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
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二〇一〇年九月修订)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我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具有竞争活力和激励效应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机制,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使我院学生管理工作走向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包括德(思想品德表现)、智(学业表现)、体(文体表现)、能(能力表现)四个方面内容。
德、智、体、能四个单项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的百分比分别为:30%、30%、15%、25%。
用公式表示如下:M=A×30%+B×30%+C×15%+D×25%M——综合素质测评总分A——思想品德表现测评分B——学业表现测评分C——文体表现测评分D——能力表现测评分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遵循公开、公平、客观、准确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力求全面、真实、公正地反映学生个人的整体素质状况。
第三条凡具有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学籍的学生均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思想品德行为表现测评分(A)由基础分、奖励加分和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
(一)思想品德行为表现的基础分占单项总分的60分。
凡取得我院学籍的学生均可获得该项基础分。
(二)思想品德行为表现的奖励加分。
学生达到以下要求可在基础分上加分:1、长期关心时事,关注校园新闻者加1分;2、自觉阅读内容健康的思想政治类刊物,浏览思想政治教育类网站者加1分;加8分。
3、计算机应用能力较强,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者加12分;获得自治区级表彰奖励者加8分;获得学院级表彰奖励者加5分;获得系部表彰奖励者加3分。
(七)有特色与创新成果的,由学生本人申请填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进行认定后,参加人员每项可加10分,最高不能超过20分。
第十一条第十条中的第(三)、(四)、(五)、(六)、(七)项同一项加分中若有重复,以最高分计,累计加分超过50分按50分计。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推进学生素质教育深入持久地开展,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科学、系统地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综合测评总分 = 基本素质分 + 专业素质分 + 附加分-扣除分。
二、基本素质(一)思想政治素质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关心国家大事;2.坚持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
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识大体、顾大局、讲正气,社会责任感强,有奉献精神;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积极参加马列学习小组、党课学习小组的学习,主动向党组织靠拢。
(二)学习态度1. 热爱本专业,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业有成。
2. 遵守学习纪律,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积极主动。
不作弊,不旷课,无迟到、早退行为;能按时高质量完成作业,善于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和资源学习。
(三)道德素质1. 践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的基本道德规范,讲究公共道德,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诚实守信,举止文明。
2. 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校园秩序,履约践诺、知行统一、自省自律、自尊自爱,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自觉参与文明宿舍建设,无粗鲁、不文雅举止。
(四)团队意识1. 团结协作,互助友爱,有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
2. 积极参与集体建设,集体荣誉感强。
能主动地参加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在集体活动中善于与同学协作互助。
(五)创新意识1. 思维活跃,能独立思考问题,并对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关注相关学科发展方向,有一定的创新意识。
2. 积极参加各类科技、科研、文化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并取得一定成绩。
(六)文化素养1. 重视科学知识、人文素养及审美鉴赏能力的提高,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形体等表达能力。
湖北省综治办、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综治办、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综治办,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04.11.05•【字号】鄂教综治[2004]20号•【施行日期】2004.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综治办、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鄂教综治[2004]20号)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造学校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和文明的育人环境,现就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体系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重点,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研究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务求实效,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通过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建立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机制和校园安全防范机制,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显著提高,实现以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为基本要求的校园文化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实现以良好的校园秩序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为主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
