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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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4号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4号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正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2017年1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公布,根据2020年7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4号公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了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活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新能源汽车的企业(以下简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其生产在境内使用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国家标准(GB/T3730.1-2001)第2.1款所规定的汽车整车(完整车辆)及底盘(非完整车辆),不包括整车整备质量超过400千克的三轮车辆。

本规定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实施全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准入和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并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准入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及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7.09•【字号】粤财工[2014]209号•【施行日期】2014.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4]209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顺德区财税局、发展改革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对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发改高技术〔2014〕345号)等规定,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广东省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14年7月9日广东省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对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促进我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发改高技术〔2014〕345号)等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省财政设立,专项用于引导和支持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第三条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适当支持。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安排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依法依规、突出重点、科学分配等原则。

低碳经济背景下广州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及对策

低碳经济背景下广州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及对策

低碳经济背景下广州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及对策一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宏观环境随着21世纪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人类正面临着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变革,以低能耗、低物耗、低排放、低污染为特征的低碳经济(Low-carbon Economy)是未来经济发展方式的新选择。

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纷纷推出低碳经济发展战略与政策,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已成为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战略选择。

汽车是全球碳排放的重要源头,全球十大国际大都市的空气污染监测表明,35%的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源自汽车尾气排放。

低碳能源已成为21世纪全球汽车产业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和机遇。

在能源匮乏、环境压力越来越大之时,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紧迫性进一步凸显,新能源汽车成为未来汽车工业发展的趋势。

此外,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对全球汽车业的发展造成了巨大影响,各国都出台了振兴汽车产业的政策。

在全球经济低迷、汽车行业受到影响及日益紧张的能源和环境形势下,新能源汽车将成为汽车行业发展的突破口和增长点。

包括美国、日本、德国在内的世界汽车大国都把大力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作为提高产业国际竞争能力,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制定并实施了支持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战略规划。

面对全球范围日益严峻的能源形势和环保压力,我国也高度关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不断出台。

在国家出台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则》等政策以及国家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的积极推动及引导下,国内的汽车企业如一汽、上汽、比亚迪等也在不断推进自己的新能源汽车计划,把发展新能源汽车作为一项长期战略。

据统计,目前国内接近30家企业已发布或展示了70多种包括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等在内的新能源轿车和客车,电动汽车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取得了重大进展,实现小批量整车生产能力和局部区域商业化示范运作。

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步伐逐渐加快,形成了混合动力、纯电动和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技术平台和产学研合作研发体系。

七大城市新能源汽车进展情况与分析

七大城市新能源汽车进展情况与分析

普通消费者 。比亚迪经过数年技 术攻关 ,研发 出了满足低成本要 求的铁电池 ,使得材料成本大幅 度降低 ,大大缩短 了 D M双模电 动车商业化 的进程。 五 洲龙公 司 目前正 加速新 能源汽车的研发 ,其动力控制器 技术历经 7 ,先后进行了八代 年 技术创新 ,目前 的最新产品已经 拥有 两项发 明专利 ,0 2 多项实用
续 五年共 l. 2 5亿元 支持新 能源 车
汽 车 的研 发 , 从 20 年 开始 连 并 08
于前期准备阶段。
续五年市财政对公交公 司采购新 能源汽车给予每 台 1 5万元的财
广棚
重点发展的新能源 车型 : 以
重庆
重点 发展的新能源 车型 : 以
政补贴。 同时 , 以深圳市政府名义 混合动力轿车及客车为主。 向科技部申报“ 十城千辆” 电动汽
年, 混合 动力汽车弱混 、 中混、 强 路上 示范运 营 了两年 左右 的 时 混全系列将实现产业化 ,充 电式 间 。 混合动力轿车 、纯 电动轿车批量 近几年 目标 : 2 1 年 , 到 0 0 深 圳将完成 8 3 6 计划课题 任务 , 投
上汽投资 2 0亿元成 立新能 放各类电动汽车 10 00辆 , 力争完
近 几 年 目标 : 力发 展 汽 车 、 大
混合动力车为主。
近 几 年 目 标 :到 2 1 年 , 01
车大规模示范运 行的国家“6 ” 机械装备等低能耗 、高附加值 的 重庆将推广 10 辆长安 新能源 8 3 0 1
计划 ,深圳市财政拿 出 2 亿资金 先进制造业。
七大城市 新能源汔车进展情况与分析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热 潮 随 着 盛
夏的来临愈加升温。根据之前公 布的《 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4.11.28•【字号】穗府办〔2014〕64号•【施行日期】2014.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能源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4〕64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1月28日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关于支持北京天津等城市或区域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805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改高技术〔2014〕345号)等规定,为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及燃料电池汽车。

第三条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鼓励技术成熟、性能可靠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在本市推广应用。

