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个国家强制性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个国家强制性标准一、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本标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其他树脂类型和其他用途的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涂料可参照使用.项目限量值硝基漆类聚氨酯漆类醇酸漆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a/(g/L)≤ 750光泽(60。
)≥80,600 550 光泽(60。
)〈80,700苯b/%≤ 0.5甲苯和二甲苯总和b/%≤ 45 40 10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c/%≤ - 0.7 -重金属(限色漆)(mg/kg) ≤ 可溶性铅 90可溶性镉 75可溶性铬 60可溶性汞 60a按产品规定的配比和稀释比例混合后测定。
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稀释后进行测定。
b如产品规定了稀释比例或产品由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时,应分别测定稀释剂和各组分中的含量,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总量。
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进行计算。
c如聚氨酯漆类规定了稀释比例或由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时,应先测定固化剂(含甲苯二异氰酸酯预聚物)中的含量,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含量。
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小稀释量进行计算.本标准不适于水性木器涂料。
包装标志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T9750—1998的规定外,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对于由双组分或多组分配套组成的涂料,包装标志上应明确各组分配比.对于施工时需要稀释的涂料,包装标志上应明确稀释比例。
安全涂装及防护涂装时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并远离火源.涂装方式尽量采用刷涂。
涂装时施工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涂装完成后继续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涂装后的房间在使用前应空置一段时间.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墙面涂料中对人体有害物质容许限值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安全漆装及防护等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由于以上规范内容多且过于专业技术化,本网站暂时不予以上传。
GB186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6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6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6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6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685-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686-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687-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GB18688-2001《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
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2002年1月1日为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负责组织制修订了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2002年1月1日
为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负责组织制修订了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x-2001,GB6566-2001)2001年12月10日批准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2002年7月1日起强制执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等10项国家标准,自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国家标准的产品。
10项标准是: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2001);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2001);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2001);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18587-2001);9.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18588-2001);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01):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人造板及其制品(包括地板、墙板等)中甲醛释放量的指标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释放甲醛的室内装饰装修用各类人造板及其制品。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2001)本标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其他树脂类型和其他用途的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涂料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于水性木器涂料。
包装标志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T9750-1998的规定外,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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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目一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氯乙烯单 体含量测定
