和 审核,9月 开始申请, 10月底完成 按学年申请 和审核,每 年8月开始 申请,12月
个人申请就读高校审 核、汇总上 报-省教育 个人网上 (四川学生 资助网)申 请-高校审
绿色通道
被录取入学 、无法缴纳 学费的家庭 应助尽助 经济困难新 生

四川国家助学金申请

四川国家助学金申请

四川国家助学金申请
四川国家助学金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的一项资助政策。

申请办法如下:
1. 符合条件:申请人必须是四川省籍的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并具备良好的品德和学业成绩;
2. 材料准备:申请人需要准备个人身份证明、学生证明、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业成绩证明等材料;
3. 网上申请:申请人需要登录四川国家助学金官网,填写个人信息和申请表,上传所需材料;
4. 审核评定:申请材料经过初审后,会进入评定阶段。

评定过程包括在线考试、面试等,最终评定结果将公示在官网;
5. 发放资助款: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个人银行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助学金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具体时间可关注四川国家助学金官网的通知。

同时,申请者需要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和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资格。

四川省学生资助政策一览表

四川省学生资助政策一览表

四川省学生资助政策一览表阶段类型项目名称对象标准(元/年.生)覆盖面学前教育学前保教费减免保教费减免政策非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1000/生.年在园儿童10%民族地区所有学前幼儿600/生.年在园儿童100%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免学杂费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农村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60元、初中760元;城市免学杂费标准小学340元、初中440元)100%免费教科书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农村小学每生每年104元、初中194元;城市小学90元、初中180元100%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1250元;藏区和老凉山10个县小学初中均为1700元占寄宿学生总数的比例:农村55%(其中三州100%);城市20%免作业本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小学每生每年30元、初中40元100%营养改善计划连片特困和老少边穷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每生每年600元约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50%高中高中资助免学费家庭经济困难在籍高中学生600 30% 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在籍高中学生1500 30%中职中职资助免学费除表演等相关专业、民办三年级学生以外的全日制中职学生2000 95% 国家助学金1.2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中职学生1500 40%高等教育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3万元/生.年;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年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8000元/生.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表现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一等1.2万元/生.年;博士二等1万元/生.年;博士三等0.8万元/生.年;硕士一等1万元/生.年;硕士二等0.8万元/生.年;硕士三等0.6万元/生.年。

博士70%(其中一等20%、二等30%、三等50%);硕士40%(其中一等20%、二等30%、三等50%)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5000元/生.年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分为3档:2000元/生.年、3000元/生.年、4000元/生.年28%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研究生1万元/生.年;硕士研究生0.6万元/生.年100%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1.借款额度:≤6000元/生.学年;2.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3.贷款最晚到期日:校园地为借款学生毕业后6年(含);生源地为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4.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毕业后有24个月的宽限期(不偿还本金,只付利息)。

四川省学生资助政策的问题及答案

四川省学生资助政策的问题及答案

四川省学生资助政策的问题及答案1、下列属于政府转移性支出的是( )。

A、政府采购支出B、基础设施建设投资C、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D、公务员工资开支用户答案:B标准答案:C答案解析:无2、基尼系数就是国际上用以综合实地考察居民内部总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关键分析指标,它的值域范围就是在( ):A、大于等于-1,小于等于1。

B、大于等同于0,大于等同于1。

C、大于等于-1,小于等于0。

D、在-1至1之间。

用户答案:B标准答案:B答案解析:无3、最高层次的社会保障就是( )。

A、社会救助B、社会保险C、生育保险D、社会福利用户答案:A标准答案:A4、合理掌控财政预算平衡调节基金规模,财政预算平衡调节基金在基本建设年度预算调到采用后的规模通常不少于当年本级通常公共财政预算开支总额(不含对下级迁移缴付)的( )。

A、5%B、10%C、15%用户答案:A标准答案:A答案解析:并无5、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如出现超收,超收收入用于冲减赤字、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削减支出等方式弥补,如仍难以平衡,( )可以在报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后增列赤字实现平衡,市、县级政府可以向( )申请临时救助,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弥补。