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

鼓励、引导和支持单位及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支持技术路线和商业模式创新。

第四条逐步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在新能源汽车购置、注册登记、车辆运营、充电设施和交通通行等方面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第五条在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期间(2013-2015年),按照本办法在本市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及配套建设充电设施可获得地方财政补贴。

广州新能源补贴

广州新能源补贴

广州新能源补贴广州市政府一直致力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推广,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以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普及。

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对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

下面将详细介绍广州新能源补贴的相关情况。

首先,广州市政府于2015年启动了“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计划”,旨在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化进程。

根据该计划,购买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物流车和纯电动公交车等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可获得一定的财政补贴。

具体来说,对于纯电动乘用车,购车者可享受3万元的购车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购车补贴为1.5万元;纯电动物流车购车补贴为5万元;纯电动公交车购车补贴则根据总购车量和排放超标车替代比例进行补贴,其中以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补贴标准为准。

此外,对于进口新能源汽车,广州市政府也设立了进口新能源汽车“两补贴”政策,既补贴财政补贴款项,又补贴车辆行驶里程费用。

具体来说,进口新能源汽车的购车者可获得相应的财政补贴款项,同时根据行驶的里程进行补贴,最高可获得6000元/年。

需要注意的是,广州市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有一定的申请和审核流程。

购车者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购车补贴申请,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并通过审核后才能获得补贴款项。

此外,购车补贴也有一定的时间期限,购车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购车并提交相应的申请。

广州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出台对于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普及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新能源补贴减轻了消费者的购车负担,增加了购车的积极性和推动了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新能源补贴也提高了新能源汽车的市场份额,促进了新能源汽车技术的进步和产业链的发展。

综上所述,广州新能源补贴政策的实施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广州市推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广州市推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广州市推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广州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建设,加强充电设施的规范管理,促进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和《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等文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充电设施规划编制、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充电设施行业发展、布局规划,以及行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县级市)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充电设施行业发展、布局规划,以及行业指导工作。

各级发展改革、国土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质监、公安消防、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人民防空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做好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充电设施分为个人自用、公共机构及企业专属、公共充电设施三类。

(一)个人自用充电设施是指在个人用户所有或长期租赁的固定停车位安装,专门为其停放的电动汽车充电的充电设施;(二)公共机构及企业专属充电设施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专属停车位建设,为营运车辆、专用车辆、公务车辆、员工车辆等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三)公共充电设施是指在规划的独立地块、社会停车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商业配建停车场、加油加气站、高速服务区等区域规划建设,面向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及增值服务的充电设施。

第五条鼓励积极利用城市现有场地和设施建设充电设施。

适度超前建设个人自用、公共机构及企业专属、社会公共等各类充电设施。

第六条本市推广使用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主体在本市投资建设和运营充电设施。

第七条市工业和信息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等应当加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和使用规范等方面的宣贯,提高市民安全使用充电设施的意识。

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重大项目表

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重大项目表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 车间及产房23100平方米,建设一条2米宽的分步双向拉伸湿法隔膜生产线,购置生产、检测及 股份有限公司 公用工程设备80台(套),形成年产4500万平方米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能力。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0.4GWh/年至1.6GWh/年的生产线扩建和动力电池技术开发及优化两方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面。生产线建设主要为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调试;技术开发包括:(1)单体动力电池开发; 限公司 (2)动力电池模组及系统开发;(3)热、电及结构一体化集成设计;(4)规模产业化工艺 研究和优化。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 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新增仪器设备525台(套),建设4条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线,形成年 有限公司 产1亿安时锂离子动力电池系列产品的生产能力。 TCL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项目改造面积8492平方米,新增仪器设备196台(套),建设2条锂离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 线,形成年产聚合物锂离子动力电池1500万安时,智能BMS管理系统3000套的生产能力。
50000
2010-2013
续建
东莞
7320 1500000 280000
2011-2014 2011-2013 2010-2015
新建 新建 续建
16
12400
2011-2013
续建
广州
17
19800
2012-2014
新建
揭阳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5000 10000 8262 10000 30000 98000 75168 30000 100000 15000 7000
2011-2014 2010-2013 2011-2014 2011-2014 2011-2013 2010-2013 2009-2014 2010-2014 2011-2013 2011-2013 2011-2013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穗工信规字〔2017〕2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委(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反馈。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4月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15〕199号)、《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粤发改能电〔2016〕691号)等有关文件,结合《广州市推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穗工信〔2015〕10号)、《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工信〔2015〕6号)的实施情况,我市将从充电设施产品、规划建设、信息录入、财政补贴、运营安全等方面加强监督管理,特通知如下:一、严格充电设施产品管理(一)凡在我市安装、使用的充电设施产品应当符合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需取得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 NAS标识的标准符合型合格报告;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还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投资建设主体应当查验上述证书、报告,并存档备查。

