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保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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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特制定本业务指引。

第二条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第三条担保业务流程如下:(一)客户申请(二)担保受理(三)尽职调查(四)项目预审(五)风控调查(六)项目评审(七)出具意向担保函(八)项目终审(九)签订担保合同(十)落实反担保条件(十一)签订正式保证合同(十二)银行放款(十三)保后管理(十四)担保终结(十五)担保业务流程的文档清单:1、客户申请:《委托担保申请书》2、担保受理:(1)《客户信息收集表》(2)《担保项目申请表》(3)《担保项目受理通知书》(4)《担保项目登记表》3、尽职调查:《担保项目尽职调查报告》4、项目预审:《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预审意见部分)5、风控调查《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风控意见部分、律师意见部分)6、项目评审:《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评审会意见部分)7、出具意向担保函:《意向担保函》8、项目终审:《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终审成员意见部分)9、签订担保合同:(1)合同签订前客户确认《担保项目确认函》(2)准备空白合同文本1)委托担保合同》2)《抵押反担保合同》3)《质押反担保合同》4)《保证反担保合同》(3)审核空白文本《合同审核表》(4)正式签订合同《合同登记表》10、落实反担保条件:(1)《反担保条件落实表》(2)《担保业务费用收缴表》11、签订正式保证合同:(1)《正式担保函》(2)《保证合同》(银行固定格式)12、银行放款:(1)《担保业务联系函》(2)《贷款担保台帐》13、保后管理(1)《在保项目调查表》(2)《担保到期通知函》(3)《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14、担保终结:(1)《还贷凭证》(复印件,银行固定格式)(2)《解除担保责任确认表》第三章担保申请和受理第四条企业申请贷款担保需填写《委托担保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担保项目保后管理制度

担保项目保后管理制度

担保项目保后管理制度一、背景和意义担保项目保后管理是指在担保业务发生后,为了确保借款人按时还款并保障担保人的权益,采取一系列管理措施,确保担保风险的有效控制。

制定担保项目保后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担保业务管理流程,加强保后风险管理,提高担保业务的效率和成功率。

二、管理机构和责任1.担保公司负责组织和实施担保项目保后管理工作。

2.设立担保项目保后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和管理。

三、保后监控措施1.合同履约管理:及时与借款人进行沟通,确保借款人按时还款。

2.资金监控:对担保项目的资金使用、资金流向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担保资金安全。

3.风险评估:定期对担保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风险防控措施。

4.质押物管理:对质押物进行监控和评估,确保其价值稳定并足以覆盖担保责任。

5.法律事务处理:处理与担保项目相关的法律事务,包括诉讼、仲裁等。

四、保后管理流程1.分派保后管理人员:根据项目特点和业务量,指派专门的保后管理人员负责具体项目的保后管理工作。

2.项目立项:对新项目进行评估和审核,确定是否进行担保,并制定保后管理计划。

3.项目监控:定期对担保项目进行监控和检查,确保项目按时还款。

4.资金管理:定期核对项目的资金流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预防挪用。

5.风险评估:定期进行项目风险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调整风险防控措施。

6.质押物管理:对质押物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其价值稳定。

7.风险防范措施调整: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风险防范措施,提出风险预警。

8.法律事务处理:及时处理与担保项目相关的法律事务,包括起诉、仲裁等。

五、保后管理技巧1.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担保项目的风险。

2.信息管理: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对担保项目进行跟踪和监控。

3.技术支持:引入先进的技术工具,提高保后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4.团队协作:加强保后管理团队的协作,确保信息畅通和工作高效。

六、奖惩措施1.对保后管理工作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薪酬调整、晋升等。

担保公司保后管理实施细则

担保公司保后管理实施细则

※※担保服务有限公司保后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保后管理的定义第一条定义保后管理,是指本公司对被担保人及其影响担保业务安全的有关因素进行不间断监控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早期预警信号,并积极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的担保管理过程。

保后管理包括保后检查、风险预警和处置、代偿后的追偿等。

为规范担保业务操作,严格担保业务管理,有效控制担保风险,现根据公司担保业务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保后管理制度第二条目的为确保担保贷款按规定合理使用,便于早发现早处理担保业务风险、最大限度减少担保项目的代偿损失。

第三条内容保后检查既包括对被担保人情况的检查,又包括对担保业务所有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反担保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其中对被担保人的检查既包括对被担保人执行《委托担保合同》情况的检查,又包括对被担保人经营财务、管理、重大事项等情况的检查。

第四条保后检查实施部门每年三、六、九、十二月,由资管部统一组织、安排实施检查,由担保项目的业务部配合。

第五条检测监控担保业务检查主要侧重于对影响被担保人还款能力主要因素的监控,以及是否及时还本付息。

第六条保后检查时间和要求1.首次检查。

放款后15天内应进行第一次检查,重点检查本笔担保资金的使用情况。

检查方式可以实地检查或电话核实,业务经理收集相关凭证,并由业务部经理签字后交资产管理部存档。

2.全面检查。

首次检查后,要求资管、业务经理每季度到被担保人的主要办公、生产或经营场所实地有针对性地检查一次。

做好检查记录,并根据检查情况,填制《担保业务保后检查报告》。

3.重点检查。

一旦发现被担保人出现新的可能或实际已经影响担保债务偿还或要求本公司对受益人履约的重大情况时,视发现情况的严重程度,从发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资产管理部组织相应的人员对被担保人进行实地跟踪检查,并形成《风险预警处理报告》;由业务部经理、资产管理部经理和风控经理、总经理签字后交资产管理部存档。

