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条款汇编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汇编.doc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汇编.doc范本一:一、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汇编1.卫生与健康法律法规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与健康法》简介:本法旨在规定卫生与健康工作的基本制度,保障全民健康权益,预防控制疾病,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
主要内容:1.1.1 卫生与健康工作的原则与目标解释:本条规定了卫生与健康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包括预防为主、全民健康、权益保障等。
1.1.2 卫生与健康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解释:本条规定了卫生与健康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体制,包括卫生与健康行政部门、卫生与健康职责等。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简介:本法规定了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措施,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
主要内容:1.2.1 传染病的分类和监测解释:本条规定了传染病的分类和监测工作,包括疫情监测、报告和通报制度等。
1.2.2 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解释:本条规定了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措施,包括病原体的防治、传染源的控制等。
2.药品管理法律法规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简介:本法规定了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主要内容:2.1.1 药品的分类和注册管理解释:本条规定了药品的分类和注册管理制度,包括药品注册申报、审批等流程。
2.1.2 药品的生产和质量管理解释:本条规定了药品的生产和质量管理要求,包括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
3.医疗机构管理法律法规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机构管理法》简介:本法规定了卫生机构的设置、管理和职责,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主要内容:3.1.1 卫生机构的分类和管理解释:本条规定了卫生机构的分类和管理制度,包括医院、诊所、药店等的管理规定。
3.1.2 医疗服务的质量管理解释:本条规定了医疗服务的质量管理要求,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事故处理等。
4.医患权益保障法律法规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救济办法》简介:本办法规定了医疗事故的救济程序和政策,保障患者的权益。
特殊管理药品法律法规汇编
特殊管理药品法律法规汇编一、引言药品是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疾病和改变生理功能的物质,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具有特殊毒副作用、易滥用、易引起依赖性、需要特殊管理的药品。
为了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确保特殊管理药品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二、特殊管理药品的定义和分类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具有特殊毒副作用、易滥用、易引起依赖性、需要特殊管理的药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特殊管理药品分为以下几类:1.精神药品:具有改变人的心理活动、意识状态、行为等作用的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
2.麻醉药品:具有麻醉作用,可引起昏迷、失去疼痛感觉的药品,如吗啡、哌替啶等。
3.医疗用毒性药品:具有毒性的药品,如重金属、生物制品、抗生素等。
4.放射性药品:含有放射性核素,用于诊断、治疗和研究的药品。
5.易制毒化学品: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化学品。
6.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药品:如含有兴奋剂、激素等成分的药品。
三、特殊管理药品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特殊管理药品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次: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为特殊管理药品的立法提供了依据。
2.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3.行政法规: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
4.部门规章:如《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5.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针对特殊管理药品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四、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措施为确保特殊管理药品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1.生产许可: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常见药品违法行为及适用法律条款
常见药品违法行为及适用法律条款详解;药品经营企业;一、无证生产、经营药品;检查方式:查看《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违反条款:《药品管理法》生产第七条;批发、零售第;处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未取得《药品;二、生产、销售假药;检查方式:假药的认定一是依靠检验结论,二是看包装;违反条款:《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常见药品违法行为及适用法律条款详解药品经营企业一、无证生产、经营药品检查方式:查看《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仔细核对名称、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许可证有效期等。
违反条款:《药品管理法》生产第七条;批发、零售第十四条;医疗机构第二十三条。
处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生产、销售假药检查方式:假药的认定一是依靠检验结论,二是看包装标识违反条款:《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检验)(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包装标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处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常用卫生法律法规汇编
常用卫生法律法规汇编常用卫生法律法规汇编第一章基础卫生法律法规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第二节《传染病防治法》第三节《食品安全法》第四节《环境保护法》第五节《职业病防治法》第六节《职业卫生管理条例》第七节《药品管理法》第八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节《卫生监督条例》第二章健康教育法律法规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健康促进条例》第三节《草地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四节《非法行医行为若干规定》第五节《白求恩式卫生纸免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三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第一节《卫生机构医疗工作常规》第二节《传染病预防和救治法实施条例》第三节《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第四节《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办法》第五节《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办法》第四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第一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节《医药行业营销人员行为规范》第三节《医疗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四节《药品广告审查发布办法》第五节《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管理规定》第五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第一节《食品生产经营工作管理办法》第二节《食品安全追溯管理条例》第三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定》第四节《食品安全标识管理条例》第五节《罚没财产处理办法》第六章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第一节《环境保护工作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第二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例》第三节《卫生监测奖励办法》第四节《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第五节《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规定》附件: 此处列出相关法律法规的附件,包括相关规范、指导文件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1. 卫生法律法规:指与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
2. 健康教育:指对公众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的教育活动。
3.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指与医疗卫生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医疗机构管理、医疗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法规。
4. 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指与药品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医药行业营销规范等方面的法规。
中医药法律法规汇编目录
目录第一部分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2017年7月1日)1.2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年10月26日)1.3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1.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 2001年2月28日修订 2013年12月28日、2015年4月24日修正)第二部分行政法规2.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2003年4月7日)2.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2.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1月4日)2.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4月4日)2.5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8月4日)2.6中药品种保护条例(1992年10月14日)2.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5月9日 2011年1月8日修订)2.8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8月5日)2.9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2013年12月7日、2016年2月6日修订)2.10护士条例(2008年1月31日)第三部分部门规章3.1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1992年10月7日 2003年11月28日、2016年1月19日修订)3.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 2006年11月1日修正、2017年2月3日修改)3.3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17年2月28日)3.4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6月22日)3.5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015年9月1日)3.6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2006年12月21日)3.7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2月14日)3.8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5月6日)3.9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9年5月1日)3.10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2010年5月10日)3.1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6月29日)3.12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10月19日)3.13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2011年7月7日)3.14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6月3日)3.15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2009年3月16日)3.16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6月15日)3.17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2012年5月29日)3.18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8月25日)3.19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2011年12月30日)3.20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2012年6月26日)3.21 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2009年4月23日)3.22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1999年6月18日)3.23 临床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办法(2012年4月24日)第四部分规范性文件4.1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2001年6月20日)4.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修订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范围的通知(2006年9月4日)4.3卫生部关于中医类别医师可以从事急救工作的批复(2009年7月29日)4.