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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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章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章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生产经营工作的职工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流程,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道德和职业道德保护,职业技能的提高等,具体内容在后续章节中规定。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相关部门和职工应当积极配合。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防治第六条本单位应当雷同职业病危害性质和程度,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向全体职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对职工的工作环境、职位、作业方式等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保护职工免受危害物质侵害,确保职业病发病率低。

第九条本单位应当为职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设施,指导职工正确使用,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职工职业卫生档案,并向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保护职工的个人隐私。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向职工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促进职工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共同维护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第三章职业道德和职业道德保护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倡导职工遵纪守法,勤奋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素养和道德修养,增强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加强职工的工作激励和奖惩机制,奖励表现优秀的职工,惩戒违纪违法的职工,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处理职工的投诉举报,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职工的利益。

第四章职业技能的提高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职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水平,不断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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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模版(6篇)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模版(6篇)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模版一、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预防控制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的存放处、使用处的扬尘防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

落实相关岗位的持证上岗,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扬尘防护口罩,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

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工人作业场所的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个人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每月不少于一次,并指导施工作业人员减少扬尘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二、电焊工尘肺、眼病的预防控制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为电焊工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空间。

2、个人防护措施。

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害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杜绝违章作业,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

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工人作业场所的通风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____小时工作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三、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的预防控制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

机械操作工要持证上岗,提供振动机械防护手套,采取延长换班休息时间,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

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警示标志的悬挂,工人持证上岗,防震手套佩戴,工作时间不超时等情况。

四、油漆工、粉刷工接触有机材料散发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预防控制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加强作业区的通风排气措施。

2、个人防护措施。

相关工种持证上岗,给作业人员提供防护口罩,采取轮流作业,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

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良好通风,工人持证上岗,佩戴口罩,工作时间不超时,并指导提高中毒事故中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五、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的预防控制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对噪音大的机械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噪音污染。

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三篇)

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三篇)

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用人单位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8、国家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9、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0、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1、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12、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13、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二)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三篇)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三篇)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11年发布的一项重要法规。

全文共分为八章四十九条规定,主要规范了职业病的预防与控制,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下面是对该规定的详细解读,总计约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各方共同参与。

三、依法管理,科学决策。

四、综合防控,分类管理。

五、责任明确,倒查追究。

六、技术先进,设备适用。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立足职业病的特点,区别于一般卫生防病工作。

职业病是由于劳动者长期接触和从事某种特殊工作环境和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一般卫生防病工作是指针对常见疾病的防控工作,二者在目标、方法、技术等方面存在差异。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采取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使工作场所的危害程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技术措施包括:改变工艺、工程控制、设备改造、使用代替物等。

管理措施包括:合理布局、周密计划、科学管理、定期检查等。

个体防护措施包括: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岗位培训等。

第五条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台账,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估工作。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护和控制措施,并将其落实到岗位操作、劳动保护和应急处理中。

第七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向劳动者提供相关培训。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定职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后的健康状况,并建立相应的健康档案。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预防机制,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业安全卫生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人事、车队主管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主要负责人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车队主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责:(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一)主要负责人1、全面领导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应负有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

1mz十二3、定期召开职业安全卫生小组会议,听取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问题。

(二)综合部主管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组织审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3、负责组织重点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项目的审查、实施、竣工验收。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实施细则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实施细则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为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障职工享有安全健康的
工作环境,促进我国职业病防治事业的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根据《职业
病防治法》制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对职业病的防治管理工作。

二、防治管理职责
(一)生产经营单位在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时,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护标准》的规定,制定职业病危害现状的评价报告,明确职业病危害程度、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以及职工的职业健康保护措施。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社会公众和职工组织
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监督,并及时向有关社会公众和职工组织反
馈防治情况。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评价,按照《职
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护标准》的规定,制定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将评价结果供社会公众参考。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职业病预防控制的基本原则,采取预防
措施,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暴露,以减少职业病发病风险。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4篇)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4篇)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所有本单位的职工,包括固定和非固定工人、临时工、派遣工、外包工和合同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职业病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疾病,包括职业相关疾病和职业接触疾病。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合法、公正的原则,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单位应加强职业病防治专业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防护意识和素质。

第七条本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防治档案,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八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职业危害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符合职业病防治标准。

第九条对于职业病患者,本单位应及时进行救治,并保证其合法权益。

第十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第十二条本单位应设立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由单位的负责人担任主任,具体成员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和修订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2. 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活动;3. 组织职业病防治培训和技术指导;4. 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5. 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6. 处理职业病患者的救治和合法权益保护;7. 报告职业病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8. 其他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十四条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措施。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职责第十五条本单位的负责人应负主要责任,要求全体职工按规定进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十六条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好宣传教育、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等工作。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1)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