A、省级政府,省级政府B、省级以上政府,上级政府C、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上级政府用户答案:A标准答案:B答案解析:无6、以下不属于“高福利陷阱”的整体表现就是( )。

A、社会福利支出的迅速增长导致公共开支日益庞大B、失业问题轻微C、经济实力不足以支撑庞大的社会保障网络D、社会保障机构日益“官僚化”,并使普通老百姓与政府的关系显得紧绷出来用户答案:D答案解析:无7、通常债券总收入王劝、精心安排开支的资金划拨、债券还本付息的资金划拨等,按照( )有关规定继续执行,并列入通常公共财政预算展开会计核算。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11.27•【字号】川教函[2009]695号•【施行日期】2009.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9〕695号)各普通高校,有关成人高校: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并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高校困难学生的实际生活状况一向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贫困学生安全温暖过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9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09]229号)以及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09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助函〔2009〕21号)精神,各高校正在开展2009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各高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切实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评审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必须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讲关系、讲人情的现象,确保真正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学生得到资助。

工作不力或出现过错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必须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应遵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204号)要求,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认定,在属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中评定。

评审工作结束,资金到位以后,高校必须按规定及时将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甚或挪用。

二、认真解决特困生生活保障问题现已进入寒冬季节,国家奖助学金尚未拨付到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其中的特困生的生活困难问题,必须给予充分的关注和重视。

四川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四川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资助对象和条件1. 资助对象:本办法所称学生资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我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资助条件:申请资助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我省户籍;(2)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学习、生活费用;(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三、资助标准学生资助专项资金标准根据不同学段、不同类型学生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标准如下:1. 普通高中阶段:每生每年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2. 中等职业学校阶段:每生每年平均资助标准为3000元;3. 高等教育阶段:每生每年平均资助标准为5000元。

四、资金来源及分配1. 资金来源:学生资助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省级财政拨款。

2. 资金分配:根据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和资助标准,合理分配资金。

五、申请与审批1. 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资助申请。

2. 审批: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六、资金发放与监管1. 资金发放:学生资助专项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发放给受资助学生。

2. 资金监管: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七、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

九、解释权本办法由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负责解释。

十、资金使用范围学生资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学费资助:用于支付受资助学生的学费。

2. 生活费补助:用于补助受资助学生的生活费。

3. 住宿费资助:用于支付受资助学生的住宿费。

4. 书籍资料费:用于购买受资助学生必需的书籍和参考资料。

四川已建立完整的资助政策体系 九条资助渠道助贫困孩子上大学

四川已建立完整的资助政策体系 九条资助渠道助贫困孩子上大学

四川已建立完整的资助政策体系九条资助渠道助贫困孩子上
大学
佚名
【期刊名称】《老区建设》
【年(卷),期】2015(0)13
【摘要】7月14日,四川省学生资助中心相关负责人为今年的高中毕业生们梳理九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的资助政策。

据悉,目前四川已建立了完整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全部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总页数】1页(P7-7)
【关键词】资助政策体系;大学新生;四川省;孩子;贫困;经济困难;高中毕业生;学生资助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47.5
【相关文献】
1.财政部、教育部决定加快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央财政"十一五"时期将安排40亿元资助中职贫困生 [J], 戈壁
2.建立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价值激励体系--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现实缺陷的分析与对策 [J], 邓炜
3.建立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价值激励体系——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现实缺陷的分析与对策 [J], 邓炜
4.加快建立和完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中央财政40亿元资助中职贫困生
[J],
5.让贫困生上大学不犯愁江西省建立全过程资助保障体系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四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生每生每年4000元资助 9月1日开始申请

四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生每生每年4000元资助 9月1日开始申请

四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生每生每年4000元资助 9月1日开始申请1500字四川省作为我国贫困地区的重点扶贫省份之一,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贫困家庭子女的教育问题。