任务二操作训练
试样溶液配备 从试样的聚氯乙烯层中切取0. 3~0. 5 g(准确到0. 1 mg),置于样品瓶中,
质,其材料是一种非结晶性材料。PVC材料在实际使用中经常加入稳定 剂、润滑剂、辅助加工剂、色料、抗冲击剂及其他添加剂。具有色泽鲜 艳、不易燃性、高强度、耐气候变化性以及优良的几何稳定性。PVC对 氧化剂、还原剂和强酸都有很强的抵抗力。然而它能够被浓氧化酸如浓 硫酸、浓硝酸所腐蚀并且也不适用与芳香烃、氯化烃接触的场合。 2. PVC的分类 PVC可分为硬PVC和软P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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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目二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重金属含 量测定
任务一仪器与试剂的认知与准备
1.仪器 (1)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配备铅、镉、铬空心阴极灯,并装有通入空气
和乙炔的燃烧器。 (2)分析天平。 (3)容量瓶:100 mL。 2.试剂 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所用水均符合GB/T6682中三级水的要求。 (1)盐酸:1.0 mol/L。 (2)盐酸溶液:0. 07 m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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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目三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挥发物含 量测定
VOC对人体的影响可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气味和感官,包括感官刺激,使人感觉干燥。 二是钻膜刺激和其他系统毒性导致的病态,如VOC很容易通过血液一大
脑的障碍,从而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受到抑制,因此当VOC达到一定浓度 时,会引起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症状,严重时甚至引发抽搐、昏 迷,伤害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造成记忆力减退等严重后果。 三是具有基因毒性和致癌性(当然,VOC对人的影响与其浓度有关)。
室内装修装饰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及测定
二、仪器和设备
1.小型环境测试舱
用于甲醛释放量测试的设备为小型环境测试舱(常用的有60L和1 m3两种),如图61。包括:密封舱、清洁空气发生装臵、加湿控制装臵、环境参数(气流量、温度和湿度) 的自动测量和控制装臵、标准气发生和校准系统。
(1)密封舱:舱体材料为无吸附性、化学反应惰性、不释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不锈
度。
甲醛自动分析仪法分析时,直接将仪器的采样头与舱出气口相 连接。化学法分析时,采用气泡吸收管和空气采样器采样;气相色
谱法分析时,采用吸附管(内装吸附剂)和空气采样器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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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醛的测量和甲醛分析仪
测试仪器为美国INTERSCAN公司产4160型甲醛分析仪。测量范围0~ 23.99mg/m3,最小读数0.012mg/m3,准确度≤±0.024mg/m3。 读数方法为:甲醛分析仪接舱出气口,提前2分钟接甲醛仪,到预定 时间点读数。该仪器采样系统为动力抽气式,气流量为1L/min。尽管该仪 器在现场测量时可能会由于其他污染物的存在,出现测量偏差。但是由于 小型环境气候舱由纯净空气系统供气,在测定木质板材释放的甲醛过程中 也不存在其他污染物的干扰,故测量数值十分稳定、准确、重现性非常好, 特别是能动态观察甲醛浓度的瞬间变化规律。 由于该仪器用ppm为计量单位,故按照23℃时甲醛浓度转换关系式: lppm=1.236mg/m3(即0.0971ppm=0.12mg/m3),将测试数据转换为甲醛释 放量的计量单位。
四、舱试验侧试条件
舱空气温度(T)=23℃士0.5℃扩舱空气相对湿度(RH)=45%±5.0%; 舱空气交换率(N)=1.0 h-1±0.1h-1;舱装填量(L)=1.0 m2/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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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测试步骤 1.测试舱的准备: (1)在实际测量之前,要进行舱的清洗。先用强碱性清洗剂,然后使 用自来水冲洗舱内表面,最后使用去离子水冲洗。 (2)将测试舱放在温度可控制的环境中,在试验条件下通清洁空气净 化处理。 (3)测量舱本底甲醛浓度,以保证本底污染水平低于分析方法的检出 限。 2.板材边缘的处理: 进行舱测试时,要根据木质板材的厚度对边缘进行处理,当板材的 厚度≥O.5cm时,须用无甲醛释放的胶带或者低溶剂成分的聚氨基甲酸酯 漆封边,以排除边缘释放所造成的高浓度假象;当板材的厚度<0.5cm时,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个国家强制性标准-精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个国家强制性标准一、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本标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其他树脂类型和其他用途的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涂料可参照使用。
项目限量值硝基漆类聚氨酯漆类醇酸漆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a/(g/L)≤ 750光泽(60。
)≥80,600 550 光泽(60。
)<80,700苯b/%≤ 0.5甲苯和二甲苯总和b/%≤ 45 40 10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c/%≤ - 0.7 -重金属(限色漆)(mg/kg) ≤ 可溶性铅 90可溶性镉 75可溶性铬 60可溶性汞 60a按产品规定的配比和稀释比例混合后测定。
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稀释后进行测定。
b如产品规定了稀释比例或产品由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时,应分别测定稀释剂和各组分中的含量,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总量。
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进行计算。
c如聚氨酯漆类规定了稀释比例或由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时,应先测定固化剂(含甲苯二异氰酸酯预聚物)中的含量,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含量。