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中医医师开展计划生育手术有关问题的复函(2008年7月23日)4.5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中医类别医师从事精神障碍疾病诊断与治疗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年3月17日)4.6关于加强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管理的通知(2006年7月31日)4.7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2007年3月12日)4.8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3月25日)4.9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意见的通知(2010年8月24日)4.10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理的通知(2013年10月9日)4.11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11月20日)4.12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2014年11月20日)4.1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2008年8月11日)4.14 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2004年6月3日)4.15 卫生部关于医学生毕业后暂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2005年9月5日)4.16卫生部关于《执业医师法》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的批复(2005年9月20日)4.17 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在家中擅自诊疗病人造成死亡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2005年11月7日)4.18 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批复(2007年1月11日)4.19卫生部关于非法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2007年6月7日)4.20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疗广告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2009年4月29日)4.21 卫生部关于门诊病历登载医疗机构简介等不纳入医疗广告审查范围的批复(2008年4月10日)4.22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1月22日)4.23 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6月11日)4.24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2010年2月22日)4.25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注射剂生产和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2008年12月24日)4.26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气功知识与技能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2003年7月24日)4.27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的通知(2003年11月25日)4.28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基本要求》的通知(2006年3月6日)4.29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重要煎药室管理规范的通知(2009年3月16日)4.30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的通知(2009年3月16日)4.31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的通知(2009年3月16日)4.32 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的通知(2010年2月22日)4.3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的通知(2010年10月20日)4.3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转发《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的通知(2011年1月27日)4.35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2012年2月10日)4.36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保证用药安全的通知(2012年5月4日)4.37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医疗机构膏方推广应用管理的通知(2013年4月1日)4.38 关于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执业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年1月21日)4.39 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有关中医监督问题的批复(2014年3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医疗卫生药品法律法规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医疗卫生药品法律法规汇编》详细目录:第一篇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交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中医住院医师培训试行办法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中医师、士管理办法(试行)医师、中医师个体开业暂行管理办法关于提高护士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全国中医医院工作条例(试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农村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设置装备基本要求(试行)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医院财务管理办法医院会计制度深圳慈海医院中医医院工作制度(试行)中医医院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全国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标准(试行)医院工作制度医院工作制度的补充规定(试行)中医医院工作人员职责(试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司法部、卫生部关于出国护士执业证书办理公证的规定关于清理整顿医疗机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等卫生学校与医院联合办学培养护士的暂行规定医院职业服装管理暂行规定中西医结合高级医师的培养使用和晋升的规定(试行)关于加强戒毒医疗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章程》的通知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通知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港澳人员认定医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印发《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聘用社会医务人员执业管理的通知卫生部关于颁布“医疗机构名称代码编制规则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生部关于进行医院工作方针再教育的通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关于启用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标志的通知厦门华兴医院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取得中国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民政部、卫生部关于城镇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获得我国境内中医学专业学历境外留学人员参加我国医师资格考试问题的通知国家计委、卫生部、外交部关于取消对境内外患者衽两种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批转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若干意见的通知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境外医疗老生常谈援组织常驻代表机构管理的通知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分娩的婴儿发放出生医学证明问题的函卫生部关于部属医院试行承包责任制的意见(试行)/chanke/caichao/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擅自变更执业地址问题的批复卫生部关于医机构聘用外国医师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生部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条文的复函对《关于贯彻执行<国家工商局关于医疗机构登记问题的答复>中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关于医疗机构登记问题的答复》关于农村卫生机构改革与管理的意见关于做好军队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的通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界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监督检查的通知第二篇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麻醉药品管理条例细则药品行政保护复审办法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办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单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计划供应办法医疗器械广告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管理暂行办法医疗器械新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医疗器械直供产品作价办法(试行)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暂行办法医疗器械产品质量考核办法/chanke/sc/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分等办法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作价办法的试行意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办法(试行)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药品研究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戒毒药品管理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仿制药品审批办法进口药品管理办法药品交易会管理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检验所工作管理办法药品卫生检验方法药品包装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经营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化学药品生产许可证考核办法兽用麻醉药品的供应、使用、管理办法药品价格监测办法药品政府定介办法药品政府定价申报审批办法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药品卫生检验方法关于中西药品、医疗器械申请发明奖励的条件(试行)国家医药管理局《中西药品、医疗器械科学技术保密细则》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化学药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试行)卫生部药品审评委员会章程医疗器械说明书管理规定医疗器械新产品审批规定(试行)/chanke/pfc/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用暂行规定医疗器械产品检验的若干规定医疗器械产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内容有关规定医疗器械企业产品标准化工作规定医疗器械产品出口证明申办规定<医疗器械产品市场准入审查规定>实施说明药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国家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关于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经营管理的若干补充规定中药保健药品的管理规定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暂行规定关于加强药品包装管理的规定药品广告审查标准药品卫生标准关于《药品卫生标准》的几点补充说明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分类规则药品包装、标签规范细则(暂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药品生产管理规范关于规范磁疗和含药医疗器械产品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注册补充规定(一)的通知关于部分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执行生产体系考核要求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shengyu/关于钱发《医疗器械产品临床验证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对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与饮料、化妆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制剂室验收标准(暂行)”的通知关于进口医疗器械国内作价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合格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强放射性药品出口管理的通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纠正医疗机构及其药房对外销售药品问题的通知国有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关于加强仿制药品申报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药品说明书规范细则(暂行)”的通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得以任何名义限制或排斥外埠生产的药品进入本地区销售的通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纠正医疗机构及其药房对外销售药品问题的通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执行中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的通知/shengyu/wtyc/卫生部关于贯彻执行《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卫生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的通知卫生部关于中医医院要加强中药使用、管理的通知卫生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药品监督局、中医药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卫生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卫生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药品监督局、中医药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药品单独定价论证会试行办法》和《化学药品单独定价申报评审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人事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药品使用单位)认定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意见的通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处方药广告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我国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缔以挂靠形式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批复卫生部关于印发消毒产品检验规定(2003年版)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发布皮肤粘膜消毒剂中部分成分限量值规定的通知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征求《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簿)》意见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增补消毒产品分类目录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名单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停止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过氧乙酸消毒剂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印发《高毒物品目录》的通知/gwy/第三篇诊疗护理常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容)基本标准(试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的暂行办法关于麻风畸残的康复与医疗办法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加强铁路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几项规定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诊断和治疗仪器设备应用规范(一)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关于实行病人选择医生促进医疗机构内部改革的意见卫生部关于加强护理教育工作的意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关于对医疗广告进行检查的通知卫生部关于继续作好促进母乳喂养、创建爱婴医院工作的通知卫生中关于印发非淋菌性尿道炎等疾病诊疗规范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改革中加强护理工作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对