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项目外汇政策介绍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汇发[1998]21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正文:---------------------------------------------------------------------------------------------------------------------------------------------------- 关于加强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1998年9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汇发(1998)2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深圳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近期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针对资本项目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下发了若干文件,为贯彻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增强可操作性,现将有关政策重申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外债和对外担保审批(一)境内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对外不得开具无贸易背景的远期信用证,对外开立期限超过1年的远期信用证,由开证行事先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境内中资机构向境内外资金机构申请开立远期信用证、办理打包贷款、押汇等贸易融资业务,须事先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批准。
境内中资机构向境外金融机构申请开立远期信用证、押汇等贸易融资业务,须事先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境内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进一步加强远期信用证管理,制定和完善系统内部管理办法,并于1998年10月31日前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
(二)境内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为境内航空公司一年期以上(含展期超过1年期)的飞机经营性租赁提供租金偿付担保,须事先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境内航空公司进行回租业务,应视同对外融资租赁办法审批手续。
境内航空公司对外融资租赁形成的回扣款实行专户管理,其资金除当次融资租赁用款外,应全额调入境内。
境内机构办理飞机租赁的融资和担保须在对外签约30日前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履行报批手续。
(三)外汇局应严格对外担保的审批标准,对达不到规定的资产负债比例要求的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不得批准其提供对外担保。
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
范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范1. 前言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范(以下简称《操作规范》),是为了规范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行为,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的所有参与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外汇经纪商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部门。
2. 定义2.1 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是指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主体将资金直接投入境外市场,并进行外汇交易的行为。
2.2 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是指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主体与外汇经纪商进行的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交易及相关业务活动。
2.3 外汇经纪商外汇经纪商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从事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
3. 业务流程3.1 开立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账户3.1.1 材料准备投资者在开立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账户前需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明文件•银行开户信息•申请表格(由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部门提供)3.1.2 提交申请投资者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部门,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3.1.3 审核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部门对投资者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1.4 开立账户审核通过后,国家外汇管理局附件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部门开立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账户,并将账户信息通知给投资者。
3.2 下单交易3.2.1 选择交易币种投资者在进行交易前需选择交易的币种,并在交易时保持一致。
3.2.2 下单投资者与外汇经纪商进行交互,下达交易订单,并填写相关交易信息。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1. 简介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是指国家限制和规范资本项目外汇流动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国家经济安全、防范外汇风险、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对境外投资和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
2. 制度背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资本项目外汇流动的规模和速度都在不断加快。
为了避免因过快的资本流动导致的金融危机和外汇市场动荡,各国纷纷制定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
3. 主要内容3.1 外汇市场准入外汇市场准入是指对外汇市场参与主体的资格和条件的审核和审批。
国家通常会设立相关机构,负责审核和审批外汇市场参与主体的资格和条件,以确保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性和资信状况。
3.2 外汇交易限制外汇交易限制是指国家对外汇市场的交易活动进行管理和限制的政策和规定。
这些限制可能包括交易额度的设定、交易对象的限制、交易方式的限制等。
通过这些限制,国家可以有效控制资本项目外汇流动的规模和速度,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3.3 外汇风险管理外汇风险管理是指国家对资本项目外汇流动的风险进行管理和防范的政策和措施。
国家通常会设立外汇储备制度,通过储备外汇来应对外汇市场的波动和风险。
同时,国家还会监督和管理金融机构和企业对外债务的管理,以防止外债风险对国家经济造成不利影响。
3.4 跨境投资管理跨境投资管理是指对境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管政策。
国家通常会设立相关机构,负责审批和监管跨境投资的项目和资金流动。
通过对跨境投资的管理,国家可以有效引导资本流向,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4. 制度执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的执行主要由国家外汇管理机构负责。