4.综合分析。

对通过检查和其他渠道取得的各种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影响担保业务安全的各种因素,判断被担保人的总体风险状况,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性或补救性措施。

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制度评审会制度评议会制度保后管理制

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制度评审会制度评议会制度保后管理制

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制度评审会制度评议会制度保后管理制本制定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担保业务风险,维护公司和客户的权益,并加强担保业务的保后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担保业务,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评审会目的和职责1.评审会的目的是对担保业务的风险进行评估、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司在担保业务中的风险可控。

2.评审会由公司主管领导亲自主持,负责组织担保业务的风险评估和决策,并监控担保业务的执行情况。

3.评审会有权对公司担保业务的风险情况进行评议,提出相应的管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对决策进行跟踪和督促。

二、评审会的组成和职责1.评审会由公司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设立专门的评审小组。

2.评审小组由公司内部授权人员组成,负责担保业务的风险评估、监控和管理。

3.评审小组成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对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风险管理建议和改进措施;–监测担保业务的执行结果;–定期向评审会提交风险报告。

三、评审会的运作方式1.评审会定期召开,原则上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临时召开。

2.评审会应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通知参会人员,并提供相关材料和报告。

3.评审会应做好会议记录,并要求相关人员对会议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四、评审会的决策和措施1.评审会对担保业务的风险评估和决策具有决策权,可按照公司制度和政策提出相应的管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2.评审会有权要求担保业务相关人员对决策结果进行落实,并对结果进行跟踪和督促,确保决策的有效执行。

3.评审会应及时将决策结果和措施反馈给相关部门,确保风险管理和保后管理工作的落实。

五、评审会的保密义务1.评审会成员应保守评审会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评审会的讨论内容、决策和相关资料。

2.评审会成员在离职或转岗时,应签署保密协议,并归还或销毁评审会相关资料。

六、附则1.本制度经评审会审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主管领导及评审会的组织者和执行者所有。

担保公司资产保全部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资产保全部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资产保全部管理制度第一条资产保全部部门职能1、为公司担保业务保驾护航,防范风险,确保公司业务质量,提高公司担保能力,降低逾期率、违约率,维护国家金融秩序,维护公司与银行良好的信用关系。

2、保障公司各项安全,保护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公司经营的良好环境.3、协助业务部门做好保后跟踪的工作,与业务部门和项目经理密切联系,互相配合。

4、做好担保客户逾期的催收服务和保全工作.5、协助公司办理催收后资产的管理和处置工作。

6、协助合作银行进行资产保全,促进公司与相关银行的良好协作关系.7、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公司许可对外开展资产保全业务,实现一定的经济效益。

8、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二条资产保全部组织架构本部门设置部门经理壹名、项目经理若干名、内勤壹名。

●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内勤第三条资产保全部岗位职责1、部门经理岗位职责:●组织本部门学习催收知识;●合理安排本部门日常工作;●根据风险管理部资料管理员提供客户应交公司保管资料情况安排催收;●根据银行的逾期单据和客户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催收计划;●关注客户保后管理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客户因突然出现重大变故而产生的各项事宜。

2、项目经理岗位职责:●调查分析需上门客户的情况;●逾期客户上门催收;●车辆登记证等应交公司保管单据进行催收;●公司安排的其他任务。

3、内勤人员岗位职责:●整理逾期资料;●电话提前通知客户预存款;●逾期客户电话催收服务;●整理电话催收情况;●调出需上门催收客户档案及开具催收单及收据.催收工作流程(流程表:附表一)1、银行来单银行每周一、三、五来单.来单内容包括逾期客户名单、逾期日期、逾期次数、贷款总金额、逾期金额、还款期数、逾期原因、催收结果、备注、项目经理.2、短信催收针对逾期的客户,首先通过短信催收,短信内容为“尊敬的客户,你通过我司担保的车贷供款本月已逾期,请您及时将本月车供款存入你的供款帐号,多谢你的支付,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人。

担保公司担保后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担保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公司担保后的管理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障担保公司和被担保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在担保业务中,对担保后各项管理活动的规范。

第三条担保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担保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 审慎性原则:担保公司应审慎评估担保风险,确保担保安全;3. 保密性原则:对担保业务信息应严格保密,防止泄露;4. 服务性原则: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担保服务。

第二章担保后管理职责第四条担保公司应设立担保后管理部门,负责担保后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监督被担保方履行合同情况,确保担保债务按时偿还;2. 跟踪被担保方经营状况,评估担保风险,及时调整担保策略;3. 收集被担保方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了解其财务状况;4. 及时掌握被担保方信用变化,调整担保额度;5. 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送担保业务信息;6. 处理担保纠纷,维护担保公司和被担保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担保后管理措施第五条担保公司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担保后管理:1. 建立担保后管理制度,明确担保后管理流程和职责;2. 定期对被担保方进行风险评估,包括财务风险、经营风险、信用风险等;3. 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措施,如抵押、质押、保证等;4. 加强与被担保方的沟通,了解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5. 对担保合同进行定期审核,确保担保合同合法、有效;6. 及时处理担保纠纷,维护担保公司和被担保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信息披露第六条担保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担保业务信息,包括:1. 担保项目的基本情况;2. 担保风险状况;3. 担保合同履行情况;4. 担保纠纷处理情况。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七条担保公司及担保后管理人员在担保后管理过程中,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担保风险增大或损害担保公司和被担保方合法权益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保后管理

