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指南、申报时间、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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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有多少,及认定标准是什么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有多少,及认定标准是什么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有多少,及认定标准是什么申请高新后,不仅仅能够让企业的形象提高,还会给企业带来各方面的优惠政策。

华夏泰科小编认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做好企业基本材料、知识产权材料(专利证书、专利受理通知书等)、科研立项材料、科技成果转化材料、检测报告、审计报告、查新报告、企业研发管理制度、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的工作之后。

尽早获取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提前归集财务费用、建立科技财务体系,还有不能忘了事前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体系,预先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以下是华夏泰科小编带来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及认定标准,希望有所帮助。

(一)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有多少1.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1)对在广东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或其他国家相关政策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资金奖励,当年度第一次开始认定通过的,是奖励补贴金额20万元;而当年度的第二次(第一次认定三年有效期过了)认定通过的,是奖励补贴金额10万元。

(2)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双提升”,并且在实施之日起第一次进行纳入到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的高新技术企业会获得额外的奖励10万元。

“双提升”包括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发展为高新技术企业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壮大为规模以上企业都可以进行。

(3)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当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申请认定时间上一年度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享受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的金额奖励补贴额外奖励。

企业申报金额较上一申报年度实现正增长,且在1000万元(含)到1亿元(不含)之间的额外奖励40万元,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额外奖励70万元。

通过对上述的分析后发现以上奖励补贴累计达到100万元,申报的企业可以统筹使用。

2.深圳市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补贴(1)对上年度第一次认定的国高在福田区注册企业,奖励补贴30万元支持。

(2)对上年度第二次认定的国高在福田区注册企业,奖励补贴15万元支持。

2024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单位)资助申报指南

2024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单位)资助申报指南

2024度深圳市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单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一、申报内容2024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单位)资助。

二、设定依据(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

三、资助标准每年认定深圳市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单位)不超过20家,每家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

四、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高校或者科研院所,且未被认定为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企业);(二)在深圳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深圳市拥有稳定办公场所;(三)具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在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成效;(四)近2年内知识产权创造或布局成果显著;(五)知识产权运用成效好,知识产权对产品或服务起到重要支撑作用,或已对外运营知识产权,或在知识产权金融领域取得运用成效;(六)已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知识产权;(七)上年度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含知识产权人力成本、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或维权、知识产权申请官费及代理费、知识产权专业咨询等相关费用)占研发投入2%以上。

申请人已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国际化专业评价的,予以优先考虑。

五、不予资助的情形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一)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有关要求的;(二)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依法依规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三)所申请项目已经获得市级同类资助或者奖励的;(四)申请人主体已经消亡,或者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六、申请材料(一)申请表在申报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二)申请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及人才培养成效相关材料1.提交申请人知识产权部门组织架构及本单位专职工作人员相关职业资格情况(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等)、职称情况(知识产权专业中级或高级技术职称认定文件等);2.提交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相关材料;3.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国际化专业评价的,提交有关证书扫描件或其他佐证材料。

2021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解读

2021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解读

2021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解读2021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解读中鸿税务师事务所冯建新郑枭近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通知,中鸿税务师事务所结合多年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经验对指引中变化条款进行解读,以便于财税服务工作者更好地交流学习。

从总体上看,本次《工作指引》体现了三个方面的变化:1、内容结构更为科学合理。

新指引内容逻辑安排上更为科学合理,基本按照“谁实施”、“程序”、“条件”、“附结果”、“后续监管”、“网站要求”的顺序展开,避免了老指引内容划分不清的弊端。

2、认定条件更为严格具体。

对基本条件(“一票否决事项”)在前几年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作出了重大且更为明细地调整(主要在企业创新质量及成果转化的逻辑清晰程度和信息披露责任两方面做了强化)。

3、认定过程及后续监管更为严格。

对参与认定的各方,包括评审机构、评审专家、申报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主要从评审过程和后续跟踪两个时间段提出)。

具体解读如下:一、实施主体的主要变化1、重新明确并适当扩大中介机构的范围。

明确了税务师事务所具有出具专项报告的资格,且提高了资格门槛,强化了职责与纪律要求。

--“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 ,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对工1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由认定机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2、调整了评审专家团队的构成并细化了评审内容。

