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基本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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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1. 引言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是指上市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借入资金,通过购买证券、设立合资企业、收购股权等形式,在其他企业中进行投资的活动。

由于对外投资可能涉及较大的风险和利益,上市公司应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和控制对外投资活动,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投资的收益。

2.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为公司合理选择和管理对外投资提供指导和规范。

3.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进行对外投资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证券、设立合资企业、收购股权等形式的投资。

4. 管理原则4.1 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在进行对外投资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2 风险可控性原则上市公司应充分评估对外投资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投资活动的风险可控。

4.3 资金安全原则上市公司在进行对外投资时,应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避免因对外投资导致资金的浪费或损失。

5. 投资决策程序5.1 投资立项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的立项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照公司内部决策程序进行,确保投资活动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2 投资风险评估上市公司在进行对外投资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等,评估投资的潜在风险和收益。

5.3 投资决策根据投资风险评估结果,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决策,确定是否进行对外投资,以及投资的规模和方式。

5.4 监督与管理上市公司应建立对外投资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投资项目按照计划进行,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6. 投资管理要求6.1 投资项目评估上市公司应对外投资进行全面的项目评估,包括市场需求、竞争情况、盈利预测等,评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收益。

6.2 风险控制措施上市公司在进行对外投资时,应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风险分散、风险保障、风险预警等,确保投资活动的风险可控。

6.3 资金管理上市公司在进行对外投资时,应合理管理资金,避免资金的浪费和损失,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

上市公司基本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基本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质量,保证投资活动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根据《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规范的投资行为是指公司以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资金、资产和举债等方式进行的技术改造、技术开发、基本建设等项目投资。

(一)技术改造项目包括设备更新、技术引进、购买专利、少量土建等。

(二)技术开发项目包括技术引进的消化吸收和在此基础上的再开发投入、新品研制、技术攻关等。

(三)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新建经营场所、设施等土建项目,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等。

(四)其他项目投资。

第二章决策权限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决策层次分设为股东大会、董事会、总裁室、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四个层次。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决策权限(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投资1.项目投资所涉及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按孰高者确定)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含50%);2.项目投资所涉及资金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3.项目投资所影响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4.项目投资所影响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投资1.项目投资所涉及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按孰高者确定)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下,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2.项目投资所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下,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3.项目投资所影响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下;4.项目投资所影响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下;5、所有涉及新建生产经营场所、设施等的土建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

公司投资运营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运营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运营管理制度
目的
公司投资是一项重要的运营活动,为了规范投资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利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投资活动,包括直接投资和投资理财。

投资决策程序
1. 投资准备阶段:确定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资金筹措、流程安排等;
2. 投资执行阶段:实施投资计划、管理流程、风险控制等;
3. 投资监督阶段:对投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投资管理职责
1. 投资委员会:设立投资委员会制度,负责审核和决策投资计划、监督投资进展情况;
2. 投资经理:负责投资计划的执行、投资风险控制等;
3. 审计部门:对投资活动进行审计和监督,发现和解决问题。

投资风险控制
1. 风险识别:识别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2. 风险评估:对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3. 风险控制:加强对高风险项目的控制和管理,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投资业绩评估
1. 投资绩效评估:对投资回报进行评估,包括投资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
2. 投资过程评估:对投资过程中运作流程进行评估,探究问题根源并优化流程。

纪律处分
对于违反投资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会进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投资决策权等职务。

以上制度属于公司规章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不得违反。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工程投资规章制度

工程投资规章制度

工程投资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投资的决策、执行、监督和管理活动。

二、投资决策程序1. 项目申报:项目发起人需提交详细的项目建议书,包括项目背景、市场分析、技术方案、财务预测等内容。

2. 可行性研究: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包括经济、技术、法律、环境等方面的评估。

3. 投资评审:由专门的投资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 决策批准:根据评审结果,由公司高层或董事会做出最终投资决策。

三、投资执行管理1. 资金拨付:根据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分阶段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时效性和安全性。

2. 进度监控: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监控,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3. 质量控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4. 成本控制:实施成本控制措施,防止超预算现象的发生。