保后管理

保后管理一、保后管理的意义与作用担保公司是高风险行业,如何在日常风险监控中排查风险、控制风险是风险经理要面对的永久课题。

风险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主要分为保前和保后两个环节,目的在于防范、控制以及化解业务风险。

担保业从1993年第一家担保公司成立到目前,经过15年的长足发展,国内担保行业已经逐渐步入理性发展阶段,投资者盲目新建企业或增资的情况在减少,整个行业发展的重点已逐步转向开拓新型经营模式和完善风险管理体制等方面,但仍有不少担保公司在保后管理方面重视不足,结果造成很多代偿事件的发生。

保后跟踪检查是保后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对担保对象以及影响担保对象按期偿还贷款的相关因素进行不间断的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风险预警信号,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是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的重要手段。

保后管理的主要作用:一是强化企业按期偿还贷款的意识。

二是促进被担保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是有利于了解经营状况,及时发现预警信号,并根据企业情况采取补救措施,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

四是担保业务人员了解不同行业的发展规律,提高风险预测能力。

二、目前担保行业保后管理存在的问题1、重保前,轻保后的思想观念担保费收益是在贷款发放前确认,而代偿损失则要到损失实际发生后才确认,造成担保公司只注重加大业务量,拓展新的客户资源,这能带来显著的当期收益,项目经理也能得到相应的奖励。

而贷款发放后,监管难度大,耗费精力大,实际收益不明显,又怕得罪客户,不敢管,且认为落实了第二还款来源,主观上怠于保后管理。

对于领导者营销的客户,由于缺乏对等关系,怕得罪客户,不敢管、不会管、管理不到位。

这些都是导致思想上“重保前轻保后”的原因。

2、保后跟踪不及时或不到位没有建立从上到下完整有效的保后管理制度和明确的职责,保后管理责任难以落实,很多担保公司没有将业务风险与项目经理的绩效挂钩,这使得保后管理工作常常流于形式,起不到控制风险的作用。

保后客户报表资料搜集不及时,保后检查次数少,容易造成用款资金监管不到位的情况,而被担保企业利用监管不到位容易将贷款资金用于其他投资或关联企业使用。

保后管理办法

保后管理办法

保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后管理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促进担保业务有效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后管理是指从公司担保责任产生直至担保责任解除的全过程管理行为。

它是对被担保人和反担保保证人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的现状及变化趋势,进行跟踪、调查、监控和分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补救措施的工作过程。

第三条保后管理目的为防范和缓释担保风险,保全担保债权,减少担保损失。

第四条保后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依法合规,讲求实效,动态监控,有效处分,规范操作。

(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担保业务。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六条公司(分公司)业务部(室)为保后检查部门。

保后检查实行项目经理即为保后检查经理制。

其职责为:(一)定期和不定期对所管担保项目进行现场和非现场保后检查,并按《担保质量分类管理试行办法》进行项目质量进行初分。

(二)对保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预警及时报告,并提出提出风险初步处臵预案。

(三)对不良担保项目日常监管,并协助法律保全部按公司批准的处臵方案,根据《担保代偿及追偿处臵管理办法》对不良担保项目进行司法诉讼和处臵。

(五)把保后检查相关信息录入信用担保综合业务系统(以下简称“GMIS系统”)。

(六)收集、整理保后检查资料,并按《担保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归档。

第七条法律保全部为担保资产保全管理部门。

其职责为:(一)为保后管理全过程提供法律支持。

(二)牵头对不良担保项目的司法诉讼。

(三)对业务部(室)不良担保项目的保全和处臵进行指导和协助。

第八条风险管理部为保后监督部门。

其职责为:(一)在担保责任履行前,对项目的担保条件和担保要求的落实情况,按《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以下简称“风控会纪要”)和《限上(限下)担保项目实施和解除操作流程》要求进行审核。

担保公司管理办法

担保公司管理办法

担保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担保公司的经营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担保公司。

第三条担保公司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加强风险管理,确保担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第二章设立与登记第四条设立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司章程;(二)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注册资本;(三)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四)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五)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经营场所;(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担保公司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担保公司可以从事以下业务:(一)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二)为债权人提供反担保;(三)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咨询;(四)为债权人提供担保咨询;(五)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七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二)市场风险管理制度;(三)操作风险管理制度;(四)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五)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风险管理制度。

第八条担保公司应当定期对风险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完善。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九条担保公司应当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十条金融监管部门对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一)对担保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进行审批;(二)对担保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三)对担保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职资格管理;(四)对担保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管理事项。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担保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由金融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第十二条担保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担保公司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

担保公司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

担保业务逾期、代偿、追偿和损失管理制度第一节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第一条为强化云南泰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保业务的风险处置力度,提咼对风险项目控制、保全、追偿的决策和执行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担保风险损失,公司成立风险处置委员会。

