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计划与有限合伙企业的方案比较
某公司员工持股分配方案(定稿)
XX公司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持股实施方案一、目的1、通过实施公司员工持股,使企业与员工结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责任感、荣誉感,提高员工对企业长远发展的关切度和经营管理的参与度,从而形成企业内部激励、监督机制,真正实现员工与企业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2、以XX公司为载体,以现有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为基础,以稳定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为着力点,设计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持股计划.二、员工持股的原则1、依据《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在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前,通过向持股员工合伙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定向转让公司股权.2、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于员工对企业的贡献度主要通过岗位体现,因此本持股方案的对象选择和持股数量主要依据员工的岗位和绩效决定,对员工进入公司时间因素考虑较弱.三、操作路径依据《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国合伙企业法》等规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选择如下操作路径:由纳入本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作为合伙人成立2个有限合伙企业,并从现有股东受让公司股权.四、员工股权分配1、条件界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纳入股权分配范围〕共91人〔:核心管理层:品质总监、行政总监、营运总监、技术总监、技术副总监、各事业部总经理<4名>、总裁特别助理、董事会秘书<合计11名>中层管理人员:事业部副总经理/总动力师/总工程师、部门经理、副经理<合计49名>核心业务经理:年销售额及订单利润率排在前列的市场业务员<合计12名> 核心技术骨干:集团及各事业部资深高级工程师〕合计19名〔2、分配办法公司计划进行股份制改造,拟以净资产折合股份[ ]万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纳入本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作为合伙人成立2个有限合伙企业,并于公司股份制改造前从现有股东受让出资额合计港币[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股份制改造后折合股份[ ]万股.2个有限合伙企业的持股分配情况见附件1《甲合伙企业成员持股一览表》和附件2《乙合伙企业成员持股一览表》.(1)核心管理层共11人,总分配股份为[ ]万股,以10000股为分配单位,个人最少分配股份[ ]万股,最多分配股份[ ]万股,以个人工作岗位重要性、工作能力与工作业绩、工龄为考核依据,具体分配办法如下:a.在总分配股份中,提取约[ ]%共[ ]万股作为工龄分配,个人工龄分配股份计算公式为:个人工龄持股数=工龄分配股份数÷符合分配人员总工龄数×个人工龄<取整万股计算>.b.在总分配股份中提取约[ ]%合计[ ]万股作为岗位持股数,集团各中心总监及一级事业部总经理以每人[ ]万股为基数,二级事业部总经理以每人[ ]万股为基数,董事会秘书以[ ]万股为基数,并结合如下条件进行综合计算,但个人岗位持股最高不超过[ ]万股.□直接或间接管辖人数每达到[ ]人增加[ ]万股;□兼任多个<二个及以上>同级以上岗位职务的,每增加一个职位增加[ ]万股;□因公司发展需要特聘人员可以按最高额度分配.c.在总分配股份中提取约[ ]%共[ ]万股作为工作能力与业绩持股,分配办法如下:□事业部总经理以年销售额[ ]万元、年利润[ ]万元分配[ ]万股为基数<年销售额不足[ ]万元、年利润不足[ ]万元的,按实际完成比例配给>,销售额每增加[ ]万增加[ ]万股,最高不超过[ ]万股;<注:年销售额及利润以2011年经营数据为主要考量因素,2012年1—6月份经营数据作为参考调整.>□集团各中心总监、董事会秘书由总裁依据完成工作内容及实际绩效为考量因素进行分配,最低为[ ]万股.d.在分配总额中提取约[ ]%共[ ]万股,作为总裁调剂权进行分配.(2)中层管理人员[ ]人,总分配股份为[ ]万股,以[ ]股为分配单位,个人最少分配股份[ ]万股,最多分配股份[ ]万股,以工龄、岗位职位及岗位技术含量为考量因素,具体分配办法如下:a.在总分配股份中,提取约[ ]%共[ ]万股作为工龄分配,个人工龄分配股份计算公式为:个人工龄持股数=工龄分配股份数÷符合分配人员总工龄数×个人工龄.b.在总分配股份中提取约[ ]%共[ ]万股作为岗位持股分配,岗位持股分配以岗位职务为依据,各职位分配数量如下:c.在分配总额中提取约[ ]%共[ ]万股,由集团总裁进行调剂分配.(3)核心业务经理<含市场部经理>[ ]人,总分配股份为[ ]万股,分配办法如下:a.A业务量较大,是本次分配的重点,综合业务考评得分在前2位的,按照[ ]万股配给,综合业务考评得分排在3位的,按照[ ]万股配给,综合业务考评排在最末位按照[ ]万股配给,其余人员按[ ]万股配给;b.B业务量提升较快,市场经理按[ ]万股配给,综合业务考评得分前2位的业务经理按照[ ]万股配给;c.C、D小批量市场部业务量较小,且整体业务能力提升较慢,本次只分配给市场部经理,按照[ ]万股标准配给,但入职不满一年的按最低标准[ ]万股配给;<4>为E项目储备提拔的副经理及资深高级工程师等核心技术骨干共[ ]人,列入后备干部系列,总分配股份为[ ]万股,按照每人[ ]万股平均分配.3、未纳入本员工持股方案范围的,公司上市后将视时机采用股票期权激励方式,由公司与持股员工签订期权认购合同,约定在一定的期限内、完成一定绩效的前提下,由持股员工按事先约定的价格认购一定数量公司股票.此种方式可分配的股份数量可能会更多,具体每人可分配股份多少,由上市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每一名持股员工的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管理水平、所负责部门的年度工作情况、创新能力等进行考核评分,来确定激励的股份数量.五、股本金来源为强化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利益关系,强化股权激励的约束作用,购买上述股权的员工应以自筹资金认购.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应作出的承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全体员工应作出如下承诺:1.自其设立的合伙企业持有XX公司股权之日起<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准>,在XX公司或其子公司的服务期限不少于六年,并服从XX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所作的安排,严格遵守XX公司及其子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2.