该机构负责审核和审批外汇市场参与主体的资格和条件,制定和发布外汇交易的规则和条款,管理外汇风险,监督和管理跨境投资等。
同时,国家还会设立相关机构和部门,协助外汇管理机构执行相关政策和措施。
5. 制度效果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保护国家经济安全、防范外汇风险、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限制和规范资本项目外汇流动,国家能够有效控制金融市场的风险,防止金融危机的发生,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2019年最新-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精选文档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有关政策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工 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9]30号)
1、企业的书面申请(注明企业资本金账户账号、到 资情况、结汇币种、金额、用途等); 2、企业外汇登记证; 3、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其他审核要求仍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 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 [2019]59号)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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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有关政策 (4)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 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 题的通知》(汇综发[2019]142号)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有关政策 (5)
(一)汇综发[2019]142号文的主要内容: 1、改变了以往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可以先结 汇使用后验资的规定。142号文明确要求,外商投 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资本金结汇,事先应当经会计师 事务所办理资本金验资,银行不得为未完成验资手 续的资本金办理结汇。同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为外 商投资企业资本金验资而向外汇局询证外方出资情 况以及银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支付结汇等 业务,均应当通过外商直接投资系统办理。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开立、变更 和注销
——资本金账户注意事项: 1、非法人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开立资本金账户; 2、资本金账户的收入范围为“外国投资者投资的 外汇”,指出范围为“经营范围内的经常项目支出 及经外汇局批准的资本项目支出” 3、资本金账户的限额币种应与商务主管部门批准 证书所列注册币种一致; 4、贷方累计发生额不得超过外汇局核准的账户最 高限额的1%,且绝对数额不超过3万美元(以入账 当天的汇率计算)。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正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满足和便利境内企业经营与资金运作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总结前期部分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企业外债资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同时统一规范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及支付管理。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企业外债资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企业外债资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推广至全国。
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境内企业(包括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不含金融机构)外债资金均可按照意愿结汇方式办理结汇手续。
二、统一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政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是指相关政策已经明确实行意愿结汇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包括外汇资本金、外债资金和境外上市调回资金等),可根据境内机构的实际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结汇。
现行法规对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存在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比例暂定为100%。
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形势适时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
在实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的同时,境内机构仍可选择按照支付结汇制使用其外汇收入。
银行按照支付结汇原则为境内机构办理每一笔结汇业务时,均应审核境内机构上一笔结汇(包括意愿结汇和支付结汇)资金使用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资本项目外汇知识
资本项目外汇知识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外汇交易变得越来越重要。
在外汇市场中,资本项目外汇是一种特殊的外汇交易,它涉及到跨国公司、投资者和政府之间的大规模资金流动。
本文将介绍资本项目外汇的基本概念、特点和影响因素。
资本项目外汇是指涉及到跨国投资、资本流动和资本项目的外汇交易。
在这种交易中,资金从一个国家流向另一个国家,用于购买资产、进行投资或进行其他形式的资本项目。
资本项目外汇交易通常是大额交易,涉及到大量的资金和复杂的金融工具。
资本项目外汇交易的特点之一是风险较高。
由于涉及到大量的资金和复杂的金融工具,资本项目外汇交易往往具有较高的风险。
投资者需要具备较高的风险承受能力和丰富的交易经验,才能在这个市场中获取稳定的收益。
资本项目外汇交易的另一个特点是流动性较强。
由于资本项目外汇涉及到大规模的资金流动,市场的流动性较高。
投资者可以在任何时间买入或卖出资本项目外汇,从而实现投资组合的调整和风险管理。
资本项目外汇交易的影响因素有很多,其中包括货币政策、经济状况、政治风险和国际贸易等。
货币政策是资本项目外汇交易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各国央行通过调整利率、汇率和货币供应量等手段来影响资本项目外汇市场。
经济状况也对资本项目外汇交易产生影响。
经济增长、通胀水平和就业状况等因素会影响资本项目外汇交易的供需关系。
政治风险是资本项目外汇交易的另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政治不稳定、战争、恐怖主义等因素会对资本项目外汇市场产生不利影响,导致资金流动的不确定性。
国际贸易也对资本项目外汇交易产生影响。
贸易顺差或逆差会影响一个国家的外汇储备和汇率水平,从而影响资本项目外汇交易。
资本项目外汇是一种重要的外汇交易形式,涉及到跨国投资、资本流动和资本项目。
它具有较高的风险和较强的流动性。
货币政策、经济状况、政治风险和国际贸易等因素对资本项目外汇交易产生影响。
了解这些知识可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和参与资本项目外汇交易,提高交易的成功率。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在编写长文《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时,需要首先了解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概念和意义。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是指国家在跨境资本流动中对外经济交往所涉及的外汇收支的调控与管理。
