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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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人文学院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考生姓名:袁子捷报考专业:中国哲学

研究方向:古代思想研究报考导师:曾亦

一.研究课题

苗族“灵魂不死”与儒家“天人合一”自然观契合点研究

二.研究课题的目的

湖南湘西苗族祭祀活动中的“灵魂不死”一说被归属于“封建迷信”的范畴,这在学术界已基本形成共识,笔者对此观念却不敢苟同。虽然苗族关于“灵魂不死”的鬼神崇拜带有群体主观意识,但是苗族民间口传文学、神话故事以及家中供奉的神坛正契合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主要表现在“仁爱待人、自强不息、至善至上”等儒家思想核心理念之中。

以《苗族“灵魂不死”与儒家“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契合点研究》作为研究课题,其揭示生命哲学本身的意义和价值,并有助于以尊重万物平等的概念为线索,以儒家思想为科学研究体系,从而从整体上将此科学体系贯穿于研究思路中,进一步肯定苗族“灵魂不死”与儒家“万物平等、精神永存、生命价值”等儒家思想精华有其天然的契合点,并依据“天人合一”中所含辩证思想来理解和澄清苗族“灵魂不死”并不完全属于“封建迷信”的范畴,科学地认识苗族的生存之道,帮助我们从儒家思想中重新思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意义,且有助于深入理解苗族文化精神内核。对于提升民族精神而言,研究苗族“灵魂不死”与儒家“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契合点也可以使得我

们再次领悟到,人与自然和谐的本质是要在客观世界中去经验自身,在民族认同感中找到民族自信心,同时给予相对完整的价值观。

三、研究课题的大概内容

1.“灵魂不死”在中国宗教哲学体系中具有复杂的演化过程和历史事实。不同时代背景虽然用不同语言对其进行陈述和概括,但是大部分是站在批评意识和阶级立场的去分析和判断,简而言之划分为“封建迷信”的范畴。因此首要做的工作就是澄清“灵魂不死”在湘西苗族祭祀活动过程中蕴含着生命价值观的特殊意义,也就是去理解万物有灵、众生平等、精神永存等概念在民间口传形式和神话故事叙述的同一与差异。

2.“天人合一”的自然观概念在宋明哲学成熟时期的著作中具有的含义和内容,一方面需要从《中国古代思想史论》开始的文本分析中得到启发和理解,另一方面也要从《中国古典哲学名著选读》和《中国哲学史》中寻找其概念上的起源。因此,考察“天人合一”的自然观是随儒家思想发展史语境的变化而形成,对从整体上把握自然观概念是十分必要的。另外,比较中西方哲学体系关于“灵魂不死”的语言陈述和特殊意义,作为考察课题本身的内在发展脉络,使其概念也获得了哲学史上的肯定,因此跨学科研究术语之间所存在的关联,在本质上也就是把生命价值观概念的起源追溯至哲学的理论认识中,同时在宗教心理学中的表现是“祖先表象的投射”概念,而在近代哲学特别是德国人文主义中则表现为神秘主义转化为存在主义等理论。

3.前面对概念的诸多考察都还只是为了重构并理解中西哲学体系内部的生命价值观概念自身逻辑进展的概念史前提,而自然观作为核心概念这一点还需要在哲学体系内得到研究和证明。因此,分别进行考察和行动研究诸多概念在著作中和民间活动中的语言陈述和具体表现形式将是论文课题研究的主体部分。

(1)湘西苗族“灵魂不死”在自然观的特殊意义

苗族在民间活动中关于“灵魂”的观念赋予了双重的判断标准,有“善恶”之别的“鬼神崇拜观”,有“生死”之别的“人生价值观”。双观的社会属性体现在苗族祭祀活动、劳动生产、自然活动等实际操作上,使得苗族迁徙演化过程中的民族内聚力得到加强。

