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计价办法及费用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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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5.20•【字号】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施行日期】2002.07.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3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许仲林二00二年五月二十日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编制和确定建设工程造价,实施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造价的编制、确定及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专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实施监督管理。

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包括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工期定额、费用定额、人工单价、设备预算价格、材料价格等,或者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第六条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统一的预算定额、经济指标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等组织制定,经省人民政府发展计划等行政主管部门会签后公布。

第七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应当依据投资估算指标等计价依据以及建设期间价格变动等因素编制。

第八条建设工程概算,应当依据初步设计和概算定额等计价依据以及建设期间价格变动等因素编制。

经批准的建设概算,应当包括建设工程设计范围内建设工程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工程费用。

8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8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 (3)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 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 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 (5)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 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所发生的 各种费用。 (6)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费:指工程施工需要的垂 直运输机械使用费和建筑物高度超过20m时,人工、机 械降效等所增加的费用。 (7)构件运输及安装费:指混凝土、金属构件、门窗等 自堆放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吊装点的运输费用,以及 混凝土、金属构件的吊装费用。 (8)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是指根据各专业特点、各地 区和工程情况所需增加的施工技术措施费用。 (9)总承包服务费: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 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 六、清单费用定额解释与管理,由安徽省 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 造价总站)负责。 七、著作权所有,未经主编部门同意,严禁 使用本书内容制作各类出版物和各类软件, 违者必究。
第一章
•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工程造价构成与计算程 序
• 第一节 建设工程造价构成
• 建设工程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 税金组成(见表1)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耗损。
• (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 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 行实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 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 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 验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 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 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 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安徽-建标〔2017〕191号附件-2018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安徽-建标〔2017〕191号附件-2018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7年8月目录一总则………………………………………………………………二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四工程成本的评审…………………………………………………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格式………………………………………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一总则1.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有关工程量计算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3.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等。

4.本办法是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组成部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本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二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出的各项费用,由直接费和综合费构成。

(一)直接费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支付给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

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⑴工资: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⑵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建筑工程定额章节说明)精编版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建筑工程定额章节说明)精编版

总说明一、《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建筑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定额,并结合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及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二、本建筑定额包括: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绿色建筑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工程;钢木结构运输、安装工程;脚手架、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构筑物工程;防腐工程等内容。

三、本建筑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民用与工业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四、本建筑定额的作用:1.是编审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2.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3.是工程成本评审,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4.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本建筑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当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建筑定额中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1.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2.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

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逐一列出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表示。

3.混凝土、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体积以“m3”表示,设计强度(配合比)等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本建筑定额中现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如有特殊要求,可在措施费中考虑。

4.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共用定额》的规定。

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总说明一、《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建筑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定额,并结合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及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二、本建筑定额包括: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绿色建筑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工程;钢木结构运输、安装工程;脚手架、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构筑物工程;防腐工程等内容。

三、本建筑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民用与工业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四、本建筑定额的作用:1.是编审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2.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3.是工程成本评审,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4.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本建筑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当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建筑定额中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1.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2.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

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逐一列出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表示。

3.混凝土、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体积以“m3”表示,设计强度(配合比)等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本建筑定额中现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如有特殊要求,可在措施费中考虑。