若XX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A股上市,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全体员工同意承诺,自XX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其设立的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XX公司股份,也不由XX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XX 公司股票上市期满十二个月后,其设立的合伙企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XX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的25%<如发生转增、送红股等,可减持数量相应调整>,至少减持四年方可减持完毕.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于其设立的合伙企业所持有的XX公司股份锁定期另有要求的,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全体员工一致同意其设立的合伙企业按照相关要求作出承诺;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于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持有的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锁定期另有要求的,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全体员工一致同意按照相关要求作出承诺.七、违约处理1、若持股员工出现如下情形之一,其应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违约金,无需退出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1>持股员工未满约定的服务年限,持股员工离职,不再为XX公司或其子公司员工的;<2>持股员工因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违纪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被辞退,不再为XX公司或其子公司员工的.2、违约金的计算.<1>持股员工支付给股权出让方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违约金=归属于该持股员工的转让XX公司股权的溢价收益×<1-该合伙人在约定服务期内累计工作时间÷约定服务期限×80%>.<2>该持股员工的转让XX公司股权的溢价收益按照合伙企业转让XX公司股权收入与合伙企业原始取得XX公司股权成本的差额乘于该持股员工实缴出资比例的乘积,再减除个人所得税进行计算.该持股员工的转让XX公司股权的溢价收益的计算公式为:溢价收益=<合伙企业转让XX公司股权收入-合伙企业原始取得XX公司股权成本>×该持股员工实缴出资比例-个人所得税.<3>XX公司进行现金分红,股权原始取得成本不进行除息调整.XX公司进行资本公积转增或送红股,股权原始取得成本须进行除权调整.3、违约金的支付时点和方式持股员工出现第七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后,应于合伙企业每次转让XX公司股票之日起三十日内,计算该次转让溢价收益应支付的违约金并支付;持股员工出现第七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前,合伙企业曾转让XX公司股票并取得溢价收益的,持股员工亦应追溯计算该部分溢价收益的违约金并在违约事项发生日起三十日内支付.持股员工应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股权出让方.八、附件1.《甲合伙企业成员持股一览表》;2.《乙合伙企业成员持股一览表》.。
员工持股的主要形式及其优点总结
员工持股的主要形式及其优点总结今天介绍一下在实施股权激励中,几种可能的员工持股方式,以及不同方式的优缺点。
员工持股的主要的几种形式。
主要包括:1.员工直接持股;2.通过持股平台持股。
持股平台持股又分为两种形式,即,通过有限公司的方式持股和通过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进行持股。
3.通过大股东代持的方式为员工进行持股。
当然,在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业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也经常会采用资管计划和信托持股的方式进行,今天我们暂不讨论这个话题。
01员工直接持股直接持股的方式,就是将激励员工作为目标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直接登记在工商机关。
员工作为目标公司的直接股东,享有《公司法》规定的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直接持股的形式在最早期的实施股权激励的时候,老板们会经常采用。
直接持股的形式,它的优点比较明显:即,对被激励对象而言,他因为是公司的直接股东,享有公司股东的全部权利,他的荣誉感、归属感特别强烈。
并且,员工通过直接持股的方式,其获得分红或转让股权时,其承担的税负是最低的。
分红收益按照20%缴纳个税。
转让股权时,按照股权增值部分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但是,直接持股又有它非常大的弊端。
一、主要表现在:(一)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超过50名。
(二)如果一个公司直接股东众多,那么对它形成快速有效的决策机制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
(三)如果直接股东众多,公司需进行某项决议,无法形成一致意见时,异议股东的存在可能导致该决策无法形成。
(四)激励对象直接持股最大的缺点是,如果这个激励对象因为与公司或公司股东产生争议或矛盾离开了公司。
然后,他有权以股东的身份提起知情权诉讼,简单的说,就是查阅公司账簿,并且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他还有权委托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现在的民营企业的账簿,又有几家经得起查账呢?经得起审计呢?何况还有一个完全了解公司经营和业务的矛盾股东的存在呢?很多公司因为被查账而创始人坐牢的。
比如真功夫的蔡达标。
员工股份计划:个人、组织、合资公司税务比较
员工股份计划:个人、组织、合资公司税务比较员工股份计划是一种企业提供给员工的奖励和激励机制。
在这种计划中,员工可以购买公司的股份或者获得公司赠送的股份作为奖励。
本文将比较个人、组织和合资公司在税务方面的不同。
个人个人参与员工股份计划的税务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增值税:个人购买公司股份时,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
具体的税率取决于当地法规和购买股份的金额。
2. 资本利得税:个人在将股份出售时,可能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
税率取决于持有股份的时间长度和盈利金额。
3. 分红税:如果公司向员工支付分红,个人可能需要缴纳相应的分红税。
税率取决于当地法规和分红金额。
组织组织参与员工股份计划的税务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企业所得税减免:某些地区的法规可能允许企业在员工股份计划下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
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公司负担。
2. 分红税:如果公司向员工支付分红,公司可能需要缴纳相应的分红税。
税率取决于当地法规和分红金额。
3. 股权激励支出:公司提供股份给员工作为激励,可能需要将其作为费用进行记录和申报。
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参与员工股份计划的税务影响与组织类似,但还需要考虑以下方面:1. 双重税务:合资公司在两个国家之间经营,可能需要同时满足两个国家的税务法规。
在员工股份计划中,这可能导致双重税务的问题,需要考虑如何解决。