第二条公司风险处置委员会一般由分管风险管理的副总经理(主任)、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公司监事、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资产财务部负责人、发展部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根据风险处置项目的不同情况,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确定。

风险处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风险管理部承担。

第三条风险处置委员会职责具体如下:(一)决定风险项目(关注类以上风险)处置预案;(二)决定风险项目催收、代偿、追偿操作方案和调整方案;(三)决定风险处置过程中的其他应急措施;(四)决定追偿中止(终止)、报请损失、核销等相关事宜;(五)确定风险处置相关人员的工作调度安排;(六)决定有关风险处置工作的奖惩措施。

第四条风险处置会议由风险处置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

参加人员包括风险处置委员会全体委员,必要时请董事长、总经理及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参加。

紧急情况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由公司领导及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资产财务部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等不少于4人参加。

风险处置会议决议经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董事长为风险处置决议的审批人。

为提高风险处置工作效率,对代偿额100万元以下的风险项目,其风险处置预案、追偿方案,可采用简化程序,由风险管理部审核后直接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风险处置会议由风险管理部记录并负责落实会议精神。

第五条参会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会议议定事项,不得向风险项目单位和相关单位、个人泄漏会议秘密和其他不利于公司实施风险处置的信息;除非会议要求,不得向无关人员和单位透漏风险处置信息。

第六条相关人员职责分工如下:(一)风险项目代偿前的相关风险化解、风险处置工作,以项目经理A、B角为主完成,风险管理部主审;(二)代偿后的追偿及对债务人的管理工作,由风险管理部负责,业务部门(分公司)项目经理A、B角配合。

担保公司管理办法

担保公司管理办法

担保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篇:担保公司管理办法(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担保公司的管理,规范担保业务的开展,保护担保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担保公司,是指取得担保经营资格并从事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四条:担保公司应当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保障国家金融稳定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发展。

第二章:担保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经营范围第五条:担保公司可以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织,也可以以合伙企业形式组织。

第六条: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提供信用担保、保函担保、贷款担保和其他业务形式的担保。

第七条:担保公司从事的担保业务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出经营许可范围。

第三章:担保公司的资本金和准备金第八条:担保公司的资本金应当符合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缴存。

第九条:担保公司应当根据业务风险水平和准备金制度要求,设立相应的风险准备金。

第十条:担保公司的准备金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并及时提取或补充。

第四章:担保公司的业务管理第十一条:担保公司应制定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适应自身业务特点的风险控制体系。

第十二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规范运行和风险防控有效。

第十三条:担保公司应当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定期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统计数据。

第十四条:担保公司应当确保核心员工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担保公司应当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第五章:担保公司的监管第十六条:担保公司应当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说明。

第十七条:担保公司应当依法履行报备、备案、登记等规定,确保业务合规开展。

第十八条:担保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金融监管部门定期报告经营情况,并承担信息报送和公示的责任。

第十九条:担保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金融监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罚款、吊销担保经营资格等。

融资担保项目保后检查管理办法(初稿)

融资担保项目保后检查管理办法(初稿)

融资担保项目保后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保后检查是指对担保客户的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的现状及变化趋势,包括资信状况、资金流向、经营管理、产销情况、项目进度、竞争能力、财务记录、履行合同、反担保物的价值及状况、过程控制等影响担保风险的因素进行跟踪、调查、监控和分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补救措施的工作过程。

第二条保后检查由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监督和审核,由项目主办客户经理或检查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风险管理部可定期、不定期参与在保项目的现场保后检查。

第三条风险管理部每季应将在保项目的保后检查报告及相关基础资料审核并出具意见后提交给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

第四条风险经理负责监督和检查保后检查工作,可定期、不定期参与在保项目的现场保后检查,每季对抽查的在保项目形成书面保后检查报告后向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董事会反馈。

第五条保后检查责任人:风险管理部应确定每笔担保项目的保后检查责任人负责进行保后检查工作。

原则上主办项目经理为该项目的检查责任人;风险管理部每季度初通过《保后检查通知单》通知检查责任人及时进行保后检查。

第六条项目检查责任移交制度。

各担保项目检查责任人在工作岗位变动时须在风险部总经理监交下,同接手检查责任人对其负责检查的担保项目进行风险状况鉴定,形成书面交接材料,由原检查责任人、接手人和风险部总经理签字确认并存档。

办妥项目交接手续后,接手检查责任人对该项目负责,不得推诿责任。

第七条保后检查包括对担保客户或项目的借款用途检查、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

第二章保后首次贷款用途检查第八条首次贷款用途检查是保后检查责任人应于贷款发放后客户使用首笔款项之日起20日内对贷款是否按约定用途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第九条首次贷款用途检查之前,应通知客户财务人员准备从贷款行打印的自贷款发放至检查日的对账单,每笔用款与收款单位之间的合同、协议、支付凭证、记账凭证等资料。