这类业务主要是指涉及国际间的资本市场、投资项目及资产交易等,对于国家宏观经济稳定和金融风险管控具有重要作用。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操作指引是为了规范和指导金融机构和各类市场参与者在资本项目外汇业务中的操作行为,从而有效控制风险、确保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的目的是从概述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特点和重要性,介绍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的具体步骤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并对其发展趋势进行展望。
在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当今背景下,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规模和复杂性日益增加,对金融机构和市场参与者的操作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此,编制该操作指引旨在帮助相关人员了解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巧,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风险意识。
文章通过系统地介绍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概述、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旨在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实用且可行的操作指引,帮助他们顺利开展资本项目外汇业务,降低风险并获得更好的业务效果。
为了更好地完成这篇长文,我们将从概述的角度出发,依次介绍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重要性、目标和操作方式,并提出总结和展望,以期为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指导。
文章结构是指文章的整体组织框架和部分内容安排的方式。
本文的结构如下:1. 引言1.1 概述1.2 文章结构1.3 目的1.4 总结2. 正文2.1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概述2.2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步骤2.3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注意事项3. 结论3.1 总结3.2 对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展望3.3 结束语在文章结构部分,我们将详细介绍本文的整体组织框架。
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每个部分都有相应的子标题。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每个部分的内容安排:引言部分旨在引入文章的主题,并提供对整篇文章的概述。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外汇管理政策
五、个人结售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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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纳入系统的业务
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除以下情况外,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都应纳入个人结 售汇系统:
(1)通过外币代兑点发生的结售汇;
(2)通过银行柜台尾零结汇、转利息结汇等小于等值100美 元(含100美元)的结汇 (3)外币卡境内消费结汇; (4)境外卡通过自助银行设备提取人民币现钞;
2、生活消费类支出:合同或发票。 3、就医、学习等支出: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 4、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 应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 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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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非经营性购汇
(1)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银行办理 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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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个人
1、分类管理
经常项目 交易 性质
经常项目项下的个人 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 原则管理
资本项目
资本项目项下的个人 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 进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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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度总额管理
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
个人结汇和购汇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 直接凭本人身份证件在银行 办理。 经常项目项下凭本人身份证件和 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 行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资本项 目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有交易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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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非经营性购汇
(2)境外个人经常项目购汇
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含税务凭证
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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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非经营性购汇
(2)境外个人经常项目购汇
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原兑换水单办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2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正文:----------------------------------------------------------------------------------------------------------------------------------------------------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银行:为进一步深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改进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方式,并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措施。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简化融资租赁类公司对外债权外汇管理(一)融资租赁类公司包括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商务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以及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的内资融资租赁公司等三类主体(以下统称为融资租赁类公司)。
