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各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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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管理制度
办公室秉承着学生会全心全意为全院同学服务的宗旨,以院学生会规章制度为指导,制定部门规章制度,以规范办公室全体人员的工作。
(一)会议制度
1、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主要是对前段工作做出总结,并对近期工作做出布置,要求各部门成员开会带好记录本、佩戴好工作证、笔、做好会议记录。临时会议请随时注意通知,准时按要求到会。
2、会议实行“三旷五请”制,三次旷会,五次请假视为自动离开学生会。会议期间注意保持安静,期间不得提前离开会场。(各部门开会时请做好会议情况登记,并保持办公室的卫生清洁,维护好办公室财务安全。)
(二)档案管理制度
1、学生会每学期初必须交一份工作计划,学期末交一份工作总结。
2、所有活动结束之后的成果展、策划、总结等资料,一式两份,一份部内存档,一份交由办公室存档,并保存电子档案。
3、建立学生会干部人事档案,人事档案作为干部考核的档案资料。对旷会、请假、违纪、表彰等做好相应的记录。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评选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加2个素质拓展分,合格加1个素质拓展分,不合格不加分)评优比例为1:3。方法:部长对干事评分,干事相互评分。
4、对于在学期考试中有两科及两科以上不及格的成员,将劝其退
离学生会;对于在学期考试中有一科不及格但在补考中及格的成员,可以继续留在学生会,若补考仍然不及格也可以留在学生会,但取消学期评优资格。
(三)财务管理制度
1、全体干部应自觉爱护办公室财务,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学生会任何人员未经办公室允许不得私自外借或挪用办公室物品,如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院学生会所有财产物品均须存档,并填写入库单,各部门若需要领用品材料时,须向办公室申请并如实写领料单。交由学生会办公室主任签字审核方可发放,每界干部换界时,及时做好交接工作,新旧部长或负责人共同做好财产登记,并一式俩分,一份交学生处,一份交办公室存档。
3、活动负责人应该在活动结束后收齐本次活动的发票一次性交给办公室。主席团定期制作财务清单,向学生会内外公布,以加强各方面的监督。
4、各部一律凭有效报销凭证(发票)统一报帐。发票应写清明细,需要有国家税务局、销售单位、(如是由非销售单位代开发票,还需有代开发票的单位的章子)。报帐时发票背面注明用途和经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收据报帐,需报请主席团批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2年3月18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律委员会制度
(一)成员考核制度
自律委员会“负责学生维权,安全稳定,一日一报,公寓网络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项纪律检查,开展宿舍楼间文化、经验等交流。”为本会的基本职责。所有工作均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正因为此,本组织决定以以下考核制度要求每一位成员:
1. 认真负责,严格检查,不得因私人问题影响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向主(副)主任及时申明,如果因玩忽职守、工作散漫不负责任而导致所负责检查寝室成员的人身安全受到伤害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扣减适当考核分的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被会内公开批评、系内通报批评,按情节直至除去职务资格。
2.工作突出者(比如对于一些突发事件给予了恰当的解决措施,对有可能导致所负责寝室成员人身利益受损的事件给予了恰到好处的处理,在部门组织的活动中作出了重要贡献等。具体奖励程度视具体情况而定)在部内、系内公开表扬。
3.若活动及会议与学习冲突,须请假,否则将视为无故不出席会议,按缺席处理。具体例会要求请参照部门工作制度。
4.在工作上同时要兼顾学习,文化课不得出现挂科情况。否者作自动退出处理。
备注:此份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督促全体成员认真负责的完成工作,并作为期末总评的依据,希望大家严格遵守!
(二)宿舍管理制度
一、宿舍安全基本要求
1、宿舍内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如电磁炉、电饭锅等);
2、宿舍内不允许吸烟、喝酒;
3、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如蜡烛、煤油灯等;
4、宿舍内不允许赌博行为,如打麻将;
5、宿舍内不允许私自拉扯网线、电线等;
6、禁止晚归和擅自不归宿舍行为;
7、严禁在宿舍藏匿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险物品;
8、严禁打架斗殴;
二、宿舍安全惩罚制度
1、宿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一经发现,没收大功率电器,并把使用
者、该宿舍社长及该班班长的名单报予年级辅导员,由辅导员做出相应处理;
2、宿舍内若发现烟、烟头、酒、酒瓶,每次发现扣除该名学生德育
分2分。两周累计三次以上对该宿舍进行通报批评,累计两次通报取消评优评奖资格;
3、宿舍内出现如赌博、打麻将、夜不归宿、打架斗殴等现象直接上
报相应年级辅导员,由辅导员做出相应处理;
4、发现宿舍内乱拉扯网线、电线、电脑上床铺的现象,检查人员会
及时与相应的班级的班长或负责人联系,相关负责人应尽早处理,屡教不改者将直接上报系里,由辅导员处理。
(三)晚自习管理制度
一、晚自习基本要求
1、每周周日至周四晚上6:55---8:50为晚自习时间,未能准时
到达教室者视为迟到,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旷晚自习;
2、有事不能上晚自习需到到相关辅导员处请假(以导员假条为准),未请假而不上晚自习或早退的同学视为旷课;
3、晚自习期间需要外出的同学向班长说明情况后方可外出;不请
假而在晚自习期间随意外出超过10分钟的同学视为旷课(由
时间而定旷课节时);任何随意外出者视为违反晚自习纪律;
4、每晚7:50——8:00晚自习休息时间,休息期间出现在走廊大
声喧哗、追逐打闹、打电话,在自习室或走廊里吸烟等行为,
视为违反晚自习纪律;
5、晚自习期间若出现听歌、玩手机、游戏机,看报纸以及一切与
学习无关的刊物,上课睡觉等行为,即视为违反晚自习纪律。
二、晚自习奖惩制度
奖:
1、对连续四周违纪情况最少的班级给与通报表扬,并给颁发“自律
文明班级”的奖状;
2、在德育纪实中,对被评为“自律文明班级”的班委成员给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