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医疗救护及上报的通知卫生部关于严禁用医疗技术鉴定胎儿性别和滥用人工授精技术的紧急通知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工作管理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坚决防止医疗责任事故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二等乙级以上伤残人民警察医疗待遇问题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文本通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发布《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行医疗广告发布内容格式化的通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管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严禁在药品零售企业中非法开展医疗活动的通知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公费医疗使用大型医用设备报销范围的通知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卫生部医政司、国家医药管理局、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司、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发送《医用氧舱安全工作协商会纪要》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执业医师麻醉药品处方权资格认定及相关问题的批复民政部关于城乡困难户治病医疗费减免问题的复函公费医疗用药报销范围(一)公费医疗用药报销范围(二)/jieshi/第四篇血液及血液制品管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血液制品无菌试验暂行规程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必备条件和验收细则开展整顿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生物制品和血液制品管理的规定(试行)“关于禁止进口VIII因子制剂等血液制品的通告”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撤销全国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卫生部关于统一核发血液制品生产批准文号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生部关于生产血液制品定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整顿血液制品生产管理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加强进口血液制品管理的通知卫生部关于“禁止进口VIII因子制剂等血液制品的通告”的通知卫生部关于禁止进口VIII因子制剂等血液制品的通告卫生部关于禁止VIII因子制剂等血液制品进口的补充通知卫生部关于对血站制备血液制品核发“许可证”的通知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出口血液制品监管证件问题的通知卫生部、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集、供应和组织他人出卖血液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制品生产管理报告的通知卫生部、海关总署关于禁止VIII因子制剂等血液制品进口的通知卫生部、对外经济贸易部、海关总署关于限制进口血液制品防止AIDS 国的联合通知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第五篇疾病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关于启用新的AFP监测表格的通知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对卖淫嫖娼人员强制进行性病检查治疗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龋病与牙周疾病综合防治方案(试行)医院疾病分类类目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分发乙肝疫苗的通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卫生部关于印发《2003—2010年全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行动计划》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血吸虫病重大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和《疟疾暴发流行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的通知第六篇卫生保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财政部拨付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矽尘作业工人医疗预防措施实施办法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管理程序(试行)铁路初级卫生保健规划般舶医务室医疗设备、药品配备标准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关于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全面开展学校卫生保健卫生工作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加强领导进一步搞好初级卫生保健卫生的通知卫生部关于专职从事放射线工作的人员脱离放射线工作后,继续享受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卫生部复关于医疗放射线工作人员患放射病后的待遇问题全国总工会关于患矽肺病职工医疗休养期间待遇问题的复函卫生部关于防晒化妆品SPF值测定和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对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的化妆品申报受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方法与评价准则的通知卫生部法监司关于育发化妆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waike/第七篇医学、药品实验管理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药品研究和申报注册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用暂行规定药品临床研究的若干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药品国内销售代理商备案专用章”的通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公布神经妥乐平等18种进口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第八篇医疗纠纷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胎儿死亡事件如何认定的批复卫生部关于医师未经许可在家行医导致纠纷是否受理鉴定的批复第九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neike/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轮船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
现行药品监管法律政策汇编(截止2021年3月29日)
一、药品监管篇(51部)(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二)行政法规5.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6.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7.反兴奋剂条例8.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9.戒毒条例10.中药品种保护条例11.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12.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13.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14.血液制品管理条例15.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16.北京市中医药条例(三)规章文件药品注册篇17.药品注册管理办法18.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19.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药物非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篇21.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2.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3.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4.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5.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6.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27.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28.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29.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30.药品召回管理办法3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32.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33.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药品经营篇34.药品进口管理办法35.进口药材管理办法36.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37.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38.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39.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40.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41.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规定42.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4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44.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4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46.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47.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药品使用篇48.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49.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50.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5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二、医疗器械监管篇(22部)(一)行政法规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二)规章文件医疗器械注册篇2.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3.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4.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5.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6.医疗器械分类规则7.医疗器械分类目录8.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0年第147号)医疗器械生产篇9.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10.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1.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12.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13.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14.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篇15.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16.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17.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医疗器械使用篇18.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19.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综合篇20.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21.医疗器械检验工作规范22.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三、化妆品监管篇(10部)(一)行政法规1.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二)规章文件2.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3.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4.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6.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7.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8.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9.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10.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四、司法解释篇(7部)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五、行政法篇(13部)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0.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11.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12.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1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
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汇编
理局听证规则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复议暂行办法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
范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
规范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83(刑法) 9 届 83 11 届 41 30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立法 程序规定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规
年 10 月)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 办法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 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分类规则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 法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 办法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反兴奋剂条例 艾滋病防治条例
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 年)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 法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 范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 标识管理规定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 器管理办法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办法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 药品说明书盒标签管理规定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 械监督管理办法(2000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管理办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
