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公司区域经营承包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发包承包管理办法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承包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承包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依法交由建筑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工程承包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将依法取得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造完成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工程分包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交由其他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二章工程发包第五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发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人。
第七条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当以单位工程为最小单位,将其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将同一单位工程发包给多个建筑施工企业的,视为肢解发包。
单位工程是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
第八条建设工程招标人不得将所有制形式、注册地、过高资质等级设置为发包条件,或随意增加资质要求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现行的工期定额及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压缩定额工期。
工程项目承包经营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承包经营管理办法第一章绪论1.1 背景工程项目承包经营管理办法是为规范和指导工程项目承包活动,促进工程建设市场健康发展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1.2 目的该办法的制定旨在加强对工程项目承包经营活动的监管,提高项目承包经营者的经营水平,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工程建设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一般规定2.1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工程项目承包活动的承包商及相关管理机构。
2.2 定义1.工程项目承包:指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商承担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并按照合同约定获得报酬的经济活动。
2.承包商:指具有承接工程项目能力的法人或个人。
3.建设单位:指直接或委托代理参与工程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 基本原则1.公平竞争:工程项目承包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保障各方利益。
2.诚实守信:各方应遵守合同,秉持诚信原则进行合作。
3.安全环保:工程项目承包应重视安全和环保问题,确保工程建设过程安全可靠、环保卫生。
4.风险管理:承包商应认真评估与控制项目风险,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第三章承包商管理3.1 资格要求1.承包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承包商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确保履约能力。
3.2 经营行为规范1.承包商在承接工程项目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2.承包商应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进度要求完成工程项目,确保工程质量。
第四章建设单位管理4.1 委托手续1.建设单位在委托承包商承接工程项目前应经过合法合规程序,签订正式合同。
2.委托合同应明确工程项目的范围、质量标准、进度要求以及报酬方式。
4.2 监督管理1.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责任。
2.建设单位应针对工程项目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处理问题。
第五章监管机构职责5.1 监督检查监管机构应定期对工程项目承包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5.2 处罚机制监管机构对违反管理办法的承包商和建设单位可根据规定采取相应处罚措施,确保承包经营活动合规进行。
跨区域经营管理办法
跨区域经营管理办法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规范集团公司各区域市场管理, 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协调跨区域经营单位间相互关系,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坚持各区域公司立足本区域,在授权范围内积极开展经营活动,将属地区域公司做强、做精、做顺,实现企业发展战略。
第二条对具有跨区域经营管理能力,在不影响原属地区域公司经营的情况下,遵循责权利一致原则,明确责权利后,允许跨区域承揽工程项目。
第三条跨区域公司的管理要兼顾集团区域公司和项目部的各方责权利。
应依照《内部单位承包经营协议》和《内部生产经营责任书》规定的权责,协商签订跨区域经营的具体协第二章跨区域经营管理情况分类第四条项目部所属区域公司到工程所在地区域公司进行跨区承接项目(含专业承包,下同)。
第五条区域公司到集团暂没有设立区域公司的地区跨区域承接项目。
第六条集团总承包公司到各区域公司跨区域承接项目。
第三章跨区域经营管理工作流程第七条项目部所属区域公司到工程所在地区域公司属地进行跨区域经营。
项目部所属区域公司填写跨区域承接项目申请表(详见跨区域承接项目申请表) T送工程所在地区域公司 T项目部所属区域公司负责人与工程所在地区域公司负责人洽谈责权利等内容并签定协议T报公司市场管理部及资产财务部备案。
第八条区域公司到暂没有设立区域公司的市场经营如果可以单项备案:区域公司填写跨区域承接项目申请表(详见跨区域承接项目申请表)→ 报集团公司市场管理部→ 市场管理部协同区域公司进行调研→ 报公司市场管理部备案。
如需成立分公司: 区域公司填写跨区域承接项目申请表(详见跨区域承接项目申请表)→ 报集团公司市场管理部→ 市场管理部协同区域公司进行调研→如需成立分公司→ 上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上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如需成立子公司: 区域公司填写跨区域承接项目申请表→ 报集团公司市场管理部→ 市场管理部协同区域公司进行调研→如需成立子公司→上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上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3.跨区域经营管理办法
跨区域经营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对国内市场的拓展力度,促进经营业绩持续提升,鼓励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跨区域经营活动,建立有序、规范的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跨区域经营,是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分公司(包括建筑公司、区域分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部超越其工商注册或备案所在地的行政区划或公司确定的经营区域范围所开展的市场经营活动。
