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井管理制度
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
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企业天、溜井的施工、维护和管理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相关天、溜井的施工、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天、溜井:指用于人员进出、设备维护和通风等目的的竖井。
2.职能部门:指企业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或其委托的管理人员。
第二章天、溜井施工管理第四条施工准备1.进行天、溜井施工前,需编制施工方案,并向职能部门报批。
2.施工前必需对天、溜井进行必需的检查和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3.施工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明确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施工责任1.天、溜井施工由专职人员或具有相关证书的人员负责。
2.施工期间要实施严格的施工现场管理,保持施工现场的乾净和安全。
3.施工时遇到安全隐患应立刻停工,并向职能部门汇报。
第六条施工设备和用具1.天、溜井使用的设备和用具必需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定期检修和维护。
2.严禁私自更改、拆除或离开工地带离施工设备。
第七条安全防护措施1.施工人员必需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包含安全帽、防护鞋、防护手套等。
2.天、溜井须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如防护栏杆、防护网等,确保人员安全。
第八条事故和紧急情况应急措施1.施工前,需订立相应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施工人员应依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向职能部门报告。
第三章天、溜井维护管理第九条定期巡查1.对天、溜井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理和整改。
2.巡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维护和修理和救援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十条维护记录和报告1.对天、溜井的维护情况应定期进行记录,并在每次维护后报告给职能部门。
2.若发现天、溜井有安全隐患,应立刻停用并向职能部门汇报。
第十一条维护和修理作业管理1.维护和修理作业由专职人员或具有相关证书的人员进行,确保安全和质量。
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
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为了确保天然气溜井作业能够安全进行,减少事故风险,提高作业效率,特制定本溜井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溜井作业的安全,防范溜井事故的发生,保护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确保作业过程的顺利进行。
1.2 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天然气溜井作业过程中的所有人员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作业人员、作业现场设备、安全监测设备等。
二、安全管理责任2.1 组织领导责任天然气溜井作业安全管理由公司领导层负责,确保安全政策、规程的制定和执行。
2.2 安全管理部门责任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溜井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和作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3 作业单位责任作业单位应根据溜井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组织制定作业计划和安全预案,并培训作业人员,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三、危险防控措施3.1 作业前准备作业单位应提前组织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2 作业过程控制3.2.1 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作业设备和工具,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性。
3.2.2 作业人员应在作业现场悬挂警示标识,限制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域,确保作业安全。
3.2.3 作业人员应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巡检,检查设备和工具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安全隐患的发生。
3.2.4 作业过程中应加强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严禁违反规程操作,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四、应急管理4.1 应急预案作业单位应根据作业特点和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和责任人。
4.2 应急演练作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4.3 应急设备作业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使用,减少事故损失。
五、安全培训5.1 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作业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方法、安全意识等方面的培训。
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
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1. 制度目的为保障企业天、溜井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保护职工生命资产安全,规范相关工作流程,订立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涉及天、溜井施工作业的职能部门、员工以及外聘施工单位。
3. 管理标准3.1 天、溜井施工前准备3.1.1 实施前需订立认真的施工方案,并进行相关安全评估,确保方案合理可行、安全风险可控。
3.1.2 参加天、溜井施工的员工需接受相关安全培训,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而且要熟识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3.2 施工现场管理3.2.1 依照施工方案要求,划定施工现场范围,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3.2.2 布置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执行,并及时发现并矫正不安全行为或隐患。
3.2.3 施工现场应保持乾净有序,使用的工具、设备要定期检查、维护,并妥当存放,防止物体滚落事故。
3.3 安全防护设施及器材3.3.1 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警示标识,并搭建安全围栏,确保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有明确分隔。
3.3.2 溜井施工中,应设置安全网或者绳索,保证工人在操作墙壁溜井时的安全。
3.3.3 施工涉及高空作业时,应供应合适的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备,并严格监督佩戴。