四、风险防控1. 风险评估:对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2. 风险监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持续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化,及时调整风险管理策略。

3.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风险事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五、监督管理1. 审计监督: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2. 信息公开:对外公布投资决策、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投资规章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六、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投资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结语:。

工程投资动态管理制度

工程投资动态管理制度

工程投资动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投资管理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包括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维修项目等。

三、投资计划编制1. 每年初,各部门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计划,编制投资计划,并提出投资需求申请。

2. 投资计划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性质、项目规模、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周期等内容,同时需注明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投资计划需报经公司领导审批并纳入公司年度预算。

四、资金筹措1. 公司应按照投资计划的要求,通过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包括自有资金、贷款、发行债券等。

2. 筹措资金时,需根据各项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项目进度灵活运用。

五、资金管理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2. 资金管理需有专门的人员进行负责,明确资金流动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3. 资金管理需定期对账,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六、资金使用1. 资金使用需按照公司的投资计划和项目进度进行,禁止私自挪用资金。

2. 资金使用需按照公司的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资金使用需及时记录和报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可追溯。

七、预算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预算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项目的资金预算合理且有效。

2. 预算管理需对各项支出进行规范和监督,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3. 预算管理需建立财务报表和年度报告,定期进行审计和总结,为下一年度的预算制定提供参考。

八、监督检查1. 公司应定期对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 监督检查需建立监察机制和监察人员,对项目的关键节点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3. 监督检查需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九、奖惩措施1. 公司应建立奖惩制度,对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奖惩。

上市公司管理制度大全

上市公司管理制度大全

某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编号:QG/HC01.001-2002经营管理制度、总则授权要立法建制度,重奖要利润算成本1、为规范和强化总公司对所属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总公司经济效益,确保总公司向多元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制定本办法。

2、总公司所属各单位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各自的经营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报经总公司管理中心批准后执行。

3、本办法由总公司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并对所属企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基本原则1、总公司对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行以资本为边界的统一控制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对未经批准造成资本结构发生变化的直接责任人,总公司追究其经济责任。

2、总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计划管理为主要手段,确保生产经营顺利、有序地进行。

(1)总公司对内实行计划管理,并将计划以授权经营合同书的形式落实到各利润单位;(2)所属利润单位按时按要求编报中长期计划、年度经营计划,并经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的计划组织生产经营;(3)对超额完成经营指标的各利润单位,总公司依据授权经营合同书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未完成经营指标的按授权经营合同书的规定处罚。

3、总公司实行授权经营责任制(1)各利润单位在授权经营合同书所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每月上缴总公司一次预缴投资收益和管理费,上缴数额在合同书中分别确定。

连续三个月不能实现合同规定的分期经营指标,总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授权经营合同、解除经营者的职务并清算。

(2)经营指标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对各利润单位直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作合同文本。

并由各主管利润单位的职能部门牵头,会同审计中心、计财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按月对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月经营总结和考核兑现方案,报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年终由各主管利润单位职能部门提出全年经营总结和考核兑现方案,报请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兑现。

三、计划1、总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组织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及经营绩效评价的依据,审定机构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汇总部门为总公司计财中心。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1. 引言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购买股权或参与其他企业的经营活动,为了实现战略转型、优化资源配置等目的,在经营范围之外进行投资。

然而,对外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需要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和监督。

本文将介绍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制度,包括管理体系、决策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

2. 管理体系上市公司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对外投资管理体系,明确相关的责任和权限。

管理体系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层级:高层决策层:由公司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战略和政策,审批重大对外投资决策。

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筛选、评估和管理,监督投资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和绩效评估。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管理进行审计,提供独立的监督和评估。

该管理体系需要保证各级别间的有效沟通和协作,确保对外投资活动能够与公司整体战略保持一致。

3. 决策流程对外投资的决策过程应该经过严格的程序和审核,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决策流程可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提出投资意向:由相关部门或个人提出对外投资的意向,并提交相关的投资建议书。

