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烟气标准

合集下载

2019工业锅炉烟气排放标准

2019工业锅炉烟气排放标准

大气环境保护是我国近两年非常热点的话题, 特别是在工业上。

而锅炉作为工业生产的必需设备,自然就成为了重点的关注对象。

那么2021年工业锅炉的烟气排放都有哪些新标准呢?小编在此为大家整理了一下:1、2020年3月4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标准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成都地区在用锅炉执行表l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自2022年1月1日起,在用锅炉执行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下图)2、其他地区地区仍可参考以下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在用锅炉执行表1(下图)规定的排放限值;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用锅炉(生物质燃料锅炉除外)执行表2(下图)规定的排放限值;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锅炉(生物质燃料锅炉除外)执行表3(下图)规定的排放限值;锅炉使用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以及HJ 819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5、锅炉使用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6、额定热功率大于等于14MW或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20t/h的锅炉应按《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安装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与环保部门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7、各级环保部门在对设施进行执法检查时,可以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

由于以上7点已经被限定死,所以对于2019年已经完成安装运行的锅炉,看看排放标准是否达到排放要求,如没达到,那么就需要进行改造;而对于今年马上要开始招标的项目,则必须标中针对排放要求,且写明白排放,让锅炉厂家积极配合相关的规范条文,要不会过不了验收!新时代造就新需求,随着经济增长由粗放型逐渐向集约环保型进行转变,各行业都面临着无限机遇和挑战。

烟气在线监测氧含量标准

烟气在线监测氧含量标准

烟气在线监测氧含量标准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烟气排放的监测和控制成为了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

其中,烟气含氧量监测是烟气监测的重要指标之一。

烟气在线监测氧含量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环境空气质量,防治大气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一、烟气含氧量的意义烟气含氧量是指烟气中氧气的含量。

在燃烧过程中,烟气中的氧气会与燃料进行反应,产生二氧化碳、水等物质。

因此,烟气中的氧气含量是反映燃烧效率的重要指标之一。

烟气含氧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燃烧效率和环境污染。

燃烧效率是指燃料在燃烧过程中转化为有用能量的比例。

燃烧效率越高,产生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就越少,对环境的污染就越小。

而燃烧效率低,则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严重影响环境质量。

二、烟气在线监测氧含量的必要性烟气在线监测氧含量是指在燃烧过程中,通过在线监测仪器对烟气中氧气含量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

烟气在线监测氧含量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环境空气质量。

烟气中的有害物质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

通过烟气在线监测氧含量,可以及时发现燃烧效率低的情况,避免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从而保障环境空气质量。

2. 促进节能减排。

燃烧效率高,则能够将燃料中的能量充分利用,避免能量的浪费。

同时,燃烧效率高,产生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也会减少,从而降低环境污染,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3. 提高企业竞争力。

在当前环保形势下,企业要想获得更好的发展,必须加强环保意识,积极采取环保措施。

烟气在线监测氧含量是企业环保措施的一部分,能够提高企业的环保形象和竞争力。

三、烟气在线监测氧含量标准的制定烟气在线监测氧含量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烟气监测工作,保障环境空气质量,防治大气污染。

烟气在线监测氧含量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监测设备的选择。

烟气在线监测氧含量的设备选择应根据不同的燃料类型和燃烧方式进行选择。

同时,设备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精度,能够满足监测要求。

2. 监测频率和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942—2018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permit general programme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件为准。

2018-02-08发布 2 0 1 8 - 0 2 - 0 8 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目次前言................................................................................................................................. .. (ⅱ)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 (2)5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 (7)6可行技术要求 (10)7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12)8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 (12)9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 (12)10合规判定方法 (15)附录A(资料性附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程序 (18)i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 号),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落实相关治理措施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一般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的原则要求。