3.4 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3.4.1 全员必需接受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熟识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3.4.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示职工关注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并及时修复或报告。
3.4.3 下达施工任务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相关操作技能。
3.5 应急预案和逃命路线3.5.1 订立完满的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可以快速、有序地疏散人员。
3.5.2 明确施工现场逃命路线,并进行标示,确保人员熟识并能够快速找到逃命出口。
4. 考核标准4.1 日常考核4.1.1 定期组织对天、溜井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施工作业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溜井放矿安全规范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溜井放矿安全管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溜井放矿作业,包括溜井放矿的准备工作、放矿作业过程以及放矿作业后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溜井放矿安全管理职责1. 矿长对本矿溜井放矿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矿领导具体负责溜井放矿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溜井放矿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溜井放矿安全工作,对违章作业进行查处。
3. 矿井技术部门负责溜井放矿作业的工程设计、技术指导和技术监督。
4. 溜井放矿作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溜井放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作业安全。
5. 所有参与溜井放矿作业的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履行安全职责。
四、溜井放矿安全操作规程1. 作业前准备(1)检查溜井设备,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2)检查溜井周边环境,确保无障碍物、无积水。
(3)检查通风系统,确保通风良好。
(4)检查安全设施,如防护网、警示标志等。
2. 放矿作业(1)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2)放矿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放矿操作技能。
(3)放矿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溜井放矿作业区域。
(5)放矿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上报。
3. 放矿作业后(1)清理作业现场,确保无遗留物。
(2)检查溜井设备,确保设备无损坏。
(3)检查通风系统,确保通风良好。
(4)填写作业记录,做好放矿作业的总结。
五、安全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对溜井放矿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作业单位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溜井使用管理制度
溜井使用管理制度一、引言溜井(manhole)是一种用于下人进出、引流、检修、清除污泥等作业的地下设施。
它在城市的雨水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以及电信、燃气、供水等公共设施中广泛应用。
为了确保安全运行和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溜井使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管理目标和原则溜井使用管理制度的管理目标是确保使用者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其管理原则如下:1.安全第一:保障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和设施的安全是管理制度的首要目标。
2.确定责任:明确溜井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并确保其执行。
3.严格限制权限:只有经过培训合格并持有相应证书的人员才能进入溜井。
4.做好防护措施:使用者必须佩戴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滑鞋等。
5.实施合理分工:按照工作性质和特点,合理划分工作责任和权限,并进行统一管理。
6.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三、管理流程和要求1.使用前的准备工作:–使用者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证书。
–使用者必须佩戴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滑鞋等。
–负责人必须检查溜井的状态,确保安全使用。
2.进入溜井的操作:–使用者进入溜井前,必须熟悉溜井结构和设备,并了解相关风险。
–进入溜井前,必须与现场人员进行沟通,确保安全措施已经就位。
–使用者进入溜井后,必须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作业,并保持与现场人员的沟通畅通。
–使用者在溜井内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上报负责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操作完成后的处理:–使用者完成操作后,必须及时脱离溜井,并向负责人报告操作情况。
–负责人负责对使用者的操作进行验收,并检查溜井的状况。
–出现问题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和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4.紧急情况的应急措施:–在出现紧急情况时,使用者必须第一时间脱离溜井,并向负责人报告。
–负责人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出现事故时,必须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事故登记和备案。
溜井使用管理制度
溜井使用管理制度1. 总则1.1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溜井的安全、有效、合法使用,规范溜井使用者的行为,保障运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营。
1.2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溜井的人员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单位、施工队伍、监理单位、维修保养人员等。
1.3 法律依据本管理制度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防爆电器生产安全管理规定》、《煤矿安全规定》以及相关标准和规范。
2. 安全措施2.1 培训和教育所有使用和管理溜井的人员和单位应当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规程、应急处置、安全检查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使用和管理溜井的人员和单位应当参加年度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2.2 设备检查和维护运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相关标准要求检查和维护溜井设备,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设备检查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线路、液压系统、钢丝绳、滑轮、控制系统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运营单位应当建立设备维护记录,记录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修理情况,并且保存相关记录不少于5年。
