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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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会议通知 (2)

第三章会前准备 (3)

第四章会议议程 (4)

第五章会议纪要 (4)

第六章会议考勤 (5)

第七章会议秩序与礼仪 (5)

第八章保密事项 (6)

第九章违纪处理 (6)

第十章监督检查 (7)

第十一章附则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研讨处理山东昂立集团在生产和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的方向、提高工作效率、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保证企业决策贯彻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东昂立集团各种类型的会议。

第三条会议召开应本着精简有序、高效、注重效果的原则进行,避免开冗会。

第二章会议召集与通知

第四条会议按不同级别和性质采用不同的召集方法:

(一)集团公司董事会议按相关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会议可根据会议议程由董事长指定出席或列席。会议可由董事长委托执行董事或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有关负责人主持,会议由集团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会议通知、准备和记录;

(二)集团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办公会议,由董事长决定召集或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提议召集,会议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一般由董事长主持,也可由董事长委托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会议由总经办秘书负责会议通知、准备和记录。

(三)集团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办公会议由董事长决定或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提议召集。集团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出席,其他人员可根据会议议程由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指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一般由董事长主持,或委托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会议由总经办秘书负责会议通知、准备和记录。

第五条会议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的名称,议题,时间,地点,参加人(出席/列席),需准备资料以及通知方法和途径。重要会议应以书面通知的方法传达。

第六条会议应于会议通知的时间召开,如议题改变、改期或取消,会议有关人员需提前通知,并根据本制度重新通知和布置。

第三章会前准备

第七条会议准备包括议题议程,主持人,记录人,将要下发的文件,准备的发言,对会议进程的预测和对策。

第八条会议召集者就议题准备充分的资料和信息拟就议题进行顺序及时间分配,确定好主持人及会议记录人。

第九条与会人员接到通知后认真就会议议题准备好言简意赅的发言稿或发言提纲。

第十条会议场所提前布置,保持整洁所需仪器设备提前到位并调试正常。

第四章会议议程

第十一条主持人事先安排好与会人员座次。

第十二条会议议程由主持人于会议开始时向与会人员宣布,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

第十三条会议主持人应紧紧围绕议题按照议程去进行,确保会议总时间不变。

第十四条会议主持人要及时作出结论,及时制止干扰会议的任何情况,适时宣布散会。

第五章会议纪要

第十五条会议记录员要在会议进行期间认真记录,对会议进行全程或提纲式记录,对结论性发言做重点记录。

第十六条会议记录员要用专门的会议记录簿,会议议题、决定、决议等重要内容,记录必须准确全面。

第十七条会议记录员要在会议结束后24小时内整理原始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交由主持人签发。

第十八条会议记录有记录员送达抄送人员,转发到各与会部门、人员。需由与会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名,记录员须及时督促签署。

第十九条会议纪要应编号、及时、规范,按分级管理要求分

发、存档、上报。

第六章会议考勤

第二十条与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亲自以书面请假方可,紧急情况事先以口头请假,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一条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席。

第七章会议秩序与礼仪

第二十二条与会人员应提前到会,不得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第二十三条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席,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第二十四条与会人员应坐姿(站姿)端正,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

第二十五条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将手机关闭或调制震动状态,不会客(特殊客人除外),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会议后需由与会人员在会议纪要录上签名,应及时签署。

第二十六条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

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

第二十七条与会者到会必须有准备,均应保持良好的会风,注意言谈举止,发言力求言简意赅。

第二十八条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第八章保密事项

第二十九条会议召集者对会议内容的秘密事项的保密工作付总责。

第三十条与会人员及记录员对会议内容的秘密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涉及到秘密事项的会议纪要记录员应在保密地方整理,并且严格按照主持人签发的抄送人员发送。

第九章违纪处理

第三十二条无故迟到早退每项罚款30元,超过一项五次扣除年终补助奖金10%,无故缺席罚款80元,超过三次扣除年终奖金补助10%,无特殊情况请假超过三次按无故缺席罚款。由会议召集人下罚款通知单,违纪者24小时内到集团财务部交罚金,违者双倍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各种类型会议纪要于会议结束后次日上午10点之前送达集团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四条与会者必须对会议内容贯彻执行,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

第三十五条集团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相关各种类型会议的执行与保密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执行,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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