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务名词释义
信托名词解释
信托名词解释:刚性兑付:所谓“刚性兑付”,就是信托产品到期后,信托公司必须分配给投资者本金以及收益,当信托计划出现不能如期兑付或兑付困难时,信托公司需要兜底处理。
事实上,我国并没有哪项法律条文规定信托公司进行刚性兑付,这只是信托业一个不成文的规定。
抵押率:抵押率又称“垫头”,是抵押贷款本金利息之和与抵押物价值之比。
合理确定抵押率,是抵押贷款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质押率:质押率是银行监控风险的指标,质押率= 贷款金额/质押货物现值。
所谓质押率,就是融资额和质押股票市值的比例。
质押率越低,对投资人越安全。
由于每一股融到的资金越少,意味着在将来必要的时候,每股可以收回的资金都应该有保障。
在股权收益权的信托产品中,所质押股权一般分为上市公司流通股和非上市股权,后者因尚未解禁,风险较前者更大一些。
抵押率和质押率区别:抵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在于: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TOT:即Trust Of Trusts。
从字面上来理解就是信托中的信托,也就是一种专门投资信托产品的信托。
从广义上讲,TOT是FOF的一个小分类,而在国内,TOT普遍被认为是私募中的私募,FOF则被普遍认为是公募中的公募。
FOF:FoF(Fund of Fund)是一种专门投资于其他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FoF并不直接投资股票或债券,其投资范围仅限于其他基金,通过持有其他证券投资基金而间接持有股票、债券等证券资产,它是结合基金产品创新和销售渠道创新的基金新品种。
商业银行的信托业务介绍
商业银行的信托业务介绍信托业务作为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之一,被广泛应用于资产管理、财富传承、投资管理等领域。
本文将对商业银行的信托业务进行介绍,包括信托业务的定义、特点、分类以及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1. 信托业务的定义商业银行的信托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和信托合同的约定,以独立受托人身份对委托人的财产进行管理、保管和运用的一种服务。
其中,委托人是信托的发起人,将自己的财产委托给商业银行进行管理。
2. 信托业务的特点(1)以信托合同为依据:商业银行和委托人之间通过签订信托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信托业务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2)具有独立性:商业银行作为信托的受托人,独立管理委托人的财产,与商业银行的自有财产相分离。
(3)强调责任与义务:商业银行以诚实、信用、勤勉、谨慎、忠实的义务对待委托人,并承担管理、保管和运用财产的责任。
(4)灵活多样:信托业务可以根据委托人的需求和目标,设计不同的信托计划,包括财产管理信托、财产保护信托、财产增值信托等。
3. 信托业务的分类(1)按照信托财产的来源分类:信托业务可以分为自有信托和代理信托两种类型。
自有信托是指商业银行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信托业务,而代理信托是商业银行代为管理委托人的财产。
(2)按照信托财产的用途分类:信托业务可以分为资产管理信托、投资信托、财富传承信托等,以满足委托人的不同需求。
(3)按照信托期限分类:信托业务可以分为固定期限信托和不固定期限信托。
固定期限信托是指商业银行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管理委托人的财产,而不固定期限信托是指商业银行长期管理委托人的财产。
4. 商业银行信托业务的作用(1)创造财富增值机会:商业银行通过专业的资产管理和投资策略,为委托人提供风险可控的财富增值机会。
(2)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商业银行通过信托业务的推广,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发展,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资选择。
(3)实现财富传承:商业银行的信托业务可以帮助委托人实现财富的有序传承,确保财产安全,为后代留下丰厚的遗产。
简述信托业务
简述信托业务
信托业务是一种金融服务业务,指的是信托公司或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受托人的身份,接受委托方(受益人)的财产或权益,并按约定管理、运用这些财产或权益的活动。
信托业务包括信托财产的收集、投资、管理和处置等方面的活动。
具体来说,信托业务可以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 信托基金:信托公司或银行将受益人的资金用于投资,实现利益最大化。
这种形式通常可以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前者是面向大众开放的,后者则是面向特定投资者或机构开放的。
2. 信托贷款:信托公司或银行按照受益人的需求,为其提供贷款服务。
这种形式通常可以分为个人信托贷款和企业信托贷款两种。
3. 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司或银行作为受托人,管理、运用委托人的财产,该财产可以包括现金、债权、股权等各种形式。
信托公司或银行可以根据受益人的需求,进行不同形式的投资。
4. 委托理财:信托公司或银行根据受益人的需求,为其提供专业的理财服务。
该业务可以通过货币基金、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形式来实现。
信托业务的特点是受托人接受委托方的财产或权益,履行专业化的管理和运作职能。
信托公司或银行在托管资产时,需要履行诚实、忠实、审慎、勤勉的管理义务,确保受益人的权益得
到保护。
同时,信托业务也面临一定的风险。
信托公司或银行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确保托管资产的安全和稳健运作。
此外,信托公司或银行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保证业务的合规性。
商业银行的信托业务解析
商业银行的信托业务解析信托业务是商业银行的重要业务之一,目前在金融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信托业务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了多样化的财富管理服务,有助于实现资产保值增值、遗产规划和风险分散。