第三条跨区域经营应遵循“积极推动、有序发展,风险可控、互惠共赢,统一协调、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和长远利益为基本出发点,实现发展效益的最大化。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所有从事资质范围内建设工程业务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跨区域经营活动,国(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及施工类全资、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经营部是跨区域经营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制定、修订跨区域经营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公司区域市场拓展规划,按照市场拓展规划策划、组织开展跨区域经营活动;——开展跨区域经营的非常规工程项目的投标立项评审、标书评审及施工承包合同评审;——对跨区域经营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审核或审批、签署;——对跨区域经营活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保持有序的经营状态;——向跨区域经营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提供洽谈、接待、注册、备案、登记等配合、协助与服务。
监督有关分公司依法进行有关证照的年审、年检或年度备案等工作;——其他与跨区域经营有关的事务。
第六条分公司是跨区域经营组织实施的基层主管单位,其职责是:——根据公司的区域市场拓展规划和相关制度,在本单位注册或备案的行政区划以外的周边地区或其他地区组织开展跨区域经营活动;——对本单位跨区域经营活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保持有序的经营状态;——开展跨区域经营的常规工程项目的投标立项评审、标书评审和施工承包合同评审;——对跨区域经营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进行初审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签署;——向所属跨区域经营的项目经理部提供洽谈、接待、注册、备案、登记等配合、协助与服务。
项目经理承包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承包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办法一、前言承包工程项目经营管理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承包工程施工质量的必要前提。
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的主要业务管理和技术负责人,因而对项目经营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主要介绍项目经理在承包工程项目经营管理中需要遵守的办法。
二、管理流程承包工程项目经营管理流程包括:立项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阶段、招标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和竣工阶段。
项目经理在管理过程中应按照这些流程进行操作。
1. 立项阶段项目经理在立项阶段应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特点,制定承包工程项目经营管理计划,明确项目的目标和要求,确定工作步骤和时间计划,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管理机构和人员。
2. 可行性研究阶段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经理应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工程前期研究方案,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确定工程概算和施工计划,为制定工程方案提供技术保障。
3. 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阶段在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阶段,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周期、人员管理等因素,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任务,编制作业指导书,组织制定工作进度计划等,并及时与施工现场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4. 招标阶段在招标阶段,项目经理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要求和客户需求,及时与投标部门联系和沟通,制定招标策略和方案,并及时报送工程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5. 实施阶段在实施阶段,项目经理应制定施工任务分解计划、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服务方案等,配合施工部门制定工程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计划,进行工程过程监管理,及时解决施工现场遇到的问题,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完美交付。
6. 验收阶段在验收阶段,项目经理要认真准备验收文件,对工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细节检查,不断完善工程质量标准,配合开展验收工作,做好工程交接工作。
7. 竣工阶段在竣工阶段,项目经理要认真收集和归档工程资料,做好质保手续,在执行合同的同时关注工程后期服务和维护。
三、管理方法1.目标管理法在工程项目经营管理中,目标管理法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方法。
工程公司经营部制度
工程公司经营部制度一、组织结构与职责1. 组织架构经营部应设立部门经理一名,下设项目管理组、合同管理组、成本控制组和市场开发组,每组配备相应的组长及成员。
2. 岗位职责- 部门经理:负责制定经营部的整体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对结果负责。
-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 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及履行情况跟踪。
- 成本控制员:负责项目成本的预算、控制与分析。
- 市场开发人员:负责新市场的调研与开发,维护客户关系。
二、项目管理1. 项目立项所有项目的立项都需经过详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由项目经理提交报告,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高层批准。
2. 项目执行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需定期组织项目进度会议,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并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
3. 项目总结项目完成后,项目经理需组织编写项目总结报告,包括成本使用、时间管理、客户反馈等内容,并对未来类似项目提出改进建议。
三、合同管理1. 合同起草与审核合同管理员负责根据项目需求起草合同,并由法律事务部门进行审核。