为了帮助贫困家庭的本专科生顺利完成学业,四川省从今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每生每年4000元的资助政策。

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对减轻家庭负担、促进贫困家庭子女教育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首先,本专科生每生每年4000元的资助政策能够直接减轻贫困家庭的经济压力。

在贫困地区,家庭经济条件差是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的最大障碍之一。

由于经济困难,贫困家庭往往无法为子女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甚至无法支付学杂费等各种费用。

然而,通过每生每年4000元的资助,贫困家庭可以得到相应的帮助,减轻学习和生活上的费用压力,使他们能够更加专注于学业,提高学习的效果。

其次,这一资助政策可以推动贫困家庭子女的教育发展。

对于贫困家庭来说,教育是他们脱贫的一条重要途径。

然而,由于经济条件限制,贫困家庭子女往往无法得到良好的教育资源和机会。

通过每年4000元的资助政策,可以帮助他们解决资金问题,更好地享受教育资源,提高学习水平。

这不仅能够促进他们的个人发展,也能够培养他们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为社会和家庭的发展做出贡献。

此外,这一资助政策还能够促进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一直是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

然而,在贫困地区存在着较大的教育差距。

贫困家庭子女由于家庭经济条件所限,往往无法得到良好的学习资源和教育机会,这导致了他们在学业上的滞后。

通过每年4000元的资助政策,可以减轻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帮助他们改善学习环境,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

这样一来,贫困家庭子女可以更加公平地参与到教育竞争中,实现教育公平的目标。

总的来说,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生每生每年4000元的资助政策将为贫困家庭子女的教育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通过减轻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推动贫困家庭子女的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这一政策将大大提高贫困家庭子女的学习效果和发展机会,为他们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最新最全的2020学生资助政策来

最新最全的2020学生资助政策来

最新最全的2020学生资助政策来新学期就要来了,报名在即。

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已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本专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各学段具体都有哪些资助政策?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原则,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政府资助。

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进行资助。

2、幼儿园资助。

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3、社会资助。

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实施“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

1、免学杂费。

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4、营养改善计划。

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地方因地制宜实施营养餐地方试点。

三、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和学校、社会资助为补充。

1、国家助学金。

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2、免学杂费。

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

《四川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避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充分保障其接受教育的权利,省财政设立学生资助专项资金。

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及《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资助专项资金,指用于执行国家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省级财政承担的补助资金及实施省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省级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国家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中需要省级财政承担的政策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政策、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政策、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等。

第四条省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生资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生活补助政策、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9县中职三年级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基层就业学费奖补政策等。

第五条专项资金采用据实法分配,按照资助学生人数、省级补助标准计算确定。

第六条对国家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中央财政提前通知和结算资金下达后,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收到中央资金文件30日内将中央预算下达到市(州)、扩权县和省属学校。

第七条省级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财政厅根据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的预计资助名额或实际资助名额和补助标准计算补助,于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级预算后60日内下达资金预算。

对省属学校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多余部分年底统一注销,不足部分次年补足;对市(州)和扩权县,按“多退少补”的原则于次年下达资金时一并清算。

第八条市(州)、县(市、区)和省属学校收到学生资助资金后,要按政策规定足额落实应承担资金,并及时发放给受助学生。

如按政策执行当年省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不足,市(州)、县(市、区)和省属学校应先行垫付,省财政次年予以补足。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6.02•【字号】川教函〔2015〕323号•【施行日期】2015.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15〕323号各市(州)教育局,省内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积极引导并规范各地各校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不断提高学生资助水平,决定自2015年起实施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

现将《四川省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教育厅2015年6月2日四川省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促进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学生资助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用于考评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

包括各市(州)、省内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

第三条考评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实施,每年考评一次。

第二章考评内容与方式第四条考评内容包括:组织保障、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及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六方面工作。

其中,组织保障项考评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工作经费、办公条件、工作开展等内容。