本文将对商业银行的信托业务进行解析,包括其定义、特点和功能。
一、信托业务的定义信托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依法和约定,以受托人身份保管和管理委托人的财产,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财富管理、投资、资产运营等活动。
在信托业务中,商业银行以其专业的理财能力和风险控制经验,通过受托人的身份,管理和运营委托人的资金和财产。
二、信托业务的特点1. 信任关系:信托业务建立在委托人对商业银行的信任基础上,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和要求管理和运营资产。
2. 法律合规性:信托业务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和监管,商业银行必须遵循相关法规,确保资产安全和合法性。
3. 高度专业化:商业银行在信托业务中需具备专业的财富管理、风险控制和投资能力,以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4. 资产多样化:信托业务为委托人提供多样化的资产配置,包括金融产品的投资、股票基金、房地产等。
三、信托业务的功能1. 资产保值增值:商业银行通过信托业务,为委托人提供资产管理和投资服务,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
2. 遗产规划:信托业务可用于个人和家族的遗产规划,通过设立信托来管理和分配遗产,实现财富传承。
3. 风险分散:信托业务可通过多样化的资产配置,将投资风险分散,提高委托人的投资回报和风险控制能力。
4. 融资工具:商业银行从信托业务中获得的信托资金,可用于企业的融资需求,提供融资工具和筹资渠道。
四、发展趋势与挑战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人们财富管理需求的增加,信托业务在商业银行中的地位将进一步提升。
同时,信托业务也面临一些挑战,如信托产品创新、风险管理和合规性要求等方面的问题,商业银行需不断创新和提高专业素质,以应对市场的变化和竞争。
总之,商业银行的信托业务在金融市场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功能。
信托业务新分类简表
信托业务新分类简表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信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管理和运用其委托财产,并为委托人实现特定的目标和利益的一种金融服务。
信托业务根据不同的目标和需求,可以分为多个分类。
下面是信托业务的新分类简表以及相关参考内容。
1. 投资性信托(Investment Trusts):投资型信托主要是为了管理和运作委托人的投资资金,实现其财务目标和利益最大化。
投资性信托旨在提供专业的投资管理和投资组合服务,使委托人能够享受更高的投资回报。
参考内容:- 投资组合管理:信托公司根据委托人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目标,制定合适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来实现长期增值。
- 风险控制:信托公司通过风险管理和分散投资来降低投资风险,保护委托人的资产安全。
- 专业团队:投资型信托需要资深的投资专家和研究团队来进行资产管理和投资决策,以达到最佳的投资效果。
2. 生活信托(Living Trusts):生活型信托主要是为了安排和管理委托人的财产分配和转移,确保委托人的生活财务得到妥善安排。
参考内容:- 资产保护:生活信托可以帮助委托人保护财产,避免遗产纷争和不必要的税费。
- 财产分配:信托公司可以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分配计划,确保财产在委托人去世后能够按照其意愿进行合理分配。
- 遗产税优化:信托公司可以通过遗产规划和优化来帮助委托人减少遗产税的负担。
3. 慈善信托(Charitable Trusts):慈善型信托主要是为了实现委托人的慈善目标和公益事业,通过信托财产来支持和资助各种慈善和公益项目。
参考内容:- 公益事业支持: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和要求,将信托财产用于资助和支持各种慈善和公益项目,如教育、医疗、环保等。
- 遗产用途确定:慈善信托可以帮助委托人明确自己的遗产将来如何用于慈善事业,确保资金能够被有效地利用。
- 盈利规划:信托公司可以设计创新的投资方案,追求长期的回报,以实现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什么是信托?信托就是信用委托
信托基本知识以下是信托的基本知识,请重点关注红色标注部分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人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信托业务是由委托人依照契约或遗瞩的规定,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将财产上的权利转给受托人(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按规定条件和范围,占有、管理、使用信托财产,并处理其收益。
信托业在中国,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初。
当代信托行业最早伴随改革开放萌生,对于弥补我国传统单一的银行信用的不足,利用社会闲置资金,引进外资,拓展投资渠道,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社会财富的巨大增长,产权制度的多元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加快,委托他人管理和处分自己的财产势在必行,信托“一法两规”的颁布将为信托业的健康发展奠定法制基础,据初步统计,2002年至2003年一季度市场已经推出了四十几个信托产品,吸收信托资金逾70亿元。
同时,证券市场基金作为一种标准化和典型的信托产品已经为人们日常生活所熟悉。
但是,中国信托业是在混沌中诞生、在不断清理整顿中发展起来的。
在中国,信托业务因为其灵活性而具有极大弹性和普遍性,在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环境下,信托公司是唯一能够综合利用金融市场、连通产业和金融市场的机构,从基础设施、大型工程建设投融资到企业的兼并重组、改制顾问到租赁、担保,信托公司能够供全程式的金融服务。
几乎涵盖了储蓄、证券经纪、保险以外的其他金融、投行业务。
信托行为在达成一项信托时,构成法律行为所履行的手续就是信托行为。