2.3 管理制度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并完善溜井使用和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应急预案等方面内容。
使用和管理溜井的人员和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溜井使用和管理制度,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以任何形式妨害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营。
2.4 应急预案运营单位应当制定溜井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故预警、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队伍、紧急联系方式等,确保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有效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3. 操作规程3.1 操作资格要求使用和管理溜井的人员应当持有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书,能够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技巧和安全规程。
3.2 操作流程使用和管理溜井的人员在进行工作前,应当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启动、停机、换班、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操作人员在进行工作前,应当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安全的状态,不得强行使用存在问题的设备。
溜井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溜井作业的安全,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溜井作业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溜井作业项目,包括溜井的挖掘、维护、改造、拆除等作业。
第三条溜井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公司应设立溜井作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溜井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溜井作业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溜井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 组织溜井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3. 负责溜井作业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 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5. 配合上级部门进行溜井作业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章安全技术要求第六条溜井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制定作业方案,明确作业范围、作业内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
第七条溜井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技术要求:1. 溜井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确保溜井结构安全可靠;2. 溜井挖掘、维护、改造、拆除等作业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备、设施;3. 溜井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警示内容;4.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5. 严禁在溜井内吸烟、用火,严禁使用明火作业;6. 溜井作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通风设施等;7. 溜井作业现场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八条溜井作业应进行通风换气,确保作业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作业人员管理第九条溜井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作业人员应熟悉溜井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作业环境安全;2. 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3. 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确保作业环境整洁;4.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溜井联巷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溜井联巷安全管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溜井联巷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溜井、联巷及其相关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三条溜井联巷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矿、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矿井成立溜井联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溜井联巷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溜井联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负责制定溜井联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 组织开展溜井联巷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3. 研究解决溜井联巷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4. 对违反溜井联巷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5. 定期向矿井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溜井联巷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第六条溜井联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检查组、隐患排查组、应急处理组等工作机构,分别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溜井联巷安全生产责任制:1. 矿井主要负责人对本矿井溜井联巷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具体负责溜井联巷安全生产工作;3. 采掘区队负责人对本区队溜井联巷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4. 溜井联巷班组负责人对本班组溜井联巷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5. 从事溜井联巷作业的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第八条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矿井对从事溜井联巷作业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定期开展溜井联巷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组负责对溜井联巷进行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溜井使用管理制度[1]
