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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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深圳市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深圳市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摘要:
1.深圳市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概述
2.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3.告知书的意义和作用
正文:
一、深圳市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概述
深圳市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是深圳市税务局针对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所提供的一份书面答复。

它包含了纳税人在深圳市税务局系统中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对于纳税人了解自己的税务状况,及时纠正涉税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1.纳税人基本信息:包括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等基本信息。

2.税收优惠情况:告知纳税人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

3.税款缴纳情况:详细列出纳税人各税种的缴纳情况,包括应缴税款、已缴税款、未缴税款等。

4.税收违法处罚情况:告知纳税人是否有税收违法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罚结果。

5.其他相关信息:如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状态、税务检查情况等。

三、告知书的意义和作用
1.提高纳税人的税务意识:告知书可以让纳税人清晰地了解自己的税务状况,提高纳税人的税务意识,促使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

2.促进税收征管:告知书有助于税务部门及时发现纳税人的涉税问题,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3.保障纳税人权益:告知书为纳税人提供了一份官方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有助于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4.强化社会监督:告知书向社会公开了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有利于社会对纳税人的监督,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

总之,深圳市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对于纳税人和税务部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税务检查通知书

税务检查通知书

格式一税务检查通知书税检通一〔〕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等人,自年月日起对你(单位)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

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使用说明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检查人员在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税务检查时使用。

3.“决定派等人”横线处至少填写两人姓名。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文书字轨设为“检通一”,稽查局使用设为“稽检通一”。

6.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

篇二:税务检查通知书(二)格式二税务检查通知书税检通二〔〕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现派等人,前往你处对进行调查取证,请予支持,并依法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

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调查人有权拒绝为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有权拒绝协助税务机关调查取证。

使用说明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检查人员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或者需要协查案件时使用。

3.本通知书的抬头填写有配合调查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名称,空白横线处分别填写所派出税务人员的姓名和需要调查取证的涉税事项。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9.03.09•【字号】京地税纳[2009]82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地税纳〔2009〕82号)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93号,以下简称《涉税保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涉税保密信息的查询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查询管理是指对《涉税保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范围内的涉税保密信息予以查询,总局以及市局文件对涉税资料查询和对外开具文书另有规定的,仍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根据《涉税保密办法》第五条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的受理和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对外提供工作。

(一)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办案查询的,应统一由市、区(县)两级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查询受理和告知工作。

(二)对于纳税人对自身涉税信息的查询以及抵押权人、质权人请求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欠税有关情况的查询均由各局主管税务所负责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查询受理和告知工作。

三、主管税务所应在本单位职责权限内,向查询申请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供有关纳税人的涉税保密信息。

(一)主管税务所应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资料齐全且受理部门具备查询权限的,应即时受理;对申请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全相关申请资料;对不属于本部门查询权限的,税务所不予受理,并将申请资料退还给申请人。

(二)主管税务所受理后,应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申请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申请表》)中填写受理意见,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后,按照自身查询权限提供查询服务。

广州市番禺区嘉盛皮革有限公司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劳动和社会保障其他行政行为纠纷上诉案

广州市番禺区嘉盛皮革有限公司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劳动和社会保障其他行政行为纠纷上诉案

广州市番禺区嘉盛皮革有限公司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劳动和社会保障其他行政行为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结日期】2020.07.14【案件字号】(2020)粤71行终152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付洪林石晓利林彦【审理法官】付洪林石晓利林彦【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广州市番禺区嘉盛皮革有限公司;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杨四凤【当事人】广州市番禺区嘉盛皮革有限公司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杨四凤【当事人-个人】杨四凤【当事人-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嘉盛皮革有限公司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理律师/律所】屈楚君广东百健律师事务所;郭展鸿广东百健律师事务所;谢佩雯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屈楚君广东百健律师事务所郭展鸿广东百健律师事务所谢佩雯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屈楚君郭展鸿谢佩雯【代理律所】广东百健律师事务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广州市番禺区嘉盛皮革有限公司;杨四凤【被告】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权责关键词】其他行政行为合法违法第三人证明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清楚,并有相应证据证明,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以下两点:一、被上诉人广州公积金中心责令上诉人为原审第三人补缴涉案期间住房公积金的依据是否充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六条规定:“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包括单位自行补缴和人民法院强制补缴)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涉税咨询和宣传、涉税信息查询、纳税服务投诉(测试)

涉税咨询和宣传、涉税信息查询、纳税服务投诉(测试)

干部德能勤绩廉述职报告范文尊敬的领导, 各位评委:大家好!我是XX, 现任某单位的一名干部, 今天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向大家做述职报告。