明确了财税专家参与评审的资格,并细化规定了两类专家的审核内容。

实质上是强化了对企业资料审核力度,特别是强化了财务资料披露口径的一致性及数据合理性的审核。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补贴政策分析解读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补贴政策分析解读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补贴政策分析解读有些企业认为申报高新难,其实高新技术元素普遍存在企业之中,只不过存在的形式有显性或隐性的差异,企业可以经过挖掘、提炼和有效整合后,从而实现持续不断的价值转化。

通过努力创造条件有望成为高新企业,企业要重技术、重科学发展、重行业地位、重产品类型。

华夏泰科从高新认定10多年来的实际情况来看,只要不被明令禁止的领域,经过提炼或注入高新内涵,都有可能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以下是华夏泰科小编带来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补贴政策分析解读,希望认定的企业有所帮助。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政策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政策金额:(1)丰台区第一次认定奖励30万。

(2)顺义区第一次认定奖励30万,重新认定奖励10万。

(3)西城科技园第一次认定奖励5万。

(4)大兴区第一次认定奖励30万。

(5)石景山第一次认定奖励3万。

(6)门头沟第一次认定奖励10万,第二次认定奖励5万,第三次认定奖励2万。

(7)房山区第一次认定奖励5万。

(8)怀柔科学城内第一次认定奖励30万。

(9)延庆第一次认定奖励10万。

(10)密云引进的或第一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对程度上依据当年区域综合贡献的10%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支持。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政策间接受益:(1)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即取得由科技部备案,省级科技部门、财政、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共同签章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在高新资格有效期内(3年,如2021年申报,则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顺利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3)站在外部监管角度以现在的检查标准对高新认定所涉年度的高新政策符合性进行评估,消除可能的风险隐患,以从容应对可能的各种形式的外部检查;(4)挖掘和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的衍生价值,推动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和百万以上政府无偿资助资金申请等其他重要工作的顺利进行。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填报说明-详细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填报说明-详细

一、单位基本情况
以上为PDF打印表单,国家省市财政全部支持情况(近3年)点击“新增/修改”弹出以下窗口填写:
二、单位财务状况(企业类填报,前年和大前年财务数据系统根据历史填报情况自动获取,如为空请根据指示先切换到对应年份填写,确保历史的单位统计信息已填写并成功提交)
二、单位财务状况(事业类填报,事业类填报,前年和大前年财务数据系统根据历史填报情况自动获取,如为空请根据指示先切换到对应年份填写,确保历史的单位统计信息已填写并成功提交)
三、单位科研活动情况
四、研发费用汇总表(应与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金额一致,单位为万元)
特别提醒:
1.上年度研发费用由申请单位如实填报,并与申请单位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中的研究开发费用保持一致,请特别注意金额单位为万元,研发费用申报数为0的,不予资助。

2.申报单位上年度研发费用申报金额比税务部门确认的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费用金额多20%及以上的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测企业,我委将致函税务部门将其列为下一年度重点抽查对象。

五、本申请所附材料上传清单。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21今天给大家带来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最新版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内持续从事技术成果研发和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常驻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应当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

第四条按照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申请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组织实施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组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一)确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的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报告;(二)协调解决相关政策认定和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重大纠纷,监督检查各地区的认定工作;(四)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存在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意见。

第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科技部,主要职责是:(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报告;(二)组织实施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的检查;(三)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资格的备案管理;(四)建立和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络”;(五)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认定机构),依照本办法开展下列工作:(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二)接受企业提出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审查;(三)负责对认定企业的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和处理相关报告;(四)选派专家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深圳市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入库申请指南.

深圳市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入库申请指南.

深圳市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入库申请指南一、申请内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

二、设定依据(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三)《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5号);(四)《国家税务总局深圳税务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出具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深税函〔2021〕46号)。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审批机关审定。

四、审批条件(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发证日期为2019年或2020年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不能申报,发证日期为2018年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事项再申请认定;(二)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从未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从未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资格。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必须同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三)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四)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六)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一、申报材料内容和装订顺序1.封皮。

2.总目录。

3.企业承诺书(附1)。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须与网上申报电子版内容一致)。

5.企业总体情况概述(1000字以内)。

6.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7知识产权相关材料:企业所提供的知识产权须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不包括独占许可方式。