文明校园测评细则范文(三篇)
文明校园测评细则范文一、引言现如今,教育的核心已不再仅仅关注学生的学术成绩,而是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其中,文明校园建设是关系到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为了全面提升学校的文化底蕴和文明程度,制定一套全面评估学校文明校园建设状况的测评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阐述文明校园测评细则的制定原则和具体内容。
二、制定原则为了使文明校园测评细则能更好地贯彻落实到学校的实际情况中,我们制定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全面性:细则应该能全面评估学校的文明程度,包括学生的行为举止、师生关系、校园环境等方面。
这样才能客观地了解学校的整体情况。
2.科学性:细则应该基于科学的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能够准确反映学校的文明程度。
评估指标的选择和权重的分配应符合科学的原则,并经过实践验证。
3.操作性:细则应该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能够为学校提供具体的改进方向和建议。
学校能够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和完善。
三、具体内容1.学生行为举止(1)守时守纪:考察学生是否能够准时到校、准时上课,并且遵守课堂纪律。
(2)保持卫生:考察学生是否能够保持个人卫生和文明习惯,如及时清理教室、勤洗手等。
(3)尊师重教:考察学生对老师的尊重和尊敬程度,以及对学术知识的认真学习态度。
(4)友善待人:考察学生与同学之间的交往是否友善、互助,是否能够礼貌待人。
2.师生关系(1)师德师风评估:考察教师的教学态度、教育方法和专业素养等方面,评估其对学生的教育质量和影响力。
(2)师生沟通交流:考察学校是否提供充分的师生交流平台,学生是否积极参与并进行有效的交流沟通。
3.校园环境(1)卫生环境:考察学校的卫生状况,如教室、厕所、食堂等卫生情况。
(2)安全管理:考察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完善,如防火、防盗等措施是否到位。
(3)绿化环境:考察学校的绿化情况,如草坪绿化、花园景观等,以及是否开展相关的环保教育活动。
四、测评指标及权重为了使测评细则更加科学、全面,我们为每个评估方面设置了具体的指标,并制定相应的权重。
大学综合测评条例(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二○一四级综合测评条例(暂行)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逐步实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刻苦学习、锐意进取,加强对其学习、生活和成长的导向性,特结合我校及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旨在实现对学生综合成绩的科学评定,以达到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综合测评成绩是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和学生一学年评优评先、发展党员和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本届学生毕业政审和保研的重要参考。
综合测评成绩主要由学业成绩、德育行为表现成绩和文体表现成绩三部分内容构成。
一、综合测评得分计算公式为:个人总成绩=学业分+德育行为表现分+文体表现分+(总)附加分。
二、学业成绩测评(占综合测评总分的65%)(一)学业成绩=(基本分+附加分+扣分)×65%基本分公式:(本人平均学分绩点/本专业最高平均学分绩点)×80附加分公式:(本人原始附加分/本专业最高原始附加分)×20(二)学业表现附加分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凡参加校级大学生基本技能竞赛和其它类型的全校性此类竞赛(例:演讲比赛、“三笔字”比赛、讲课大赛)且获得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者,分别加5、4、3、2分/人;凡参加学院的选拔赛者,加1分/人/次。
(只加最高分)2.凡参加学院大学生基本技能竞赛和其它类型的学院性此类竞赛(演讲赛、“三笔字”比赛、讲课大赛)且获得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者,分别加3、2、1.5、1分/人;凡报名参加者,加0.5分/人/次。
凡参加年级或班级大学生基本技能竞赛和其它类型的此类竞赛(演讲赛、“三笔字”比赛、讲课大赛)且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2、1、0.8分/人;凡报名参加者,加0.5分/人/次。
(只加最高分)3.凡参加校级征文比赛、摄影书画比赛等且获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者,加4、3、2、1.2分/人,凡参加院级征文比赛且获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者,加3、2、1、0.8分/人,凡交参赛作品者加0.5分。
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教学提纲
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
评细则
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
(初稿)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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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根据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制定的高校文明校园标准,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对象是全国高等学校,目的是明确文明校园创建任务,检验创建工作进展成效,为评