(二)融资租赁类公司或其项目公司开展对外融资租赁业务时,应在融资租赁对外债权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持以下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所在地外汇局应当审核交易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1.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基本情况及租赁项目的基本情况;2.主管部门同意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或项目公司的批复和工商营业执照;3.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4.租赁合同及租赁物转移的证明材料(如报关单、备案清单、发票等)。
(三)融资租赁类公司开展对外融资租赁业务时,不受现行境内企业境外放款额度限制。
(四)融资租赁类公司可直接到所在地银行开立境外放款专用账户,用于保留对外融资租赁租金收入。
上述外汇资金入账时,银行应审核该收入的资金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
(2024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4.04.03
•【文号】汇发〔2024〕12号
•【施行日期】2024.05.0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外汇管理
正文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
版)》的通知
汇发〔2024〕1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为进一步优化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精简业务流程,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见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20〕89号)同时废止,以往文件所涉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4月3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要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要点一、直接投资项下1、外汇资本金可以在开户行办理定期存款或外汇理财划转,无须外管核准,但如果是跨行办理定期存款或外汇理财划转,必须经过外管核准。
2、在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汇入款的时候,工商部门要求境外投资人和实际汇款人严格一致,如银行在办理资本金汇入款发现两者不一致时,需提醒客户,如客户自己确认工商部门可以通过,在外管政策上则没有类似要求。
3、外商投资企业当年利润不予汇出。
4、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如在多家银行开立,每个账户限额不低于等值300万美元。
5、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如由于中间行扣费等原因造成到位资金不足的,等值100美元以内的可以以现钞形式存入,超过等值100美元的不得以现钞形式存入。
6、关于备用金结汇问题:一是明确备用金必须在等值5万美元以内,但5万美元以内的不一定全是备用金;二是备用金结汇后下一次结汇时,需审查人民币账户是否有等额人民币的支出,同时还需留存企业提供的使用清单(如有**和支付命令提供更好)。
7、FDI系统银行的信息反馈和备案纳入对银行执行外管规定的考核,各行须引起重视,务必及时按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备案和反馈。
二、外债项下1、对外融资性担保只允许境内母公司对境外子公司办理,境内子公司对境外母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还受到限制。
2、对外担保金融机构实行按月定期登记,如有对外担保履约情况发生,须外管核准后办理对外支付。
3、国内外汇贷款如遇跨行划转时,划出行必须在资金汇划凭证上签注“国内划转外汇贷款资金”字样,划入行凭此按规定对外支付,不得办理结汇,也不进入结算账户。
4、关于购汇还贷:一是可以结汇的5类贸易融资品种(出口押汇、福费廷、出口保付代理、出口商票融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的购汇还贷,须凭相关真实性材料、银行申请、企业说明到外管核准后办理,不可结汇的外汇贷款可以直接办理购汇还贷;二是以前外管要求购汇还贷必须先使用自有外汇资金还贷,现外管放宽了对这块的限制,企业可以在保留自有外汇的前提下办理购汇还贷。
2024年度银行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了解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银行在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时,应了解投资项目的基本 情况,包括项目类型、投资规模、建设周期、预期收益等 。
分析投资项目可行性
银行应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评估项目的市场前景 、技术可行性、经济效益等,以确保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和 可行性。
关注投资项目风险
银行应关注投资项目的风险情况,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 险、政策风险等,以便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风险评估和 投资建议。
控制度。
202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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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识别、评估与报告机制
建立风险识别机制,及时发现资本项目外汇业 务中的潜在风险。
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类,制定相应的 风险应对措施。
建立定期报告机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资本 项目外汇业务的风险状况及应对措施。
202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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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改进方向和目标设定
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需求 ,不断完善资本项目外汇 业务的操作流程和规范。
教训总结
问题案例提示我们,银行在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时,应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同时加强 风险管理和合规意识,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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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先进经验借鉴和参考
先进经验一
某领先银行在资本项目外汇业务中,采用了先进的的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有效降低了
业务风险。
先进经验二
另一家银行通过引入先进的的业务处理系统和流程优化,大幅提高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 的处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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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与执行
2024/3/24
01 银行向申请人发出批准通知书,明确业务种类、 金额、期限等要素。
02 申请人与银行签订相关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 务。
03 银行按照合同约定,为申请人办理资本项目外汇 业务,如汇款、结汇等。
外汇:经常项外汇与资本项外汇区别
外汇:经常项外汇与资本项外汇区别
【经常项外汇与资本项外汇区别】
1、我国外汇管理体制基本上属于部分外汇管制,即对经常项目的外汇交易不实行外汇管制,但对资本项目的外汇交易进行一定的限制。