项目筛选和评估:投资管理部门对意向项目进行筛选和评估,考虑项目的战略适配性、风险收益比等因素。

决策审批:意向投资项目需要经过董事会或审批委员会的审批,确定是否进一步深入研究和谈判。

尽职调查和谈判:投资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财务、法律、市场等方面的调查,并与对方进行谈判。

决策批准:将最终的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或审批委员会批准,确定是否进行投资。

实施和监控:一旦投资决策获得批准,投资管理部门会进行实施和监控,确保投资项目按照计划执行,并汇报投资绩效。

4. 风险控制对外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必须加强风险控制,确保对外投资的安全和可持续性。

风险控制措施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风险评估:在投资决策之前,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包括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以便了解投资项目的风险状况。

工程投资动态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投资动态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投资动态管理制度内容一、引言近年来,我国的经济不断发展,建设项目也日益增多,工程投资的规模和数量不断增加。

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建设项目的监管和管理也越来越严格。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工程投资动态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套完整的工程投资动态管理制度,包括建立管理机制、投资计划编制、投资监控、变更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二、管理机制1. 设立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工程投资领导小组,由公司高层领导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全面负责工程投资的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2. 设立工程投资部门设立专门的工程投资部门,负责具体的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包括投资计划编制、投资监控、审批流程管理等。

3. 建立投资委员会设立专门的投资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和独立专业人士组成,负责审批重大投资项目、决策重大变更事项,确保投资项目的风险可控。

4. 建立管理制度建立一整套的管理制度,包括投资计划管理制度、投资监控制度、审批流程管理制度等,确保工程投资的科学管理。

三、投资计划编制1. 投资前期调研在投资前期,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技术研究,确定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程度,为投资计划的编制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2. 制定投资计划根据前期调研结果,制定详细的投资计划,包括项目概况、投资规模、预算安排、工期计划等内容,确保投资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提交审批将制定好的投资计划提交领导小组审批,经过审批后方可开始实施,确保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四、投资监控1. 建立监控体系建立完善的投资监控体系,包括进度监控、成本监控、质量监控等,确保投资项目的全面监控。

2. 设置监控指标根据投资计划的要求,设定相应的监控指标,及时监测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确保投资项目的按时按质完成。

3. 提交监控报告定期提交投资监控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进度情况、成本情况、质量情况等,向领导小组和投资委员会汇报,确保决策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公司工程投资规章制度

公司工程投资规章制度

公司工程投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投资行为,明确投资主体、工程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实施程序,保护公司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工程投资活动的管理,维护公司整体经济利益,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公司工程投资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类工程项目的投资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装备购置、科研开发等各类投资项目。

第三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工程投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按照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工程投资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工程投资规章制度由公司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公司经理批准并实施。

第二章投资主体第五条公司工程投资主体包括公司内对工程项目具有决策权、审批权、实施权的责任主体。

公司内部投资主体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工程投资管理职责,保障公司整体利益。

第六条公司工程投资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和技术能力,熟悉工程投资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具备独立审批和决策的能力。

第七条公司工程投资主体应当接受公司领导小组和公司经理的监督,定期报告工程投资情况,接受公司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评估。

第八条公司工程投资主体应当加强团队协作,不得擅自决定或改变工程投资项目的内容、预算和进度,确保工程投资活动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工程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程序第九条公司各级工程项目均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批。

申报和审批程序应当包括项目确定、项目评估、项目论证、项目编制、项目审批等环节。

第十条工程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程序应当由责任主体组织协调完成,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的审批程序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依法依规进行审批,确保投资项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的审批过程中,应当加强各级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及时处理审批中的问题和难点,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

第四章工程项目的实施管理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责任主体应当依照原定的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实施,并定期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某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某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某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所有投资活动。

3. 投资管理应遵循合法、审慎、效率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二、投资决策机构1. 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项目。

2.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外部专家组成。

3. 对于超出一定金额的投资项目,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投资程序1. 项目申报:由相关部门或子公司提出投资建议,并形成初步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 初步审核:财务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评估项目的财务可行性。

3. 详细评审: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通过初步审核的项目进行详细评审,包括市场分析、风险评估、收益预测等。