选文明校园提供基本依据。
3.测评细则包括“基本指标”“特色指标”“负面清单”三部分,分别设置项一级测评指标、项二
级测评指标、项测评标准。
4.测评主要采用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等方法。
5.分值结构:总分为分,其中基本指标分,特色指标分。
6.本测评细则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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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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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2011学年度)一、品德分品德行为表现由基本分(60分)、附加分(40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计算方式:基本分+附加分-扣分。
附加分为40分,超过40分以40分计。
加分项目:加分项目:1、获校“优胜宿舍” 、系“优胜宿舍”例: : 校优胜宿舍(每次校优胜宿舍(每次校优胜宿舍(每次 & & 0.5) 系优胜宿舍(每次系优胜宿舍(每次系优胜宿舍(每次 & & 0.2)校优秀学生党员宿舍(校优秀学生党员宿舍(& & 0.6) 系优秀学生党员宿舍(系优秀学生党员宿舍(系优秀学生党员宿舍(& & 0.3)系寝室文艺大赛优秀宿舍(系寝室文艺大赛优秀宿舍(& & 0.3)(注:(注: 本项累计不超过3.5分 ;评为校“文明宿舍”的室长另加;评为校“文明宿舍”的室长另加 & &0.5。
) 校“寝室文艺大赛”(摄影大赛作品征集:一(摄影大赛作品征集:一& & 0.5 二& 0.4 三三& 0.3 )优秀奖优秀奖& & 0.2 十佳寝室十佳寝室 & & 1 百优寝室百优寝室 & & 0.8 最佳创意奖最佳创意奖 & &0.5最佳组织奖最佳组织奖&&0.5 十佳摄影奖十佳摄影奖十佳摄影奖&&0.5 参加参加参加& & 0.1)“文明标语”征集活动(一“文明标语”征集活动(一 & & 0.5 二二 & 0.4 三三 & 0.3 优秀优秀优秀 & & 0.2 参加参加参加 & &0.15)2、在校、系或社团主办杂志主办的刊物或活动上发表文章 例:在校内刊物《晓舟》、《院报》、《社团天地》、《韩师青年》等发表文章。
华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计分细则
发表国家一级刊物发表专业学 加8分 术论文者 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发表国家二级刊物发表专业学 加5分 术论文者 其他刊物(除以上的)者 国家级竞赛获奖者 省级竞赛获奖者 市级竞赛获奖者 校级比赛获奖者 院级比赛获奖者 智育奖励分:满 分为10分 获奖级别不清晰者 校级优秀实习生 优秀实践生 国家级科研成果者 省级科研成果者 市级、校级科研成果者 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动 漫等原创作品 加2分 加8分 加6分 加2分 加2分 加0.5分 具体待定 加2分 加2分 加4分 加2分 加1分 每幅加0.5分 加1—4分 加1分 加2分 没加分
学生组建的类似兴趣小组式的各种协会不在加分之列,兼任数项工作者,按最高得分项加分,不重复计分。参加学生组织、学生党团 组织及学校成立的其他组织,任期不满一届,且超过本届任期时间的一半以上,因正当理由不再担任所任职务的,可申请减半加分; 因违纪等原因被免去所任职务的或清退出本组织的,不加分;工作态度差、不负责任,未完成本职工作的,不加分;在任职期间受警 告以上处分的不予加分
(3)代表学校参加地区、省(部)、国家级体育比赛
(4)在一次比赛中参与多个项目的,按最好成绩给予奖励加分,不累计加分。 年度多次参加比赛的,可累计加分,但累计总分不得高于5分。 注:体育测评由体育基础分和体育奖励分构成,满分为10分。其中体育基础分,满分为5分;体育奖 励分,满所属类别 项目
国家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 省级 优秀团干(优秀团支书) 市级、校级 院级 国家级 省级 先进党支部、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文明宿舍 市级、校级 院级 国家级 在“三下乡”、军训、志愿者、勤工助学、通讯工作、 省级 市级、校级 信息等工作中获积极分子或优秀个人称号 院级 学校及学院正式团体的正副职主要学生干部 学校及学院正式团体正、副部长级学生干部 学校及学院正式团体的委员或成员,学校认可且业绩突 出的其他学生社团正职负责人 助理班主任 (2)社会工作 加分 班长、团支书 班委、团支委 没有担任上述职务,但积极参与学生工作,为校、系、 班集体做出较大贡献者
文明校园测评细则(二篇)
文明校园测评细则是为了评估学校的文明程度和营造和谐校园环境而制定的一套评价标准和流程。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在文明校园测评细则中的内容:1. 学生的行为规范评价:评估学生在校园内的行为举止是否符合学校规定,包括尊师重道、友善待人、不欺凌、不偷盗、不谩骂等。
2. 学生守时守纪评价:评估学生是否按时到校、上课、上课期间是否守纪,如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离开教室等。
3. 教职员工操守评价:评估学校的教职员工是否以身作则,坚守职业道德和教育职责,如表率学生、对待学生公平、不私自开除学生等。
4. 校园环境评价:评估学校的校园环境是否整洁、卫生,并且能够提供安全、舒适和宜人的学习、活动场所。
5. 校园文化建设评价:评估学校是否注重培养学生的礼仪、文化素养和社会责任感,如开展公益活动、文化展览、讲座等。
6. 纪律管理评价:评估学校对于违纪行为的纪律管理效果,如是否及时、公正地处理违规行为,是否能有效预防和解决纠纷。
7. 家校合作评价:评估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情况,如是否定期举办家长会、互相支持、共同育人等。
8. 社会责任评价:评估学校是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如参与社区服务、支持慈善公益活动等。
以上是一些可能包括在文明校园测评细则中的内容,具体的细则和权重可以根据学校的需求和文明建设目标进行调整和制定。
文明校园测评细则(二)第一条为深化中国____和____学习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培育和践行____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好中小学校德育工作,深入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教育部、中央文明办____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____》和省文明办、教育____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要坚持价值引领,把培育和践行____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坚持贴近师生,使每一名师生都成为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和受益者;坚持注重实效,引导创建活动稳步推进、普遍开展,力戒____;坚持广泛参与,把创建活动延伸到班级、宿舍和每个师生员工,夯实校园文明根基。