合同内容应详尽明确,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2. 合同签订与履行合同签订前,需经过相关部门的会签,确保各部门对合同内容无异议。
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员负责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双方权益。
四、成本控制1. 成本预算成本控制员应根据项目需求和市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成本预算方案,并得到部门经理的批准。
2. 成本监控项目实施过程中,成本控制员需实时监控成本使用情况,对于超出预算的情况要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
五、市场开发1. 市场调研市场开发人员需定期进行市场调研,了解行业动态和客户需求,为公司的市场战略提供依据。
2. 客户关系维护建立并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是市场开发的核心。
市场开发人员应定期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专业的服务和支持。
六、绩效评估与激励经营部应建立一套公正、透明的绩效评估体系。
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
项目经理部经营承包办法
项目经理部经营承包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对工程施工的现场管理,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不断提高企业素质和经营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有中标工程,逐步实行项目经理部经营承包责任制。
第二章承包方和发包方第三条以公司为发包方,项目经理部领导为承包方,项目经理为承包方代表。
第四条采用全工程项目一次性总承包,每年审计、考核备案,工程终验后进行终结审计、考核、兑现的承包方式。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承包方必须接受承包办法规定的各项条款,与发包方的法人代表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应在标后预算完成后的一个月内签订完毕。
第三章项目经营承包的内容第六条项目承包的内容1、项目工程实行标后预算承包标后预算的工、料、机直接费(市场基价)+临时设施费(三区分离、公寓化)+安全设施费+ 项目管理费(包括监理费)+现场文明施工费+税金(见标后预算编制办法)为承包总价。
2、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必要时列出全部工程细目;3、工程质量,符合发包方与建设单位之间签署的工程合同中关于质量方面的条款;4、项目工期,项目承包工期按与业主签定的合同工期计算;并分解到年承包形象进度和计划产值。
5、施工现场达到整洁、文明、有序和高效,项目应制定相关的各项制度、措施,使其管理工作标准化和制度化。
6、安全指标,发包方应在以保证企业整体不突破下达的安全指标基础上,平衡确定承包项目的安全指标值。
安全措施要规范化。
7、加强资金、成本、物资、劳资管理;加强标准化、定额和计量器具的管理和运用;加强原始记录、资料、凭证、台帐、报表等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8、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第四章承包方、发包方的责任和权限第七条承包方的责任和权限(一)承包方的责任1、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指令。
代表公司履行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的各项承诺,努力完成项目与公司签定的经营承包合同。
2、根据公司规定确定领导成员并报公司批准。
工程总承包和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总承包和分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总承包和分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承包效率,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工程总承包和分包业务。
二、总承包管理1. 总承包范围公司经营的所有项目,如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施工监理、试运行等环节,均由总承包部门统一管理,确保工程全过程的质量和安全。
2. 总承包流程总承包部门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工期、质量要求进行工程管理,并负责编制工程进度计划、质量控制计划等相关文件,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3. 总承包责任总承包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各分包单位的工作,监督落实各项合同约定,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4. 总承包质量保证总承包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工程技术文件,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对各分包单位的质量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5. 总承包安全管理总承包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生产手册,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6. 总承包成本控制总承包部门负责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制定合理的成本预算,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成本控制,确保工程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
7. 总承包信息管理总承包部门负责建立工程信息系统,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工作,确保各阶段的工程信息得以及时查阅和利用。
8. 总承包绩效考核总承包部门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和结果进行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罚,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分包管理1. 分包范围总承包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工程分为若干个工程分包包,具体分包范围由总承包部门确定并签订分包合同。
2. 分包流程总承包部门负责对分包单位进行评估和选定,签订分包合同,并与分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实施方案,监督分包单位按照约定完成工程。
3. 分包责任分包单位负责按照总承包部门的要求,完成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并依法履行相关责任。
工程部 经营部管理制度
工程部经营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部经营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部经营部的所有员工,任何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工程部经营部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公司的工程项目调度、物资供应、人员安排、成本控制等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工程部经营部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