溜井使用管理制度1. 引言溜井是企业中常见的设备和设施,用于暂存和排放废水、废气及其他污染物。
为了规范溜井的使用,保护环境和员工健康,制定本溜井使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的溜井使用及相关人员。
2. 管理标准2.1 溜井使用人员1.所有需要使用溜井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并确保了解和掌握本制度的内容。
2.任何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溜井。
3.溜井使用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手套、口罩、防护眼镜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4.溜井使用人员应定期接受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2.2 溜井使用程序1.在使用溜井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确保溜井的密闭性、通风系统的正常运作等。
2.溜井使用前必须进行申请,并注明使用目的、使用时间等相关信息。
3.溜井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准备相关设备和材料,并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4.溜井使用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并设立监测系统以确保溜井内的安全状况。
5.溜井使用结束后,必须进行清理和消毒,并填写使用日志。
2.3 溜井维护和修理1.溜井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设备运行正常。
2.维护和修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维护和修理工作。
3.维护和修理期间,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停电、断气等,以确保维护人员的安全。
3. 考核标准3.1 溜井使用人员考核标准1.溜井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有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2.溜井使用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正确使用安全设备。
3.溜井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程序,并填写相关的使用日志。
3.2 溜井维护和修理考核标准1.维护和修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维护和修理工作。
2.维护和修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并能够独立完成维护和修理任务。
3.维护和修理人员必须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4. 管理措施1.公司将定期组织培训,以提高溜井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
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天溜井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天溜井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天溜井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安全措施,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四条天溜井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操作人员,都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天溜井作业人员有权要求企业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培训,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
第六条天溜井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改进安全技术手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七条天溜井企业应当建立事故应急管理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八条天溜井企业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指导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
第九条天溜井企业应当明确安全管理岗位,制定相应的职责和权限,落实安全责任。
第十条天溜井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作业,不得擅自修改或者调整作业计划。
第十一条天溜井作业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天溜井作业人员应当配戴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并按照规定的标准使用。
第十三条天溜井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本制度的内容,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四条天溜井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五条天溜井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作业,不得随意更改工作流程。
第十六条天溜井企业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作业装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天溜井企业应当制定作业人员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合理安排,保证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第十八条天溜井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作业的合法合规。
第十九条天溜井企业应当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对。
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
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1. 前言天、溜井作为建筑工程的一部分,存在肯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掌控风险,并确保天、溜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订立本管理制度。
2. 目的与范围2.1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天、溜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以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2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部涉及天、溜井施工的工作人员,包括设计人员、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等。