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
2022 年6 月说明一、根据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制定的高校文明校园标准,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合用对象是全国高等学校,目的是明确文明校园创建任务,检验创建工作发展成效,为评选文明校园提供基本依据。
三、测评细则包括“基本指标”“特色指标”“负面清单”三部份,设置6 项一级测评指标、36 项二级测评指标、160 项测评标准。
四、测评主要采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法。
其中,材料审核包括审看文字材料、媒体报导、影像资料、网络信息等,实地考察包括查看实地情况、随堂听课、座谈了解、听取汇报、现场摹拟等,问卷调查包括面向师生员工的问卷调查、随机个别访谈等。
五、分值结构:总分为110 分,其中基本指标100 分,特色指标10 分,负面清单在评选文明校园时为一票否决条件。
六、得分标准:A 为本项指标内容得分的100% ,B 为66% ,C 为33% ,D 为0 分。
按权重相加后折算为测评得分。
七、本测评细则由中央文明办、教育部负责解释。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1.1 统筹规划与组织实施1.2 思想理论教育测评标准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有实际工作成效。
2.把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党委常委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在学校人材培养方案中有具体体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环境育人有明确思路,有制度,有落实。
3 .建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思想政治教育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评估。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学期至少参加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2 次以上,学校分管负责同志每学期到堂听思想政管理论课2 次以上。
4 .学校党政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实施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职责明确,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文明校园测评细则模版
文明校园测评细则模版文明校园是我们共同追求的目标,为了评估学校的文明程度,制定一套测评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份文明校园测评细则模板,旨在帮助学校建立一个全面、科学、公正的文明校园评估体系。
一、校内环境测评1. 卫生情况测评(1)教室环境整洁度测评:包括教室地面、墙壁、桌椅、窗户等的清洁程度。
(2)公共区域卫生情况测评:包括走廊、洗手间、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区域的整洁度和清洁维护情况。
2. 绿化情况测评(1)校园景观测评:测评校园内的花坛、草坪、绿化带等景观是否得到良好的维护和管理。
(2)树木养护测评:测评校园内的树木是否得到科学养护,是否存在损坏或倒伏情况。
3. 设施设备测评(1)教学设备测评:测评教室内的投影仪、电脑、音响设备等是否正常运行。
(2)体育设施测评:测评学校体育馆、球场、健身房等体育设施的使用情况和维护状态。
二、学风建设测评1. 学习氛围测评(1)作业完成情况测评:测评学生对作业的完成情况和提交率。
(2)课堂纪律测评:测评学生在课堂上的听讲情况、互动参与程度和遵守纪律的情况。
2. 自习室管理测评(1)自习室环境测评:测评自习室的安静程度、桌椅整齐度和通风情况等。
(2)自习室秩序测评:测评自习室的占座情况、禁止嬉闹和交流的执行情况。
3. 学术荣誉测评(1)学科竞赛测评:测评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的获奖情况和参与率。
(2)论文发表测评:测评学生在学术期刊或学校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质量。
三、文明行为测评1. 社交礼仪测评(1)尊师重教测评:测评学生对师长的尊敬和教育工作的支持程度。
(2)友善交往测评:测评学生之间的友好交往程度,是否存在欺凌或暴力行为。
2. 公益活动测评(1)志愿者活动测评:测评学生参与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
(2)社区服务测评:测评学生参与社区公益服务的情况和效果。
3. 环保行动测评(1)垃圾分类测评:测评学生对垃圾分类的理解和执行情况。
(2)节约用水用电测评:测评学校师生对节约水电的认识和实际行动。
学生手册(综合测评、奖学金、先进班级评选规定)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适应二十一世纪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凡具有本院学籍的在校学生,均有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简称“综合测评”)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测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力求科学、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表现。
第三条各班级学生每年的综合测评成绩要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手册》中,作为评选优秀学生和奖学金、推荐就业的依据,并于毕业时存入学生档案中。
第四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素质活动表现三个方面。
其在总成绩中所占百分比为:品德行为表现占20%、学业表现占70%、文体等素质活动表现占10%。
第一章品德行为表现测评第五条品德行为表现测评是对学生思想品质、集体观念、学习态度、组织纪律、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测评,由基本分、加分和扣分三部分组成,累计的分数为该部分原始得分。
分优、良、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含本数)为不合格。
第六条品德行为表现分的基本分为70分,每个学生都可得此基本得分。
