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成都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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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成都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和便利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聚焦企业关切,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

(一)切实推进“市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各项工作。切实推进《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的行动方案》及10个配套行动计划的落地落实,打造创新创业、政务效能、产业服务、对外开放、权利保护五大环境优势,深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各项制度综合改革。[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

(二)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建立符合国际规则、具有成都特色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和分类评价机制。开展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评价,强化结果运用。[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三)全面提高市场开放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提高市场竞争开放度,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市国资委)

(四)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深化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深化中国(成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全面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航空口岸实行“7×24小时”通关服务。实施“一次申报、分步处置”通关模式,提高系统自动审核放行比率,出口查验率不超过2%,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压缩1/3以上。实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进一步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牵头单位:市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

(五)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明确申报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打造中介服务超市,拓展服务范围,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公示公开。建设“市场主导、行业自律、政府监管”三位一体的中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研究制定中介服务末位淘汰机制。(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六)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减负。优化办税流程,推进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落实税收优惠,提升缴纳税费便利度。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快收费清单“一张网”建设。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

(七)加快水电气、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取消申请费、手续费等收费,引入社会评价,及时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升企业用电、用气、给水接入便利化水平。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部署,做好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经信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征信系统,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归集、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机制,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健全信用信息应用机制,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场景。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强化诚信建设,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开展产权保护领域和政务诚信专项督查,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九)提升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实施提升企业信贷获得便利化水平行动计划,推广交子金融“5+2”平台,持续降低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获得信贷的难度和成本,持续提升企业直接融资便利度,构建中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

二、精简行政审批,释放更大活力和动力

(十)动态管理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以及国家、省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情况,动态管理全市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

(十一)动态调整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全市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推动目录内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办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网络理政办)

(十二)清理整改变相审批和许可。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重点规范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消除审批和许可“灰色地带”。(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十三)大幅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深入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并联验收制度,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总用时减至90个工作日内。在全市产业功能区和自贸试验区内试点推行“区域评估”,变独立评为集中评,企业入园后即可共享评估评审结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应急局、市网络理政办)

(十四)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在全市产业功能区推进“先承诺后审批”管理模式,推进“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十五)全面提升网络理政效能。持续深化全网理政,实现全市公共数据集中统一管理,网络理政工作全面实现回复办理率达95%以上,群众诉求解决率超过85%,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深入推进“仅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推进“一网通办”服务模式,分类分层探索服务审批事项“全域通办”,实现市、区(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

(十六)全面压减不动产登记时间。全面压减房屋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时间。推行“房屋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多点布局、全城通办”,房屋交易、税务、不动产一般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限压减至4个工作日以内,实现不动产权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减至2个工作日内,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实现当日办结。(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十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及时公布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实行清单之外无证明。积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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