信托行为是指委托者与受委托者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
此外,委托人立下遗瞩同样是法律行为、也属信托行为。
根据不同的信托目的,需要鉴订不同的合同,但属于同一的,大量发生的业务,如信托存款,则没有必要一一签合同,只由信托部门发给委托者统一印刷,附有文字条款,类似合同的信托存款证书即可;这种证书同样具有合同的效力。
信托投资公司名词解释
信托投资公司名词解释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机构,它通过在不同的投资组合中分散投资来管理客户的资产。
以下是一些与信托投资公司相关的重要术语的解释:
1. 信托:信托是一种金融工具,它允许客户将资产转移给受托人,以便在受托人管理的投资组合中进行投资。
2. 受托人:受托人是信托投资公司的管理者,负责管理客户的投资组合。
3. 投资组合:投资组合是由不同的资产组成的投资组合,包括股票、债券、房地产等。
4. 净资产值:净资产值是信托投资公司的总市值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5. 资产配置:资产配置是指在不同的投资组合中进行投资,以分散风险和最大化回报。
6. 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指通过控制投资组合的风险来保护客户的资产。
7. 客户:客户是信托投资公司的投资者,他们向公司委托管理自己的资产。
8. 分散投资:分散投资是通过在不同的资产类别和投资组合中进行投资,以减少投资风险。
9. 负债:负债是指信托投资公司需要支付的债务,包括借款、利息、管理费等。
10. 管理费:管理费是指信托投资公司向客户收取的管理费用,以管理客户的资产组合。
信托 业务分类
信托业务分类信托业务分类信托业务是指以信托合同为基础,信托公司或信托部门作为信托人,接受委托人的资产或权益的管理与运作的一种金融业务。
信托业务的分类主要根据信托的目的、内容和形式等方面进行划分,下面将对信托业务进行分类介绍。
一、按照信托的目的分类1. 投资型信托业务:投资型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或信托部门接受委托人的资金,通过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房地产等各种资产,为委托人获取投资收益的信托业务。
投资型信托业务通常由专业的投资团队进行资产配置和管理,以追求资金的增值为主要目标。
2. 消费型信托业务:消费型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或信托部门接受委托人的资金,用于满足委托人的个人消费需求的信托业务。
消费型信托业务主要包括教育信托、医疗信托、旅游信托等,旨在为委托人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其实现个人消费目标。
3. 养老型信托业务:养老型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或信托部门接受委托人的资金,用于为委托人提供养老保障的信托业务。
养老型信托业务主要通过资产配置和管理,为委托人提供养老金、养老保险等服务,帮助其在退休后享受稳定的养老生活。
二、按照信托的内容分类1. 资金信托业务:资金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或信托部门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资产配置和管理的信托业务。
资金信托业务通常包括股权信托、债权信托、基金信托等,旨在为委托人实现资产增值和风险管理。
2. 物业信托业务:物业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或信托部门接受委托人的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等物业权益,进行资产管理和运营的信托业务。
物业信托业务通常包括房地产信托、土地使用权信托等,旨在为委托人实现物业价值的最大化。
3. 债权信托业务:债权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或信托部门接受委托人的债权,进行债务管理和回收的信托业务。
债权信托业务通常包括债券信托、债权转让信托等,旨在为委托人实现债权价值的最大化。
三、按照信托的形式分类1. 公益信托业务:公益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或信托部门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的信托业务。
信托行为名词解释
信托行为名词解释
信托行为是指将财产或权益交付给一方(被称为受托人)在受托人的控制和管理下,为了受益人的利益而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
以下是信托行为常见的名词解释:
1. 信托人(Settlor):信托的创建者,将财产或权益交付给受托人,并制定信托文件规定受益人权益。
2. 受托人(Trustee):信托的管理者,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信托财产进行控制、管理和保护,以实现受益人的利益。
3. 受益人(Beneficiary):享有信托财产的权益和收益的人或组织,可以是个人、公司、慈善机构等。
4. 信托财产(Trust Property):被信托的财产或权益,可以是现金、房产、股份、保险金等各种形式的财产。
5. 信托文件(Trust Deed):包含了信托的规定和条件,由信托人制定并签署,详细说明了信托的目的、受益人权益、受托人责任等。
6. 信托契约(Trust Agreement):和信托文件类似,是受托人与信托人之间签订的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 信托成立(Creation of Trust):信托行为的一部分,表示信托正式开始生效,信托财产转移至受托人名下。
8. 信托终止(Termination of Trust):信托的结束,可以是达到特定目标、受益人达到一定条件、信托期限届满等情况下终止。
9. 信托管理费(Trust Management Fee):受托人为管理和保护信托财产所收取的费用。
10. 信托清偿(Trust Distribution):受益人获得信托财产的权益和收益,可以通过分红、分配、转让等方式进行。
信托是什么意思
信托是什么意思有关信托是什么意思信托是什么意思?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托管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信托业务是由托管人依照契约或遗嘱的规定,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将财产上的权利转给受托人(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按规定条件和范围,占有、管理、使用信托财产,并处理其收益。