3. 责任分工3.1 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应确保天、溜井施工前订立相应的施工方案,并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
3.2 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应依据施工方案进行天、溜井施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同时,施工单位应指定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天、溜井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3.3 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应对天、溜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依照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作业。
3.4 工作人员责任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自身安全。
4. 安全管理措施4.1 施工前准备在天、溜井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订立认真的施工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查批准。
同时,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4.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设立施工现场安全警示牌,明确标识出安全通道、消防设施等。
同时,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适时发觉和排出安全隐患。
4.3 个人防护装备工作人员在进行天、溜井施工时,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施工单位应供给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正确的使用和保养培训。
4.4 紧急救援措施施工单位应订立紧急救援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措施,并组织演练。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人员,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适时进行救援。
5. 安全培训和教育施工单位应组织天、溜井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施工操作规程、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和保养等内容。
溜井使用管理制度
溜井使用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规范企业内部使用溜井(也称为井下间道)的行为,提高生产管理效率和安全性,订立本《溜井使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企业员工和相关人员,包含但不限于生产部门、维护和修理部门等。
2. 定义2.1 溜井:指一种位于生产现场合下的、用于方便人员进出、物资运输等用途的地下间道。
2.2 溜井使用者:指被授权使用溜井的工作人员。
3. 溜井使用权限3.1 溜井使用权限由企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依据岗位需求和员工背景进行合理调配。
3.2 全部溜井使用者必需经过企业安全培训,并持有有效的溜井使用证书才略进入溜井。
3.3 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溜井,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刻上报。
4. 溜井使用流程4.1 溜井使用者必需提前申请使用溜井,并填写《溜井使用申请表》。
4.2 申请人需在申请表中认真描述使用目的、时间和人数等信息,并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溜井。
4.3 溜井使用者应定时、按规定使用溜井,不得超时、超员或擅自更改使用目的。
4.4 在使用过程中,溜井使用者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纪律,确保溜井内安全和环境乾净。
4.5 使用完毕后,溜井使用者应及时上报使用情况,并做好相应溜井的管理和维护。
5. 溜井安全管理5.1 溜井使用者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必需携带必需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鞋等。
5.2 溜井使用者进入溜井前应检查溜井井口的安全防护设施,如井口护栏、防滑措施等是否完善。
5.3 溜井使用者在溜井内应注意走动,禁止奔驰、打闹或进行其他不安全行为。
5.4 溜井使用者不得随便堵塞溜井通道,并应保持通道畅通,以供应其他使用者的安全进出。
5.5 溜井使用者在溜井内遇到突发情况时,应立刻采取逃命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6. 溜井巡察和维护6.1 企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溜井进行巡察和维护,并记录巡察情况和维护措施。
6.2 巡察人员应对井口、通道、照明设施、通风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溜井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
溜井使用管理制度
溜井使用管理制度1. 预备工作1.1 核定开井单位的有效、合法证件。
1.2 核查并耐久性标识井道结构完好度,并连接设备配件设施是否可靠; 1.3 确定作业区域及沉降、地面松动措施,特别要注意交通秩序。
1.4 按照安全防护要求,配置必要的安全器材、救援和急救设备,并安排有人员负责运用管理。
1.5 可行的条件下,请政府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参与审查和监管。
2. 人员要求2.1 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制度; 2.2 操作人员应经过合格培训,持有完整并有效的操作证,且年检。
2.3 使用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工作证,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定期的健康体检。
2.4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要有应急处置的能力,严格按照预案进行处理。
3. 管理要求3.1 记录和统计记录井下情况,必须采用专用的记录本和体质的记载,包括入井、中井、出井的时间和人数,并定期上报所在单位。
3.2 例行检查因溜井事故的发生原因多种多样,所以必须加强对溜井的例行检查和维护。
例行检查,主要是对目视、听覆、触摸、嗅闻等四种检查进行,还要对液位、温度、等级、装置、电气、通风等因素也进行检查。
3.3 处理异常情况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向上级汇报。
如发现溜井内给水管道破裂,应立即切断相应的管道,进行修理。
发现有毒气、窒息等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穿好吸毒、外出通知上级领导和急救人员进行救援。
4. 安全要求4.1 禁止井下吸烟、使用明火、照明电器和摄像设备(如无法避免使用照明电器,应采用防护措施)。
4.2 严禁乱杠、乱动、乱挖和乱丟杂物,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4.3 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通风的良好状态。
4.4 无相关授权人不得擅自进入、使用溜井。
4.5 标准化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要求,不得擅自更改。
5. 事故处理5.1 当发生溜井有关的人员受伤、损坏设备或者其他重大事故时,要及时采取先救人、再救物的原则,并把相关人员迅速疏散,并保护现场;同时禁止进入现场扰乱现场秩序,应尽快通知相关人员和领导汇报有关情况。
2024年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
2024年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天、溜井安全管理,确保井下生产安全,特制定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
