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生态示范区规划设计评价标准
北京科技商务区生态城市规划建设

北京科技商务区绿色生态示范区申报准备工作汇报 5
1. 北京科技商务区——总体定位
激发体制机制活力的 绿色体系引领的
科技创新前沿区; 低碳生态先行区; 世界城市示范区。
城乡统筹、业城一体的 宜居生活示范区; 开放与特色交融的
北京科技商务区绿色生态示范区申报准备工作汇报 6
1. 北京科技商务区——总体定位
≤500m 定性评估 定性评估 ≥90% ≥90% ≥90% ≥90% 定性评估 ≥90%
≤400m 定性评估 定性评估 100% 100% ≥95% ≥95% 定性评估 ≥95%
控制性 引导性 引导性 引导性 引导性 引导性 引导性 引导性 引导性
北京科技商务区绿色生态示范区申报准备工作汇报 17
• 确立明确的发展目标和规范的评价标准,来引导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 • 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科学性的指标体系,来客观评估生态城市建设的社会、经济、环境及 资源效益 • 实现可量化、操作性强的控制指标在控规和实施阶段的整合,来指导指标体系在规划建设 全过程的实施落地 • 建立设计合理、针对性强的实施监管体系,确保生态建设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水资源
固废资源
2020年 ≤100m2/人 定性评估 ≥50% ≥50% 180~220m ≥75% ≥50% ≥75% ≥80% 一星级100% 二星级≥50% ≥90% ≥15% 100% ≥15% 居住≥75% 公共≥65% 100% ≥40% ≤0.5 100% ≤8% 100% 100% 100% ≥80% ≥75%
指标名称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TOD导向开发 职住平衡指数 混合功能用地比例 地块尺度 300m范围内公交站点覆盖率 应用绿色市政技术的道路比例 绿色出行比例 慢行专用道覆盖率 绿色建筑星级比例 绿色施工比例 产业化住宅比例 绿色环保材料比例 可再生能源贡献率
重庆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

重庆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
重庆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包括多个方面。
重庆绿色首先,城区应注重生态保护,合理利用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生态城区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繁荣、生态宜居。
在资源节约方面,重点考察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利用效率。
其次,在城区规划建设中,应推行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理念,采用低碳、环保的技术和材料,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在环境友好方面,强调减少污染、生态修复与保育、环境质量等方面的表现。
经济繁荣则关注产业绿色化程度、循环经济发展状况和创新驱动能力。
此外,城区还应具备良好的生态景观和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最后,生态宜居涉及公共设施完善度、住房条件、生态绿化空间等方面。
最后,城区应建立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和管理体系,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确保生态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区域环评+ 环境标准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
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区域开发活动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估,并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中国,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遵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区域开发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环境质量标准:区域开发活动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的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质量标准。
3.污染物排放标准:区域开发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物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排放标准。
4.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开发活动应遵循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确保不破坏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
5.公众参与: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应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对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应予以采纳。
6.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区域开发活动应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确保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有效保护。
在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中,需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当地的环境特征和生态状况,综合分析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方案。
同时,还需对评价结果进行公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绿色园区评价需要的资料

绿色园区评价需要的资料
1. 环境数据,评价绿色园区需要收集和提供相关的环境数据,
包括空气质量、水质情况、土壤污染情况、噪音水平等。
这些数据
可以通过环境监测站点、实地调查或者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报告获得。
2. 节能减排情况,评价绿色园区的节能减排情况需要提供园区
内建筑物的能源消耗情况、采用的节能技术和设施、园区内的废弃
物处理方式等相关数据。
3. 生态保护情况,评价绿色园区的生态保护情况需要提供园区
内植被覆盖率、野生动植物种类和数量、园区内的生态保护措施等
相关数据。
4. 社区参与和满意度调查,评价绿色园区还需要考虑社区居民
对园区的满意度和参与程度,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获
得相关数据。
5. 绿色园区管理政策和实施情况,评价绿色园区还需要提供园
区管理政策文件、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实施情况的数据资料。
综上所述,评价绿色园区需要的资料涵盖了环境数据、节能减排情况、生态保护情况、社区参与和满意度调查以及绿色园区管理政策和实施情况等多个方面的数据资料。
这些资料将有助于全面评价绿色园区的建设和管理情况,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绿色园区的品质提供依据和参考。
山东省绿色生态示范城镇评估验收要点