4. 决策批准:根据评审结果,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是否投资的决定。

5. 执行监督:项目获批准后,由指定部门负责执行,并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进展情况。

四、风险管理1. 投资项目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2. 对于高风险项目,应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建立投资项目的风险监控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五、信息披露1. 公司应对外披露重大投资事项,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信息披露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附则1.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投资项目三个清单管理制度

投资项目三个清单管理制度

投资项目三个清单管理制度
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投资项目的运作,确保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的三个清单:
1. 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是投资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它包括项目预算编制、执行、控制和调整等内容。

在预算管理制度中,需要明确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范围、使用限额、审批权限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利用和有效控制。

2. 进度管理制度,进度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投资项目按时完成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这包括项目工期计划、进度控制、里程碑节点的确定、进度检查和评定等内容。

通过进度管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项目进度偏差,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调整,确保项目按时交付。

3. 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是为了识别、评估、应对和监控项目相关风险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这包括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应对策略的制定、风险监控与反馈等内容。

通过风险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降低投资项目的各类风险,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达成预期目标。

这三个清单管理制度在投资项目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帮助项目团队有效规划、执行和控制项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益。

同时,这些管理制度也需要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灵活运用,以适应不同项目的特点和需求。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键信息项:1、投资决策程序2、投资风险评估与控制3、投资项目的监督与管理4、投资收益的核算与分配5、投资信息披露要求11 总则111 为了加强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

12 对外投资的定义和范围121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在境内外进行的各种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子公司、参股其他企业、收购兼并、证券投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等。

122 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注重投资效益和风险控制。

13 投资决策程序131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重大投资项目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32 投资项目的提出应由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编制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133 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项目背景、投资目标、投资规模、投资方式、资金来源、预期收益、风险评估等内容。

134 公司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

135 根据评审意见和建议,对投资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4 投资风险评估与控制141 公司在进行对外投资前,应充分评估投资项目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等。

142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制定风险应对措施,降低投资风险。

143 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公司应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和法律咨询。

144 公司应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风险问题。

15 投资项目的监督与管理151 公司应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投资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集团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项目投资活动,提高投资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强化投资责任制和风险约束机制,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依据集团公司章程和《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授权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投资项目”,指授权管理制度第八条规定的股权投资、第九条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包括使用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资金或其他资产、借款、债券等,以及使用集团公司拨付的注册资本金和企业自有资金或其他资产、银行贷款进行的投资活动。

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且不超过二级子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固定资产净值5%的经营性固定资产维修、技改及设备购置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自主决策并实施,但国家和集团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券、基金、信托产品等证券类产品不适用本办法。

创投类项目,上市类资本运作项目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申报单位”是指集团公司及其下属的二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子公司)。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

集团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依据其适用法律、其上市地的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无需提交该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投资项目,暂不适用本办法规定的决策程序;但其内部决策时参考本办法规定的项目审核标准。

各二级子公司、集团公司派出上市公司董事应当依法促使上市公司修改其法律文件,以适用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投资管理机制第五条投资项目和集团公司对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二)符合集团公司及本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三)符合业务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四)符合主业方向,技术先进,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五)有利于打造产业板块、推动集团公司协同发展,实现集团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六)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七)投资规模应当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且在本企业年度投资预算规模范围内;(八)良好的经济效益:根据不同板块实行差异化标准。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经济发展委员会是负责集团及其各级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投资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两种。

第四条投资的原则(一)必须坚持效益原则;(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三)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四)必须规模适度,稳健投资。

第二章投资审批权限第五条集团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是投资决策中心。

第六条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应制定本企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所属企业的年度投资计划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法定程序集体讨论、科学决策,并报总部经济发展委员会备案。

第七条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对外投资总量必须与其资产总量相适应,累计总规模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

同时,为防止企业资产过度分散、管理链条过长,孙公司原则上不得对外投资。

第八条技改基建类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一)工业企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 特大型企业100万元(含)以下、大型一档以上企业60万元(含)以下、大型二档企业30万元以下、中型企业15万元(含)以下、小型企业5万元(含)以下的单项技改项目由企业自主决定,并于每季末将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报总部经济发展委员会、财经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委员会备案。

