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创新中心
协同创新中心的不足之处
协同创新中心的不足之处
协同创新中心是一种促进创新的组织形式,它将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和政府等各方资源整合在一起,共同开展创新研究和实践。
虽然协同创新中心具有很多优势,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 组织协调难度大:协同创新中心涉及的利益相关方较多,各方的利益诉求和目标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组织协调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
2. 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在协同创新过程中,各方共同参与研究和开发,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可能会引发争议。
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和协议,可能会导致合作的不顺畅。
3. 文化和理念差异:不同的机构和组织在文化、理念和工作方式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这可能会影响到协同创新的效率和效果。
4. 资源分配不均衡:在协同创新中心中,各方的资源投入可能存在不均衡的情况,导致某些成员的贡献得不到充分认可和回报,影响其积极性和参与度。
5. 绩效评估困难:由于协同创新中心的目标和任务较为复杂,涉及多个领域和利益相关方,因此绩效评估可能较为困难,难以准确衡量其创新成果和影响力。
针对以上不足之处,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加以改进,如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加强文化融合和理念沟通、优化资源配置、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等。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支撑型知识产权强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支撑型知识产权强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1.29•【字号】渝府发〔2016〕56号•【施行日期】2016.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支撑型知识产权强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6〕5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现将《重庆市建设支撑型知识产权强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2016年11月29日重庆市建设支撑型知识产权强市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25号),加快推进支撑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首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工作有关要求和《重庆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渝府办发〔2014〕83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重庆知识产权总体实力居全国中上水平、西部前列,基本建成创造能力突出、运用成效显著、保护体系完善、管理服务高效、创新创业环境优良,知识产权有效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知识产权强市。
――创造能力突出。
知识产权法规政策日益完善,成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激励全社会持续创新的基本制度保障。
破除制约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知识产权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
知识产权拥有量进一步提高,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版权精品、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优质知识产权资源大幅增加,商业秘密保护规范有效。
――运用成效显著。
知识产权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培育和聚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
专利产品出口大幅增加,海外市场知识产权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更加活跃,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以知识产权为纽带实现合理流动。
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水平大幅提升,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强企,建设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强区、强县、强园区。
新中国稿酬制度变迁:历程、动因及启示
Changes of the Remuneration System since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Course,Motivation and
Enlightenment
作者: 张惠彬[1,3];吴运时[2,3]
作者机构: [1]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1120;[2]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重庆401120;[3]西南政法大学重庆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创新中心
出版物刊名: 出版科学
页码: 24-32页
年卷期: 2019年 第4期
主题词: 稿酬;版税;写者到作者;知识分子地位;70年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稿酬制度历经更迭。
由解放初期的优厚待遇,到“文革”时期的全面消亡,再到改革开放后的恢复与发展。
这些变迁源于著作权制度的确立、知识分子社会地位的提高、政府对稿酬性质的认识以及出版市场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稿酬制度的变迁,折射出管理部门的重视与著作权法律制度的发展,稿酬性质逐渐由“劳务费”变成“版税”,知识分子身份也由“写者”蜕变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者”。
但是新形势下,我国稿酬制度仍存在稿酬数额较低、作者权益在新技术下救济不足等问题。
论涉电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地域管辖规则——以《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为中心
2021年第1期(总第162期)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ournalofFujianInstituteofFinancialAdministratorsNo.12021Serial No.162论涉电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地域管辖规则——以《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为中心周立勤(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摘要:在司法实务中,涉电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在确定地域管辖时存在争议,主要原因在于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存在不同理解。
从该条的历史演变可见该条主要针对的案件类型应当是因信息网络侵权导致侵权行为地和结果发生地难以确定的案件。
但“信息网络侵权%—词含义过于泛化导致对该行为的认定存在分歧。
同时,涉电商知识产权案件的特殊性在于其销售行为包括“信息发布%与“交付行为%两部分,虽两部分侵犯了不同权利,但在管辖确定之时存在“捆绑效应%;此外,虽然地方法院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进行了探索,但是仍然存在不足#要使得司法审判在这一点上得到统一,可以从立法目的出发对第二十五条进行区别适用#关键词:信息网络侵权;《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地域管辖;原告住所地中图分类号:D925.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768(2021)01-0056-09为解决涉电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浮现的诸多问题给审判带来的挑战,2019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发布了《涉平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以《审理指南》)。