(二)充电设施正式投入运营前,充电设施所有权人应当按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 T33004)等标准的规定,开展竣工验收,重点验收产品质量、施工质量、电气安全、计量系统、电能质量等指标,以及进行通信协议的一致性检测和调试。

二、加强规划建设管理(一)规划管理。

1.在既有停车位、加油加气站、企业自有用地等增加安装充电设施(含框架式、集装箱式换电设施),可以免于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应满足消防、安全、市容环境、景观等相关要求。

协同创新_推进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

协同创新_推进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

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现状国家层面政策频出我国高度重视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从顶层设计到管理政策再到实施方案,出台了一揽子产业发展促进政策。

2015年5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2025》,明确提出要掌握汽车信息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提升智能控制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

2017年4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联合发布《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要完善创新体系,建设智能网联汽车等汽车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实施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路线图,明确近、中、远期目标,支持汽车共享、智能交通等关联技术的融合和应用;加大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攻关,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推广,加快智能网联汽车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2018年12月,工信部发布《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明确构建能够支撑有条件自动驾驶(L3级)及以上的智能网联汽协同创新推进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文 杨顺 秦义勇近年来,随着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突飞猛进,世界各国纷纷加速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发展及应用落地。

我国高度重视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自2016年启动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区建设以来,北京、上海、深圳、重庆、广州、无锡等地政府因地制宜推出相关政策、展开实践探索,迄今已累计开放超过2万公里测试道路,发放测试牌照超过3000张。

然而面对政策法规滞后于行业发展、核心零部件长期依赖进口、关键开发工具被国外垄断及自动驾驶车辆路权、人机共驾伦理等方面的问题,我国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应如何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建设应用场景、建立核心优势?无线通信技术)在部分高速公路和城市主要道路的覆盖,开展5G-V2X示范应用,建设窄带物联网(NB-IoT)网络,构建车路协同环境。

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先开展智能汽车测试,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基础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网络安全体系基本形成。

商务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439号建议的答复

商务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439号建议的答复

商务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439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24.07.01•【文号】商消费函〔2024〕267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品工业正文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439号建议的答复商消费函〔2024〕267号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新能源物流车以旧换新试点示范城市创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新能源物流车是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的重要部分。

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加大新能源物流车推广应用力度,有助于促进节能减排,带动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扩大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

一、在全国范围启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试点工作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范围涵盖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等用车;提出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80%的发展目标;试点工作以城市为主体自愿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分批研究确定试点城市名单。

二、深入推进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4年3月,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推动汽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的系列政策措施;4月,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自文件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的老旧燃油乘用车或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节能型燃油乘用车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推动汽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消费扩内需的重要工作。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0.25•【字号】穗府办函〔2017〕263号•【施行日期】2017.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能源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26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0月25日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23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经信委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粤财工〔2017〕27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产业竞争优势,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和工作部署,立足我市汽车产业基础和市场优势,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继续推进节能汽车发展,积极探索“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试点。

广州新能源指标

广州新能源指标

广州新能源指标广州市新能源车牌指标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为了应对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问题,广州市政府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能源车牌指标,对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进行限量发放车牌,以鼓励市民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并逐步减少传统燃油汽车的数量。

首先,新能源车牌指标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交通拥堵问题。

由于广州市交通压力巨大,尤其是市中心区域经常出现交通拥堵的情况。

新能源车牌指标的实施限制了传统燃油车的增长,推动了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减少了汽车的尾气排放,改善了空气质量,降低了交通拥堵的概率。

其次,新能源车牌指标的实施也有效地减少了环境污染。

传统燃油车的尾气排放是城市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新能源汽车的使用能够大幅度减少尾气排放量。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广州市新能源汽车购买量逐年增长,到2020年底已累计发放新能源车牌超过30万个,节约了大量的石油资源,减少了相应的二氧化碳排放,有助于改善环境质量,保护公众健康。

此外,新能源车牌指标的实施也推动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广州市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免费充电、免费停车等,吸引了大量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相关产业链企业进驻广州,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

新能源汽车的生产、销售、充电等各个环节都得到了快速发展,为广州市经济的转型升级提供了新的支撑点。

然而,新能源车牌指标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新能源车牌的需求量远大于供给量,导致购车难问题。

由于新能源车牌有限,市民抢购新能源车的热情很高,导致车牌供不应求,购车排队时间较长,给市民带来了不便。

其次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

虽然广州市政府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但仍然存在充电桩不足、充电速度慢等问题,影响了市民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

为了进一步完善新能源车牌指标制度,我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加大新能源车牌的发放数量,提高供给量。

可以通过增加车牌发放比例或者增加间隔时间等方式,保证市民能够更方便地获得新能源车牌。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1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1