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实 施细则
药品行政保护条例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 量体系考核办法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 法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 布标准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 理办法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汇编(五)-化妆品篇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第十五条 首次进口的化妆品,进口单位必须提供该化妆品的说明书、 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有关资料和样品以及出口国(地区)批准生产的证明 文件,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方可签定进口合同。 第十六条 进口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检验合格的,方 准进口。 个人自用进口的少量化妆品,按照海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第四章 化妆品卫生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十七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行使化妆品卫生监督职责,并指定化妆品 卫生监督检验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化妆品的监督检验工作。 第十八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聘请科研、医疗、生产、卫生管理等有 关专家组成化妆品安全性评审组,对进口化妆品、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和化妆 品新原料进行安全性评审,对化妆品引起的重大事故进行技术鉴定。 第十九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设化妆品卫生监督员,对化妆品实施卫生 监督。 化妆品卫生监督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从符合条件的卫生专业人员中聘任,并发给其证章和证件。 第二十条 化妆品卫生监督员在实施化妆品卫生监督时,应当佩戴证章, 出示证件。 化妆品卫生监督员对生产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当负责保密。 第二十一条 化妆品卫生监督员有权按照国家规定向生产企业和经营单 位抽检样品,索取与卫生监督有关的安全性资料,任何单位不得拒绝、隐瞒 和提供假材料。 第二十二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化妆品卫生监督员及卫生监督检验机 构不得以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等方式参与生产、 销售化妆品, 不得监制化 妆品。 第二十三条 对因使用化妆品引起不良反应的病例,各医疗单位应当向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四条 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擅自生产化 妆品的,责令该企业停产,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 3 到 5 倍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或者使用化妆 品禁用原料和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处违法所
药品相关法律法规
药品相关法律法规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本文档旨在提供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详细内容,以供参考。
以下是对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细化章节。
第一章:药品监管机构和职责1.1 药品监管机构的组织结构1.2 药品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力1.3 药品监管机构的执法程序和处罚措施第二章:药品分类和注册2.1 药品分类的原则和方法2.2 药品注册的程序和要求2.3 药品注册的审查和批准第三章: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3.1 药品生产的许可要求3.2 药品生产的质量管理体系3.3 药品生产的检验和验收标准第四章:药品广告和宣传4.1 药品广告的审查和监管4.2 药品宣传的限制和要求4.3 药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和处罚第五章:药品市场和流通5.1 药品市场准入的条件和程序5.2 药品流通的管理和监督5.3 药品价格的调控和监管第六章:药品不良反应和风险管理6.1 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监测6.2 药品风险评估和管理6.3 药品召回和应急处理第七章:药品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7.1 药品研发的知识产权保护7.2 药品专利的申请和保护7.3 药品仿制和仿制药的市场准入第八章:药品进出口和国际合作8.1 药品进口的审批和质量监管8.2 药品出口的许可和贸易管理8.3 药品国际合作的机制和原则附件:1. 药品分类及标准解释2. 药品注册申请表格3.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手册范本4. 药品广告审查标准5. 药品市场准入条件和程序表6.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格7. 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规法律名词及注释:1. 药品监管机构:指负责药品监管工作的机构或部门。
2. 药品注册:指药品在上市前需要经过审查和批准的过程。
3. 质量管理体系:指药品生产企业为确保产品质量而建立的一套管理制度和流程。
4. 药品广告:指为了推销药品而进行的宣传活动。
5. 药品流通:指药品从生产企业到终端用户之间的流动和交易过程。
6. 药品不良反应:指使用药品后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
7. 药品专利:指针对某种药物具有独占性的技术保护措施。
药品相关法律法规
药品相关法律法规药品相关法律法规1. 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药品是与人类健康直接相关的特殊商品,为了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医药市场的规范运作,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其中包括:1.1 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是国家对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管理的基本法律,它规范了药品的生产流程、质量标准、注册审批、进口出口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药品管理法的颁布实施,有效地加强了药品市场的监管,保障了公众的用药安全。
1.2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根据药品管理法制定的具体标准,涵盖了药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和要求,包括药品质量控制、生产设备与场所要求、药品生产记录与档案管理等。
药品生产者必须按照这些规范进行生产,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 药品注册与批准法律法规药品的注册与批准是药品上市销售的重要环节,各国都根据国情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2.1 药品注册管理规定药品注册管理规定是针对药品注册审批程序、要求和标准制定的法律法规,它规定了药品注册申请的程序、所需材料、审批条件等,保证了药品注册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2.2 新药临床研究管理办法新药临床研究管理办法是针对新药的临床研究制定的法律法规,规定了新药临床研究的基本原则、研究程序、研究人员的职责等,保证了新药临床研究的科学性和伦理性。
3. 药品广告法律法规药品广告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或销售单位通过媒体向公众进行的药品宣传和推广活动,为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各国都颁布了相关的药品广告法律法规,包括:3.1 药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药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是对药品广告审查程序、要求和标准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它规定了药品广告的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广告内容要求等,保证了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2 药品广告发布管理规定药品广告发布管理规定是针对药品广告发布行为制定的法律法规,规定了药品广告发布的程序、渠道、时限等,保证了药品广告的规范和透明度。
4. 药品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药品知识产权是药品生产者在研发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的法律保护,各国都建立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4.1 药品专利法药品专利法是针对药品相关的发明创造进行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了药品专利的申请条件、权益范围、保护期限等,保证了研发药品者的创新积极性和合法权益。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汇编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汇编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汇编章节一:基本法律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目的和原则:确保人民的健康权益,提供全民医疗保障- 职责与权力:国家对医疗卫生事业实施管理和监督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 基本要求和目标:促进公民身体和心理的健康,提高全民医疗水平- 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的运营,并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 人员管理:设立健康监测机构,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生产与流通管理:规范药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确保药品的质量- 药品监管监督:建立药品监管制度,加强药品的审查和监督章节二:卫生保健2.1 医疗机构管理2.1.1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设立要求:明确医疗机构的设立要求和管理流程- 医疗机构分类:按功能划分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人员管理:规范医务人员的资质和执业行为2.1.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规定》- 执业许可管理:明确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要求和程序 - 执业许可机构:设立执业许可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2.1.3 《医疗机构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运营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的经营管理- 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疗质量的监控和评估2.2 医务人员管理2.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医师资格要求:明确医师的资格和执业要求- 医师行为规范: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和道德要求2.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法》- 执业药师资格要求:明确执业药师的资格和执业要求 - 执业药师行为规范:规范执业药师的执业行为和道德要求2.3 卫生监督管理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监督法》- 卫生监督职责:明确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力- 卫生监督措施:规定卫生监督的检查和处罚措施2.3.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传染病的防治管理:规范传染病的防治措施和监督管理章节三:药品管理3.1 药品生产管理3.1.1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生产管理要求:规范药品的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 - 药品生产许可:设立药品生产许可制度3.1.2 《药品生产许可规定》- 药品生产许可要求:明确药品生产许可的要求和程序 - 药品生产许可管理:设立药品生产许可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3.2 药品流通管理3.2.1 《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经营要求:规范医疗器械的经营环节和管理流程-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设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制度3.2.2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经营管理要求:规范药品的经营过程和质量控制 - 药品经营许可:设立药品经营许可制度章节四:附件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附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附件四:《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附件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规定》附件六:《医疗机构管理规范》附件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附件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法》附件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监督法》附件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附件十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件十二:《药品生产许可规定》附件十三:《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办法》附件十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法律名词及注释:1. 医务人员: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员,包括医师、执业药师等。
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汇编
药品监督管理常用法律法规汇编2020年4月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43)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79)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116)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宜的公告 (142)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146)《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168)《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180)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08月27日发布(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药品研制和注册第三章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第四章药品生产第五章药品经营第六章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第七章药品上市后管理第八章药品价格和广告第九章药品储备和供应第十章监督管理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第三条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常用卫生法律法规汇编
常用卫生法律法规汇编一、概述随着社会的发展,卫生保健行业越来越受到重视,对于保护公众健康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与卫生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