这是自《中华人民和国电子》(以)生效后发布的第一个涉及平台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指导,浙江为电子大省,势他的司法实。
该指南第六条认为'平产品的行为,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民)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信息网络侵权行为',不应以被侵权人住所地确定地域管辖。
”该规定试图回应民诉法解释中特殊地域管辖条款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侵案的适用,类案件的情分,《审理指南》的尝试仍然存在不足%本i 在民诉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的适用问题、原因以及其在涉案件适用的进行分析,以期为统一该条在用提的思路%一、民诉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的历史变革与适用现状(!)第二十五条+-史变革民第二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的管辖进行规范。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关于召开全市企事业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关于召开全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的通知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知发[2012]14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2.03.26
【实施日期】2012.03.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关于召开全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
会议的通知
(渝知发〔2012〕14号)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中小企业局(经委、乡镇企业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市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4月6日(星期五)14:00-17:30。
二、会议地点
雾都太阳城宾馆一楼多功能厅(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叶路1号新老干部活动中心)
三、参会人员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领导;
(二)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局负责人;
(三)全国知识产权示范、示范创建、试点单位负责人各1名;
(四)重庆市第一、二、三批知识产权试点企业有关负责人各1名。
四、会议主要内容
(一)总结部署工作及表彰授牌
(二)经验交流
(三)实务培训<。
协同创新中心合作协议(研究机构)
协同创新中心合作协议(研究机构)
1. 背景
本协议由以下合作机构(以下称为"合作机构")订立,旨在建立一个协同创新中心,共同开展研究和创新项目。
2. 目的
双方合作旨在促进知识和技术的交流,共同推动创新研究,提高各自的研究能力和产出水平。
3. 合作范围
1. 双方将共同参与协同创新中心的项目研究和开发活动。
2. 双方将互相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资源支持,以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3. 双方将分享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并共同商议其使用和保护事宜。
4. 双方将定期举行工作会议,讨论项目进展和解决可能出现的
问题。
4. 合作期限
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 X 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计算。
5. 终止条款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经提前通知并在合理期限内
无法解决,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6. 保密条款
双方理解并同意,根据合作项目的需要,可以在必要的情况下
共享机密和商业敏感信息。
双方同意对接收到的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并在合作关系终止后继续保密义务。
7.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合作协议将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在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合同签订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8. 其他事项
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通过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
双方代表已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的内容,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协同创新中心合作协定(组织)
协同创新中心合作协定(组织)一、背景为了促进协同创新和加强合作,以下组织(以下称为"合作组织")决定成立协同创新中心并签订本协定。
二、目的本协定的目的是确定协同创新中心合作的原则、框架和责任,以实现双方的共同利益和目标。
三、合作内容1. 合作领域合作组织将在以下领域展开合作:- 创新研究和开发- 学术交流和人员培训- 项目合作和技术转让2. 工作方式双方将通过以下方式合作:- 共同开展创新研究项目- 交换研究经验和成果- 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知识- 举办研讨会和学术活动3. 资源共享双方同意共享以下资源:- 研究设备和实验室- 数据和信息- 学术文献和研究成果四、权利与义务1. 权利双方享有以下权利:- 使用合作中心的设施和资源- 参与合作项目和活动- 共享合作成果和知识产权2. 义务双方承担以下义务:- 积极参与合作项目和活动- 守信履约,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 及时交付合作成果和报告五、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对涉及商业机密和保密信息的内容进行保密,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这些信息的安全。
六、期限和终止本协定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在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延长合作期限。
双方一致同意中止或终止合作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七、争议解决对于合作中可能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解决。
八、其他条款本协定的变更、补充或废除,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任何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决定。
以上为《协同创新中心合作协定(组织)》的主要内容,双方一致同意遵守并履行协议中的各项规定。
协同创新中心合作协定(组织)
协同创新中心合作协定(组织)介绍本协定旨在建立一项协同创新的合作关系,为参与组织提供一个平台,以促进创新和知识共享。
通过共同合作,我们将共享资源、专业知识和经验,以推动创新和研发。
目标本合作协定的主要目标如下:1. 在协同创新中心的框架下,组织之间展开合作,促进创新和技术发展。
2. 利用各组织的资源和能力,共同推动研发项目的进展,并实现合作成果的最大化。
3. 积极开展知识共享和技术转让,以提高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4. 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项目,建立明确的保护机制,确保合作成果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5. 加强组织间的交流和合作,共同推动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合作内容本协定涵盖以下合作内容:1. 共同开展研发项目:各组织将共同制定研发计划和目标,并共享研究设备、实验室以及人员资源。
2. 知识共享和技术转让:各组织将共享研究成果、专利技术和商业化经验,以促进创新和技术发展。
3. 人员交流和培训:各组织可派遣研究人员进行交流和培训,以促进人才培养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4. 共同申请项目资金:各组织将共同协商并申请项目资金,用于支持共同的研发项目和实验设备购置。