2.重点任务 完成情况
2.2 镇区规划
镇区新增建设用地未占用耕地,未占用已颁布的各级 法定生态、文化保护性用地,包括风景名胜区、自然 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等,否则视为 不合格。
查阅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现场核查。
规划
2.3 可再生能源 示范区新建建筑全面落实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推广政 查阅项目清单,图审合格证书、建筑太阳能生活热水系
工,定期进行调度、考核,得2分。
创建工作进行2次以上情况调度,至少开展1次全面考
管理
3
核,并以适当方式公布考核结果)。
查阅宣传资料,现场查看宣传展示等
1.4 宣传推广 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示范城镇的重要意义,得3分。
(应在主干道两边、中心广场等醒目位置设置示范城镇 宣传牌,其他宣传形式可包括报纸、网络、博览会、宣
计范围与现状建设用地范围一致,人口为常住人口)、 镇区公园绿地统计表。公园绿地包含综合性公园、社区 公园(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
规划
3
和街头绿地。
2.6.4 镇区有1个及以上面积超过1hm2的开放性公园, 得3分;有开放性公园、但面积不足1hm2,得2分;否
查阅镇区现状图(截止验收年)、镇区绿地系统现状图 、镇区公园绿地统计表。
热水的比例达到100%,得5分;≥80%,得3分;≥ 的购销合同,现场核查
能源
5
50%,得1分;<50%,不得分。
(住宅建筑按照安装数量计算,其他建筑按照系统容量
计算)。
查阅项目清单,各项目施工图纸(暖通),必要时查阅
2.实施项目 完成情况
2.2 能源 (12分)
2.2.2 新建建筑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采用市政热 网或气代煤、电代煤等方式实施清洁供暖比例≥70% (含以上,得5分;50%(含)~70%,得3分 ; 30% (含)~50%,得1分。
绿色生态城区 标准

绿色生态城区标准绿色生态城区是指在城市建设中,以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为导向,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有效管理,打造出环境优美、生态平衡、资源节约的城市区域。
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是适应当前城市化进程和环境保护的需要,也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在建设绿色生态城区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规范,以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首先,绿色生态城区的规划和设计应该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
在城市建设中,应该尽量减少对原有生态环境的破坏,保留和修复湿地、森林、草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同时,在城市规划中应该合理布局绿地和公园,增加城市绿化覆盖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空气质量。
其次,绿色生态城区的建设应该注重资源的节约利用和循环利用。
在城市建设中,应该推广节能环保技术,提高建筑能效,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同时,应该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推动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再次,绿色生态城区的管理应该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
城市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监测和治理,严格控制工业废气、废水的排放,保护城市的水质和空气质量。
同时,应该加强对土壤和水资源的保护,防止土壤和水源的污染,保障城市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最后,绿色生态城区的建设需要充分发挥社会参与的作用。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鼓励居民参与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同时,应该加强环境教育,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总之,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居民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幸福生活。
只有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有效管理的基础上,才能打造出真正意义上的绿色生态城区,为后代留下美丽的家园。
希望各地在城市建设中能够积极倡导绿色生态理念,共同营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

如何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推进全民环保意识的提升和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方案。
一、优美的生态环境
要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首要条件就是要建立优美的生态环境,实现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的目标。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应该采取改善工业制造过程污染物排放、推广环保型绿色生产方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措施。
同时,推广城镇绿化、增加公园绿地面积、发展环保型旅游等也是关键步骤。
二、文明的生态理念
文明的生态理念也是建设示范区的必要条件。
在实施过程中需坚持协同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的原则,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结合。
另外建设规划和实施过程中,需要注重宣传和普及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居民生态文明意识,培育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
三、科学的生态保护
科学的生态保护也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不可或缺的因素。
实施生态保护与城市更新、规范土地使用、加强物质循环利用相结合
的措施,将环保特色和公德意识注入到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中,推广符合生态环保标准的生产方式和生产技术。
以上三点是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必要条件,只有做到这些,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建设示范区的作用,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持久的能量和切实的实效。
绿色生态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