环境保护部发布6项污染物排放新标准落实“大气十条”,用标准倒

环境保护部发布6项污染物排放新标准落实“大气十条”,用标准倒
放标 准 》 ( GB i 3 8 0 1 —2 O 1 5 ) 等 6项 国 家 大 气 污 染
6 6 . 7 ; 颗 粒 物 和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量 分 别 削 减
8 9 . 5 、 7 1 . 0 , 并 能有 效 控 制重 金 属 及 氯 、 氟、 砷、
氰、 氨、 硫化 物 等 有毒 有 害 污染 物 的排 放 。
环 境保 护部 制定并 会 同 国家 质检 总局 发 布 了《 石 油
炼 制工 业污 染 物排 放 标 准 》 ( GB 3 1 5 7 0 -2 0 1 5 ) 、 《 石 油 化学 工 业 污 染 物排 放 标 准 》 ( GB 3 1 5 7 1 —2 0 1 5 ) 、 《 合成 树 脂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 G B 3 1 5 7 2 — 2 0 1 5 ) 、 《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 3 1 5 7 3 —2 0 1 5 ) 、 《 再 生铜 、 铝、 铅、 锌 工 业 污染 物 排 放 标准》 ( GB 3 1 5 7 3 —2 0 1 5 ) 和《 火 葬 场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期 以来 一直 执行 综合 型排 放 标 准 , 随 着 我 国原 油 加 工 能力 的不 断提 高 , 行 业 的污染 物排 放量 居高不 下 ,
区域性 大气 、 水 污 染 问 题 日趋 明 显 。 新 制 定 的 标 准
和5 1 . 5 g TE Q, 削减 率分 别为 9 8 . 8 、 8 8 . 0 。
将促 使一 批生 产装 备落 后 、 资源 能源消 耗高 、 环境 污
染严 重 、 小 而 弱 的企 业被 淘 汰 出局 , 对推动炼油、 石

thc排放标准

thc排放标准

thc排放标准
烟气污染是严重危害环境健康的重要污染来源。

为了减少烟气污染,不同的国家确立了不同的排放标准。

其中,碳氢化合物排放标准显得特别重要,其中乙烷(C2H6)和甲烷(CH4)因其潜在的地球温室效应而受到密切关注。

考虑到乙烷和甲烷的地球温室效应,不少国家采取了限制性排放标准,以适应气候变化带来的环境挑战。

举个例子:欧盟就推出了欧盟建筑节能规范(EPC),以限制其建筑中的甲烷和乙烷排放。

这些排放限制有助于欧盟国家实现他们的2020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变化政策目标,同时限制甲烷和乙烷排放量,以减少地球温度上升的影响。

美国环保署(EPA)也建立了甲烷和乙烷排放标准,要求汽油和汽油类汽车产品的排放中没有任何甲烷和乙烷,但是允许汽油和柴油的汽车在排放阶段可以有一定的乙烷和甲烷。

美国环境保护署严格限制甲烷和乙烷排放,同时监督汽油和柴油汽车的排放,以更好的促进空气质量的改善。

除了法规和排放标准之外,国家政策措施也可以帮助国家更好控
制甲烷和乙烷排放,使其不会大大影响空气质量,从而维护环境健康。

比如,我国于2017年实施了“节能减排行动计划”,将特定的行业列
入节能减排计划,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混凝土、焦炉和煤制取暖等行业
的甲烷和乙烷排放控制标准。

要想有效减少烟气中甲烷和乙烷排放,各国应该制定和实施严格
的排放标准,强化监督,以有效限制甲烷和乙烷排放,从而确保环境
健康。

此外,大气环境保护部门也可以针对汽油和汽油类汽车采取相
应政策措施,以更有效地控制甲烷和乙烷排放,为保护环境健康打下
基础。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 B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 B18483-2001)GB18483-2001(国家环保总局2001年12月1日批准2002年1月1日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饮食业油烟对大气环境和居住环境的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特制定《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本标准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

全文如下: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

适用范围1.2.1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排放管理,以及新设立饮食业单位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油烟排放管理;排放油烟的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居民家庭油烟排放。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GB3095一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标准状态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