自批项目特大型企业全年累计投资额达500万元、大型一档企业全年累计投资额达240万元、大型二档企业全年累计投资额达120万元、中型企业全年累计投资额达45万元、小型企业全年累计投资额达120万元后,须逐项向总部经发委申报。

2. 投资额度在1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由总部经济发展委员会调研、论证、审查后审批,报总裁及董事长备案。

3. 投资在100-1000万元(含)的项目,由经济发展委员会咨询、论证、审查,报总裁审批,并呈董事长备案。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的投资管理活动,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提高资金的收益率,降低投资风险,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所有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房地产、外汇等各类投资。

3. 投资决策流程3.1 投资计划编制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财务状况,各部门负责人应编制投资计划,明确投资目标、预算、时间表等,并提交给财务部门审核。

3.2 投资论证财务部门应对投资计划进行论证,评估投资项目的前景、投资回报率、风险等,提出合理建议,并组织投资论证会议,讨论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3.3 决策审核投资决策由公司高层领导进行审核,评估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对公司战略的适应性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投资。

3.4 实施管理投资事项获得批准后,财务部门应监督和管理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确保项目按照预算和时间表执行,并及时报告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3.5 持续监控财务部门应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预期收益的实现。

4. 投资风险管理4.1 风险评估财务部门应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4.2 风险控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财务部门应对重大风险进行监控和控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风险发生。

5. 报告和信息披露财务部门应定期向高层领导报告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项目执行情况、投资回报率等,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以上仅为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文的一份简单参考,具体制度的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xx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xx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xx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概述第一条为规范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投资项目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进一步明确投资主体责任,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集团章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集团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投资是指以货币出资、股权出资、或以实物、土地使用权及知识产权等其他无形资产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的股权投资、资产并购、基本建设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投资和固定资产购置等行为。

具体包括以下项目:(一)股权投资项目,包括出资设立子公司、对子公司或企业增资、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含资产)等;(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办法中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投资和与基本建设、技术更新改造相关的固定资产购置等;(三)无形资产投资项目,包括购买技术、专利、软件等,参照本办法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集团投资严格按照“计划管理、分级授权、过程监督、评价考核”的原则进行管理。

“计划管理、分级授权”指集团对各直属企业的投资实行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各直属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年度投资计划中本企业的投资计划,原则上不得超出年度计划中规定的项目及预算。

在投资计划内,除本办法规定需由集团审批的项目外,集团董事会授权各直属企业董事会进行审批。

“过程监督、评价考核”指集团对集团和集团所属企业投资项目按规定履行立项、评估论证、决策或审批、备案程序后,集团将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并对投资项目实施过程效果进行跟踪检查、评价和考核。

第五条属于“三重一大”范围的事项决策必须经集团党委会研究讨论后,逐级由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做出决定。

第六条集团和各直属企业应对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对于《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所称的下列重大投资项目(以下称“国资委重大投资项目”):(一)国家战略性投资项目及市级重点投资项目;(二)按照集团企业章程及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由集团董事会(或最高决策机构)研究决定的投资金额在xx亿元及以上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三)市国资委认为有必要关注的涉及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投资项目。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节业务流程投资项目管理实行流程控制。

流程包括项目发现、立项建议、项目立项、尽职调查(包括财务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行业投资机会论证)、专家论证、投资建议、投资决策、项目实施和投资后管理等九个环节.第二节价值投资项目的判断标准一、总体选择标准●主要投资于拟上市成长期(创业板)和拟上市成熟期(中小板和主板)企业的股权,同时关注上市公司股权的战略投资机会(定向增发),适时对发展前景良好或有机会迅速成为行业龙头的重大项目相关的扩张期及投产期企业股权进行投资。

项目符合基金设立的的重点产业方向和区域需求;●对于所有接触的投资机会,是否进入正式评估阶段,初步必须至少要符合下列必要准则:经营团队诚信、能力、投入及过往绩效、公司具市场竞争地位(特别是成熟期)、新创技术或产品确有独特性、投资价格合理、产业趋势向上、预期产业规模够大;●相对投资成本而言有较高的盈利能力;●企业经营已成一定的规模;●相对企业的价值而言投资价格低估。