4.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共用定额》的规定。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该住宅楼工程总造价为8000万元,其 中土建工程费用为6000万元,安装工 程费用为2000万元。
工程概况
计价依据
计价过程
计价结果
某住宅小区10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 50000平方米,包括土建、安装等工 程。
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按照定额规定的计价方法和程序进行 计算,得出工程总造价。
商业楼工程计价实例
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政策的实施效果
规范了建设市场秩序
通过实施严格的计价政策,有效规范了 建设市场秩序,减少了恶意竞争和低价
中标现象。
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
计价政策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推动了建筑行业的技术进步
和创新发展。
保障了工程质量安全
合理的计价政策为工程质量安全提供 了有力保障,避免了因低价中标导致 的工程质量问题。
公共设施工程计价实例
工程概况
计价依据
计价过程
计价结果
某城市公共设施项目,包括1 个图书馆、1个博物馆和1个体 育馆,总建筑面积60000平方 米。
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 额》及公共设施工程相关配套 文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计价 。
根据公共设施工程的特点和使 用功能,对土建、安装、装饰 等工程进行分别计价,并考虑 特殊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其他费用
包括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 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的其他费
用。
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编制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
根据安徽省的实际情况和建设工程的 特点,合理确定各项费用的取费标准 和计算方法。
公平合理原则
确保计价定额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避 免过高或过低的取费标准对建设工程 造价产生不良影响。
动态管理原则
根据市场变化和政策调整,及时对计 价定额进行修订和补充,确保其适应 性和准确性。

安徽-建标〔2019〕191号附件-2019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安徽-建标〔2019〕191号附件-2019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9年8月目录一总则………………………………………………………………二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四工程成本的评审…………………………………………………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格式………………………………………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一总则1.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有关工程量计算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3.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等。

4.办法是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组成部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本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二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出的各项费用,由直接费和综合费构成。

(一)直接费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支付给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

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⑴工资: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⑵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编制和确定建设工程造价,实施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造价的编制、确定及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专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实施监督管理。

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包括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工期定额、费用定额、人工单价、设备预算价格、材料价格等,或者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第六条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统一的预算定额、经济指标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等组织制定,经省人民政府发展计划等行政主管部门会签后公布。

第七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应当依据投资估算指标等计价依据以及建设期间价格变动等因素编制。

第八条建设工程概算,应当依据初步设计和概算定额等计价依据以及建设期间价格变动等因素编制。

经批准的建设概算,应当包括建设工程设计范围内建设工程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工程费用。

第九条建设工程施工图预算,应当在建设工程概算范围内,依据施工图、预算定额以及工程类别等编制。

第十条建设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的,招标标底应当依据预算定额、工程类别等编制,或者采用工程量清单的形式编制。

建设工程依法实行直接发包的,工程预算造价由发包、承包双方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结合建设期间价格变动等因素确定。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类别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具体核定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安徽-建标〔2017〕191号附件-2018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安徽-建标〔2017〕191号附件-2018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1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7年8月2目录一总则………………………………………………………………二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四工程成本的评审…………………………………………………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格式………………………………………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一总则1。

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有关工程量计算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3。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等.4。

本办法是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组成部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本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二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构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出的各项费用,由直接费和综合费构成。

(一)直接费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

11.人工费:是指支付给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

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⑴工资: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⑵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安徽-建标〔2017〕191号附件-2018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安徽-建标〔2017〕191号附件-2018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7年8月目录一总则………………………………………………………………二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四工程成本的评审…………………………………………………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格式………………………………………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一总则1.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有关工程量计算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3.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等。

4.本办法是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组成部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本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二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出的各项费用,由直接费和综合费构成。

(一)直接费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支付给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

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⑴工资: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⑵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安徽-建标〔2017〕191号附件-2018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安徽-建标〔2017〕191号附件-2018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1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7年8月2目录一总则………………………………………………………………二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四工程成本的评审…………………………………………………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格式………………………………………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一总则1。

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有关工程量计算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3。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等.4。

本办法是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组成部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本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二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构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出的各项费用,由直接费和综合费构成。

(一)直接费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

11.人工费:是指支付给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

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⑴工资: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⑵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实施规定