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小稀释量进行计算。
本标准不适于水性木器涂料。
包装标志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T9750-1998的规定外,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对于由双组分或多组分配套组成的涂料,包装标志上应明确各组分配比。
对于施工时需要稀释的涂料,包装标志上应明确稀释比例。
安全涂装及防护涂装时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并远离火源。
涂装方式尽量采用刷涂。
涂装时施工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
涂装完成后继续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涂装后的房间在使用前应空置一段时间。
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墙面涂料中对人体有害物质容许限值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安全漆装及防护等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2001
第2页
资料编号: GB 18586-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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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目次
前 言............................................................................................................ 2 目 次............................................................................................................ 3 1 范围 ..............................................................................................................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 3 要求 .............................................................................................................. 6
从试样的聚氯乙烯层切取 0.3g-0.5g,按 GB/T4615-1984 规定测定氯乙烯单体含量。
5.4 可溶性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5.4.1 仪器:原子吸收光谱仪(石墨炉),分析天平(感量 0.0001g)。 5.4.2 试剂和溶液:盐酸 c(HCL)=1.0mol/L、盐酸 c(HCL)=0.07mol/L、去离子水、 硝酸铅。 5.4.3 试样的制备:使干净的卷材地板处于平展状态,沿产品宽度方向均匀裁取 10mm× 100mm 的长方形试样 2 块,将其分别分为 10mm×10mm 10 块,分别加入 25mL 1.0mol/L 盐酸溶液,浸泡 24h 后用去离子水定容至 50 mL 将浸泡液过滤,待测,同时制备空白溶 液。 5.4.4 仪器条件:测定铅的波长为 283.3nm,测定镉的波长为 228.3nm。 5.4.5 铅标准曲线绘制:称取 1.598g 硝酸铅,用 20 mL 盐酸 c(HCL)=0.07mol/L 溶解 移入 1000mL 容量瓶中,用去离子水稀释至刻度,充分摇匀(1mL 溶液含有 1mg 铅)。分 别移取 0mL,2.0mL,4.0mL,6.0mL,8.0mL 于 100mL 容量瓶中,用去离子水稀释至刻度, 配成含铅量为 0μg/mL,20μg/mL,40μg/mL,60μg/mL,80μg/mL 的标准溶液。取 10 μL 标准溶液进样,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测定其吸光度值,以标准溶液铅浓度为 横坐标,以相应吸光度值减去空白试验溶液吸光度值为纵坐标,绘制标准曲线。 5.4.6 镉标准曲线绘制:称取含有 1.000g 镉(准确至 1mg)的规定纯度折水溶性镉盐于 1000mL 容量瓶中用盐酸溶液 c(HCL=0.07mol/L 溶解、稀释至刻度,充分摇匀(1mL 此标 准溶液含有 1mg 镉)。分别移取 0mL,2.0mL,4.0mL,6.0mL,8.0mL 于 100mL 容量瓶中, 用去离子水稀释于刻度,配成含镉量为 0μg/mL,20μg/mL,40μg/mL,60μg/mL,80 μg/mL 的标准溶液。取 10μL 标准溶液进样,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测定其吸光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x-2001,GB6566-2001)2001年12月10日批准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2002年7月1日起强制执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等10项国家标准,自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国家标准的产品。
10项标准是: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2001);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2001);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2001);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18587-2001);9.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18588-2001);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01):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人造板及其制品(包括地板、墙板等)中甲醛释放量的指标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释放甲醛的室内装饰装修用各类人造板及其制品。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2001)本标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其他树脂类型和其他用途的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涂料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于水性木器涂料。
包装标志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T9750-1998的规定外,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环境监测岗专业考试)