2. 跨境资金流动:在员工股份计划中,涉及到合资公司之间的资金流动,可能需要考虑跨境支付和资金调度的税务影响。
综上所述,个人、组织和合资公司参与员工股份计划时都需要考虑税务方面的问题。
具体的税务影响取决于当地法规和项目的具体情况。
因此,在制定员工股份计划时,建议咨询专业税务顾问以确保遵守相关法规并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风险。
员工持股计划(资管产品)与有限合伙企业的方案比较
目前证监会要求披露包括董监高在内的最终持有人情况
目前证监会要求披露包括董监高在内的所有最终持有人情况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存在
—
注意事项
1、董监高需要履行上市公司董监高股权转让限制
1、董监高需要履行上市公司董监高股权转让限制
2、目前证监会要求承诺:
(1)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2)有限合伙企业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来需要偿还的大额债务等情形。合伙企业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不存在来自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提供的资金、财务资助及补偿等情形。
{
2、在股东大会前完成有限合伙企业中最终合伙人的结构、人数、股数及金额
3、在获得证监会批文,缴款通知书发出后,启动员工的缴款
账户管理
员工指定委托人,可在锁定期满后向资产管理机构提交操作指令
指定委托人,由委托人管理账户
成本(不考虑配资)
资产管理产品的通道费,即管理费及托管费,合计约千分之3
设立时的注册费用及维护等费用
(6)合伙人认缴确认书/出资承诺书(全体合伙人签署,若需)
(7)设立申请书(全体合伙人签字);
…
(8)其他所在地工商局要求提供的资料
注:由于各地工商局实际操作中存在差异,设立文件要求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具体设立文件建议与设立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
2、其他合伙企业设立后内部运营、管理资料(若需)
根据合伙企业的运营要求,可能涉及到的合伙企业设立后的内部运营、管理资料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可根据具体需求安排相关资料,通常包括:
(3)有限合伙企业仅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再从事其他业务。
(4)合伙人在锁定期内不得退伙。
以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法律问题研究
以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法律问题研究近年来,随着《合伙企业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行,有限合伙企业越来越被广泛的作为员工持股平台。
无论是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都有着利用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成功实践。
根据持股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员工直接持股和员工间接持股。
在员工间接持股中,根据具体持股方式不同又可以具体分为工会持股、公司持股(即员工通过另外设立一间公司持有企业股权)、有限合伙持股和信托持股等方式。
1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优势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公司间接持股、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三种。
与其他几种持股形式相比,以有限合伙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具有设立门槛低、便于管理、税收优惠等以下三个方面的优势。
开局垃圾佬,如何逆袭当首富广告1、设立门槛低,手续简便通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股更容易将员工与企业的利益捆绑在一起。
有限合伙设立相比于公司制持股平台而言,无最低出资额要求,出资方面法律限制较少,因此具有设立门槛低、手续简便的优势。
另外,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利益分配、投资退出等方面的主要依据是合伙协议,而设立公司受《公司法》等法律限制较多。
因此,通过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安排更为灵活、具有自主性,设立方便。
展开剩余85%2、便于管理相比于公司型员工持股平台,以有限合伙作为间接员工持股平台,无需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完备复杂的公司治理结构,节省持股平台管理成本。
企业员工作为有限合伙人,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企业高管或其他投资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能够以较少的出资、专业的商业判断实际决定持股平台的投资决策事项,便于持股平台的管理。
3、便于税收筹划利用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制持股平台相比,便于税收筹划。
从综合纳税角度来看,有限合伙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采取“先分后缴”方式,确定合伙人是纳税主体。
员工持股计划的退出机制_以有限合作型持股平台为例
员工持股计划的退出机制目录一、期间、期日与权益实现 (3)1. 上市 (3)2. 服务期 (3)3. 锁定期 (3)4. 存续期 (4)5. 等待期 (4)6. 可行权日 (4)二、设计退出机制需考虑的基本关系 (5)(一)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5)(二)集中与民主的关系 (5)(三)强制与自治的关系 (5)(四)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6)三、设计退出机制的参考因素:合理与合法 (6)(一)持股计划的目的 (6)1. 激励、奖励和福利 (6)2. 稳定人员结构 (7)3. 上市/长期存续 (7)(二) IPO审核政策 (7)1.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代持、不存在纠纷 (7)2.不存在利益输送 (7)(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四、设计退出机制的工具制度路径与评析 (9)(一)退伙结算 (9)1. 具有一定的自治空间 (10)2. 存在不合理的强制性规定 (10)3. 语义解释空间过大 (10)4. 对有限合伙人的法律适用存在争议 (11)(二)转让财产份额 (11)五、设计退出机制的过程选择、调整与融合 (12)(一)转让财产份额与退伙的制度选择 (12)(二)转让财产份额的制度调整 (13)(三)退伙的制度调整 (13)1. 对主动退伙的限制 (14)2. 对当然退伙的调整 (14)3. 对除名退伙的防范 (15)六、设计退出机制的结果:强制回购的确立 (16)(一)强制回购的事由 (16)1. 离职 (16)(1) 退休 (16)(2) 调岗 (16)(3) 伤病 (17)2. 绩效评价不合格 (17)3. 财产分割 (17)4.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18)(二)强制回购的价格 (19)七、退出机制与IPO相关的几个问题 (19)(一)窗口期代持问题 (19)(二)间接锁定问题 (20)员工持股计划的退出机制——以有限合伙型持股平台为例王炎冰*员工持股计划能够调动生产积极性、使劳资双方的利益充分结合、助推中小企业走上发展的快车道,所以受到企业家和投资人的热捧。