责任和权益1. 各组织在合作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保护合作的合法权益。
2. 合作成果的所有权归双方共同享有,双方应就合作成果的商业化和知识产权保护达成一致。
3. 双方都有权解除合作协定,但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妥善处理合作期间的事务。
保密条款双方应遵守保密协议,并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予以保密。
期限和终止本协定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
合作双方可在协定期满前商议延期或终止协定。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合作协定受【适用法律】的管辖,并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争议或纠纷。
请确保在签署之前,双方充分了解并同意以上内容。
国家云计算知识产权(重庆)试验区正式授牌
国家云计算知识产权(重庆)试验区正式授牌
佚名
【期刊名称】《卫星电视与宽带多媒体》
【年(卷),期】2012(000)020
【摘要】9月27日,知识产权支撑产业集群发展--重庆云计算产业专利分析项目成果发布会在重庆市科技大厦召开。
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为国家云计算知识产权(重庆)试验区授牌。
【总页数】1页(P13-1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244.9
【相关文献】
1.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重庆开放发展迈入新时代 [J], 曾睿
2.“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国家物联网云计算试点示范、国家创新能力建设”授牌表彰大会在深圳召开 [J], 无
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云计算知识产权(重庆)试验区工作方案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J],
4.“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国家物联网云计算试点示范,国家创新能力建设”授牌表彰大会在深圳召开 [J],
5.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专利代办处正式挂牌运行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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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创新中心生成机理与实证研究
协同创新中心生成机理与实证研究在当今竞争激烈的时代,创新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力量。
而协同创新中心作为一种新型的创新组织模式,正逐渐受到广泛关注。
协同创新中心通过整合不同主体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了创新要素的高效配置和协同作用,从而大大提高了创新的效率和质量。
那么,协同创新中心是如何生成的呢?其背后的机理又是什么?为了深入探究这些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的研究。
一、协同创新中心的概念与特点协同创新中心是指由多个创新主体(如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共同组成的,以协同创新为目标,通过整合资源、共享知识、协同研发等方式,实现创新成果的高效产出和应用的创新组织。
协同创新中心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1、多元主体参与:协同创新中心通常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多个不同类型的主体组成,各方在创新过程中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推动创新活动的开展。
2、资源整合与共享:通过整合各方的人才、资金、技术、设备等创新资源,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利用,提高创新资源的利用效率。
3、协同创新机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协同创新机制,包括沟通协调机制、利益分配机制、风险分担机制等,确保各方能够紧密合作,共同攻克创新难题。
4、创新成果转化:注重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通过与市场的紧密对接,将创新成果迅速推向市场,实现创新价值的最大化。
二、协同创新中心的生成机理1、需求驱动市场需求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是协同创新中心生成的重要驱动力。
当企业面临市场竞争的压力,需要不断推出新产品、新技术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时,就会产生强烈的创新需求。
高校和科研机构也需要通过解决实际问题来提升自身的科研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这种共同的需求促使各方走到一起,形成协同创新中心,共同开展创新活动。
2、资源互补不同创新主体拥有不同的创新资源和优势。
企业具有丰富的市场经验、资金和生产能力;高校和科研机构则拥有雄厚的科研实力、人才和前沿的技术。
通过协同创新,各方可以实现资源的互补,将各自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提高创新的成功率和效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保护知识产权
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6.12
•【字号】渝办发[2006]132号
•【施行日期】2006.06.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办
公室的通知
(渝办发〔2006〕13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主要职责和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06〕26号),经市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办公室(简称市保知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督办重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组织开展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培训、宣传、教育等活动,负责重庆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网和重庆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中心的建立和管理等工作。
市保知办设在市经委,与重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市经委副主任吴光兼任。
各区县(自治县、市)要相应成立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办公室,进一步落实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召开知识产权联盟座谈会的通知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召开知识产权联盟座谈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1.10.31•【字号】•【施行日期】2011.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召开知识产权联盟座谈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和重庆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合作会商有关要求,加快培育超声治疗医疗器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并发展以专利为纽带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探索联盟推动产业发展的模式,决定召开知识产权联盟座谈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11月9日(星期三)9∶50-12∶00二、会议地点重庆工业服务港四楼第一会议室(江北区观音桥建新北路8号阳光城车站旁)三、参会人员(一)企事业单位代表1、重庆市超声治疗医疗器械联盟发起单位有关负责人;2、部分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名单见附件一)。
(二)高校西南政法大学和重庆理工大学相关专家。
(三)专利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在渝专利代理机构和开展知识产权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代表。
四、主要内容(一)市知识产权局领导介绍联盟成立的背景;(二)重庆市超声治疗医疗器械联盟成员审议章程,联盟挂牌;(三)邀请北京知名专家介绍联盟经验;(四)与会代表交流发言。
