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丰满区送配电小区动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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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丰满区城区小学(含高新实验小学)学区划片方案

吉林市丰满区城区小学(含高新实验小学)学区划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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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丰满区城区小学(含高新实验小学)学区划分方案行政学街社区小区\楼房区校道丰满区丰满区第一实验小学泰山街道华西社区烽火B区A楼,烽火B区B楼,烽火B区C楼,教工小区,延庆楼,税务楼,环保局楼,公路五处楼。

实化社区园丁园小区,宝山0#、1#、2#,宝山综合,设备厂1#、2#、3#,恒泰馨居,园丁园1#、2#。

滨江社区林业三十一号楼。

公园社区林业局37#、39#。

翰林苑社区翰林院小区。

高新街道枫林社区工具小区,松花江大厦。

华科社区裕丰景苑,世纪花园,高新B区,江滨公寓楼,阳光水岸,深圳街综合楼,新基业科技园,文化宫住宅楼,盈胜毓园,科贸小区,大禹综合楼,梧泰综合楼,区科贸公寓,高新C区,阳光翠苑,裕丰苑。

恒厦社区90-3综合楼,轻型住宅,设备厂住宅,交通局90#,建丰小区,商贸小区,高新花园小区,商校楼,红楼,龙润高层,消防队楼,外贸100#,送配电小区,恒山花园,光明新村20#、21#、22#、23#、24#、27#、28#、29#。

园艺社区富海丽苑,荣邦新城,中华雅苑。

日升社区日升北,万星现代城,中华景苑。

丰满区第二实验小学高新街道紫金社区锦绣江南小区。

紫光社区紫光绅苑一期、二期,五星国际城。

园艺社区园艺东、西区,万星亲亲家园南、北区,二教住宅,二中住宅,工商银行住宅,瀚邦文苑,厦门街3#、5#、6#、7#、8#。

医科社区颐馨小区,公寓小区2#、3#、4#、5#、6#,华强小区7#,教工小区B座、C座、D座,广电小区(含广电平房),盈胜7080小区,卓越上乘小区,大林兴隆家园,预制板小区。

师苑社区师院二区。

日升社区天鸿嘉园,联大小区,深圳花园小区,日升南小区,卓越方舟,松白嘉园小区。

万隆一区小区,警校住宅1#、2#,光明新村3#、4#、5#、6#、7#、9#、10#、11#、12#、13#、14#、15#、16#、17#、18#、19#、25#、26#,胜丰小区,水文局住宅,档案馆住宅,石油住宅,传播学院住宅。

吉林市三年内拆迁计划

吉林市三年内拆迁计划

吉林市三年内拆迁计划吉林市三年内拆迁计划:城市发展与民众权益的平衡引言:吉林市,作为中国东北的重要城市,正处于城市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了加快城市建设进程,促进城市发展,吉林市政府于近期宣布了一项三年内拆迁计划。

这一计划旨在推动城市功能升级、改善居住环境、增加城市的美观程度,并为民众提供更好的交通、教育和医疗服务。

然而,这个拆迁计划也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议,涉及城市管理、民众权益保护以及社会公平等问题。

本文将探讨吉林市三年内拆迁计划的背景与意义,分析相关问题,并提出个人观点。

第一部分:背景与意义1. 吉林市城市发展的现状及需求(提及指定主题文字:吉林市)吉林市位于中国东北,是吉林省的省会城市。

自改革开放以来,吉林市经济不断发展,城市规模逐渐壮大。

然而,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城市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老旧小区、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

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城市发展需求,吉林市政府决定启动三年内拆迁计划,以进行城市规划和改造。

2. 拆迁计划的背景与目标(提及指定主题文字:三年内拆迁计划)吉林市三年内拆迁计划的背景是城市发展的需求与城市改造的目标相结合。

该计划旨在通过拆迁行动,清理老旧、空置、危险房屋,提升城市面貌;优化城市规划,改善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现代化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这些目标将使吉林市成为一个更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