:第八条品德行为表现的扣分有以下十二项(扣分累计不超过70分):(一)受学部通报批评扣5分;(二)受学院通报批评扣10分;(三)受警告处分扣20分;(四)受严重警告处分扣30分;(五)受记过处分扣40分;(六)受留校察看处分扣50分;(七)早读晚修,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缺勤的每次扣1分,违纪的(如:吃早餐、睡觉、玩手机电脑等)每次扣2分;(八)上课旷课者,每学时扣3分,上课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1分;(九)在教学区内不得穿背心、拖鞋,违者每次扣2分;(十)宿舍值日生如不遵守“内务卫生管理”的规定,扣1分;院及各学部定期检查或平时巡查结果不合格的宿舍,该宿舍的所有成员的综合测评各扣2分;各学部公开批评累计三次的脏、乱、差宿舍的成员,将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职业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职业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对学生实施综合测评,目的在于正确评价学生的德才表现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实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引导学生以学为主,德、智、体全面协调发展,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实用型技术人才。
第二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三个方面。
综合测评成绩是评价学生的主要依据,由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三个单项成绩组成。
第三条学生综合测评每学年总评一次,其成绩作为学年度考核结果。
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以分数计,满分为100分,其中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文体表现三个单项分在总评分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20%、70%、10%。
其计算公式为:学生年综合测评总分=品德行为表现分×20%+学业表现分×70%+文体表现分×10%各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取平均为学生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总成绩。
第四条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及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总成绩,是学生年度评奖评优、评选优秀毕业生及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品德行为表现测评第五条品德行为表现分由基本分、加分、扣分三部分组成,其计算公式为:基本分+加分-扣分。
品德行为表现分满分为100分。
第六条品德行为表现分的基本分满分为60分,包括以下十个小项内容,分别按上、中、下三个等级计分,取分值依次为6、5、4分。
1、政治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政治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识大体,顾大局,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2、遵纪守法: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无违纪违法行为。
3、学习态度: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进取心强,无厌课、旷课等现象。
4、集体观念:组织观念强,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事业活动,热心为集体服务,责任心强,努力完成党、团组织和学生会及班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大学生遵守行为规范
大学生遵守行为规范篇一:大学生行为规范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试行)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德育改革,建设优良院风,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基本分(一年级为70分,其余年级为60分)的基础上通过加减分,按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本学期的表现进行测评,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超过者以100分记。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获得基本分: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在言论行动上与党保持一致,不散布和传播有损党和政府的言论,遵守法纪法规。
2.基本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为人忠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生活俭朴;具有健康向上的心理素质,兴趣广泛,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不断完善自我,具有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第二条加分1.在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受到院、校、市、省、国家表彰的,分别加1、3、4、5、7分。
2.所在宿舍被评为系文明宿舍等,成员每人每次加1分,被评为院“四星级”、“五星级”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分别加2、3分,被评为校文明宿舍,优秀之家、模范之家成员每人每次分别加3、4分。
3.学期考试总成绩在班级前6%,按名次分档加12-10分;6%(不含)-20%分档加9-4分;20%(不含)-40%统一加3分。
4.学期考试总成绩较上学期每提前1个名次加0.2分。
5.非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高校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分别加3分、5分,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四级、八级分别加3分、5分;日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二级、一级分别加3分、5分;通过英语口译中级、高级分别加3分、5分;文科学生通过省(国家)级计算机一、二、三级考试分别加1、2、3分,理工科学生通过省(国家)级计算机二、三级考试分别加1、2分。
6.获得国家专利的项目主持人每项加10分,合视贡献加3—5分。
独立拥有院、校、省、国家级科研课题,分别加2、4、8、10分;在教师指导下从事相应级别的科研活动,分别加1、2、3、4分。
燕 山 大 学 学 生 综 合 测 评 条 例 - 孝感学院
