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云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云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1981年)、《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来华留学生我国学位试行办法》(1991年),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云南财经大学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置的学科专业、门类授予学位。
第三条学位申请人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学术水平标准,可依据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四条除了履行与国外大学联合培养协定之外,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学士学位第五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云南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可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一)在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平均学分绩点达1.5(含1.5)以上;(二)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三)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六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一)未获毕业资格者;(二)平均学分绩点未达1.5者;(三)其他情形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第七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结业学生允许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返校重新学习,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并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留校察看期解除后,取得毕业资格并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当年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已经办理离校手续的学生,不能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第八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程序(一)学生填写《云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学位授予申请。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授予学位的条件进行审核,也可授权各本科培养单位进行审核,并提出学士学位拟授予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复审;(三)教务处对各培养单位提交的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名单,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制定的说明
附录4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制定的说明为便于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执行,确保博士生的培养质量,现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制定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1. 博士研究生的分类根据入学前是否已取得硕士学位,将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分为硕士起点博士生和本科起点博士生。
凡在入学前已取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份的博士生,称为硕士起点博士生。
否则,不论是直博生,还是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的博士生,都属于本科起点博士生。
2.博士生培养方案博士生培养方案是培养单位对博士生进行培养的主要依据,博士生的培养计划必须满足所在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
博士生培养方案的调整、修改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经批准之后方可执行。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博士生入校时的学位起点,执行相应的博士生培养方案。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入学后按本科起点博士生培养方案培养,提前攻博学生在取得博士学籍之后按本科起点博士生培养方案培养。
3.课程与学分要求制定博士生培养计划或对博士生培养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时,在课程和学分设置方面必须满足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
3.1 公共课公共课中的政治理论课和外语(一外)课,是博士生必修的学位课。
其中:政治理论课:所有博士生必修“科学技术与社会”,2学分;本科起点博士生还要求必修“科学技术哲学”,2学分。
外语(一外):“外语Ⅱ”为所有博士生必修的学位课,2学分;“外语Ⅰ”为本科起点博士生必修的学位课,2学分。
外语(二外):第一外语为非英语的博士生必须选修英语为第二外语(2学分),但不能作为学位课。
3.2 专业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包括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含数学类课程)。
硕士起点博士生必须修完4门以上的专业学位课,总计10学分以上。
本科起点博士生必须修完8门以上的专业学位课,总计22学分以上,其中博士层次的专业学位课4门以上,总计10学分以上。
3.3 选修课与跨学科课程硕士起点博士生,由学科和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在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中提出要求。
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根据金融学的学科特点和社会需求,本研究生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研究能力的高级金融学专业人才,具备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广泛的金融专业知识,并能在金融领域相关领域的高水平科学研究和金融实务中具备独立分析和解决复杂金融问题的能力。
二、培养内容1.基础理论课程:包括金融理论、金融经济学、金融市场与机构、金融风险管理等课程,以培养学生系统掌握金融学理论和方法。
2.专业知识课程:包括金融工程、投资管理、证券投资学、银行学、国际金融学等专业知识的课程,以培养学生在特定领域的专业能力。
3.专业研究方法:包括计量经济学、统计学、数理金融、大数据分析等课程,以培养学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所需的方法论素养。
4.学术研究能力:包括金融学术英语写作、学术沙龙、论文写作技巧等课程,以提高学生的学术研究水平和撰写论文的能力。
5.科研项目实践:学生需参与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亲身体验科研工作的流程和方法。
三、培养要求1.修满必修课程学分要求,通过课程考试,并取得一定的学分。
2.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和综合考试,取得一定的学业成绩。
3.参加学术研究课题,并完成研究成果,可以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参与学术会议等。