第二部分:争议与问题分析1. 拆迁计划对民众的影响与权益保护(提及指定主题文字:拆迁计划、民众权益)拆迁行动对居民的生活产生直接影响。

拆迁可以提供改善居住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机会;另拆迁也可能导致居民的生活被打乱,丧失原有的社交网络和情感依托。

在拆迁过程中,政府应注重民众权益的保护,确保公平补偿和合理安置,避免对民众的不可预期损失。

2. 拆迁计划的环境与历史遗产保护(提及指定主题文字:拆迁计划、城市发展)拆迁计划可能牵涉到历史遗产和环境保护的问题。

在确保城市发展的应尽量保护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以保留城市的独特魅力。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货币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货币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搬迁拆迁安置土地征用与有偿使用【发文字号】吉市政函[2016]91号【发布部门】吉林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4.19【实施日期】2016.05.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吉市政函〔2016〕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吉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市人民政府2016年4月19日吉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若干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尽力改善棚户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进一步拓宽棚户区改造项目多元化安置渠道,满足棚户区居民多样化安置需求,保障棚户区居民“早安置、早改善、早受益”,根据国家、省棚户区改造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不含外五县(市)及乡镇和村庄规划区,下同)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货币化补偿包括货币补偿、被征收人用货币补偿款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规定购置房屋以及作出征收决定的政府组织购置房屋补偿等三种方式。

作出征收决定的政府应当根据征收项目情况,合理确定货币化补偿的具体方式,并在征收补偿方案中予以公布。

第四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本市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回迁区项目,被征收人要求房屋产权调换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政府组织购置商品住房补偿。

作出征收决定的政府组织购置商品住房补偿的,应当按照房屋产权调换有关规定执行;政府应当购置符合房屋产权调换户型要求的普通商品住房补偿,原则上优先选择在被征收房屋同类地段购置,同类地段不具备购置条件的,应当选择在符合条件的就近地段购置;政府应当将购置商品住房的位置、户型、价格等信息在征收补偿方案中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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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丰满区送配电小区动迁公告

吉林市丰满区送配电小区动迁公告

吉林市丰满区送配电小区动迁公告一、背景介绍吉林市丰满区作为吉林市的一个重要区域,积极推进城市建设和发展。

为了满足居民对更好居住环境的需求,丰满区决定进行送配电小区动迁工作。

本公告旨在向广大居民宣布有关具体细节和措施,以便居民了解情况并做好相关准备。

二、动迁原因及意义动迁工作是为了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环境,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

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吉林市丰满区决定进行送配电小区动迁工作,旨在解决以下问题:1.供电不足:当前的供电设施已无法满足居民的正常用电需求,经常出现电力不稳定等问题。

2.建筑老旧:部分送配电小区的建筑过于老旧,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现代化住房标准。

3.城市规划:动迁工作是为了推动城市规划的进展,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功能。

三、动迁方案为保证动迁工作顺利进行,吉林市丰满区制定了以下动迁方案:1. 选择新址吉林市丰满区已经选定了新的送配电小区地点,新址地处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能够满足用户的基本生活需求。

该地区还有较多的发展潜力,将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

2. 制定搬迁计划吉林市丰满区将制定详细的搬迁计划,按照先期拆迁、新址建设、居民搬迁的顺序进行。

居民将按照搬迁计划逐步搬迁到新址,确保居民的权益得到保障。

3. 提供搬迁补助为减轻居民的经济负担,吉林市丰满区将提供搬迁补助。

具体的补助标准和发放方式将在后续公告中向居民做出详细说明。

4. 安置措施为了方便居民的居住和生活,吉林市丰满区将提供完善的安置措施。

新的送配电小区将配备学校、医疗机构、商场等基础设施,以满足居民的各种需求。

四、动迁工作流程为确保动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吉林市丰满区将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政府通告:通过公告、媒体等渠道向广大居民宣布动迁相关信息和细节。

2.居民调查:政府将通过走访、电话等方式开展居民调查,了解居民的意见和需求。

3.拆迁协商:政府将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制定详细的拆迁方案,并与居民进行协商,尽量满足居民的合理要求。

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3年修改)