(干货)xxx员工持股方案实例
干货)xxx 员工持股方案实例xxx 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股权管理办法目的是给参与股权激励的员工带上金手铐,在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价值从而获得股权分红及股权增值收益的同时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使持股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相结合,实现持股员工与公司共担经营风险,共享成长收益。
一、员工持股方案xxx 管理有限公司所有股权激励的参与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持有xxx 管理有限公司大约20% 的股权。
其中,公司1-3 名核心高管作为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其余激励对象作为有限合伙人不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仅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该有效合伙企业作为特殊目的持股主体,经营范围限定为股权投资以及相应的股权管理,不涉及任何实业的生产经营。
所有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员工需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签订《合伙协议》和《员工持股管理办法》并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做出约定:1、授予方式和金额;2、合伙企业所分得的xxx 管理有限公司的股利将按照员工持股比例进行分配;3、员工减持xxx 管理有限公司股票的规则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说明(一)有效合伙企业的法律定义根据2007 年6 月1 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中国境内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通常不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仅以其任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二)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方式的可行性分析1、有限合伙企业只需征收股东个人所得税,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可以帮助上xxx 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激励对象合法避税。
如果采用设立公司制企业,则股东所得税综合税负为:25%+ (1—25% )*20%=40% 。
根据国税总局颁布的《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合伙企业以每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推荐)持股平台几种模式分析
持股平台优劣评析个人、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比较拟上市公司通常采用员工持股的方式,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人才。
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公司间接持股、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三种,示意图如下: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涉及持股方式、持股对象、价格、数量、税收等问题,本文主要讨论不同持股方式的税收及其优缺点,以供参考。
一、员工直接持股方式的税收1、关于所得税(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股票原值+合理税费)。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限售股转让所得税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2)股息红利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如果长期持股,在限售期内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10%,解禁后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5%。
控股公司持股平台 与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的优势对比分析
持股平台的概念及优势前面讲股权设计时我们反复提到持股平台,持股平台是指自然人并不是直接持股主体公司,而是通过一个平台来间接持有主体公司的股权,这个用于间接持股的平台就是持股平台,持股平台一般有控股公司持股平台和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
持股平台的设计主要有以下几点优势第一、实现控制权的成本比较低。
比如有限合伙企业中唯一的普通合伙人,哪怕只占该合伙企业不到0.1%的合伙财产份额比例,也可以实现对企业的控制权。
第二、控制人自身风险的有效隔离。
基于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的承担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自己的有限公司来担任普通合伙人以隔离风险,或者直接用控股公司平台。
第三、保持主体公司股权的稳定性。
将部分股东放在持股平台内,未来股权发生变动时,是持股平台股东发生变化,而主体公司股东不受影响,可以有效隔离给主体公司带来的干扰,对上市公司这条显得尤为重要。
不同类型持股主体的特点及优缺点这些年〃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的概念深入人心并被广泛运用,但实际上在进行顶层架构设计时并没有那么简单,并不是只有"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可以使用,控股公司持股平台也可以使用。
具体运用时,我们应根据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发展规划灵活选择持股主体类型。
下面我们来看看他们各自的特点及优缺点。
控股公司持股平台控股公司持股平台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股份公司。
在该平台下,有限责任公司持股人数不得超过50人,股份公司持股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可以通过设立公司章程,规范股权管理,法律风险也相较于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更低一些。
在税务方面需要同时征收公司和个人层面所得税,公司本身也需要一定的运营管理成本,这些将会降低公司的收益。
设立控股公司持股平台间接持股时,股东在限售期满后减持时需要通过平台公司来完成,其退出机制所受到的法律限制较少。
但股东个人从持股平台退出时,需要法律法规办理相应的股权转让手续,与直接持有主体公司股权的退出机制相同。
老板一定要了解:股权激励、员工持股、事业合伙人
老板一定要了解:股权激励、员工持股、事业合伙人导读:请不要把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事业合伙人三种中长期激励机制混为一谈。