(2)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

(3册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

(4)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

(5)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

(6)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漏检。

(7)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冈。

(8)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
建档。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目录一、前言 (2)二、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体系 (2)1. 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4)2. 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 (5)3. 职业病防治专业队伍 (6)三、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7)1.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8)2.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9)3.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0)4.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11)5. 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 (13)6. 职业病病人保障制度 (14)四、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 (15)1.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操作规程 (17)2.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与维护操作规程 (18)3. 职业健康监护操作规程 (19)4. 职业病诊断与治疗操作规程 (20)5. 职业病病人康复与保障操作规程 (21)五、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 (23)1.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24)2. 职业病防护技能培训 (25)3. 职业病应急处理培训 (25)六、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 (27)1. 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 (27)2. 职业病防治工作检查 (28)3. 职业病防治工作考核 (30)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职业病防治工作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降低职业病对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危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职业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职责,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劳动者,以及为劳动者提供服务的用人单位。

本规章制度遵循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注重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后果评价,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部门负责解释。

职业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3篇)

职业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3篇)

职业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劳动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下称《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公司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包括预防、控制、评估、诊断、治疗和职业康复等各个方面。

第三条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监测、控制等工作。

第四条全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岗位上履行防治职业病的法定职责。

第二章规章制度第五条全公司职工应当按照公司的职业病防治规定,学习并遵守职业病防治知识。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规划、方案、措施。

第七条全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

第八条全公司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登记和监管。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评估第九条全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条例》的规定,对所有工种和岗位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

第十条职业病危害评估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掌握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二)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浓度、剂量和日常暴露时间等相关情况;(三)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职工健康可能造成的影响。

第十一条全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评估结果,制定和实施相关的职业病防治措施。

第四章职业病防护与监测第十二条全公司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全公司应当加强职业病环境监测,定期检测相关危害因素的浓度和暴露水平。

第十四条全公司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对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

第五章职业病诊断、治疗与康复第十五条全公司应当配备专业的职业病诊断、治疗和康复人员,并提供相应的诊疗设备。

第十六条职工发现患有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应当立即报告,并接受相关的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1一、目的为提高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质量,加强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健康监护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避免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公司利益和劳动者身心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三、定义3.1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属国家公布的法定职业病范畴的疾病。

3.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3.3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四、职责4.1.安环部负责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统一管理,是公司职业病防治的主管职能部门。

4.2.技术部门负责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及安全卫生设施规划、实施、完善以及对公司内使用的化学物品的登记、备案。

4.3.产生职业病危害部门负责本区域范围内职业病防治具体管理,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的管理,负责本部门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工作,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定期培训学习职业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五、规定5.1.前期预防5.1.1.技术部门在规划、改造项目时,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得规划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逐步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5.1.2.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技术部门在规划主体工程时应同时考虑作业场所与职业病危害相应的劳动卫生防护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紧急救援设施,使作业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做好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竣工验收前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前期预防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2023年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

2023年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

2023年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____年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及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相关的各级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识别与评价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进行识别和评价,确保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识别与评价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方法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所环境检测、工作过程监测、生产工艺分析等。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确保识别的职业病危害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六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危害识别与评价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防治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防止职业病危害的发生。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取工艺控制、设备改造、替代材料等技术措施,减少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的影响。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并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职业病防治体系。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行为和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进行监督,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力度,对依法违规的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估第十二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估工作,及时掌握职业病危害的程度和范围。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配合政府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

第十四条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估的数据和报告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估数据库,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第五章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提供劳动者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服务。

第十七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和设备条件,并依法进行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工作。

职业病防治13项规章制度

职业病防治13项规章制度

职业病防治13项规章制度一、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法律,规定了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的基本原则、职业病预防的主要措施、职业病卫生监督和管理等内容。

二、职业病危害特别行动计划:为了深入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我国制定了职业病危害特别行动计划,明确了职业病危害治理的目标、任务、措施和保障措施。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列表:职业病危害因素列表是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类和归纳的工具,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四、职业病危害监测技术指导标准:职业病危害监测技术指导标准是对职业病危害监测的方法和要求进行规范的文件,用于指导监测工作的实施。

五、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技术指导标准: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技术指导标准是针对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制定的防治措施和标准,用于指导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标准: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标准是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方法和要求进行规范的文件,用于评价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程度。

七、职业病病例报告和登记规定:职业病病例报告和登记规定是对职业病病例报告和登记工作的相关要求,用于及时掌握和统计职业病病例情况。

八、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是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方法和要求进行规范的文件,用于指导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的实施。

九、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是针对特殊岗位上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要求和方法进行规定的文件,用于保护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

十、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技术指南: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技术指南是针对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法和内容进行规范的文件,用于指导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