二、传染病预防控制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以及各级政府在应急情况下的权利和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传染病感染管理条例》:规定了医疗机构应对传染病的管理措施和责任,以及感染者和医生的权利和义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了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以及动物检疫的管理制度。
三、药品管理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了药品的研制、注册、生产、流通、使用和监管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条例》:规定了医疗器械的注册、使用、维修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
四、食品安全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使用和监管等各个方面的管理制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了食品质量和安全标准,包括食品中允许含有的物质和最大限量等。
五、环境卫生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管理制度,包括空气、水、土壤、噪声、放射性物质等的污染防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污染物排放的标准和限值,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
六、总结1、列举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 传染病预防控制法律法规:主要涉及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的法律法规;- 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主要涉及药品的研制、注册、生产、流通、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主要涉及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环境卫生法律法规:主要涉及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列举如下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针对传染病进行法制保障的法律;- 医疗器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医疗器械的法规;-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相关的国家标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可编辑)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目录第一篇行政执法1-81第一章行政执法主体依据2第二章行政职权依据3-5第三章行政职权6-81一行政许可6-11二行政处罚11-65三行政强制66-72四行政检查72-77五其他行政行为78-81第二篇内务管理 82-134第一章人事管理83-96一人员招聘83-84二股级干部任免85-86三军转安置87四干部职工退休88五工资管理89-90六绩效考核91七表彰与奖励92-93八考勤94-96第二章财物管理97-112一机关经费支出审核报销97-101二物质采购102-104三实物管理105-108四车辆管理109-112第三章文件管理113-123一发文113-120二公文处理121-123第四章信息公开124-131一政务公开124-127二党务公开128-131第五章责任追究132-134第一篇行政执法第一章行政主体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章行政职权依据类别序号称名制定机关生效时间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com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XXX961 行政法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com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XXX9720 5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 com 6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com 7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 com 8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 com 9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com 10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 com 11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国务院 com 12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com 13 反兴奋剂条例国务院 XXX40301 14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 XXX70726 部门规章15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X70501 16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om 17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X60601 18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om 19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om 20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om 21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com 22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om 23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om 24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om 25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om 26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om 27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om 28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om 29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om 30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om 31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om 32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om 33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om 34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om 35 零售药店设置暂行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om 36 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om 37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20100501 38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20100501 39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 2010050140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卫生部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X90520 41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XXX81229 42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XXX7050143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X71210 44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X3070145 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X01001 地方法规45 XX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XX省人大常委XXX91101第三章行政职权一行政许可Ⅰ职权依据1第ⅡⅢ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零售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2《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关于明确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委托下放县市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益食药监发〔2011〕37号YYCR-2011-6XXX3 3餐饮服务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Ⅱ流程图行政许可流程图Ⅲ行政许可风险表现及防范措施主要风险点1资料受理环节不按规定程序受理资料审查不严格2现场检查中接受申请人的宴请贿赂擅自降低检查标准借检查发现的问题索拿卡要3审批环节无故超期办理受申请人请托违反程序审核审批防范措施1严格按项目标准规定程序办理2做到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全3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检查纪律细化现场检查标准明确工作时限并严格执行4建立举报制度和定期抽查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5运用电子监察系统对审批过程实行全程监控督办未及时办理的项目6按时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和《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执行Ⅳ制度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许可是指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等特定活动的行为第三条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随意降低或抬高许可标准不得故意刁难行政许可申请人应该许可而不予许可亦不得受人请托不应许可却给予给予许可更不得借检查发现的问题索拿卡要第四条行政许可实行办审定分离制度分受理审查法制监督决定发证告知五个环节第五条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第六条行政许可的申请统一由县政务中心药监窗口受理各股室及其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第七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政务中心药监窗口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格式第八条申请事项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政务中心药监窗口应当受理第九条实施行政许可的股室在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本项许可的法定条件规定程序和期限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第十条依法需要进行现场检查的发出现场检查通知组织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记录第十一条实施行政许可的股室应及时将审查结果移交局法制人员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第十二条窗口工作人员收到审批结果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将许可证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人第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局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十四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并预先公示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享有申请听证权利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事项应当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之前举行听证会第十五条行政许可听证由承办股室提出局法制岗位工作人员负责组织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规则试行》举行听证一在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听证二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三公开举行听证审查人员发表提出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意见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四制作听证笔录与其它相关材料一并送回审查岗位第十六条局纪检监察人员负责对行政许可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局法制岗位工作人员负责对许可行为进行法制监督二行政处罚Ⅰ职权依据1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处罚种类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2生产销售假药处罚种类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3生产销售劣药处罚种类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4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七条5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6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处罚种类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7进口已获得药品进口注册证书的药品未按照规定向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处罚种类警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一条8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9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10医疗机构将其配制的制剂在市场销售处罚种类没收违法销售的制剂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四条11药品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违反规定销售药品调配处方或者销售的中药材未标明产地处罚种类警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12药品标识不符合规定依法应当按照假药劣药论处的除外处罚种类警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六条13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七条14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新增生产剂型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未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仍进行药品生产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15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未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仍进行药品经营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16药品生产企业擅自委托或者接受委托生产药品处罚种类没收违法生产的药品与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17未经批准擅自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销售药品或者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销售的药品超出批准经营的药品范围处罚种类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18未经批准医疗机构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处罚种类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19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的药品超出规定的范围和品种处罚种类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20医疗机构使用假药处罚种类没收假药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21医疗机构使用劣药处罚种类没收劣药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六十八条22医疗机构擅自进行临床试验