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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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按照《柞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
理工作的通知》(柞卫计发〔2017〕195号)精神,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柞水县辖区相关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定点存放、统一
回收处理落实到位,本着简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则,特制定本协议书。
1. 乙方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类别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
具有明显警示标示的专用黄色聚乙烯包装袋和利器盒中、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其封口坚实、严密,并用标签清楚无误的标明废物的来源。
2. 乙方要按照甲方指定时间,用专用储存工具,将医疗废物
运至医疗废物转运车,并做好签字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种类、数虽、交接时间、双方经办人签字。
3. 乙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费为元,每年一次性向甲方缴纳,
以保证甲方收集转运设施的正常运转。
4. 甲方应定时定期将收集的医疗废物运送至中转点,由中转点较交转运至商洛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
5.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卫计局备案一份。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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