保后管理责任人应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检查。

担保公司贷后管理制度【范本模板】

担保公司贷后管理制度【范本模板】

XXXXXXXX担保公司保后管理办法一、保后检查管理(一)保后检查1、人员保后检查人员-—由业务直接负责人担任。

2、职责对客户进行保后检查,收集客户及反担保人的各种经营管理信息,分析其经营、资产结构、资产质量变化及反担保人担保能力的变化,抵(质)押物的完整性与变现能力的变化情况,形成检查报告,保后检查人员对检查报告负责.3、形式按照风险划分指定工作计划:一类:安全类,六个月做一次调查;二类:相对安全类,三个月做一次调查;三类:风险类,一个月做一次调查;四类:重点关注类,不定时进行调查,每次调查完出具书面建议或提示;4、流程担保出具后,检查人员应对客户进行跟踪检查,针对不同企业采取专项和常规相并重的方式,主要内容有:(1)定期检查①日常库存量检查:从担保出具之日起,每日对客户的实际库存量进行核查其是否符合担保的最低库存量要求;对提供货物抵(质)押反担保的,核实委托监管单位(如合作的专业市场、仓储库)是否按本公司的要求对客户的存货进行监管和最低库存量的控制,抵(质)押货物的置换,是否按规定进行操作。

②融资用途检查:在担保出具后的10日内,对客户的融资(包括向相关银行的借款,承兑,经济合同的履行)的资金流向、用途,合同的履行是否符合原合同约定,有无挪用等情况进行专项跟踪检查。

③到期还款能力检查:在客户融资到期前一个月(其中承兑到期前十五天)对客户的还款能力和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④常规(间隔期)检查:对客户及反担保人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情况按一定的间隔期限(依照风险等级划分)进行跟踪检查,主要内容有:A、生产经营情况:主要产品生产技术、生产能力及原材料、产成品市场变化情况,主要业务伙伴关系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有无涉及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环保检查等事项。

B、企业管理情况:了解企业主要股东、实际经营者、内部组织结构、管理体制,管理人员,管理水平、经营策略及经营方式有无变化,企业实际经营者及主要管理人员与融资银行和本公司合作态度有无变化,偿还债务的意愿有无变化。

如何提高担保公司的保后管理工作

如何提高担保公司的保后管理工作

浅议如何提高担保公司的保后管理工作摘要:保后管理不仅是融资担保机构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本质要求,而且也是加强风险控制,切实提高担保资产质量,确保业务健康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担保公司、保后管理一、保后管理的内涵和重要性保后管理是担保机构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对于防范风险、提高其资产质量具有及其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目前担保公司一般注重保前调查、保中审查,对保后管理一般往往流于形式,所以存在着诸多疏漏,造成了一部分担保机构担保代偿率前清后增居高不下,甚至面临破产的边缘。

如何加强并规范保后管理,提升担保机构的风险预警能力,有效控制风险,是担保机构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1、保后管理的内涵所谓保后管理是指专业的担保机构从承保中小企业借款担保责任之日起直到银行贷款收回之日这一期间内发生的一系列的担保管理活动。

其内容主要包括:保后检查、风险预警、风险分类、档案管理、逾期担保贷款的催收和处理、风险代偿及追偿与总结等多个方面。

2、保后管理的重要性从概率的角度来讲,风险概率等于零的可能性几乎不可能存在,也就是说风险发生将在所难免。

实践证明,保后管理作为担保机构的最后防线,在预防不良担保贷款风险形成方面具有比保前调查、保中审查更重要的作用。

高质量的保后管理能及时跟踪和发现被担保企业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的变化,以弥补保前调查工作数量和质量上的不足,从而能最大限度的遏制不良担保贷款的发生概率。

即使不良担保贷款已经发生,也可以把握最佳时机,最大限度地降低不良担保贷款的处置难度,以挽回担保机构损失。

二、目前担保机构保后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1、风险控制文化不科学目前,担保公司基本上都推行“零风险”的风险控制文化,即对担保贷款管理上追求代偿率为零的目标。

并在这个管理理念的引导下实施了相应的风险管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从表面上看,其风险控制文化可理解为“高标准、严要求”,但实质上它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是不容忽视的。

因为担保业是高风险行业,风险是普遍存在的,收益和风险共存,收益越大,往往风险越大。

公司担保业务保后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担保业务保后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担保业务保后管理实施细则公司担保业务保后管理是指在担保业务完成后,对被担保方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被担保方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从而保障公司的利益。

为了提高保后管理的效果,制定并实施细则至关重要。

以下是公司担保业务保后管理实施细则的一些建议。

一、保后管理责任明确公司应根据具体的担保业务,明确保后管理的责任主体。

可以设立专门的保后管理团队,由专业的人员负责担保业务的监督和管理。

此外,公司各部门之间也需要加强协调与配合,确保保后管理的顺利实施。

二、建立健全的保后管理流程1.担保业务登记程序:被担保方在借款之前需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公司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登记和审核。

2.担保风险评估程序:对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包括评估担保对象的信用状况、担保物的价值以及风险控制措施等。

3.担保合同管理程序:确保担保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担保合同应明确约定被担保方的还款义务、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内容。

4.还款监督程序:建立还款监督制度,定期对被担保方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逾期等问题。

5.风险应对程序:设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应对担保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防范。

三、保后管理工具的建立和使用1.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保后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通过该系统进行担保业务的登记、审核、监督和追踪,实现全程数据管理。

2.风险预警指标:根据担保业务的特点和风险状况,设定相应的风险预警指标,及时发现和解决担保业务可能存在的问题。

3.提醒和催收工具: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定期提醒被担保方还款,并及时催收逾期款项,确保公司的权益。

四、保后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对保后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定期进行内部检查和外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评估标准:根据保后管理的目标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对保后管理的效果进行评价。