在过去的一年里, 我在单位的工作岗位上不断努力学习和提升自己, 尽心尽力为实现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出了贡献。

接下来的报告中, 我将向大家介绍我在工作中的主要表现和取得的成绩。

一、德性表现:作为一名干部, 良好的德性是我工作的基石。

我一直坚持以人为本, 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情况, 积极参与员工关系处理和团队沟通, 解决问题, 使得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得到提升。

我还注重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 坚守廉洁自律底线, 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作用。

二、能力表现:在工作能力方面, 我通过学习和锻炼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我深入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不断学习新知识、新理论, 并积极应用于实践中。

在负责的工作岗位上, 我深入了解和掌握工作内容和流程, 通过分析和总结找出问题的根源, 提出解决方案, 并将其付诸实践。

我还加强对工作业务的学习, 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勤奋表现:在履行工作职责上, 我以勤勉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的工作效率得到了上级的高度认可。

我在工作中不断追求进步, 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要求开展工作, 时刻保持工作的主动性, 并与团队共同努力, 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在工作中, 我积极主动地承担起责任, 妥善处理各类事务, 努力做到事事如意、事事有为。

四、绩效表现:在过去一年里, 我深入研究本单位工作, 认真履行本职工作, 取得了一系列的工作成绩。

我参与制定了相关的年度工作计划, 并积极配合其他成员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在工作中, 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 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意见和措施, 经过多方反复论证和讨论, 在部门工作中实施了一系列变革, 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绩效考核方面, 我的工作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好评。

在工作中, 我时刻保持着对工作的高度负责和认真态度, 不断完善工作流程, 提高工作效率。

税务风险提示情况说明范文

税务风险提示情况说明范文

税务风险提示情况说明范文尊敬的税务机关:您好!首先,非常感谢贵机关对我司税务工作的关注和指导。

近期,我司收到了贵机关的税务风险提示,对此,我司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和分析。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企业基本情况我司成立于_____年,注册地址为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经营范围包括_____等。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持合法经营、诚信纳税的原则,积极履行纳税义务。

二、税务风险提示内容及自查情况(一)增值税方面1、进项税额抵扣问题风险提示:存在部分进项税额抵扣凭证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自查情况:经过仔细核查,发现有_____笔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存在发票信息填写不完整、发票号码与实际不符等问题。

对此,我司已对相关凭证进行了清理,并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要求其重新开具合规的发票。

2、销售收入确认问题风险提示:部分销售收入确认时间存在延迟。

自查情况:经查,由于我司财务人员对销售业务的理解不够准确,导致有_____笔销售收入确认时间晚于实际发生时间。

针对这一问题,我司已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对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和方法进行了重新梳理和明确,确保今后销售收入能够及时、准确地确认。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1、成本费用列支问题风险提示:存在部分成本费用列支不规范的情况。

自查情况:通过自查,发现有_____笔成本费用列支凭证缺乏必要的审批手续或相关附件。

我司已对这些凭证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加强了内部审批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确保成本费用列支的合规性。

2、资产折旧与摊销问题风险提示:部分资产的折旧与摊销方法不符合税法规定。

自查情况:经核实,我司有_____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与摊销方法未按照税法要求进行核算。

对此,我司已按照税法规定对相关资产的折旧与摊销进行了调整,并重新计算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三)个人所得税方面1、员工薪酬代扣代缴问题风险提示:存在个别员工薪酬未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税务事项告知书

税务事项告知书

税务事项告知书
编号:
根据我们掌握的资料(信息),你于_________ 年 ______ 月至
_____年______ 月因______________ (事项)在______________ (地点)取得应当在中国申报纳税的收入_________ 。

请你或你的代理人
于 ______年_______ 月 ____ 日前就以上收入向中国______________ 省(市)_____ ■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或
做出必要说明。

如果你拒绝与中国税务机关合作,中国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六十三条的规定对你进行处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或安排)的规定,将你未按中国法律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通知(国家或地区)税务主管当局。

联系单位:中国_______ 省(市)_______ (区)________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________ 科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
________ 务机关(盖章)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本函一式两份:一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寄至当事人。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网上办理涉税业务系统的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网上办理涉税业务系统的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网上办理涉税业务系统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网上办理涉税业务系统的通知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拓宽办税渠道,有效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从3月1日起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网上办理涉税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办税)。

一、网上办税系统的功能特点网上办税是通过互联网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为纳税人提供一种快捷高效的服务方式。

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办理涉税业务,其优势显而易见。

(一)办税更加快捷该系统采取在线提交申请、在线填制表单、在线上传附送资料,界面直观、操作简单,省去了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和排队等候的时间。