2、我国外汇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在经常项目下可兑换的基上,创造条件,逐步放开,推进资本项目下可兑换,从而实施人民币的完全可兑换。
3、经常项目外汇:指对属于经常项目下的各类交易,包括进出货物、支付运输费、保险费、劳务服务、出境旅游、投资利润、借债利息、股息、红利等,在向银行购汇或从外汇帐户上支付时不受限制。
4、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现阶段我国国际收支中的资本项目主要是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对境外直接投资和借用外债三种形式。
(1)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外汇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主要是外汇投资款、国内外外汇贷款或境外发行外币债券等,对其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环节: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下的外汇支出主要是投资款的汇回和偿还外债本金。
投资款要转移或汇出,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
偿还外债本金,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后方可在银行或外汇调剂中心办理。
(2)对境外投资的外汇管理:目前,负责境外投资项目审批的主管部门是国家计委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的部门;境外投资的外汇管理机关是国家外汇管理局。
在境内机构提出向境外投资的立项申请前,外汇管理部门要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一、审查投资者的资格;二、审查境外投资的投资风险;三、审查境外投资的外汇来源。
境外投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投资者要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建档,并缴存境外投资利润汇回保证金。
5、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入放入结算账户,资本项下的外汇收入放入资本金账户。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所涉外汇管理政策介绍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所涉外汇管理政策介绍国家外汇管理局 陈芃外汇管理政策是一个既非常宏观也非常微观的主题。
从宏观角度讲,经济学理论公认一国宏观经济管理有经济增长、物价稳定、保障就业和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等四大目标,外汇管理就和其中的国际收支平衡密切对应,所有外汇管理政策都是以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为出发点和归宿的。
以1998年经济危机为例,东南亚国家因本币贬值而进行的汇兑限制及我国当时所作“人民币不贬值”的承诺,都是有对应的外汇政策来支持的。
从微观角度讲,外汇局出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数量非常多,财务公司各类涉外业务的每个账户、每笔资金,每一项交易都应当遵守相应的外汇管理规定,因此,如果大家了解外汇管理政策出台的宏观背景,还了解外汇管理政策要求的具体业务操作路径或程序,才能够保证相关外汇业务的合规、顺利地开展。
一、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及当前形势2002年以来,我国资本项目和经常项目持续双顺差。
2002年我国外汇储备还是千亿级,到2011年就达到了3.2万亿美元。
持续的资本和经常项下外汇资金大量流入,给我国的货币政策造成了很大压力。
但今年9月份以来,统计数据显示外汇资金连续两个月净流出,最近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也非常罕见地连续跌停,市场对人民币单边升值的预期有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其背后的作用机制就是个人和机构趋向商业银行购汇,商业银行再向中央银行购汇,央行出现了净售汇。
这与最近美国政府债务上限风波、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等国际形势密切相关。
那么资金流出会持续多长时间呢?是否就此逆转了长期以来的资金流入形势呢?目前看来,因为数据时间序列还不够长,趋势还不太明显,但是整体上我们认为外汇资金的流入在短期内不会有大的逆转。
换句话说,大规模资金外流出现的概率是很低的。
一段时间内,中国的经济形势和投资环境仍然是全球资本的避风港之一。
二、资本项下外汇管理及近期新政“资本项目”是一国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时使用的概念,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编制又是依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规定的通用口径,以保证不同国家数据的可比性。
外汇管理政策解读指南
外汇管理政策解读指南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外汇管理政策对于个人、企业和国家都具有重要意义。
无论是进行跨境贸易、投资,还是出国旅游、留学,了解外汇管理政策都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外汇管理政策,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规定。
一、外汇管理政策的基本概念外汇管理政策是指一国政府为了平衡国际收支、维持汇率稳定、保障本国经济金融安全,对外汇的收、支、存、兑等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制度安排。
外汇管理政策的主要目标包括:1、维持国际收支平衡:确保一个国家在国际贸易和金融往来中,外汇收入和支出保持相对稳定,避免出现过大的收支逆差或顺差。
2、稳定汇率:通过调节外汇市场供求,使本国货币汇率在合理范围内波动,减少汇率大幅波动对经济的不利影响。
3、保障金融安全:防止大规模的跨境资金流动对国内金融市场造成冲击,防范金融风险。
二、个人外汇管理政策对于个人而言,外汇管理政策主要涉及到外汇的购汇、结汇、跨境汇款以及携带外汇出入境等方面。
1、购汇个人购汇有年度总额限制,目前每人每年的购汇额度为 5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在购汇时,需要如实填写购汇用途,如旅游、留学、探亲等。
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2、结汇个人结汇同样有年度总额限制,也为 5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当个人外汇收入超过年度总额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入来源证明、税务凭证等,才能办理结汇。
3、跨境汇款个人向境外汇款也有一定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超过一定金额需要向银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汇款的合法性和用途。
4、携带外汇出入境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也有明确的额度限制。
携带外币现钞出境,超过等值 5000 美元的,应向海关书面申报;入境时,携带超过等值5000 美元的外币现钞,也应向海关申报。
三、企业外汇管理政策企业在从事跨境贸易和投资活动中,也需要遵循外汇管理政策。
1、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如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
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注会)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知识点: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 详细描述:(一)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概述 资本项目,包括资本转移、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收买或放弃、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衍生产品投资及贷款等。
外汇收入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保留或者卖给金融机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但国家规定无需批准的除外。
外汇支出(1)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向金融机构购汇支付。
