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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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问题
一、引言
当前,国内外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公众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问题十分关注。因为财政资金来源于纳税人,是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工作、行使职能、服务社会的经费保障,其使用效率的高低、用途的合法性及合理性也体现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行政效率,与人民对政府等公共组织满意度息息相关。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会计监督范围在不断扩大,会计监督的效果也越来越明显。尤其是对于以财政拨款为资金全部来源的行政事业单位,强化其会计监督职能意义重大。首先,财政资金作为维系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经费保障,理应发挥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特性,绝不能成为部分人奢侈享受、贪污腐败的工具。同时,不仅要把资金用到正确的地方,更要合理有效地使用。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现状
1.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相关法律法规一般包括会计法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此外,也包括中央八项规定等反腐败反浪费各项条例。
当前我国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了会计监督的运行制度,单位内部会计机构及相关人员作为会计监督主体,整个经济活动状况为会计监督对象。要求监督机构和相关人员严格依法履行岗位职责,严禁授意、指使或强令其他人员违法办理、执行相关会计事项。
对违反会计法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依据职权以纠正。发现重大违法情况时,国务院财政部门有权向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取证。
2.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内容与方式。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工作,主要是针对单位财政的预算、收支、结余以及负债的监督。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模式,通常是由单位内部的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或上级纪检监督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与专项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工作除了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内部会计监督,外部监管也在逐渐开展进行中,外部监管是由具有相关监管资质和权限的机构、中介组织、人民群众等组成的,其监管同时具有较强的独力性、专业的技术水平、参与度广等特点,能够弥补内部会计监督强制性、权威性的不足之处,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提供了更有利的环境和实施发展平台,监督力度不断加大。
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1.监管部门缺乏配合,配套措施不健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自身监督不到位,单位内部会计人员、审计人员在行政权力、外界压力和经济利益的影响下,监督力度执行不到位,往往无法或不敢对本事业单位内部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加大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风险,各监管部门之间存在监督标准不一致和功能交叉等情况,再加上受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行为分散、权责不明等因素影响,使得各个监管部门之间会计信息传递不及时,无法建立有效的信息监管网络系统,无
法形成监管合力。会计委派制度在我国实施运行之后,财政部门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管虽然变得更加直接、有力,但也存在一些漏洞,在具体工作中涉及编制、人事、纪检、业务等多个部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矛盾和冲突,相应的配套措施仍不不健全
2.预算编制不科学及其执行不力我国现行的对财政资金使用需经由政府编制预算、立法机关审批方可执行。这就意味着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管理工作的首要问题就是对预算编制及执行的科学合理规范化进行监督然而,很多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并未按照要求编制预算,其执行也往往不遵循规定流程
在预算的编制过程中,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对单位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并非按照科学合理化需求进行。我国从上个世纪末逐步开展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改革,改革措施涵盖部门专项预算、政府采购管理、国库收支管理。然而在各级单位的财政预算编制的实际操作中,诸多单位并未按照国家规定的零基预算进行预算编制,而是逐年递增编制预算,这样编制出来的财政资金预算,脱离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降低了预算管理水平,既不科学也不合实际需求在预算的执行的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切实有效的会计监督管理,预算编制过程中本身的不合理,故而其执行通常也并未按照规划科学合理进行。
3.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准则规范仍存在问题。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对不同事业单位的界定、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等实际问题上仍存在不完全适用等情况。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财税体制的改革,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准则规范己经不再适用行政事
业单位的实际所需,缺乏一定的实用性、灵活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不规范,有些科目没有设置明细科目,经费支出、暂存和暂付款等都应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固定资产明细账设立也不完善,没有全面、完整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价值、数量及增减变化情况,固定资产定期盘存制度执行力度差,实物与财务管理相脱节,致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资金、票据审核、管理也不规范,会计信息失真,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管标准有待完善。
4.社会监管不到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监管机构没有更好的起到最后防线的监管作用,经验不足,监管力量薄弱,目前我国主要的社会监管主体是会计师事务所,在政府权力的制压和金钱利益的诱惑下,注册会计师不得不听从被审计单位的不合理要求,减少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提供的审计服务存在不真实的现象。社会媒体和人民群众等对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管行为无法进行量化考核,由于我国政府机构与群众之间的权力与义务关系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在权力的面前,社会监管人员始终是弱势群体,无法真正的、完全的行使自己的权力,最终使得社会监管不到位。
五、强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的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自身的情况,完善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内部审计制度,详细掌握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并出具独立的审计意见,实现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对有问题的项目及时发现并分析,提出相应的审计建议。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