二、天、溜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规定(一)采用简易法掘进天井、溜井、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的工作台、保护平台必须牢固可靠;2、工作平台下____米左右必须设置保护平台;在具备条件时,要在最接近工作面的联道处再架一层保护平台。
3、临时梯子用ф16螺纹钢或L40____4角钢制作,每架梯子长度不大于3.0m,梯子宽度不小于____米,脚踏间距不大于____米,每架梯子必须有4根锚杆固定,与上部相邻梯子搭接长度不小于____米,且搭接牢固,梯子与井壁平行,距离保持0.2~____米;4、天井、溜井在与上部平巷贯通前,在矿岩稳固和确保通风良好的条件下,在各副中段水平,天井开凿长度不大于4.0m的工程;5、天井掘进距上部中段7m时,测量人员必须给出贯通位置,并设置警戒标志和护栏;6、工作人员在搭设平台及上下时,严禁手持物品;7、施工前应检查通风,梯子安全等情况,安全带挂在锚杆上并系好,先搭保护平台,再搭工作平台,撬清井上端及侧壁的浮石。
(二)采用普通法掘进天、溜井应遵守下列规定:1、使用的工作台,必须牢固可靠;2、必须设置安全棚,距工作面的高度不大于____米;3、掘进大于____度倾角的天、溜井,其高度超过____米时,应装梯子间,碴子间等设施;掘进____度~____度的天井,应设上部有安全棚的梯子;4、天、溜井在与上部平巷贯通前,不应在其间开凿任何工程,但在矿岩稳固和确保通风良好的条件下,可在天井开凿长度不大于____米的工程;5、天井掘进距中段____米时,测量人员必须给出贯通位置,并设置警戒标志和围栏;6、溜矿格矿碴不准放空,应保证存放一槽炮的矿岩量高度。
(三)吊罐法掘进天井,应遵守下列规定:1、上罐前必须检查吊罐各部件的联接、保护盖板、钢丝绳、风水管接头及声光信号系统和通讯装置等是否完善、牢固,如有损坏或故障,须经处理方准作业;2、吊罐提升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3,任何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数不得超过总根数的____%,磨损不得超过原直径的____%;3、吊罐升降时,应认真处理卡邦和浮石;处理人员应系好安全带,站在保护盖板内,头部不得接触罐盖和罐壁;升降完毕应立即切断电源,绑紧制动装置;4、吊罐必须装设由罐内人员控制的升、降、停的信号开关绞车应装设电磁抱闸;5、信号通讯线路不准和吊罐钢丝绳共设在一个吊罐孔内;6、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从吊罐钢丝绳孔和吊罐往下投掷工具和材料;7、吊罐绞车应锁在短轨上,并与巷道铁轨断开;吊罐检修,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8、吊罐天井与上部巷道贯通时,上部中段必须加强通风和警戒;天、溜井施工过程应首选吊罐法,其次用普通法,在上述施工方法不具备条件时可采用简易法施工;施工中应加强局部通风,在通风条件较差的地点,可辅以动力风强制通风,并为施工人员配备有害气体报警器;起爆材料尽量采用长导爆管,在中段水平起爆;天、溜井设计应尽量选择稳固岩层内,如发现天、溜井岩石不稳固,可采用锚、网、钢支架等进行临时支护,施工完后采用砼进行永久支护。
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
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天、溜井是建筑工地中常见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工人的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在建建筑工地的各类天、溜井工程,所有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此管理制度。
三、管理责任工地负责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天、溜井安全进行全面管理,确保人员和物资的安全。
四、安全标准1.天、溜井必须有明确的盖板或安全措施,在人员经常活动的部位,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2.天、溜井口必须安装扶手和防滑设施,确保工人进出口安全。
3.天、溜井口的周围应有固定的护栏或围挡,防止人员误入。
4.天、溜井必须设定专人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并记录相关检查记录。
五、安全操作规程1.不得在天、溜井口边站立或坐着,以免被盖板突然打开导致坠落。
2.天、溜井盖板必须紧闭,不得轻易打开。
3.进行必要的操作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和确认操作无误后方可进行,严禁任意操作。
4.确定进行天、溜井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确认,确保作业安全。
5.严禁在溜井中吸烟,保证空气流通。
六、风险控制为了避免天、溜井作业风险的发生,应在制定作业方案前充分考虑风险,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在天、溜井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安全标准。
七、应急预案对于突发的天、溜井事故情况,应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作业,紧急进行救援。
救援时,必须戴上防毒面具,使用适当的救援工具。
同时,应立即上报领导并调取相关安全事故的记录和视频。
八、执行与监督所有工作人员均应严格按照本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改进,保证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九、附则本安全管理制度的修改和更新,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并经过工作人员的共同商议和认可。
如发现此制度有任何不合理之处,需立即上报负责人并进行修正。
十、总结本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建筑工人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工作人员应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溜井使用管理制度
溜井使用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市容市貌的整治成为城市管理的紧要任务。
溜井是城市道路中的紧要设施之一,不仅可以排放积水、污水,还可以作为城市道路下水道系统的紧要构成部分。
因此,溜井的使用管理制度的订立和实施,对于城市道路的安全、畅通和环卫工作的开展具有紧要意义。
二、溜井使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一)溜井使用的范围溜井使用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管理部门、市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居民社区等全部使用、管理、维护溜井的单位和个人。
(二)溜井的基本标准1、溜井的位置和数量应遵从城市规划和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应在道路两侧,且不应影响行车和行人通行。
2、溜井井盖应具有防滑功能,防止机动车和行人在行驶和行走时滑倒。
3、井盖的大小和重量应与实际需要相符,不应过大或过小,避开影响行人和机动车的运行安全。
4、在污水溢出的情况下,应立刻实行措施进行清理,确保人员和环境安全。
5、在建筑工地四周的道路上应设置固定的溜井,并加固井盖,防止因施工活动大量运输材料造成井盖移动或坍塌。
(三)溜井的管理1、市政建设单位和业主应对溜井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井盖完好无损,井内清洁无杂物聚积。
2、在城市道路上的施工现场应设置防护措施,加固周边溜井井盖,防止施工活动对溜井井盖造成破坏。
3、施工现场应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管控,确保施工工艺和方式不会对溜井造成破坏和损坏。
4、市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进行道路开挖施工时,应依照规定对溜井进行排出和保护,确保施工对溜井的影响最小。
5、对于被占用或遮挡的溜井,市政部门和业主应适时发觉和监督,要求相关企业和个人将溜井恢复正常使用状态。