国家规定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应当在外汇支付前办理批准手续。
(2)依法终止的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进行清算、纳税后,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人民币,可以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汇出。
——无须批准 【分析】这种情况属于投资收益,属于经常项目,所以无需批准。
证监会负责市场准入负责QFII资格的审定、投资工具的确定、持股比例限制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投资额度负责投资额度的审定、资金汇出入和汇兑管理等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负责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境外投资的市场准入包括资格审批、投资品种确定以及相关风险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QDII境外投资额度、资金汇出入及汇兑管理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外债管理例题:1.关于银行资本金、利润以及因本外币资产不匹配需要进行人民币与外币间转换的管理制度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利润以及因本外币资产不匹配需要进行人民币与外币间转换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B.凡具有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中资商业银行,在具备健全的内控机制和完善的操作规程的条件下,可根据自己外汇总资产规模向人民银行申请购汇补充外汇资本金C.各商业银行需凭人民银行的批复文件,在批准的购汇规模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购汇,其中,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在地分局申请购汇程序借用外债后,应向所在地外汇局登记;借款合同变更,须变更登记;外债未偿余额为零且不再提款,办理注销登记。
外汇管理政策简介
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
境内企业通过财务公司开展即期结售汇业务 财务公司在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后向所在地
外汇分局申请核定结售汇综合头寸,按照结售汇管理 的相关规定开展即期结售汇业务 资金来源 境内企业相互拆放外汇资金、开展外币资金池业务, 应当以其资本金外汇账户、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内可自 由自配的外汇资金进行。
关于资本管制的有效性
总体上看,目前我国资本项目管理仍是有效的,避免了 短期资本急剧大规模流出入,促进了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并为国内经济持续发展、金融改革以及经济结构调整 创造了一个比较稳定的金融外汇环境。
从国际经验看:短期内,资本管制具有一定的效果,但 随着时间的推移,资本管制的有效性不断降低。
经常项目
服务贸易: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 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 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 服务、政府服务等交易行为。
收益:包括职工报酬、投资收益等。 经常转移,包括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
然性所得等。
资本项目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框架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 外债管理 证券投资外汇管理 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业务管理
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
主要特点: 降低了境内企业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门槛。 明确了境内外币资金池管理政策,进一步规范了境内
企业外币资金池的运营方式、基本原则以及审核程序 等相关内容。 进一步简政放权,境内企业外币资金池业务、财务公 司开展即期结售汇业务以及所涉及的汇兑审核均由所 在地外汇分局(外汇管理部)办理。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
《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 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42号)
我国外汇管理政策概述
2023-10-26
我国外汇管理政策概述
CATALOGUE
目录
外汇管理政策概述外汇管理政策的历史与现状外汇管理政策的类别与手段外汇管理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协调我国外汇管理政策的成效与挑战我国外汇管理政策的未来发展建议
01
外汇管理政策概述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定义与特点
特点
外汇管理政策具有以下特点
定义
外汇管理政策是指一国政府为了实现其经济目标,通过干预外汇市场和国内经济活动,对汇率进行管理和调节的政策。
趋势
未来我国外汇管理政策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强与其他国家的政策协调和合作,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提高跨境资本流动的监管和管理水平。同时,将加强对外投资和贸易的支持力度,促进对外经济合作和发展。
外汇管理政策的演变与趋势
02
外汇管理政策的历史与现状
历史背景
银行结售汇制度
01
目前,我国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允许境内机构将其外汇收入存入境内银行,由银行按照市场汇率卖给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
未来展望
加强资本流动管理
考虑到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未来我国可能会进一步加强资本流动管理措施,以保持金融稳定和防范金融风险。
提高外汇储备多元化程度
为降低外汇储备风险和提高安全性,未来我国可能会提高外汇储备的多元化程度,增加黄金、石油等战略性资源的储备。
03
外汇管理政策的类别与手段
外汇管理政策是政府为了控制外汇市场,调节国际收支,干预汇率等目的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手段。以下是关于我国外汇管理政策中几个重要类别的详细介绍
人民币升值压力。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人民币面临着升值的压力,这给我国外汇管理政策带来了挑战。
资本外流风险。近年来,我国资本外流的风险逐渐加大,这给我国外汇管理政策带来了挑战。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有关政策 (4)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 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 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42号)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有关政策 (5)
(一)汇综发[2008]142号文的主要内容: v 1、改变了以往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可以先结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违规行为定 性与处罚
4、以归还已使用的自身银行贷款或银行委托贷款名义结汇。 外商投资企业以归还已使用的自身银行贷款或银行委托贷款 名义结汇,但贷款资金并未使用或并未用于自身正常生产经 营范围之内的行为,违反了《条例》第二十三条、“142号 文”第三条和第四条、“59号文”第六条的规定,属于非法 结汇行为。 外商投资企业以归还已使用的自身银行贷款或银行委托贷款 名义结汇,但未将结汇资金用于归还企业自身银行贷款或银 行委托贷款的行为,违反了《条例》第二十三条、“142号 文”第三条、“59号文”第六条的规定,属于擅自改变结汇 资金用途行为。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有关政策 (6)
(一)汇综发[2008]142号文的主要内容: v 2、汇综发[2008]142号文明确了外商投资企