绿色生态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一、项目背景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带来了一系列环境问题,包括土壤污染、水资源短缺、化学农药残留等。
因此,建设绿色生态农业综合示范区已成为当前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示范区选址示范区选址是建设过程中的关键一步。
必须考虑到土壤条件、气候水资源、交通便利等因素,为农业生产提供最佳条件。
三、规划设计示范区的规划设计不仅要考虑到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还要注重农业生产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平衡。
必须进行全面的市场调研和政策分析,确保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四、基础设施建设为了提高示范区的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必须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灌溉系统、电力供应、道路交通等。
这些设施将为农业生产提供可靠的保障。
五、生态环保建设绿色生态农业综合示范区的目的之一是保护环境、减少污染。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循绿色种植、有机农业的原则,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保护生态系统的平衡。
六、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手段。
在建设示范区的过程中,必须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进行科学研究和实践,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七、产业发展示范区的产业发展是建设工作的重点之一。
必须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生态旅游、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
八、人才培养为了保障示范区的持续发展,必须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团队。
通过开展培训、引进人才等措施,激发员工的创新潜力,提高管理水平。
九、宣传推广示范区建设完成后,必须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工作。
通过举办展览会、农业节、科普讲座等活动,向社会传递绿色生态农业的理念,树立示范区的形象。
十、政策支持政府部门在示范区建设中要给予政策支持。
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土地政策等方面的扶持,为示范区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十一、合作交流示范区的建设需要与国内外相关单位加强合作交流。
通过开展科研合作、人才交流等形式,借鉴他人的经验,不断提高示范区的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绿色生态城区是指以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理念,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有效管理,打造出符合生态原则的城市区域。
评价绿色生态城区的标准是多方面的,涉及到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社会经济发展等诸多方面。
下面将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绿色生态城区的评价标准。
首先,环境保护是评价绿色生态城区的重要标准之一。
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是评价的重点。
环境质量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和土壤质量等方面,要求城区的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并且保持良好状态。
生态保护是指城区内的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功能得到恢复和提升。
污染治理则要求城区内的污染源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达标排放,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其次,资源利用是评价绿色生态城区的另一个重要标准。
资源利用包括土地利用、能源利用和水资源利用等方面。
土地利用要求城区规划合理,土地利用效率高,农田和生态用地得到有效保护。
能源利用要求城区能够推广清洁能源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
水资源利用则要求城区能够实现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建立健全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城区的用水安全。
再次,社会经济发展是评价绿色生态城区的重要标准之一。
社会经济发展包括经济增长、就业率、居民收入等方面。
经济增长要求城区经济发展能够实现可持续增长,产业结构合理,经济效益良好。
就业率要求城区能够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实现全员就业。
居民收入则要求城区居民收入水平能够得到提高,实现共同富裕。
最后,管理水平是评价绿色生态城区的关键标准之一。
管理水平包括城市规划管理、环境监测管理、资源利用管理和社会经济管理等方面。
城市规划管理要求城区规划科学合理,城市布局优化,城市功能完善。
环境监测管理要求城区能够建立健全的环境监测体系,及时监测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
资源利用管理要求城区能够建立健全的资源管理制度,推广资源节约型技术。
社会经济管理要求城区能够建立健全的社会经济管理体系,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25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25号](https://img.taocdn.com/s3/m/927e0e4976232f60ddccda38376baf1ffc4fe361.png)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2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市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5月13日北京市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城乡建设步入绿色、循环、低碳的科学发展轨道,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实现美丽北京、永续发展的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战略部署,树立全寿命期理念,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从规划设计、标准规范、技术推广、建设运营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全面发展绿色建筑。
二、主要目标绿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自2013年6月1日始,新建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基本达到绿色建筑等级评定一星级以上标准。
“十二五”期间,各区县至少创建10个绿色生态示范区和10个5万平方米以上的绿色居住区,其中达到绿色建筑等级评定二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应达到40%以上。
三、工作重点(一)全面发展绿色建筑。
严格执行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将于7月1日实施的《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率先实现居住建筑节能75%的目标;在土地集约利用、建筑节能、中水利用、雨洪综合管理和材料利用等方面突出本市特点。
园林绿地设计 评分标准