3.绩效考核:将保后管理的效果与公司绩效考核挂钩,激励保后管理人员积极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

某担保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某担保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某担保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管理,保证担保业务的顺利运行,依法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制定本《某担保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某担保公司在担保业务中的各个环节,包括担保业务的合规性审核、担保审查、担保合同的签订、风险评估、担保费率的确定、担保权的行使和担保责任的履行等。

第三条某担保公司在担保业务中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诚信经营原则,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第四条某担保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部门或岗位负责担保业务的管理,并确保人员配备合适,技术设施完善。

第五条某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担保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防止担保业务带来的风险传导。

第六条某担保公司应加强对担保公司员工的培训,提高其担保业务知识和风险管理能力,保障担保业务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某担保公司应及时公开担保公司运营情况和相关业务信息,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担保业务的合规性审核第八条某担保公司在接受担保业务委托前,应进行合规性审核,确保担保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九条某担保公司应对担保申请者的资质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其具备承担担保责任的能力。

第十条在合规性审核过程中,某担保公司应支付关注担保业务背后的实际交易和利益链条,防止洗钱、违法融资和其他不当行为。

第十一条担保合同的签订应遵循真实、合法、公平、平等的原则,有效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第十二条某担保公司应加强对担保合同的审查,确保担保合同的内容合法、合规,风险可控。

第三章风险管理与控制第十三条某担保公司应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对担保申请者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措施。

第十四条在评估风险时,某担保公司应综合考虑担保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担保物价值等因素,准确判断风险程度。

第十五条某担保公司应对风险点进行有效控制,制定科学的担保方案,降低风险传导。

第十六条某担保公司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风险问题。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特制定本业务指引。

第二条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第三条担保业务流程如下:(一)客户申请(二)担保受理(三)尽职调查(四)项目预审(五)风控调查(六)项目评审(七)出具意向担保函(八)项目终审(九)签订担保合同(十)落实反担保条件(十一)签订正式保证合同(十二)银行放款(十三)保后管理(十四)担保终结(十五)担保业务流程的文档清单:1、客户申请:《委托担保申请书》2、担保受理:(1)《客户信息收集表》(2)《担保项目申请表》(3)《担保项目受理通知书》(4)《担保项目登记表》3、尽职调查:《担保项目尽职调查报告》4、项目预审:《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预审意见部分)5、风控调查《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风控意见部分、律师意见部分)6、项目评审:《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评审会意见部分)7、出具意向担保函:《意向担保函》8、项目终审:《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终审成员意见部分)9、签订担保合同:(1)合同签订前客户确认《担保项目确认函》(2)准备空白合同文本1)委托担保合同》2)《抵押反担保合同》3)《质押反担保合同》4)《保证反担保合同》(3)审核空白文本《合同审核表》(4)正式签订合同《合同登记表》10、落实反担保条件:(1)《反担保条件落实表》(2)《担保业务费用收缴表》11、签订正式保证合同:(1)《正式担保函》(2)《保证合同》(银行固定格式)12、银行放款:(1)《担保业务联系函》(2)《贷款担保台帐》13、保后管理(1)《在保项目调查表》(2)《担保到期通知函》(3)《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14、担保终结:(1)《还贷凭证》(复印件,银行固定格式)(2)《解除担保责任确认表》第三章担保申请和受理第四条企业申请贷款担保需填写《委托担保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制度评审会制度评议会制度保后管理制

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制度评审会制度评议会制度保后管理制

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制度评审会制度评议会制度保后管理制****担保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业务操作行为,防范并控制担保业务责任风险,提高担保质量,确保公司担保业务稳健持续发展,根据人民银行总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上海广信担保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拓展定位之要求,特制定本《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第二条:担保业务风险管理范围包括以公司名义、信用或资产对外提供的所有担保业务保函,含个人贷款担保、企业融资担保、经济合同履约担保。

1、个人贷款担保业务:包括个人消费贷款担保、个人信用贷款担保、单位优秀员工贷款担保、出国留学贷款担保、个人创业贷款担保、房产抵押贷款担保、房屋按偈/加按/转按偈贷款担保、房屋装修贷款担保、汽车按偈贷款担保、个人大件家私贷款担保、贷记信用卡透支额度担保等;2、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包括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担保、房地产开发贷款担保、企业票据贴现担保、开具承兑汇票担保、出口退税质押贷款担保、进出口贸易融资担保、产权(股权、知识产权、经营权等)质押贷款担保、设备租赁融资担保、企业发起设立/并购过桥贷款担保、项目投资担保、政策扶持项目贷款担保、保理业务(应收帐贴现担保、信用保险)等;3、经济合同履约担保业务:包括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技术转让合同履约担保、贸易合同履约担保、房地产交易担保、机动车交易担保、房屋产权过户交易安全担保、企业产权过户交易安全担保、合约对冲押金/预付款/质量保证金担保、中介费/佣金担保、产品质量担保、出国留学经济担保、个人分期付款消费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第三条:公司担保业务风险管理体现“内控优先,预防为主"指导思想,所遵循的管理原则是:第 1 页****担保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岗位分设,部门制约;(三)流程监控,集中管理;(四)预案防范,权限决策;(五)先履约,后责任追偿;第四条:董事会是公司担保业务决策和风险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董事长授权负责制,董事长对董事会负责.风险管理部是公司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的责任部门,对担保风险集中管理,对担保业务进行全过程跟踪,监测风险,控制风险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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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后管理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促进担保业务有效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后管理是指从公司担保责任产生直至担保责任解除的全过程管理行为。