第五条工程部经营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六条工程部经营部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和工作水平,不断完善服务质量。
第七条工程部经营部应当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作交流,促进工作效率和业绩提升。
第八条工程部经营部应当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行业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及时调整和决策,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九条工程部经营部应当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促进团队的稳定发展和企业的长期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工程部经营部设部长一职,直接向公司领导层负责,是公司工程项目的执行主体。
第十一条部长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组织协调各项工作,确保项目的正常推进和顺利完成。
第十二条部门内设若干个科室,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各科室之间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项目的进展。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四条部长负责部门的整体工作,协调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科室内部的各项事务,促进工作的高效完成。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七条工程部经营部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激励优秀员工,惩罚不良员工。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主要包括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团队协作等方面的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单位工程承包规章制度
单位工程承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工程承包行为,促进工程质量和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类单位工程的承包行为,包括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承包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合同的约定,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第四条承包单位在进行工程承包活动时,应当注重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规。
第二章承包单位的资质第五条承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承包资质,具体标准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六条承包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经营信誉和财务状况,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承包单位应当具备丰富的工程承包经验,并拥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力和施工队伍。
第八条对于特殊工程的承包,承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经验。
第三章承包合同的签订第九条承包单位与工程业主签订承包合同时,应当明确工程的范围、工程质量、工程时间、工程费用等重要内容。
第十条承包合同应当是平等互利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得到合理保障。
第十一条承包合同应当明确责任和风险的划分,对于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应当有明确的规定。
第十二条承包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承包合同,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第四章工程管理第十三条承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工程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过程的规范和有序。
第十四条承包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承包单位应当加强与工程业主的沟通和协商,及时解决工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承包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档案和资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可追溯性。
第五章工程质量第十七条承包单位应当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八条承包单位应当加强质量监督和检测,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和质量可控。
第十九条对于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承包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和整改,确保问题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二十条承包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跟踪和评估机制,不断改进施工工艺和管理方式,提高工程质量。
市政工程内部承包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内部承包管理制度
是指对市政工程的承包商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和规范。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市政工程承包商的行为,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进度。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承包商的资质要求:规定承包商必须具备合法的注册资质,有相关领域的承包经验,并具备一定的财务实力。
2. 承包商的投标程序:明确承包商参与投标的程序和要求,包括资格预审、投标文件的准备和提交等。
3. 承包合同的签订:确保承包商和业主之间建立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明确工程的范围、工期、价格和质量要求。
4. 施工管理:规定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要求,包括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安全防护等方面。
5. 资金管理:明确承包商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和进度,以及对承包商的结算和支付管理要求。