认识差异由于信托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在采用不同法系的国家,其定义有较大的差别。
历史上出现过多种不同的信托定义,但时至今日,人们也没有对信托的定义达成完全的共识。
国内概况我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于2001年(辛巳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对信托的概念进行了完整的定义:信托,是指托管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托管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为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2001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条)。
信托和信托法律关系自2001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施行以来,信托活动日益频繁,信托在房地产开发、融资租赁、基础设施建设、证券投资等领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可是,作者在从事信托法律服务过程中,往往发现信托公司的从业人员、律师、法官对信托和信托法律关系的概念存在不同层次的理解,有些理解的立场甚至是完全相悖的,这种情况的出现固然与目前我国民法体系中对信托的定位、信托立法本身对信托关系法律适用规则的缺失有着直接的关系。
但作为信托从业人员和法律工作者的天生使命决定了必须立足现行的法律环境、对信托关系的法律适用作出现实意义的判断。
本文中,作者主要基于对我国信托立法本意的理解,结合我国民法体系和合同法规则,对信托和信托法律关系的内涵及法律适用提出个人的见解,希望籍此与广大同行对信托活动的实践性价值进行讨论。
一、信托和信托法律关系的释义(一)信托是一种独立的财产管理制度。
信托业务_什么是信托业务_信托业务的流程
信托业务_什么是信托业务_信托业务的流程作者:金投网什么是信托业务?信托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信托部门接受客户的委托,代替委托单位或个人经营、管理或处理货币资金或其他财产,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信托业务是以信用委托为基础的一种经济行为,带有一定的经济目的。
即掌握资金(或财产)的部门(或个人),委托信托机构代其运用或管理,信托机构遵从其议定的条件与范围,对其资金或财产进行运用管理并按时归还。
由于信托业务是代人管理或处理资财,因此,信托机构一要有信誉,二要有足够的资金。
信托业务范畴含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领域。
国际上的金融信托业务,主要是经营处理一般商业银行存、放、汇以外的金融业务,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市场情况日趋复杂,客户向银行提出委托代为运用资金、则产,或投资于证券、股票、房地产的信托业务,与日俱增。
国内的信托业务是经央行批准的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经营业务,主要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四大类信托业务。
信托业务的分类1、以信托关系成立的方式为标准划分:任意信托、法定信托;2、以信托财产的性质为标准划分:金钱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金钱债权信托;3、以信托目的为标准划分:担保信托、管理信托、处理信托、管理和处理信托;4、以信托事项的法律立场为标准划分:民事信托、商事信托;5、从委托人的角度对信托进行划分:个人信托(生前信托、身后信托)、法人信托;6、以受托人承办信托业务的目的为标准划分:营业信托、非营业信托;7、以受益人的角度对性拖的划分:自益信托、他益信托、私益信托、公益信托;8、以信托涉及的地理区域为标准划分:国际信托、国内信托;9、以业务范围为标准划分:广义信托、狭义信托;信托公司的公益信托业务流程大致如下:1、确定公益信托资金来源及设立信托的公益性目的。
2、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后,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接受公益资金,并依据《信托法》规定,设立信托监察人。
信托资产运用的核算
参考资料:信托收益
信托收益是指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信托收入,包括贷款利息收入、股权 投资分红、股权转让差价收入以及其他收人。
参考资料:信托项目
信托项目是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单独或者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的基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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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方法/步骤
收到借款人支付的利息时,借记“信托货币资金”等科目,贷记“信托贷款利息收入”科目。 贷款到期时,信托投资公司收回贷款,借记“信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长期信托贷款”、 “短期信托贷款”科目。 信托贷款应按借款人进行明细核算。 2.信托投资 信托投资包括短期信托投资和长期信托投资。短期信托投资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 超过一年的信托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信托投资是指短期信托投资外的信托投资, 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
方法/步骤
信托资金运用的会计核算 1.信托贷款 信托贷款包括长期信托贷款和短期信托贷款。短期信托贷款是指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信托贷款;长 期信托贷款是指一年期以上的信托贷款。 发放信托贷款时,首先要由借款人提出申请,信托投资公司对借款理由、项目及还款能力等进行 审查,对符合贷款原则、条件的,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据提交信托投 资公司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信托投资公司将发放的贷款通过开户银行转入借款人存款账户,其会计分录为,借记“长期信托 贷款”、“短期信托贷款”科目,贷记“信托货币资金”科目。