4.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获得博士学位。
四、培养方法1.指导教师制度:每位研究生配备一名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进行学术指导、研究计划制定和学术论文撰写等工作。
2.学术研讨班、学术论坛等:培养学生学术交流和研究能力,提供学术互动的平台。
3.科研项目实践:鼓励学生参与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培养学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4.学术期刊发表:鼓励学生在学术期刊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提升学生学术影响力。
五、培养质量评价1.学分制度:根据学生修读课程的学分和学业成绩,评价学生的学术水平。
2.学术研究成果评价: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以及参与学术会议的情况,评价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
经济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博士)
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0202)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坚实宽广的经济学基础理论、深入系统的经济学知识及严谨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掌握现代经济研究方法与手段,了解经济学科前沿研究动态,具备将经济学基础理论和现代经济研究手段与社会经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进行国际学术交流,恪守学术道德规范,能够胜任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或实际业务部门的经济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1. 区域经济与城市经济2. 金融理论与政策3. 国际经济三、修业年限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非全日制或生源为2年制硕士的博士研究生修业年限为4年,硕博连读生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
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的博士研究生,若以第一作者身份且以为第一署名单位在SSCI(或SCI)检索源刊物上或学校规定的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含2篇),或在CSSCI检索源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5篇以上(含5篇),经导师组同意,可申请提前毕业。
四、培养方式在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应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等各个环节,科学研究应贯穿培养的全过程。
1. 实行三阶段培养模式。
第一阶段主要侧重经济学基础理论和现代经济学研究方法、手段的培养与训练(必修课程学习阶段);第二阶段主要侧重学科方向研究前沿的学习与研讨(选修课程学习阶段);第三阶段主要侧重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和论文写作(研究和写作阶段)。
三个阶段应依次递进完成,原则上不能跨跃。
2.实行资格考试制度。
第一阶段必修课程学习完成后,博士研究生须参加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通过后,方能进入学科方向课的学习。
资格考试由学院统一出题,试题覆盖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和高级计量经济学,总分100分。
其中,高级微观经济学和高级微观经济学各30分,高级计量经济学40分。
资格考试每学年组织两次(每年一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和七月的第一个星期六,考试时间均为上午8:30-11:00),70分及以上为通过。
财政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生培养方案
财政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生)培养方案阅读参考书目为了保证研究生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以达到预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有计划地阅读如下参考资料。
另外,还应结合讲课内容及科研工作阅读教师指定的有关文献、资料。
一、中文或译著类1.《微观经济学》(高级教程,中译本),哈尔.瓦里安著,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2.《高级宏观经济学》(中译本),戴维.罗默著,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3.《计量经济学基础》(上下册,中译本)达摩达尔.N.古扎拉蒂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4.《计量经济学》(第五版、中译本),格林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5.《财政学》(第8版),[美]哈维·S·罗森,特德·盖亚(Ted Gayer)著,郭庆旺、赵志耘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6.《州和地方财政学》(中译本),[美]费雪,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7.《财政理论与政策》(研究生用书),郭庆旺著,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
8.《比较财政分析》(中译本),[美]穆斯格雷夫,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
9.《财政学:理论在政策中的当代应用(第8版)》,海曼(David N.Hyman)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0.《财政原理与比较财政制度》,平新乔,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
11.《公共部门经济学》(第四版中译本),[英]布朗·杰克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2.《公共财政》(中译本),[美]约瑟夫·斯蒂格利茨著,纪沫、严焱、陈工文译,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年版13.《公共财政》(中译本),[美]詹姆斯·M·布坎南,中国财经出版社,1991年版。
14.《公共经济学》(中译本),[美]阿特金森·斯蒂格里茨,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
云南财经大学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试行办法