6. 质量管理:要求承包商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对承包商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7. 安全管理:规定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材料的选用、设备的使用和人员的培训等。
8. 违约和纠纷处理:明确承包商违约行为和纠纷处理的程序和要求,包括索赔和仲裁等方式。
以上是市政工程内部承包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制度和规范可以根据不同的市政工程项目和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项目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提升管理水平,根据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推行工程项目经营管理是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工程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由公司法人全面领导和管理,在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工程管理处负责全面管理工作,指挥部和项目经理部(以下统称项目部)予以配合协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针对铁路、公路、电力等长大战线和其它合同标的较大需要一线设厂就地施工而组建的项目部。
第四条项目管理是以施工项目为对象,以项目评估、项目绩效考核指标、工程项目目标责任书为依据,以获取最佳效益和公司信誉为目标,动态配置生产要素,有效地控制工期、质量、安全和成本,从而使项目获得成功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规划、组织、控制与协调。
第五条项目管理的原则一、公司推行项目法管理模式组织施工,即公司根据项目的规模及区域范围设置项目部,搭建项目管理团队,由项目管理团队带专业施工队或劳务班组进行项目施工(人力储备中心牵头筛选认证一批成建制的有资金技术实力、恪守合同信誉的施工队或劳务班组,同公司签订《劳务队合作协议书》,建立长久的合作伙伴关系,纳入公司的统一调配管理);二、实行“分级核算”的体制。
项目部为管理层,履行施工管理、成本控制、财务收支、监督服务等职能;劳务队或施工班组为作业层,进行现场施工;指挥长和项目经理(以下统称项目经理)必须明确项目管理目标,注重项目直接费用和队伍管理等过程控制;三、按照“适度规模、精耕细作、最隹效益”的原则,优化配置并动态管理生产要素,使上场的管理力量、技术力量、施工队伍、施工设备与项目的规模和技术含量相适应;四、按照ISO9000系列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实现项目管理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逐步建立和完善一套系统性和操作性强的项目管理体系。
第六条逐步建立健全公司以项目为中心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努力培育公司内部劳务、资金、技术、物资、设备等生产要素市场,并与市场接轨,充分有效的利用社会资源为“我”服务。
建设工程施工公司经营管理方案
建设工程施工公司经营管理方案建设工程公司经营管理方案创新经营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
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有待于经营管理机制的创新,企业通过经营管理创新,形成新的动力源,以激发全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建筑企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为促进**公司健康、长足的发展,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以下经营管理方案。
一、企业的指导思想和经营方针1、指导思想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明确分工,把握市场,开拓创新,强化项目责任目标承包管理,着力人力资源建设,改善人力资源结构。
2、方针以责任制管理为主导,以项目责任目标管理和发展多种经营管理为两翼,共同发展,继续巩固和完善企业经济目标管理的方针,大胆选拔人才、引进人才,发挥有技术有专业知识人才的积极作用,确保企业经济效益与安全管理的平衡。
二、公司职能与组织机构形成公司决策机构人员由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组成,公司下设财务部、工程项目管理部、行政人事管理部、市场经营部等职能部门。
各部室定岗、定责、定职、定薪,择优上岗,各职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作好本职工作,搞好服务,实行计划管理经费开支申请审批的管理办法。
1、综合管理公司内外部服务形象窗口,办理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各部门关系,接待来访,对外承办行政事务、证件年检、公司对外行业管理业务对接工作,起草制度计划,文书资料,人事考勤、工资绩效管理,实行绩效考核与工资挂钩,主要负责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合同管理,切实抓好各类档案管理。
建立有效的人才选拔机制,严格人员转正前的各项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
2、财务管理按集团公司有关制度执行,负责日常财务审计工作,制定项目部财务管理计划,执行年度收入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提出或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作出书面报告上报公司负责人,编制财务月报,为公司领导决策随时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财务信息,负责,非生产性开支,日常报销的核准,工程预结算及终结审计,生产成本的核算控制,工程进度款调拨,搞好工程管理利费及各种应收款的催缴回收,全公司的资金进出管理,每月对各项目部财务进行指导监督审计。
承包商管理办法
承包商管理办法1 目的为规范承包商管理,明确工程施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主等各主体方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能源公司xx基地范围内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杜绝人员财产伤亡事故发生,结合国家建设部、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2.1 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维修项目。
2.2 辖区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3 职责工程项目主体管理部门负责承包商的管理、建档;基地安环部负责承办商的教育、培训和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项目属地车间落实属地安全告知和现场协调、管理及危险作业流程审批4 控制程序4.1 资格预审4.1.1 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4.1.2 承包商持有关材料进行安全资格确认:(1).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2).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3).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许可证)(4).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时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况)。