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当在政府 审批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除另有规 定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股 权投资;除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外商投 资企业不得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购 买非自用境内房地产。
新设外资企业外汇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及时向注册 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并提交以下
材料: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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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14
外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二)资本金账户——外汇账户系统录入要点
账户性质:资本金账户编码2206 账户的国际收支申报代码 账户的国际收支申报代码就是在国际收支申报代 码前分别加上“1”、“2”和“3”. “1”代表:跨境交易;“2”代表:境内交易;“3” 代表结售汇
2018/7/14
4
资本与金融项目概念
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第二大类项目是资本与金 融项目,反映的是国际资本流动,包括长期 或短期的资本流出和资本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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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国际收支平衡表
经常项目
------货物和服务贸易 ------收益 ------经常转移
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项目(资本与金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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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七)资本金结汇-管理原则
先验资后结汇原则。 项目结汇原则。
实需结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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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七)资本金结汇 提交材料: 1、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IC卡 2、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命令函 3、资本金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用途证明文件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验资报告(须附外方出资情 况询证函的回函) 5、前一笔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对外支 付的相关凭证及其使用情况明细清单和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 印章的发票等有关凭证的复印件
3
资本与金融项目分类
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的定义, 资本与金融项目分为两大部分:资本帐户以及金融帐户。 资本帐户包括涉及资本转移的收取或支付,以及非生产、非 金融资产的收买/放弃的所有交易。 金融帐户包括涉及一经济体对外资产和负债所有权变更的所 有交易。通常将“金融帐户”称为“资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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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七)资本金结汇-资金划转要求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及人民币账户开立在同一家银行的,结汇银行须在 当日办理完毕结汇、人民币资金入账及对外支付划出手续;不在同一家银行 的,结汇银行在办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划出时,应当在划款凭证上注明 “资本金结汇”字样,人民币资金划入银行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含划入当 日)根据支付命令函办理该笔资金的对外支付划转手续。 企业资本金结汇用于本企业备用金周转、工资奖金发放的,其结汇所得人民 币资金可在企业自身的人民币账户留存。 备用金5万美元以下,5万美元以下不一定是备用金。
外汇局核准。多个账户每个账户不低于300万美元
收入:各投资方投入的外汇;不得以现钞交入;投缴一致 支出:经营范围内经常项下支出及经批准的资本项下支出 注册资本中的现汇部分确定 不超过账户最高限额的1%且不超过3万美元 外资溢价参股,外汇溢价部分计入最高限额 增减资应向外汇局申请调整账户最高限额 币种与主管部门批文一致,汇率以入账当日为准 正常关户:银行备案;非正常关户:外汇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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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八)资产变现专户
境内机构或个人向外国投资者转让所持境内企业股份或 权益而收取的外汇购买对价(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对 价”),应当通过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办理入账及结 汇。 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及资金入账应当经所在地 外汇局根据相关规定核准,银行凭外汇局出具的核准件 办理相应业务。 境内机构或个人将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的, 应当按照支付结汇制度的有关要求向银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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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七)资本金结汇-政策背景
现行利用外资政策有待完善。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股市的有关法规尚不明确。 对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行为缺乏有效监管。 对跨国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是面临的新问题。 外汇资本金结汇缺乏后续监管。 特殊类型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管问题。 加强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境内投资监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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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内资金结汇
核 准 类 结 汇 类
境外企业减资/转股/清算资金汇入及结汇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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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机构及居民个人股权结汇
12
境内机构及居民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权
核 准 类 购 付 汇 类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外方所得/外方减资
不 得 滞 留 境 内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介绍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 2009年5月