它是对被担保人和反担保保证人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的现状及变化趋势,进行跟踪、调查、监控和分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补救措施的工作过程。

第三条保后管理目的为防范和缓释担保风险,保全担保债权,减少担保损失。

第四条保后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依法合规,讲求实效,动态监控,有效处分,规范操作。

(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担保业务。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六条公司(分公司)业务部(室)为保后检查部门。

保后检查实行项目经理即为保后检查经理制。

其职责为:(一)定期和不定期对所管担保项目进行现场和非现场保后检查,并按《担保质量分类管理试行办法》进行项目质量进行初分。

(二)对保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预警及时报告,并提出提出风险初步处置预案。

(三)对不良担保项目日常监管,并协助法律保全部按公司批准的处置方案,根据《担保代偿及追偿处置管理办法》对不良担保项目进行司法诉讼和处置。

(四)把保后检查相关信息录入信用担保综合业务系统(以下简称“GMIS系统”)。

(五)收集、整理保后检查资料,并按《担保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归档。

第七条法律保全部为担保资产保全管理部门。

其职责为:(一)为保后管理全过程提供法律支持。

(二)牵头对不良担保项目的司法诉讼。

(三)对业务部(室)不良担保项目的保全和处置进行指导和协助。

第八条风险管理部为保后监督部门。

其职责为:(一)在担保责任履行前,对项目的担保条件和担保要求的落实情况,按《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以下简称“风控会纪要”)和《限上(限下)担保项目实施和解除操作流程》要求进行审核。

(二)对保后检查工作质量、实效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项目质量初分进行审核。

(三)组织保后管理汇报工作,提出风险事项和控制措施,完善保后管理制度。

(四)审核风险化解预案,监督预案执行情况。

(五) 协助业务部门和法律保全部对不良担保项目的处置。

(六)通过“GMIS系统”对保后管理工作实时监控。

(七)对业务部门项目档案进行合规性检查。

分公司设置风险经理岗或实行风险经理派驻制的,其职责另行规定。

第九条审计稽核部为保后审计稽审部门。

其职责为:(一)对保后管理的全过程进行审计稽核,全面揭示存在问题和风险,提出完善保后管理制度的建议。

(二)对业务档案、反担保权证和其他具有法律性质的文件归档情况进行审计稽审。

(三)对在保后管理审计稽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公司相关制度提出初步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四)通过“GMIS系统”对保后管理工作实时审计稽审。

第三章保后检查第十条担保项目按公司《限上(限下)担保项目实施和解除操作流程》签发,担保责任产生后,业务部(室)即进入保后检查阶段。

保后检查经理在进行保后检查前,应熟悉项目评审资料和上期保后检查报告及其他相关情况,全面了解其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各项资料所披露的关注点,做到检查时有重点。

第十一条保后检查经理在放款通知书或担保合同(非融资类担保)签发后15个工作日内,按《担保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对业务档案、抵(质)押权证和其他法律性文件进行归档。

第十二条保后检查经理应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日常和定期的保后检查,随时掌握项目的风险状况。

日常检查以非现场检查为主;定期检查分为首次检查、季度检查、月度检查、到期检查,以现场检查为主。

第十三条日常检查检查时间不确定。

保后检查经理应根据被担保人的情况,随时保持与借款银行(债权人)或合作平台进行沟通信息。

了解资金账户的资金余额、现金流量、在建项目进展情况,收集被担保人和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其他融资情况,以及上下游企业、所处行业及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相关部门提供的风险预警信息等与保后管理相关的情况。

第十四条保后检查经理应于以下规定时间进行定期检查,撰写检查报告,并经业务部(室)负责人审阅通过后,通过“GMIS系统”向风险管理部报送。

(一)首次保后检查应于公司担保责任产生后30日内完成现场检查,并报送《首次保后检查表》(二)融资担保项目担保质量为正常类的,应于每季的最后一日完成现场检查,并报送《保后检查报告》。

首次保后检查未满1个月的可不进行本季度保后检查。

(三)非融资担保项目担保质量为正常类的,应每6个月进行定期检查,并于6个月中的最后季末日完成《保后检查报告》的报送。

(四)各类担保项目担保质量为非正常类的项目,应按本办法“风险预警及处置”章节的规定执行,并于每月的最后一日完成《保后检查报告》的报送。

(五)担保到期30日前,应完成到期检查和《保后检查报告》的报送。

第十五条首次保后检查的主要内容(一)融资担保项目首次保后检查的主要内容。

1、通过核实担保资金用途是否与申报和审批确定的用途相符。

保后检查经理应收集支付凭证并核实。

2、检查后续担保条件和担保要求,以及相关合同条款和承诺的落实情况。

保后检查经理应收集已落实的有效权证、具有法律性质的文件和未落实的情况说明。

3、了解财务状况与评审期间有无重大变化。

保后检查经理应收集上月财务报表,对检查时间距项目评审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的项目应查询人民银行信用报告。