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实施规定
第十一条计价依据动态调整内容发布后,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应适时开展宣贯培训。
第十二条发承包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是否执行计价依据动态调整内容,若约定执行,应同时约定相应的计 价方法。若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工程项目,工程造价计取按合同签订时的计价依据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鼓励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工程造价领域相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计价依据动态调整,反馈调整意见建 议,参加编制工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信用激励。 第十四条各市造价管理机构要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征集渠道,丰富工作手段,加强计价依据意见征集的 宣传动员和搜集整理,做好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的实施指导。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安徽省建设工态调整 实施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健全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管理体制,建立计价依据与市场变化的联 动机制,提高计价依据适用性,为工程建设提供更好的计价服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动态调整是指对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简称“计价依据”)进行局部修订和内容补充。
第六条参与意见征集的单位和个人应填写《计价依据问题反馈表》(附件1)。提出具体修编或者增补建议的, 应同时提供相关详细数据、测算过程及其他证明材料,为动态调整工作提供依据。
第七条各市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每季度初5日前将本市行政区域内上季度单位和个人的意见,经汇总整理后,填写
计价依据问题反馈汇总表》(附件2),同附件1一并报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附件:L计价依据问题反馈表 2.计价依据问题反馈汇总表 计价依据问题反馈表
填表日期: 注:1.一个(一类)问题填写一张表格。 2.建议修改或增加内容应注明定额章节编号或政策文件文号。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1总则2.1.1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原则、计价程序和要求,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2.1.2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等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2.1.3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必须执行本规则。

其他投资的建设工程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主自行确定。

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应执行本规则。

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的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由资金及贷款资金,国家通过对内发行政府债券或向国外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举借主权外债所筹集的资金。

“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不含50%),或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

2.1.4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2.1.5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所有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具有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

“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等是编制与核审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依据,是编制与审核招标工程控制价或标底价、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的参考性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各方主体必须遵守清单计价依据中的强制性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应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格式填写。

2.1.6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2.2清单计价工程费用的构成与计算2.2.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规费和税金构成。

安徽 计价办法及费用定额

安徽 计价办法及费用定额

9.增设《共用册》,将原来分散在不同专业中的相同
定额项目汇总合并在一起,统一测定消耗量,解决现行
定额中不同专业相同项目定额消耗量水平不统一的问题。 10.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市政定额中路灯工程并入
安装工程中的电气安装册,解决水平不统一,及缺漏项 的问题。
11.按材料性质和管径区分管网工程在市政定额和安 装定额的列项,解决项目设置重复和消耗量水平不一致 的问题。
【条文】5.1.4 招标控制价应按照本规范第5.2.1条的规定编制, 不应上调或下浮。
为体现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性,防止招标人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 给投标人以错误信息,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 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规定,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 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对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上浮或下调。
【条文】7.1.3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建 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的 建设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 建设工程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本条规定了不同工程采用的合同形式,明确了三种合同形式的适用对象。 1.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本条规定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 应采用单价合同,单价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 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外,允许调整。但调整方式、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 2.所谓总价合同是指总价包干或总价不变合同,如有的地区就规定工期 半年以内,工程施工合同总价200万元以内,施工图纸已经审查完备的工程施 工发、承包可以采用总价合同。 3.所谓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承包人不承担任何价格变化风险的合同。因此, 适用于时间特别紧迫,来不及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商谈,以及工程施工技术特别 复杂的建设工程。

安徽2018计价办法及费用定额

安徽2018计价办法及费用定额
4.按照“营改增”的相关要求,对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 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设工程造价计算,分别规定了相应的 计算方法。
5.取消工程类别,取消区间费率 6.结合现阶段对工程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的要求,根 据工程实测,提高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费率标准,并列为 不可竞争性用,提升了定额对市场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7.根据不同专业的施工特点,增列了部分措施费项目。 8.统一了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费用组成和造价计算方 法。
(编制人:造价师、造价员 复核人:造价师) 3.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编制与审核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及其所在 单位,应对其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4.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按规 定编制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应当包括总价、 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可竞争 性费用和税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令 第八条)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第九条
③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 项目。
2.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②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③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④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⑤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条文】5.1.1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 招标控制价。
修编的主要内容
1.调整定额人工费的组成。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
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 号)的精神,调整了定额人工费的组成,扩大人工单价 计算口径,将单价构成调整为工资、津贴、职工福利费、 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 工教育经费。一是使得定额人工费与市场实际用工情况 更加贴近;二是提高人工单价后相应降低定额人工消耗 量,改变长期以来“以量补价”的现象,达到理顺量价 关系的目的;三是更有利于今后人工单价实现动态发采用工 程量清单计价。