本标准规定的浓度标准值均为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数值。

油烟指食物烹任、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统称为油烟。

城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关于城市的定义相同,即: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饮食业单位处于同一建筑物内,隶属于同一法人的所有排烟灶头,计为一个饮食业单位。

无组织排放未经任何油烟净化设施净化的油烟排放。

油烟去除效率指油烟经净化设施处理后,被去除的油烟与净化之前的油烟的质量的百分比。

P=(C前×Q前-C后×Q后)/(C前×Q前)×100%式中:P--油烟去除效率,%;C前--处理设施前的油烟浓度,mg/m3;Q前--处理设施前的排风量,m3/h;C后--处理设施后的油烟浓度,mg/m3;Q后--处理设施后的排风量,m3/h。

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

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

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是环保领域的一个重要议题,它直接关系到大气环境质量和人们的健康。

为了控制锅炉氮氧化物排放,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和规定。

本文将介绍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的相关内容,以帮助相关从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锅炉氮氧化物。

锅炉氮氧化物是指氮氧化物(NOx),主要包括一氧化氮(NO)和二氧化氮(NO2)。

它们是燃烧过程中的一种废气排放物,对大气环境具有一定的污染作用。

针对锅炉氮氧化物排放,各国都有相应的标准和限值。

以中国为例,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其中对锅炉氮氧化物排放做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该标准,不同类型的锅炉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同时要求锅炉运行时必须安装和使用烟气脱硝设施,以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除了国家标准外,一些地区和行业也可能有更为严格的氮氧化物排放标准。

例如,一些环保意识较强的地区可能会对氮氧化物排放进行更为严格的管控,以保护当地的大气环境。

因此,作为锅炉从业人员,需要了解并遵守当地的相关标准和规定,以确保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符合要求。

为了达到或超越氮氧化物排放标准,锅炉运行企业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是优化锅炉燃烧系统,采用先进的燃烧技术和设备,以降低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氮氧化物。

其次是安装烟气脱硝设备,通过化学反应将烟气中的氮氧化物转化为无害物质。

此外,定期对锅炉进行检修和维护,保证锅炉的运行状态良好,也是降低氮氧化物排放的重要手段。

综上所述,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是保护大气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依据,各国都有相应的标准和规定。

作为锅炉从业人员,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标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氮氧化物排放,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的相关内容。

国家环保局油烟标准

国家环保局油烟标准

国家环保局规定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具体如下:前言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臭气浓度、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油烟排气筒最低排放高度。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现有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扩建、改建饮食业单位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油烟排放管理;排放油烟的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居民家庭油烟排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的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4675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3 术语及定义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标准状态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

本标准规定的浓度标准值及排风量均为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数值。

3.2饮食业油烟对食物烹饪和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热氧化或热裂解产生的混合物。

3.3油烟净化设备对食物烹饪和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进行净化处理的设备。

3.4饮食业单位处于同一建筑物内,隶属于同一法人的所有排烟灶头,计为一个饮食业单位。

3.5无组织排放未经任何油烟净化设施净化的油烟排放。

3.6油烟去除效率饮食业油烟进行净化设备处理后,被除去的油烟与处理前的油烟的质量的百分比。

式中:P——油烟去除效率,%;c前——处理设施前的油烟浓度,mg/m3;Q前——处理设施前的排风量,m3/h;C后——处理设施后的油烟浓度,mg/m3;Q后——处理设施后的排风量,m3/h。

3.7恶臭污染物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害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