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业整顿罚款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23生产没有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不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医疗机构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配制制剂处罚种类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24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生产经营的药品及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其包装标签说明书违反规定依法应当按照假药劣药论处的除外处罚种类警告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25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变更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事项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而未办理处罚种类警告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26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27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28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29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30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31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32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33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34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35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36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37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38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39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40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41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42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43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44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45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46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47安排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48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49进口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50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经过安全性评估51出口商未遵守本法的规定出口食品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九条52进口商未建立并遵守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九条53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条54未按照要求进行食品运输的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产停业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一条55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处罚种类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56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未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未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未依法办理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1《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57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原料采购控制要求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1《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58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依照规定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或者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仍加工使用的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1《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59食品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建立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60食品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制定实施生产过程控制要求或者食品生产过程中有不符合控制要求的情形未依照规定采取整改措施的61食品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记录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并保存相关记录的62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未依照规定记录保存销售信息或者保留销售票据的63餐饮服务提供企业未依照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设施设备的64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依照规定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或者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1《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65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未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未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产停业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1《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注26-65项的管理范围在此处仅指餐饮服务66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书生产医疗器械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67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68生产不符合医疗器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
医药行业法规汇编
医药行业法规汇编医药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需要严格的法规限制和管理。
以下是医药行业的相关法规汇编。
1.《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是中国医药行业最基本的法律法规,规定了药品的临床试验、生产、流通、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各项规定。
主要内容包括:药品分类、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管理、药品的生产、质量管理、药品的注册与批准、临床试验管理、药品的不良反应和药品追溯等。
2.《药品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条例》是对《药品管理法》的细化和明确,对医药企业和药品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了更为具体严格的管理和要求。
主要内容包括:药品注册管理、药品生产许可、药品查询和抽样检查等。
3. 《进口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进口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是针对进口药品的管理办法,明确了进口药品的注册要求。
主要内容包括:进口药品注册程序、进口药品注册技术资料的备案、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的发放等。
4.《药品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监督管理条例》是对《药品管理法》的补充和细化,主要从药品生产的质量、药品上市监管、药品销售管理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和管理要求。
5.《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是规范医药广告的内容和范围,保证医药广告真实有效,防止虚假或误导性广告误导消费者。
主要内容包括:药品广告审查的流程、广告内容的要求及药品广告的监测等。
6.《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管理条例》是对适用于医疗器械的管理及其注册、生产、经营活动流程等所有环节进行的规范性文件,保证了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和使用效果。
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器械的生产许可、医疗器械的注册备案、医疗器械的质量与安全监管等。
7.《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针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规范做出详细的要求,确保医疗服务安全、规范和质量。
主要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设置、许可和日常管理等。
以上是医药行业相关的法规汇编,其中规定了医药企业生产、销售流程、医疗机构管理和临床试验等各种要求,保证了药物和医疗器械在生产、销售及医疗服务中的安全、规范和有效性。
市场监管法律依据汇编
市场监管常用执法依据汇编(一)目录一、综合L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9.优化营商环境条例10.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11.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14.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5.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6.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19.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1.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22.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23.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24.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二、商事登记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8.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9•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10.个体工商户条例IL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13.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14.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15.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16.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17.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18..企业登记程序规定19.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三、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3.直销管理条例4.禁止传销条例5,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四、价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3.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4.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5.禁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6.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7.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的解释五、知识产权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5.商标印制管理办法6.特殊标志管理条例7.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8.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9.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10.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六、广告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广告管理条例七、网监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网络交易管理办法3.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4.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5.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6.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7.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八、消费者权益保护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3.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4.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九、市场合同L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1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5.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6.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7.电影管理条例18.国军服管理条例19.种畜禽管理条例20.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3.殡葬管理条例24.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26.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7.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8.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9.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30.出版管理条例3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3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33.食流通管理条例34.旅行社条例35.印刷业管理条例3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37.