参考资料:财产信托会计
由于财产信托管理人与受托财产的受益者建立了受托--委托责任关系,财产信托人需要专门的会 计方法反映和报告受托财产的管理情况。财产可以是破产财产。也可以是遗产,还可以是有一定 用途的其他财产。
参考资料:信托项目收入
个人信托业务
个人信托业务的概念个人信托是指以个人作为委托人的信托业务。
在个人信托业务中,以自然人身份的委托人基于财产规划的目的,将信托财产权移转予受托人,使受托人按照信托契约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或处分的业务。
个人信托业务分为生前信托与身后信托两大类。
个人信托是以个人为服务对象的业务:委托人是个人;受益人也是个人(不一定是委托人本人);受托人可以是个人或机构。
个人信托的适用主体在投资管理方面缺乏经验的人有钱却没有时间理财的人希望享有专业理财服务的人想把财产移转给子女而需要进行信托规划的人希望贯彻继承意旨,约定继承方式的人家有身心障碍者家财万贯并想隐匿财产,避免他人觊觎的人因遗产、彩券中奖、退休等情况而收到大笔金钱的人目的多样性累积财富专业管理指定受益人财产规划规划遗产,造福子孙个人信托的成立步骤1.确定信托目的2.确定需交付信托的财产3.确定受益人4.选择受托人5.签订信托合同6.转移信托财产7.受托人履行职务8.完成信托目的,交付财产我国的发展前景:个人财产拥有量大幅增加,个人理财问题越来越多,个人财产的管理理念在全面更新。
财产保全:指委托人通过信托来保护自己的财产。
税收规划:通过信托方式来进行财产规划,可实现合法节省赠与税及遗产税的目的遗嘱无效的情形法律规定的很清楚,生前信托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信托契约,委托后者办理委托人在世时的各项事务。
生前信托的形式是多样的,包括货币资金信托、债权信托、权利信托与实物财产信托等。
身后信托是指委托人要求受托人办理委托人去世之后各项事务的信托。
最早出现的信托就是身后信托身后信托确立的形式有三种:个人遗嘱、信托契约与法院裁决,但最主要的形式是遗嘱。
身后信托的种类也较多,主要包括遗嘱执行信托、遗产管理信托、监护信托、人寿保险信托与特定赠与信托。
监护信托业务是受托人接受委托作为监护人或管理人,为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一切合法权益进行监督与保护的信托业务。
国外信托业务
第四章国外信托公司业务一、名词解释合同信托遗嘱信托遗嘱执行信托遗产管理信托财产监护信托人寿保险信托有财源的人寿保险信托无财源的人寿保险信托抵押公司信托商务管理信托收益债券发行信托公益信托公共基金信托杜会公众信托专项基金信托公共机构信托慈善剩余信托慈善剩余年金信托慈善剩余单一信托共同收人基金信托养老金(年金)信托形成财产信托形成财产奖金信托形成财产基金信托个人退休金储蓄信托自我雇佣者退休金信托利润分享信托储蓄计划信托二、填空题1.遗嘱信托是根据个人遗嘱而设立并在遗嘱人_ 发生效力的信托业务。
2.合同信托是委托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契约)并在委托人__发生效力而成立的信托。
3.辅助代理业务是信托机构向个人提供的有关_方面的辅助性服务业务。
三、单项选择题1.慈善机构将其所获的小额捐款集中进行信托的慈善剩余信托是A.慈善剩余年金信托B.慈善剩余单一信托C.共同收人基金信托D.养老金信托2 以资助重度身心残废者生活上的稳定为目的,以特别残废者为受益人,由个人将金钱和有价证券委托给信托机构做长期、安金的管理和运用,并根据受益人生活和医疗上的需要,定期以现金支付给受益人,这种信托叫_。
A.财产监护信托B财产处理信托C.特定赠与信托D人寿保险信托3.其中仅以雇员为委托人的信托是_。
A.养老金(年金)信托B形成财产信托C.形成财产奖金信托D形成财产基金信托四、多项选择.1.公益信托的特点有__。
A.指定受益人B.必须具有法人资格C.不指定受益人D.无须具备法人资格E.主要由法院监督2.抵押公司债信托中受托人的主要职责是_。
A.代理发行债券B.提供抵押品C.代行抵押权D.提供担保E.参与发行公司的经营活动3.动产信托按照对动产的不同处理方法,通常可分为_A.管理方式B.处理方式C.管理处理方式D.处理管理方式E.发行债券五、判断题1.一般来说,遗嘱执行信托比遗产管理信托的期限长。
2.财产监护信托重在护人,财产处理信托重在理财。
货币银行学名词解释
第一章价值尺度:是指货币职能表现和衡量商品价值量大小的标准,也就是货币在表现商品价值和衡量商品价值量的大小时,发挥和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
流通手段:货币在商品流通中充当交换的媒介时,就发挥着流通手段的职能。
贮藏手段:当货币退出流通领域,被人们当作财富保存、收藏和积累起来时,货币就执行贮藏手段的职能。
支付手段:当货币作为独立的价值形式,作单方面的价值转移时,就执行支付手段职能。
世界货币:当货币超越出国界,在世界市场上发挥一般等价物作用时,执行世界货币职能。
金本位制:是指以黄金作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
货币制度:简称币制,是指国家用法律形式确定的货币流通的结构和组织形式。
银本位制:是最早货币制度之一,它是指以白银作为本位币币材的一种货币制度。
金银复本位制:是指以金、银两种金属同时作为币材的货币制度。
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是一种不能兑换黄金、取消黄金保证的货币制度。
金属准备制度:是指由国家集中储备货币金属,作为稳定货币和汇率的平准基金以及作为货币发行的准备金。
第二章信用:即借贷行为,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单方面的转移,或者说是货币或商品的有条件的让渡。
商业信用:就是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与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信用,主要表现为以商品赊销或预付货款等方式所提供的信用。
银行信用: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通过存款、贷款等业务活动提供的信用。
国家信用:是以国家为债务人,筹措资金来解决财政需要的一种信用形式。
消费信用:是企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对消费者个人提供的信用。
民间信用:是指个人与个人或与企业单位产生的信用关系,包括企业单位向个人发行债券等以及个人之间、个人和企业之间的货币或资金借贷等。
第三章利率:是利息率的简称,是衡量利息高低的指标,是一定时期内利息额与本金的比率。
货币时间价值:是指货币经历一定时间的投资和再投资所增加的价值,也称资金的时间价值。