——【陶矜股权论坛】荐读一、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事业合伙人三种中长期激励机制的特点1、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有以下两个特点:①股权激励面向未来,且激励对象是公司的少部分人。
股权激励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全面薪酬体系的组成部分。
月度工资、季度奖金、年度奖金是短期和中期薪酬机制,而股权激励是属于长期薪酬机制范畴。
工资和奖金是对过去劳动的总结,而股权激励是基于未来,基于未来企业价值的增长,公司估值的增长,所以长期的股权激励是面向出未来,它一定不是面向过去。
同时,股权激励的覆盖面,它不像工资一样人人都会有,能够拿到股票的一定是决定公司发展和命运的小部分人。
②股权激励兼顾满足员工诉求的激励性和满足企业诉求的约束性双重目标。
我们把股票给到员工,往往就要让这个股票未来收益最大化。
一方面要在股票定价方面给股票增值留出空间,同时随着未来公司业绩和市值的增长,股票价值也会随着增长。
同时,企业把自己核心的股票资源给到内部团队,一定有企业的目标。
企业目标主要包括:留住核心人才,吸引外部高端人才;公司业绩未来能够持续稳定快速增长。
一个真正好的股权激励,不仅要考虑员工诉求,还需要考虑公司目标诉求,它是兼顾激励性和约束性的一个激励机制。
2、员工持股计划可以用一句话高度概括员工持股计划的本质:员工凑钱做投资。
因此员工持股计划呈现投资行为该有一些特点:①相对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对象覆盖范围更广。
股权激励针对小部分人群,员工持股计划范围很广甚至可以达到全员。
②相对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对象获得股票成本更高。
员工通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他拿到股票的成本,往往并没有股权激励价格那么低,可能就是像投资人一样进入,或者是以评估价,购股价格并不低,因此也降低了公司和员工讨价还价的能力。
员工持股计划往往没有更多保障企业利益的约束性条款,最多只有一个时间的约束。
企业员工持股方案实例
员工持股方案实例股权管理办法目的是给参与股权激励的员工带上金手铐,在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价值从而获得股权分红及股权增值收益的同时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使持股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相结合,实现持股员工与公司共担经营风险,共享成长收益。
一、员工持股方案xxx管理有限公司所有股权激励的参与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持有xxx管理有限公司大约20%的股权。
其中,公司1-3名核心高管作为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其余激励对象作为有限合伙人不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仅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该有效合伙企业作为特殊目的持股主体,经营范围限定为股权投资以及相应的股权管理,不涉及任何实业的生产经营。
所有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员工需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签订《合伙协议》和《员工持股管理办法》并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做出约定:1、授予方式和金额;2、合伙企业所分得的xxx管理有限公司的股利将按照员工持股比例进行分配;3、员工减持xxx管理有限公司股票的规则。
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说明(一)有效合伙企业的法律定义根据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中国境内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通常不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仅以其任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二)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方式的可行性分析1、有限合伙企业只需征收股东个人所得税,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可以帮助上xxx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激励对象合法避税。
如果采用设立公司制企业,则股东所得税综合税负为:25%+(1—25%)*20%=40%。
根据国税总局颁布的《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合伙企业以每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自然人合伙人按照公示经营所得缴税,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按35%的税率征收)。
员工持股平台-个人、公司、有限合伙比较
职工持股平台:个人、公司、有限合伙比拟拟上市公司通常采用职工持股的方式,增强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人才。
职工持股方式主要有职工直接持股、通过公司间接持股、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三种,示意图如下:企业实施职工持股方案主要涉及持股方式、持股对象、价格、数量、税收等问题,本文主要讨论不同持股方式的税收及其优缺点,以供参考。
一、职工直接持股方式的税收1关于所得税〔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问题的通知?〔财税【2021】167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股票原值+合理税费〕。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因此,职工直接持股时,限售股转让所得税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2〕股息红利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2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1]85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职工直接持股时,如果长期持股,在限售期内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10%,解禁后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5%。
【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平台:个人、公司、有限合伙比较
【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平台:个⼈人、公司、有限合伙较拟上市公司通常采⽤用员⼯工持股的⽅方式,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人才。
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公司间接持股、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三种,⽰示意图如下: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涉及持股⽅方式、持股对象、价格、数量、税收等问题,本⽂文主要讨论不同持股⽅方式的税收及其优缺点,以供参考。