二、成长期拟上市项目财务标准●过去3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0%.●经评估未来三年利润年复合增长不低于60%。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二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一千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

●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三、成熟期拟上市项目财务标准●企业经评估后的资产规模或资产价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一年营业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最近一年经营净现金流量不低于3000万元;●过去3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经评估未来三年利润年复合增长不低于30%。

四、扩张期重大项目财务标准●企业累计已经投资或经评估价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一年营业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在资金到位后9个月内可完成扩产建设,在未来2年内年营业额达到不低于8亿元水平,或年净利润达到不低于1亿元水平;●经测算,未来4年投资IRR(内部收益率)不低于30%。

公司投融资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投融资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投融资项目管理制度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投融资项目的管理必须建立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确保所有的操作都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进行。

为此,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投融资管理部门或者指定负责人,负责统筹规划和监督执行投融资活动。

一、项目立项阶段在项目初始阶段,企业需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可行性分析,包括市场分析、财务预测、风险评估等。

确保每个项目都有足够的数据支撑其投资价值。

同时,应当建立起项目评审机制,由专业的评审团队对项目的可行性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决策的专业性和客观性。

二、资金筹措阶段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企业应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债券发行、股权融资等。

在此过程中,需要与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准备好相关的贷款或发行文件。

对于资金的使用,要有明确的规定和计划,确保资金用途的透明性和合理性。

三、项目实施阶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既定的投资计划和时间表进行。

同时,建立项目进度报告制度,定期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要重视成本控制,防止出现超预算现象。

四、风险管理阶段投融资项目往往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因此风险管理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企业应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种类进行识别、评估和分类。

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如市场风险可以通过多元化投资来分散,信用风险则可以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和对方资质审查来降低。

五、项目退出阶段当项目达到预定目标或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企业应及时启动项目退出机制。

这包括对项目的清算、资产的处置以及相关利益方的权益安排。

在退出过程中,应保证流程的公开透明,确保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一个完善的公司投融资项目管理制度应当包含清晰的流程指导、严格的风险控制、合理的资金运作和有效的监督管理。

通过这样的制度,企业可以更好地把握投融资节奏,优化资源配置,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加强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在境内外进行的各种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子公司、参股其他公司、收购兼并、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

(三)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2、风险可控,保障资金安全;3、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规范运作。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一)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

具体的决策权限划分如下:1、单笔或累计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的对外投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单笔或累计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50%以下的对外投资,应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3、单笔或累计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下的对外投资,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总经理审批。

(二)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风险投资,不论金额大小,均应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建立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

三、对外投资的前期调研与评估(一)在进行对外投资之前,公司应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的前期调研,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的行业前景、市场竞争状况、技术可行性、财务可行性等方面。

(二)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公司应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对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和评估,出具专业的意见和报告。

(三)公司应根据前期调研和评估的结果,编制详细的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方案、风险分析、预期收益等,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一)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应严格按照决策权限的规定执行。

1、对于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投资项目,应由董事会提出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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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基本建设项目招标制度1、基本建设项目招标原则学院基本建设招投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招投标的法律和法规进行。

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选择承建单位。

2、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方式(1)由国家和学院投资(工程概算造价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建设项目、专业分包项目,除某些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均应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建设单位。

(2)按照上海市政府有关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条例,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方式。

(3)工程造价(概算)超过200万人民币的建设项目、专业分包项目,应向市或区招标办公室登记,并由学院委托有代理招标资质的中介服务公司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文件,经学院同意并取得市或区招标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实施公开招标。

(4)工程造价(概算)小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学院可自行组织招标工作。

由基建规划办公室根据设计施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文件,负责招标过程中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学院土建招标小组负责招标工作,招标过程接受学院纪委和基建修缮领导小组的监督。

(5)工程造价(概算)小于10万元人民币的建设项目,由土建招标小组组长及基建、审计、监察等部门讨论,按程序择优选择承建单位。

(6)由市财政投资“市政府采购中心”归口管理的建设项目,原则上有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招标工作,学院基建规划办公室配合其工作。