云南财经大学文件校人发〔2012〕4号关于印发《云南财经大学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校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创新我校人才引进和培养体制,不断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学校研究制定了《云南财经大学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财经大学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试行办法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附件:云南财经大学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体制,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学校各项事业中来,满足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迅速提高我校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共云南财经大学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才是指适应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和满足各项事业发展需要引进和培养的教育教学、学术研究、技术开发以及管理服务工作的骨干力量。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才引进是指适应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从国内外引进到我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或者为我校紧缺学科专业急需的教学、科研人才,以及学校聘用的各高等院校毕业的博士或硕士。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人才培养是指为在校教职工专业化与职业化发展提供接受教育培训和提高业务能力的机会,包括攻读学位、专业培训、从事博士后研究、支持竞争各种校内外岗位、推荐进入高级人才项目等,以培养一批教育教学、学术研究、技术开发以及管理工作的骨干力量。
第五条学校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引进和培养并举”的原则,引进人才与培养人才同步推进;坚持引进与培养拔尖人才与提升整体队伍并重,迅速汇集一批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拔尖学者和具有创新思维的学术带头人以及学校事业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
第六条根据管理需要,我校人才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称为高层次人才,是指能尽快提升我校学科优势和带领我校学科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国家级或省部级优秀学科带头人;第三层次人才为满足我校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补充的教学科研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具体包括学术骨干、优秀博士以及其它正常补充队伍的各类人才。
财政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财政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20203 授经济学博士学位)一、培养目标1.本专业培养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的能够从事财政经济理论研究和教学的高级人才和经济部门高级管理人才。
2.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经济基础理论和系统高深的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主要研究成果和最新的前沿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站在学术前沿运用先进的研究方法和手段进行创造性研究。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能熟练地运用该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而且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身心健康,能在本学科相关领域独立从事高层次研究和教学工作,或在政府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高层次管理工作。
二、研究方向1.财政宏观调控研究财政政策原理与效应评估、财政风险评估与财政可持续性研究、动态宏观财政政策分析、公债原理与政策分析。
2.政府预算及公共部门效率研究政府预算理论与制度分析、预算支出绩效分析、绩效预算问题研究、公共项目效应评估技术与方法、公共部门效率评估、公共品供给效率分析。
3.社会公平与财政再分配职能研究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经济分析、收入不平等的测度与分析、财政再分配的原理与政策设计、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环境正义与环境财政研究。
4.税收理论及制度设计研究税收原理与政策分析、最优税理论与制度设计研究、中国税制与税收筹划问题研究、环境税费问题研究、政府间财政关系与地方税收体系研究。
5.中外财政制度比较研究中国与发达国家税制比较研究、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税制比较研究、外国财政制度研究。
三、学习年限本专业博士生基本培养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一)课程设置参见《财政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博士生学位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一年内完成。
外国留学博士生课程总学分与国内博士生一致,其公共必修课程为:中国文化概论2学分,汉语综合2学分。
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和《关于组织实施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4]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优质课程是指能够对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的全面能力培养和长远发展需要起主要支撑或明显促进作用的课程,其内容应反映本领域的前沿与发展趋势,它是支撑该学科专业课程体系的基础性、框架性、关键性的课程,是该学科专业建设的关键和特色所在。
第二章部门职责与遴选程序第三条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由研究生部统一规划与管理,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培养单位”)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具体承担。
第四条研究生部的主要职责为:(一)制(修)订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规划;(二)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工作;(三)合理安排并及时拨付项目经费;(四)审查、公布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情况;(五)备存项目申报、检查和验收材料。
第五条项目所在培养单位的主要职责为:(一)组织本培养单位教师按要求申报项目;(二)组织对本校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初选和汇总工作;(三)可对本培养单位获批项目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资助;(四)配合校研究生部对本培养单位获批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留存相关文档。
第六条项目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为:(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确保建设水平和质量;(二)管理项目经费本和项目经费开支;(三)按要求接受学校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报告项目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四)变更项目负责人,须经原负责人书面申请和新负责人签字同意、培养单位审批;因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影响建设质量和进程的责任,由原负责人承担;(五)如遇目标调整、关键建设方案变更、不可抗拒因素等对项目实施产生重大影响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经研究生部同意后方可调整。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第1篇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方案旨在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扎实理论基础、独立科研能力和国际视野的博士研究生。