《固定污染源废气 三甲胺、溴化氢的测定》2019年环保行业标准

《固定污染源废气 三甲胺、溴化氢的测定》2019年环保行业标准

固定污染源废气三甲胺的测定抑制型离子色谱法(HJ 1041-2019).pdf固定污染源废气溴化氢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 1040-2019).pdf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便携式紫外吸收法测量仪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45-2019).pdf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1041-2019固定污染源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抑制型离子色谱法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 —Determination of trimethylamine—Suppressed ion chromatography(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9-10-24发布 2020-04-24实施目次前言............................................................................................................................................... i 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方法原理 (1)4 干扰和消除 (1)5 试剂和材料 (1)6 仪器和设备 (2)7 样品 (3)8 分析步骤 (4)9 结果计算与表示 (4)10 精密度和准确度 (5)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5)12 废物处理 (6)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三甲胺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三甲胺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潍坊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山东安特检测有限公司和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

烟气排放标准[终稿]

烟气排放标准[终稿]

烟气排放标准[终稿]烟气排放标准烟气排放标准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锅炉污染物排放,防治大气污染,国家环保总局制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自2001年11月12日颁布,2002年1月1日起实施。

全文如下: 编辑本段范围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单台出力大于45(5MW(65t/h)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

使用甘蔗渣、锯末、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编辑本段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GB 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5468,9l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T16l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编辑本段定义3(1 标准状态锅炉烟气在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

本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

3(2 烟尘初始排放浓度指自锅炉烟气出口处或进入净化装置前的烟尘排放浓度。

3(3 烟尘排放浓度指锅炉烟气经净化装置后的烟尘排放浓度。

末安装净化装置的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即是锅炉烟尘排放浓度。

3(4 自然通风锅炉自然通风是利用烟囱内、外温度不同所产生的压力差,将空气吸入炉膛参与燃烧,把燃烧产物排向大气的一种通风方式。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不用鼓、引风机机械通风的锅炉,称之为自然通风锅炉。

3(5 收到基灰分以收到状态的煤为基准,测定的灰分含量,亦称“应用基灰分”,用“Aar”表示。

3(6过量空气系数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消耗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用“α”表示。

编辑本段技术内容4(1 适用区域划分类别本标准中的一类区和二、三类区是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区域。

烟气排放一氧化碳标准

烟气排放一氧化碳标准

烟气排放一氧化碳标准
烟气排放一氧化碳标准是为了保障环境和人类健康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

以下是常见的烟气排放一氧化碳标准以及相关内容的解读:
一、国家标准
1. 国家环保部《烟气排放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一氧化碳的排放浓度不得超过400mg/m³。

2. 《大气污染防治法》中规定,施工单位在建筑工地上使用机器设备时,应当根据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采取措施减少机器设备的废气排放,确保一氧化碳的排放浓度不超过400mg/m³。

二、企业标准
1. 国家标准的一氧化碳排放限制是最基础的标准。

而对于一些行业领域的企业,他们还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制定更高标准的一氧化碳排放限制。

2. 企业为了保护环境,更好地融入市场,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一般会主动规定更严格的标准,以确保烟气排放更加环保,更加符合国家的环保政策。

三、烟气排放原理
1. 烟囱里的烟气是由燃料燃烧所产生的燃烧产品,其中包括水蒸气、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

2. 烟囱中的一氧化碳浓度过高可能会导致中毒,因此需要在排烟设备中采用一些控制措施来控制一氧化碳的排放浓度,从而减少环境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威胁。

综上所述,对于烟气排放中的一氧化碳来说,已经有一些明确的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同时也需要在排烟设备中采用一些控制措施来减少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威胁。

实现环保、节能、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当前烟气排放的主要任务,更加严格的一氧化碳排放标准会成为环境保护的重要保障。

烟气五项因子国标

烟气五项因子国标

烟气五项因子国标摘要:1.烟气五项因子国标的背景和意义2.烟气五项因子的具体内容3.烟气五项因子的检测方法和标准4.烟气五项因子国标对环境保护和健康的重要性正文:烟气五项因子国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生产和民用燃烧等活动日益增多,烟气污染问题逐渐凸显。

烟气中的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很大威胁,因此,对烟气中的有害物质进行检测和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烟气五项因子国标正是针对这一问题,对烟气中的五项关键污染物进行规定的国家标准。