五、其他事项(一)请参会代表于11月9日9:30在观音桥创意广场,参加第五届中国专利周重庆展示交易会开幕式(重庆工业服务港一楼外广场)。
(二)请于11月7日17:00前,将参会回执传真至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联系人:许雄 67512851(传真)139****2186电子邮箱:****************附件:1.部分企事业单位名单2.会议回执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附件1:部分企事业单位名单1、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4、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5、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6、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7、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8、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9、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11、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2、重庆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重庆博恩富克医疗设备有限公司;14、重庆杜克高压密封件有限公司;15、重庆金山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6、重庆西山科技有限公司;17、重庆山外山科技有限公司;18、重庆隆鑫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重庆博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2、重庆希尔康血液净化器材研发有限公司;23、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重庆赛力盟电机有限责任公司;25、庆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6、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27、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重庆银翔摩托车(集团)有限公司;29、重庆锦晖陶瓷有限公司;30、重庆昌元化工有限公司;31、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2、西南铝业(集团)有限公司;33、重庆博耐特汽车电气有限公司;34、重庆川东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35、重庆华伟联龙科技有限公司;36、重庆神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7、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38、重庆大唐测控技术有限公司;39、重庆水泵厂有限责任公司;40、重庆鑫源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协同创新中心合作协议-合规版
协同创新中心合作协议-合规版本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是由以下各方自愿且平等地订立,目的是为建立协同创新中心,促进合作项目的实施和推进双方的共同发展。
1. 背景协同创新中心是由合作双方共同设立的创新实验室,旨在围绕某一特定领域或项目,进行技术研究与开发,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的产生。
2. 合作内容2.1 合作项目合作双方应共同确定合作项目的具体内容、目标和时间表,并制定实施计划。
2.2 项目成果共享合作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技术成果等应当共同享有,并按照约定进行合理的利益分配。
2.3 资源共享合作双方应共享相关研发、设备、设施、人力资源等必要的资源,以支持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3. 知识产权及保密3.1 知识产权归属在合作项目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应协商确定知识产权的管理和运用方式。
3.2 保密义务合作双方应对涉及到合作项目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予以保密,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泄露。
3.3 保密期限保密义务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持续至合作项目完成之后的一定期限,具体期限由合作双方协商确定。
4. 终止与解除4.1 终止原因本协议可因以下原因之一而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 一方违反协议条款,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纠正;-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严重影响合作项目的继续进行。
4.2 解除条款协议解除时,应对已完成或进行中的合作项目做出适当的结算和资产分配安排,并处理好双方间的合作关系转移。
5. 争议解决协议的履行和解释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对于因协议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应提交至相关法院进行裁决。
6. 其他协议如需修改或补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的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协商确定的有效期)__。
任何一方在协议到期前__(协商确定的提前通知期限)__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作,本协议即告终止。
我国第一批71个协同创新中心(“2011”计划)名单列表
我国第一批71个协同创新中心(“2011”计划)名单列表:1、科学与社会协同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学部,清华大学2、气候变化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学部,北京大学3、肿瘤学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山大学,复旦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4、天津化学化工协同创新中心:南开大学,天津大学5、量子调控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6、量子物质科学协同创新中心: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7、太空信息工程协同创新中心: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卫星测控中心,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西安分院,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8、先进地面交通创新联盟:北京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9、绿色交通技术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武汉理工大学,长安大学,大连海事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10、生物技术药物研发与成果转化协同创新联盟:四川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11、国家清洁能源协同创新中心:南京大学,协鑫集团12、中国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同济大学,清华大学,武汉理工大学,重庆大学等13、拓扑材料科学与技术上海协同创新平台: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上海微系统所等14、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15、知识经济与法制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16、中国西部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创新研究中心:西安交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17、主要粮食作物生物学协同创新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18、畜禽健康养殖协同创新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19、合肥物质科学技术中心: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