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答复违法所得计算问题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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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答复违法所得计算问题的函

【法规类别】医疗器械药品药材进出口

【发文字号】国食药监法[2004]337号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4.07.08

【实施日期】2004.07.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答复违法所得计算问题的函

(国食药监法[2004]337号)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曝光我省安庆市立医院使用未经注册医疗器械一案中有关问题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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