第七节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一)基础知识分类号:M7-0一、填空题《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l8586—2001)要求测定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的有害物质包括、、和挥发物。
答案:氯乙烯单体可溶性铅可溶性镉二、选择题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6--2001)中规定,样品自生产之日起在仓储条件下放置d后进行试验。
( )A.5 B.7 C.15 D.30答案:B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6—2001)要求,测定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的有害物质实验所用试样应在距离样品边缘至少mm处裁取。
( ) A.20 B.30 C.40 D.50答案:D三、问答题简述《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6-2001)规定判定产品合格与否的方法。
答案:所有项目的检验结果均达到本标准规定要求时,判定该产品为合格产品;若有一项检验结果未达到本标准规定要求时,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参考文献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l8586-2001)命题:解光武池靖审核:池靖解光武陈丹青(二)氯乙烯单体分类号:M7—1一、填空题1.按照《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5—2001)测定壁纸中氯乙烯单体含量时,所使用的色谱柱应能使试样中杂质与氯乙烯完全分开。
每升或每千克含有0.02mg 氯乙烯的溶液得到的色谱峰高,至少是基线噪声的倍。
答案:52.《聚氯乙烯树脂中残留氯乙烯单体含量测定方法》(GB/T 4615—1984)中规定,用固上气相色谱法测定聚氯乙烯树脂中残留氯乙烯单体时,试样含水量需低于%,平衡温度为℃。
答案:0.5 90二、判断题1.氯乙烯是有害气体,故在配制样品和排放等处理时,都要在通风橱中进行。
( )答案:正确2.《聚氯乙烯树脂中残留氯乙烯单体含量测定方法》(GB/T 4615—1984)中规定,测定氯乙烯单体时,将水分含量合格的试样按批号装满于广口瓶中,密封保存。
已经开始实行的10项《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
PEG-20M φ3×2m
填 充 柱 1根
GDX102 φ3×2m
填 充 柱 1根
仪 器: 数据处理: 色 谱 柱: 检 测 器: 进 样 器: 温 度:
GC9790A型气相色谱仪 N2000或N3000色谱数据工作站 SE30 φ0.53×30m ×1.5um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 毛细柱进样器
柱温 100℃ 检测器: 200 ℃ 进样器 200 ℃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监测
室内空气污染监测
室内空气中苯浓度的测定
苯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确认为有毒致癌物质。国家标准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GB7691-87第2.1节明确规定“禁止使用 含苯(包括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不包括甲苯、二甲苯) 的涂料、稀释剂和容剂。”但由于含苯有机溶剂价格低,挥发 快,施工性好,在溶剂性涂料和胶粘剂中仍有可能使用,危害 极大。室内空气中苯含量测定方法普遍采用国家标准《居住区 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气相色谱法》 GB11737-89规定的方法。该方法用装有活性碳采样管的大气采 样管的大气采样器现场采样;用热解吸装置或用二硫化碳提取 出来,在气相色谱仪中经聚乙二醇6000色谱柱分离,用氢火焰 检测器检测,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经校正因子定量。但用二 硫化碳提取的方法很麻烦,而且测量下限和准确度较差,故不 推荐采用。
室内空气污染监测
三大污染源
身造成的污染,如水泥、砂石浇灌有的加入了添加剂, 混凝土气块中含有氡,矿渣砖里有放射性物质;二是装 饰装修带来的污染,如板材、油漆中的甲醛、苯等,尤 其是低档材料污染更为严重;三是家具带来的污染。已 经开始实行的10项《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系列 标准,基本上三管齐下杜绝了污染渠道,具体涉及人造 板及其制品、溶剂型木器涂料、内墙涂料、胶粘剂、木 家具、壁纸、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地毯、混凝土外加剂、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等10大类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汇总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2001年12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该标准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2002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这10项标准的产品。
这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内墙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胶粘剂、地毯及地毯用胶粘剂、壁纸、木家具、聚氯乙烯卷材地板、混凝土外加剂、建筑材料放射性核元素等。
一、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又称聚氯乙烯地板革)中氯乙烯单体、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和其他挥发物的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并加入适当助剂,用涂敷、压延、复合工艺生产的发泡或不发泡的、有基材或无基材的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以下简称为卷材地板),也适用于聚氯乙烯复合铺炕革、聚氯乙烯车用地板。
2 、要求2.1 氯乙烯单体限量卷材地板聚氯乙烯层中氯乙烯单体含量不大于5mg/kg 。
2.2 可溶性重金属限量卷材地板中不得使用铅盐助剂;作为杂质,卷材地板中可溶性铅含量应不大于20mg/m2 。
2.3 挥发物的限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一、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室内使用的木家具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使用的各类木家具产品。
2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三、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人造板及其制品(包括地板、墙板等)中甲醛释放量的指标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释放甲醛的室内装饰装修用各种类人造板及其制品。