到期收益率:是指来自于某种金融工具到期前的现金流的现值总和与其当前市场价格相等时的贴现利率水平。
金融行业专业名词
一、资产增值:是每个理财者共同旳目旳,不同旳年龄段有不同阶段旳理财需求,例如刚刚毕业旳年轻人,处在财富积累阶段,最大旳投资应当是自身投资,而对于某些有经济实力和投资能力强旳人来说,则应对资产旳增值拟定一种具体旳数目。
二、信托(Trust):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旳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旳意愿以自己旳名义,为受益人旳利益或者特定目旳进行管理或者处分旳行为。
信托是一种特殊旳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与银行、证券、保险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旳“四大支柱”。
上市公司股权受益权信托、私人股权投资信托(PE)、房地产信托、买断式信贷资产受让信托、基础设施信托、应收账款信托、员工持股信托、信托投资基金、国企改制资产重组产权购并信托、融资租赁信托、票据信托、贷款类信托、公益性信托等。
三、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券商集合理财指由证券公司发行,集合投资者旳众多资金,由券商进行统一管理旳一种理财产品,重要投资于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
一般此类业务旳投资者为证券公司旳高品位客户,产品旳风险、收益介于股票投资和银行储蓄之间,根据收益与否固定来划分,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两大类别。
1.限定性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投资于钞票、货币市场基金、国债和公司债券等风险较低旳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证券和股票旳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0%,该类业务比较适合追求稳定收益旳投资者。
2.非限定性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投资于股票、可转债、封闭式基金、ETF 以及以上固定收益类资产,通过灵活调节资产组合以追求委托人利益最大化,比较适合追求高风险、高收益旳投资者。
券商理财产品与证券投资基金相似,重要投资于证券市场,投资门槛也比较低,但规模没有基金规模大,是一般证券投资者较好旳投资产品。
四、保险理财产品:投资型保险产品产生之初其作用重要是避免经济波动或通货膨胀对长期寿险导致损失,目前已经演变为委托人和保险公司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旳一种金融投资工具,属于一种特殊旳创新型寿险。
资本市场常见名词
资本市场常见名词1、基金(Fund):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
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
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
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一个狭义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
2、公募基金(Public Offering of Fund):公募基金是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这些基金在法律的严格监管下,有着信息披露,利润分配,运行限制等行业规范。
目前国内证券市场上的封闭式基金属于公募基金。
3、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
广义的私募基金除指证券投资基金外,还包括私募股权基金。
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
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4、私募股权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者个人募集资金,主要向非上市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最终通过被投资企业上市、并购或者管理层回购等方式退出而获利的一种投资基金。
5、私募股权投资(PE)从投资方式角度来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将来的退出机制,通过被投资企业上市、并购或者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有少数PE 基金投资已上市公司的股权(PIPE),另外在投资方式有的PE投资亦采取债权型投资方式。
广义的PE为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相关资本按照投资阶段可划分为创业投资、发展资本、并购基金、夹层资本、重振资本,Pre-IPO资本,以及其他如上市后私募投资、不良债权和不动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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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务名词释义及业务相关简析1.信托指委托人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它的核心内容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信托关系中的当事人有三个,即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根据同一信托委托人的人数,可以将信托分为单一信托与集合信托。
2.委托人指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特定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其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使信托得以设立的人。
是合同的委托主体,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根据所认购的信托受益权类别不同,信托的委托人区分为优先委托人和次级委托人。