十一、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标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标准是针对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要求进行规范的文件,用于指导工作场所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使用。

十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是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进行规范的文件,用于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
是指针对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这些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职业病危害的防控措施:规定企业必须采取一系列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包括工作场所环境治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等。

2. 职业病危害评估和监测:规定企业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和监测,确定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3. 职业病诊断和鉴定:规定医疗单位必须具备诊断和鉴定职业病的能力,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诊断和鉴定。

4. 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规定企事业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对职业病防治的认识和能力。

5.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理:规定企业必须设立职业病防治机构和职业病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6. 职业病防治监督和管理:规定有关部门对企业进行职业病防治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企业履行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和义务。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保障工人的健康与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促进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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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对职业病防治的规定

劳动法中对职业病防治的规定

劳动法中对职业病防治的规定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大规模工厂的建设,职业病问题日益凸显。

职业病不仅严重威胁工人的生命健康,还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中国劳动法中对职业病的防治作出了一系列规定。

首先,劳动法规定了雇主的义务。

根据劳动法第九条,雇主有责任对劳动者的工作环境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这就要求雇主在工作环境中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

其次,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劳动者有权要求雇主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合理分配劳动强度,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如果劳动者发现工作环境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权要求雇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自己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此外,劳动法还规定了职业病的诊断和补偿制度。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九条,劳动者患职业病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诊治,并根据职业病的程度给予相应的补偿。

劳动者还有权委托工会代表自己进行诉讼。

这一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鼓励他们积极维权,使雇主在预防职业病方面更加重视。

除了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也对职业病的防治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该法,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和监测,要求雇主做好职业病的危害评估,并及时进行监测和报告。

此外,用人单位必须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疗职业病患者。

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不仅需要政府、雇主和劳动者共同努力,还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关注。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

同时,要健全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职业病的监测体系和诊断补偿制度,实施职业病的综合防治。

要更加重视职业病监管体系的建设。

目前,职业病防治的监管力度还不够强大,监管机构的能力和资源都有待提升。

应当加强对工业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5篇)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5篇)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1目的为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防止发生职业病伤害,保证集团及下属各企业安全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船舶及海工修造企业。

3定义与术语3.1职业病:是指作业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3.3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4职业病防治方针与原则4.1职业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4.2职业病防治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5管理职责5.1集团下属各企业,应做好有毒有害作业的控制防护措施,加强职业病预防。

5.2集团下属各企业,应指定部门归口管理职业防治的有关工作,包括职业病预防、作业现场职业健康监测、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和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

5.3集团下属各企业的工会组织,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建议,并负责对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2)是指针对各行各业中因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等因素引发的职业病问题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该规定旨在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并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 职业病的分类与诊断标准:规定了职业病的分类和诊断标准,以便准确识别和判断职业病的类型和程度。

2. 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用人单位和职工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和义务,包括用人单位应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职工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

3. 职业病的监测和报告: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职业病监测系统,及时收集、统计和报告职业病发病情况,为职业病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4. 职业病的防护和控制措施:规定了用人单位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护和控制措施,包括改善工作环境、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

xx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改善劳动条件,预防、控制和消除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新入职、在岗、离岗的员工(含劳务派遣和实习生)。

第三条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次修正)(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三)《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建发﹝2021﹞5号)(五)《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七)《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八)《福建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九)《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Q/ENN AQ 001-2018)第四条术语和定义(一)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既往病史:是指员工以前的重大病史,涉及心、肺、肝、脾、肾,一些重大脏器以及癫痫史、精神病史。

第五条职业病危害识别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有关规定,公司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电焊烟尘、甲烷、噪声、低温、高温;涉及的风险为:电焊工尘肺、中毒、噪声聋、冻伤、中暑;涉及的岗位为:电焊工、厂站运行工、巡线工。

第二章分则第六条通用职责(一)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由人发部门统筹管理,各单位落实实施,人发部门定期对各单位职病防治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各单位制定本单位的职业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开展一次职业病应急救援演练。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引言概述:职业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由于接触或者作业环境中存在的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文件,以规范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的目录,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应用相关法规。

一、职业病防治法律1.1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国家制定的最重要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规范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依据。

该法规定了职业病的预防、诊断、治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1.2 劳动法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本法律,其中也包含了一些关于职业病防治的规定。

例如,劳动法规定了雇主应当采取必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等。

1.3 卫生法卫生法是保障公民健康权益的法律,其中也包含了一些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规定。

例如,卫生法规定了工作场所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雇主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等。

二、职业病防治行政法规2.1 职业病防治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管理条例是国家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的行政法规,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了具体的规范。

该条例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组织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工作而制定的行政法规。

它规定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的组织管理、监测方法与标准、评价方法与标准等内容。

2.3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该办法是为了及时准确地报告和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而制定的行政法规。