其它五项考评制度建设、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信息管理、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宣传教育及附加项目等内容。

第五条考评采取日常动态考核、年度自查总结、问卷调查、专项工作抽查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考评总分以第四条所列内容分项得分为基础,按照不同权重加权计算。

总分加权计算方法另行制定。

第七条考评指标及分值权重等将根据国家和省学生资助政策及学生资助重点工作调整等因素,适当动态调整。

第三章组织与实施第八条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全省学生资助绩效考评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各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考评方案并组织考评。

四川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20版)

四川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20版)

请)
学生个人申请—基层单位评审
公示—高校评审公示—省教育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材
厅、财政厅汇总评审结果并报 料,具体由各高校确定。
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 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年9月开始申请,11月完
成评审
学生个人申请—院系评审公示
—高校评审公示—省教育厅、 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注册申请(前往申
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春 季学期动态调整;学生 开学后向就读学校申请
全省平均资助比例约为在校生的 30%
平均2000元/生·年(具体标准由各地
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
定,可以分为2-3档);建档立卡贫困
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特殊困难
群体学生,一般应享受2000元及以上 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新 生)或学生证(在读学生)、申请学生和 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 件
3.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
补贴; 4.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 行。
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每年9月开始,贷款办理 11月结束
个人申请-高校审核-银行审核 -发放贷款
川财教〔2014〕1号
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四川籍家庭经济困难 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 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和 预科生
开办高校需 和当地农行 签订合作协 议
校园地: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 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 学位)学生、研究生和预科生
1.贷款标准:研究生最高12000元/生·
年,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
四川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20版)
学段 项目名称
资助范围

四川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四川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四川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四川学生资助工作制度一、引言学生资助工作是落实国家教育方针,保障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四川学生资助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不断健全与完善资助政策和制度,力求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受到合理的资助。

二、资助政策1. 助学金制度:设立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业成绩和品行表现等综合评定标准,进行资助。

按照困难程度分为低档、中档、高档助学金,确保资金合理分配。

2. 助学贷款制度: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低利息的助学贷款,帮助他们解决学费、生活费等问题,毕业后根据其经济状况还款。

3. 勤工助学制度:鼓励学生通过参加勤工助学岗位,既可以赚取部分生活费,又可以锻炼自己的实际能力。

4. 学费减免制度:对于困难家庭的学生,根据其经济情况可以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三、资助对象1. 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评估,确保资助精准落实。

2. 优秀学生:对于成绩优秀、品行良好的学生,给予适当的资助奖励,激励他们更好地学习。

四、资助标准1. 助学金: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业成绩和品行表现等因素综合评定。

2. 助学贷款: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确定贷款金额,收取低利息。

3. 勤工助学:根据工作时长和工作性质确定相应的工资标准。

4. 学费减免: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确定学费减免幅度。

五、资助管理1. 申请与审核:学生提出资助申请,学校负责审核,确保资助对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资助责任人:学校将指定专人负责学生资助工作,与学生建立联系,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并及时提供帮助。

3. 资助监督:建立健全资助工作监督机制,实施层层审核,确保资助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4. 资金管理:学校设立专门的经费管理部门,对学生资助经费进行专项管理,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六、宣传与教育1. 宣传政策: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和家长会,向他们宣传相关的学生资助政策和制度,让他们了解并积极参与。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020年07月)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020年07月)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2020年07月)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2020年07月)一、国家助学贷款(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贷款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贷款额度: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普通预科生、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3.申请、审批、发放流程:(1)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高中获得过国家助学金且有贷款需求的借款学生,由所在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录入预申请系统;其他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借款学生,提供相关困难材料或个人诚信承诺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后录入预申请系统。

(2)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3)借款学生持已签字申请表与共同人(首贷),前往户籍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签订贷款合同、打印受理证明。

(4)借款学生携带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提供的受理证明录入电子回执。

(5)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贷款合同信息按要求提交至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

