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调查表(TD/T1001—2012规范,修改了“界址标示表”表格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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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指南

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指南

附件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南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要求和国家“十三五”有关目标任务,稳妥推进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推动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任务按期完成,根据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政策和技术规,特制定本指南。

一、调查围(一)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均未开展过权籍调查的,应按本指南开展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二)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已完成地籍调查、尚未登记,其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尚未开展权籍调查的,应按本指南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进行核实,并对房屋等建(构)筑物开展补充调查,形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三)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尚未开展地籍调查,其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已经登记的,应按本指南开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并核实房屋产权登记信息,形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已完成地籍调查、尚未登记的,其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已经登记的,应按本指南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进行核实,并将其地上已经登记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信息落宗,形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已完成登记的宅基地或集体建设用地,不列入本次权籍调查围。

二、具体要求(一)准备工作。

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应由县(市、区)政府统一组织,按照总调查的模式开展。

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等基层力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委员会成员或村民代表应参与权属调查,可以根据需要选取专业队伍承担不动产测绘工作。

在充分做好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完成技术设计、资料收集、表册与工具器材准备、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

(二)预划不动产单元及预编单元代码。

可选用大比例尺(1:500~ 1:2000)的地形图、正射影像图或已有地籍图作为基础图件,参考已有的地籍调查、土地登记等资料,会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委员会成员或村民代表,在地籍区、地籍子区界线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围,划分不动产单元,预编单元代码。

《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部分)

《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部分)

《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部分)2012年第16号《地籍调查规程》推荐性行业标准已通过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现予批准、发布,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

编号如下:TD/T 1001-2012《地籍调查规程》代替标准名称及编号:TD 1001-93《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附件:TD/T 1001-2012《地籍调查规程》(部分)TD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 1001-2012地籍调查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地籍调查规程(部分)5地籍总调查地籍总调查包括准备工作、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量、检查验收、成果资料整理与归档、数据库与地籍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

5.1准备工作5.1.1组织准备a)地籍总调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订工作计划,编制技术设计书,负责地籍总调查的宣传、培训和试点工作。

b)工作计划的内容应包括调查的范围、任务、方法、经费、时间、步骤、人员和组织等。

c)技术设计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查范围、技术路线和程序、技术要求和成果质量控制等。

5.1.2资料准备a)收集、整理土地权属来源资料。

包括:1)土地审批、征收、转用、划拨或出让、转让、登记以及土地勘测定界等资料。

2)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査成果。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土地权属争议调解书。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

5)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

b)收集、整理有关测绘资料。

包括航空正射影像、航天正射影像、地形图、控制网点和其他已有图件等。

c)收集、整理土地调查、土地规划等资料。

包括文字报告、图件(如土地利用现状图、已有地籍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城市总体规划图等)、数据库等。

d)收集、整理其他资料。

包括行政区划、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房屋普查、标准地名等资料。

1001-2012地籍调查表

1001-2012地籍调查表
TD/T 1001-2012
编号:
地籍调查表
宗地代码:
土地权利人:
年月日
满城县国土资源局印制
TD/T 1001-2012
基本表
土地权利人
单位性质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通讯地址
土地权属性质
使用权类型
土地坐落
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姓名
证件类型
电话
证件编号
代理人姓名
证件类型
电话
证件编号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预编宗地代码
宗地代码
所在图幅号
比例尺
图幅号
宗地四至
北:
东:
南:
西:
批准用途
实际用途
地类编码
地类编码
批准面积(m2)
宗地面积(m2)
建筑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使用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共有/共用权利人情况
说明
TD/T 1001-2012
界址标示表
界址点号
界标种类
界址间距(m)
界址线类别
界址线
位置
说明
钢钉
水泥桩
调查审核表
权属调查记事
调查员签名:日期:
地籍测量记事
测量员签名:日期:
地籍调查结果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审核日期:
TD/T 1001-2012
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
土地坐落
区(县)街道(乡、镇)
权利人名称
宗地代码
宗地面积(m2)
共有/共用面积情况
共有/共用
权利人名称
所有权/使用权面积(m2)
独有/独用面积
喷涂
道路