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报企业本身。

(1)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附2);(2)企业获得的授权知识产权证书及最近一次缴费证明复印件,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复印件;(3)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其有效期覆盖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证明,并详述与企业研发、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4)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需提供其他权属人同意该企业使用本知识产权申报高企的声明,所有权属人需加盖公章(格式见附3);(5)Ⅱ类知识产权应提供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格式见附4);(6)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的摘要等);(7)参与制定标准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8.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相关材料(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9.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材料:(1)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明细表(附5);(2)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10.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如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规章制度、研发机构建设及科研条件、产学研合作协议、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情况、科技人员培训、人才引进、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

11.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环评批复文件等材料(其中需要前置审批、环评批复的企业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许可证书、环评批复文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工作指引

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工作指引

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工作指引讲解人:XXX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目录/Contents02 03 04面向的企业群体可获得的政策扶持申报周期及流程05认定成功后续工作及小结01项目综述1、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的定位41、全称:科技型中小企业2、主管部门:广东省科技厅3、起始时间:每年2-3月份开始,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每月公示一批,各批次截止时间均为每月20日4、有效期:1年有效,每年认定5、重要性:对地区来讲:科技型中小企业是高新的重要后备力量,是评估区域研发活力和强度的重要指标;对企业来讲: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企业迈向研发的第一步,迈向政府政策支持的第一步,是极为重要的基石,是一个国家级荣誉称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有独立法人资格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烟草、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房地产、租赁和商务服务、娱乐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29死亡,或者50-99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1年技术攻关面上项目申请指南【模板】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1年技术攻关面上项目申请指南【模板】

附件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1年技术攻关面上项目申请指南一、申请内容技术攻关面上项目聚焦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领域,着力突破产业发展共性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对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的技术攻关予以资助,以增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整体自主创新能力。

二、设定依据(一)《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5号;(二)《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中共深圳市委,深发〔2016〕7号;(三)《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9〕1号;(四)《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五)《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资助资金纳入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支持方式:事前分期资助或事后一次性补助。

四、申请条件申请技术攻关面上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2017-2019年获得认定的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2019年度研发费用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3.2019年度研发费用超过500万元,且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的申报生物与人口健康技术领域(仅限医药生物技术、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研发技术、药物新剂型与制剂创制技术子领域)项目的药品研发生产企业。

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只能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二)申请单位应当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在深圳具备研发场地、设施、人员等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三)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的财政资助金额;(四)项目负责人应为申请单位的全职研究人员,且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60周岁;项目组成员总人数的50%以上须在深圳购买社会保险半年以上;(五)有合作单位的,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合作单位不超过2个;2.申请书中填报合作单位名称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如果项目无合作单位,则明确填写“无合作单位”;3.合作协议中应明确申请单位和合作单位的研发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分配等相关内容,其中申请单位应当负责研发内容的50%以上;4.申请单位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的分配比例,深圳市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的,不参与分配财政资助资金;5.项目组5位主要成员中至少3位为申请单位人员。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ppt课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ppt课件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 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 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技术性收入包括: ——技术转让收入 ——技术服务收入 ——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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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条件
(5)企业科技人员占比
——企业科技人员占比是企业科技人员数与职工 总数的比值。
企业注册登记表及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申请书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知识产权 人力资源 研究开发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说明 研发组织管理 企业成长性及相关审计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组织
第一部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主 要情(二)总 表
识 产 权


况人 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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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条件
(2)知识产权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 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 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取 消了5年独占许可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 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 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
——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
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
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
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职工总数: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
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
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
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
税收减免
项目申请
融资、上市
提升竞争力
6Leabharlann 精选ppt课件20213、申报条件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申请指南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申请指南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申请指南一、申请内容为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对本市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的企业,针对其2021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情况,予以事后资助。