它规定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报告程序、调查处理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

三、职业病防治规章3.1 职业病防治规划职业病防治规划是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旨在明确职业病防治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

该规划包括了职业病防治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工作措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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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一、总则1.1目的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发生,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1.3编制依据1.3.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3.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使用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1.3.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3.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1.3.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1.3.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办法1.3.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3.8国家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1.3.9 GBZ 1-20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1.3.10 GBZ 188-2007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1.4术语和定义1.4.1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4.2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1.4.3职业病危害因素:指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1.4.4职业禁忌: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1.4.5急性职业中毒:指在生产过程中,毒物在一次或一个工作日内,大量进入机体引起的中毒。

1.4.6慢性职业中毒:指在生产过程中,长期小量吸收工业毒物引起的中毒。

1.4.7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其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1.5工作职责1.5.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健全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指导职业病防治工作。

1.5.2公司主管领导主管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

1.5.3 HSSE部1.5.3.1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组织、管理、监督工作。

1.5.3.2贯彻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制度。

1.5.3.3制定、修订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1.5.3.4按照管理权限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1.5.4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识别特殊工种岗位及有毒有害岗位,负责职业病人、职业禁忌症人以及职工工伤待遇的管理工作。

1.5.5行政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医疗室医疗服务和管理,负责职业病防治、应急救护等医疗宣传和教育工作,负责参与健全职业病档案及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参与新员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员工和特殊作业员工的健康管理,负责参与作业场所尘毒点、高温点的监测、统计上报并协助HSSE部等部门(别的相关部门/单位)提出预防和改进意见。

1.5.6工会(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7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生产工艺的管理,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负责技改技措管理工作,改进生产工艺,消减职业病危害因素。

1.5.8机动工程部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及产生和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

1.5.9财务管理部负责保证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的投入。

1.5.10生产厂(中心)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公司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二、工作规定2.1组织与管理2.1.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领导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定期听取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职业病危害的问题。

2.1.2公司各部门、各生产厂(中心)、各项目部负责人是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主管职业病防治工作,HSSE部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2.1.3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1)配备专职、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2)制定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并实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开展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5)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和告知工作;6)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工作;7)开展作业场所控制和防护工作;8)开展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9)开展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病的管理工作;10)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11)开展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及处理工作,每年至少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查找不足并持续改进;12)职业病防治所需费用,如: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防治培训、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职业病危害调查等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做到专款专用。

2.2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2.2.1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HSSE部应在前期管理部的要求下组织相关部门、生产厂(中心)协助有关评价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

负责按规定向当地安监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办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申请审核或备案(以下数据为参考,以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准;类似数据也为参考):1)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的公函(2份);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备案)申请书(2份);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1份);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1份);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含复核意见、专家签名)(1份);6)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修改说明(1份);7)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复印件)(1份);8)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1份)。

2.2.2在建设项目设计阶段,HSSE部应在前期管理部的要求下组织有关部门、生产厂(中心)审查设计单位在其设计文件中,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情况。

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确定为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按规定提交下列材料,负责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安监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1)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公函(2份);2)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2份);3)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1份);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卫生专篇(1份);5)建设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意见(1份);6)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影印件)(1份);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复印件)(1份);8)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1份)。

2.2.3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HSSE部应组织有关部门、生产厂(中心)监督、检查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的执行情况。

2.2.4在建设项目试车、试生产前,HSSE部应组织有关部门、生产厂(中心)检查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是否具备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条件。

2.2.5在建设项目试车、试生产期间,HSSE部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在试运行180天内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评价结论为一般的建设项目实行备案,评价结论为较重或严重的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竣工验收。

2.2.6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HSSE部应配合前期管理部(机动工程部)提交下列材料,负责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安监行政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或备案申请:1)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公函(2份);2)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2份);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1份);4)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1份);5)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1份);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影印件)(1份);7)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资质证明(影印件);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或备案通知书(复印件)(1份);9)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批复(复印件)(1份);10)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委托书(复印件)(1份);11)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1份)。

2.2.7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提出的隐患,HSSE部应组织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生产。

2.3职业病危害申报2.3.1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要求,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

2.3.2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项目,HSSE部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2.3.3因技术、工艺、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HSSE部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2.3.4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HSSE部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2.3.5 职业病危害申报的主要内容: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2)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2.4职业病危害告知2.4.1新员工入职、转岗人员上岗前,各单位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员工,不得隐瞒。

2.4.2公司应在局域网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2.4.3 HSSE部监督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设置公告牌,说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应急救治措施及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公告牌所在中心应按照设备管理的要求,保证公告牌的安全、整齐、卫生、洁净。

2.4.4招采部(供销部)采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应向供货商索取中文说明书,并查验在设备的醒目位置是否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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