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总说明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制定《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以下简称省清单计价规范)。

一、省清单计价规范的组成省清单计价规范主要由以下各分册组成:(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装饰装修工程)》;(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装工程)》;(4)《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二、省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省清单计价规范作为省级计价标准,是“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主要包括:(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

(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3)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控制价(标底价)编制,工程结算。

(4)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5)安徽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指引。

三、省清单计价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编制,适用于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省清单计价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省清单计价规范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1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1.0.1 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清单计价依据)。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2022清单计价规则资料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2022清单计价规则资料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2022清单计价规则资料2.1.1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原则、计价程序和要求,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2.1.2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等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2.1.3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必须执行本规则。

其他投资的建设工程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主自行确定。

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应执行本规则。

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的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由资金及贷款资金,国家通过对内发行政府债券或向国外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举借主权外债所筹集的资金。

“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不含50%),或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

2.1.4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2.1.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所有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具有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

“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等是编制与核审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依据,是编制与审核招标工程控制价或标底价、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的参考性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各方主体必须遵守清单计价依据中的强制性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应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格式填写。

2.1.6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2.2清单计价工程费用的构成与计算2.2.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规费和税金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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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7.1.3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建 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的 建设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 建设工程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本条规定了不同工程采用的合同形式,明确了三种合同形式的适用对象。 1.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本条规定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 应采用单价合同,单价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 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 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外,允许调整。但调整方式、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 2.所谓总价合同是指总价包干或总价不变合同,如有的地区就规定工期 半年以内,工程施工合同总价200万元以内,施工图纸已经审查完备的工程施 工发、承包可以采用总价合同。 3.所谓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承包人不承担任何价格变化风险的合同。因此, 适用于时间特别紧迫,来不及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商谈,以及工程施工技术特别 复杂的建设工程。
本条规定了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的调整方法。调整可参考以下公式: 1.当Q1>1.15Q0时:S=1.15Q0×P0+(Q1-1.15Q0)×P1 2.当Q1<0.85Q0时:S=Q1×P1 式中 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采用上述两式的关键是确定新的综合单价,即P1确定的方法,一是发承包 双方协商确定,二是与招标控制价相联系,确定是否调整。
【条文】3.4.2 由于下列因素出现,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由发 包人承担 :
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 2.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 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 3.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调整。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由于发承包双方都是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者,当其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时,应由发包人承担,此类变化主要反应在规费、税金上。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整体结构: 1 总则 2 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 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 4 工程成本的评审 5 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格式 6 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客观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
2.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 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竣工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 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 专业人员承担。
修编的主要内容
1.调整定额人工费的组成。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
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 号)的精神,调整了定额人工费的组成,扩大人工单价 计算口径,将单价构成调整为工资、津贴、职工福利费、 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 工教育经费。一是使得定额人工费与市场实际用工情况 更加贴近;二是提高人工单价后相应降低定额人工消耗 量,改变长期以来“以量补价”的现象,达到理顺量价 关系的目的;三是更有利于今后人工单价实现动态发布 与调整。