2、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试验方法几限量值 a 仲裁时采用气候箱法。
b E1 为可直接用于室内的人造板,E2 为必须饰面处理后允许用于室内的人造板。
四、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墙面涂料中对人体有害物质容许限值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安全涂装及防护等内容。
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2001年12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该标准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2002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这10项标准的产品。
这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内墙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胶粘剂、地毯及地毯用胶粘剂、壁纸、木家具、聚氯乙烯卷材地板、混凝土外加剂、建筑材料放射性核元素等。
一、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又称聚氯乙烯地板革)中氯乙烯单体、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和其他挥发物的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并加入适当助剂,用涂敷、压延、复合工艺生产的发泡或不发泡的、有基材或无基材的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以下简称为卷材地板),也适用于聚氯乙烯复合铺炕革、聚氯乙烯车用地板。
2 、要求2.1 氯乙烯单体限量卷材地板聚氯乙烯层中氯乙烯单体含量不大于 5mg/kg 。
2.2 可溶性重金属限量卷材地板中不得使用铅盐助剂;作为杂质,卷材地板中可溶性铅含量应不大于 20mg/m2 。
2.3 挥发物的限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发泡类卷材地板中挥发物的限量非发泡类卷材地板中挥发物的限量玻璃纤维基材其他基材玻璃纤维基材其他基材≤75 ≤35 ≤40 ≤10一、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室内使用的木家具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使用的各类木家具产品。
2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项目限量值甲醛释放量mg/L ≤1.5重金属含量(限色漆)mg/kg 可溶性铅≤90 可溶性镉≤75 可溶性铬≤60 可溶性汞≤60三、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人造板及其制品(包括地板、墙板等)中甲醛释放量的指标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整理]GB18586-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2001批准日期2001-12-10 实施日期2002-01-01国家质监局本标准中第3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该国家标准,过渡期6个月;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国家标准的产品。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又称聚氯乙烯地板革)常用于室内装饰。
为保护人体健康,限制有害物质含量,改善相应的室内环境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洁涛、曾新榕、戚其平、徐东群、苏永明。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又称聚氯乙烯地板革)中氯乙烯单体、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和其他挥发物的限量、试验方法、抽样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并加入适当助剂,用涂敷、压延、复合工艺生产的发泡或不发泡的,有基材或无基材的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以下简称为卷材地板),也适用于聚氯乙烯复合铺炕革、聚氯乙烯车用地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918-199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T 4615-1984 聚氯乙烯树脂中残留氯乙烯单体含量测定方法3 要求3.1 氯乙烯单体限量卷材地板聚氯乙烯层中氯乙烯单体含量应不大于5mg/kg。
3.2 可溶性重金属限量卷材地板中不得使用铅盐助剂;作为杂质,卷材地板中可溶性铅含量应不大于20mg/㎡。
卷材地板中可溶性镉含量应不大于20mg/㎡。
3.3 挥发物的限量卷材地板中挥发物的限量见表1。
表1 挥发物的限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4 抽样4.1 按有关产品标准规定执行,相关产品标准无抽样规定时按6.1执行。
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卷材地板中不得使用铅盐助剂;作为杂质,卷材地板中可溶 性铅含量应不大于20mg/m2。 卷材地板中可溶性镉含量应不大于20mg/m2 。 ⑶ 挥发物的限量
9
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中 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7
地毯及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应分别符 合表1、表2、表3的规定。A级为环保型产品,B级为有害物 质释放限量合格产品。
14
10、建筑材料 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
装修材料
标准根据装修材料放射性水平大小划分为以下三类:
A 类装修材料:
装修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IRa ≤1.0和 Iγ≤1.3时要求的为A类装修材料。A类装修材料产销与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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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 有害物质限量10本标准 2001-12-10发布
2002-7-1实施
放 量试验方法及限 值 GB185802001
2
2、溶剂型木器 涂料中有害物质 限量 GB18581
3
3、内墙涂料中 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
4
4、室内装饰装 修材料胶粘剂中 有害物质限量 B18583(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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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室内装饰装 修材料中哪些要
求进场复验?