⼀一、员⼯工直接持股⽅方式的税收1关于所得税(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股票原值+合理税费)。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限售股转让所得税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2)股息红利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股权激励方案与合伙人制度
股权激励方案与合伙人制度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种企业管理模式不断涌现。
股权激励方案和合伙人制度是比较常见的两种企业管理模式,它们都是为了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和激发公司的创新能力。
下面我们将从两个方面对股权激励方案和合伙人制度进行简要介绍。
一、股权激励方案1. 什么是股权激励?股权激励,就是通过以公司股份形式激励员工,让员工对自己的工作更加努力,为公司的利益尽心尽力的工作。
股权激励既是鼓舞员工的工作热情,又能够增加企业收入和分红,这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2. 股权激励的种类和实施方式股权激励的种类根据股权激励的对象和股权安排的方式不同,分为以下几种:(1)员工持股计划(ESOP)员工持股计划是指让员工购买公司的股份,以期获得公司股份的升值和与股份相关的分红。
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长期的激励方式,能够提高员工的内部归属感。
(2)股票期权计划股票期权计划是指公司授予员工一定数量的期权,允许员工在未来某个时间点根据股票的市场价格来购买相应数量的公司股票。
股票期权计划为公司提供一定的灵活性,员工也可以获得一定的利益。
(3)股票奖励计划股票奖励计划是指公司在实施员工股票激励计划之前,颁发给员工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从而实现对员工的激励。
3. 股权激励的优缺点优点:(1)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2)股权激励可以有效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增加员工的忠诚度,提高员工的士气和工作效率。
(3)公司获得了更多人才,能够提高公司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缺点:(1)股权激励计划成本较高,特别是在公司成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2)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需要有一定的法律、财务等基础知识,同时也需要有相应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支持,这些都需要公司投入大量的成本和人力资源。
二、合伙人制度1. 什么是合伙人制度?合伙人制度是一种以合伙人为基础,通过共同投资来经营企业的管理模式。
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持股平台对比分析
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持股平台对比分析备忘录Memorandum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持股平台对比分析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是拟上市公司最常采用的两种持股平台模式,现我们经查阅相关法律规定,从注册登记、合伙企业/ 公司治理、财产份额 / 股权转让及税收优惠等方面对两种不同的持股模式进行比较,详细内容如下:一、注册登记事项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分析设立依据《合伙企业法》《公司法》法律依据不同登记机关市、县工商局工商局有限公司依据不同的标准,分别在工商总局、省、市和县、区不同层级工商局登记注册名称需标明“有限合伙” 和“普通合标明“有限公司”有一定标识要求伙”字样或“有限责任”字样出资人数普通合伙: 2 人以上。
国有独资50 人以下的股东对普通合伙的出资人有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出资设立限制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 2 人以上,50 人以下。
出资方式普通合伙:合伙人可以用货币、股东可以用货币出有限公司与有限合伙出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资,也可以用实物、资方式一样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知识产权、土地使劳务出资。
以实物、知识产权、用权等可以用货币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估价并可以依法转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让的非货币财产作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价出资;但是,法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律、行政法规规定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不得作为出资的财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产除外。
对作为出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资的非货币财产应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务出资者低估作价二、合伙企业 / 公司治理事项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分析权力机构未对最高权力机构予以明股东会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1确,重大事务原则上由全体更为明确合伙人共同决定治理结构一元型结构,委托普通合伙分为股东会、董事会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人执行合伙事务和经理层较有限合伙复杂企业/ 公司经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由董事会管理代表股有限公司规定更为详营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东管理公司,董事会细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聘请总经理负责公司业运营合伙人 / 股东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1、参加股东会并按股东的权力比有限合权利伙、退伙;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伙合伙人的权利较大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权;议;2、选举和被选举为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董事会成员、监事会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成员;所;3、查阅股东会会议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业财务会计报告;报告,以便监督公司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的运营;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4、按照出资比例分账簿等财务资料;取红利,但另有约定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除外;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5、依法转让出资;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6、优先购买其他股讼;东转让的出资;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7、优先认购公司新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增的资本;者为了该企业的利益以自己8、公司终止后,依的名义提起诉讼;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8、依法为该企业提供担保。