(7)有特殊专业要求和具有一定专业配合难度的工程,可视具体工程情况讨论决定招标方式。

3、工程投标单位的资质管理(1)承包建设工程的相关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学院建设项目。

严禁承建单位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它企业的名义承揽学院建设工程。

(2)工程招标时,应对投标单位进行资审查(审核),为证明投标单位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A、有关确定法律地位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法人证书)。

B、过去三年内完成的与本工程相似的工程的情况。

C、提供管理和执行本合同拟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的情况。

(3)工程造价超过人民币2000万的建设项目或某些特殊专业、大宗材料必须对该企业及其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组由院监察、审计、基建规划办、使用部门等人员组成,考察结果应向学院土建招标小组如实汇报。

(4)学院土建招标小组或市、区招标办公室根据公开报名结果,若合格报名单位过多,可以以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入围单位,对入围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参加投标。

(5)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一般为:工程造价>1000万人民币,并具有建筑一级、装饰一级、市政一级资质;工程造价>100万人民币:建筑、装饰、市政资质均在二级以上;设计、监理、勘探单位资质应在乙级以上。

特殊情况由学院土建招投标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确定。

4、基本建设项目招标程序(1)基本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程序(工程造价>200万元项目)根据市、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有关条例,由招标代理负责办理,基建规划办公室作相应配合。

(2)基本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程序(工程造价小于200万元)预算金额小于200万元的基本建设项目,由学院土建招投标小组负责招标,程序如下:A、项目备案。

在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投资计划下达后,基建规划办公室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市或区招标办公室进行备案。

B、编制招标文件和发布招标信息。

基建规划办公室按规定要求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经学院土建招标小组审查同意后发出招标信息。

C、资格预审。

由土建招标小组对投标人送交的文件进行分析,确定合格的投标单位;若报名单位过多,以资格预审的办法选择入围单位。

D、发放招标文件。

将招标文件、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发放给入围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资料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E、勘察现场。

基建规划办公室组织入围投标单位进行施工现场勘察,了解施工现场环境情况,以获取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信息。

F、对投标单位的考察。

由基建、审计、监察及使用部门对需要考察的项目进行项目考察,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类似的在建工程或已竣工项目的原始施工合同、施工质量评定资料及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名单作参考。

G、招标预备会。

招标预备会的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和勘察现场中所提出的疑问和问题。

H、工程标底的编制与送审。

当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一定,即可进入标底编制阶段。

标底编制完成后应将必要的资料报送院审计处审定。

I、投标文件的接收。

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进行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给基建规划办公室。

基建规划办公室接收投标文件后应将其秘密封存。

J、开标。

在投标截止的日期后,按规定时间、地点、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由院基建、监察、审计共同举行开标会议,按规定的议程进行开标。

K、评标。

在学院纪委和基建修缮领导小组监督下,由学院土建招标小组依据评标原则、评标方法,对投标单位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以往业绩、优惠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公正选择中标单位。

L、定标。

中标单位选定后由基建规划办公室代表学院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招标结果报基建修缮领导小组。

M、合同签订。

基建规划办公室、学院审计处代表学院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由分管院长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3)基本建设项目邀请招标程序邀请招标程序是直接向适合本工程施工的单位发出邀请,其程序与以上(2)相比,增加了发出邀请书的环节,取消了资格预审的环节。

(二)基本建设材料(设备)采购制度材料(设备)的质量关系到工程的百年大计,为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切实推进基本建设廉洁自律,特制订如下制度:1、材料(设备)采购工作原则(1)必须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基本建设工程必须坚持安全优质,积极采用先进、节约的材料。

(3)材料(设备)采购要做到优质、优价,采购程序规范、公开透明、货比三家、集体决策、择优购置。

(4)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明确产品的厂家、信誉度、品牌、规格、型号、标准、合格证、质保书、准用证、价格、提货地点等,严防伪劣产品混入工程之中。