地籍调查表(TD/T1001—2012规范-修改了“界址标示表”表格错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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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批准面积。填写经政府批准的宗地面积 ,不包括代征地、代管地的面积。
15)宗地面积。填写经测量得到的宗地土地面积。此项由测绘单位在测量完成时提供 ,由调查人员填写 ,小数点后保留2位。
编号:
地籍调查表
宗地代码:
土地权利人:
年 月 日
庆阳市国土资源局西峰分局印制
基 本 表
土地权利人
张三
单位性质
个人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编号
62050219665374
通讯地址
土地权属性质
宅基地使用权
使用权类型
批准拨用宅基地
土地坐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证件类型
电话
证件编号
代理人姓名
证件类型
电话
证件编号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8)宗地代码。填写方法见A.2.1中的2)。
9)所在图幅号。按下列方法填写。
比例尺:填写1:500、1:1000、1:2000、1:5000、1:1万或1:5万。
图幅号:填写宗地所在对应比例尺地籍图的图幅号。破宗时 ,填写宗地各部分地块所在地籍图的图幅号。
10)宗地四至。填写相邻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所有权人名称。与道路、河流等线状地物相邻的应填写地物名称;与空地、荒山、荒滩等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相邻的 ,应准确描述相应地物、地貌的名称 ,不得空项。
A.1.5表中各栏目应填写齐全、不得空项。确属不填的栏目 ,使用“/”符号填充。
A.1.6文字内容一律使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不得使用谐音字、国家未批准的简化字或缩写名称。
A.1.7项目栏的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宗地草图可以附贴。凡附页和附贴的 ,应加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

地籍调查表的填写规范

地籍调查表的填写规范

地籍调查表的填写规范填写说明:1.编号:县级行政代码+地籍区+地籍子区+土地权属类型+宗地号。

2. 县(市、区)地籍区地籍子区:空格处分别填写县(市、区)名称、地籍区顺序码、地籍子区顺序码。

3.集体土地所有者名称: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分别填写“××村××组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乡农民集体”;本宗地权属界线或归属有争议的,填写“××(争议当事人)和××(争议当事人)争议宗地”。

4.所属行政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属的行政村名称。

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本栏目填写行政村名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本栏目划“/”。

5.土地坐落:本宗地位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处自然村的方位,如村东、村西、村西北……等。

争议宗地以所处行政村方位填写。

6.法定代表人(村民小组代表):填写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或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小组组长名称。

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填写村民小组指派的代表名称。

本宗地界线无争议而归属有争议的,本栏目划“/”。

7.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村民小组代表无法出席指界,填写其委托人或者代理人。

本宗地界线无争议而归属有争议的,本栏目划“/”。

8.预编宗地代码:填写本宗地预编的宗地代码,由土地权属类型代码+宗地号组成,宗地号由00001号顺序预编。

9.宗地代码:填写本地籍子区调查完毕后统一编制的宗地代码。

10.所在图幅号:填写本宗地所在的地籍图编号。

11.宗地四至:填写本宗地四至的其他所有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名称;铁路、公路、河流等直接填写名称。

12.宗地地类:按照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填写本宗地包括的所有一级类名称。

13.共有情况:填写共有人名称。

独有的,本栏目划“/”。

14.说明:填写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不需说明的,本栏目划“/”。

地籍调查规程

地籍调查规程

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地籍调查规程》组名:第二组成员:申江涛王海林史亚强陶雪梅刘浩兵霍晓亮指导教师: 田桂娥1总则1。

1目的和依据:为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管理,建立健全地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1。

2内容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地籍勘丈。

地籍调查是土地管理的基础工作,分初始地籍调查和变更地籍调查.初始地籍调查在初始土地登记前进行,变更地籍调查在变更土地登记前进行。

地籍调查要查清每一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满足土地登记的需要。

1.3调查单元调查的单元是一宗地。

凡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称为一宗地.一个地块内由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也称为一宗地。

大型企事业单位用地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用地应独立分宗。

1.4地籍编号1.4。

1地籍编号以行政区为单位,按街道、宗两级编号,对于较大城市可按街道、街坊、宗三级编号。

1。

4.2地籍号统一自左到右、自上而下由“1”号开始顺序编号。

1。

4。

3同一街道、街坊、宗地被两幅以上基本地籍图分割时,应注记同一地籍号。

1.4。

4界址点应按街坊或图幅统一编号.1。

5地籍勘丈方法地籍勘丈在现阶段可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分别采用:①解析法;②部分解析法;③图解法。

用部分解析法和图解法建立初始地籍后,都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用解析法进行更新。

1。

6基本地籍图及比例尺基本地籍图包括分幅铅笔原图、着墨二底图。

基本地籍图比例尺一般为1∶500或1∶1000.城镇宜采用1∶500,独立工矿和村庄也可采用1∶2000。

1。

7规程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全国城镇和独立工矿区。

原则上也适用于集镇和村庄.1。

8实施单位开展初始地籍调查的市(县)要成立以主管市(县)长为首的地籍调查、登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地籍调查、登记工作,处理土地权属和地籍调查、登记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2022《测绘综合能力》注册测绘师考试题库(包含各题型)