通过严格的专业课程学习、科研项目训练及学术交流,使研究生在所学领域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
二、培养要求1. 掌握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2. 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创新性解决学术和实际问题;3.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团队合作精神和国际交流能力;4. 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研成果。
三、课程设置1. 公共课程:政治理论、英语、数学、计算机等基础课程;2. 专业课程:涵盖本学科领域的核心知识、研究方法及前沿动态;3. 选修课程:跨学科课程、实验方法、学术研讨等,拓宽学术视野。
四、科研训练1. 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开展课题研究;2. 定期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进行学术交流;3. 申请并承担校级、省级、国家级科研项目;4. 完成博士学位论文,达到高水平学术论文标准。
五、培养过程1. 第一阶段(第一年):基础课程学习、确定研究方向、开展课题研究;2. 第二阶段(第二年):专业课程学习、参与科研项目、进行学术交流;3. 第三阶段(第三年):深化课题研究、撰写博士学位论文、申请科研项目;4. 第四阶段(第四年):完成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论文答辩、总结学术成果。
六、考核评价1. 课程考核:采用考试、论文、报告等形式,评估研究生课程学习成果;2. 中期考核:对研究生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3.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正式答辩:评估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4. 毕业评价:对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培养质量。
七、保障措施1. 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强化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指导作用;2. 完善科研条件,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科研资源;3. 加强学术交流,促进研究生与国际一流学术水平接轨;4. 注重研究生心理健康,提供心理辅导和支持;5. 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激励研究生学术创新。
云南财经大学章程
云南财经大学章程序言云南财经大学的前身是始建于1951年的云南省财政干部学校,1981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云南财贸学院,1995年由云南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云南财经大学。
2013年获批为博士授权单位。
学校秉承根植云岭、服务边疆的传统,弘扬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的云财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求实创新、引领社会的追求,尊重独立人格与学术自由,鼓励价值创造与责任担当,致力于培养富有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经世致用人才。
学校的发展定位是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的发展目标是建设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区域性高水平财经大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保障学校活动有章可循,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章程是学校依法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职能的根本制度。
第三条学校名称为云南财经大学,英文译名为“Yunn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中文简称为“云财大”,英文缩写“YUFE”。
学校代码是10689。
学校网址是。
第四条学校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237号,实行多校区办学。
第五条学校为云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管机关为省教育行政部门。
第六条举办者应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自主管理及办学经费;维护学校利益,支持与引导学校发展。
学校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资办学模式,不断壮大学校办学实力。
第七条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云南财经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九条学校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坚持依法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办学原则。
第十条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相关规章制度,行使自主招收各类学生,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自主开展合作办学,自主设置内部组织管理机构,自主评定职称,自主聘用教职员工,自主调整收入分配等办学自主权。
财科院研究生院博士毕业要求
财科院研究生院博士毕业要求
财科院研究生院博士毕业要求旨在培养具备深厚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为其未来的学术研究和实践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以下是财科院研究生院博士毕业要求的主要内容:
1. 学术课程要求:博士生需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包括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
核心课程涵盖财务管理、投资学、金融市场和金融工程等方面的内容,旨在培养学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
2. 科研能力要求:博士生应具备独立开展高水平科研项目的能力。
他们需要选
择合适的研究课题,进行深入的文献综述、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
同时,博士生还需要撰写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并发表在国内外著名学术期刊上。
3. 学术活动要求:为了促进博士生学术交流和合作,必须参加学术研讨会、学
术报告和学术会议等活动。
此外,博士生还应积极参与研究团队的讨论和学术活动,与导师和研究生院其他教师、学生保持密切的学术联系。
4. 教学实践要求:为了培养博士生的教学能力,研究生院要求博士生担任助教
或教学助理,参与本科生的教学工作。
通过教学实践,博士生可以提升自己的教学技能,并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5. 学位论文要求:博士生需要完成一篇符合研究方向要求的学位论文,并通过
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应具备创新性、科学性和学术价值,并能在相关学术领域产生一定的影响。
财科院研究生院的博士毕业要求旨在培养高水平的金融与财务研究人才,为他
们未来的学术研究和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通过严格的学术要求和培养机制,财科院致力于培养更多的博士研究生,为金融与财务领域的发展作出贡献。
培养方案总则(修订)