附件: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化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以来,销售数量快速增加,产业化步伐不断加快。

为保持政策连续性,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等文件要求,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四部委)将在2016-2020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产品和标准四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给予补助,实行普惠制。

具体的补助对象、产品和标准是:(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是消费者。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中央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助资金再拨付给生产企业。

(二)补助产品。

中央财政补助的产品是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三)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确定。

其中:纯电动乘用车按照续驶里程、纯电动公交客车按照能量消耗量、纯电动专用车按照电池容量大小分档予以补助,超级电容公交客车、燃料电池汽车等车型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

2016年各类新能源汽车补助标准见附1。

为加快产业化进程,鼓励优势企业规模化生产降低成本,2016-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它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其中:2017年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10%,2019年补助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再下降10%。

二、对企业和产品的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较强的研发、生产和推广能力,应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免除消费者后顾之忧;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具备较好的技术性能和安全可靠性。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或区域名单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或区域名单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或区域名单一、上海上海作为我国乃至全球的国际大都市,一直在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

2015年,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上海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30万辆以上。

目前,上海市政府已经实施了包括购车补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多项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上海市政府还与各大汽车企业合作,推动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生产。

上海已经建成了一批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吸引了一大批汽车企业前来投资。

同时,上海还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建成了一批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和充电桩,方便市民使用新能源汽车。

二、北京北京作为我国首都,一直在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

北京市政府多次出台了《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北京市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将达到100万辆以上。

目前,北京市政府已经推出了多项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包括购车补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限行限购等措施。

北京市政府还与多家汽车企业合作,共同推动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生产。

北京已经建成了一批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吸引了一大批汽车企业前来投资。

同时,北京还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建成了一批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和充电桩,方便市民使用新能源汽车。

三、深圳深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城市,一直在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

2017年,深圳市政府发布了《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深圳市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将达到20万辆以上。

目前,深圳市政府已经实施了多项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包括购车补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绿色通道等措施。

深圳市政府还与多家科技企业合作,共同推动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生产。

深圳已经建成了一批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吸引了一大批科技企业前来投资。

同时,深圳还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建成了一批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和充电桩,方便市民使用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停车楼消防设计分析

新能源汽车停车楼消防设计分析

新能源汽车停车楼消防设计分析发布时间:2021-06-23T17:17:36.977Z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8期作者:邹智晖[导读] 摘要:作为未来发展的趋势,新能源汽车得到政府多项政策的大力推广,但作为新起步的产物,其配套的建筑物也存在消防设计规范空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广州 510000摘要:作为未来发展的趋势,新能源汽车得到政府多项政策的大力推广,但作为新起步的产物,其配套的建筑物也存在消防设计规范空缺。

本文通过石马公交立体充电桩停车场项目案例,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楼的消防设计作出分析。

关键词:新能源汽车;消防设计;大型公交车辆 1 新能源汽车及其相关政策新能源汽车,是区别于传统的通过内燃机驱动,以非常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的来源,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达到技术原理先进、结构新颖的汽车。

目前,其得到政府部门各种政策的大力支持,如《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

相关的设计规范也陆续推出,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 15-150-2018、《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 T51313-2018等。

2 新能源汽车配套建筑物存在的问题目前各地停车楼消防设计,多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018年版)进行消防设计。

其中GB50067-2014规范中定义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中的车辆,是指采用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汽车,新能源汽车并不属于这类车辆。

另GB T51313-2018规范中注明不适用于大型充电汽车的充电设施建设,但对建筑物高度没明确要求。

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结果的通知

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结果的通知

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0.12.08
•【字号】穗政务公开办〔2020〕71号
•【施行日期】2020.1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立法工作
正文
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结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20〕53号)要求,市政务公开办组织对2017年印发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文件进行了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评估调整结果通知如下:
一、调整《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番禺区BA09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成果的批复》(穗府函〔2017〕12号)等23份文件为主动公开。

二、46份主动公开文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标注失效。

各单位如通过政府网
站等渠道公开该批文件,请相应标注失效。

附件:1.公开属性调整为主动公开的文件目录
2.主动公开文件标注失效目录
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附件1
公开属性调整为主动公开的文件目录
附件2
主动公开文件标注失效目录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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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公众参与情况的说明
为保障《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制订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

一、公众参与的过程
(一)2017年5月22日召开专家论证会。

(二)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15日通过网站征求公众意见,收到意见24条。

其中,已采纳9条;已纳入后续工作研究解决的意见8条;不属于工作方案范畴的意见3条,属于贯彻落实上级政策而不采纳的意见1条。

(三)2017年6月21日委托广东亚太创新经济研究院进行风险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四)2017年8月8日由市法制办出具审查意见。

(五)2017年10月11日15届2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公众意见及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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