(5).承包商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6).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7).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4.1.3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商的资格进行预审。
4.1.4 符合公司建设要求的承包商,应计入《合格承包商名录》,并为每个合格的承包商建立各自的档案,保存审查的各项资料。
4.2 选用4.2.1施工单位进入辖区内从事施工任务前必须参加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学习、化工生产危险源、安全控制措施、施工注意事项交底,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未取得施工单位施工许可证的单位,不具备在我单位施工资格。
4.2.2 工程主体管理部门和承包商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1).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和我单位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公司单项工程内部承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公司单项工程内部承包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企业改、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把生产经营的责、权、利结合起来,在公司内部进一步建立“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利益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保证工程项目安全、优质、高效地正点到达,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公司发展,在公司范围内实行单项工程内部承包。
第二条单项工程内部承包,就是公司承接的厂内外工程,由分公司与本单位内部工程项目班通过签订工程承包协议,组织施工管理的一种生产形式。
为规范其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单项工程内部承包的范围、方式、费用第三条承包范围:产值低于150万元、三类及其以下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安装、防腐保温、衬里、道路、装饰等厂内外各类力所能及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承包方式:1、建筑、安装、外防腐等工程项目,以及产值在10万元以下的装饰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
2、衬里、内防腐、保温、道路工程以及10万元以上的装饰工程等项目,原则上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方式。
第五条上缴费用的比例:1、包工包料工程:1.1建筑工程:原则上按照现行四类工程取费标准进行取费。
工业厂房、构筑物、厂内小型工程、土石方工程,上缴工程总造价的12%~15%;民用建筑工程,上缴工程总造价的10%-12%;以上招投标工程根据工程投标情况,上缴工程总造价的6%〜12%。
装饰工程,上缴工程总造价的17%〜25%;道路工程(含沿道路),上缴工程总造价的15%〜20%。
1.2安装工程:按照现行三类工程取费标准进行取费(材料费所占比例过大的,可按包工不包料处理),一般安装工程,上缴工程总造价的8%-10%;外防腐工程,上缴工程总造价的15%—25%;以上招投标工程根据工程投标情况,酌情调整上缴费用。
2、包工不包料工程:按照现行配套预算定额计算定额工日,每个工日为25元。
3、零星用工,每个工日21元。
4、项目负责人无论以何种形式承包的任何工程,均不计取离退劳保基金、在职养老待业保险金和税金等(税金由公司统上缴)。
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规定第一章目的及承包商主管部门职责第一条为加强承包商的统一协调管理,确保承包商施工安全和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承包商是指在企业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团体,包括外来施工、检修作业、外来劳务输出等承包、承租单位。
承包商主管部门是指向承包商发包施工、检修、劳务输出等项目的部门。
第二条职责划分1、承包商对本单位的安全作业负主体责任,其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作业负责。
2、项目所在属地单位对承包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过程管理,承包商出现问题,项目所在单位负连带责任。
3、承包商主管部门负协调管理责任,其部门负责人为管理责任人。
4、公司业务部门按照部门分工对承包商进行安全、业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项目所在单位对承包商进行安全、业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安全管理部门对承包商进行安全监管。
第二章承包商资质审核及开工前准备第三条承包商资质审核在确定承包商时,由公司承包商主管部门对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第四条开工前的准备1、签订协议。
中标后的承包商,在与承包商主管部门签订工程项目协议书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及安全承诺书,并到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承包商主管部门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两个以上承包商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承包商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承包商之间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2、安全教育。
承包商的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公司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厂进行施工作业。
承包商负责人要定期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不断丰富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提高安全意识,保证作业安全。
工地经营管理制度
工地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工地经营管理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在建工程项目,包括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机械设备、材料管理等工地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工地经营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劳动法规以及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工地经营管理应遵守工程建设的有关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
第五条本单位的工地经营管理应实行“谁经营、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管理第六条严格执行工地进出管理制度,进出工地的人员、车辆和材料必须经过相关手续和审批。
第七条建立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制度,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第八条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卫生整洁,避免垃圾和废弃物随意丢弃。