4、对涉及项目的其他重点事项进行检查。

(二)非融资担保项目首次保后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履约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应核实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主合同是否签定,所签合同内容是否与项目评审了解内容相符;合同目前执行情况如何,是否有影响合同履约的因素,以及其他根据项目特征需要注意的事项。

2、对诉讼保全担保应了解庭审时间、庭审进程、是否出现不利于被担保人的证据,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可能影响担保责任的事项,以及法律保全部人员对判决的评估。

第十六条融资担保项目按季检查的主要内容。

1、了解被担保人基本情况的变化。

①通过政府部门公开信息渠道或核实原件,了解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需行政许可批复证件的是否通过年检,股权结构、章程和重大人事事项是否发生变化,并收集已发生变化的有关资料。

②通过政府部门公开信息渠道和社会其他渠道,了解有无违法、违规经营,有无经济纠纷,纳税是否正常,并收集有关事件的相关资料。

2、了解被担保人生产经营情况。

①通过现场察看,了解设备开工运转情况,员工数量增减变化,库存变化及与账户数量是否相符;通过收集分析“三费”(水费、电费、气费)中主要费用和营业税(或增值税)的缴纳情况,判断生产经营情况变化。

②通过供销合同与支付凭证的对照核实,了解经营范围、供销渠道、结算方式等方面是否出现重大变化。

③与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面谈,了解原材料和主要产品市场,生产技术和组织管理,经营计划和所处行业状况,以及对外担保,关联企业及关联交易等情况。

3、财务状况及履约能力分析①收集财务报表,通过与上年同期、上月、评审预测的财务数据和指标相比较,了解财务变化情况及原因。

根据行业特有关键风险点和被担保人所具有的风险点,对其重要财务数据应进行账实、账账、账表核对及分析。

②加强与借款银行(债权人)或合作平台联系,了解现金流、本息回收、信用等级、风险分类状况,对大额支付的用途进行核实。

③通过对财务状况、现金流、筹资计划、债权实现的分析,并结合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判断其履约能力的变化。

④项目主要技术、工艺、设备是否出现较大变化,对项目会产生的影响等。

4、反担保条件和要求的追踪检查。

①反担保物权属是否改变,是否出租、转让、征用、重复抵押等。

抵押土地是否维持原有用途,有无新的开发利用;房屋及其他地上定着物形态、结构是否改变,有无损毁。

反担保物价值是否下降。

其他反担保物应根据其特征进行检查。

②对除不动产外的抵(质)押物,应检查抵(质)押物的数量、价值、管理流程是否符合风控会纪要要求执行。

③对反担保人主要检查其资产情况、信用记录、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有无卷入经济纠纷、刑事诉讼,大额财产有无变化、外界评价等,分析其反担保能力有无下降。

④对担保条件和要求中需后续办理,以及需进一步完善的,了解落实进展情况。

5、对项目评审报告、风险管理部评审审核意见、风控会讨论意见、历次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所揭示和发现的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进行检查。

6、对被担保人建设或施工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的检查重点。

①建设项目的配套资金或施工项目的配套垫资资金是否落实,有无挪用和抽逃建设资金行为。

②项目进展情况与担保评审报告以及工程规划是否相符,项目资金使用进度与工程量是否匹配或与合同约定相符,能否如期竣工和达产。

③总投资是否突破,是否存在新的资金缺口;施工和设备垫资情况如何。

7、合作平台的检查。

①对政府融资平台除按以上方面进行检查外,还应了解政府对融资平台相关承诺的落实情况,财政收入、支出和负债的变化情况。

②对提供反担保的担保公司,除对其资本金是否抽逃、担保放大倍数、资产质量及结构、反担保措施、财务状况等进行检查外,还应按《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对其进行合规性检查,按其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进行执行情况检查。

③对合作的小额贷款公司,除对其基本情况变化、资金筹集、资产质量及结构、担保措施、财务状况等进行检查外,还应按国家对小额贷款公司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合规性检查,按其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进行执行情况检查。

8、到期应缴担保费的催收。

9、保后检查经理认为需检查的其他事项。

(二)非融资担保项目每6个月检查的主要内容。

重点了解提供履约担保的主合同的履约情况,收集合同履约的依据,并根据项目评审报告和检查中发现的风险因素进行调查、甄别、判断。

诉讼保全担保应关注案件进展,必要时可要求参加庭审的旁听。

第十七条到期前30日保后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保后检查经理每月末应根据担保业务台账、“GMIS系统”掌握担保业务全额或部分到期情况,在担保全额到期前30日向被担保人发送《担保到期提示函》,收取盖有公章或财务章的回执,并了解解除担保责任的方案。

(二)保后检查经理在担保到期(含全额或部分到期)前30日,应通过“GMIS系统”向风险管理部报送经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审核的《担保到期前保后检查表》。

保后检查经理在到期检查时应与借款银行或合作平台充分沟通信息。

融资担保类项目应核查被担保人账户资金是否充足、自有资金来源是否能按时到位,资金筹措方式是否可靠,解除担保责任的方案的进展等情况。

非融资担保类项目应核查是否能按期具备解除担保责任的各项条件。

(三)担保到期前15日内,保后检查经理应加大日常检查的频率,随时了解被担保人状况和解除担保责任方案的进展变化情况,并于担保到期前第3日,通过“GMIS系统”向风险管理部报告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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