2022《测绘综合能力》注册测绘师考试题库(包含各题型)

2022《测绘综合能力》注册测绘师考试题库(包含各题型)一、单选题1.按照现行《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1∶10000基础地理信息地图投影方式采用()。

A、正轴等角割圆锥投影B、通用墨卡托投影C、等距离圆锥投影D、高斯—克吕格投影答案:D解析:根据《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GB21139—2007)第4.4条规定,地图投影方式应为:1∶100万比例尺地形图采用正轴等角割圆锥投影;我国现行的大于等于1∶50万的各种比例尺地形图,都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其中1∶25000~1∶500000比例尺地形图按6°分带;1∶500~1∶10000比例尺地形图采用3°分带,确有必要时,按1.5°分带。

2.CORS的基准站网组成不包括()。

A、基准站B、数据中心C、数据通信网络D、数据接收设备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CORS的组成。

GNSS连续运行基准站网(CORS)是南若干连续运行基准站(简称“基准站”)及数据中心、数据通信网络组成的,提供数据、定位、定时及其他服务的系统。

3.我国现行的大地原点、水准原点分别位于()。

A.北京、浙江坎门B.北京、山东青岛C.陕西泾阳、浙江坎门D.陕西泾阳、山东青岛A、AB、BC、CD、DE、E答案:D解析:大地测量系统与框架基本知识。

我国现行大地原点在陕西省泾阳县永乐镇,高程原点在山东省青岛市观象山。

4.(2015)隧道施工控制网的主要作用是()。

A、控制隧道的长度B、测量隧道断面尺寸C、变形监测D、保证隧道准确贯通答案:D解析:1.4中的内容。

隧道施工测量的主要任务是保证洞内各项建(构)筑物以规定的精度按照设计位置修建,保证各开挖工作面按照规定的精度在预定位置贯通。

5.地图语言不包括()。

A、符号B、色彩C、大小D、注记答案:C解析:地图符号系统称为地图语言(符号、色彩、注记),它是表达地理要素的工具。

利用地图可以直观、准确地获得地理空间信息。

(新版)注册测绘师《测绘综合能力》考试题库及答案解析

(新版)注册测绘师《测绘综合能力》考试题库及答案解析

(新版)注册测绘师《测绘综合能力》考试题库及答案解析单选题1.在摄影测量中使用POS系统,可利用其数据后处理软件解算每张影像的()A、外方位元素B、内方位元素C、外方位线元素D、外方位角元素答案:A解析:航空摄影中,POS系统中的数据后处理软件可直接解求像片的外方位元素,需要很少甚至无须地面控制点。

另外外方位元素包括外方位线元素和外方位角元素。

2.2015年1月30日的年积日是()。

A、2015130B、20150130C、01302015D、30答案:D解析:年积日由每年的1月1日开始算起,逐天累加。

故选D。

3.下面不属于地形图数学基础中的定位参考系统的是()。

A、地图投影B、高程系统C、坐标系统D、三北方向图答案:D解析:地形图的定位参考系统为:地图投影、高程系统和坐标系统。

4.(2011年)对航空摄影机进行检校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了精确获取摄影机的()的值。

A、内方位元素B、变焦范围C、外方位元素D、外方位角元素答案:A解析:内方位元素是描述摄影中心与像片之间相互位置关系的参数,包括三个参数,即摄影机的主距和像主点在像片框标坐标系中的坐标。

对航摄仪内方位元素的确定和物镜光学畸变差的确定是航摄仪检校的主要内容。

5.数字三维地形景观一般由DEM与()组合而成。

A.DLGB.DOMC.DRGD.DSMA、AB、BC、CD、DE、E答案:B解析:数字三维地形景观制作。

数字三维地形景观一般由DEM与DOM组合而成。

DEM用于描述地形起伏,DOM用于描述真实地物情况,二者结合在一起才能构建数字三维地形景观。

6.以相对平衡的详细程度表示地表最基本的自然和人文现象的地图称为()。

A、普通地图B、专题地图C、地图集D、通用地图答案:A解析:普通地图内容包括:水系、地貌土质植被、居民地、交通网、境界、控制点与独立地物等要素。

本题考查普通地图的概念,选项B、C、D不符合要求。

故选A。

7.某套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为120m2,共有面积分摊系数为0.200,则该套房屋的建筑面积为()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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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地籍调查表宗地代码:土地权利人:年月日庆阳市国土资源局西峰分局印制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填表说明A.1地籍调查表填写要求A.1.1地籍调查表由封面、基本表、界址标示表、界址签章表、宗地草图、界址说明表、调查审核表和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等组成。