(二)填表更加简单该系统引入了免填单的功能,所有涉税表单中纳税人基本信息均由系统自动填充,需要纳税人自行录入的部分也提供了丰富的提示信息和逻辑校验,纳税人不必再为填表而困惑。

(三)过程更加透明该系统提供图形化的流程追踪,纳税人可以在线查询涉税申请的流转环节,以及审批状态、审批结果,在受理和办结环节还有短信提示,涉税审批过程更加透明,便于纳税人监督。

二、推行业务范围按照网上办税工作规划,该系统将涵盖登记、发票、认定、备案、证明、核算六大类业务,分期逐步实施。

一期计划开通网上办税事项35个,二期计划开通网上办税事项21个。

经过两期建设,网上办税事项将占纳税人全部涉税事项的70%。

网上办税一期先行开通涉税事项六个,分别为:1.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发票票种核定2.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发票最大开票限额变更3.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发票调整月领购量4.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发票临时调整月领购量5. 纳税人变更增值税税控系统开票机数量工作流程6. 纳税人普通发票票种核定其他事项随后将陆续上线,敬请关注。

深圳市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深圳市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深圳市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一、背景介绍深圳市作为中国的经济特区,税收征管工作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

税收信息查询是纳税人了解自己纳税情况、核对税款缴纳记录的重要途径。

本文将详细介绍深圳市涉税信息查询的结果告知书。

二、涉税信息查询的重要性涉税信息查询是纳税人了解自己纳税情况的重要途径,具有以下重要性:1.合规性管理:纳税人可以通过查询涉税信息,及时了解自己的纳税义务,确保自己的纳税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规操作。

2.减少税务风险:查询涉税信息可以帮助纳税人及时发现自身的税务风险,避免因为税务问题带来的经济损失。

3.维护权益:纳税人可以通过查询涉税信息,核对自己的税款缴纳记录,确保税款被正确计算和使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深圳市涉税信息查询的流程深圳市涉税信息查询的流程如下:1.登陆官方网站:打开深圳市税务局的官方网站,在网站首页找到涉税信息查询入口。

2.选择查询方式: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涉税信息查询的方式,可以是按纳税人识别号查询,也可以是按纳税人名称查询。

3.填写查询信息:根据查询方式,填写相应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纳税人名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4.提交查询请求:确认填写的查询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自动处理查询请求。

5.等待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将在系统处理后的一定时间内显示在页面上,纳税人需要耐心等待。

四、深圳市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的内容深圳市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纳税人信息:告知书首先会显示查询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登记注册类型等。

2.税款缴纳记录:告知书会列出纳税人的税款缴纳记录,包括缴款期限、缴款金额、缴款方式等。

3.税收违法记录:如果纳税人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告知书会详细列出相应的违法记录,包括违法行为、处理结果等。

4.纳税信用评级:告知书会显示纳税人的信用评级情况,包括信用等级、评定时间等。

5.其他信息:告知书还可能包含其他与纳税人涉税信息相关的内容,如税务登记信息、发票开具信息等。

信息安全保密责任追究制度

信息安全保密责任追究制度

信息安全保密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安全保密责任追究制度保密工作管理制度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

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1、要害部位范围: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①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

②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③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系统操作手册(纳税人端)【范本模板】

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系统操作手册(纳税人端)【范本模板】

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系统纳税人端操作手册12016年2月前言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系统是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提速减负的一项便民举措,是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创新之举、是积极响应纳税人便利化办税需求的惠民之举。

系统采用“互联网+税务”新模式,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实现足不出户、居家办税,随时随地、实时查询涉税信息,实现了从实体办税向虚拟办税的转型,有效解决当前纳税人普遍反映的涉税事项办理等候时间过长等问题。

操作说明本系统涵盖《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中依申请的事项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分为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行政许可七大类。

除少数必须由您到办税服务厅领取、验换的事项,例如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等采用网上预约的方式外,其余全部采用网上办理方式。

两种方式的办理流程分别如下图所示.网上办理方式流程2系统登陆事项选择表单填写资料上传提交确认确认是否通过是否打印预约单凭预约单实地办理网上预约方式流程一、系统登陆您可以通过在IE浏览器地址栏输入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网址(http://wsbs.hb—n-tax.gov。

cn/)或通过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点击网上办税系统链接两种方式进入网上办税系统,将CA密钥或已开通网上办税功能的金税盘插入电脑USB接口,点击网页上的CA登陆。