(四)溜井的维护和清洁建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维护和清洁,保证井内的积水和污水被适时清理和排泄,防止垃圾和杂物堵塞井口,导致道路积水。
(五)溜井的防止减震高速道路、大桥等工程需要注意减震措施,避开由于震动导致溜井松动或损坏。
建议并实行避开在已经确定的溜井位置相近进行更大施工。
溜井使用管理制度
防护设施
在溜井口、进出料口等关键位置设置防护设施,如安 全门、格栅等,以防止人员或物品掉入溜井。
安全教育培训
要点一
员工培训
对负责溜井操作和维护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 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要点二
客户培训
向使用溜井的客户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让他们了解溜井 的安全使用规则和注意事项。
应急预案与演练
安全操作
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避免 出现安全事故。
03
溜井维护保养制度
日常检查
溜井外观检查
检查溜井是否有裂缝、变形、 损伤等异常情况,以及溢流口
、排水口等是否畅通。
溜井内部检查
定期或根据需要进行内部检查, 查看矿石堆积情况、矿石运移情 况以及溜井内部衬砌、支撑结构 等是否有损坏或变形。
维护保养考核
对溜井维护保养人员的维 护保养工作进行考核,确 保溜井得到及时的维护和 保养。
违规处理
对违反溜井使用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制 度的严格执行。
对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失的违规行为,应追究责任并严肃 处理。
持续改进建议
根据监督和考核结果,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不断完善和优化溜井使用管理制度。
故障处理与维修
故障诊断与排查
一旦发现溜井出现故障或异常 情况,应立即进行诊断和排查
,确定故障原因和部位。
紧急维修
对于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故障 或险情,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 紧急维修或排险,确保溜井及
时恢复正常运行。
计划维修
针对一些常规性故障或损耗, 可按照计划进行维修或更换部 件,确保溜井长期稳定运行。
溜井周边环境检查
关注溜井周边是否存在滑坡、泥石 流等地质灾害隐患,以及周边建筑 物、道路等是否受到影响。
溜井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溜井安全管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溜井及其相关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溜井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溜井安全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溜井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溜井安全管理工作。
1. 领导小组组长:矿长2. 领导小组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3. 领导小组成员:安全科、生产科、技术科、机电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第五条各科室职责:1. 安全科:负责制定溜井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溜井安全管理工作,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2. 生产科:负责溜井生产计划、调度和协调,确保溜井生产安全。
3. 技术科:负责溜井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提高溜井安全性能。
4. 机电科:负责溜井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六条溜井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溜井结构应合理,通风、排水、支护等设施齐全。
第七条溜井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
第八条溜井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溜井作业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滑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2. 严禁酒后、疲劳作业。
3. 严禁在溜井内吸烟、使用明火。
4. 严禁擅自改变溜井结构或设备。
5. 严禁在溜井内堆放杂物。
第十条溜井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完好。
第十一条溜井通风、排水、支护等设施应保持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二条制定溜井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三条发生溜井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在溜井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撤职等处罚。
溜井放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溜井放矿作业的安全,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溜井放矿作业,包括溜井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监测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溜井放矿作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四条矿长对本矿溜井放矿作业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矿领导对溜井放矿作业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溜井放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溜井放矿作业的全面安全管理。
1. 组长:矿长2.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矿领导3. 成员: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通风科、地质科、机电科等部门负责人第六条溜井放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溜井放矿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组织开展溜井放矿作业的安全教育培训。
3. 定期检查溜井放矿作业的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处理溜井放矿作业中的安全事故。
5. 向矿长报告溜井放矿作业的安全情况。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负责溜井放矿作业的技术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参与溜井设计,确保溜井结构安全可靠。
2. 编制溜井放矿作业方案,包括施工、运行、维护等环节。
3. 监督溜井放矿作业的施工质量。
4. 组织溜井放矿作业的技术培训。
第八条安全监察部负责溜井放矿作业的安全监督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溜井放矿作业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参与溜井放矿作业的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监督意见。
3. 对违反溜井放矿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九条通风科负责溜井放矿作业的通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确保溜井放矿作业的通风系统安全可靠。
2. 定期检查溜井放矿作业的通风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负责溜井放矿作业的通风监测工作。