(6)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对贷款合同审批后,通过支付宝统一发放贷款。

4.贷款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支付。

5.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短不少于6年(含),最长不超过20年。

(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我区普通高等学校中只有自治区直属公办学校开展此项贷款。

1.贷款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5.09•【字号】•【施行日期】2017.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现将财政厅、教育厅制定的《四川省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2017年5月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金筹集第三章救助范围第四章救助程序第五章基金管理第六章监督考核第七章附则四川省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教育基金”)管理,提高教育基金运行效率,实现精准扶贫,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基金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益性、救助性专项资金,用于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在享受现有普惠性教育资助政策之后,仍面临的与就学直接相关的特殊困难救助,避免贫困家庭子女因经济原因辍学。

第三条教育基金坚持开放原则,资金来源稳定、可持续;教育基金救助遵循“应助尽助”的原则,实行差别化救助政策;教育基金管理公开透明、安全规范。

第二章基金筹集第四条县级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是教育基金筹集主体,筹集渠道主要包括:(一)省级财政补助,市县财政预算安排。

(二)社会捐赠资金。

(三)对口支援资金。

(四)基金收益和其他合规资金。

第五条每个县(市、区)教育基金的募资规模一般不低于300万元。

第六条保持基金合理规模,基金余额要确保及时满足救助需求。

当基金余额低于50万元时,各县(市、区)应启动限时补充机制及时补充。

第七条在确保基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相关规定,教育基金可以开展保值增值,与开户银行协商将基金账户结余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合理确定存款组合和期限结构。

四川学历补贴政策

四川学历补贴政策

四川学历补贴政策
四川省实行的学历补贴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招聘补贴:对在四川省招聘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其学历程度进行一定的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根据不同人才的等级、学历和专业不同而有所区别。

2. 留学生回国补贴:对于在境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四川籍留学生,在回到四川省工作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以申请一定的补贴。

其中,硕士研究生可获得5万元的补贴,博士研究生可获得10万元的补贴。

3. 专升本补贴:对于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中取得本科学历的人员,可按照其学习年限和取得学历等级逐级给予一定的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至4000元不等。

4. 农民工技能培训补贴:对在岗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取得相关证书的,给予一定的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200元至500元不等,可累计给予3次补贴。

5. 优秀毕业生补贴:对在四川省高校优秀毕业生,按照其学习成绩和荣誉称号等级不同,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贴。