一、烟气五项因子国标的背景和意义烟气五项因子国标,全称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是我国环境保护部门为了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防治大气污染,制定的一项重要标准。

烟气五项因子包括: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一氧化碳(CO)和氟化物(F)。

这五项因子是烟气污染中最常见、最具代表性的有害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尤为严重。

二、烟气五项因子的具体内容1.二氧化硫(SO2):主要来源于燃煤、燃油等含硫燃料的燃烧,对呼吸道和眼睛有强烈刺激作用,严重时可导致呼吸困难和窒息。

2.氮氧化物(NOx):主要来源于燃煤、燃油等高温燃烧过程,对人体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有损害作用,还可导致酸雨等环境问题。

3.颗粒物(PM):包括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主要来源于燃煤、燃油、土壤和尘埃等,对人体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等有严重影响,还可导致能见度降低等环境问题。

4.一氧化碳(CO):主要来源于燃煤、燃油等不完全燃烧过程,对人体血液系统和神经系统有严重损害作用,甚至可导致死亡。

5.氟化物(F):主要来源于磷肥生产、有色金属冶炼等工业过程,对人体骨骼和牙齿有损害作用,严重时可导致氟中毒。

三、烟气五项因子的检测方法和标准烟气五项因子的检测方法主要包括:二氧化硫采用紫外荧光法;氮氧化物采用化学发光法;颗粒物采用重量法或光学法;一氧化碳采用非分散红外法;氟化物采用离子选择电极法等。

烟道气排放标准

烟道气排放标准

烟道气排放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燃煤、工业、交通等行业的排放问题也日益凸显,其中烟道气排放作为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之一,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人类健康,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烟道气排放标准。

烟道气排放标准是指国家对于大气污染源排放的监管标准,其主要目的是限制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的排放,防止大气污染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我国的烟道气排放标准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烟气排放标准》两大类。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我国针对各类污染源排放的总体规定,其中包括了燃煤电厂、钢铁厂、化工厂等工业企业的排放标准。

比如钢铁企业的炉排烟道气排放标准规定了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限值,对企业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而《烟气排放标准》则是针对具体污染源的排放标准,如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等设备的排放标准。

在实际生产中,企业需要根据相关的烟道气排放标准来对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政府部门也会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排放符合标准,对违法者进行处罚,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推动了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

近年来,我国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绩。

各地区大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提高了企业的环保意识,加强了排放监管,大气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但与此我国还面临着环保标准不尽完善、执法不严格等问题,一些企业为了谋取暂时的利益往往会违法排放,导致环境污染问题仍然较为严重。

为了进一步净化空气、保护大气环境,我国需要不断完善烟道气排放标准,严格执行环境法律法规,提高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促进企业向清洁生产转型,实现“绿色发展”。

还需要加强科技创新,推广环保技术,减少污染源的排放,共同构建一个清洁美丽的家园。

烟道气排放标准是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法规,其实施对于净化空气、改善环境至关重要。

工业锅炉烟气排放标准

工业锅炉烟气排放标准

工业锅炉烟气排放标准
工业锅炉烟气排放标准主要包括对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浓度、
排放方式、监测和治理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对于二氧化硫、氮氧
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有严格的限制。

此外,工业锅炉的排放方式也受到严格管控,要求采用高效的脱硫、脱硝、除尘等治理设施,确保烟气排放达标。

监测方面,要求工业
企业建立健全的监测系统,定期对烟气排放进行监测并向相关部门
报告监测数据。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排放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
处罚和整改。

严格的工业锅炉烟气排放标准的实施,对于减少大气污染、改
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能够保护人民的健康,减少环境
污染带来的危害,还能够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清洁生产技
术的应用和推广。

因此,各国政府和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工业锅炉烟
气排放标准的执行,加大监管力度和治理力度,共同为清洁、美丽
的环境努力。