各工作室应严格按照验证、考察、核价、验收的要求把好质量、价格及各项技术关,做到人人把关,一丝不苟。

(5)材料(设备)采购活动中如涉及供应商的任何“折扣”、“让利”等,均应在实际采购合同中以“让利”或“捐赠”形式体现。

(6)各工作室均要做好材料(设备)的信息收集和采购记录,提高工作效率,在确保材料质量的同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

(7)各工作室在确定材料时,要严格控制材料(设备)的性价比,对同一内容的材料不得随意进行拆分。

2、材料(设备)采购方式(1)特种材料(设备)的采购方式A、特种材料(设备)的采购原则上由学院以招投标方式进行确定。

特殊情况经主管院长同意可由其他方式办理。

B、由学院招标方式进行确定的材料(设备),项目管理工作室应提前30个日历天填写申请表,递交本办公室主任,由综合管理工作室按本办公室《基本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制度》的具体办法负责招标工作。

C、项目管理工作室参与招投标过程中的设备推荐、实地考察、合同谈判,设备验收。

(2)由学院确定、总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A、在招标文件上规定由学院确定,总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大宗材料(设备)a、在招标文件上规定由学院确定的大宗材料(设备),由学院以招投标方式进行确定,特殊情况经主管院长同意可由其他方式办理。

b、由学院招标方式进行确定大宗材料(设备),项目管理工作室应提前30个日历天填写申请表,递交本办公室主任,由综合管理工作室按本办公室《基本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制度》的具体办法负责招标工作。

c、项目管理工作室参与招投标过程中的设备推荐、实地考察、合同谈判,设备验收。

B、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未明确价格、品牌暂定价,由承包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a、单体项目单项总金额超过10万元(含),除特殊情况外项目管理负责人需提前20个日历天填写申请表递交办公室主任,确定方式原则上由本办公室(综合管理工作室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室参与)会同审计、监察等人员组成考察小组确定,特殊情况经主管院长同意可另行决定;b、单体项目单项总金额小于10万元,由项目管理工作室会同负责本项目的有关管理人员共同确定。

C、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已明确价格、品牌暂定价,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已明确价格、品牌,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项目管理工作室负责验收、检查,严格把关。

若项目管理工作室认为投标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不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而需要调整的,具体办法如下:a、单体项目单项总金额超过10万元(含),除特殊情况外项目负责人需提前15个日历天填写申请表递交办公室主任,确定方式原则上由本办公室(综合管理工作室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室参与)会同审计、监察等人员组成考察小组确定。

特殊情况经主管院长同意可另行决定;b、单体项目单项总金额小于10万元,由项目管理工作室会同负责本项目的有关管理人员共同确定。

经过以上方法确定的材料(设备),由主办工作室负责填写材料(设备)确认单。

原件由主办工作室负责保管,其他工作室保存复印件。

关于我院奉贤新校区建设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制度的补充规定根据2006年12月12日基建处、审计处就我院奉贤新校区基建项目材料(设备)采购的具体确定方法进行充分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对基建规划处二00六年三月制定的《基本建设材料(设备)采购制度》作如下补充:一、在招标文件中由投标单位竞争性报价的材料(设备)确定方法(乙方采购)1、投标文件中对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及价格表述完整、明确的: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会同本项目部的审计、质量监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审核,对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予以采用(封样);对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要求中标施工单位重新申报,原则上投标价格不予突破,如确有必要,允其作相应调整,项目负责人应按如下的调整方法执行:(1)调整价在原投标价之内的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会同本项目部有关人员予以调整,并填写《材料(设备)流转审核表》,经质量监理、投资监理、审计处、项目负责人签字备案;(2)调整价超出原投标价的:A、单个子项目超出的总金额,在批准概算总投资之内且在1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会同本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调整,并填写《材料(设备)流转审核表》,经质量监理、投资监理、院审计处、项目负责人签字备案;B、单个子项目超出的总金额,在批准概算总投资之内且在10万元以上的,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会同本项目部的审计、质量监理、投资监理及有关人员进行调整,并填写《材料(设备)流转审核表》报本处,经以上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审计处负责人、基建规划处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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