【条文】3.1.1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 程量清单计价。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第3号令)的 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和国家融资投资的 工程建设项目。
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②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2018版安徽省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宣贯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主要内容:
2018版计价依据编制概况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一、2018版计价依据编制概况
自2014年3月开始,我站组织了部分市工程造价管理 机构、设计及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 专业人员共80多人,对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5、 2009)进行全面修编。经过全体编制人员三年多时间的努 力,新修编的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将于2018年1月1日 起实施。整个修编工作遵循依法合规、科学合理、简明适 用原则。结合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 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按实际施工发生来调整取定定额工、 料、机消耗量,体现社会平均水平。同时为服务“绿色建 筑”、“海绵城市”建设的需要,补充完善了近年来出现的新 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四新”)技术定额项目, 更加充实了我省计价依据内容。
2.计价办法中编写了工程成本评审相关内容,为评标 委员会界定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提供参考。
3.根据国家2013规范精神,统一了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 清单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方法,将国家规范与我省修编 的“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有机结合,编制我省清单计价指 引,统一清单与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规范工程量清单 计价形为。
★根据我国目前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均应发 布人工成本信息或人工费调整,对此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人工费调整 不应由承包人承担。
★目前,我国仍有一些原材料价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的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如水、电、燃油等。
工期延误: (1)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采用不利于发包人的原则 调整合同价款; (2)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采用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 整合同价款。
建设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学校建设工程 第 页共 页
其中(元)
单项工程名称 金额(元)
暂估价
安全文明 施工费
1号教学楼
32266727 2214015
1231500
965679
图书馆
18369500 1364230
781678
体育馆
16134850 1114750
【条文】4.1.2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
本条规定了招标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及其编制责任。 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对工程量清单不负有核实的义务, 更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力。对编制质量的责任规定明确、责任具体。工程 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共同平台,其准确性(数量不算错),其完整性 (不缺项漏项、项目特征描述),均应由招标人负责。 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人编制,其责任仍应由招标人承 担。至于因为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人的错误应承担什么责任,则应由 招标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人通过合同约定处理或协商解决。
12.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中新增“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填补了我省长期以来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无专项定 额可套的空白。
13.将仿古建筑工程与园林绿化工程分为成两个专业 分别编制,并结合我省皖南地区建筑特点增设“徽派建 筑”章节,体现地方特色。
14.建立2018版计价依据标准数据库,统一工、料、 机编码。
4.按照“营改增”的相关要求,对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 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设工程造价计算,分别规定了相应的 计算方法。
5.取消工程类别,取消区间费率 6.结合现阶段对工程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的要求,根 据工程实测,提高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费率标准,并列为 不可竞争性用,提升了定额对市场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7.根据不同专业的施工特点,增列了部分措施费项目。 8.统一了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费用组成和造价计算方 法。
③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 项目。
2.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②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③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④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⑤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条文】5.1.1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 招标控制价。
(编制人:造价师、造价员 复核人:造价师) 3.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编制与审核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及其所在 单位,应对其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4.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按规 定编制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应当包括总价、 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可竞争 性费用和税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令 第八条)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第九条
9.增设《共用册》,将原来分散在不同专业中的相同
定额项目汇总合并在一起,统一测定消耗量,解决现行
定额中不同专业相同项目定额消耗量水平不统一的问题。 10.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市政定额中路灯工程并入
安装工程中的电气安装册,解决水平不统一,及缺漏项 的问题。
11.按材料性质和管径区分管网工程在市政定额和安 装定额的列项,解决项目设置重复和消耗量水平不一致 的问题。
本条规定了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原则。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后,由于招标方式的改变,标底保密这一法律规定已不 能起到有效遏止哄抬标价的作用,我国有的地区和部门已经发生了在招标项 目上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高于标底的现象,致使中标人的中标价高于招标人 的预算,对招标工程的业主带来了困扰。因此,为有利于客观、合理地评审 投标报价和避免哄抬标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 作为投标人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能够接受的最高交易价格。
【条文】8.3.1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工程量应按 照本规范第8.2节的规定计算。
本条规定了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的计量原则。由于工程量 是招标人提供,其招标工程量清单与合同工程实施中工程量的差异,应予调整。
【条文】9.6.2 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当因本节规定的工程量偏 差和第9.3节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行调整。 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 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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