北京氮氧化物排放标准

北京氮氧化物排放标准

北京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一、排放限值在北京地区,氮氧化物(NOx)的排放限值如下:1.针对燃煤电厂:自2020年1月1日起,新建燃煤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得高于50毫克/立方米,现有燃煤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得高于100毫克/立方米。

2.针对燃油电厂:自2020年1月1日起,新建燃油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得高于100毫克/立方米,现有燃油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得高于150毫克/立方米。

3.针对工业锅炉:自2020年1月1日起,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得高于200毫克/立方米。

二、排放控制措施为达到上述排放限值,可采取以下控制措施:1.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优化燃烧过程,降低氮氧化物的生成。

2.安装烟气脱硝装置:在烟气处理过程中,增加脱硝设施,降低氮氧化物排放。

3.采用清洁能源:逐步减少燃煤使用,转向燃气、电力等清洁能源。

4.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的氮氧化物超标排放。

三、监测要求1.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安装氮氧化物在线监测设备,对排放进行实时监测。

2.企业应保存监测数据,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提交报告。

3.对于超过排放限值的行为,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四、报告与公告制度1.企业应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环保工作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2.企业应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提交氮氧化物排放相关的监测报告和数据。

3.企业应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五、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氮氧化物排放标准的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停产整顿、吊销排污许可证等。

对于情节严重且构成犯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油烟
指食物烹任、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统称为油烟。
城市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关于城市的定义相同,即: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饮食业单位
处于同一建筑物内,隶属于同一法人的所有排烟灶头,计为一个饮食业单位。
无组织排放
未经任何油烟净化设施净化的油烟排放。
油烟去除效率
饮食业产生特殊气味时,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指标执行。
6监测
采样位置
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部位。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倍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十B),式中A、B为边长。
采样点
式中:C基--折算为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时的排放浓度,mg/m3;
Q测--实测排风量,m3/h;
C测--实测排放浓度,mg/m3;
q基--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大、中、小型均为2000m3/h;
n--折算的工作灶头个数。
7标准实施
安装并正常运行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视同达标。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可视情况需要,对饮食单位油烟排放状况进行监督监测。
分析结果处理
五次采样分析结果之间,其中任何一个数据与最大值比较,若该数据小于最大值的四分之一,则该数据为无效值,不能参与平均值计算。数据经取舍后,至少有三个数据参与平均值计算。若数据之间不符合上述条件,则需重新采样。
监测排放浓度时,应将实测排放浓度折算为基准风量时的排放浓度:
C基=C测×Q测/nq基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

DB37 2374-2018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 2374-2018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ICS13.020.40Z60备案号: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 2374—2018代替:DB37/ 2374-201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boilers2018-07-03发布2019-01-01实施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前言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13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此次修订主要内容:——对锅炉进行重新分类;——增加了分区排放控制要求;——调整了标准的执行时段;——加严了燃油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明确了达标判定方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3)及其修改单废止。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济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会剑、苏志慧、胡欣欣、李玄、张战朝。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单台出力65 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层燃炉及抛煤机炉。

本标准适用于上述现有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上述新建、改建、扩建锅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及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468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 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 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8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 543 固定污染源废气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2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36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 917 固定污染源废气气态汞的测定活性炭吸附/热裂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锅炉烟筒高度标准2018

锅炉烟筒高度标准2018

锅炉烟筒高度标准2018一、排放标准根据国家环保部门的规定,锅炉烟气的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相关要求。

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应符合标准限值要求。

二、高度规定为了确保烟气能够充分扩散,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锅炉烟筒的高度应符合以下规定:1. 烟筒高度不得低于8米,确保烟气能够充分扩散。

2. 烟筒高度与出口直径的比值不得小于15,以减小烟气出口流速,降低烟气对周围环境的扰动。

3. 对于安装有除尘设施的锅炉,烟筒高度还应满足除尘设施的要求。

三、烟气处理为了降低烟气中的污染物浓度,需要对烟气进行必要的处理。

常见的烟气处理方法包括:1. 除尘:通过除尘器去除烟气中的颗粒物,常用的除尘器有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和电除尘器等。