第九条施工现场的设施和设备必须经过定期维护和检查,保持设施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条工地现场应设置指示标志和警示标识,合理布置工地交通,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第三章材料管理第十一条材料管理应根据项目需求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避免采购过多或过少的现象。
第十二条对进入工地的材料进行验收并建立档案,对有质量问题的材料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材料的储存,应根据材料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储存,防止材料的损坏。
第十四条对于特殊材料的使用,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确保特殊材料的使用效果。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五条建立并实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全面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各类防护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对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预案和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件。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九条建立并实施工地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第二十条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节点,进行专项质量检查和验收。
建安公司工程专业(劳务)分包经营管理办法
建安公司工程专业(劳务)分包经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家住建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市〔2014〕130号)及关于印发《中国一冶贯彻住建部的通知》(一冶企划字〔2014〕277 号)文件精神,规范公司内部市场分承包管理行为,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保证合同目标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权限范围内的建筑及市政等工程分包均实行本办法。
第二章工程分包模式第三条公司权限范围内的在(新)建工程项目必须实施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专业分包指将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实施,专业分包综合单价包括:完成专业分包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及税金等费用.第五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劳务分包是指将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劳务资质的单位实施,劳务分包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劳务分包作业所需的人工费、除主要建筑材料及周转材料、大型机械以外的其他零星材料费、小型施工机具使用费、劳务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劳务分包人所应承担的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等费用。
劳务分包中主要建筑及周转材料、大中型机械具体界定划分详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材料及施工机具划分表》(附件1)。
第六条专业分包类别(包工包料):地基基础工程(含土方、支护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2015年1月住建部更新的资质)、建筑装饰工程(含门、窗委托加工包安装)、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涉及专业分包工程材料采购视工程项目情况和集团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要求而定,承包人、分包人均可采购.第七条劳务分包类别:建筑工程主体劳务作业是指木工制作、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砼、模板、焊接等工序类别的施工作业。
涉及建筑工程的建筑主材、周转材、垂直运输设备及公司安全文明施工集约化非分包人界面范围等不在劳务分包范围。
经营承包管理办法
市场化经营承包管理办法(2012 版)为进一步深化改革,适应公司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并逐步完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内部承包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总结近几年内部承包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内部模拟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本办法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机制管理创新为动力,以增强企业实力为根本,建立健全承包经营机制。
使各级经营者在公司宏观目标的指导下,既有一定的自主经营分配权力,又有责任、风险和压力。
2.本办法的基本思路是,进一步理顺公司、项目部、二级单位三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在确保职工收益的前提下,强化各级经营者的风险意识,将风险责任与风险收益挂钩考核。
3.在具体工作思路上,项目部以项目中标费用作为承包基础,以上缴费用和上缴率为考核指标,费用上缴的高低与项目开发风险挂钩,费用上缴与月度考核挂钩,上缴率与季度、年度考核挂钩。
对二级单位推行内部模拟市场化运作,专业工程处以直接费作为主要收入,专业公司以提供专业服务收取服务费用作为主要收入,二级单位以利润额和利润率为考核指标,利润额与月度考核挂钩,利润率与季度、年度考核挂钩。
在具体操作上,硬化合同约束,严格内部结算,强化成本控制,提高风险意识,突出效益考核,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4.明确企业各层次的经营风险与责任,以承包经营核算为载体,以经营成果为主要考核指标,以经济利益的驱动为手段,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根本目的。
4.1公司管理层即企业决策层,是企业的利润控制中心,实行公司经理负责制。
负责市场预测及开发,承担中标项目的开发风险。
确定项目的经营管理目标,并负责组织对项目经营目标的考核。
4.2项目部即企业执行层,是成本控制中心,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面管理,承担项目的经营风险。
确保公司核定费用的足额及时上缴和项目执行所发生各项费用的及时支付。
4.3二级单位即企业作业层,是公司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实行主任(经理)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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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公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为适应当前的监理市场环境,加强区域公司的责任管理,加快开拓新市场的步伐,保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在《项目部管理暂行规定》基础上借鉴同行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出台本管理规定。