化材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第一部分总则根据《孝感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及《孝感学院学生奖励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化材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通过对学生德、智、体、美等几方面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测评,尽可能全面、规范、科学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的依据。
二、实施办法做到奖罚分明,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加强院风、学风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1、学院成立以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为正、副组长,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7—11名学生代表(总成员为基数)为成员的班级测评小组,小组成员应具有代表性,并向全班公布小组成员名单。
2、测评中,各项加分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关凭证和复印件,交由本班测评小组审查,扣罚分由班主任根据文件和本方案直接提出惩罚分值,测评结果必须在全班大会上公布并公示,接受学生监督,允许学生发表不同意见。
相关加分或扣罚分复印件及加分项目按学号顺序每人一册由班主任送交学工组,作为学院学生测评档案留学院内存档。
测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班主任签字送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3、测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加分有据,杜绝弄虚作假。
4、测评中涉及加分或扣罚分的相关凭证时段从2010年9月-2011年9月为有效期。
5、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综合测评和排名,并以此作为评定奖助学金的依据,对一位班主任老师兼任同年级同专业多班级的专业,可以以同年级同专业进行综合测评和排名,并以此作为评定奖助学金的依据。
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为德育、智育、体育成绩分别乘以权重系数之和,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测评总分值S及权重系数公式:S=0.22A+0.63B+0.15C其中:A---德育测评成绩权重系数0.22B---智育测评成绩权重系数0.63C---体育测评成绩权重系数0.15四、在测评年度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评定奖学金1、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补考者;2、因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3、未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者;4、无正当理由一年级新生未参加军训者;5、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学生在综合测评或奖学金评定期间违纪到纪律处分、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文字记载)者将取消其精神和物质奖励资格;五、毕业班综合素质测评由班主任组织在校的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进行智育和体育测评,学生实习返校后进行德育及其他有关工作。
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教学提纲
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教学提纲
一、引言(200字)
1.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性和背景
2.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的意义和目的
二、大纲导读(200字)
1.文明校园测评的基本原理和指标体系
2.测评结果的影响和意义
三、测评原理(300字)
1.以学生为中心的测评原则
2.全员参与的测评机制
3.公正、公平、公开的测评程序
四、指标体系(300字)
1.学风建设类指标
2.校园环境类指标
3.文明交往类指标
4.社团与志愿服务类指标
5.信息管理与安全类指标
五、测评流程(200字)
1.测评前的准备工作
2.测评的实施步骤
3.测评结果的汇总与分析
六、测评结果的影响与评价(300字)
1.测评结果的信息公开与传播
2.测评结果的评价与认可
3.测评结果的改进与指导
七、测评经验与亮点案例(200字)
1.全国文明校园测评的成功案例分享
2.各高校在文明校园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和亮点
八、结语(100字)
1.总结全文内容
2.文明校园建设的未来发展方向
九、参考资料(不计入字数)
相关政策文件、高校文明校园建设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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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
(初稿)
201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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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根据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制定的高校文明校园标准,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对象是全国高等学校,目的是明确文明校园创建任务,检验创建工作进展成效,为评
选文明校园提供基本依据。
3.测评细则包括“基本指标”“特色指标”“负面清单”三部分,分别设置6项一级测评指标、31项
二级测评指标、142项测评标准。
4.测评主要采用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等方法。
5.分值结构:总分为110分,其中基本指标100分,特色指标10分。
6.本测评细则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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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指标
二、特色指标
三、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