2. 脱硫:通过脱硫剂去除烟气中的二氧化硫,常用的脱硫剂有石灰石、氧化钙等。

3. 脱硝:通过还原剂将烟气中的氮氧化物还原为氮气和水,常用的还原剂有氨水、尿素等。

四、安全距离锅炉烟筒与周围建筑、设施等的安全距离应满足以下要求:1. 烟筒与易燃、可燃液体储罐、液化烃储罐、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石油化工装置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米。

2. 烟筒与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铁路线路、电力线路、在非安全区的输油输气管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5米。

3. 烟筒与高架道路、高速公路、快速路、铁路桥墩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

4. 烟筒与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设施、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米。

五、环境影响评估在锅炉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或项目申请报告阶段,应按照国家环保部门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锅炉烟气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采取的治理措施等。

六、监测与检测锅炉烟筒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对烟气中的污染物浓度进行实时监测,监测数据应实时传输至环保部门。

同时,应定期对烟筒进行检测,确保其结构完整、运行正常。

七、运行与管理锅炉烟筒的运行与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可溶物的测定 索氏提取-重量法
HJ 690-2014
2014-2-7
2014-4-15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氟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
HJ 688-2013
2013-12-26
2014-3-1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653-2013
GB 16171-1996
1996-3-7
1997-1-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1996-4-12
1997-1-1
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0951-2007
2007-6-22
2007-8-1
三、相关监测规范、方法标准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3-2015
2015-07-01
生活垃圾B 18485-2001
2014-5-16
2014-07-0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14代替GB 13271-2001
2014-5-16
2014-07-01
GB 28662-2012
2012-6-27
2012-10-1
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661-2012
2012-6-27
2012-10-1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23-2011
2011-7-29
2012-1-1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451-2011
2011-1-24
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0770-2014
2014-5-16
2014-07-01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915-2013代替GB 4915-2004
2013-12-27
2014-3-1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0484-2013
2013-12-27
2014-3-1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0-9-27
2010-10-1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5-2010
2010-9-27
2010-10-1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6-2010
2010-9-27
2010-10-1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7-2010
2010-9-27
2010-10-1
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9620-2013
2013-9-17
2014-1-1
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9495-2013
2013-3-14
2013-7-1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171-2012
2012-6-27
2012-10-1
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666-2012
2012-6-27
一、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
2016-01-01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GB 9137-88
1998-4-30
1998-10-1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
2011-10-1
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452-2011
2011-4-2
2011-10-1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453-2011
2011-4-2
2011-10-1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7632-2011
2011-10-27
2012-1-1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4-2010
2013-7-30
2013-8-1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93-2013代替 HJ/T 93-2003
2013-7-30
2013-8-1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
HJ 655-2013部分代替HJ/T 193-2005
2012-10-1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665—2012
2012-6-27
2012-10-1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664-2012
2012-6-27
2012-10-1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663-2012
2012-6-27
2012-10-1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5-07-01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1-2015
2015-07-01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0-2015
2015-07-01
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801-2015
2015-07-01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4—2015
2015-07-01
2008-7-1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0-2008
2008-6-25
2008-8-1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2-2008
2008-6-25
2008-8-1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0950-2007
2007-6-22
2007-8-1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0952-2007
GB 25468-2010
2010-9-27
2010-10-1
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131-2010
2010-12-30
2011-3-1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132-2010
2010-12-30
2011-3-1
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
GB 21522-2008
2008-4-2
2007-6-22
2007-8-1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0426-2006
2006-9-1
2006-10-1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23-2003
2003-12-30
2004-1-1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9078-1996
1996-3-7
1997-1-1
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HJ 734—2014
2015-02-0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HJ 732-2014
2015-02-0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2014
2014-04-15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2-2014
2014-2-7
2014-4-1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