园林绿地设计评分标准
园林绿地设计的评分标准可以根据不同的评价等级和指标要求进行制定。
以城市园林绿化Ⅲ级评价为例,其评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综合管理评价指标:包括必选项和优选项,其中必选项有5项,优选项有11项。
要求在必选项和优选项中分别满足6项或按规范中的要求进行替代。
2. 绿地建设评价指标:包括必选项和优选项,其中必选项有4项,优选项有11项。
要求在必选项和优选项中分别满足6项或按规范中的要求进行替代。
3. 建设管控评价指标:包括必选项和优选项,其中必选项有5项,优选项有9项。
要求在必选项和优选项中分别满足5项或按规范中的要求进行替代。
4. 生态环境评价指标:无必选项,有7个优选项。
要求满足3项或按规范
中的要求进行替代。
5. 市政设施评价指标:无必选项,有8个优选项。
要求满足3项或按规范
中的要求进行替代。
此外,还有关于现状地形和周围环境条件的利用、符合性质和功能要求、现实开发可行性、可操作性强等方面的评分标准。
具体的评分标准可以根据不同的评价等级和指标要求进行详细制定,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的通知-陕建发〔2019〕5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的通知陕建发〔2019〕5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为深入贯彻《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提升绿色生态居住小区规划建设水平,强化绿色、集成技术产部品的应用,提高绿色生态居住小区的性能品质、舒适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持高标准建设绿色生态居住小区1.要对标《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评价标准》,从建筑规划、设计、建材选用、工程施工、使用运行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掘项目的特征特点,建设有特色、高品质的住房,切实提高绿色生态技术应用的认知感知度。
2.要把政策规定要求作为基本依据,完善和优化工程规划设计,开展技术审查认定工作。
政策规定技术要求与《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评价标准》不一致时,应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二、加强绿色集成技术的应用1.要充分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因地制宜利用太阳能、地热能、中水、雨水等可再生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材料消耗、人力成本,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地质、水文等环境的影响。
2.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占比应达到95%,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要求,执行项目所属地规定。
3.要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技术,提高项目建设的产业化水平。
2019年2月1日起,申报绿色生态居住小区,要提供装配式建筑技术设计、部品构件采购、工程施工约定等资料;工程主体尚未施工但未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申请不予受理,技术审查不予通过,验收视为不合格;已列入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计划的项目,工程主体尚未施工、项目周边100公里范围有构部件供给产能的,应采用预制楼梯、叠合楼板等部品构件。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3.01.23•【字号】苏住建科[2013]2号•【施行日期】2013.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苏住建科〔2013〕2号)各市、区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十八大报告提出了“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目标。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以绿色、生态、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是落实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
为此,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2012〕167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推进全省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苏财建〔2012〕372号),对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任务。
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正确认识绿色建筑我国绿色建筑有明确的国家标准,从低到高依次分为一、二、三星,其中二星以下由省住建厅负责评定,三星由住建部负责评定。
评定的绿色建筑分成“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和“绿色建筑标识”,前者表明建筑设计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后者是建筑建成运行后符合绿色建筑标准,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才是真正的绿色建筑。
建设绿色建筑,在于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使建筑与自然和谐共生。
绿色建筑不是以绿化为主体内容的建筑,利用绿化节能环保,只是绿色建筑的一个分支。
绿色建筑不一定是高科技建筑,更不等于高投入建筑。
绿色建筑本质上是一种气候适应性建筑,要求尽可能地采用适用技术和降低能源消耗的构造,其用材可循环使用和充分本地化,从而实现最低成本的节能与舒适。
二、明确绿色建筑目标自2013 年起,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中的新建项目、各类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积极引导、鼓励社会投资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造。
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10号

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正文:----------------------------------------------------------------------------------------------------------------------------------------------------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2022年2月10日市人民政府令第310号令公布自2022年3月28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按照国家标准由低到高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等4个等级。
第三条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基本级以上(含本等级,下同)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项目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鼓励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下同)应当将绿色建筑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本辖区内绿色建筑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
第五条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保障和房管、生态环境、财政、科技、水务、园林和林业、市场监管、经济和信息化、教育、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绿色建筑发展工作。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
建设长三角生 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一体化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
一体化示 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以下简称“两区一县”),面积约2 300平 方公里(含水域面积约350平方公里)。
推进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有利于集中彰显长三角地区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 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与方式创新,率先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更好引领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利于率 先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探索生态友好型发展模式;有利于率先探索从区域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 体化制度创新,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实现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共贏。
为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 化发展规划纲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一体化示范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 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集中落实、系统集成重大改革举措^进一步提升 服务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实现绿色经济、高品质生活、可持续发展有机统一,走出一条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生态文 明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的新路径。
(二)基本原则—生态筑底、绿色发展。
锚固生态基底、厚植生态优势、发展生态经济,凸显江南水乡的自然生态之美。
加大 存量更新、功能重构、品质提升力度,在怡人的湖光山色、水乡文脉中植入创新功能,实现更有活力、更可持续的高 质量发展。
—改革创新、共建共享。
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加强通盘谋划和顶层设计,在跨省级行政区、没 有行政隶属关系、涉及多个平行行政主体的框架下,探索一体化推进的共同行为准则,形成制度新供给,注人发展 新动能。
生态旅游示范区标准