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3年修改)

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3年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6.28•【字号】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3〕第1号•【施行日期】2023.06.28•【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3年3月29日吉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3年7月26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2022年9月20日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改2023年5月30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确需市人民政府征收的,由市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在各类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征收房屋的,由开发区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和协调指导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组织实施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市)、区发展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财政、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五条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经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以受委托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业务。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转让受托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

第六条市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实行业绩考核和年度审核,并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信用档案管理系统,考核结果和年度审核结果由市房屋征收部门统一在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大兰旗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大兰旗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大兰旗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补偿条例》),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丰满区人民政府拟对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大兰旗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征收范围:地块一东至项目征地界、南至松江南路、西至环山街、北至松滨路;地块二东至规划街、南至规划路、西至环山街、北至项目征地界;地块三东至规划街、南至松江南路、西至蓝旗街、北至松滨路;地块四东至规划街、南至松江南路、西至规划街、北至松滨路。

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如下:一、住宅房屋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一)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二)房屋产权调换1、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按期搬迁的,给予下列补助和奖励,产权归被征收人所有。

(1)产权调换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比被征收房屋增加10%,10%的面积不足9平方米的,增至9平方米;被征收人不需交付原面积部分的差价款和增加面积部分的价款;(2)被征收房屋为被征收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唯一住所的,按照本款第(1)项规定,确定的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未达到一室设计最小户型面积的,无偿增至一室设计最小户型面积;(3)产权调换房屋土地级别每低于被征收房屋土地级别一级,套内建筑面积除按照本款第(1)项、第(2)项规定执行外,再无偿增加5%,5%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增至5平方米;(4)按本款第(1)项、第(2)项、第(3)项规定计算出被征收人应得产权调换房屋的面积后,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大于且最接近该面积的设计户型(即就近上靠),也可以选择小于该面积的户型。

吉林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条例(95)-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七十四号

吉林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条例(95)-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七十四号

吉林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条例(95)正文:---------------------------------------------------------------------------------------------------------------------------------------------------- 吉林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条例(1995年7月3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七十四号)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吉林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条例第五条规定的搬迁期限,实施中住宅应按15天执行,非住宅应按20天执行。

第三条凡需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除须按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到计划、城市规划、土地、消防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取得相关许可证,并须具备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条件,方可向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四条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拆迁期限是指回迁期限,七层以下(含本数)不得超过18个月(2个自然年内),八层至十五层(均含本数)不得超过3年,十五层以上不得超过4年。

第五条按条例第十条办理的,暂停办理期限超过12个月的可自行解冻。

拆迁人因故不能实施拆迁的,应及时作出报告,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向有关部门发出解除暂停办理的通知。

第六条按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办理房屋评估和灭籍手续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房屋评估和灭籍申请书之日起十日内办结评估和灭籍手续,并按有关规定限期拆除。

按本款第(四)项规定签定书面协议,必须使用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房屋拆迁协议书。

第七条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搬迁过渡补助费包括搬家补助费。

拆除住宅房屋,拆迁人应自房屋拆除之日起6个月内将搬家补助费、搬迁过渡补助费、越冬补助费付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

每逾期1个月(未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加发应发补助费总额的3%。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棚户区中危旧房改造有关规定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棚户区中危旧房改造有关规定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棚户区中危旧房改造有关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04•【字号】吉市政发[2008]6号•【施行日期】2008.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棚户区中危旧房改造有关规定的通知(吉市政发〔2008〕6号)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吉林市棚户区中危旧房改造有关规定》已经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吉林市人民政府二○○八年六月四日吉林市棚户区中危旧房改造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重点棚户区中危旧房改造工作,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5〕34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我市棚户区中危旧房居民居住条件和加快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棚户区中危旧房的界定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建设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配套生活设施老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住宅楼,以及经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的住宅楼,可确定为危旧房。