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38.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39.拍卖监督管理办法40.洗染业管理办法41.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十、食品药品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7.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8.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9.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10.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11.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12.药品行政保护条例13.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4.中药品种保护条例15.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16.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7.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18.食盐专营办法19.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20.进口药材管理办法2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2.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23.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4.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十一、产品质量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3.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4.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5.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6•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7.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十二、特种设备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十三、标准计量与认证认可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6.认证机构管理办法7.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8.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法律40部行政法规59部司法解释9部部门规章49部地方性法规1部共计158部。
药品相关法规文件汇编
药品相关法规资料汇编一、综合性法规和文件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关于涉及行政审批的行政规章修改、废止、保留的决定 (4)药品安全信用分类治理暂行规定 (6)二、注册和标准 (12)药品注册治理方法(新旧方法进行了对比,不同之处用红字标记) (12)第一章总则 (12)第二章药品注册的申请 (14)第三章药物的临床前研究 (16)第四章药物的临床试验 (18)第五章新药的申报与审批 (24)第六章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申报与审批 (34)第七章进口药品的申报与审批 (36)第八章非处方药的注册 (40)第九章药品的补充申请与审批 (42)第十章药品的再注册 (45)第十一章药品注册检验的治理 (46)第十二章药品注册标准的治理 (49)第十三章药品注册的时限和一般规定 (52)第十四章复审 (57)第十五章法律责任 (58)第十六章附则 (60)附件一: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61)附件二: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75)附件三: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96)附件四: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 (119)附件五:药品再注册申报资料项目 (133)3、药品生产 (135)药品生产监督治理方法 (135)第一章总则 (136)第二章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与审批 (136)第三章药品生产许可证治理 (140)第四章药品托付生产的治理 (143)第五章监督检查 (147)第六章法律责任 (150)第七章附则 (15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关于开展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通知 (153)4 药品不良反应 (157)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治理方法 (157)5、其他 (165)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治理方法 (165)药品流通领域将开展4个专项整治 (174)中药饮片将有批准文号 (174)关于天然麝香、熊胆粉等使用问题的通知 (175)国家药品标准将逐步提高 (177)银杏达莫注射液等117个品种暂停受理 (178)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 (178)2005年全国药品注册工作重点确定 (182)中药专利数据库有望改变新药重复研发 (184)调整后的《国家差不多药物目录》中民族药增五成 (185)SFDA:修订GMP实施CGMP (185)一、综合性法规和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关于涉及行政审批的行政规章修改、废止、保留的决定(2004年6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令第8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行政许可法》在食品药品监督治理系统的顺利实施,依照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3〕99号)要求,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涉及行政审批的行政规章修订、废止、保留情况予以公布。
《中医药常用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汇编》目录汇集
《中医药常用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汇编》目录汇集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医药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从业能力与水平,结合当前中医药发展形势和重大战略,以及中医药发展所涉及的有关领域,初步整理汇集形成《中医药常用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汇编》目录,供全省中医药系统机构和人员提供学习和参照。
汇编框架分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政策、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四部分。
其中,在第三、第四部分中设有分项目录,分别从综合管理、医疗机构、医疗人员、中药制剂管理四个方面按照批准发文机构和年限进行收集,重点梳理十八大以来中医药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十八大之前中医药常用规范性文件。
对大卫生等领域相关文件未纳入其中,请参见其他汇编。
中医药常用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汇编目录第一部分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主席令第59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二部分行政法规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4.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国务院令703号2018修正)第三部分部门规章及政策、规范性文件综合管理类:5.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7.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2号)8.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2号)9.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3〕39号)10.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有关中医监督问题的批复(国中医药办法监发〔2014〕9号)1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中医药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中医药法监发〔2015〕9号)12.国家旅游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旅发〔2015〕244号)1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6〕1号)14.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法监发〔2016〕8号)15.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中医药国际发〔2016〕44号)16.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中医药规财发〔2016〕25号)17.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6〕33号)18.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16〕37号)19.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中医药人教发〔2016〕39号)20.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2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中医药科技发〔2016〕38号)2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项目评估评审准则与督查办法(试行)(2016年)2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2017年)2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中医药规财发〔2017〕30号)25.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监测方案》的通知(2018年)26.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法监函〔2019〕75号)医疗机构类:27.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35号修正版)28.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计委令第14号)29.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校验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713号)3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31.关于印发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和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55号)32.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5号)33.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8号)34.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号)35.关于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函〔2019〕125号)36.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2019年)37.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表(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13〕41号)38.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2014年)39.关于印发《公立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6〕14号)40.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22号)41.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42.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7年版)43.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7年版)44.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45.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7年版)46.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7年版)47.三级中医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骨伤医院、中医肛肠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48.三级中医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骨伤医院、中医肛肠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8年版)49.三级中医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骨伤医院、中医肛肠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50.三级中医肛肠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51.三级中医肛肠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8年版)52.三级中医肛肠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53.三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54.三级中医骨伤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8年版)55.三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56.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57.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8年版)58.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59.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函〔2019〕56号)医疗人员类:60.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计委会令第13号)61.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6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计委令第15号)63.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卫办发〔2012〕45号)64.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65.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66.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做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1号)67.教育部、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原七年制临床医学教育调整改革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1号)68.关于印发《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3〕9号)69.关于印发《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3〕53 号)70.关于印发《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4〕25)71.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国中医药人教发〔2018〕5号)7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学术传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8〕6号)中医药剂管理类:73.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19号)74.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医药制剂管理意见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2〕22号)75.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15〕14号)76.