员工持股计划完整解决方案
员工持股计划完整解决方案员工持股计划的完整解决方案可以帮助企业留住核心员工,减少人才流失。
除了短期的工资和福利等直接奖励,采用“股权激励”方式可以更有效地绑定企业与激励对象的长期共同利益。
在当今企业经济活动中,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股、通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三种。
三种方式各有利弊,我们需要综合考虑税收和安排的灵活性等因素,最后做出最优的选择。
在税负方面,员工直接持股方式的税收是限售股解禁转让员工直接持股时,限售股转让所得税为20%。
如果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分红如长期持股,上市后限售期内分红个人所得税率10%,解禁后个人所得税率5%。
通过公司持股方式的税收是限售股解禁转让公司转让限售股时,公司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向自然人股东分红时,自然人股东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在不考虑税收优惠和税收筹划的前提下,税率为1-(1-25%)(1-20%)=40%。
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方式的税收是限售股解禁转让合伙企业不是法人,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人如果是自然人,按照5%~35%的超额累进税率或20%的优惠税率缴纳所得税;合伙人中有企业主体的,该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目前,上海、天津、深圳、北京、青岛高新区等地对股权投资类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统一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未来面临税收政策调整的风险。
分红自然人持股上市公司时,个人所得税率为20%。
虽然员工直接持股在综合税负方面是最优的,但是实践中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以下是对三种持股方式的综合分析。
1、员工直接持股优点是税负最低。
限售股转让税率为20%。
长期持股,限售期内分红所得税率为10%、解禁后分红所得税率为5%。
缺点是员工长期持股约束不足,存在员工股东解禁即抛售的情况,违背了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将公司与员工的长远利益捆绑在一起、留住人才的初衷。
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持股平台对比分析
备忘录Memorandum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持股平台对比分析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是拟上市公司最常采用的两种持股平台模式,现我们经查阅相关法律规定,从注册登记、合伙企业/ 公司治理、财产份额 / 股权转让及税收优惠等方面对两种不同的持股模式进行比较,详细内容如下:一、注册登记事项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分析设立依据《合伙企业法》《公司法》法律依据不同登记机关市、县工商局工商局有限公司依据不同的标准,分别在工商总局、省、市和县、区不同层级工商局登记注册名称需标明“有限合伙” 和“普通合标明“有限公司”有一定标识要求伙”字样或“有限责任”字样出资人数普通合伙: 2 人以上。
国有独资50 人以下的股东对普通合伙的出资人有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出资设立限制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 2 人以上,50 人以下。
出资方式普通合伙:合伙人可以用货币、股东可以用货币出有限公司与有限合伙出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资,也可以用实物、资方式一样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知识产权、土地使劳务出资。
以实物、知识产权、用权等可以用货币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估价并可以依法转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让的非货币财产作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价出资;但是,法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律、行政法规规定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不得作为出资的财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产除外。
对作为出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资的非货币财产应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务出资者低估作价二、合伙企业 / 公司治理事项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分析权力机构未对最高权力机构予以明股东会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1确,重大事务原则上由全体更为明确合伙人共同决定治理结构一元型结构,委托普通合伙分为股东会、董事会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人执行合伙事务和经理层较有限合伙复杂企业 / 公司经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由董事会管理代表股有限公司规定更为详营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东管理公司,董事会细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聘请总经理负责公司业运营合伙人 / 