支持强度:结合当年度申请企业数量和预算规模,以阶梯式形式确定具体资助金额。

单个申请企业年度内资助资金最低不少于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

四、申请条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的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深圳(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时间为2019-2021年)和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名单详见附件7);(二)企业2021年度符合加计扣除口径的研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或规模以上企业2021年度符合加计扣除口径的研发费用不低于50万元;(三)企业应当完成税务部门关于2021年度加计扣除的申报;(四)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填报科技统计报表的企业应当完成2021年度科技统计报表填报;(五)申请企业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五、申请材料(一)使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进行登录在线填报申请书(二)2021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模板详见附件2、3)应符合以下要求:1.由具备独立执业资格,2019年7月以前成立,2019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记录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备案;2.研究开发项目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和计算比例按照《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等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常见问题与新系统操作说明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常见问题与新系统操作说明
可能是该邮箱是企业邮箱,邮件给屏蔽了;联系火炬 中心技术处变更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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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0年申报要求
202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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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时间
全年共受理两批,各地市科技局提交到省科技厅的截止 时间分别是6月25日和9月1日。
202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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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 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 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 按实际经营年限)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参考格式见中国注协《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至少提供一份原件); 4.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 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 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202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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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
5. 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全球五年以 上独占许可协议及备案批复,研究开发项目立项证明,科技 成果转化证明材料,研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以及其他 相关证明材料; 6.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 说明; 7. 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2007至2009年企业所得税年度 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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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程序
1. 企业完成网上提交后,打印申请书,与附件装订 成册。
2. 各市科技局负责受理当地企业的申请材料,包括 网上审核企业注册信息,以及网上审核、受理和提 交企业申报材料。
3. 各市科技局在截止日前分批将企业申请材料和汇 总表(电子版发到xiexh@)交省高企认 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科技厅业务受 理窗口受理)。

如何使用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进行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系统

如何使用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进行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系统

如何使用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进行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系统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是一个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了广东省各级政府部门的多项政务服务。

其中包括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系统,用于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和填报。

本文将详细介绍如何使用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进行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系统。

第一步:注册登录首先,需要在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账号。

点击平台首页的“登录/注册”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上选择“注册新用户”。

根据指引填写个人或企业信息,完成注册。

登录成功后,点击平台首页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钮或通过栏输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行检索,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系统页面。

第三步:填报企业信息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系统页面,点击“新申请”,根据提示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属行业等。

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

第四步:填报研发项目信息第五步:填报财务信息第六步:填报知识产权信息第七步:提交申报完成上述步骤后,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材料的提交。

系统会对所填写的信息进行核实和审核。

若填报的内容有误或不完整,系统会提示相应的错误或警告信息,需要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

第八步:办理相关手续申报材料提交后,可以在系统中进行查询申报情况。

经过审核通过后,相关政府部门会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和评定,最终给予认定结果。

认定结果将会以电子邮件或短信的方式通知申请企业。

总结:通过以上步骤,就可以使用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进行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系统。

填报过程中需要仔细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研发项目信息、财务信息和知识产权信息。

同时,申报材料的提交后需要关注系统的审核情况和认定结果。

通过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企业可以更加便捷地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申报。

深圳国高企业申请条件

深圳国高企业申请条件

深圳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
一、成立时间
企业需满足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

二、知识产权
企业需拥有一项或多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自主知识产权。

三、研发人员
企业需要有一定数量的研发人员,并且研发人员占企业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四、近三年财报
企业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稳定增长。

五、创新能力
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和设施设备,具备持续创新的能力。

六、组织机构
企业需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设立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实验室,并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七、诚信记录
企业需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记录。

八、成果转化
企业需具备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能力,并且拥有一定的市
场份额和客户认可度。

总之,深圳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申请条件比较严格,需要企业在知识产权、研发人员、财务状况、创新能力、组织机构、诚信记录、成果转化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经过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2021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条件及材料

2021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条件及材料

2021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条件及材料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2021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网上申报(申报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8月31日),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在申报人完成相关授权后,点击“在线办理”,按要求填报2021年度单位信息后,为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

经汇总、确认本单位全部申报人员信息后,在系统进行提交申报。

确定奖励方案,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会同各产业主管部门,编制本年度奖励方案,并提交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联席委员会审定。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根据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联席委员会审定的奖励方案,将奖励金划入获奖人个人账户。

以下是华夏泰科小编带来的2021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条件及材料,希望有所帮助。

一、申报时间申报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8月31日。

二、2021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申报人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相关机构连续工作的时间达到12个月以上,申报时仍在深圳工作。

2.金融机构、创业投资企业中符合条件的申报人2020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所得额在70万元人民币以上;其他申报人2020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所得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3.申报人未享受2021年度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前海总部企业人才扶持资金等人才优惠政策规定的奖励或补贴。

4.申报人未申报2020纳税年度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

5.申报人在申报时未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二)2021年度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属于以下情形之一1.我市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链企业、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单位。