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6〕23号)77.农业农村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2018年)第四部分地方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综合管理类:78.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79.四川省中医药条例(2019年修订)80.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6〕69号)81.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32号)82.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川经信化医〔2016〕94号)83.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580号)84.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经信化医〔2016〕94号)85.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川办发〔2017〕41号)86.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7〕27号)87.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193号)88.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94号)89.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8〕2号)90.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川办发〔2018〕78号)9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三个一批”建设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川办发〔2018〕98号)92.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的通知(2016年)93.印发四川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中医药发〔2017〕1号)94.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川中医药发〔2017〕27号)95.关于贯彻落实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的实施意见(川中医药发〔2017〕34号)96.四川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服务作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医改办发〔2017〕2号)97.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98.关于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2018年)99.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快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川中医药发〔2019〕6号)100.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川中医药发〔2018〕19号)101.四川省中医医院评审办法(试行)102.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医院等级评审省级评审指标》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18〕52号)103.关于印发《推进全省卫生计生领域信用体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18〕66号)医疗机构类:104.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行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川卫发〔2016〕299号)105.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75号)106.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许可“综合审批、多证合一”制度改革的意见(川卫发〔2017〕132号)107.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医联体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川卫发〔2018〕77号)108.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诊疗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卫函〔2019〕100号)109.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中医药发〔2016〕15号)110.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推进社会办医发展中医药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中医药发〔2016〕16号)111.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医院评审申请书》(2018版)的通知(川中医药医函〔2018〕41号)医疗人员类:112.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和医疗广告审批权限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14号)113.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保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待遇的通知》(川卫发〔2017〕104号)114.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范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14〕14号)115.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5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中医药发(2016)25号)116.四川省传统藏医学师承出师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川中医药办发〔2015〕11号)117.印发四川省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川中医药发〔2017〕58号)118.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西医人员学习中医知识培训大纲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17〕73号)119.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四川省医疗机构西医人员学习中医知识培训大纲》的补充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18〕21号)120.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川中医药发〔2018〕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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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条款汇编一、经营企业1、销售假药的。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禁止销售假药”罚则:《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1)、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下同);(2)、没收违法所得;(3)、处以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4)、责令停业整顿;(5)、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6)、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7)、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七条:(8)、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销售劣药的。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禁止销售劣药”罚则:《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1)、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下同);(2)、没收违法所得;(3)、处以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4)、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5)、情节严重的,或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6)、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7)、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七条:(8)、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准经营药品。
”罚则:《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1)、依法予以取缔;(2)、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下同);(3)、没收违法所得;(4)、处以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5)、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4、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现货销售药品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或者现货销售药品。
罚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5、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或者现货销售药品。
罚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的,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6、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现货销售药品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方式现货销售药品。
罚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7、擅自改变经营方式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药品经营企业不得改变经营方式。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罚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8、购销人员未进行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对其购销人员进行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档案中应当记录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及接受培训的人员。
罚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9、未按照规定实施GSP认证的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罚则:《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1)、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2)、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3)、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4)、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10、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除外。
”罚则:《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3)、处以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4)、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5)、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11、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的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罚则:《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1)、没收违法所得;(2)、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3)、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4)、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5)、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2、药品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不符合本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罚则:《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六条:(1)、按假、劣药品论处;(2)、责令改正,给予警告;(3)、情节严重的,撤销该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
13、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未开具销售凭证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罚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14、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未开具销售凭证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罚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15、采购药品未按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时,应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索取、留存销售凭证。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本条前款规定留存的资料和销售凭证,应当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罚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16、对药品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未作出具体规定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对药品销售人员的管理,并对其销售行为作出具体规定。
罚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17、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的,为其提供药品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的,不得为其提供药品。
罚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而为其提供药品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18、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或者票据等便利条件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或者资质证明文件,或者票据等便利条件。
罚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吊销卖方、出租方、出借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购进和销售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药品经营企业不得购进和销售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罚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购进或者销售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
20、药品零售企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罚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21、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罚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在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