生态旅游示范区标准生态旅游示范区是指在生态环境良好、资源丰富的地区,以保护生态环境、传承文化遗产、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通过开展旅游活动,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
为了规范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建设和管理,制定了一系列标准,以确保示范区的可持续发展和游客的良好体验。
首先,生态旅游示范区应当具备良好的生态环境。
这包括清洁的空气、优美的自然景观、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等。
示范区内的自然资源应得到有效保护,禁止破坏行为的发生。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生态保护体系,加强对植被、水源、土壤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修复工作,确保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
其次,生态旅游示范区应当注重文化传承与保护。
作为具有历史文化底蕴的地区,示范区应当加强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挖掘和利用当地的历史遗迹、民俗风情等资源,为游客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体验。
同时,应当加强对当地居民的文化教育,提升他们的文化自信心,保护好当地的文化传统。
第三,生态旅游示范区应当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
这包括道路交通、住宿、餐饮、旅游娱乐等方面。
示范区内的交通要便利,住宿设施要舒适,餐饮服务要健康卫生,旅游娱乐项目要丰富多样。
同时,应当加强对游客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游客在示范区内的安全。
最后,生态旅游示范区应当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手段,向社会各界介绍示范区的特色和魅力,吸引更多游客前来参观游玩。
同时,还应当加强与其他旅游景区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
总之,生态旅游示范区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保护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提升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标准要求,不断完善示范区建设,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体验,为生态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海绵城市示范区评选标准

海绵城市示范区评选标准一、规划设计1、示范区应具有完整的海绵城市规划,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任务、措施及实施路径,与城市总体规划、排水防涝专项规划等相协调。
2、规划应包括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布局、竖向设计、水系布局、绿地系统、雨水系统等内容,确保雨水径流控制、水资源利用、生态修复等目标的实现。
二、雨水收集与利用1、示范区应建立完善的雨水收集系统,包括雨水收集设施、雨水处理设施和雨水利用设施。
2、雨水收集设施应包括屋顶、道路、绿地等区域的雨水收集系统,确保雨水的有效收集。
3、雨水处理设施应包括雨水净化设施,确保雨水的净化处理,满足水质要求。
4、雨水利用设施应包括雨水回用系统,将处理后的雨水用于绿化灌溉、道路清洗等用途。
三、绿色设施建设1、示范区应建设完善的绿地系统,包括公园绿地、街道绿地、居住区绿地等,提高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
2、绿地系统应采用生态修复技术,提高绿地的生态功能,如湿地修复、植被恢复等。
3、示范区应推广使用绿色建筑材料,如透水砖、生态砖等,提高建筑物的透水性能。
四、生态修复与保护1、示范区应加强生态修复工作,对受损的生态系统进行修复和保护,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
2、生态修复应采用生态工程技术,如湿地修复、植被恢复等,提高生态系统的自然恢复能力。
3、示范区应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禁止非法开发和破坏行为。
五、综合管理1、示范区应建立完善的海绵城市管理体系,包括管理制度、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等,确保海绵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2、示范区应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3、示范区应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公众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认识和理解。
六、社会参与与宣传1、示范区应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海绵城市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和运营海绵城市项目。
2、示范区应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宣传工作,通过媒体宣传、公众活动等多种方式,提高公众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认识和理解。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包括生态旅游示范区的规划、保护、建设、管理、服务、安全、营销、教育等方面的规范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开展旅游的各类以自然生态系统为主及与之共生的人文生态系统的区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 通用符号LB/T 007 绿色旅游饭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其他标准涉及的专业术语见附录A。
3.1旅游资源tourism resource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文化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
3.2生态旅游ecotourism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统筹人与自然和谐为准则,并依托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独特的人文生态系统,采取生态友好方式,开展的生态体验、生态教育、生态认知并获得心身愉悦的旅游方式。
3.3生态旅游示范区prototype-zone of ecotourism attractions生态旅游示范区是以独特的自然生态、自然景观和与之共生的人文生态为依托,以促进旅游者对自然、生态的理解与学习为重要内容,提高对生态环境与社区发展的责任感,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旅游区域。
3.4生态旅游区分类Classifications of ecotourism attractions根据资源类型,结合旅游活动,将生态旅游区分为七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