二、改造目标和原则(一)三年内基本上消灭建成区内火炕楼。

(二)对居住密集区内安全隐患大和主要街路两侧有碍观瞻的危旧房优先改造。

(三)政府组织,规划先行,规范操作。

三、操作方式采取政府组织、土地收储为主、市场化运作为辅的方式操作实施。

(一)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优先选择危旧房改造项目并组织实施。

(二)大企业自有生活区、单位自管产或公企房屋危旧房改造项目,可由产权单位改造,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并实施监管。

(三)土地收储与产权单位实施以外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可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实施。

通过土地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确定项目改造实施单位。

四、改造政策棚户区中危旧房改造项目享受下列政策:(一)土地使用政策。

危旧房改造项目用地土地出让金政策性返投比例依据项目综合经济测算情况确定。

吉林市丰满区送配电小区动迁公告

吉林市丰满区送配电小区动迁公告

吉林市丰满区送配电小区动迁公告正文:吉林市丰满区送配电小区动迁公告亲爱的居民们:寒冬将至,百忙之中,我们谨向您送上一份动迁公告。

为了优化城市发展格局,提高市民生活品质,吉林市丰满区将对送配电小区进行一次重大改造。

此次动迁公告旨在通知居民们有关动迁相关的规定和注意事项,保证此次动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详细信息:一、动迁原因及计划目前的送配电小区建设已有数十年历史,已经出现了一些老旧设施以及安全隐患。

通过此次动迁项目,我们将进行地面设施的更新和优化,提高供电质量,保障您的生活用电安全。

计划于明年春季开始实施,预计工期为半年。

二、动迁政策与补偿居民们的切身利益是我们考虑的重点。

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动迁过程中,您将享受相应的补偿措施。

我们将根据您居住的面积,以及居住时间的长短,进行合理的货币补偿,并提供合适的临时居住安排。

同时,我们也将安排专业人员全程指导您的搬迁工作,确保您的财产安全。

三、动迁期间的注意事项1. 居民们须全面配合动迁工作,遵守相关规定,并积极参与相关会议,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 垃圾分类工作是动迁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请各位居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处理。

3. 请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在搬迁过程中进行核对并做好清点工作。

4.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的地方,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服务和解答疑惑。

四、联络方式为了方便居民们与我们联系,我们设立了动迁服务热线。

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XXXXXXXXXXX。

通过以上公告的发布,我们希望能够做到信息公开、沟通畅通,让居民们对此次动迁工作有充分的了解和参与。

我们深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这次动迁工作将会顺利进行,为社区居民提供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最后,我们真诚感谢您多年以来对我们的支持和配合,也希望各位居民能够理解并配合此次动迁工作。

让我们一同努力,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家园。

特此公告。

吉林市丰满区动迁办公室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吉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吉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最新吉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总3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最新吉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的补偿可以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

拆除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适当作价补偿。

拆除违章建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给予适当补偿,但核发证照已明确不予补偿的除外。

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面积计算。

作价补偿的金额按照所拆房屋建>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房屋成新计算。

第二十三条拆除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按照下列规定予以补偿:(一)拆迁人应当按原性质、原规模予以重新或者由产权单位自建,建后产权仍属原房屋所有人,拆迁人负担其全部费用;(二)拆迁人按照房屋重置价格给予补偿;(三)县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本条(一)、(二)项规定的补偿形式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

拆除私有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非住宅房屋,原则上偿还的建>面积不得少于原拆除房屋建>面积,差价结算办法按下列规定执行:(一)偿还建>面积与原面积相等,按照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二)偿还建>面积大于原面积,其等量部分,按照本条第(一)项执行,其超过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三)偿还建>面积小于原面积,其等量部分,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其不足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拆迁国有非住宅房屋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其结算差价问题,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国有和集体所有住宅房屋,其偿还面积与原面积相等时,互不结算差价;其偿还面积大于或小于面积时,其超出或不足原面积部分,按照房屋重置价格结算。

新城雅居小区二期A区小区供电工程(正式用电)二次公告

新城雅居小区二期A区小区供电工程(正式用电)二次公告

新城雅居小区二期A区小区供电工程(正式用电)二次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城雅居小区二期A区小区供电工程(正式用电)已由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房地产开发项目批准书(2018)城开字0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吉林市北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新城雅居小区二期A区小区供电工程(正式用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最高限价:5033667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2.3工程建设地点:红旗街北侧,松江南路南侧,吉林大街西侧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己落实。