其中,本科优秀毕业生可获得2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可获得5000元至20000元的奖励。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档立卡贫困家 庭中职学生生活 费补助
国家奖学金 高等 教育
四川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 日制正式学
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全国每年1万名,硕士 研究生全国每年3.5万名。我省按 财政部、教育部当年下达名额执行
博士研究生3万元/生·年 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年
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春 季学期动态调整;学生 开学后向就读学校申请
全省平均资助比例约为在校生的 30%
平均2000元/生·年(具体标准由各地
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
定,可以分为2-3档);建档立卡贫困
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特殊困难
群体学生,一般应享受2000元及以上 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春
普通 高中 教育 免学费
免学费
非民族自治 县
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
民族自治县 普通高中学校在校学生
100%
公办学校据实免除,民办学校学生同 步、同标准享受“三免一补”政策
全省寄宿生贫困面约58%,非寄宿 生贫困面约20%;各地贫困面由教 育、财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和当地 实际确定
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1000元/生·年、 初中及特教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 小学500元/生·年、初中及特教625元/ 生·年
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春 季期动态调整;学生开 学后向就读学校申请
限制
的档次
应免尽免
公办学校据实免除,民办学校参照当 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标准执行
学生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评 审并公示,层层上报至教育部 申请表(在就读学校领取) 终审
学生提出申请,学校组织评审 认定并公示,报主管教育、财 申请表(在就读学校领取) 政部门审核备案
的档次
季学期动态调整;学生
开学后向就读学校申请
全省平均资助比例约为在校生的 30%
100%
公办学校据实免除,民办学校参照当 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执行
学生(或家长)提出申请,学 校组织评审认定并公示,报县 申请表(在就读学校领取) 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学生提出申请,学校组织评审 认定并公示,报主管教育、财 申请表(在就读学校领取) 政部门审核备案
财政厅评审—教育部、财政部 请)
评定
研究生学业奖学 金
表现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博士70%(其中一等20%、二等 博士:一等1.2万元/生·年、二等1万
30%、三等50%);硕士40%
元/生·年、三等0.8万元/人·年
(其中一等20%、二等30%、三等 硕士:一等1万元/生·年、二等0.8万
50%)。各校按财政厅、教育厅当 元/生·年、三等0.6万元/生·年
减免600元/生·年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
四大片区贫困县平均20%,其余地
区平均10%,根据经济发展程度、 居民纯收入、在园幼儿数、特殊困 难幼儿人数等因素,确定不同地区
减免1000元/生· 年
、不同幼儿园的资助名额
家庭在园幼儿据实
免除(民办幼儿园 参照当地同类型公 每学期开学家长向就读 办幼儿园标准执 幼儿园申请
四川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20版)
学段 项目名称
资助范围
资助对象
资助比例
资助标准
申请时间
一般认定程序
所需材料
民族自治县 所有在园幼儿
100%
公办幼儿园据实免除,民办幼儿园参 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标准执行
学前 教育
减、免保教费
民族待遇县 所有在园幼儿
其余县
孤儿、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 难儿童
100%
行)
幼儿家长提出申请,幼儿园组 织评审认定并公示,报县级教 申请表(在就读幼儿园领取) 育、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三免(免学杂费
、免费提供教科
书和作业本)
义务 教育
一补(家庭经济
全省
困难学生生活补
助)
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 中、特教)学生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 全省
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
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 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 、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全国每年6万名,我省按财政部、 教育部当年下达名额执行
8000元/生·年
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每 年春季学期、秋季学期 开学后开放申请(具体 起止时间以公告为准)
学生在线申请,由学校和户籍 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注册申请(前往申
地区县审核并公示
免费教科书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中等 职业 教育
免学费
民族自治县 普通高中学校在校学生
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中职在校学 生
全省
全日制正式学籍中职一、二年 级涉农专业所有在校学生,非 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9+3”所有学生
除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以外的 全日制正式学籍中职一、二、 三年级在校学生
100%
年下达名额执行
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 年9月开始申请,11月完 成评审
学生个人申请—基层单位评审 公示—高校评审公示并上报省 教育厅、财政厅备案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材 料,具体由各高校确定
资金发放
政策依据
备注
川财教〔2016〕32号 直接免收或少收入园
川财教〔2013〕76号
建档立卡、低保、特困 救助、残疾、孤儿等受 川财教〔2015〕230号 助对象明确的,应直接 免收入园或少收入园; 需通过评定的,按学期 川财教〔2011〕224号 发放到位
请)
学生个人申请—基层单位评审
公示—高校评审公示—省教育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材
厅、财政厅汇总评审结果并报 料,具体由各高校确定。
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 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年9月开始申请,11月完
成评审
学生个人申请—院系评审公示
—高校评审公示—省教育厅、 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注册申请(前往申
全国每年2万名
每生每年6000元
每学年评审一次,秋季 开学后向就读学校申请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非 平均2000元/生·年(具体标准由各地
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学生的20%确 定;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地区、藏 文学校、彝文学校一、二年级学生 全部纳入享受范围,不受20%比例
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 定,可以分为2-3档);建档立卡贫困 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特殊困难 群体学生,一般应享受2000元及以上
川财教〔2018〕 143号
学杂费直接免收或少 收,教科书和作业本免 川府发〔2016〕9号 费提供
按学期发放到受助学生 社会保障卡(民族地区 生活补助采取食堂供餐 川财教〔2019〕111号 的除外)
四川省城乡义务 教育补助经费管 理办法(川财教 〔 2019 〕 128 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