主要包括:(1)近3年内获得我市科技研发资金、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发展改革专项资金支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存在项目验收不合格或逾期未验收情况的项目建设单位;(2)经国家或我市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3)我市发展改革、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认定的设有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重大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4)获评为国家、省、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平台的企业。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2021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2021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2021 篇一:高新领域目录 (2)2021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一、电子信息(一)软件1.基础软件;2.嵌入式软件;3.计算机辅助设计与辅助工程管理软件;4.中文及多语种处理软件;5.图形和图像处理软件;6.地理信息系统(GIS)软件;7.电子商务软件;8.电子政务软件;9.企业管理软件;10.物联网应用软件;11.云计算与移动互联网软件;12.Web服务与集成软件(二)微电子技术1. 集成电路设计技术;2. 集成电路产品设计技术;3. 集成电路封装技术;4. 集成电路测试技术;5. 集成电路芯片制造工艺技术;6. 集成光电子器件设计、制造与工艺技术(三)计算机产品及其网络应用技术1. 计算机及终端设计与制造技术;2. 计算机外围设备设计与制造技术;3. 网络设备设计与制造技术;4. 网络应用技术(四)通信技术1. 通信网络技术;2. 光传输系统技术;3. 有线宽带接入系统技术;4. 移动通信系统技术;5. 宽带无线通信系统技术;6. 卫星通信系统技术;7. 微波通信系统技术;8. 物联网设备、部件及组网技术;9. 电信网络运营支撑管理技术;10. 电信网与互联网增值业务应用技术(五)广播影视技术1. 广播电视节目采编播系统技术;2. 广播电视业务集成与支撑系统技术;3. 有线传输与覆盖系统技术; 4. 无线传输与覆盖系统技术;5. 广播电视监测监管、安全运行与维护系统技术;6. 数字电影系统技术;7. 数字电视终端技术;8. 专业视频应用服务平台技术;9. 音响、光盘技术(六)新型电子元器件1. 半导体发光技术;2. 片式和集成无源元件;3. 大功率半导体器件;4. 专用特种器件;5. 敏感元器件与传感器;6. 中高档机电组件;7. 平板显示器件(七)信息安全技术1. 密码技术;2. 认证授权技术;3. 系统与软件安全技术;4. 网络与通信安全技术;5. 安全保密技术;6. 安全测评技术;7. 安全管理技术;8. 应用安全技术(八)智能交通和轨道交通技术1. 交通控制与管理技术;2. 交通基础信息采集、处理技术;3. 交通运输运营管理技术;4. 车、船载电子设备技术;5. 轨道交通车辆及运行保障技术;6. 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与服务技术;二、生物与新医药(一)医药生物技术1. 新型疫苗;2. 生物治疗技术和基因工程药物;3. 快速生物检测技术;4. 生物大分子类药物研发技术;5. 天然药物生物合成制备技术;6. 生物分离介质、试剂、装置及相关检测技术(二)中药、天然药物1. 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生态保护技术;2. 创新药物研发技术;3. 中成药二次开发技术;4. 中药质控及有害物质检测技术;(三)化学药研发技术1. 创新药物技术;2. 手性药物创制技术;3. 晶型药物创制技术;4. 国家基本药物生产技术;5. 国家基本药物原料药和重要中间体的技术(四)药物新剂型与制剂创制技术1. 创新制剂技术;2. 新型给药制剂技术;3. 制剂新辅料开发及生产技术;4. 制药装备技术(五)医疗仪器、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1. 医学影像诊断技术;2. 新型治疗、急救与康复技术;3. 新型电生理检测和监护技术;4. 医学检验技术及新设备;5. 医学专用网络新型软件;6. 医用探测及射线计量检测技术(六)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1. 高效工业酶制备与生物催化技术;2. 微生物发酵技术;3. 生物反应及分离技术;4. 天然产物有效成份的分离提取技术;5. 食品安全生产与评价技术;6. 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七)农业生物技术1. 农林植物优良新品种与优质高效安全生产技术;2. 畜禽水产优良新品种与健康养殖技术;3. 重大农林生物灾害与动物疫病防控技术;4. 现代农业装备与信息化技术;5. 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三、航空航天(一)航空技术1. 飞行器;2. 飞行器动力技术;3. 飞行器系统技术;4. 飞行器制造与材料技术;5. 空中管制技术;6. 民航及通用航空运行保障技术(二)航天技术1. 卫星总体技术;2. 运载火箭技术;3. 卫星平台技术;4. 卫星有效载荷技术;5. 航天测控技术;6. 航天电子与航天材料制造技术;7. 先进航天动力设计技术;8. 卫星应用技术四、新材料(一)金属材料1. 精品钢材制备技术;2. 铝、铜、镁、钛合金清洁生产与深加工技术;3. 稀有、稀土金属精深产品制备技术;4. 纳米及粉末冶金新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5. 金属及金属基复合新材料制备技术;6. 半导体新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7. 电工、微电子和光电子新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8. 超导、高效能电池等其它新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二)无机非金属材料1. 结构陶瓷及陶瓷基复合材料强化增韧技术;2. 功能陶瓷制备技术;3. 功能玻璃制备技术;4. 节能与新能源用材料制备技术;5. 环保及环境友好型材料技术(三)高分子材料1. 新型功能高分子材料的制备及应用技术;2. 工程和特种工程塑料制备技术;3. 新型橡胶的合成技术及橡胶新材料制备技术;4. 新型纤维及复合材料制备技术;5. 高分子材料制备及循环再利用技术;6. 高分子材料的新型加工和应用技术(四)生物医用材料1. 介入治疗器具材料制备技术;2. 心脑血管外科用新型生物材料制备技术;3. 骨科内置物制备技术;4. 口腔材料制备技术;5. 组织工程用材料制备技术;6. 新型敷料和止血材料制备技术;7. 专用手术器械和材料制备技术;8. 其他新型医用材料及制备技术(五)精细和专用化学品1. 新型催化剂制备及应用技术;2. 电子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3. 