2.5计划工期:2020年1月15日——2020年12月31日(共计352日历天)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和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许可证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的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林市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还应按照吉市城建发(2017)71号文件的要求办理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表,否则投标无效。

吉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4修改)

吉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4修改)

吉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5修改)【法规类别】搬迁拆迁安置【发文字号】吉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6号【批准部门】吉林省人大(含常委会)【批准日期】2005.01.20【发布部门】吉林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05.01.20【实施日期】2005.04.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吉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2年9月25日吉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2002年11月28日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2004年12月28日吉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改2005年1月20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市房屋拆迁管理机构负责房屋拆迁的日常管理工作。

规划、房地产、国土、物价、公安、工商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第五条房屋拆迁实行许可证制度。

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房屋拆迁。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机构提交下列资料:(一)拆迁申请(包括拆迁计划、拆迁方案);(二)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拆迁范围图;(四)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五)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已按规定转入指定专用帐户的证明;(六)产权清晰、无权利负担的安置用房证明;(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北大湖核心区电力迁改和供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北大湖核心区电力迁改和供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北大湖核心区电力迁改和供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1.15•【字号】吉市发改能源审批发〔2021〕9号•【施行日期】2021.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关于吉林北大湖核心区电力迁改和供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林北大湖体育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报来《关于报批吉林北大湖核心区电力迁改和供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北管请字〔202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长春市工程咨询公司《关于吉林北大湖核心区电力改迁和供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长咨评字〔2021〕6号)及有关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为保证电力供应稳定,促进北大湖开发区冰雪产业发展。

同意建设吉林北大湖核心区电力迁改和供电工程(项目代码:2101-220200-04-01-636466),项目建设单位为吉林北大湖体育旅游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吉林北大湖开发区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北游变66kV 进线电缆土建部分,长度为1.8公里;改迁66kV永湖甲线、永湖乙线(南沟村-北大湖滑雪场段),新建双回线路7.55公里(架空钢管杆6.98公里、电缆线路0.57公里),拆除原线路12.65公里;新建北游变--北大湖变电站(北大湖滑雪场开闭所)1回10kV联络电缆线路,总长度4.88公里。

四、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为729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989万元、安装工程费2179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1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03万元、基本预备费83万元、建设期利息348 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2021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

五、建设工期24个月。

六、招投标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招标内容附后。

七、下步工作要求请吉林北大湖体育旅游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抓紧办理开工前各项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报我委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后再开工建设。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维修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维修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维修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7.07•【字号】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2〕53号•【施行日期】2022.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维修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丰满区发改局:你单位报来《关于报批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维修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吉丰发改字〔2022〕3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维修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报告》(吉轻工评字〔2022〕32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中城城园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市丰满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维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2〕20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吉林市丰满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维修项目(项目代码:2204-220200-04-02-552732)。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改造19个小区,涉及2626户,50栋建筑,建筑面积27.71万平方米,维修平屋面防水(不上人)45842.89平方米、女儿墙屋檐防水9949.11平方米、女儿墙屋檐维修7906.76平方米、雨水落水管8149.4米;楼梯间顶棚涂料12354平方米、墙面涂料36172平方米、扶手刷漆4735.74米;外墙涂料粉刷107559平方米、拆除新建散水6312.61平方米,更换单元门、照明以及楼栋、单元、楼层、住户标识牌等附属设施。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0年吉林市丰满区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维修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0年吉林市丰满区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维修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0年吉林市丰满区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维修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28•【字号】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0〕224号•【施行日期】2020.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关于2020年吉林市丰满区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维修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丰满区发改局:报来《关于报批2020年吉林市丰满区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维修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吉丰发改字〔2020〕5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吉林省凯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0年吉林市丰满区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维修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吉凯评字〔2020〕809号)提出的审查意见及有关文件,经研究认为,由镇赉县广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吉林省永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基本符合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0年吉林市丰满区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维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0〕138号)的要求,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改造厚丰小区、长虹小区、市政小区共3个小区,14栋建筑,涉及住户1074户,总建筑面积70238平方米。