CA登陆成功后,再点击界面中部的“涉税事项办理"。

如下图1所示。

图1:系统登录3二、联系方式确认您进入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系统后,系统首先会显示“纳税人联系方式确认”.界面,用于核对您留存税务机关的联系方式是否正确(1)请认真核对界面上的联系方式信息,如果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对发生变化的项目信息进行勾选。

图3:选取需要变更的项目然后点击界面下方的按钮,进行相关联系人信息变更。

4系统会自动调出变更税务登记表格,并将涉及变更的联系方式项目等全部列出,请您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录入,提交相关资料,保存后提交审核.(后续可参看下节)内容(2)核对界面上的联系方式信息,如果联系方式无变化,则点击下方的按钮,进入业务事项办理界面.三、网上办理您可以通过三种方法选择需要办理的涉税事项:方法一:通过依次点击事项大类、事项小类和事项名称选择。

纳税服务告知书

纳税服务告知书

纳税服务告知书尊敬的纳税人:为了方便您及时了解新办企业的各项办税业务流程,减少办理涉税事项的时间,正确履行纳税义务,请认真阅读下面材料及并及时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到所辖分局办理相关涉税事项:一、请您在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后,尽快按要求填写本手册中所附列的八张表格,并准备本手册所要求提供的各类资料,按照要求及时开设银行帐号、刻制发票专用章、建立健全各类帐册、做好财务室防盗及购置保险箱。

并在七天内到相应的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一次提交,以减少您的办税往返次数,同时缩短办税时间。

二、表格填写要求及所需附报资料:1、《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1)适用对象:所有企业纳税人(2)填写份数:一式二份。

(3)填写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国税分局报告。

(4)需附报资料: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的全部账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注意事项:应尽快开立银行账户。

2、《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1)适用对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国税分局备案。

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国税分局备案。

(2)填写份数:一式二份。

(3)填写要求:A、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包括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五五摊销法;B、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折旧法(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盘算法、重置法、偿债基金法和年金法等);采用加速折旧法的,在备注栏注明批准的机关和附列资料;C、成本核算方法: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采用的具体的存货计价方法或产成品、半成品成本核算方法;D、会计核算软件: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填写记帐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并在备注栏注明批准使用的机关和附列资料;E、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各种附表,在“名称”栏按会计报表种类依次填写;(4)需附报资料:A、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B、纳税人采用计算机记账的,还须提供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

税务文书 提醒函

税务文书 提醒函

税务文书提醒函尊敬的xxx先生/女士:您好!在税务局的一次全面检查中,我们注意到贵公司存在一些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方面的问题,特发此函,提醒贵公司及时整改并遵守相关税收法规,以避免引发不必要的风险和罚款。

首先,贵公司在纳税申报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 漏报税款:根据税务局的记录,贵公司在某次所得税年度申报中,未按规定提交完整的财务报表,导致漏报了一定金额的应纳税款。

2. 误报销项税额:贵公司在增值税申报中,误报了一些销项税额,这不仅导致了您公司的增值税负担过高,还可能被税务局认定为虚报税款。

3. 遗漏申报:根据我们的调查,贵公司在某一期间内有一些关联交易的收入未进行相应申报,属于遗漏申报情况。

其次,贵公司在缴纳税款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 逾期缴纳税款:根据我们的记录,贵公司在某个季度的税款缴纳中存在逾期的情况。

请贵公司加强对税款缴纳日期的管理,确保及时缴纳税款。

2. 错误缴纳税款:据我们了解,贵公司在某次税款缴纳中,因为误将金额转入了其他账户,导致税款未能及时到账。

请贵公司审查并改进与银行之间的资金流向管理,以确保缴纳的税款能够准确到位。

3. 发票问题:我们发现,在一次检查中,贵公司因为购买了一些无效或者异常的发票而被税务局认定为虚开发票的行为。

贵公司在购买发票时,请注意核实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涉及虚开问题。

另外,我们需要提醒贵公司加强以下税务管理方面的注意事项:1. 完善财税制度:贵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和税收管理制度,确保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深入了解税法法规:贵公司有必要加强对税法法规的学习和了解,以确保妥善处理各项涉税事务,并避免意外罚款的发生。

3. 合规运作:贵公司在日常经营中,要注意合规运作,确保与供应商和客户的交易合法合规,避免参与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

我们理解贵公司可能存在一些无意的疏忽和错误,但税务规定对于每个纳税人都是一样的,我们希望贵公司重视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罚款和风险发生。

税收自查通知书

税收自查通知书

附件1税收自查通知书国税自查通字()号:为进一步帮助纳税人规范税收申报与缴纳工作,构建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请你单位在年月日前,对照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自查提纲,对年度税纳税情况的进行自查(有重大涉税调整事项的应追溯调整到以前年度),并书面出具自查报告、纳税遵从报告报送税源管理科。