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 量验收规范》GB50210以及 《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 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以上10种材料中要求进场复 验的材料是:
人造板材的甲醛含量
室内用花岗岩的放射性
17
结束
2002-12
18
10
2023年河北省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3年河北省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
每批次产品抽取一卷样品,去掉样品卷最外3层后抽取,沿产品长度方向截取2m。
其中Im作为检验样品,Im作为备用样品。
2抽查产品名称及执行标准本次抽查的产品名称主要为: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各产品执行标准见下表。
3检验依据重要程度分级:A类-极重要质量项目,B类-重要质量项目,C类-一般质量项目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依照有关规定或产品适用标准,需要检测的其他项目,可视情况进行调整。
4判定规则4.1依据标准GB18586-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4.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pvc地板甲醛释放量标准
pvc地板甲醛释放量标准
PVC地板的甲醛释放量标准通常是由国家相关机构或行业协会制定的,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PVC地板甲醛释放量标准:
1. 欧盟REACH法规:PVC地板中甲醛释放量应不超过0.1毫克/升,使用后甲醛释放量应不超过0.05毫克/升。
2. 美国室内空气质量协会(AHAM)标准:PVC地板中甲醛释放量应不超过0.1毫克/升,使用后甲醛释放量应不超过0.05毫克/升。
3. 我国国家标准:PVC地板中甲醛释放量应不超过0.5毫克/升,使用后甲醛释放量应不超过0.2毫克/升。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只是一般性的指导,实际应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此外,在购买PVC地板时,还应注意产品的质量和品牌信誉,选择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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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
限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又称聚氯乙烯地板革)中聚氯乙烯单体、可溶性镉和其他挥发物的限量、试验方法、抽样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并加入适当助剂,用涂敷、压延、复合工艺生产的发泡或不发泡的、有基材或无基材的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以下简称为卷材地板),也适用于聚氯乙烯复合铺炕革、聚氯乙烯车用地板。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918-199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 4615-1984 聚氯乙烯树脂中残留氯乙烯单体含量测定方法
3、要求
3.1、氯乙烯单体限量
卷材地板聚氯乙烯层中氯乙烯单体含量应不大于5mg/kg。
3.2、可溶性重金属限量
卷材地板中不得使用铅盐助剂;作为杂质,卷材地板中可溶性铅含量应不大于20mg/ m2。
卷材地板中可溶性镉含量不应大于20mg/ m2。
3.3、挥发物的限量
卷材地板中挥发物的限量见表1
表1 挥发物的限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
4、抽样
4.1、按有关产品标准规定执行,相关产品标准无抽样规定时按6.1执行。
4.2、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1卷样品。
4.3、去掉样品卷最外3层后抽取,沿产品长度方向裁取1m。
4.4、样品抽取后,用非聚氯乙烯塑料袋密封在阴凉处放置,不应进行任何特殊处理。
5、试验方法
5.1、时效
自生产之日起在仓储条件下放置7d后进行试验。
5.2、取样
试验所用试样均应在距样品边缘至少50mm处裁取。
5.3、氯乙烯单体含量的测定