包括改造屋面防水14225.80平方米、粉刷外墙48020.38平方米;楼道内墙粉刷14511.96平方米、顶棚6685.12平方米、内墙修复234.18平方米,楼梯间扶手栏杆刷漆1905米;改造散水2378.99平方米、更换单元门67套、楼道灯472盏、安装对讲系统1074套、设置各类标识牌486个;以及增设楼道转角凳和线槽、管道装饰、楼道踏步修缮、车辆识别道闸等其他配套设施。

二、技术指标一布两浆(抗裂砂浆复合耐碱玻纤网格布),屋面防水等级II级,环氧铁红防锈漆,用电负荷等级三级,24W节能光源,镀锌钢板可视楼宇门,100x60mmPVC 阻燃开口线槽,电力电缆UPVC40套管,弱电金属线槽,JDG15保护管。

吉林市丰满区委培生安置方案

吉林市丰满区委培生安置方案

吉林市丰满区委培生安置方案
根据《吉林市丰满区委培生安置》(国务院令第590号)规定,以及吉林市丰满区委培生安置工作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粮干校安置区(三期)项目范围内房屋进行征收丰满区委培生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
加快旧城改造步伐、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位。

二、征收范围
一中南宿舍2号楼及周边
(具体征收区域详见征收界限图)
三、征收部门
宿州市埇桥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四、征收实施单位
宿州市埇桥区南关街道办事处。

五、房屋被征收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六、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具体补偿方式及补偿标准见《粮干校安置区(三期)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七、被征收人应按照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9月9日期限内与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并腾空房屋交付给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与征收部门签订
补偿协议的,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将依法作出补偿决定或履行房屋拆除程序。

八、被征收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满区华星51号楼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满区华星51号楼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满区华星51号楼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4.16•【字号】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1〕47号•【施行日期】2021.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城市建设正文关于丰满区华星51号楼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丰满区发改局:报来《关于报批丰满区华星51号楼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丰发改字〔2021〕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海南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报送丰满区华星51号楼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报告》(琼咨吉综JL21-0033)及有关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为完成省、市确定的棚改任务,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项目建设必要、可行,同意建设丰满区华星51号楼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104-220200-04-01-800506)。

项目建设单位为吉林市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丰满区长江街与平山胡同交汇处原址空地。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055平方米,建设8层住宅楼1栋,总建筑面积7747.3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7347.53平方米,地下建筑399.80平方米。

以及配套管网、道路等附属工程。

项目建成后可安置总户数65户,其中,回迁住宅63户、商业网点2户。

四、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2494.3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989.77万元、设备购置费154.5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165.24万元、基本预备费184.77万元。

资金来源为丰满区财政资金。

五、建设工期15个月。

六、招投标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招标内容附后。

七、下步工作要求请吉林市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抓紧办理开工前各项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报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后再开工建设。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2016年老旧小区宜居综合改造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2016年老旧小区宜居综合改造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2016年老旧小区宜居综合改造及街巷整治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搬迁拆迁安置【发文字号】吉市政办函[2016]46号【发布部门】吉林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7.20【实施日期】2016.07.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2016年老旧小区宜居综合改造及街巷整治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办函〔2016〕46号)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吉林市2016年老旧小区宜居综合改造及街巷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7月20日吉林市2016年老旧小区宜居综合改造及街巷整治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良好人居环境,加快文明吉林、幸福吉林建设,按照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决定对老旧小区进行宜居综合改造,对街巷进行综合整治,为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改造整治内容2016年对建筑面积400万平方米的57个住宅小区进行宜居综合改造,对65.7万平方米的88条支路、47条胡同和46条小区巷路进行整治,优化居民生活环境。