A.1.2地籍调查表以宗地为单位填写,每宗地填写一份。

所有宗地的地籍调查都应填写此表。

A.1.3地籍调查表必须做到图表内容与实地一致,表达准确无误,字迹清晰整洁。

A.1.4表中填写的项目不得涂改,每一处只允许划改一次,划改符号用“\”表示,并在划改处由划改人员签字或盖章;全表划改不超过2处。

A.1.5表中各栏目应填写齐全、不得空项。

确属不填的栏目,使用“/”符号填充。

A.1.6文字内容一律使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谐音字、国家未批准的简化字或缩写名称。

A.1.7项目栏的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

宗地草图可以附贴。

凡附页和附贴的,应加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

A.1.8对面积较大、界线复杂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宜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并签字盖章(见附录B)。

界址线有争议的土地,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并签字盖章(附录C)。

A.2地籍调查表填写方法A.2.1封面按下列要求填写。

1)编号:可以是流水号,也可以是预编宗地号,用自然数编制。

2)宗地代码:按照4.4.1 的规定填写,其中县级行政区代码可省略。

3)土地权利人:填写方法见A.2.2中的1)。

A.2.2基本表1)土地权利人。

填写土地使用权人、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

对土地所有权人,根据申请书进行核实后,按照“XX 村(乡、组)农民集体”格式填写。

◆单位性质:行政事业单位填写行政、事业。

企业单位填写国有、集体、私营、外资、港澳台、联营、股份制、个体或其他(依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经济类型划分的暂行规定》)。

个人住宅填写个人。

◆证件类型:土地权利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土地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填写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

◆证件编号:土地权利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

土地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填写公民身份号码、军官证号码、护照号码等。

◆通讯地址:填写土地权利人的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2)权属性质。

按下列分类填写。

◆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填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填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对集体土地使用权:填写乡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或集体农用地使用权。

3)使用权类型。

按下列分类填写。

◆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填写划拨、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租赁、授权经营、其他。

◆对集体土地使用权:填写荒地拍卖、批准拨用宅基地、批准拨用企业用地、集体土地入股(联营)、其他。

4)土地坐落:填写宗地所在地的名称。

根据地名办提供的名称进行现场核实后填写。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法人单位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为非法人单位的填写负责人相关信息。

个人用地的不填。

◆证件类型:填写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

◆证件编号: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公民身份号码、军官证号码、护照号码等。

6)代理人姓名:填写代理人名称、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无代理的不填。

◆证件类型:填写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

◆证件编号:填写代理人的公民身份号码、军官证号码、护照号码等。

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根据GB/T 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大类标准,填写类别名称及编码。

没有的不填。

8)预编宗地代码。

填写在外业调查工作开始前,根据基础图件资料预编的宗地代码。

9)宗地代码。

填写方法见A.2.1中的2)。

10)所在图幅号。

按下列方法填写。

◆比例尺:填写1:500、1:1000、1:2000、1:5000、1:1 万或1:5 万。

◆图幅号:填写宗地所在对应比例尺地籍图的图幅号。

破宗时,填写宗地各部分地块所在地籍图的图幅号。

11)宗地四至。

填写相邻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所有权人名称。

与道路、河流等线状地物相邻的应填写地物名称;与空地、荒山、荒滩等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相邻的,应准确描述相应地物、地貌的名称,不得空项。

12)批准用途。

填写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或用地批准文件中经政府批准的土地用途,用汉字表示。

13)地类编码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填写至二级类,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14)实际用途。

填写经现场调查后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二级类确定的宗地主要地类,用汉字表示。

地类编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15)批准面积。

填写经政府批准的宗地面积,不包括代征地、代管地的面积。

16)宗地面积。

填写经测量得到的宗地土地面积。

此项由测绘单位在测量完成时提供,由调查人员填写,小数点后保留2 位。

17)建筑占地面积。

填写宗地内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小数点后保留2 位。

18)建筑面积。

填写宗地内建筑总面积,小数点后保留2 位。

19)使用期限。

填写政府批准的使用期限。

未明确土地使用期限的不填。

20)共有/共用权利人情况。

应全称填写共有/共用权利人的名称以及共有/共用情况。

无共有/共用情况的不填。

如因权利人过多填写不下时,可根据申请书编号顺序填写第一个权利人名称,后面加“等几人”,将详细情况填写至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