股东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1、参加股东会并按股东的权力比有限合权利伙、退伙;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伙合伙人的权利较大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权;议;2、选举和被选举为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董事会成员、监事会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成员;所;3、查阅股东会会议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业财务会计报告;报告,以便监督公司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的运营;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4、按照出资比例分账簿等财务资料;取红利,但另有约定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除外;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5、依法转让出资;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6、优先购买其他股讼;东转让的出资;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7、优先认购公司新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增的资本;者为了该企业的利益以自己8、公司终止后,依的名义提起诉讼;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8、依法为该企业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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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伙人在锁定期内不得退伙。
(5)在非公开发行获得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合伙企业认购资金募集到位。
文件清单
1、资产管理合同
2、员工的身份证明资料(身份证复印件,通常会要求签署名字)
3、员工认缴确认书/出资承诺书(全体认购人签署)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个税税率为20%,上市公司代扣
2、有限合伙企业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票所得部分,相关合伙人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尽管有上述规定,但仍不排除地方上有一些给予有限合伙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但该等优惠政策存在被取消的风险。
信息披露
目前证监会要求披露包括董监高在内的最终持有人情况
目前证监会要求披露包括董监高在内的所有最终持有人情况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存在
注意事项
1、董监高需要履行上市公司董监高股权转让限制
1、董监高需要履行上市公司董监高股权转让限制
2、目前证监会要求承诺:
(1)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2)有限合伙企业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来需要偿还的大额债务等情形。合伙企业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不存在来自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提供的资金、财务资助及补偿等情形。
(6)合伙人认缴确认书/出资承诺书(全体合伙人签署,若需)
(7)设立申请书(全体合伙人签字);
(8)其他所在地工商局要求提供的资料
注:由于各地工商局实际操作中存在差异,设立文件要求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具体设立文件建议与设立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
2、其他合伙企业设立后内部运营、管理资料(若需)
根据合伙企业的运营要求,可能涉及到的合伙企业设立后的内部运营、管理资料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可根据具体需求安排相关资料,通常包括:
(1)若存在其他合伙权益安排,合伙人之间签署的其他文件
(2)若存在委托管理,合伙企业与委托管理人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
(3)根据合伙企业运营安排制定的其他合伙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
2、在股东大会前确定最终员工认购人数、股数及金额
3、在获得证监会批文后,完成资产管理产品的开设
4、在缴款通知书发出后,启动员工的缴款
5、在缴款完成后、发行方案备案前,完成资产管理产品的备案(备案时间约2-4周)
1、在董事会前需完成: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至少确定董监高认缴的人数、股数及金额、总体员工认购的最高股数及金额(若在股东大会前发生变更合伙企业成员,需要重新履行董事会程序及部分披露义务)
成本(资管产品考虑配资)
1、资产管理产品的通道费,即管理费及托管费,合计约千分之3
2、配资的利息费用,约年化8-10%的利息成本
-
退出机制
最终持有人委托上市公司向资管计划发出指令,部分或全部减持
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有限合伙企业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按约定比例转给各个自然人
税务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个税税率为20%,上市公司代扣
4、委托书(全体认购人签署)
注:开户及备案文件另行出具
1、设立资料
(1)名称预核准申请书(其中一名合伙人签署),需附合伙人名录(若在设立完成前合伙人名录变更,部分地区要求重新提供申请)
(2)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签署)
(3)经营场所证明文件
(4)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签署)
(5)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资料(身份证复印件,通常会要求签署名字)
履行程序
上市公司本身不需对设立资管计划履行程序
上市公司本身不需对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履行程序
账户开设备案流程
1、董事会前需要完成:确定资产管理人及资产管理计划名称,至少确定董监高认购的人数、股数及金额、总体员工认购的最高股数及金额(若在股东大会前发生变更资产管理产品内部结构,需要重新履行董事会程序及部分披露义务)
员工持股计划(资管产品)与有限合伙企业的方案比较
项目
员工持股计划(资行的人数不能超过200人
认购限制
1、不能超过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0%,单一员工不能超过1%
2、初始资产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不得高于50亿元人民币
3、认购人员需符合资管计划的认购资格
不能超过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0%,单一员工不能超过1%
2、在股东大会前完成有限合伙企业中最终合伙人的结构、人数、股数及金额
3、在获得证监会批文,缴款通知书发出后,启动员工的缴款
账户管理
员工指定委托人,可在锁定期满后向资产管理机构提交操作指令
指定委托人,由委托人管理账户
成本(不考虑配资)
资产管理产品的通道费,即管理费及托管费,合计约千分之3
设立时的注册费用及维护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