具体包括:(一)道路整修,安砌边石界石、疏通下水、更换破损井盖、改造老旧污水管线。

(二)对裸露地面进行硬覆盖或软覆盖。

(三)美化绿化,补植或增种树木、修建花坛、种植花卉、铺设草坪。

(四)照明系统维修,安装或更换庭院灯、楼道灯。

(五)增设停车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设备。

(六)对上下水、燃气、供热、电力、通讯等管网及线路、线缆进行清理改造。

(七)拆除住宅区内的违章建筑。

二、改造整治标准道路平整、无破损;边石界石无缺失;下水井无塌陷、井盖无破损;破损绿化得到修复;无违章建筑;小区配套管网符合总体规划和使用要求;电力设施设备使用安全、完好;电力和通讯线缆尽量落地;小区内有照明设施;单元门有对讲设施;落实管理责任单位。

未来5年内改造整治范围内需要增设、改造更新的各种管网设施建设,必须与小区、街巷改造整治项目同步进行,整治区域5年内不得进行任何管线建设(抢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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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丰满区送配电小区动迁公告
吉林市丰满区送配电小区动迁公告
尊敬的业主:
您好!根据政府统一部署和有关规范,为了进一步推进城市改造和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吉林市丰满区政府决定对我区送配电小区进行动迁。

我们将尽快有序推进此项工作,为广大业主营造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

一、动迁范围和目标
本次动迁涉及吉林市丰满区境内的送配电小区,共计32个小区,涉及房屋1000余套。

动迁的目标是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提升小区设施设备和居住品质,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

二、动迁方案
为了确保动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吉林市丰满区政府将会安排专业的动迁工作组,对每个小区进行详细勘察和规划。

动迁过程中,将注重与业主的沟通和协商,尊重业主的合法权益,并提供必要的补偿和安置。

同时,政府将加强对动迁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动迁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动迁流程
1. 动迁前勘察:动迁工作组将对每个小区的房屋状况、居民
情况、基础设施等进行勘察,并与业主进行交流,了解每个小区的特殊情况和需求。

2. 动迁方案制定:根据勘察结果和业主需求,政府将制定详
细的动迁方案,包括安置方案、补偿方案等,并与业主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3. 动迁公示:政府将在各个小区门口和居委会进行动迁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公示内容包括动迁方案、补偿标准等,
业主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和建议。

4. 动迁签约:公示期结束后,政府将与每个小区的业主签订
动迁协议,并按照协议进行补偿和安置,协议将详细规定补偿金额、房屋交接时间等重要内容。

5. 房屋交接和搬迁:房屋交接和搬迁工作将由政府统一组织
和安排,保障每个业主的权益,并提供必要的搬迁补助。

四、业主权益保障
政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为每个业主提供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具体保障措施包括:
1. 房屋补偿:根据房屋评估结果,由政府与业主协商确定补
偿金额,确保业主的房屋产权能够得到合理保护。

2. 安置安居:政府将为动迁业主提供合适的安置房,确保每
个业主都能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3. 搬迁补助:政府将为每个搬迁的业主提供一定的搬迁补助,减轻搬迁的经济压力。

4. 移居交通:政府将在搬迁前提前规划好新居周边的交通设施,确保业主的出行便利。

五、动迁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政府将定期向社区公示动迁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各个阶段的实施情况、动迁舆情反映等。

同时,政府还将成立动迁工作咨询热线,为业主提供工作进展情况的查询和投诉处理。

动迁是一项繁琐而复杂的工作,需要政府和业主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吉林市丰满区政府将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帮助每一位业主,确保动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为每个业主营造最优的居住环境。

感谢您的理解和合作!
吉林市丰满区政府
日期:XXXX年XX月XX
综上所述,吉林市丰满区政府在动迁工作中承诺将统一组织和安排,保障每个业主的权益,并提供必要的搬迁补助。

他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为每个业主提供合理的补偿和安置,确保业主的房屋产权得到保护,提供合适的安置房和搬迁补助,规划好新居周边的交通设施,确保业主的出行便利。

政府还承诺定期向社区公示动迁进展情况,并提供咨询热线服务。

他们希望得到业主的理解和合作,并将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帮助每一位业主,确保动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感谢各位业主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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