2018/7/14 1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资本项目的基本概念和管理特点 第二部分 直接投资外汇政策介绍 第三部分 外汇债务管理政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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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一部分 资本项目的基本概念和管理特点
一、资本项目概念 二、资本项目的管理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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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投资 ------证券投资 -----其他投资
2018/7/14
外汇储备 误差与遗漏
6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特点
资本项目管理实行审批、核准和登记制 多部门协同管理 数量和交易控制 区别对待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管理
2018/7/14
7
第二部分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介绍
账户收入
2018/7/14
1, 2
不可能 有一般 性贸易 收入
账户支出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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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三)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
投资类
收购类 商 业 房 产 开 发 不 得 使 用 结汇或划转须逐笔核准
承包工程、合作开采、开发、勘探资源 以及从事创业风险投资 前期收购非商业土地使用权及附着不动产 、机器设备或其他资产等 前期需进行市场调查、策划和机构设立 准备等 合同约定需向境内机构提供资金保证
银行应及时通过账户 系统和FDI系统将资金 到账信息传至外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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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五)购付汇业务
外方清算所得 外方减资 外方先行回收投资 中方收购外方股权 注意
行业主管同意; 完税;资金证明; 真实性、一致性。 银行凭外汇局 核准件办理
汇发〔2008〕 64号,3万 美元以上, 提供税务证 明,国地税
2.非法人机构:注明“F”
3.非企业机构: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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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一)外汇登记:注销
(工商注销之前、税务注销之后) 须及时办理相关资金汇出手续,禁止私下交割 最后注销外汇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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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二)资本金账户:开立/变更/注销
开立 收支 范围
申 请 书: 申请者提供书面申请,委托他人办理提供委托书。 合规性资料:主管部门批复、登记文件、完税凭证、公司 合同章程。 交易本身资料:合同、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 对帐单、入账单、资金路径、申请者身份证明。 充分性材料:企业代码、投资者基本信息。 补充性材料:针对上述材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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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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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
境外投资资金/前期费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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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所得利润境内再投资或增资
核 准 类 境 内 再 投 资
或者购汇 汇出
视 同 外 资
2018/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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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中因先行回收投资/清算/ 股权转让/减资等所得的财产在境内再投资或增资
外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一)外汇登记
及时办理外汇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0天内,应当向注册地外汇局申请办理。
1996 年汇 资函 第187 号
注 意 事 项
1.境外上市公司在取得商务部门批准证书 后可以办理;2.经批准设立的境外企业返 程投资须满三年,且未脱离原批准主业;3. 境内机构或个人未经批准在境外设立的企 业返程投资不予登记。
在为企业办理验资手续时,须向外汇局做验资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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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四)外资外汇登记
外方现汇出资的验资询证 ;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询证; 实物投资验资询证; 外国投资者以现汇支付股权购买对价时的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 外国投资者以其利润或其他合法财产支付股权购买对价时的转股收汇外资 外汇登记。 “三来一补”企业转型投资验资询证。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外商投资企业外方现汇、实物投资验资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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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10万 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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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类
保证类
外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四)外资外汇登记
为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验资工作,健全外资外汇登记制度, 保证外汇资金合理、有序流动,促进利用外资工作的健康发展,自 2002年5月1日起,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外商投资企业验资业务中, 除实施《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 业规范指南第3号—验资(试行)》规定的审验程序外,还应当向 外汇局办理外方出资的验资询证。
14
核 准 类 境 内 原 币 划 转
外国投资者专用账户 资 本 金 账 户
非居民个人现汇账户
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 资本金/外债账户 跨行须核准
转 存 定 期 、 外 汇 理 财
2018/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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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外 商投资企 业除外
授 权 银 行 办 理 业 务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2002) 银 行 执 行 ” 代 位 监 管 ”
2018/7/14
股权转让
增资、再投资、购付汇