云南财经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修订)为加强和规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1981年)、《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l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总则。
本总则适用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专业学位(MBA)、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和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照执行。
一、培养目标(一)总体目标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
2.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面向特定职业领域,实施分类培养模式,突出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二、学制与学习年限学制为2年或3年。
学制为2年的,前3学期为在校课程学习时间,第4学期为专业与社会实践、毕业(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时间。
学制为3年的,前4学期为在校学习课程时间,第5、6学期为专业与社会实践、毕业(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时间。
学制3年,成绩优秀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可申请2年或2年半毕业,但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部提出提前毕业申请,申请提前毕业条件按照《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实施细则》执行。
因故不能按学制完成学业者,征得导师同意后,提前3个月向研究生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
一、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概述
(由导师或指导小组在了解研究生个人情况后,并征得硕士研究生本人的同意后确定) 1、该研究方向要求的基本理论知识
2、该研究方向要求的基本技能
3、该研究方向拟创新的内容
3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通力根1保过据护管生高线产中敷工资设艺料技高试术中卷0资不配料仅置试可技卷以术要解是求决指,吊机对顶组电层在气配进设置行备不继进规电行范保空高护载中高与资中带料资负试料荷卷试下问卷高题总中2体2资,配料而置试且时卷可,调保需控障要试各在验类最;管大对路限设习度备题内进到来行位确调。保整在机使管组其路高在敷中正设资常过料工程试况1卷中下安,与全要过,加度并强工且看作尽护下可1都关能可于地以管缩正路小常高故工中障作资高;料中对试资于卷料继连试电接卷保管破护口坏进处范行理围整高,核中或对资者定料对值试某,卷些审弯异核扁常与度高校固中对定资图盒料纸位试,置卷编.工保写况护复进层杂行防设自腐备动跨与处接装理地置,线高尤弯中其曲资要半料避径试免标卷错高调误等试高,方中要案资求,料技编试术写5、卷交重电保底要气护。设设装管备备置线4高、调动敷中电试作设资气高,技料课中并3术试、件资且中卷管中料拒包试路调试绝含验敷试卷动线方设技作槽案技术,、以术来管及避架系免等统不多启必项动要方高式案中,;资为对料解整试决套卷高启突中动然语过停文程机电中。气高因课中此件资,中料电管试力壁卷高薄电中、气资接设料口备试不进卷严行保等调护问试装题工置,作调合并试理且技利进术用行,管过要线关求敷运电设行力技高保术中护。资装线料置缆试做敷卷到设技准原术确则指灵:导活在。。分对对线于于盒调差处试动,过保当程护不中装同高置电中高压资中回料资路试料交卷试叉技卷时术调,问试应题技采,术用作是金为指属调发隔试电板人机进员一行,变隔需压开要器处在组理事在;前发同掌生一握内线图部槽 纸故内资障,料时强、,电设需回备要路制进须造行同厂外时家部切出电断具源习高高题中中电资资源料料,试试线卷卷缆试切敷验除设报从完告而毕与采,相用要关高进技中行术资检资料查料试和,卷检并主测且要处了保理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
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2003年9月一、学习年限和时间安排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在职博士生一般为3-4年。
课程学习应在一年之(最多一年半之)完成。
二、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经济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应修读不少于12学分的课程。
课程设置及学分比例如下:㈠必修课 8学分1、马克思主义当代社会思潮(第一学期结束) 2学分2、第一外国语(第一或第二学期) 2学分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各占1/23、第二外国语 2学分一外为英语的二外为选修课,一外为小语种的二外必修英语4、专业共同课(2门)2学分/门全院除个别专业外,应上“高级微观经济学”和“高级宏观经济学”两门课程。
㈡选修课(不少于2门)4学分本专业研究方向上的主干课程及其他相关课程。
4、补修课程记成绩不计学分跨学科考生应补修经济学科2门主干课程,全院统一为: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中级计量经济学,三门课程任选两门。
5、课时与学分博士研究生课时:一门课一个学期为54课时(2学分),3课时/周;或36课时(2学分),2-3课时/周。
每学期上课周数为17-19周,考试周为2周;新生第一学期上课周为16-18周,考试周为2周。
三、培养方案的执行本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从2003级博士生入学开始执行,往届博士生可参照执行。
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金融学系专业:金融学研究方向:1、国际金融2、注:带“*”课程为必选课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一、学习年限和时间安排全日制硕士生学习年限为2年,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硕士生学习年限为3年。
二年制学生如有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并由系(所)报研究生院批准可延长毕业时间。
二、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经济学院各专业的硕士生至少修满35学分,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课程设置及学分比例如下:(1)必修课 21学分公共必修课6学分,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一个学期) 3学分2、第一外国语(一个学期) 3学分院定必修课9学分,包括:1、中级微观经济学⑴ ⑵3学分2、中级宏观经济学⑴ ⑵3学分3、中级计量经济学⑴3学分专业必修课6学分,由各系所按专业自定2门专业课。
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件精神,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研究生教学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和组织实施,研究生部代表学校宏观管理全校研究生教学工作,课程归口单位负责教学组织与实施。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三条我校按立德树人的指导思想,遵循学术学位研究生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提升职业能力的培养目标,分类别设置研究生课程。
第四条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分三类二层次。
三类课程是公共课、专业课和实践课程。
公共课和专业课各分二层次,公共课二层次分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课二层次分学科基础课、专业理论课和专题课(专业选修课)。
第五条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分四类二层次。
四类课程是公共课、专业课、专业实习和其他。