经济学理论与实践协同创新中心:上海财经大学,清华大学,西南财经大学21、中华创新药物联合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台湾大学、香港大学、澳门大学22、“两型社会”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武汉大学,湖南科技大学23、玉米水稻小麦生物学协同创新中心: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24、能源材料化学协同创新中心:厦门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5、生物医用材料2011协同创新中心:四川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武汉大学26、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钢铁研究总院27、水安全与水科学协同创新中心:河海大学,清华大学,长江三峡集团28、先进磷化工技术与装备协同创新联盟:四川大学,厦门大学,清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武汉工程大学29、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南大学30、特殊区域公路大通道协同创新中心:长安大学牵头,同济大学、大连海事大学、长沙理工大学、重庆交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司、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协同31、长江黄金水道绿色和安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武汉理工大学,河海大学,重庆交通大学,上海海事大学,长沙理工大学32、阻燃材料与技术协同创新联盟:四川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浙江大学,东北林业大学,**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等33、雷达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空军装备研究院,海军装备研究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三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五院,中科院电子所34、马克思主义协同创新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中央编译局,中国社会科学院35、农业高效用水协同创新中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武汉大学36、有机发光显示(OLED)协同创新中心:华南理工大学,清华大学,上海大学,东南大学37、中国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协同创新中心:西南财经大学,国家审计署,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38、山西煤炭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协同创新中心: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中科院山西煤化所,焦煤集团,太重煤机等单位39、无线通信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东南大学,清华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重庆邮电大学40、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与评估协同创新中心: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国家气象中心,国家气候中心,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41、中国文化“走出去”协同创新中心: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罗马大学,国际汉学会42、中国财政发展2011协同创新中心: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东北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43、现代中药协同创新中心: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浙江大学药学院中药科学与工程学系、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44、首都世界城市顺畅交通协同创新中心:北京工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清华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局**交通管理局、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政路桥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5、高端制造装备协同创新中心: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46、膜分离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天津工业大学牵头,由天津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天津大学、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及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成。
重庆市成立协同创新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重庆市成立协同创新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作者:暂无
来源:《创新科技》 2014年第7期
近日,重庆市依托重庆大学正式成立协同创新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重庆市协同创新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由重庆市科委、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重庆市教委、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共同批准设立,是重庆市贯彻落实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解决全市协同创新体制中知识产权问题、保护创新成果的有力举措。
研究中心的成立将成为服务于政府、联系于企业的纽带,标志着重庆市高校对知识产权的作用发展到面向社会的服务,有利于将政府部门掌握的公共资源及社会需求有效的配置及便捷地传递给高校及研究机构,以使知识产权在重庆的发展更加科学化。
中心成立后,将按照开放、汇聚、融合的原则组建专家团队,围绕重点研究当前在协同创新体制中急需解决的知识产权问题,厘清创新成果归属,保护创新成果,协调各方权益分享;为全市乃至全国的协同创新中心提供知识产权支撑、规划知识产权战略、培养及培训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知识产权咨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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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创新中心2018年度知识产权专项研究项目申报书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指导老师:职称:
填表日期:年月日
重庆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创新中心
2018年制
项目负责人承诺:
本人承诺对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研究过程及最终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如获准立项,承诺以本申报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重庆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创新中心有权使用本课题研究取得的数据、资料及发表的论文。
若填报失实、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填表须知
一、申请要求和截止时间详见有关课题申报通知。
二、申请人填写前应仔细阅读课题申报通知。
三、课题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本申请书,填报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关键和重点。
四、本申请书以Word格式电子版文件以“申请人+课题名称”为邮件和附件标
题同时发至指定的电子邮箱,并按邮件回复交送纸质件。
五、凡递交的申报书及附件概不退还,请申请人自备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