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答复违法所得计算问题的函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答复违法所得计算问题的函
【法规类别】医疗器械药品药材进出口
【发文字号】国食药监法[2004]337号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4.07.08
【实施日期】2004.07.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答复违法所得计算问题的函
(国食药监法[2004]337号)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曝光我省安庆市立医院使用未经注册医疗器械一案中有关问题的请示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