苗族在祭祀活动过程中“灵魂”是俩个独立地精神内核,“灵”的内核在于万物之中,善人归于“灵”之位或是“神”之位,而“魂”的内核在于魂魄之中,恶人归于“魂”之位或是“鬼”之位,处理“灵”之人“安于乐土”,“恶”之人则是巫术之人“嗜魂”,是为了宣扬“惩恶扬善”的利害关系,是维护民族伦理原则的特殊手段。在对待“自杀之人”时都是本着劝告之意体现了苗族“生命可贵”的人生价值,切实符合了积极的人生态度。

苗族在对待自然生物的态度是“万物平等”的价值立场,是基于“万物有灵”的宗教崇拜,寄托于生命有生有灭的自然生长过程,符合科学的自然规律和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苗族在对待工艺技器的态度是“精神永存”的心理暗示,是基于历史上长期受民族身份不公正的对待,是民族自强的心理寄托,也是其他民族不得不学习的内驱动

力。

苗族在“同村同姓、同族同宗、同辈群体”的范围内不能结婚,是基于“灵魂循环论”的自然观认识基础上的群体认识,是科学地处理人与人之间和睦的家庭关系。苗族“落叶归根”的使命感标志着人与社会的关系最终落实于自然规律的环境状态,蕴含了“热爱祖国、团结互助、集体精神”等社会属性的外延价值。

苗族在家里供奉“天地人”的神位,正蕴含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自然观,其具体体现在与自然环境直接接触的人与土地关系上,在族长制领导下的自然法,虽然只是口传身教,但是在其民族内部是严格地,遵守自然法则才能五谷丰登,不遵守的人则被关进“黑屋”面壁思过。对于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苗族人眼里,“圣山”之林的放牧耕作都有特定的节气才能工作,水源之地不能有工业企业存在,还有传统的轮歇制,这些措施是苗族特有、正确地处理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农耕方式的生态保护意识。

因此苗族“灵魂不死”既不能归于“迷信”的范畴,也不能作为意识的主观判断,而是从实际情况出发去考察,作为苗族民族心理发展演化过程中的精神转换的来源渠道。因此,需要具体地考察其风俗习惯、口传文学史、神话故事的历史渊源以其思想演变内容作为研究课题文本的原始素材。

(2)苗族“灵魂不死”与儒家“天人合一”自然观契合的理论依据苗族与儒家两者共同认为物质世界之本源皆为“天”,苗族以族亲血缘关系为纽带,具有原始宗教的神秘色彩,在祭祀咒语中“天”与“神”等类同语言常体现在苗族的精神文化载体之中。苗族有宗教式的精神制度,而儒家有礼仪式的精神制度,两者面对自然的态度都趋于看成有机的整体。苗族把“祖先”蚩尤称为“天父”,就像儒家把“开创者”孔子尊为“圣父”都同看作是人与自然的“物我交融”的化身,都以求达到与自然的“天人合一”的人格诉求。

儒家“人人平等”的理想社会,明确了“同胞之亲”的人际关系,“四时常明,万物一体”等蕴含自然观的生态意义。在苗族口传文学史和神话故事里“万物有灵”的观念常常出现,人是自然的一部分,所以苗绣的创造素材把自然的万物与民族的迁徙都充分表现了出来,从而使生活中的万事万物都附有民族的气息和自信。

儒家把自然观给人格化了,强调“天人感应”的政治术语,使其思想变成统治者的工具,而苗族“上天有眼”的心理暗示,无形中规范了人的道德,从而约束人的不法行为。儒家“天人合一”过于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而苗族“灵魂不死”的宗教仪式中有人与自然冲突的一面,苗族的巫师常操纵自然与人双方的神鬼相互扼杀,主张人的神鬼可通过自然的神鬼而得到救赎,表现出自然为人服务的主观意愿。儒家“天人合一”过于强调自然的伦理价值的人为标准,而苗族“灵魂不死”的“附体说”使精神永存于某种暗示的器物上,符合“方法论的唯名论”思想观点,有助于探索物质与意识存在的方法论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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