公共课和专业课各分二层次,公共课二层次分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课二层次分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第六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中设置申请学位的必修课程,包括公共课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和《英语》、专业课中的3门学科基础课程和2门专业理论课程,合计7门。
第三章课程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第七条教学执行计划由相关培养单位和公共课归口单位按研究生部要求,依据培养方案编制。
第八条教学执行计划包括授课课程、授课专业及班级、授课教师、时间和地点等。
第九条教学执行计划公布后,原则上不得变动。
授课教师应有高级职称或有博士学位,个别课程也可由有4年以上教学经验的非博士讲师担任。
第十条新设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程,授课教师须在授课前一学期申请并附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部审批。
第十一条连续三年无人选修的或授课教师连续二年不开的公共选修课程,自动取消。
若需再列入公共选修课表,按新设课程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二条课程教学实施计划是具体课程教学活动安排,是教学规范检查和督导依据,授课教师应按教学执行计划预先编制并公布。
研究生培养手册
研究生培养手册
姓名:
学号:
培养单位:
学科专业:
培养层次:
指导教师:
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制
年月
说明
一、本手册供研究生使用,毕业时一式三份归档。
一份存院(部、所),一份存学校档案馆,一份归个人档案。
二、本手册是根据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而制订,研究生根据不同培养阶段填写有关内容。
各院(部、所)可根据自身学科的特点,着重对某些项目的考核,亦可增加部分考核项目,以切实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三、本手册由研究生在研究生部网站“资源下载”栏目自行下载后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
一、基本情况
(一)研究生个人信息
(二)学籍变动记录
说明:学籍变动种类包括休学、复学、保留学籍、联合培养、转专业、转导师、提前毕业、延迟毕业、退学
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一)掌握本研究方向知识概述
(二)研究生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
三、研究生的教学、专业、科研实践和学术报告记录
四、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表
院所审核意见(盖章):研究生部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五、在学期间的成果和奖励
(一)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审核人(签字):学院(部、所):(盖章)
年月日(二)在学期间出版专著、获得科研成果奖励及专利情况
审核人(签字):学院(部、所):(盖章)
年月日
六、学位论文工作计划
十、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
十一、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意见
十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意见。
云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
云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级学科名称统计学二级学科名称统计学二级学科代码071400填表日期:2014年6月云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一、适用专业统计学二、培养目标本专业学生需系统全面地掌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初步具有独立从事专业研究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培养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
应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具有可在科研院所或高等学校从事本学科或相邻学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
三、研究方向统计估计理论四、学制与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
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6年。
五、培养环节与学分要求1.培养环节博士研究生培养环节主要包括课程学习、教学与社会实践、科研训练、学位论文。
2.学分要求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须修满至少31学分。
其中,课程学习学分至少20学分;教学与社会实践1学分;科研训练2学分;完成学位论文撰写、通过预答辩与答辩计8学分。
六、培养计划统计学(统计估计理论方向)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表说明:1、跨一级学科考生由导师视其具体情况安排补修本专业硕士专业课,须参加考核但不计学分;2、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须修满至少20学分的课程。
七、培养方式与考核方式(一)培养方式1.实行导师负责制。
以导师为主建立博士指导小组,可以设立副导师,指导小组3-4人,导师和指导小组负责制订培养计划,并对论文进行全面指导,博士生的培养应以科学研究为主,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
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和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并注意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2.课程学习、课题研究与科研论文相结合。
通过课程学习以掌握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通过课题研究和科研论文以培养从事科学研究和胜任专业工作的能力。
3.强化学科交叉与融合,拓展研究生的知识面与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云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云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为保证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有利于优秀人才的成长,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中期考核是通过对博士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基本知识以及科研能力进行评价,以考察其是否具备进入下一阶段学习与科研的能力。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1、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的要求修满课程学分后,进入中期考核环节。
中期考核应在第三学期或第四学期完成。
三、组织实施1、研究生部对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进行管理、协调与监督。
2、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组织完成本学科各专业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由三至五人组成,以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员为主,设组长一人,秘书一人。
四、中期考核的主要内容1、政治思想表现考核博士研究生是否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路线,遵纪守法守规,以及参加政治学习情况。