从试样的聚氯乙烯层切取0.3g~0.5g,按GB/T 4615-1984规定测定氯乙烯单体含量。
5.4、可溶性金属含量的测定
5.4.1、仪器:原子吸收光谱仪(石墨炉),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5.4.2、试剂和溶液:盐酸c(HCL)=0.07mol/L、去离子水、硝酸铅。
5.4.3、试样的制备:使干净的卷材地板处于平展状态,沿产品宽度方向均匀裁取10mm×100mm的长方形试样2块,将其分别分为10mm×10mm10块,分别加入25mL 1mol/L盐酸溶液,浸泡24h后,用去离子水定容至50 mL,将浸泡液过滤,待测。
同时制备空白溶液。
5.4.4、仪器条件:测定铅的波长为283.3nm,测定镉的波长为228.3nm。
5.4.5、铅标准曲线绘制:称取1.598g硝酸铅,用20mL盐酸c(HCL)
=0.07mol/L溶解,移入1000mL容量瓶中,用去离子水稀释至刻度,充分摇匀
(1mL溶液含有1mg铅)。
分别移取0mL,2.0 mL,4.0 mL,6.0 mL,8.0 mL于100 mL容量瓶中,用去离子水稀释至刻度,配成含铅量为0μg/ mL,20μg/ mL,40μg/ mL,80μg/ mL的标准溶液。
取10μg/ mL标准溶液进样,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测定其吸光度值,以标准溶液铅浓度为横坐标,以相应吸光度值减去空白试验溶液吸光度值为纵坐标,绘制标准曲线。
5.4.6、镉标准曲线绘制:称取1.000g镉(准确至1mg)的规定纯度的水溶性镉盐于1000mL容量瓶中,用盐酸溶液c(HCL)=0.07mol/L溶解,稀释至刻度,充分摇匀(1mL此标准溶液含有1mg镉)。
分别移取0mL,2.0 mL,4.0 mL,
6.0 mL,8.0 mL于100 mL容量瓶中,用去离子水稀释至刻度,配成含镉量为0μg/ mL,20μg/ mL,40μg/ mL,80μg/ mL的标准溶液。
取10μg/ mL标准溶液进样,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测定其吸光度值,以标准溶液镉浓度为横坐标,以相应吸光度值减去空白试验溶液吸光度值为纵坐标,绘制标准曲线。
5.4.7、试样测定:按标准曲线绘制的操作步骤,测定试样浸泡液的吸光度,代入标准曲线求得试样浸泡液中可溶性铅、可溶性镉的含量。
5.4.8、计算:
V2
χ1=1000×(a1-a0)× —
V1
式中:
χ1——试样中重金属含量,单位为毫克每平方米(mg/m2);
a1 ——从标准曲线上查得的试样浸泡液重金属含量,单位为毫克每毫升(mg/mL);
a0 ——空白溶液重金属含量含量,单位为毫克每毫升(mg/mL);
V1 ——试样浸泡液实际进样体积,单位为毫升(mL);
V2 ——试样浸泡液总体积,单位为毫升(mL)。
5.4.9、结果表示:以2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表示,保留2位有效数字。
5.5、挥发无含量的测定
5.5.1、仪器和设备:电热鼓风干燥箱,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5.5.2、使卷材地板处于平展状态,沿产品宽度方向均匀裁取形状为
100mm×100mm的试样3块,试样按GB/T2918-1998中23/50 2级环境条件进行24h 状态调节。
5.5.3、称量试样精确至0.0001g。
5.5.4、调节电热鼓风干燥箱至100C±2C,将试样水平置于金属网或多孔板上,试样间隔至少25mm,鼓风以保持空气循环。
试样不能受加热元件的直接辐射。
5.5.5、6h±10min后取出试样,将试样在GB/T2918-1998中23/50 2级环境条件放置24h后称量(精确至0.0001g)。
5.5.6、按如下公式计算发挥物的含量:
m1-m2
χ2=———
S
式中:
χ2——挥发物的含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2);
m1 ——试样试验前的质量。
单位为克(g);
m2 ——试样试验后的质量。
单位为克(g);
S ——试样的面积,单位为每平方米(m2)。
5.5.7、结果表示:以3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表示,保留2位有效数字。
6、检验规则
6.1、同一配方、工艺、规格、花色型号的卷材地板,以5000 m2为一批,不足此数也为一批。
6.2、本标准所列的全部技术要求内容均为型式检验项目。
6.2.1、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新产品的试制定型时;
——生产工艺及其原料有较大改变时;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6.3、所有项目的检验结果均达到本标准规定要求时,判定该产品为检验合格;若有一项检验结果未达到本标准规定要求时,判定该产品为检验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