3.受托人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人。
在此指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及其继任的受托人。
4.受益人指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信托计划成立后,受益人为依法享有信托受益权的合格投资者,信托生效后信托受益权份额发生转让的,受益人为通过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信托受益权份额的人。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规定,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亦即集合类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和受益人必须为同一人。
一般情况下,财产权项目委托人和受益人非同一人。
5.自益信托指由委托人本人作为受益人享有信托利益的信托,受益人即委托人本人。
除财产权信托外,目前其他信托项目绝大部分为自益信托。
6.他益信托指委托人指定委托人以外的人作为受益人享有信托利益而设立的信托计划。
信托发展早期主要是他益信托,利用这种形式使他人也能享受自己财产的收益。
例如身后信托就是一种他益信托。
7.信托受益权指受益人按信托合同的约定享有信托利益的权利,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按照对信托利益索取权的不同,信托受益权区分为优先受益权和一般受益权。
在管理型证券类项目中常见约定:除投资顾问(以信托计划受益人身份)外,其余全部受益人均享有普通受益权,享有普通信托利益;投资顾问与受托人签署信托合同、交付信托资金而作为信托合同项下受益人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为特定受益权,享有特定信托利益。
8.优先受益权指在信托利益分配时优先获得信托资金和预期信托收益支付的信托受益权部分,优先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优先信托单位。
享有优先收益权的受益人为优先受益人。
优先受益人相对一般受益人来说承担风险较低,收益固定。
9.一般受益权指在信托利益分配时,劣后于全部优先受益权获得剩余信托利益支付的信托受益权部分,一般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一般信托单位。
享有一般受益权的受益人称为一般受益人,或称为次级受益人、劣后受益人。
一般受益人相对优先受益人来说承担风险较高,但可以以小博大,获得较高收益。
反之,亦可能发生较大亏损。
10.主动管理类信托主动管理类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在信托资产管理中发挥主导性作用,承担了产品推介、项目筛选、投资决策及实施等主要管理职责,并收取合理信托报酬的营业性信托业务。
上述所列产品推介、项目筛选、投资决策及实施等管理职责中,信托公司将其中一至二种职责外包给其他金融机构,但不影响受托人主动管理地位的信托项目仍可划分为主动管理类。
主动管理类信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个特点:一是在信托项目中处于主导地位;二是承担主要管理职责。
11.被动管理类信托被动管理类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在信托项目的产品设计、客户推介、项目筛选、投资决策等重要环节不承担实质职责,主要承担一般信托事务的执行职责,仅对委托人的决策、指令进行简单的执行,并收取相对较低水平的受托人报酬的信托业务。
(未被判定为主动管理类的信托项目均应划入被动管理类)银监会(或信托业协会)每年会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给定一个供参照的信托报酬率标准,在给定标准以下(例如千分之三)的信托项目,无特殊原因,应划分为被动管理类,在给定标准之上的信托项目,可根据业务实际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逐一进行分析判断。
信托公司在确定了信托项目的主动管理或被动管理类型后,不得随意更改,在净资本计算、监管评级、信息披露、数据报送、管理核算等任何工作、任何环节均应保持口径一致。
12.信托计划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合法所有或管理的资金信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设立的“*投资集合/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13.信托合同指受托人与各委托人签署的《*投资集合/单一资金、财产权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4.信托文件指规定信托计划项下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合同》和《信托计划说明书》、《认购风险申明书》等书面文件。
15.保管人指具备一定条件的商业银行。
16.保管合同指受托人与保管人签订的《*投资集合/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保管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7.投资顾问指国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投资顾问公司,一般指聘用为信托资金运用的投资顾问。
18.投资顾问协议指受托人与投资顾问签订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顾问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9.投资建议函指注明了证券代码、证券名称、买入或卖出数量、买入或卖出价格区间、买入或卖出时间区间、投资建议函日期、投资建议函编号等要素的书面文件。
20.证券经纪商指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纪商,在信托项目中从事证券交易的中间商。
21.证券经纪服务协议指受托人、保管人和证券经纪商共同签订的《*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经纪服务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22.信托财产专户包括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募集户、保管户)、信托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信托专用证券资金账户。