2、课程学习情况考核博士研究生是否按培养方案要求,按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课程学分。
3、科研能力考核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出版发表或已完成的科研成果,评价该生是否有继续培养的潜力,能否完成博士学位论文。
4、文献收集整理及学术交流考核博士研究生文献查阅能力及学术活动参与情况,评价该生是否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学术研究的前沿动态。
5、下一阶段计划和准备情况考核博士研究生是否明确研究方向,是否在学位论文研究领域收集齐备相关文献,是否明确学位论文所研究问题及应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
五、考核程序1、博士研究生进行自我鉴定,填写中期考核表;2、导师对博士研究生的自我鉴定作出评价;3、博士研究生向考核小组进行陈述;4、考核小组向博士研究生提问;5、考核小组对博士研究生进行评价,作出是否同意其进入下一阶段培养的决定。
六、考核结论与处理1、考核结论(1)考核结果分为3种:①通过;②延期重审;③不适宜继续培养。
(2)中期考核应对每位博士研究生提出具体的评语,指出其成绩和不足之处,以利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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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考核主要考核博士研究生对本学科研究领域的了解情况、独 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科研素质以及科研作风、学习和工作态度等。
中期考核一般应安排在第三学期或第四学期进行,考核小组应在 考核前一个月向考生宣布考核范围、方法及时间。
5、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年学分制,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 位期间应修满规定课程和其他必修环节最低学分数要求。应用经济学 和工商管理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须修满至少 30 学分。其 中,课程学习学分至少 19 学分;教学与社会实践 1 学分;科研训练 2 学分,其中,访学研究及主讲专题学术报告计 1 学分,在一定级别 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计 1 学分;完成学位论文撰写、通过预答辩与答辩 计 8 学分。统计学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须修满至少 31 学 分。其中,课程学习至少 20 学分;教学与社会实践 1 学分;科研训 练 2 学分,其中,访学研究及主讲专题学术报告计 1 学分,在一定级 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计 1 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撰写、通过预答 辩与答辩计 8 学分。 八、本总则是全校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指导性文件,各培养单 位可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要求,制订本学科专业的详细培养方案。 九、本方案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十、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其他必修环节是为了扩宽博士研究生的视野,促进博士研究生主 动关心和了解学科前沿的进展,各学科的培养方案应根据本学科的情 况,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实践和学术活动,包括听取的学术报 告(讲座)的次数及考查要求和方式。
第二外国语是否作为选修或必修,由各学科专业根据各自情况作 出决定。
五、科学研究训练 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培养教学、科研方面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为主。 博士研究生不仅要具有独立地从事科学研究创造性工作的能力,而且 还要具有主持较大型科研、技术开发项目,或解决和探索我国经济、 社会发展问题的能力。为此,博士研究生应在论文答辩申请前完成科 研训练。 一是在读期间,要求到国内外本学科研究居于前列的高校、研究 机构,或具有博士后流动站的企事业单位,至少访学研修 3 个月,并 主讲专题学术报告。 二是除完成各学科制定的培养方案、学校制定的培养要求外,必 须完成以下科学研究成果之一,方能申请博士论文答辩。
1
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二、学制与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4 年。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
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不 得超过 6 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制可比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 适当延长。
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 博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设置原则上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 部正式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为依据。 研究方向的调整和设置,要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需要 努力把握本学科发展的主流和趋势,拓宽学科领域和内涵,突出本学 科已有的特色和优势,并力求体现前瞻性、先进性和前沿性。同一专 业内所设置的研究方向数量不宜过多,并力求相对稳定;所设研究方 向应全面体现该专业科研前沿状况,应在总体上对本二级学科的主要 研究领域有一定范围的覆盖面,既不宜过窄,又要避免重复。研究方 向的调整和设置还应注意新研究方向的开拓。所设的每个研究方向均 应有较强的师资配备,并有丰富的研究成果。 四、课程设置 1、总体要求 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是体现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的重要标志,培 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是体现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方面,也是学 科、专业培养能力和已有的特色和优势的具体体现。博士研究生培养 方案中的课程应结合博士研究生所需要的知识结构以及提高其创新
说明: 1、跨一级学科考生由导师视其具体情况安排补修本专业硕士专业课,须参加考核但不计学分; 2、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须修满至少 19 学分的课程。
8
附件 2 应用统计(0714)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表
课程 类别
必 修 课 公 共 课选 修 课
课程名称 中国马克思主义
与当代 第一外国语(英语)
5
一级学科培养管理单位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预答辩者,方能申 请论文答辩。