本办法和《公司区域分公司经理或项目部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细化公司现场员工薪酬估算表)结合施行。
一、经营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1、经营管理以区域公司为单位进行,根据区域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2、新中标开工项目;
3、对于正在进行的项目,由公司和区域公司双方对该项目已经发生的费用、收取的监理费进行清算,后续部分按照新项目进行重新核算。
二、区域经营管理规划及区域公司的划分
1、区域经营管理规划
区域经营管理是公司管理方式的必然趋势和目标。
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本着“稳中有进,试点推行、全面施行”的原则和步骤,制定了公司区域经营管理规划:
2013年,划分区域,条件具备的区域试点推行区域经营管理,同时对其他项目施行预算目标控制,对项目负责人实施目标考核;
2014年,推行区域经营管理目标达到80%;
2015年,公司所有区域均施行区域经营管理。
2、区域公司的划分
三、风险抵押金
为激励区域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尽职尽责,做到与公司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对实行承包经营管理的项目,区域经理需要预先交纳风险抵押金(也可以经营管理团体缴纳),具体如下:
四、项目经营承包兑现
区域成本控制较好,完成利润目标,超出利润目标部分的60%由区域公司作为项目兑现奖自由支配,其中区域经理及项目部负责人的收益分别不低于20%和40%,兑现分配方案报公司备案。
区域经理和项目部负责人最高年收入不超过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中‘年度薪酬目标(税前)’的20%,超出部分留在项目账户上,作为该区域后续项目的启动资金。
完成利润目标的区域,兑现规定如下:
五、设备使用及管理
1、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节约成本,各项目部应优先使用公司现有的设施,包括车辆、办公设备、生活设施;
2、项目部使用公司的设备,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租赁协议(财务办理),费用纳入成本核算,并要妥善保管,及时维修保养,保持良好的性能,损坏丢失的照价赔偿。
六、区域公司的职责和权利
1、区域公司的职责
1.1协助项目部严格履行合同,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督促项目部承担项目责任范围内的质量、安全、工期、后期服务等责任。
1.2履行区域公司所属项目部的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
1.3制定区域公司管理制度,采取积极措施保证所属项目部员工的稳定,关心员工,及时了解员工的困难和需求。
1.4负责本区域内监理业务信息的收集和跟踪,进行所属项目业主关系的维护。
1.5按照合同规定,定期收取项目监理费用,并建立监理费收取台账。
1.6负责所属监理项目技术标书的编制以及中标后及时组建项目监理部,组织项目部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
1.7与项目部负责人共同签订经营管理协议。
1.8参照公司有关规定,审核项目部员工的工资收入等费用;并按月制表上报公司财务。
审核各种报销票据是否符合已经出台的报销管理文件。
1.9制定项目部员工培训计划,努力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帮助年轻员工尽快掌握专业技术、熟练监理业务。
1.10 负责对区域所属员工综合能力鉴定、考评,掌握所属员工的工作态度、能力情况。
1.11保证公司所属的车辆、办公设施、生活设施、测量仪器及试验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1.12接受公司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公司的管理工作。
2、区域公司的权利
2.1根据区域所属项目部的实际需要,可以对区域内的员工统一调动,经公司同意,有权根据需要招聘现场人员和权辞退不合格的人员。
但招聘数量不得超过该项目部公司员工的20%。
为规避风险,招聘和辞退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2.2有代表公司对外承揽项目、开展地域经营的权利,但必须由公司统一签订合同,如果所签合同不报公司,拒不上缴收入的,一经查实,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给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2.3在管辖区域内,有对各工地配备的车辆、办公设备以及各种仪器设备进行统一调度、重新安置的权利,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新购置办公、生活设施,并报公司备案,相应费用按照规定进入成本核算。
七、公司对区域的管理
1、计算区域公司利润目标,签订项目经营管理协议(业务部);
2、监督项目成本控制执行情况,并定期(每季度)提出成本控制评价报告(财务);
3、协助制定区域公司内各项目的员工薪酬分配方案(如有需要);
4、与区域公司共同维护在监项目客户关系;
5、协调各区域公司之间的人员调动。
项目部自行招聘的人员,其调动必须经过区域公司同意,其他人员的跨区域调动权归公司所有;
6、对区域公司各项目部服务质量进行管理和考核,有权对因监理工作过失责任而给公司信誉造成不利影响的个人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7、负责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审批项目部上报的监理规划,负责区域投标项目商务标书的编制;
8、负责本区域人员的每月工资制表、提交财务,由财务审核发放,建立区域收支以及费用报销等财务台账。
9、区域经营管理的资金流程(见下表)
八、公司负责部门及核算小组
公司项目核算小组由业务部、经营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区域经营管理的资金流程
九、有关说明
9.1为促进对区域(项目)负责人的激励,公司规定区域(项目)负责人的年度薪酬标准。
9.2为确保项目的成本目标和利润目标切实可行,在可控制接受的范围内,区域公司经理应积极参与项目投标。
9.3区域经营管理协议签订的当月,区域公司内的员工工资表,参考公司出台的薪酬管理标准、证书补贴标准或实际情况由区域公司编制。
公司财务每季度对项目成本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并编制报告,在总监例会上通报。
对成本控制不好的项目进行警告。
对由于客观因素导致成本目标出现偏差的项目,重新调整成本目标。
9.4兑现: 超过利润目标的奖励兑现,分为半年度、年度(对于跨年度项目)和项目竣工兑现,半年度、年度兑现根据项目核算情况(包括回收监理费、发生的成本以及目标利润实现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兑现。
项目竣工兑现由双方进行结算,按规定进行项目奖金兑现。
9.5关于实施过程中利润目标的调整。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非监理部所控制的外界因素如工期延长、结算工程量的变化,需要进行利润目标的调整。
9.6工期延长:工期延长按照合同协议可以计取延期服务费用的,成本和收益分别计入原协议,重新计算利润目标;延期无服务费用的,延期成本60%由公司负担,40%由区域公司负担。
9.7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保证公司稳定运行和持续发展的必要基础,是核定项目
利润目标的基础。
4、储备利润调整系数
根据项目所处的区域、专业类型、工程复杂程度以及内外部环境和监理费额度等确定储备利润调整系数,又根据几个试点区域所报的项目部成本反复计算求得调整系数详见下表(试点时段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