21)说明。

可填写以下内容。

◆填写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

◆日常地籍调查时,填写原土地权利人、土地坐落、宗地代码及变更主要原因等内容。

◆对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还可说明宗地被线状国有或其他农民集体土地分割的情况,需详细说明宗代码及如何被分割。

A.2.3界址标示表。

按下列要求填写。

1)界址点号。

从宗地某界址点(西北角点)开始按顺时针编列。

例如:1、2、…、23、1。

(当需要增加界址点号时,应按照界址点号最大数续编。

)2)界标种类。

根据实际埋设的界标种类在相应位置画“√”。

表中没有明示的界标种类,补充在“界标种类”栏空白格中,如“石灰桩”等。

3)界址间距:填写实地丈量的界址边长,小数点后保留2 位。

4)界址线类别:根据界线实际依附的地物和地貌在相应位置画“√”。

表中没有明示的界址线类别,补充在“界址线类别”栏空白格中,如“山脊线、山谷线”等。

5)界址线位置:界线标的物自有、他有、共有的分别在“外”处画“√”、“内”处画“√”、“中”处画“√”;分别自有的在“外”处画“√”,并在“说明”栏中注明,例如“各自有墙”或“双墙”。

A.2.4界址签章表。

按下列要求填写。

1)界址线起点号、中间点号、终点号:例如:某条界址线的界址点号包括:1、2、3、4、5、24、25、6;起点号填1、终点号填6;中间点号填2、3、4、5、24、25。

2)相邻宗地权利人(宗地代码):填写相邻宗地权利人名称(或姓名)及相邻宗地的宗地代码。

与道路、河流等线状地物以及与空地、荒山、荒滩等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相邻的,参考“宗地四至”填写。

宗地代码填写方法见A.2.1中的2)。

3)指界人姓名(签章):指界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

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时,应加盖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印章。

与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相邻时,邻宗地“指界人姓名(签章)”栏可不填写。

4)日期:填写外业调查指界日期。

A.2.5宗地草图绘制方法见5.2.5 的规定。

对于界线复杂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应制作土地权属界线附图并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可不绘制宗地草图。

A.2.6界址说明表。

如果界址标示无法说明清楚全部或部分界址点线的情况,则需要填写此表对界址进行补充说明。

填写要求如下。

1)界址点位说明。

利用工作底图和宗地草图,主要说明所依附标的物的类型及其位置(内、中、外),及其与周围明显地物地貌的关系。

如2 号点位于两沟渠中心线的交点上,5 号界址点位于××山顶最高处;3 号界址点位于××工厂围墙西北角处;8 号界址点位于农村道路与××公路交叉点中心;10 号界址点位于××承包田西南角等。

2)主要权属界线走向说明:说明权属界线的具体走向。

以两个相邻界址点为一节,叙述界线所依附的标的物的状况及其与周围宗地和地物地貌的关系。

例如:J1—J2,由J1 沿××公路中央走向至J2;J4—J5,由J4 沿山脊线至J5;J9—J10,由J9 沿××学校东侧围墙至J10 等。

A.2.7调查审核表1)权属调查记事◆现场核实申请书有关栏目填写是否正确,不正确的作更正说明。

◆界线有纠纷时,要记录纠纷原因(含双方各自认定的界址),并尽可能提出处理意见。

◆指界手续履行等情况。

◆界址设置、边长丈量等技术方法、手段。

◆说明确实无法丈量界址边长、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的相关距离和条件距离的原因。

2)地籍测量记事◆测量前界标检查情况。

◆根据需要,记录测量界址点及其他要素的技术方法、仪器。

◆遇到的问题及处理的方法。

◆提出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3)调查结果审核意见◆审核人对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全面审核,如无问题,即填写合格;如果发现调查结果有问题,应填写不合格,指明错误所在提出处理意见。

A.2.8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按下列要求填写。

1)所有权/使用权面积:土地权利人在一宗地内所有/使用的土地面积。

2)独有/独用面积:土地权利人在一宗地宗内独自所有/使用的土地面积。

3)分摊面积:各土地权利人在共有/共用面积内分摊到的土地面积。

4)共有/共用宗的所有权/使用权面积为独有/独用面积与分摊面积之和。

土地面积分摊原则包括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按房基占地面积比例分摊、按独自使用面积分摊、以及协议分摊等。

注明:土地面积分摊原则应有所有权利人提交文字材料交权属登记人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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