七、培养方式和学分要求 1、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和导师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 结合的原则。根据培养工作的需要,组成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首的博 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其成员一般为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副高及以 上专业技术职务)。 2、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内,在导师指导小组的指导下, 根据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课题研究方向与博士研 究生的个人特点,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并报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 养管理单位备案。个人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科研工作、中期考核、 开题报告、学位论文以及实践环节等项目的要求和进度做出具体规定 并严格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因特殊原因需要修改者,须经导 师同意后,报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单位审批、备案。 3、博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可采用教师讲授、学生自学、课堂讨论、 专题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提倡教师讲授与课堂讨论相结合为主的教 学方式。教学中要充分发挥博士研究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既要使博士研究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又要使他们掌握科学研 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4、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以后,在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始之 前,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单位应指定 3-5 名本学科和相关学 科具有高级职称教师组成考核小组对其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小组负责 命题和评定成绩。博士研究生导师可以参加考核小组,但不担任负责 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适应我国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从事创造性学术活动能 力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富有学术竞争精神,具备创新能力的高层次 专门人才。具体要求: 1、思想政治上,努力学习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 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 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服务。恪守科学道德,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实事求是和诚挚合作 的工作作风,有为科学事业奋斗和献身的精神。 2、业务上,要求掌握本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 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和 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高度综合和提出独立见 解的能力,并能取得创造性的成果。要求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使 用该语种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
3
公共选修课程是指为了博士研究生树立科学世界观,建立学术伦 理道德,培育论文写作规范而开设的课程,面向各专业博士研究生, 每门课程 18 学时,计 1 学分。
专业选修课是指为拓宽博士研究生的知识面,适应学科发展的需 要,拓宽和加深各研究方向必要的知识,体现学科发展前沿和跨学科 的课程。专业选修课按专业设置,也可以按一级学科设置,博士研究 生也可以跨学科选修,每门课程设置 36 学时,计 2 学分。
分 Ⅰ Ⅱ Ⅲ Ⅳ Ⅴ Ⅵ Ⅶ Ⅷ 时 方式
2√
36 考试
4√
72 考试
2
√
1
√
1
√
36 考查
18 考查 18 考查
3√ 3√
54 考试 54 考试
3
√
54 考试
2
√
36 考试
课程归口 马克思主义
学院 国际语言 文化学院 马克思主义
学院 研究生部 研究生部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统计与数学
学院
导师组
专
专业选修课一
云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培 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04 年)、《教育部 国 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 号)、《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教研办[1998]1 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 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2000]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 对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制订本总则。
7
附件 1 应用经济学(0202)ⅹⅹ专业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表
课程 类别
课程名称
必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修 公课
第一外国语(英语)
共
课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选
修
学术伦理道德
课
论文写作
其他博士专业课程
学
高级微观经济学
科
高级宏观经济学
基
础
高级计量经济学
课
专 专
业 业
必
课修
专业课
课
学
开课学期
学 考核
2
和独立科研能力的需要设置,原则上立足一级学科基本要求,结合专 业培养目标设置。博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应对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 适用对象及教学要求作出明确的规定。不仅要与硕士生的课程设置分 清层次,体现进一步拓宽和加深专业基础的要求,而且还应注意与硕 士阶段学位课程之间的区分和衔接。
2、课程类型 博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公 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其他必修环节。其中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 课和专业必修课为学位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其他必修环节 为非学位课。 公共必修课是指根据教育部要求,全校各专业博士研究生都要修 读的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外国语课程,分别为 36 学时和 72 学时,各计 2 学分和 4 学分。 学科基础课是研究生学习和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基础理论的重 要基本课程,应按一级学科设置;设置三门课程。每门学科基础课程 54 学时,计 3 学分。学科基础课的教学,应有课外阅读和作业布置 及考核。 专业必修课是指为博士研究生掌握本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 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所必须修读的课程。一般应按二级学科的 要求开设,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拓宽业务基础需要的基础理论课程; 二是为进入学科前沿或研究课题需要的理论专著和文献选读课程;三 是适应学科交叉的跨学科的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一般为 36 学时,计 2 学分。专业必修课程的教学,应有课外阅读和作业布置及考核。博 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学习一门专业必修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