自查发现的税收问题,应及时作纳税调整,在5月31日前填制税收自查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将自查的应缴未缴税款、滞纳金补缴入库,同时将自查申报资料、自查申报入库税单复印件、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复印件)随自查报告一并报送所属税源管理科。

在自查过程中,遇到政策不明或者有疑问的,请及时向我局联系。

对自查结束后确认存在问题的,请根据我局工作要求与安排及时纠正问题,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申报缴税。

自查工作结束后,我局将对你单位的税收自查情况进行抽查、评价,主要核实企业是否全面、认真地按税收法律法规和自查提纲的要求开展税收自查工作。

告知事项:1、税收自查提纲,自查申报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自查工作底稿请在株洲市国家税务局大企业服务QQ群(群号33066980)下载。

2、在规定期限内自查并主动申报缴纳应缴未缴纳税款、滞纳金,未造成税款、滞纳金损失的,可以按规定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

3、对不按规定进行税收自查,或者在税收自查中发现问题但未向税务机关报告,或者未按规定将自查的应缴未缴税款、滞纳金补缴入库,以及自查结果与税务机关抽查、评价结果有明显差异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评估或移送稽查部门,严肃处理。

4、对纳税人自查后经纳税评估或税务稽查仍发现涉税违法行为的,将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有重大涉税违法行为的,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区国家税务局年月日。

深圳市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深圳市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深圳市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一、引言涉税信息查询是指纳税人或相关单位通过查询系统获取自身或他人的涉税信息的过程。

深圳市作为中国经济特区的重要城市,涉税信息查询对于税务管理和纳税人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深圳市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的相关内容。

二、涉税信息查询的背景与意义2.1 涉税信息查询的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税收管理逐渐实现了信息化。

涉税信息查询系统的建立,为纳税人提供了便捷的查询渠道,使纳税人能够及时了解自身的税务情况。

2.2 涉税信息查询的意义涉税信息查询的便利性不仅可以提高纳税人对自身税务情况的了解,还可以为税务管理部门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高效运行。

同时,涉税信息查询还有助于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避免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纠纷。

三、深圳市涉税信息查询系统的概述深圳市涉税信息查询系统是由深圳市税务局建立的一套涉税信息查询平台,旨在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

该系统包括以下几个主要功能:3.1 纳税人基本信息查询纳税人可以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码、纳税人识别号等个人信息,查询自身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

3.2 税务登记信息查询纳税人可以查询自身的税务登记信息,包括税务登记证号、税务登记日期、登记机关等。

3.3 税款缴纳情况查询纳税人可以查询自身的税款缴纳情况,包括已缴纳的税款金额、缴纳日期、缴纳方式等。

3.4 发票信息查询纳税人可以查询自身的发票信息,包括已开具的发票金额、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等。

3.5 税务违法记录查询纳税人可以查询自身的税务违法记录,包括未按时申报、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等违法情况。

四、如何使用深圳市涉税信息查询系统4.1 注册与登录使用深圳市涉税信息查询系统需要先进行注册,注册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

注册完成后,纳税人可以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4.2 查询操作登录系统后,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相应的查询功能,输入相关的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查询并显示结果。

企业纳税自查情况说明

企业纳税自查情况说明

企业纳税自查情况说明尊敬的税务机关:您好!我谨代表企业名称,向贵机关提交本企业的纳税自查情况说明。

此次自查是为了积极响应税收政策,加强企业税务管理,确保纳税合规性,并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和改进。

一、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成立于成立日期,注册地址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具体经营范围。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信用代码,税务登记号为税务登记号。

二、纳税自查范围本次纳税自查涵盖了企业自起始日期至截止日期的各项涉税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种。

三、纳税情况自查1、增值税销售收入确认:企业严格按照增值税相关法规,在货物发出或服务提供并收到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时,确认销售收入,并及时申报缴纳增值税。

经自查,不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销售收入的情况。

进项税额抵扣:对购进货物、接受劳务和服务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认真审核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确保进项税额抵扣合规。

自查中未发现违规抵扣进项税额的行为。

税率适用:企业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准确适用增值税税率,不存在错用税率导致少缴或多缴税款的问题。

2、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确认各类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等。

自查中未发现收入确认不准确的情况。

成本费用扣除:企业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对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和扣除。

对于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支出,均在规定的限额内扣除,并取得了合法有效的凭证。

资产税务处理: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和摊销,企业按照税法规定的年限和方法进行计算和扣除,不存在擅自缩短或延长折旧摊销年限的情况。

3、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员工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时申报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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