第十条地质科负责溜井放矿作业的地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参与溜井设计,确保溜井结构适应地质条件。
溜井使用管理制度
溜井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溜井的使用与管理,确保溜井在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与顺行,特制定《溜井使用管理制度》,相关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第十六工程队22#新、老溜井,第三工程队12#溜井。
二、管理措施1、严禁550mm以上的大块倒入溜井溜井大块的计量由采运车间调度按生产班次进行统计,并于每月底26日前向车间安全技术组上报。
2、严格控制溜井的排空高度溜井的排空高度不得超过30米,溜井排空高度日常工作由工程队负责检测,保证170-220水平通讯畅通,协调好装矿与放矿量,保证排空高度。
车间安全技术组每周抽检不得少于三次,排空高度超过规定要求时,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并将抽检情况报车间生产副主任。
3、做好块矿与粉矿的配矿工作,防止由于过多块矿或过多粉矿集中进入溜井的堵塞。
在采场原矿的生产中,除进行必要的质量配矿外,还必须注意块矿与粉矿的配矿工作。
采场二次爆破后的大块严禁集中倒入溜井。
块矿与粉矿的配矿工作由于工程队严格控制,车间安全技术组监督执行。
4、控制好入井矿石的含水和含水泥量。
采场矿石的生产必须控制矿石的水分小于3%,已利于矿石的溜放。
在雨季生产矿石时,溜井口必须采取阻隔地表水流入溜井的措施,不得将带泥的矿石倒入溜井。
采场和中段运输的生产严禁将废水放入溜井。
日常由工程队设负责人控制含泥的矿石进入溜井,车间调度负责170运输阶段含泥量的日常监测,车间安全技术组负责采场含泥量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反馈车间生产副主任。
5、严禁废钢铁、废旧杂物入井。
为防止由于入井废钢铁和废旧杂物造成的溜井堵塞或放矿不畅,在采场生产中严格控制废钢铁和其他杂物倒入溜井。
废钢铁和杂物的统计由车间调度负责,每月底向安全技术组上报统计表。
6、溜井生产应遵循“计划倒矿、均衡输出”的原则。
溜井的放矿,原则上在保持井空不大于规定排空高度的前提下倒、放矿石同步进行,并每天进行放矿疏松,以保持井内矿石的松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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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井使用管理制度
生产规划部
2014年07月18日
溜井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溜井的使用与管理,确保溜井在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与顺行,特制定《溜井使用管理制度》,相关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1.0普通溜井使用管理制度
1.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山后矿区主井矿、废石溜井及各矿体采区溜井。
1.2管理措施:
1.2.1严禁350mm以上的大块倒入溜井。
溜井大块的计量由中段运输施工单位按生产班次进行统计,并于每月工程结算日20日前向生产规划部汇报。
生产规划部负责每月的考核工作。
1.2.2严禁排空溜井。
除溜井检修外,严禁将山后矿区主井矿、废石溜井及各矿体采区溜井排空,存矿高度不小于15m;各矿体采区溜井排空高度由各队负责检测。
排空高度每班向生产规划部汇报。
生产规划部不定期巡查溜井排空情况,排空高度超过规定要求时,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控制。
1.2.3严禁废钢铁、废旧杂物、废弃充填料等入井。
为防止由于入井废钢铁、废旧杂物、废弃充填料等造成的溜井堵塞或放矿不畅,在采场生产中严格控制废钢铁和其它杂物倒入溜井。
山后矿区主井矿、废石溜井的废钢铁和杂物由-500水平运输单位负责统计,各矿体采区溜井的废钢铁和杂物由各队负责统计,每月工程日向生产规划部室上报统计表。
1.2.4做好块矿与粉矿的搭配工作,防止由于过多块矿或过多粉矿集中进入溜井造成溜井的堵塞。
在采场原矿的生产中,除进行必要的大小配矿外,还必须注意块矿与粉矿的搭配工作。
块矿与粉矿的配矿工作由施工单位严格控制,生产规划部人员监督执行。
1.2.5溜井使用应遵循“计划倒矿、均衡输出”的原则。
溜井的放矿,由生产规划部按生产与质量计划以及溜井存矿高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并严格控制。
原则上在保持井空不大于规定排空高度的前提下倒、放矿石同步进行,并每天进行放矿疏松,以保持井内矿石的松散性。
溜井矿石输出应均衡,停输时间不宜超过48小时,以防溜井发生结拱堵塞。
溜井拉矿指令的执行由生产规划部监督控制,每天必须进行一次报表数据的核实工作,确保溜井存矿真实受控。
1.2.6生产规划部做好采场、中段、输出矿石产量的检查核对工作,监督施工单位如实上报生产数据。
采场的矿石产量、中段运输拉矿量、输出矿石量由生产规划部负责每月必须对进行一次统计核对工作,检查生产各环节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确保生产数据的准确性。
1.2.7加强溜井放矿的过程监督工作。
溜井放矿时必须进行认真的观察,发现放矿不畅、有大块岩石、或放出原有井壁的加固设施时,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汇报生产规划部。
采场生产时,施工单位要观察溜井的下矿情况,发现矿石停滞不下时,立即报告生产规划部,并进行分析处理。
1.2.8生产规划部必须准确掌握溜井的存矿高度,发现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1.2.9溜井放矿口的堵塞处理由施工单位按安全操作规程组织进行,如需爆破处理时严格控制药量,避免溜井额墙破损;溜井井筒的堵塞由生产规划部制定处理方案。
2.0矿石主溜井使用管理制度
2.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山后矿区矿石主溜井。
2.2管理措施:
2.2.1严禁350mm以上的大块倒入溜井。
溜井大块的计量由中段运输施工单位按生产班次进行统计,并于每月工程日前向生产规划部室上报。
生产生产规划部负责每月的考核工作。
2.2.2严格控制溜井的排空高度。
山后矿区矿石主溜井排空高度不得超过30m,由中段运输施工单位负责检测。
排空高度每班向生产规划部汇报。
生产规划部不定期巡查溜井排空情况,排空高度超过规定要求时,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控制。
2.2.3做好块矿与粉矿的配矿工作,防止由于过多块矿或过多粉矿集中进入溜井造成溜井的堵塞。
在采场原矿的生产中,除进行必要的大小配矿外,还必须注意块矿与粉矿的配矿工作。
块矿与粉矿的配矿工作由施工单位严格控制,生产规划部人员监督执行。
2.2.4控制好入井矿石的含水和含泥量。
采场矿石的生产必须控制矿石的水分小于3%,以利于矿石的溜放。
溜井口必须采取阻隔地下水流入溜井的措施,不得将带泥的矿石倒入溜井。
采场和中段运输的生产严禁将废水放入溜井。
2.2.5严禁废钢铁、废旧杂物、废弃充填料等入井。
为防止由于入井废钢铁、废旧杂物、废弃充填料等造成的溜井堵塞或放矿不畅,
在采场生产中严格控制废钢铁、废旧杂物、废弃充填料等倒入溜井。
废钢铁和杂物的统计由中段运输施工单位负责,每月工程日向生产规划部室上报统计表。
2.2.6溜井使用应遵循“计划倒矿、均衡输出”的原则。
溜井的放矿,由生产规划部按生产与质量计划以及溜井存矿高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并严格控制。
原则上在保持井空不大于规定排空高度的前提下倒、放矿石同步进行,并每天进行放矿疏松,以保持井内矿石的松散性。
溜井矿石输出应均衡,停输时间不超过24小时,以防溜井发生结拱堵塞。
溜井拉矿指令的执行由生产规划部监督控制,每天必须进行一次报表数据的核实工作,确保溜井存矿真实受控。
2.2.7生产规划部做好采场、中段、输出矿石产量的检查核对工作,监督施工单位如实上报生产数据。
采场的矿石产量、中段运输拉矿量、输出矿石量由生产规划部负责每月必须对进行一次统计核对工作,检查生产各环节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确保生产数据的准确性。
2.2.8加强溜井放矿的过程监督工作。
溜井放矿时必须进行认真的观察,发现放矿不畅、有大块岩石、或放出原有井壁的加固设施时,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汇报生产规划部。
采场生产时,施工单位要观察溜井的下矿情况,发现矿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