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指受托人在保管人开立的信托财产专用账户,即信托财产保管账户。
信托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指以信托计划名义在中登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的信托专用证券账户。
信托专用证券资金账户指以信托名义在证券经纪商处开设的交易账户。
23.信托计划募集账户指受托人在其注册登记所在地开立的信托计划募集账户。
信托计划推介期间,客户认购信托单位时,认购费及认购资金一同交付至信托计划募集账户;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客户申购信托单位时,申购费及申购资金一同交付至信托计划募集账户;某些项目分配信托利益也指定在信托计划募集账户进行。
说明:我们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地为哈尔滨,而信托计划产品的推介地遍布全国,如果不设立信托计划募集账户(即募集账户与专用银行账户是同一账户),每个项目需要在推介地当地银监局报备,操作上比较麻烦。
24.推介期指信托生效前受托人向投资者推介信托受益权份额的期间。
25.认购指在信托计划推介期内,委托人按照依托合同的约定购买信托单位的行为。
(项目成立前)26.申购指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委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购买信托单位的行为。
(项目成立后)27.赎回指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受益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卖出其持有的信托单位的行为。
28.信托资金指委托人按照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向受托人交付的购买信托受益权的资金。
信托资金区分为优先信托资金、一般信托资金和追加信托资金。
29.追加信托资金一般委托人在出现风险预警等情形时追加投入的信托资金。
追加的信托资金(相当于保证金,增加净值),不计入一般信托资金,不影响优先信托资金和一般信托资金的比例。
30.信托财产指信托计划项下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受托人因对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处分或其他情形所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受托人因被依法解散、依法撤销或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或破产财产。
31.信托财产值指信托计划总资产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信托费用及信托税费后的余额。
此时信托财产净值指信托财产值扣除特定信托利益(做损益是处理、假如作为费用处理,业绩报酬或浮动管理费)后的余额。
32.信托财产净值指信托计划总资产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信托费用、信托税费及特定信托利益后的余额。
33.信托单位指信托受益权的份额化表现形式,是计算各受益人享有信托利益的计量单位,单位:份。
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即精确到0.01),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损益归入信托财产。
1个信托单位对应1个受益权份额。
认购时以信托单位初始值人民币1元为1个信托单位。
34.信托单位总份数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的总数,信托计划成立日信托单位总份数指信托计划成立日委托人认购的信托单位份数总和。
35.信托单位值指信托财产总值与信托单位总份数之比,其计算公式为:信托单位值=(信托计划总资产-信托费用-信托税费)/信托单位总份数,其结果以元为单位,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即精确到0.0001),由此产生的损益归入信托财产。
36.信托单位净值指信托财产净值与信托单位总份数之比,其计算公式为:信托单位净值=(信托计划总资产-信托费用-信托税费-特定信托利益)/信托单位总份数,其结果以元为单位,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即精确到0.0001),由此产生的损益归入信托财产。
37.信托单位累计净值指某一估值基准日信托单位净值与信托成立后信托单位累计分红之和,其计算公式为:信托单位累计净值=信托单位净值+信托单位累计分红,其结果以元为单位,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即精确到0.0001),由此产生的损益归入信托财产。
38.信托利益指受益人在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全体受益人可获分配的信托利益总额为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总额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税费后的余额。
即信托利益=信托本金+信托收益39.信托收益信托收益是指受益人预期可获分配的信托利益与其持有的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资金的差额,即信托收益=信托利益-信托资金。
40.特定信托利益指投资顾问基于其享有的特定受益权而可获分配的信托利益。
某一开放日投资顾问可获分配的特定信托利益的计算公式为:特定信托利益=(Ti-MAX(T0,T1,T2,…,Ti-1)) ×信托单位总份数×20%;Ti为该开放日信托单位值;T0,T1,T2,…,Ti-1分别为以前各开放日信托单位净值(其中T0指信托计划成立时信托单位初始值1元)。
也有合同称之为浮动管理费和投资顾问业绩报酬,具体的会计核算方法也不一样,具体可参考核算细则。
41.红利再投简单的说就是指分红收益不直接现金分红,而直接进行再投资,做到之前的信托单位净值归一的行为。
42.信托利益分配线信托利益分配线为全体优先受益人有权优先获分配的信托利益之和的最高额。
43.封闭期即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不得申请赎回的期限。
44.估值日(每天)指信托计划存续期内每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