超细功能材料制备及应用技术;4. 精细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六)与文化艺术产业相关的新材料1. 文化载体和介质新材料制备技术;2. 艺术专用新材料制备技术;3. 影视场景和舞台专用新材料的加工生产技术;4. 文化产品印刷新材料制备技术;5. 文物保护新材料制备技术五、高技术服务(一)研发与设计服务1. 研发服务;2. 设计服务(二)检验检测认证与标准服务1. 检验检测认证技术;2. 标准化服务技术(三)信息技术服务1. 云计算服务技术;2. 数据服务技术;3. 其他信息服务技术(四)高技术专业化服务(五)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服务(六)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技术1. 电子商务技术;2.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技术(七)城市管理与社会服务1. 智慧城市服务支撑技术;2. 互联网教育;3. 健康管理;4. 现代体育服务支撑技术(八)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1. 创作、设计与制作技术;2. 传播与展示技术;3. 文化遗产发现与再利用技术;4. 运营与管理技术六、新能源与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1. 太阳能;2. 风能;3. 生物质能;4. 地热能、海洋能及运动能(二)核能及氢能1. 核能;2. 氢能(三)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1. 高性能绿色电池(组)技术;2. 新型动力电池(组)与储能电池技术;3. 燃料电池技术;4. 超级电容器与热电转换技术四)高效节能技术1. 工业节能技术;2. 能量回收利用技术;3. 蓄热式燃烧技术;4. 输配电系统优化技术;5. 高温热泵技术;6. 建筑节能技术;7. 能源系统管理、优化与控制技术;8. 节能监测技术七、资源与环境(一)水污染控制与水资源利用技术1. 城镇污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2. 工业废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3. 农业水污染控制技术;4. 流域水污染治理与富营养化综合控制技术;5. 节水与非常规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6. 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二)大气污染控制技术1. 煤燃烧污染防治技术;2. 机动车排放控制技术;3. 工业炉窑污染防治技术;4. 工业有害废气控制技术;5. 有限空间空气污染防治技术(三)固体废弃物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1. 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技术;2.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3. 生活垃圾处置与资源化技术;4. 建筑垃圾处置与资源化技术;5. 有机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技术;6. 社会源固体废物处置与资源化技术(四)物理性污染防治技术1. 噪声、振动污染防治技术;2. 核与辐射安全防治技术(五)环境监测及环境事故应急处理技术1. 环境监测预警技术;2. 应急环境监测技术;3. 生态环境监测技术;4. 非常规污染物监测技术(六)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技术篇二:2021年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税收优惠政策2021年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税收优惠政策、时间、好处、流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概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又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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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指南、申报时间、申报条件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概述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又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力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深圳地区的科技型成长型企业,也可申请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如果企业申请的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或者深圳高新企业认定超过三年时间,可以进行申请高新复审。

(高新复审的意思就是重新认定高新)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①202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一般在每年的六、七月份
第二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一般在每年的七、八月份
②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时间
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时间:一般在每年的六、七月份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时间:一般在每年的七、八月份
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发证日期为2018年或2019年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不能申报,发证日期为2017年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事项再申请认定。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
下要求:
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说明: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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